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燃石油气气,这是开还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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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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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深中法行终字第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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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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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深南法粤民初字第1726号
(2015)深中法立民终字第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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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深中法立民终字第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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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中法行非诉审字第1853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3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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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非法院单位
[广东]广东非法院单位
[广东]广东非法院单位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深圳市沙井新桥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深燃利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中国裁决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公告网、各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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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黄维义 公务出差 何汉明 董事 李巍 公务出差 李真 独立董事 张国昌 公务出差 柳木华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玺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 / 120 深圳燃气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国务院国资委 指 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深圳市国资委 指 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公司 指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深燃石油气公司 指 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 广东大鹏公司 指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有限 深圳大鹏公司 指 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深圳燃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GAS CORPORATION .cn xgq@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9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9 公司网址 .cn 3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电子信箱 xgq@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cn 网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60113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1-6月) (%) 营业收入 4,184,192,.cn)上刊登的《深圳燃气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未制订半年度的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四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 公告编号: 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公告编号: 不符合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五次和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次行 公告编号: 权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公告编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详见 .cn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说明 .cn),该激励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 200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 气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 2006 年起至 2031
年止,公司累计向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 购液化天然气 598 万吨。合同基本期限为 25 年,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约 1.70 元(含 税价格,有可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下浮动),达产期(2011 年 4 月 1 日-2027 年 3 月 31 日)每 年供应 27.1 万吨天然气,合同总金额约 132 亿元。 2. 2004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 定授予公司统一经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期限自 2003 年 9 月 1 日至 2033 年 9 月 1 日。特许经营费为人民币 1 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缴付。协议约定,除 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外,公司需租赁深圳市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在特
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 22,524.70 万元,租赁期限同特许 经营权期限,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1 元,租赁期限内,公司对租赁资产承担相关的资产责任和运营 责任。200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深圳市建设局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将新增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 3,106.10 万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
赁期限自租赁经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之日止,深圳市建设局不再另行收取新增管道燃 气设施租金。2009 年 7 月 13 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署《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向深圳市建设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自 2009 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上一年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具体标准为:2008、2009 年度分别为 600
万元/年;2010 年起按照管道燃气业务当年销售收入的 0.5%缴纳,达到或超过 1,000 万元/年时原则上按 1,000 万元/年缴纳。 3. 2010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与中石油签署《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在西 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年向中石油采购 40 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 36
亿立方米(所谓照付不议气量即买方必须购买、卖方必须供应 的最低年协议气量);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预计 2011 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开始供应深 圳,试运转 90 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达产期各年公司向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数量依次为 10.5 亿 16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立方米、12.1 亿立方米、23.2 亿立方米、25.6 亿立方米、40
亿立方米(达产气量),照付不议气 量分别为 7.5 亿立方米、9.3 亿立方米、18.9 亿立方米、22 亿立方米、36 亿立方米。采购价格按 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2011 年 12 月 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在广东省、广 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广东省最高门站价格为 2.74 元/立方 米。2014 年 8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 知》,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上述价格上调为 2.86 元/立方米。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国家发改 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上述价 格上调为 2.88 元/立方米。根据 2015 年 11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 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起,上述价格调整为 2.18 元/ 立方米。 4. 201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 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年向
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销售 3.74 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 3.366 亿立方米。协议正式供气 日(协议约定预计 2011 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后,卖方开始给买方供气,试运转 30 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第五年(达产期)的各年协议气量皆为 3.74 亿立方米,照付不议气量分 别为 2.618 亿立方米、2.805 亿立方米、2.992 亿立方米、3.179
亿立方米、3.366 亿立方米。销 售价格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销售价格为 3.16 元/立 方米。2014 年 9 月 1 日起,公司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最高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 格由 3.16 元/立方米调整为 3.28 元/立方米(含税)。2015 年 11 月 20 日起,西气东输二线管道
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最高限价由 3.28 元/立方米下调至 2.58 元/立方米,降低 0.70 元/立方米(以 下电厂的天然气价格情况相同)。 5. 2011 年 2 月 13 日,公司与深圳宝昌电力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 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 协议期满(203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年向该公司销售 3.7 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 3.33 亿立方米。协议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预计 2011 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后,卖方 开始给买方供气,试运转 30 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第五年(达产期)的各年协议气量皆为 3.7 亿 立方米,照付不议气量分别为 2.59 亿立方米、2.775 亿立方米、2.96 亿立方米、3.145 亿立方米、 3.33
亿立方米。 6. 2012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 协议约定在自供气试运转期结束后起至协议期满(203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年向深圳南天电 力有限公司销售 2.6 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 2.34 亿立方米。协议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 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后,卖方开始给买方供气,试运转 30
