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备考需要准备什么,应该看哪些书籍,怎么备考

  首次司法考试中刑法考题的基本特点

   第一,客观题大量增加,其中多项选择题远比单项选择题重要。主观题虽然占总分的比例高,但少了大型案例题,多了小型的、简短的案例题。这种变化带来的后果是考点数量大幅度增加,要求的记忆量也大幅度增加。

   第二,知识点的分布更为广泛。从知识点的格局来说,打破了原有的犯罪论、罪刑各论几乎占考试内容90%以上的分布情况。在2002年的司法考试中,总则刑罚论部分的试题明显增加,纯粹犯罪构成理论的试题无论在客观题还是在主观题中都大量减少,关于某些特殊个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抢劫罪,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与量刑情节的试题大量增加。

第三,重视对考生实际处理案件能力的考查。在去年的考试中,纯粹的理论型、记忆型试题大量减少,要求考生在记忆的基础上理解、灵活运用的题型逐渐增多。许多参加过考试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单纯背诵刑法条文,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刑法这一科目合格。所以,那种认为只需要熟悉刑法条文就可以通过刑法单科考试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有真正理解法条背后的精神,熟悉刑法学理论才能顺利通过考试。例如司法考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考题,往往都是在法条上难以找到具体规定的,要准确答题,必须依靠刑法理论的帮助。

第四,难度有加大的趋势。2002年司法考试的刑法试题基本涉及犯罪论、刑罚论、罪刑各论的所有重大问题,知识范围广,同时考题的难度也比以往的律师资格考试有所加大。例如关于数罪并罚的考题,考生如果只记住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所规定的限制加重原则、先并后减、先减后并原则,并不一定能够得分。而必须掌握为什么要先并后减、先减后并,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又如,关于共犯中一人既遂、一人中途退出的,退出者是否构成犯罪终止,也是一般考生没有掌握的内容。还有案例分析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等,都有相当的难度。从总体上看,去年的试题只有一小部分能够根据法条的规定直接得出答案,大部分试题都需要考生对法条有深入的理解,需要具备一定的刑法理论基础。有一些试题涉及了知识点争议比较大,甚至是实践中真实发生,而且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的案例。所以,考生对未来司法考试中刑法试题的难度要有足够的认识,不要把问题简单化,认为复习刑法就是背诵法条,这是不正确的复习态度,会影响得分率。

  复习备考的主要步骤

   在司法考试中,刑法所占比重大、难度高,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必须讲究方法,打好基础,突出重点,才能取得较好的成绩,为顺利通过考试奠定基础。

   第一步,通读刑法条文和刑法学教材。将刑法条文从头到尾背下来,既不太可能,也没有必要,因为有不少条文,尤其是刑法分则的条文,在历年的考试中都没有涉及(刑法分则有400多个罪名,常考的也就是几十个),所以,考生在通读刑法条文过程中,要对一些重要法条有所掌握。

   此外,通读刑法学教科书也是必要的,这可以培养考生的整体意识,以使自己的刑法知识体系更为完整,对刑法问题有一个深层次的把握,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步,记忆重点法条,刑法中有一些条文是特别重要的,要求考生务必花大量时间记忆,例如刑法第17条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刑法第22条至第23条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概念及其处罚标准的规定,刑法第25条、第26条关于主犯概念、范围以及处罚的规定,刑法第29条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刑法第50条关于死缓考验期满如何处理的规定,刑法第65条关于累犯成立条件的规定,刑法第81条关于假释概念、假释适用限制的规定,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交通肇事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夺罪,妨害公务罪,非法行医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的具体规定,等等。

   在掌握重点法条的基础上,考生应当在重要的知识点上多下功夫。刑法理论中的重要知识点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刑法的空间效力(对地域的效力、对人的效力)问题;

  2.犯罪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犯罪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的认定;

  3.刑事责任年龄,尤其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5.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

  6.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认定和处罚;

  7.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的适用条件;

  8.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时效。尤其是累犯、数罪并罚、缓刑和假释制度;

  9.其他,如刑法理论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关定罪量刑的一般理论、罪数的理论,也是考试中经常涉及的内容。

