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梯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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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辛苦爬楼 上海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流程简化为6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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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的用户真是幸福啊,住的不高,能接收到充足的阳光,现在又有加装电梯的福利,以后也不用辛苦爬楼啦,日子真真是越过越美了呢!今天上海装修公司就来说说上海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简化流程。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这一老龄化社会的民生实事,在上海将得到全方位大力推进。市民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将不再“望穿秋水”。
上海装修公司获悉,上海市住建委、市规土局和市质监局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加装电梯的流程及审批程序作了规范。在程序简化的同时,对审批时间也做出规定,如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通知还特别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区实行一门式行政服务窗口受理”。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三部门联合出台了这个《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房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审批的通知》,并于日前下发到各区房管局、建交委、规土局、市场监督局等单位。记者看到,加装电梯的整个流程已简化为六大步骤:计划立项、规划审批、房屋安全性论证、施工许可、质量技术监督、竣工验收。
— —计划立项环节,只需提供三份材料:加装电梯申请及初步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证明材料和加装幢90%以上业主同意的相关协议。区房管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必须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下发实施计划。
— —规划审批环节,也只需提供三份材料:建筑设计方案、方案公示图纸、实施计划。设计方案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区规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上海装修公司了解到,流程中新增了一个“房屋安全性论证”环节。有关负责人介绍,其实这就是原先的“审图”环节,因为电梯毕竟是加装在原有房屋上,安全是最重要的。这项论证由上海市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实施,同样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这项改革措施于今年6月开展试点,现正向全市推广,并且更为完善、合理、规范。有关专家指出,如果材料齐备且符合法规,加装电梯项目从申请到开工的时间可以缩短为三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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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0011转10021政协委员建议制定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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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施行的《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使得“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入我市地方性法规。
政协委员于国胜建议制定“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让老年人不再发愁上下楼
上下楼本是生活中的常事,但对于腿脚不好的老年人来说却是不小的“挑战”。这种“挑战”,在一些没有电梯的老楼里,表现得比较明显。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于国胜带来了一份“关于制定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建议”,这份与民生有关的提案吸引了较多的关注,最终成为民建的集体提案。
“电梯属于无障碍养老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包括电梯在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对现有养老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点内容。”于国胜表示。
晚报记者 王璐瑶 文 孙大伟 图
市区一老楼加装的电梯投入使用。
■提案点击
多部门联动,为老楼装电梯定规矩
日起施行的《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使得“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入我市地方性法规。
市政协委员于国胜从事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每项立法工作开展之前,都要进行大量的民意调查等基础内容。在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出台前期的准备工作中,于国胜和很多老年人聊过,上下楼困难是老人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
于国胜住在一个多层居民楼的7楼,他对于上下楼困难的问题也深有体会,平时上下楼就有些吃力,遇到需要搬东西上楼的时候就更加发愁,中途需要休息好几次。“我现在40来岁,以前考虑过,10年以后要不要换一个带电梯的房子。但如果老楼能够加装电梯的话,困扰我的问题就解决了,就不用很麻烦地换房子了。”于国胜说。