年半年度报告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时履 承诺时间及 是否有履 是否及时严 履行应说明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行应说明下一 期限 行期限 格履行 未完成履行 步计划 的具体原因 自 2008 年 5 月 20 日起,不在深 与首次公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 圳及深圳以外的任何区域投资 发行相关的 解决同业竞争 国有资产监督管 或经营与深圳燃气相同或相近 长期有效 是 是 承诺 理委员会 的业务,不与深圳燃气发生任何 形式的同业竞争 自 2008 年 5 月 19 日起,不在深 与首次公开 香港中华煤气投 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 发行相关的 解决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是 是 资有限公司 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 承诺
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自 2008 年 5 月 19 日起,不在深 与首次公开 港华投资有限公 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 发行相关的 解决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是 是 司 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 承诺 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18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 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43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39 万元,合计 182 万元(含税,不含差旅费)。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运作,
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工作,加强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着力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人 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五 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能够独立运作,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制完成《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编制完成《深圳燃气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制定了详 细的应对措施。 3、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2015年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指派专人进行定期跟踪,督促整改建 议及措施的落实。 4、协助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5、完成2016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财务预警报告。
6、制定《深圳燃气内部控制管理与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内部控制考核在经营目标责任书的 比重,并细化和量化考核的内容,提高各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 7、组织风险管理专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风险管理专员的专业敏感性,强化风险管理专员在基 层单位的风险管理职能。 19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8、编制完成了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深圳燃气重大风险管理跟踪报告,对上半年新增的重大风
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将风险对公司发展的不确定性降至最低。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其 比例 数量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 他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39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限售条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件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 8,676,625 人民币普通股 8,676,625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 6,764,468 人民币普通股 6,764,468 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 的说明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是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0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2016 年 8 月 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刘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6 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92,758,172.47 1,692,567,600.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43,139,689.91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李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玺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57,789,617.43 370,508,774.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李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63,736,135.52 4,158,065,268.7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3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52,515,957.09 -19,251,378.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06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2,127.64 11,662.67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194.62 11,662.67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玺 41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商务部商资批[ 号文件批准, 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在有限公司基础上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均位于广 东省深圳市。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是公用事业。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管 道燃气业务的经营,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天然 气、掺混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服务;燃气输配管网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气,燃气用具,钢瓶 检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运输;承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在盐田区 沙头角海景二路棕榈湾小区一楼等十七处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自有物业租赁;燃气综合 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 50
家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于 2014 年颁布的新的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 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 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
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 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 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
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2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 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 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 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 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 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
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43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
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 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 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 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 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
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 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
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 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 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
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 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
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
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 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 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 44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 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 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 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 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3.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 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 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
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 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 的汇率按月初汇率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 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 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
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 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 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10.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 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 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45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 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10.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 和终止确认。 10.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
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 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 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
