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模式分类是怎么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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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1篇小火伴写的文章——《甚么样的O2O公司是好公司?》在朋友圈传开。其中有个1针见血的观点:优秀的O2O类公司其实都是在做“交易”。不过这个观点是怎样得出的,文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这里说说自己的思路。

1.类似O2O这样的概念,对创业者或投资人的实际意义在根本上取决于它的经济解释。从这个视角上去理解,O2O的本质既不是连接线上线下,也不是营销模式,而是线下行业的商业模式重构。2.从经济学视角上说,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交易模式(交易主体/交易内容/交易方式/交易定价)。商业模式重构本质上就是交易模式重构——重构的驱动力和目的在于解决原有产业链上的交易困难。3.解决线下行业的交易困难,正是O2O模式的经济意义所在。

因此,所谓“优秀的O2O公司”,就是那些通太重构行业原有交易模式解决交易困难的企业——这是这些企业常常看上去都在做“交易”的根本缘由。

O2O确切包含着新鲜的商业模式,而不是1些人口中的早已有之。但是O2O所代表的交易模式重构却的确早有成熟的例子。比如淘宝对个人顾客和小商品商家之间的线下交易模式的重构。在淘宝网之前,顾客购买小商品的渠道千差万别,信息获得、决策和体验有很大的随机性和碎片化的特点。虽然线下也存在着类似的小商品交易市场,但1)其中的交易内容多元且延续变化,货源千差万别并以非主流渠道为主;2)其交易主体既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也包括个人顾客,也基本都来自本地;3)交易产生在日间的公然市场,以批发和现金现货交易为主;4)交易定价则来自讨价还价,个人买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购买量小的限制,常常处于劣势,更不要提取消交易或退货的难度了。

从线下的小商品市场,到线上的淘宝网,看似是类似市场的平移,实际上却是交易模式的全面重构。首先,线下小商品市场的买方主要是零售商,而淘宝网的消费主体主要是个人顾客。由于各种各样的缘由,比如线下小商品市场的距离,消费环境,消费体验等等,其中的大部份人在线下都未必有常常光顾本地小商品市场的习惯,更不要说在其它城市和地区的类似市场消费了。其次,交易内容从本地市场品类商品和现金变成了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品类商品和电子支付信息,交易方式从每天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现金现货交易,变成了全天候的定单交易和合约物流配送。并且,由于淘宝平台的1些措施,比如买家评论,顾客取得了交易后退货返款的权利。最后,虽然交易定价依然部份来自于讨价还价,但由于顾客可以以极低的本钱完成价格和商品评论的比对,交易定价的透明度和公允性都得到相当程度的提高。

因而可知,淘宝网商业模式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对小商品零售这个行业交易模式的重构,解决了由于空间距离远、需求碎片化、信息不对称、交易时间不对称等缘由所酿成的交易困难(价值低/本钱高/风险大)。总的来讲,类似淘宝网的交易模式重构,其核心价值在于创造了1个全面而统1的线上交易市场(Marketplace)——透明、海量的供求关系(下降交易本钱),买卖双方账户体系的沉淀和交易决策信息的积累(提高交易价值),包括支付在内的成交系统的安全顺畅(减少交易风险),和对交易的充分管理(商流/信息流/资金流)。这样的逻辑也完全适用于O2O。

交易、交易、交易  

O2O类的商业模式有1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平台方需要同时服务好买方和卖方两个群体。这1点和从前的Directory Model,也就是黄页、分类目录和点评类模式有很大的区分。简而言之,Directory Model的服务重心从起初就是针对买方(或说以买方为主要服务对象),而且常常侧重在消费决策和口碑反馈的信息回路,收入模式也基本上是广告或导购之类的流量模式(或说以导流或带客到店为收入逻辑)。换句话说,在卖方的3个核心需求:客户获得、客户保存和交易达成上,Directory Model或其他的信息平台类模式常常仅以“帮助客户获得”为核心服务目标,这些模式虽然可以改良消费决策和营销的方式和效果,却由于没有构成真实的商流,而没法催生对全部商业结构和产业链关系的重构。

