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目前对2018年传染病管理制度是如何分级管理的?其原因是?

公共卫生知识 1、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对报告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 医疗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的职责是什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 ) 。 A.甲类、乙类 B.甲类、乙类、丙类 C.A 类、B 类 6.艾滋病属于( )类传染病。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由( )的一个变种引起的。 A.流感病毒 B.冠状病毒 C.乙型脑炎病毒 8.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以( )传播为主的传染病。 A.消化道 B.呼吸道 C.皮肤接触 9. “非典”主要通过( )途径传播。 A.近距离空气飞沫 B.食用不洁食品 C.蚊虫叮咬 9.预防“非典”要勤洗手,洗手时间不应少于( ) A.8 秒 B.15 秒 C.30 秒 10.从疫区回来人员按规定应该至少隔离( ) A.7 天 B.10 天 C.14 天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法定传染病分几类多少种? 12、你社区发现法定传染病你要如何报告?(报告方式、报告期限) 1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对就诊的发热病人如何处理? 15、 谁是法定传染病的责任疫情报告人? 16、发现传染病的工作程序? 现就农村公共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知识作简要介绍,不妥之处望谅。 第一篇 健康新概念 健康是每个人一生不懈追求的,在不同历史时期,健康的概念和内涵也不尽相同。社会的发 展、科技的进步,竞争和生存压力增大,日益危胁着人们的心身健康,现代人必须有新的健 康观念,并为维护自身和他人健康做出贡献。 世界卫生组织(WHO) 《组织法》明确提出: “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而且是身体的、 精神的健康和社会适应的完美状态”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维护全体公民的健康和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 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 要任务之一。 我国人民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世俗文化的影响,长期以来把健康单纯地理解为“三无”即“无 病、无伤、无残” 。只有当他们“生病” (有临床表现)时才寻求医生的帮助,而忽视“未病 先防” 我们人类平均寿命应该是活到 120 岁, , 而我县的人均期望寿命才 71 岁, 还相差甚远。 总结一下,健康新概念是三个方面完善状态,即: 1、身体无病:指机体一切组织器官机能正常; 2、心理平衡:指人的内心世界丰盈充实,和谐安宁的状态,并与周围环境保持协调均衡; 3、社会适应:人体的整体以及人体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统一。 第二篇 健康行为篇 健康行为是人们朝向健康的一切所作所为, 客观上有益于个体与群体的健康, 可分为五大类: 1、基本健康行为:指日常生活中一系列有益于健康的基本行为,如每日正常而且规律的三 餐,避免零食,每天吃早餐,每周 2-3 次适量运动,每晚 7-8 小时睡眠等。 2、预警行为:指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以后正确处置的行为,如使用安全带,溺水、车 祸、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他救等。 3、保健行为:指正确、合理地利用卫生保健服务,以维护自身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定期体 格检查、预防接种、发现患病后及时就诊、咨询、遵从医嘱、配合治疗、积极康复等。 4、避免环境危害:主动地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避开自然环境与心理社会环境中对健康有害 的各种因素,如离开污染的环境,保护环境,积极应对哪些引起人们心理应缴的紧张生活事 件等。 5、戒除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滥用药品、吸毒、性乱等。 一、疾病预防控制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英文缩写 CDC) ,是从事计划免疫规划、传染病控制管理、各项卫生 监测、学校卫生管理、劳动卫生管理等专业机构。 传染病的概念及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传染病分为 3 类 38 种。 传染病报告分法定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为义务报告人, “任何人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要及时向附近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 二、妇幼卫生保健 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和孕产妇急救中心,指导全县妇幼卫生工作。 1、妇幼卫生保健是公共卫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涉及 2/3 人口的健康问题,做好妇幼 卫生工作是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 关系到计划生育国 策的落实,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取向。 2、妇幼卫生乡村干部职责。协助乡村医生管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在他们有困难的情况下 给予关心和关怀,特别是辖区内孕妇在出现危险情况时(即:协助其向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呼 救和转送,有时要组织村民抬送遇险孕产妇。每名孕产妇至少作 5 次规范产前检查。住院分 娩母子平安) 。 3、育儿小常识。