“虽然关心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问题的人不少,但因为审批手续繁琐、资金投入不足、制度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居民大多暂时无法实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愿望。”于国胜表示,3月1日起施行的《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予以鼓励,因此,他建议尽快出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办法,为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从国内看,广州、深圳、福州、厦门等大中城市纷纷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总体上来看,外地在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面已经形成一整套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这为我市出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于国胜说。
于国胜在提案中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建议,首先就是把握好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关群体的利益平衡。于国胜表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个好事,但是对于一楼和二楼住户来说,吸引力并不大,对这部分群体在资金投入、费用支出等方面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依法简化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批手续,也是建议的一部分。加装电梯主要涉及规划、建设、国土、消防、质监等部门,于国胜建议多部门联动,尽量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工作提供方便。
外地多层住宅加装一部电梯,一般需要50万元左右。于国胜认为,还需要建立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这些资金既涉及建设环节的投入,也包括建成后的维修保养、定期检验等使用环节的支出。
除此以外,于国胜还在提案中建议,对同意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居民有效比例,做出切实可行的规定,为是否加装电梯提供依据。
住户徐云祥(右)和老伴乘坐加装的电梯下楼散步。
■代表委员热议
让电梯等无障碍设施成为“标配”
日前,本报关于我市首例老居民楼加装电梯的报道,吸引了非常多的社会关注。在市人大代表王仕玮看来,尽管自己住在有电梯的高层住宅中,但是身边有很多亲人住在多层住宅中,他也曾体会到上楼的不易。
“我的一个亲戚住在7楼,有次去他家中拜访后,我觉得尤其是对于老年人多的多层老楼,加装电梯是很有必要的。”王仕玮表示。
“老楼如果要加装电梯,费用肯定要明确,楼层不同,需求的程度也不同,要研究出一个系数来,将所有群体的积极性都够调动起来,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进行。”王仕玮说。
市政协委员于金汕在看待老楼加装电梯的问题上,从无障碍通行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于金汕表示,电梯与无障碍通道一样,都是城市的基础配套设施。
“不仅仅是住在多层的老年人需要配套电梯,残疾人等群体也都需要,甚至我们普通人也希望生活能够更加便利,这是一个覆盖范围非常广的民生话题。”于金汕说,老楼加装电梯的重要性和好处大家都能看得到,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各部门出台政策文件,通力合作,把这件好事做好做足。
“我希望,威海有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更多的老居民楼安装上电梯,将来,电梯等无障碍通行设施成为‘标配’,让更多的人能够感受到生活的便捷。”于金汕说。
■部门回应
各部门正在研究一套专门的办法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日前《威海市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细则》出台,作为一个威海市地方标准规范,其中专门针对老楼加装电梯情况做出要求。
《细则》在加梯改造中提出,加建电梯后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标准;住宅增设电梯后,不得影响房间的正常采光,住宅增设电梯后,对房间通风和噪音有较大影响的,需要取得受影响业主的同意意见等。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老楼加装电梯工程涉及的部门众多,而且关乎居民楼居民的集体利益,仅仅是一个标准规范还不够,需要一套专门的管理办法,针对这个问题,目前各部门也正在积极研究中。
■网友心声
为老楼装电梯点赞
网友“爱娜”:为老楼加装电梯点赞,它是一件惠民工程,解决了住在无电梯老楼居民的出行,特别是提高了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出行便捷度,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希望这项惠及民生的大好事能尽快落实实施。
网友“叶子”:一万个赞同!我家有老人,上下楼非常困难,我曾多数次想过从窗户上安个滑轮,把老人放下去,再拉上来,可是很不安全。如果真的能有个电梯就好了。
网友“bo交好运”:老楼加装电梯太好了,楼房功能提高,方便上下楼。高楼层的居民可以多出点钱。
网友“威海老张”:希望建设主管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并出台一个费用分摊指导办法,给有这个需求的业主解决问题。
网友“青山绿水”:我家住在一楼,如果要安装,我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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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多层加装电梯,流程为何能提速
原标题:长宁多层加装电梯,流程为何能提速  8月8日,家住新泾镇剑河路599弄89号的居民就将迎来期盼已久的一场开工仪式:经过一年的筹备,这栋7层居民楼的加装电梯工程将正式启动。从今年2月初递交立项申请,到春节前收到正式批复,用时不到两周的审批立项环节,让居民们看到了年内就能乘坐电梯上下楼的希望,也让小区其他居民对“装电梯”充满了期待。  今年以来,长宁区通过大调研梳理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面临的共性难点,区房管局率先对申请材料、征询流程和前期调研三个步骤进行优化,实现了审批立项多个环节的提速。自2014年1月受理全区首个加装电梯申请以来,截至目前,长宁已有53台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程完成立项批复,其中13台顺利投入使用。其中仅今年通过快速立项的电梯加装申请就已达26台,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效果愈发显现。  自创模板只需“完形填空”  根据2011年上海市房管局、市规土局、市建交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居民楼加装电梯需完成6道审批程序,包括计划立项、规划审批、房屋安全性论证、施工许可、质量技术监督和竣工验收。都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由区房管局负责承办的计划立项环节作为加装电梯的第一道关,对居民信心、工程推进都尤为重要。  去年下半年起,长宁区房管局便着手对审批立项环节进行优化,在7天公示期结束后的3天内如无书面反对意见,就立即出示加装电梯的批复。今年初开展大调研后,区房管部门对哪些步骤最令老百姓“头大”有了集中发现和系统性梳理。原来,在加装电梯立项环节,不熟悉加装流程、不了解专业技术、难统一各楼层意见等不仅是居民们的烦恼,也是居委会干部在做协调引导工作时的“心病”。  