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异地报销多久到账报销费用到账后还需不需要去哪些部门通知去审查核对、签字之类的,会不会有报销的明细单?

请问各位网友,新农合报销已到账,能否退还农合费用要回发票?_百度知道
请问各位网友,新农合报销已到账,能否退还农合费用要回发票?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采纳数:26697
获赞数:28412
擅长:暂未定制
参与团队:
不退新农合报销之后,医院的发票社保局就留档了,不退还需要发票只能去社保局复印,盖一个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章需要底方,可以拿身份证、医保卡去医院复印
wos_wangjian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wos_wangjian
采纳数:375
获赞数:1249
参与团队: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新农合哪个部门管,报销流程怎么走,按多少报?_百度知道
新农合哪个部门管,报销流程怎么走,按多少报?
我是裕安人,8月22日,我带着我的老母亲去六安人民医院看病,做了胃镜,说是慢性胃炎伴糜烂加十二指肠球溃,医生开了近一个月的药,花了总共1000元,结账的时候我问可以报销多少,医院...
我是裕安人,8月22日,我带着我的老母亲去六安人民医院看病,做了胃镜,说是慢性胃炎伴糜烂加十二指肠球溃,医生开了近一个月的药,花了总共1000元,结账的时候我问可以报销多少,医院方的回答是:住院病人在我们这报,门疹病人在你当地报,当时我也没多问就回去了,但等我到我们镇府去问:医疗报销这块在哪里报,镇府部门的回答是,报销不归我们管,钱不经我们的手,我们只负责把投报人的姓名和投报的钱交上去,你到乡医院去问问,没办法我又去了乡医院,但乡医院的报销负责人讲,你在哪个医院看的病,就在哪个医院报,不在我们这看的我们不能报,请问我件事我应该找哪些部门,在哪里报销,怎么报,能报销多少?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生活类行家
采纳数:545
获赞数:81586
河南工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做过各类兼职,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热爱生活,努力生活。
  新农合是,社保中心管的。  报销流程:  一、新农合报销时间  新农合的报销时间有规定,应当从出院当天算起三个月之内有效。新农合报销时间一般没有制度或法律性质的规定,一般按惯例在本县住院报销半个月之内,县外病历或县内数额较大需要经县新农合部门审批的,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外伤报销需要经调查核实的一般在3个月之内。  二、新农合报销需要的材料  在已实施信息化结报的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凭本人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当场结报;2、在未实施信息化结报的医院住院的,统一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新农合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一)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二)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三)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四)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五)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六)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三)封顶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政策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子女随父母或父母随子女在外长期居住,因病在居住地政府举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户籍证明、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费用凭证等资料,经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  不予以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哦稀饭仍是稀饭
哦稀饭仍是稀饭
采纳数:122
获赞数:2760
是这个样子的,门诊是不可以报销的,住院才可以报销!报销是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的!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审核报销流程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审核报销流程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2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当前位置: >
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公告
  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财政厅特下发《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
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其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新农合报销做适当调整,从10月1日起,在我院办理住院,雅安六县二区新农合起伏线200元,报销比例82%。
  【以下内容为转发《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 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 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附件
  恒博(集团)雅安医院是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属于县级定点医院,门槛费200元,报销比例82%。
  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手册
  (一)什么是新农合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参加新农合有何好处?