买卖双方的合约关系始于交易的达成(这里所说的交易更多的是合约的达成,权利的转移,而其实不1定会触及支付,也未必都意味着“线上支付”),而这正是O2O类商业模式重构的根本目标。对大部份的线下经济来讲,统1的交易市场都是不存在的——供求双方找到彼此的难度很大,供需信息不对称而常常没法匹配,交易进程繁复或不容易控制风险。这类种的问题造成了各种线下经济的系统性交易困难——交易本钱高(如买方搜索和决策,卖方营销和运营的难度大),交易价值低(如买方满意度低,卖方没法取得保存),交易风险大(如履约风险)。通过统1交易市场的建立,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交易进程的优化管理,重构的交易模式构成了更加高效的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结构和效果也随之被重塑;对1些触及复杂交易,交付结果非标准化,交易流程冗杂的实体经济,建立统1市场和交易管理所能够带来的交易价值提高则更加可观————而这些也正是O2O的模式优势和经济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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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什么是O2O?O2O模式目前主流的类别

O2O本质上只是一种营销的思维方式,一种能够以互联网式的思维方式来考虑新的竞争力而已。

在互联网上键入O2O这个关键词,线上的答案各式各样。比较集中的说法为:O2O这个简称的全称为Online To Offline,又被称为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也就是在现实世界中商品或者服务,与线上的相关服务建立起关联的一种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

可以称得上是电商时代的第N代变异品,区别于传统的B2C、B2B、C2C等电子商务模式。说它变革是因为他并非永远只在电脑、手机屏幕上以图像的姿态来吸引点击,通过交流与沟通,把人们从虚拟交易平台上引流到现实的商店里。

也有人说O2O只是让商家多一个了解消费者购物信息的渠道,方便商家对消费者购买数据的搜集,进而达成精准营销的目的,更好地维护并拓展客户。

那么,O2O的本质是什么?

O2O本质上就是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参与体验消费:在线支付线下商品、服务,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

通过打折团购(如GroupOn)、提供信息、服务预定(如Opentable)等方式,把线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给互联网用户,从而将他们转换为自己的线下客户。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换句简单的话说便是:人们从接触屏幕到接触商品,从坐着打电脑、低头看电话,到走出家门,亲自去接触产品。O2O本质上只是一种营销的思维方式,一种能够以互联网式的思维方式来考虑新的竞争力而已,将互联网上无法做到的体验感实景化。做实体营销的传统企业很清楚基于体验的行为能带来的好处在于,产品感受真实化,具有服务细节,包含销售过程,我们也通常称之为完美过程服务,简称美程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最有可能做到连带销售,提升人均客单价,从而达到极高的转化率与回报率。

相对来说O2O的模式更符合一种本地化的特色,由客户在线上定制服务或商品,然后到线下进行现场体验,这是一种极具地域性的个性化服务,就近,快速的享受到服务,这本身就是客户真实的需求。笔者观点,O2O并非许多专家高呼的发现了新蓝海。

O2O模式目前主流的思路有三类:

第一类是线上为线下引流。

类似大众点评、团购网以及一些垂直性网站,通过线上的流量、信息和产品聚集,给线下合作商家带客户,线上平台从中赚取佣金,这类模式约在2010年左右兴起,这种模式主要是互联网人创业的平台为主。

第二类是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并行。

线下有很多门店,线上有官网或天猫淘宝店,这个模式目前大量传统企业在用,其中会有线上线下价格冲突、总部与加盟商冲突的问题,毕竟中国企业的骨子里就有价格战特点,在实体营销环境里对竞争对手有一种流行的打法:我多卖一件你就少卖一件,我多卖一季你离死就不远了。

其实不只上传统企业,这连那些年轻的互联网企业我们也看到了类似的基因。很多传统企业也在努力想办法让线上线下销售的产品规格或品类不一样,让线上与线下品牌形成呼应,但这个办法对于企业的供应链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第三类是线下为线上导流。

即充分利用线下门店的体验优势,和线上的购物支付快递等服务优势,实现“线下体验+线上销售”模式。现在很多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买服装、鞋和箱包类产品,经常是到商场试穿某品牌款式,然后记下款式,回到家到线上购买。

上述几种O2O模式,第二种和第三种主要针对已有线下基础的传统企业,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很多时候是被动无奈的选择,毕竟线下基础存在已久,要全新改造很难,对于一个完成产品研发,准备建设营销体系的新生企业,因为是一张白纸,反而有机会塑造更优秀的模式,如一些在互联网上成长起来的品牌。

第三种模式的出现并非企业所愿,也是让传统企业最为困惑的模式,特别是那些那些以平台为生的卖场,零售业,在互联网大潮中是那么的脆弱,比如红星美凯龙抵制天猫的行动。而那些生产型自主品牌的传统企业也同样面临着挑战,在实体渠道越强势的品牌越担心这种冲击,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的苦心经营,面对互联网在潮也同样不堪一击。

本文由@ 姑婆那些事儿投稿发布,并经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编辑。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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