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脑震荡算轻伤吗 头部伤口2.5厘米 加胸口8.5厘米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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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耳鸣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就有中耳炎、眩晕等各种耳部疾病、还有贫血、高血压等一些全身性疾病也都是可能会引起耳鸣的。试一试 瑜 哝啨 洱 搽

评残要到指定医院做检查的,只有耳鸣是不能评残的。

耳鸣不能定残,耳聋程度达到60db以上才可以的

光有耳鸣是不可以定残的,听力损失达到60分贝才可以的。

医院里面检查拿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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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耳鸣是不可以定残的,听力损失达到60分贝才可以的。

医院里面检查拿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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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要求对上饶县公安局侦察“2.13”凶杀案
  进行监督审查,公正处理的申诉书
  我是上饶县石人乡郑宅村村民陈土炎,55岁。今天,我们全家怀着极其悲愤和迫切的心情,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儿子遭人砍伤身亡、家人被砍(打)伤7人,至今得不到公正处理的悲惨遭遇,以及上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诸多执法不严、个别法医严重徇私枉法做虚假鉴定的问题,请求依法监督此案,还法律于公正,还社会于正义!
  本人于1993年和双龙村村民苏忠禄在广西南宁合伙做工程,当年11月25日,苏忠禄向本人借款1100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有借据和证人)。之后,多次催其还债却久拖不还。2010年2月12日,苏答应还一部分,后又变卦称这钱没有还。13日中午,本人遂和大儿子陈先发前去索要。苏称没有钱,因此双方发生口角。苏忠禄召集侄子苏雄华、(系当地有名的混混,公开坐庄赌六合彩、吸毒等劣迹妇孺皆知,但因擅于交际关系硬,从未受到打击)邻居郑禄义、郑禄树、叶旭军等人前来助战。苏雄华气势汹汹地冲上来狂言:“老子有钱就不给,你们敢拉车,就将你们打死了去!”在气头上,我大儿子陈先发就去拉电动车。苏雄华突然从苏忠禄家里操出2把菜刀,冲过来砍杀站在旁边的我家外甥周林荣、二儿子陈建洪、弟弟陈录炎(经目击群众向警方作证,此3人从未参与帮打,只是站在旁边观看)。苏雄华不问青红皂白追出20多米朝周林荣连砍几刀(经法医鉴定,左大腿后臀部刀口长达8.2厘米,深达肌层,左股头肌断离,左胸壁侧西伤口长6厘米,深0.8厘米,为轻微伤甲级),随即又返回追砍陈录炎,狂砍八刀,衣服、裤子等多处被砍破,手指头被砍伤,幸亏其灵敏躲避才捡回一条命。丧心病狂的苏雄华还不罢手,继续挥刀冲去砍杀吓呆在一旁的陈建洪,朝陈建洪右膝猛砍一刀(经法医鉴定,右膝外侧伤口长6.5厘米,哆开3.5厘米,深达膝关节囊)。赶来助战的郑禄义也持刀朝陈建洪的左颈砍了一刀(经法医鉴定,刀口长12厘米,深达气管及甲状软骨右侧缘,左颈静脉完全离断,造成失血性死亡)这一暴行过程,有多名围观群众目击。而我本人则被帮凶叶旭军用水泥块猛砸头部,当即不省人事(经皂头镇中医院诊断:伤口长达8.5厘米,缝8针,脑震荡,后经法医重新鉴定,为轻伤乙级)。
  案发后,苏雄华、郑禄义、苏忠禄等全部逃逸。经上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于2月25日将潜逃在西安的郑禄义抓捕归案。苏雄华、苏忠禄才于25日晚上投案自首。
  实事求是的讲,上饶县公安局的干警在追捕过程中,舍弃春节休假,日夜奋战,确实付出了艰辛和努力。然而,在侦察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却存在着明显的执法不严,甚至徇私包庇的嫌疑。事实如下:
  一、死者身上被砍三刀,除嫌疑人郑录义承认致命一刀是他所砍之外,其余两处一处法医无记录,另一处是谁所致无人承认,警方至今未侦察出结果。
  根据嫌疑人郑禄义审讯交代,杀人后,他逃到玉山,将刀具丢弃在某垃圾筒里,然后逃走,但到目前此刀尚未找到。郑禄义承认死者陈建洪左颈静脉致命一刀是他所砍,但是对死者右膝外侧的一刀,否认是他所砍。而多名围观群众均目击这一刀是苏雄华所为,我方明确提供证人线索,要求公安进行调查,其却以取证难度大始终未予介入侦察,只是说要我们家属自己去取证。在我们强烈质疑和要求下,公安局才于3月9日,将派出所民警从苏雄华手中抢下的菜刀送到省公安厅做血迹DNA鉴定。至今,右膝外侧这一刀是谁所致,警方仍也得出结论。再大再难的疑案都能侦破的专业警察队伍,而放着这么明显的线索不去侦察,却让几乎没有取证能力和法律效率的老百姓自行去取证,这显然是敷衍塞责!