  俗话说“不怕穷,就怕病”。新农合制度是党和政府为减轻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其健康水平而设计的一项惠民制度。参合了,个人看病有保障,个人无病做善事。从目前筹资和补偿标准看,个人缴费是小块,政府补贴是大头,年度高补偿达十万元。如2014年个人缴费70元、政府补助320元、年度高补偿不低于10万元。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常住户籍在农村的群众均可自愿参加,并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户籍地新农合制度;外出务工人员凭参加就业地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证,不再参加户籍地新农合制度。
  (四)新农合患者次门诊应到哪里去看病?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常见病病人门诊应做到基层诊,在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均视为基层诊: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市辖区的区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
  就诊时主动出示参合证,其门诊医疗费报销额度受年度高报销额限制。
  患特殊疾病(具体病种以参合地公布的补偿方案为准)参合患者门诊治疗应按规定到乡或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相关门诊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五)新农合患者应到哪里去住院?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参合患者住院应做到基层诊。因病情需要须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应由所住院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患者凭转院证明、本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参合证等证件和医院规定资料办理入院。住院时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参合证等内容相符合。
  新农合年度缴费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当年患病可凭母(父)亲身份证明、参合证以及患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享受统筹地新农合补偿政策。
  患者康复出院,凭住院结算发票、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等相关手续到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签字确认后领取新农合报销款。
  (六)双向转诊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因病情需要,由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病情缓解后,经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凡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
  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在下级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但报账时须提供转院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新农合报销权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急诊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诊病情证明书方可报销。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运行前,患者出院后凭转诊证明、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统筹地新农合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参合地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运行后,患者凭上述资料在就诊医院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
  (七)异地务工、探亲等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在外地务工、探亲等人员患病,也应做到基层诊,并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在医院窗口办理补偿报销。在未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凭务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或探亲证明(亲属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统筹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参合地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补偿;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参合患者需提供基层诊医疗机构住院相关资料。
  未按规定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备案和执行逐级转诊的患者所发生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
  (八)四川省新农合报销政策如何?(各地可公布统筹地补偿政策)
  2014年度四川省指导性补偿政策如下: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元)
补偿比例(%)
乡镇卫生院
县级定点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
省级定点医院
省外非定点医院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种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且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新农合按定(限)额费用标准全额报销;非民政救助对象患者按定(限)额费用标准的85%给予报销。 
& & (九)重大疾病有何报销政策?
  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宫颈、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食道、胃、结肠、直肠、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8种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按定(限)费用标准的70%(三级医院)或75%(二级医院)给予报销。
  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按限额费用标准的70%给予报销。
  (十)大病医疗保险有何补偿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含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地区,参合人员在新农合普通补偿政策基础上,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超过一定标准(具体以统筹地公布方案为准)的部分,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比例再次给予报销。
  (十一)四川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有哪些?
  1.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22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白内障专科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52医院、武警四川总队成都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备注:因“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已由简阳市搬迁至龙泉驿区洪河镇,目前名称为“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病区”,纳入四川省人民医院定点管理。