长宁区房管局修缮科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加装电梯申请数量提升,科室受理申请材料时,也经常遇到申请人因一两处细节填写有误,不得不数次往返区政府递交材料的情况。  于是,修缮科工作人员找出区内所有已经成功加装电梯,并申请到政府补贴的案例,梳理出必要信息和重复性信息,将加装电梯的申请报告、协议书、可行性分析等文字材料化为“完形填空”形式,制定出适合长宁居民的申请模板。“只要完整填写模板内容,就能确保递交申请‘只跑一次’。”而包括公示期在内,原本时长不定的立项环节能明确缩短至两周以内,让想要加装电梯的居民有了更多信心。  “三表合一”优化环节  7月下旬,家住虹桥路996弄17号的居民刚向长宁区房管局提交了加装电梯的申请。在申请材料包中,一份内容复杂却格式清晰的《加装电梯分摊协议书》颇为亮眼。约两张A4纸大小的协议书上,三排纵向表格列明了电梯造价、维护保养、日常运行电费等三类费用的具体分摊情况,每户居民的分摊款项和分摊百分比都一目了然。协议书最下方的横向表格则包含了整栋楼6层所有30户居民的签字。  根据《指导意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需由申请人采取二次征询方式,对居民实施意见征询,不仅需要加装电梯楼宇90%以上的业主同意,还需小区2/3以上业主的同意。其中,费用分摊环节需要根据造价、保养和运营分三次向居民征询签字,不仅沟通成本大,“老是要签名”的重复操作也容易引起居民反感。  从大调研中得知居民这一反馈,长宁区房管局将分摊协议书的三张表格“合三为一”,一次性告知加装电梯的建筑安装费、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测绘费、审价费、水电煤管迁移费以及安装后的维保费、电费等概算结果,居民“只签一次”就能完成业主承诺。  剑河路599弄89号居民楼组长杜雅芳就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楼内全部12户居民中有近一半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三表合一”的分摊协议书使加装电梯的所有费用都一目了然,“只签一次”也为加装电梯奔走的居民志愿者和居委会干部省去了不少沟通成本,因而从去年底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到今年2月提交申请,前后不到2个月时间。  记者从长宁区房管局了解到,今年起长宁每年要推进100万平方米精品小区的建设工程,目前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已经与精品小区的建设征询同步展开。两项事关民生大事的征询事项统一受理、统一公示、统一许可,力争将加装电梯这一惠民工程得到实质性推广。  后置审批改为提前介入  曾推动长宁区首个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正式运行的仙霞新村街道仙逸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杨家生曾向记者感叹,“加装电梯实在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其中,居民楼是否具备安装电梯井的条件、是否涉及规划红线、消防能否达标等“地利”因素颇为关键。  在大调研中,长宁区梳理出数个因电梯简易方案未通过规划审批,导致需要重新申请立项的案例。因此,区房管局与区规土局同步优化了审批沟通环节,规土局介入审批的节点从立项后提前至立项前,在加装电梯申请阶段就参与物业和居民间的沟通,确保居民提交申请时的点位符合规划红线要求。  此外,区规土局还将结合精品小区建设,在规划中对电梯摆放的点位一并考虑进行规划许可审批,在精品小区设计中也将同步考虑加装电梯的外立面与小区风貌形成统一。
东方网(eastday.com)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如何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这份“海淀经验”请收好!如何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这份“海淀经验”请收好!分享每天百家号按照北京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部署,海淀区计划在29个街道(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目前已开工在施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有四个:毛纺北小区、牡丹园小区、柳北社区5号院、海洋社区。截止到7月12日,已完成16部电梯加装,17部电梯正在施工。具体情况如下:“毛纺北小区”基本情况:该试点小区(毛纺北小区)建于1992年,总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共有9栋楼,54个单元。大产权单位为北京清河三羊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北京燕海物业公司。工作进展与计划:4号楼作为试点,已完成管线改移。其中3单元电梯钢结构吊装完成,1单元已在进行基础施工。计划8月中旬完成这两个单元的电梯加装并进行试运行,8月中旬全面推动其他楼栋的电梯加装。计划10月底完成电梯加装,11月进行试运行。牡丹园东里小区基本情况:牡丹园东里小区为2013年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列为电梯加装试点的3号楼为多层住宅,建成于1989年,地上6层,地下1层,共6个单元,84户居民(地上62户,地下12户),产权单位为北京城建集团。工作进展与计划:目前污水管线施工已完成,燃气管线改移正在进行,钢结构及电梯正在制作,计划9月底完成电梯安装,10月进行试运行。柳北社区基本情况:大柳树5号院是2014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共2栋楼,6个单元,建筑面积9383平米。该试点工作以社居养老服务建设为出发点,在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主导下,由华龄安康作为主体负责实施。为全市市属老旧住宅中第一个成功加装电梯的楼门,初步探索了加装电梯“租赁式”服务新模式。工作进展与计划:目前已完成1部电梯加装。其它待验收通过后再行施工。海洋社区基本情况:海洋社区位于中关村南大街大慧寺路8号院,共有多层住宅楼7栋,22个单元。工作进展与计划:已完成15部电梯加装,目前正在进行试运行。另有7部电梯正在施工,计划9月底完成加装,10月试运行。有网友就好奇了……网友为什么北京这么多老旧小区,小编为啥就只盯着海淀不放啊?别着急,看了下面这些内容,你也许就能明白小编的“良苦用心”了。小编海淀区大柳树5号院6单元是北京市市属老旧住宅第一个成功加装电梯的楼站,是什么因素促成该试点项目的成功实施呢?让我们一起听听海淀区住建委总结的“海淀经验”。一是引入社会资本,解决了前期投资难问题。区政府和街道高度重视社区养老工作,积极搭建街道养老服务平台,引入民间资本推进养老服设施建设。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加装电梯由产权单位或者业主委会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加装电梯的组织实施,改造经费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其余由产权单位或者居民自筹解决,因产权单位、居民不同意承担或无力承担该项费用,改造项目前期费用无法有效落实,导致各区其他试点工作进展一直非常缓慢。大柳树5号院6单元电梯改造试点工程由华龄安康公司承担全部前期费用,有效地解决了前期投资经费筹集难题,使得该试点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完成。二是自下而上,解决了居民意见不统一问题。