就具体的罪名而言,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每年考题均有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般也会有选择题涉及,考生应予重视。危害国家安全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考试的可能性小,考生原则上可以忽略此部分内容,将刑法的相关法条简单地熟悉一下即可,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中,除了叛逃罪、间谍罪等有限的几个罪名外,其他罪名在考试中基本不涉及。

具体而言,在刑法分则部分比较重要的罪名大致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重婚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挪用公款罪,伪造货币罪,使用假币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走私假币罪,运输假币罪,受贿罪,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诈骗罪,奸淫幼女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拐卖儿童罪,拐卖妇女罪,遗弃罪,贪污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间谍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使用假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抢夺罪,盗伐、滥伐林木罪,贩卖毒品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对刑法分则的复习,需要注意:(1)将分则理论与刑法总论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切忌分割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2)注意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3)培养解决案例的实际能力,因为现在司法考试中的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际上都是一个简短的案例题,而并不是只在案例分析部分才出现案例题。

第三步,记忆重要的司法解释,重点突破案例分析题。在熟悉重要的刑法条文、掌握刑法理论上的重点、有一个比较好的知识基础以后,考生有必要关注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规定,巩固、深化自己的知识体系。司法解释的内容比法条要详细,也常是出题的对象,如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抢劫杀人如何处理,挪用公款、自首认定的规定等,都十分详细;还有的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较为特殊(如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这些都需要考生掌握。

   刑法中的案例分析题与选择题相比,更偏重于考查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案例分析题一般不出偏题,但对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知识的能力要求较高。刑法这种理论性很强的科目,对考生的综合判断能力要求更高。案例题的命题趋势是越来越细致、越来越灵活,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立足于法律条文,充分运用一些重要的刑法理论,许多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者是法条中极其特殊的规定,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应试时就会比较有把握。在阅读案例题的内容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谨慎,准确辨认出题人设置的种种陷阱,要一个句子接一个句子地阅读,看该案例有几个基本的内容,真正明白出题人的意思,然后考虑每一个内容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将这些概念或法规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解答案例分析题时,应做到语言简练、言之有据(有法律条文上、刑法理论上的依据),切忌不着边际、主观臆断,简单堆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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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考复习,你可以看看我的如下总结。目前比较常用的复习资料包括以下几种:(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2)讲座系列教材此类教材一般为各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或者司考辅导机构编写的“民间教材”,比如万国编写的系列讲座。此类教材的特点是重点突出、高度归纳,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省去很多概括知识点的精力。我认为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将其与司法部的辅导用书穿插起来使用,效果会好一些。(3)法律汇编各法律出版社每年都会出版一些司考用的法律、发规汇编,此外,还会有一些重点法条导读。对于重点法条,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据统计,虽然司考范围内的法条总共有一万多条,但每年实际考核的只有600条左右,而从2002年司法考试至今,考核过的法条不超过3000余条。对于其它的“休眠”法条,一方面是因为其重要性相对次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法条不具有可考性。这也体现了“重者恒重”的定律。因此,对重点法条进行重点复习、全面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得分点。对于其它法条,也要有所了解,能够结合运用。(4)常规教材所谓常规教材,指的是一些普通的教科书。之所以看这些书,主要是与命题人有关。比如,往年的司考刑法部分的命题人一般为张明楷和陈兴良,那么,很多考生就会去看他们编写的刑法学方面的教材。从中除了可以了解他们对于一些争议问题所持的观点,把握答题脉络,还可以对他们的出题思路进行大胆的预测。不过,本人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复习并不适合于大部分考生。因为这种方式有助于考生深入掌握知识点,但难以面面俱到,难免顾此失彼,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对于那些基础掌握比较扎实,有充足时间复习的考生来说,可以适当顾及这类教材。(5)历年真题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如何用好真题是关键问题。曾经有位考生仅通过看重点法条和做真题通过了司考,由此可见一斑。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真题必须反复的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够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题,而并非单纯的记住答案。在制订复习计划的时候,应当把真题练习单独列出来,穿插在每一轮的复习过程中。我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6)流传于网络中的文字和音频资料互联网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也方便了我们的交流。目前,网上有不少专门针对司法考试的网站和论坛,很多考生都会将自己学习的体会和经验发表于此,此外,也会有很多复习的资料能从那里淘到。这些资料主要是考生自己整理和总结出来的要点、难点,以及大家从各个司考辅导班中整理出来的讲义和讲座的音频资料。应该说,这些资料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有时能给大家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5、各部门法的复习方法基于各个部门法自身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在司法考试体系中的重要性的不同,在对各部门法的复习方法上,也是有区别的。根据本人的复习经验,可以将其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包括刑法和民法。如前所述,得民刑者得天下,对于民法和刑法必须高度重视。从最近两三年的司考来看,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越来越侧重理论,所以,对这两门部门法一定要看透教材(此处所说教材一般指《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下同),这是基础,当然,对于刑法,可以只看总则部分,刑法学的理论基本集中在总则部分。对它们,必须站在理论的高度来学习,掌握原理性的知识点,而并非单纯的去记忆法条。然后在看重点法条,对于重点法条必须完全掌握,做到运用自如。之后,在把所有法条都看一遍,达到融会贯通之功效。第二梯队:包括|||你把那些都看明白了就OK了|||你把这些都看明白,保证高分过关最怕就是眼高手低再说也没啥可看的了万国和指南针的书也差不多再就是找练习题做了|||1买万国的专题讲座系列,2买指南针出版的法条(一定要仔细看,就算不理解也要背住,司法考试一半是在考法条)3买张能宝主编的历年真题解析,我现在什么书也没买就在等大纲,上面的意见是一个万国辅导班的内部人员告诉我的,我身边也有很多人去年就是那样考过|||我是08年考过的,司法部的三大本我没买也一眼没看过,(据说法理看看还是不错的)只买了万国专题,民法和刑法部分比较好。必须有一本法条,哪家都可以,我看的是万国重点法条。后期很有用。还有就是多做真题,法律出版社的历年真题。模拟题最好别做了,好多答案不一定正确,别误入歧途。行政经济法要下载录音来听,我是听的九天考咨的。经济法嫣梦暄的录音不错。|||有了司法部的三大本,历年真题,重点法条,复习资料已经差不多了,然后从现在努力去看,今年通过还是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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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独角兽司法考试 于 09:41 编辑