  2.省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医院、北京市朝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厚街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塘厦医院。
  (十二)参加新农合同时参加其它保险能否报销?
  参加新农合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按照国家财政部解释,因均有财政补助,群众只能选择一方参保、一方受益。
  参加新农合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患者,双方均可补偿报销,但新农合管理部门需收取住院结算票据原件。
  (十三)参合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参合人员不得出租、出借参合证;不得伪造医疗文书、证明或票据;不得隐匿、销毁证据,干扰新农合调查工作。对上述行为,统筹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当年度受益资格,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索 引 号: & &14-00009 信息分类: & &卫计、妇女儿童、体育 / 区政府办文件 / 通知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溧水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的通知
文  号: & &溧政办发〔号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关于印发溧水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的通知
溧政办发〔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 《溧水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  溧水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  根据省市有关2015年新农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内容如下:&  一、一般门诊医药费用报销&  (一)在本区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镇级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0%,每日限报30元。&  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符合规定的一般诊疗费(1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90%,个人支付1元/人次。&  (二)在本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所属社区门诊部)就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20%,每日限报20元。&  在本区级公立医院就诊,符合规定的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10元/人次)和急诊诊察费(10元/人次),报销比例均为80%,个人支付2元/人次;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12元/人次),个人支付4元/人次。&  (三)在本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传统中草药治疗(不包括中成药)就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统一报销比例为40%,每日限报50元。&  (四)在本区外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20%,每日20元封顶。在本区外非指定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但外出务工人员、随子女长期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异地就读的学生和外出急诊患者除外,此类对象按“特殊类别医药费用报销”相应条款审批办理。&  (五)全年每人限报750元,其中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限报400元;本区级、区外指定医疗机构年限报350元。在本区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 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的一般诊疗费、以及在本区级公立医院实行的普通门诊(急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不受门诊报销年封顶限制。&  (六)按省市要求,继续稳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对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实行总额支付,进行总量控制,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二、一般住院医药费用报销&  (一)起付线&  本区内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本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00元,本区外指定省市医院的起付线为600元,本区外非指定公立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300元。&  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区外非指定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每次都要扣除,本区外指定省市医院只扣一次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纳入核算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扣除相应的起付线金额后,按下列表中相应的比例报销。&
起付线-10000元&
30000以上部分&
  注:1.如住院可核算费用未过起付线,起付线内的医药费用按同级门诊补偿比例结算,但该医药费用不纳入同级住院费用累计核算。&  2.住院床位费每天在35元以下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算;每天超过35元的,按35元纳入核算。&  3.使用传统中草药治疗的,在其药费正常核算总值的基础上另加10%纳入核算。关于80周岁以上参合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仍按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溧卫字〔2012〕27号文执行。&  4.本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外指定省市医院属新农合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费用范围的,都按75%纳入核算;本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属新农合基本药品范围的,按90%纳入核算。&  5.经转院在“指定省市医院”住院治疗,采取保底补偿惠民政策,保底补偿标准为住院总医药费用的35%(已超过住院年封顶线的除外)。省市指定医院报销不实行累计核算。&  6.属于天气、道路、车辆机械等客观原因,造成个人外伤发生的医药费用、且无违法乱纪或责任方赔付的,纳入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统一按60%打折后,再按上表相应比例报销。关于“按60%打折”,有两类情况除外:一是高血压、心脏病等相关联疾病发作导致自己摔伤或70周岁以上老人自己摔伤的医药费用;二是个人外伤发生在本年度以前,经调查符合规定已准入或有责任方但未找到,以及属于个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自身伤害,跨年度后续治疗的医药费用。&  7.符合准入条件的重大疾病对象,按我区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给予审核报销。&  8.按省市要求,继续稳步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住院按病种(床日)付费,进行总量控制,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住院按病种(床日)付费的结算方式另行规定。&  9.资质较好的综合性民营三级医疗机构和特色专科民营二级医疗机构,可以按程序申报我区新农合指定医院,有选择地纳入“指定省市医院”类别管理。&  (三)封顶线&  当年内每人累计获得最高报销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省市特殊规定的除外),包括“特殊类别医药费用报销”中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金额和外出务工等住院医药费用报销金额在内。