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0.2.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0.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46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 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10.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 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即于资产负债日,若一项权益工具投资 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 (含 12 个月);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 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 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47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 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
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 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10.4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
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 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 债。 10.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
期内回购;(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 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 48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 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0.5.2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0.5.3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以公允价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 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10.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 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7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 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
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 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7.1 可转换债券 49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
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 权益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 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 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的转换选择权的 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与权益成分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 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0.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 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10.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 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判断依据或金额 款项。 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单项计提坏账准 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备的计提方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时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 12. 存货 12.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和库存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 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2.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2.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
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2.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 长期股权投资 13.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 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 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51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 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3.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
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 13.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3.3.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 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3.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 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
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
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 52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 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 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3.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 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 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 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 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0 5 1.90-95.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12 0-5 7.92-12.50 管网及场站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0 0-5 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其他说明 53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
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6.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 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
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 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地下燃气管网管理系统、办公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
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 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30-50 特许经营权 直线法 5-30 地下燃气管网管理系统 直线法 5-10 办公软件及其他 直线法 1-10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 入当期损益: 54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 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 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 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
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55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 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 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 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 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2.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数,按直 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其他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 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 其他权益工具。 22.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
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 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
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其他权益工具。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 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56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3. 收入 23.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按收入类型 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天然气销售
本集团的天然气销售分为天然气零售和天然气批发。对于天然气零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根据每月定期抄表数量来确认收入:(1)用户已使用天然气;(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相关的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天然气批发分为管道模式和槽车模式。对于管道模式的 天然气批发,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天然气到达双方约定的交付点后,天然气对应的风险和报酬
即转移给客户,故本集团对管道模式的天然气批发销售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 (1)与客户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2)天然气到达交付点;(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4) 相关的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本集 团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后,天然气对应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客户,故本
集团对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销售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1)与客户签订了产品 销售合同;(2)天然气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确认;(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相关的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石油气销售 本集团的石油气销售分为石油气零售和石油气批发,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
现:(1)产品已出库;(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相关的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专有材料销售 本集团的专有材料销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1)材料已出库;(2)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相关的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3.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
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本集 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