  司考经验千千万,但不知道是否适合自己。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一位司考达人的备考攻略,看能否对广大备战司考的朋友能有所帮助。

    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用心去做一件事,就会取得成功。面对司法考试,我们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必须具备信心、决心和恒心。

  1、信心。绝对不能盲目自信,建议考生首先要清楚自己在司法考试方面的优劣势,合理分配学习时间;其次要随时关注司考动态,适时调整自己的应试对策。这样,才能使自己树立必胜之信心。

  2、决心。考生要有一次过关的决心。许多考生在参加司考时,往往会给自己两次机会:第一次是应付式,以获取备考经验和考场经验;第二次才是明刀明枪地对付司考。这种方法一开始就为自己在今后备考过程中的松懈,预留了一个借口,不可能全力以赴,一次过关。

3、恒心。“钻石恒久远”,树立通过司法考试的恒心,就要如钻石一样恒久。一时的头脑发热,不足以作为精神动力,支撑整个司考复习过程。司考复习之路遥远漫长,没有一颗坚如磐石的心,没办法精神饱满的走完全程。恒心还体现在,向着司法考试指明的方向,持之不断的学习的行动上。想想当时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七个阶段,数百课时的课程,我硬是走过来了。还真有点儿佩服自己呢O(_)O哈哈~学习司法考试要保持连贯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学习,会造成复习时松懈的心,弦在弓上,不射则落。司法考试复习不比本科上课,每周学一点就可以应付考试,司法考试是一个大容量高强度的考试,所以,怀揣钻石来复习必不可少。