老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由市里下达任务,各区抓落实,级级落实任务,往往造成基层积极性不高,工作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大柳树5号院6单元加装电梯试点,采取“政府引导,居民自愿、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由基层社区组织积极参与、居民自愿申请,柳北社区居委会对个别有反对意见的居民深入工作,寻找每位有意见的业主,细致了解居民困难,坦诚沟通,终于获得了每一名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于日,华龄安康公司与5号院6单元所有业主签订了电梯授权委托书,试点项目正式启动。三是技术创新,解决老旧楼房场地不一问题。每个老旧楼房周围环境不一、情况错综复杂,地下管线交叉重合多,要想成功加装电梯,必须根据每一栋老旧楼房的特点,因地制宜,能够制定不同的技术方案,有效解决场地受限问题。该试点建筑方案采取了外挂式电梯,紧贴建筑物,取消了钢结构井道和建筑物之间的廊桥,减少了占地(绿化、消防用地等);电梯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原建筑物的破坏,避免了对井道的基坑开挖影响。该设计不仅关注老年人乘梯习惯,专设扶手帮助老人乘坐;更是采用家用电梯控制系统,有效降低了对居民的噪声影响。本期责编:010zym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分享每天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文章每天不断,精彩天天陪伴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再建议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复
城市建设与管理类
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再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民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人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问题成为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广州旧城区的多层住宅,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7层以上的无电梯住宅楼,其中多为9层。据有关部门粗略估计,这样的旧楼数量超过5万栋,在住人口仅60岁以上的居民就有近100万,住户特别是老人上下楼多不便,犹如“坐楼监”。笔者在2008年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广州市规划局等提案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工作,该提案被评为当年的优秀提案,2009年11月,市政协提案委还组织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对该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010年,市政协卢玉萍等委员又提出《对广州市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省政协主席会议将卢绍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试点推进城市老楼加装电梯的惠民工程的建议》列为重点提案,由黄龙云主席亲自领衔督办,广州市被作为试点城市。经过各办理单位的共同努力,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成为了政府关注的民心工程,取得了不少实质性进展。但加装电梯推进缓慢,几年来发放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到一千宗,成功加建的更少,仍存在不少难点问题:
&&&&一、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指导文件和地方法规一直未能出台,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2008年12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规划局、住房保障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起草了《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从12月2日至12月20日征求公众意见。该暂行办法将“2/3业主同意即可报建”纳入法规,还提出了具体的报建程序和管理办法,并提出加装电梯还可以动用住房维修基金和公积金。至2010年4月,暂行办法没了下文,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开始征求市民意见。《办法》的多项规定都进一步保证了低层住户的利益:除了2/3住户同意外,假如对住户通风采光、建筑平面设计等产生较大影响的,还应当取得受影响的业主的同意,除了同意加装电梯外,还须同意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据说反对声众&,办法暂缓出台。而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完成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民意调查分析报告》显示:80%的受访者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示赞同。
  二、缺少有力的牵头组织者。旧楼要求加建电梯的很多,但矛盾也很多,资金难筹集,邻里关系难协调,相关过程漫长,要求加装电梯的又多是老人,虽然强烈要求加装电梯并愿意全额承担费用,但多数行动不便,&怕申报手续繁琐,很难有那个精力去张罗,大家都希望单位牵头,不过单位说要等市里的文件下来以后再做。而已没有单位的多层住宅,业主分散,就更难有人牵头了。
  三、住户意见难统一。不同年龄,不同楼层,众口难调,往往是高层住户强烈要求加建电梯,而低层无所谓,甚至反对,本幢建筑业主支持,相邻建筑业主反对;不同楼层费用承担难协商,有些低层住户要求补偿;少数强烈反对加建电梯的利害关系人反复上访,仅靠小业主的力量很难协调。
  一、以先行先试的勇气,尽快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是按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还是必须百分之百业主同意,对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宜明确表态,对加装条件、如何加装、谁来组织协调、谁来申报、报建程序、资金筹措、建后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各楼层费用的分摊比例、利害相关方的补偿等问题给出相关原则标准。有关部门要直面矛盾,少些学究式的争议,多些实事求是为民办事的可操作的思路。