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 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7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收到政府拨付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由于其全部用于建设本集团的燃气管网工程项目,该 等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收到政府拨付的奖励等补贴资金,由于其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该等政府补 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5.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 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5.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 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
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58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5.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 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
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 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 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6.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6.1.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1.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
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按照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财企[2012]16 号《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 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 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
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59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项税额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5%、6%、11%、13%或 17% 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根据相关
规定确定的销售额和适用的增 值税税率计算 营业税 租赁收入、开户费收入、工程收 3%或 5% 入等 关税 液化石油气、材料进口采购价 1%、3%、5%、7%或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已交营业税、增值税 5%或 7% 教育费附加 已交营业税、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已交营业税、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华安液化石油气(香港)有限公司 16.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注:本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为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为借入美元款项而质押的定期存款计人 民币 60,505,091.65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33,952,680.56
元)和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 司为取得保函质押的人民币存款 3,062,298.03 元。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60 / 120 深圳燃气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例(%) 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 21,272,598.6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金湖广汇燃气 保证金
10,673,450.92 半年以内 8.63 有限公司 江华瑶族自治 保证金 8,200,000.00 一年以内 6.63 县会计核算中 心 1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 追 减 其他 宣告发 期初 计提 期末 准备 被投资单位 加 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 综合 其他权益变 放现金 余额 减值 其他 余额 期末 投 投 投资损益 收益
动 股利或 准备 余额 资 资 调整 利润 一、合营企业 九江天计流量 600,000.00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 951,100,921.87 正在办理之中 1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管网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 145,684,002.00 正在办理之中 16、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按面值计提利 溢折价 本期 期末 面值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息 摊销 偿还 余额 2012 年度 400,000,000.00 5 年 簿记建档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期限为 5 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5.48%。 注 2: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了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该期中期票据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用利率招标、 簿记建档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
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 能减排专项资金 2013 年资助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深发改[ 号),本公司“宝安区中压 市政燃气管网工程”等项目被列入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资金资助计划,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人 民币 30,081.00 万元。余额为尚未结转完毕的金额。 注 2: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2
年市循环经济与节能 减排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深财建[ 号),本公司“深燃大厦分布式供能”项目被 列入 2012 年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资助计划。余额为尚未结转完毕的金额。 32、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公积 期初余额 发行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权益工具包括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开始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详见附注(十三)。
87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4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939,439.66
905,980.07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1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939,439.66 905,980.07 44、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830,686.14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36,770,595.85 其中:扬州庆鹏管道燃气经营有限公司 152,020,595.85 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 45,750,000.00
新昌县福鑫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39,00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516,115.18 其中:扬州庆鹏管道燃气经营有限公司 39,434,848.00 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 7,810,697.15 新昌县福鑫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270,570.03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87,254,480.67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671,829,506.11 34,673.70 97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权取得比
被购买方名 股权取得时 股权取得方 购买日的确定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 股权取得成本 例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扬州庆鹏管道燃 淮安庆鹏燃气 新昌县福鑫燃 气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气发展有限公 司 --现金 152,020,595.85 45,750,000.00
39,0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24,730,041.45 101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集团本年度新设子公司中山市深燃宏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本集团之子公司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投资成立子公
司中山市深燃宏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 公司投资 600 万,股权比例为 60.00% 102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瓶装石油气 1 99 投资设立 燃石油气 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 深圳市 深圳市 投资 100 投资设立 气投资有 限公司 梧州深燃 广西梧州 广西梧州 管道燃气 80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限公司 深圳市燃 深圳市 深圳市 工程监理 100 投资设立 气工程监 理有限公 司 九江县深 江西九江 江西九江 管道燃气 100 投资设立 燃天然气 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石油气
51 投资设立 燃利民液 化石油气 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物业管理服 100 投资设立 燃物业服 务 务有限公 司 江西省铅 江西铅山 江西铅山 天然气 85 投资设立 山深燃天 然气有限 公司 安徽深燃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天然气 51 投资设立 鑫瑞天然 气供应有 限公司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天然气 100 投资设立 燃天然气 贸易有限 公司 定远县深 安徽定远
安徽定远 管道天然气 100 投资设立 燃天然气 有限公司 宣城深燃 安徽宣城 安徽宣城 天然气 100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103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限公司 乌审旗京 内蒙古乌审 内蒙古乌审 天然气 51 投资设立 鹏天然气 旗 旗 有限公司 华安液化 香港 香港 液化石油气 100 投资设立 石油气(香 港)有限公 司 广东深汕 广东深汕特 广东深汕特
天然气及管 100 投资设立 特别合作 别合作区 别合作区 道燃气 区深燃天 然气有限 公司 黄山市深 安徽黄山 安徽黄山 燃气供应 100 投资设立 燃清洁能 源有限公 司 庐山深燃 江西九江 江西九江 管道燃气 70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限公司 龙南深燃 江西省赣州 江西省赣州 管道燃气 100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市龙南县 市龙南县 限公司 黟县深燃 安徽省黄山 安徽省黄山 天然气
100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市黟县 市黟县 限公司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培训 100 投资设立 燃技术培 训中心 九江深港 江西九江 江西九江 燃气设备销 50 投资设立 燃气有限 售 公司(注 1)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天然气 51 投资设立 燃新能源 有限公司 江华深燃 湖南省永州 湖南省永州 天然气 51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市江华县 市江华县 限公司 蓝山深燃
湖南省永州 湖南省永州 天然气 51 投资设立 天然气有 市蓝山县 市蓝山县 限公司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天然气 100 投资设立 燃清洁能 源有限公 司 深圳市深 深圳市 深圳市 天然气 55 投资设立 燃晟世清 洁能源有 限公司 梧州深燃 广西梧州 广西梧州 天然气 55 投资设立 104 / 120 深圳燃气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金晖清洁 能源有限 公司 中山市深 中山市
中山市 天然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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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退煤气瓶,但深圳市燃气有限公司宝安区瓶装气供应站不给我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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