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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所需资料和报销比例
- 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意外伤害保险规定进行报销。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康复费用后按照政策规定的情形、范围、比例进行报销的医疗保险。 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即同时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无需个人缴费。
- 第一章 基本原则和经办服务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一)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三)个人缴费、政府补助、集体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四)重点保障城乡居民住院医疗需求,兼顾门诊费用适当补偿的原则; (五)先建立调剂金制度,逐步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过渡的原则。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哪个部门管理,由谁具体管理经办? 在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城乡居民医疗保
- 网易河北讯 去年9月21日,记者从衡水市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个人负担,该市医保中心决定,从10月1日起,衡水市市直城镇参保职工医疗费起付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降低100元,将参保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6%,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5%。 衡水新的医保政策规定,职工住院医药费报销起付标准在现行起付标准上分别降低10 0元。即: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在职人员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退休人员相应降低100元。年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但最低起付标准不少于300元。 衡水医保新政策对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6%,规定如下: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
- 每人每年统一缴费150元 城乡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区分缴费人群,2017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元。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中途参保。年度中途参保居民(不包括新生儿),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90天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费期间和缴费后9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 参保人员在异地因急诊住院的,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因急诊住院时,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河北省异地就医平台理异地急诊住院,医保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从异地就医医院直接划卡结算;审核不通过,所发生医疗费用自费支付。
- 衡水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一 2017年度缴费标准为180元 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万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崔玉玲)昨天,从衡水市人社局获悉,《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一,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城乡居民 “同城同待” 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使广大城乡居民“同城同待”。保障待遇、支付限额、住院医疗待遇、特殊疾病待遇等都有所提高,医疗保险最
- 2017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需要交多少钱? 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筹资标准:个人需要缴费18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当年国家政策执行。今后,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将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少儿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参保人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自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参保人在就诊前已办理门诊大病审核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医院就诊时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2、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等原因不能记帐的; 3、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 4、经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
- 衡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机构设置:现设有科室11个,分别是基金征缴科、医疗待遇审核一科、医疗待遇审核二科、居民医疗保险科、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科、稽核监督科、两定点管理科、财务科、信息科、制卡科及综合科。 地址:衡水市站前路东站广场东南角 邮编:053000 电话: 业务电话: 基金征缴科: 医疗审核一科:3 医疗审核二科: 两定点管理科: 居民医保科: 财务科: 稽核监督科: 信息科:
- 衡水晚报讯(记者崔玉玲)昨天,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原定于每年9月开始的门诊慢性病鉴定暂停申报。同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作也延后进行。 从桃城区医保中心获悉,由于7月更换了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系统,原桃城区医保业务系统停止使用,同时市人社局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管理办法,导致各门诊慢性病职工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无法即时结算。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等属于直接鉴定病种,仍执行原政策规定,可以随时申报鉴定。需要集中查体鉴定的病种暂停申报,产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于2017年1月携相关手续到桃城区医保中心报销。 市直、冀州区门诊慢性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