  二、政府引导,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推进。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不仅是解决高层住户特别是老人出行难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还会催生相当大的电梯市场拉动内需,同时减少多层住户的被动购楼需求,起到减缓广州老城区楼市供应紧张和抑制老城区楼价过快上涨的作用,一举多得。政府应负起责任,以建保障房廉租房和“穿衣戴冒”工程同样的力度来组织推进,或纳入三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由一位主管市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建立从市到区、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到业主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的层级推进运作体系,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申报程序,主动化解矛盾,全面推进。
  三、建立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为主体的协调机制,牵头协调原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各层业主和利害相关方,协调各方关系,使电梯加建工程成为邻里和谐工程、幸福广州工程。建立改造加装电梯费用的筹措机制,建议政府补一点、原单位出一点,维修基金和个人各出一点,允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鼓励原单位从组织协调、主动申报、经费补贴多方面积极参与加装电梯工程。
  四、解放思想,政府统筹,市场化运作,在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顶层加建一层。可在拟加装电梯案件较多的越秀区试点,小区连片考虑,顶层加建一层,引入社会力量来运作。顶层出售,或一楼住户搬至顶层,一楼用作停车场、公益场所或商业运作,所获收益用于支付加装电梯费用、利害相关方补偿和日后电梯的维护管理费用等。
办理情况摘编/全文:
穗规案〔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014号提案的复文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再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被确定为2011年市政协重点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及现场调研,不遗余力做好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为了办好提案,4月8日,我局专门成立由王东局长牵头,郭昊羽副局长总负责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报市府办公厅。
(二)8月12日,我局详细回顾梳理近几年旧楼加建电梯审批工作,选取了较具代表性的天河区天寿路珠江水利员会委大院作为案例点,组织市政协、市法制办、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并邀请提案委员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三)调研考察工作效果良好,委员们深入地了解高低层住户对旧楼加建电梯的不同意见,及有关部门为推进该项工作所做的工作,委员对我局等相关部门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并一致认为应加快出台旧楼加建电梯的相关政策及办法,以利于更好更快地推进此项民生工程。
二、办理意见
(一)旧楼加建电梯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
自改革开放开始直至上世纪末,为了尽快改善当时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又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政府兴建了许多总层数超过6层却没有按住宅设计规范设置电梯的住宅,并以福利分房等形式给广大居民提供了居住保障,这些举措在当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好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剧,旧有住宅加建电梯的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已成为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之一。
关于旧楼加建电梯问题,从前几年开始,市人大、政协为此已有不少建议、提案,其中市政协王桂林委员的提案被选为2009年度重点提案;省政协麦可君、孟浩委员的提案被选为201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市政协卢玉萍等委员、王桂林等委员的提案被选为2011年重点提案。
(二)政府相关部门为推进旧住宅加建电梯工程及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包括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在内的政府各相关部门针对旧楼加建电梯这一惠民工程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局依照《物权法》及省建设厅《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旧住宅加建电梯凡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建电梯间设计合理,加建电梯后的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后无有效反对意见的,我局即对拟加建的电梯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止2011年上半年,我局审批的旧住宅加建电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已近900幢,成功率近90%。
市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底已经按照市领导指示开始起草《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9年综合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等部门的研究成果修改并报市政府审定。《办法》对加装电梯的申请人、条件、资金来源、报建程序、工程监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对《办法》的基本制度设计存在分歧以及考虑公众分歧大等原因,故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暂不通过该《办法》,继续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今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再次就该《办法》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法委、政协社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从事法律工作的相关单位的意见,综合修改后将尽快报市政府审议。
(三)目前工作难点和困扰
加建电梯是对旧有住宅存在的不足之处的一项后续弥补工作,不能完全以新建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控制,确实有可能对低层住户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加建电梯遇到的最大困扰是正反双方业主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或矛盾难以调和,每审批一项加建工程,我局通常一手收感谢信,一手收投诉信甚至法院传票,虽然解决了很多民生需求,但也同时面对很多协调信访工作。