  在死者《检验鉴定报告》上,法医只记录了左颈静脉和右膝外侧这两处伤口情况,说明死因系左颈静脉断裂失血过多,而对右膝外侧的伤情等级未作鉴定,给今后一旦查明是苏雄华所为,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留下明显的纰漏。更奇怪的是,对距死者左颈静脉断裂约4厘米处另一道长约6厘米的锐器创口,没有半点记录。(有我们家属拍下照片为证)
  二、在有多名目击者印证另一凶手苏雄华连砍三人,并且对死者有共同加害重大嫌疑的情况下,却刑拘未到一个月就让其取保候审。
  案发当天,就在苏雄华不断追杀的时候,从汪宅路过现场的石人乡派出所教导员童学辉、民警方群见状停车冲上前去制止,方群和当地一个开饭店的老板尤丁金协作夺下苏雄华手中的2把菜刀。第二天,石人乡派出所所长方磊到乡里汇报案情,当着乡党委书记王清光、乡长张更新、副乡长梁绍清、村支书陈国平以及我们家属的面,说明了苏雄华拿着2把菜刀到处追砍,后被民警夺下的事实。对于家属质问他:“民警已经看到并且制止苏雄华持刀杀人,为什么还让他扬长而去?”方所长坦言:当时现场气氛非常紧张,对方人多势众,两位民警不敢扣押他。郑禄义被抓后的第三天,我去派出所时,方所长也亲口对我说:“根据刑警大队的徐副队长透露的消息,审问苏雄华时他承认了死者陈建洪右膝那刀是他砍的。”
  令人不解的是,当我们第2天去刑警大队了解审讯结果时,却被告知没有审讯结果, 苏雄华反悔说没有砍陈建洪。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让人生疑。按照基本常理,在死者右膝外侧的一刀是谁加害尚未侦察出结果的情况下,苏雄华有着重大嫌疑,即便是第一次报请逮捕未获批准,警方应该加大侦察力度予以补充侦察取证,充分用足法律规定的2次报批程序,而不符合一次报捕未获准就给予取保候审的条件。然而,这样一个有多名群众目击,警方完全可以侦察取证的嫌疑人,却在刑事拘留未满一个月的时间里(2月25日——3月17日)大摇大摆的被保释出来。难怪他到处狂言:“老子有后台,想搞我没有那么容易!”当地老百姓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一片哗然,街头巷尾随处都可以听到质疑声,民愤极大。
  三、嫌疑人叶旭军致人轻伤乙级,公安局法医在伤情十分明显的情况下,包庇做虚假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乙级,致使嫌疑人在案发第三天就被释放。
  出事当天,本人被苏雄华伙同前来帮凶的叶旭军用水泥块砸伤头部,经皂头镇中医院医治,病历记录创口长度8.5厘米,深度达颅骨骨膜,缝合8针。即使在今天,依然可以十分明显看出疤痕长度和缝合针眼。作为专业的公安法医,却故意将创口写成“未缝合长1.5厘米”,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乙级,致使嫌疑人在案发第三天就被蹊跷释放。当我们申请重新鉴定,江西铭志司法鉴定所的老法医钟祥先十分惊讶的喟叹:“做假太明显,无法理解!”。经重新鉴定,伤情为轻伤乙级。
  四、本案肇事者和打人组织、指挥者苏忠禄案发后就逃逸,被保释后至今逍遥在外。
  在公安方面调查取证的材料中,明确证明了苏忠禄横蛮拒绝偿还债务。当地村民郑福开(郑禄义伯父)现场目击到,在纠纷现场郑禄树(郑禄义哥哥)在劝架时不慎被打伤,是苏忠禄立即叫来郑禄义,亲自指点他砍杀陈建洪。郑福开讲述这一过程时,郑禄义父亲与郑宅村村主任潘火旺现场做了记录。从这些事实就可以判断,苏忠禄召集、指挥苏雄华、郑录义、叶旭军等人行凶杀人,是本案的直接责任人,出事后潜逃以逃避法律制裁,按规定理应归案伏法,并且偿还债务和赔偿我们受害者的经济损失。然而,苏忠禄却被刑拘不到一个月,就被保释出狱,然后一溜了之,致使我们受害方得不到经济赔偿。
  五、受害者其他家人被打断2颗牙齿、右手掌被打断等严重伤情,警方至今未追查责任。
  在这次暴力凶杀案中,我侄子陈雾在未参与纠纷的情况下,被苏忠禄父子用钝器打断2颗门牙,警方却至今未追查凶手的责任。大儿子陈先发右手掌被苏忠禄家人打成骨折,警方也没有追查其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执法不严、甚至有包庇的行为。我们恳请上级部门对此案进行监督审查,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尺度,以民心为镜鉴,及时纠正上述错误,公正处理,让我冤死的儿子在九泉之下能够瞑目,让我们全家早日抚平心灵的创伤,让千万双老百姓关注的眼睛能够感受到正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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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这个情况是有些比较让人难以理解,不过,我们省刑侦总队长涂远征以前就是你们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关系。不过,如果你还相信我的话,可以打我电话郁律师,只要证据问题不大,相信在共产党的天下,还是有些王法的。毕定从古到今,历朝历代,人命关天的事都不可能小得了。而且,除公安一家外,还有检察院会起监督作用。即使公安内部也还是有监督机制的,绝不是哪一个人可以说了算做得了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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