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患者患者拒绝住院治疗知情书一切费用可以全免吗?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8年武宣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武宣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

    为加强对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工作,保障贫困或困难患者得到有效救治管理,根据武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宣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保障机制,提高贫困或困难患者救治管理率,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项目覆盖全县。重点支持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贫困或困难患者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应急处置等救治救助管理及医疗保障和精神卫生工作相关管理所需的项目支出。

    加强患者筛查诊断工作,对首次经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确诊为符合六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例。

    (二)贫困或困难患者门诊治疗补助

    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或困难患者提供居家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补助(即门诊治疗补助),年内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1400元。原则上,已享受当年中央补助广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患者不再重复享受本县该项补助。

    (三)贫困或困难患者住院治疗补助

    对辖区内贫困患者或确有经济困难的患者,尤其是危险性评估为3级及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给予补助。补助按住院经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合规自费部分的80%补助,但年内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发现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应立即报告县精防机构项目办公室,并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可以通报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开展处置。对病情复发、有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和躯体疾病的精神障碍患者,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急处置。

    逐级开展精神卫生培训、督导、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组织领导机制

    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落实精神卫生项目补助经费,依托县级精防机构设立项目办公室,项目办设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完善项目技术指导组和应急医疗处置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处置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指导。

    (二)完善各机构职责,加强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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