总结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局认为目前加建电梯工作所面临的难点和困扰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解读《物权法》的问题。即是按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还是必须百分之百业主同意的问题。这是目前每宗加建电梯案件都存在的法律问题。
2、如何对低层住户进行补偿的问题。由于加建电梯后高层住户的房产增值,低层住户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补偿要求,但补偿问题缺乏相关的依据和操作办法,是矛盾的根源。
3、居民邻里关系的协调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同一幢建筑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之间、同一社区相邻建筑的住户之间、加建电梯有可能少量占用建筑周围的空地、绿地等,此外运行中还有噪音等问题,均有可能引起居民邻里之间的矛盾。而这一切矛盾目前尚无有效的机构可以进行协调解决。
三、工作建议
为及时解决加建电梯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尽快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及对《物权法》中两个三分之二的解读,作为各部门审批加建电梯工程的依据。
(二)建议省建设厅或市政府对加建电梯涉及的补偿问题进行细化,制定指导性意见,提供具体的操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低层住户的利益,以有效减少群众矛盾。
(三)成立加建电梯的市领导小组,并由各区政府牵头,相关街道办、居委会、产权单位等组成区专责协调小组,负责因加建电梯所产生的业主之间矛盾、纠纷、投诉等的协调解决及补偿办法的具体落实。
(四)加建电梯涉及对建筑四周公共空地的占用,建议国土部门对加建电梯所涉及的这部分公共空地的使用从政策上提供确认。
四、关于提案提及的其他问题
(一)关于由政府主导加装电梯工程问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意见,旧楼加装电梯的前提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业主们通过依照《物权法》进行协商取得共识,这是《物权法》规定的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以行政权直接干预没有法律或法理依据,政府不能也不应越俎代庖。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各司其职,可更加积极为业主服务,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二)关于建立协调机制问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意见,在拟提交政府审议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中已作出相应规定。
(三)关于通过加层筹措资金问题,综合市政府法制办及市国土房管局意见,通过加层加建电梯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住宅加层须按先行技术规范对既有住宅的结构进行加固补强,否则将引起房屋结构的安全问题;二是根据《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同时加层加装施工期历时半年以上,须整栋楼宇停止使用,在实际操作中要全体业主同意难以实现;三是对既有住宅加层加建必须符合先行规划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公建配套、消防通道等因素也要考虑,不宜突破现行规划控制要求进行加层加装;四是加层加装必须对原住宅楼宇的抗震、结构、防漏、防雷、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以及外立面等全面升级改造哦啊,成本与收益难以实现平衡。因此,建议房屋所有人可通过动用专有部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人结存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进行资金筹措。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刘治华,电话)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复
城市建设与管理类
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再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民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人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问题成为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广州旧城区的多层住宅,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7层以上的无电梯住宅楼,其中多为9层。据有关部门粗略估计,这样的旧楼数量超过5万栋,在住人口仅60岁以上的居民就有近100万,住户特别是老人上下楼多不便,犹如“坐楼监”。笔者在2008年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广州市规划局等提案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工作,该提案被评为当年的优秀提案,2009年11月,市政协提案委还组织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对该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010年,市政协卢玉萍等委员又提出《对广州市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省政协主席会议将卢绍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试点推进城市老楼加装电梯的惠民工程的建议》列为重点提案,由黄龙云主席亲自领衔督办,广州市被作为试点城市。经过各办理单位的共同努力,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成为了政府关注的民心工程,取得了不少实质性进展。但加装电梯推进缓慢,几年来发放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到一千宗,成功加建的更少,仍存在不少难点问题:
&&&&一、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指导文件和地方法规一直未能出台,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2008年12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规划局、住房保障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起草了《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从12月2日至12月20日征求公众意见。该暂行办法将“2/3业主同意即可报建”纳入法规,还提出了具体的报建程序和管理办法,并提出加装电梯还可以动用住房维修基金和公积金。至2010年4月,暂行办法没了下文,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开始征求市民意见。《办法》的多项规定都进一步保证了低层住户的利益:除了2/3住户同意外,假如对住户通风采光、建筑平面设计等产生较大影响的,还应当取得受影响的业主的同意,除了同意加装电梯外,还须同意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据说反对声众&,办法暂缓出台。而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完成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民意调查分析报告》显示:80%的受访者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示赞同。
  二、缺少有力的牵头组织者。旧楼要求加建电梯的很多,但矛盾也很多,资金难筹集,邻里关系难协调,相关过程漫长,要求加装电梯的又多是老人,虽然强烈要求加装电梯并愿意全额承担费用,但多数行动不便,&怕申报手续繁琐,很难有那个精力去张罗,大家都希望单位牵头,不过单位说要等市里的文件下来以后再做。而已没有单位的多层住宅,业主分散,就更难有人牵头了。
  三、住户意见难统一。不同年龄,不同楼层,众口难调,往往是高层住户强烈要求加建电梯,而低层无所谓,甚至反对,本幢建筑业主支持,相邻建筑业主反对;不同楼层费用承担难协商,有些低层住户要求补偿;少数强烈反对加建电梯的利害关系人反复上访,仅靠小业主的力量很难协调。
  一、以先行先试的勇气,尽快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是按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还是必须百分之百业主同意,对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宜明确表态,对加装条件、如何加装、谁来组织协调、谁来申报、报建程序、资金筹措、建后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各楼层费用的分摊比例、利害相关方的补偿等问题给出相关原则标准。有关部门要直面矛盾,少些学究式的争议,多些实事求是为民办事的可操作的思路。
  二、政府引导,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推进。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不仅是解决高层住户特别是老人出行难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还会催生相当大的电梯市场拉动内需,同时减少多层住户的被动购楼需求,起到减缓广州老城区楼市供应紧张和抑制老城区楼价过快上涨的作用,一举多得。政府应负起责任,以建保障房廉租房和“穿衣戴冒”工程同样的力度来组织推进,或纳入三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由一位主管市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建立从市到区、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到业主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的层级推进运作体系,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申报程序,主动化解矛盾,全面推进。
  三、建立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为主体的协调机制,牵头协调原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各层业主和利害相关方,协调各方关系,使电梯加建工程成为邻里和谐工程、幸福广州工程。建立改造加装电梯费用的筹措机制,建议政府补一点、原单位出一点,维修基金和个人各出一点,允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鼓励原单位从组织协调、主动申报、经费补贴多方面积极参与加装电梯工程。
  四、解放思想,政府统筹,市场化运作,在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顶层加建一层。可在拟加装电梯案件较多的越秀区试点,小区连片考虑,顶层加建一层,引入社会力量来运作。顶层出售,或一楼住户搬至顶层,一楼用作停车场、公益场所或商业运作,所获收益用于支付加装电梯费用、利害相关方补偿和日后电梯的维护管理费用等。
办理情况摘编/全文:
穗规案〔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014号提案的复文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再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被确定为2011年市政协重点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及现场调研,不遗余力做好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为了办好提案,4月8日,我局专门成立由王东局长牵头,郭昊羽副局长总负责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报市府办公厅。
(二)8月12日,我局详细回顾梳理近几年旧楼加建电梯审批工作,选取了较具代表性的天河区天寿路珠江水利员会委大院作为案例点,组织市政协、市法制办、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并邀请提案委员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三)调研考察工作效果良好,委员们深入地了解高低层住户对旧楼加建电梯的不同意见,及有关部门为推进该项工作所做的工作,委员对我局等相关部门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并一致认为应加快出台旧楼加建电梯的相关政策及办法,以利于更好更快地推进此项民生工程。
二、办理意见
(一)旧楼加建电梯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
自改革开放开始直至上世纪末,为了尽快改善当时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又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政府兴建了许多总层数超过6层却没有按住宅设计规范设置电梯的住宅,并以福利分房等形式给广大居民提供了居住保障,这些举措在当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好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剧,旧有住宅加建电梯的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已成为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之一。
关于旧楼加建电梯问题,从前几年开始,市人大、政协为此已有不少建议、提案,其中市政协王桂林委员的提案被选为2009年度重点提案;省政协麦可君、孟浩委员的提案被选为201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市政协卢玉萍等委员、王桂林等委员的提案被选为2011年重点提案。