&  三、特殊类别医药费用报销&  (一)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  1.适用对象:指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特种疾病患者,对一些罕见的特殊疾病患者,经我区新农合门诊慢性(特殊)病鉴定专家组成员认定,区合管办审批后,可作为准入对象。&  2.报销范围:指个人全年在各级定点(或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含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过的医药费用,不再给予审核报销。&  3.报销比例:纳入核算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扣除起付线金额1000元后,按60%的比例报销。&  (二)外出务工等医药费用报销&  1.适用对象:外出务工人员、随子女长期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异地就读的学生和外出急诊患者。&  2.准入条件:外出务工人员要出具外出务工单位证明,随子女长期异地居住的老年人要出具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异地就读的学生要出具学生证复印件,急诊患者要出具急诊病历。因急诊原因,就近在当地民营医疗机构急救治疗的,可予审核报销。&  3.报销比例:纳入核算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20%的比例报销,每日限报20元;纳入核算范围的住院医药费用,扣除起付线金额300元后,按40%的比例报销。&  (三)肺结核病人完成疗程后定额补助&  1.适用对象:完成规范疗程的肺结核病患者。&  2.准入条件:肺结核病人凭本区人民医院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和所在镇(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完成疗程证明,经本区疾控中心认定后,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定额补助手续。&  3.补助标准:完成疗程后,补助500元,一年最多只能补助一次。&  (四)特殊个案医药费用报销&  对特殊的个案,如家庭经济困难,医药费用较大,但按规定又不能给予审核报销,全部自己承担的等,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证明、镇(开发区)合管办初审,区合管办复审,报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四、基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报销范围&  (一)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报销范围为“基药”。&  (二)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14修订版)》。&  (三)本区外指定省市医院和三级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基药、省增补基药和《江苏省新型农村农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  (四)特殊类别医药费用报销中,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和外出务工等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按《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目录(2011版》审核。&  (五)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无特别禁止的,都为许可。单次诊疗项目费用或单个医用材料价格,超过2万元的,纳入报销范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六)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如有必要,适当调整新农合基本目录和核算范围。&  五、不予审核报销的范围&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  1.关于工伤:经工伤主管部门认定的或具有明显职业特点,伤害与职业具有关联性,并涉及费用纠纷等,应由责任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2.关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应有责任方承担的医药费用或属于个人违反交通法规导致自身伤害产生的当年度医药费用。&  (二)自杀、自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但精神病人自杀、自残医药费用,作为特例纳入审核范围。&  (三)违法乱纪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四)境外就医的医药费用。&  (五)医疗事故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但属于医疗纠纷,未作鉴定的,根据双方协议,医疗机构或第三人补偿(赔偿)的费用,在可核算总医药费用中扣除。&  (六)输血(含血液成份)费用。&  (七)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八)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如健康体检费用等&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6.按照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单纯性住院分娩或保胎治疗不予补偿,但住院分娩或保胎治疗过程中混合严重原发疾病或严重并发症的除外,可核算费用扣除3000元后,按住院相应类别比例给予报销。&  (九)医用材料类:&  1.义肢、助听器、畸形鞋垫、肾托、胃托、钢丝背心、各种腰围等康复性器具,《南京市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宁人社〔2012〕335号)规定的除外;&  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材。&  (十)治疗类项目:&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十一)医药费用票据:&  票据复印件、药店自购药品票据,非财政部门监制票据(定点、指定医院或急诊抢救除外)、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药费票据、以及与指定省市医院以挂靠等形式合作经营的医疗机构提供的地方税务监制章票据,不予报销。&  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又参加了我区新农合的,住院医药费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纳入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扣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再按我区新农合补偿政策报销。&  (十二)其它:&  各种不育(孕)、性传播疾病、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酒后驾驶、无照驾驶、近视眼增强视力治疗、“基药”和《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医药费用涉及纠纷应由责任方承担的部分,以及违法违规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等。&  六、医药费用报销流程&  医药费用报销流程分两种: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镇(开发区)合管办事后审核报销。&  (一)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1.本人在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持新农合有效卡门诊看病,实行即时结报,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予以报销,没有携带新农合有效卡,则不再给予报销,但因“外伤等特殊原因”不能即时结报的除外。&  2.本人在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持新农合有效卡和有效身份证件住院治疗,实行即时结报,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审核和补偿,事后不再给予审核报销,但因“外伤等特殊原因”不能即时结报的除外。&  (二)镇(开发区)合管办事后审核报销&  1.在本区外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或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须携带相应材料(门诊病历、转院证明、原始住院病历或小结/记录、原始医药费发票、原始费用明细等),到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审核报销。