  准备司考的朋友一般会考虑如下书籍:(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2)司法考试真题;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复习效率,笔者对以上书籍做一点评,大家可以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出版时间是每年5月初),这是司法部为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出的3本指导用书,从理论上讲这3本书其实很重要,但是由于很厚,加上每年新书出的较晚,所以很多人并不看好这套书。有人推荐看三大本,客观而言,它适合考研究生甚至考博士的人去细看,不适合以通过考试为前提的考生。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看着都想睡觉,更别说非法本学生,看了会吐血。三大本内容繁冗,重点非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细化到历史渊源、各国规定,70%都是永远不会考到的内容(除了卷一部分学科)。

  需要提醒的是:买书不要过多,一套书都看不过来,买多了有啥用? 以一套书为核心,其余的都是作为参考!

  2、司考试题的选购

  司考是一个题海训练式的考试,我们建议大家多做题!题做得多,做题的能力和技巧才得以培养出来,但是做题之前需要精心选购试题。

  (1)历年真题。真题版本很多,我们郑重提醒各位:历年真题是所有试题中最好的题目。司考好比一场战争,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尽管每年的新增考点有所差别,但是每年的重难点都是一样的,重者恒重。如果你分析透了历年真题,胜利就顺理成章!注意:历年真题需要准备两套:①按照年份编的历年真题;②分知识点编排的。为什么需要准备两套?①是为了测试用,真题不管你做了多少遍,你问问你自己,你能做到每卷120以上吗?你能做到一个不错吗?②是为了归纳知识点。两套题目编排方式的不同,在复习时能够相得益彰,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历年真题的威力。怎么利用真题我在下文会继续讲解。

  (2)适当做一些模拟试题,这个自己去书店选购了,模拟题自己衡量一下。每年7月、8月份做几套模拟题是有必要的。

  总体而言,选择试题有一个基本原则:后面的试题参考答案越详尽越好!如果仅仅提供答案的不要购买,否则你错了还找不出原因。务必选购有详细解答的试题(包括历年真题)。原则就是多做题,学做题,真的把历年的真题反复练熟,相信做题的强大力量,会让你吃惊的!但是一定要注重做题方法和技巧,不要盲目。

  3、辅导班课件的选购

  市面上辅导班很多,每一个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辅导班都有些比较牛的老师,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所在,我要提醒大家的是:

  (1)不要相信所谓的“包过班”,司法考试是自己上战场考试,过不过的了,你自己用实力说话,没人能包过;更不要在考前相信“买答案”之内的骗局。

  (2)基础不好的朋友,听听老师的讲课是十分必要的,我不支持一个人在家里“闭门造车”,有钱的朋友去读个面授的,准备几千元,1万元左右(吃喝住用都要钱),经济拮据或者上课不方便的话,独角兽司考网校的网络辅导也很棒,走路,吃饭都可以听,还可以反复地听,很适合在职的朋友。我看的是他们的视频课件,因为他们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感觉很适合我,给力啊,才花了不到面授班两成的银子。呵呵!记得qq,大家自己试试就知道了。

    (3)听课要有所选择,十几个辅导班的课件都要,那是害自己!

    参加司考前,必须先保持强健的体魄。不管学习时间如何紧张,每天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是必须的。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漫漫司考路需要强健体魄的支撑,当你进入“魔鬼式”备考阶段时,运动将是你最佳的休息方式,它能帮你迅速清醒头脑、转换思维、调整心态。你会感觉到运动的魅力。

  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纵观历年司法考试命题的规律,我们不难发现,其主要集中表现为三点:

  重者恒重。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这一规律首先体现在多项与不定项选择题上,尤其体现在案例分析上。在此处,我想提醒考生必须重视案例分析。

根据有关统计,每年司法考试的知识点的重复率达80%,如果将真题中的知识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好这部分内容,司法考试的成功就胜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误区,往往花费大量时间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知识,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二八定律”。

    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没把握正确的解题思路。这需要大家在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滴!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课件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帮助大家走出迷茫,看清方向。

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经验表明,将要记忆的内容抄写一遍,可以达到看若干遍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将有关的知识设计成考试题,通过做题的方式来记忆,则比抄写的效果更好,记忆更深刻。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

  祝愿大家2015年司考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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