(二)政府相关部门为推进旧住宅加建电梯工程及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包括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在内的政府各相关部门针对旧楼加建电梯这一惠民工程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局依照《物权法》及省建设厅《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旧住宅加建电梯凡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建电梯间设计合理,加建电梯后的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后无有效反对意见的,我局即对拟加建的电梯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止2011年上半年,我局审批的旧住宅加建电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已近900幢,成功率近90%。
市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底已经按照市领导指示开始起草《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9年综合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等部门的研究成果修改并报市政府审定。《办法》对加装电梯的申请人、条件、资金来源、报建程序、工程监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对《办法》的基本制度设计存在分歧以及考虑公众分歧大等原因,故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暂不通过该《办法》,继续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今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再次就该《办法》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法委、政协社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从事法律工作的相关单位的意见,综合修改后将尽快报市政府审议。
(三)目前工作难点和困扰
加建电梯是对旧有住宅存在的不足之处的一项后续弥补工作,不能完全以新建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控制,确实有可能对低层住户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加建电梯遇到的最大困扰是正反双方业主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或矛盾难以调和,每审批一项加建工程,我局通常一手收感谢信,一手收投诉信甚至法院传票,虽然解决了很多民生需求,但也同时面对很多协调信访工作。
总结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局认为目前加建电梯工作所面临的难点和困扰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解读《物权法》的问题。即是按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还是必须百分之百业主同意的问题。这是目前每宗加建电梯案件都存在的法律问题。
2、如何对低层住户进行补偿的问题。由于加建电梯后高层住户的房产增值,低层住户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补偿要求,但补偿问题缺乏相关的依据和操作办法,是矛盾的根源。
3、居民邻里关系的协调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同一幢建筑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之间、同一社区相邻建筑的住户之间、加建电梯有可能少量占用建筑周围的空地、绿地等,此外运行中还有噪音等问题,均有可能引起居民邻里之间的矛盾。而这一切矛盾目前尚无有效的机构可以进行协调解决。
三、工作建议
为及时解决加建电梯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尽快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及对《物权法》中两个三分之二的解读,作为各部门审批加建电梯工程的依据。
(二)建议省建设厅或市政府对加建电梯涉及的补偿问题进行细化,制定指导性意见,提供具体的操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低层住户的利益,以有效减少群众矛盾。
(三)成立加建电梯的市领导小组,并由各区政府牵头,相关街道办、居委会、产权单位等组成区专责协调小组,负责因加建电梯所产生的业主之间矛盾、纠纷、投诉等的协调解决及补偿办法的具体落实。
(四)加建电梯涉及对建筑四周公共空地的占用,建议国土部门对加建电梯所涉及的这部分公共空地的使用从政策上提供确认。
四、关于提案提及的其他问题
(一)关于由政府主导加装电梯工程问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意见,旧楼加装电梯的前提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业主们通过依照《物权法》进行协商取得共识,这是《物权法》规定的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以行政权直接干预没有法律或法理依据,政府不能也不应越俎代庖。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各司其职,可更加积极为业主服务,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二)关于建立协调机制问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意见,在拟提交政府审议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中已作出相应规定。
(三)关于通过加层筹措资金问题,综合市政府法制办及市国土房管局意见,通过加层加建电梯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住宅加层须按先行技术规范对既有住宅的结构进行加固补强,否则将引起房屋结构的安全问题;二是根据《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同时加层加装施工期历时半年以上,须整栋楼宇停止使用,在实际操作中要全体业主同意难以实现;三是对既有住宅加层加建必须符合先行规划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公建配套、消防通道等因素也要考虑,不宜突破现行规划控制要求进行加层加装;四是加层加装必须对原住宅楼宇的抗震、结构、防漏、防雷、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以及外立面等全面升级改造哦啊,成本与收益难以实现平衡。因此,建议房屋所有人可通过动用专有部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人结存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进行资金筹措。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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