本区外医疗机构大额住院医药费用,须先公示一个月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2.在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或住院治疗,因“外伤等特殊原因”不能即时结报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审核报销。“外伤等特殊原因”是指外伤、急诊、新农合卡挂失补办期间、定点医疗机构网络故障和当年个人筹资结束前未即时结报的医药费用等。&  3.“特殊类别医药费用报销”,准入后,按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4.转院:参保者到本区外指定省市医院住院治疗,须本区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新农合卡和病历等材料到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转外就医登记手续。因未按规定转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患者本人承担。&  5.镇(开发区)合管办审核报销费用在“一折通”发放。&  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照此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自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实施,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附件:1.溧水区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图&  2.溧水区2015年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  3.溧水区新农合(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特殊)病准入申请表&  4.溧水区新农合(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指定省市医院名单&  &&&&&&&&&&&&&&&& &  &&&&&&&&&&&&&&&&&& &  &&&&&&&&&&&&&&&&&&&&&&&&&&&&& &&  &&&&&&&&&&&&&&&&&&&&&&&&&&&& &  &&  &&  &&  附1:&  溧水区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  &&  &&
附2:&&&&&&&&&&&&&&&&&&&&&&&&&&&&&&&&&&&&&& &
溧水区2015年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
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本区外公立医疗机构&
指定&&&&&&&&&& 省市医院&
非指定公立医疗机构&
一般&& 住院&
起付线-1万元&
镇级200元,县级400元,指定(省市医院)600元,非指定公立医疗机构300元。&
年封顶15万元(含大额门诊和外出务工住院报销等);在年封顶内,指定省市医院保底补偿为35%。&
1万元-3万元&
3万元以上&
一般&&& 门诊&
医药费&&&&& (中草药除外)&
日封顶:镇、村30元,本区级和区外指定医院20元,中草药全区统一为50元;&
年封顶750元,其中:镇、村400元,本区级和区外指定省市医院350元。&
大额&&& 门诊&
起付线以上&
包含在住院年封顶里面&
定额&& 补助&
肺结核病人&
完成疗程后定额补助500元&
外出务工类别&
日封顶20元&
包含在住院年封顶里面&
溧水区新农合(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特殊)病准入申请表&
身份证号码&
新农合医疗卡号&
原确诊时间&
原确诊医院&
1、门诊慢性病:&
口 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 口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
口 糖尿病1型&
糖尿病2型&
口肝硬化失代偿&
口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口 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愈后&
口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肺心病&
口 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口 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口 活动性肺结核&&&&&&&&&&& 口 类风湿性关节炎、& 口 系统性红斑狼疮&
口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口 克罗思病&&&&&&&& &口 癫痫&
口 慢性萎缩性胃炎&&&&&&&&& 口 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口 银屑病&
口 风湿性心脏病&&&&&&&&&&& 口 扩张性心肌病&&&&& 口 骨结核&
口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口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口 系统性血管炎&&&&&&&&&&& 口 干燥综合症&&&&&&& 口 淋巴结核&
口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口 运动神经元病&
2、门诊特殊病:&
口 因恶性肿瘤进行的门诊放射治疗、化学治疗&
口 因重症尿毒症进行的门诊透析治疗&
口 肾移植手术后进行的门诊抗排斥治疗&
口 精神病&
口 白血病&
确诊定点& 医疗机构&
认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名称: &
指定区级医疗机构专家组成员签字:&
医务处(科)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病史&&&&& 特点&
典型临床特征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区合管办&&&&& 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1、全年纳入可报销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不超过1000元,建议您走一般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程序为妥。因为该政策有个1000元的起付线,在1000元之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是不报销的;&
2、纳入可核算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必须与疾病诊疗相关联,无关联的门诊医药费用发票和非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省市医院)门诊医药费用发票不能纳入该政策审核报销。&
3、申请对象在外出务工期间等,在异地就诊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发票,符合规定的,按该政策给予审核报销;&
4、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过的门诊医药费用发票,不再纳入该政策审核报销。&
  &&  附4:&  溧水区新农合(居民医保)&  定点医疗机构和指定省定医院名单&  &&  一、定点医疗机构&  溧水区人民医院、溧水区中医院、溧水区精神病防治院、溧水区疾控中心、溧水区妇幼保健所、溧水区计划生育指导站、各镇(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所属分中心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溧水毛公埠梁氏医院、溧水中山医院。&  二、指定省市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院、&  江苏省口腔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  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脑科医院、&  南京市胸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明基医院、&  南京同仁医院、镇江第五人民医院、南京爱尔眼科医院,&  苏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注: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指定省市医院,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印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农合报销多久到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