纯母乳喂养自己孩子是作母亲的本职,出生后 1 小时即开始给婴儿喂母乳。 第一滴母乳最珍贵,千万不能挤掉。喂母乳前不需喂水。按需给孩子喂奶,每天可 7-8 次, 每次 1 侧乳房喂空后再喂另一侧。乳头衔接要充分。纯母乳喂养至 6 个月。6 个月后,添加 辅食,辅食添加前要先喂奶,母乳喂养至 2 岁。添加辅食营养丰富,要浓稠。 三、食物中毒预防与处置 食物中毒是指吃入食物中的有毒物质引起身体的不良反应, 其中也包括化学药物中毒, 有单 发的也有群体的,轻者影响身体健康,重者会危及生命。农村常见的有农药中毒、毒蘑菇中 毒、马桑果中毒、酒宴群体中毒等,特别提醒:防止食物中毒,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以下 几点:1、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2、饮食要卫生,生吃的蔬菜、瓜果、 梨桃之类的食物一定要洗净皮。 不要吃隔夜变味的饭菜。 不要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和病死的 禽、畜肉。3、生熟食品要分开,切过生食的刀和菜板一定不能再切熟食,摸过生肉的手一 定要洗净再去拿熟肉,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感染。4、对不熟悉的野生动植物不要随意采捕食 用。扁豆一定要焖熟后食用。5、举办集体酒宴实行申报制,事前向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执法 队报告,将派专业人员指导,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常见疾病防治 1、高血压病:是指血压高于正常值而出现一系列临床症状。一般认为,在安静状态下,如 果血压超过 140/90 毫米汞柱,即确定为患有高血压病。其发病原因尚不明确,可能与精神 紧张,情绪波动,遗传因素,职业和环境,不良嗜好(如吸烟、嗜盐) ,肥胖体型等有关。 高血压的防治应从娃娃抓起,主要方法有低盐饮食(每天每人摄入量不超过 5g) ,提倡不饮 或少饮酒、不吸烟,增加新鲜蔬菜和水果,喝牛奶,减少脂肪的摄入,坚持经常性的有氧运 动(散步、骑车、游泳、太极拳等) ,保持标准体重、避免紧张刺激,学会松驰与紧张处理 (气功、听音乐、书法及绘画等) 。 2、肺结核防治:肺结核是结核杆菌通过空气的传播媒介传播引起肺部感染的疾患,占我县 传染病之首位。解放前称“肺痨”或“痨病” ,流行广泛,病死率高。有咳嗽、咳痰、发热、 盗汗、咳血等主要症状,临床上治疗比较容易,国家归口县疾控中心为专业治疗单位,联系 电话:6222065。药物系国家免费提供。 3、乙肝防治:乙型肝炎简称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我国是世界 上乙肝感染最严重的国家,在 13 亿人口中,约有 1.2 亿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占世界三分 之一,其中 3000 万为慢性肝炎、肝硬化、原发性肝癌,每年有 30 万人死于慢性肝病,其中 约 13 万人为原发性肝癌患者,更为严重的是,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约有 3%可将病毒传染给 婴儿,而婴儿感染后因免疫功能不健全,最易形成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年后将发展为慢性肝 炎、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癌,这将严重影响后代的健康素质,给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负担 和损失。乙肝慢性患者和肝癌病人目前无特效治疗药物,而每年仅此医疗费用就耗资达 500 亿元。 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母婴传播:即由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通过脐带传染给自己的孩子。 2、性接触传播:夫妻中一方带病毒时,可通过性生活传染给对方,性乱和卖淫嫖娼最易传 播。 3、经血液传播:输血、注射、拔牙、穿耳、纹身,共用牙刷或剃须刀都可能造成乙肝传播。 乙肝不会由一般社交接触传播:如共用办公用品(公务员考试不排除乙肝携带者) ,一起游 泳、拥抱握手、共用卫生间等。 乙肝虽然是一种危害很严重的传染病, 但还是可以预防的, 只要每个人都掌握预防乙肝的知 识,并认真去做,就可以把感染乙肝的危险减少至最低限度。 (1)遵守性道德,洁身自爱,不搞性乱。 (2)不以任何方式吸扎毒。 (3)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 (4)不接触未经严格检验的血液或血制品。 (5)坚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注射时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不使用消毒不严 格的医疗器具进行诊疗。 (6)接种乙肝疫苗:对乙肝表面抗原(HBsAg) ,特别是表抗及 E 抗原(HBeAb)双阳性母亲 的新生儿,应使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100IV/ml 肌注)一针联合乙肝疫苗三 针免疫接种,HBIG 应在出生后 12 小时内与第一针乙肝疫苗同时注射,但注射部位要分开, 严禁将 HBIG 与乙肝疫苗放在同一注射器内注射, 阳性的孕妇当孩子出生后 24 小时接种乙肝 疫苗特别重要。 新生儿或成人接种乙肝疫苗的程序是“0、1、6” 。即“0” ,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第一针; “1” ,第 1 针后 1 个月接种第二针; ,第一针后 6 个月接种第三针。 “6” 4、狂犬病防制:狂犬病是狂犬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疾病,人一旦被带毒的动物(主要是狗、 猫)咬伤、抓伤就会感染狂犬病毒,就有可能患狂犬病。临床症状典型表现“三怕”“怕水、 : 怕风、怕光” 。并逐渐出现咽喉肌肉痉挛,大量流涎,最后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特别提醒: (1) 狂犬病只有预防控制手段, 没有有效治疗措施, 也就是讲一旦狂犬病发病, 病死率 100%。 (2) “健康犬”咬伤也会患病。只要在疫区“健康犬”都会在体内带有狂犬病毒,人一旦被 咬伤,狂犬病会通过带毒犬通过唾液由伤口经血液传播给受伤者而患病。 (3)加强犬只管理是最有效的控制狂犬病措施。2007 年我县狂犬病猖獗,在一些地方曾引 起老百姓恐慌,全县发病率居全市之首,县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花大力气实行“管、免、 灭”措施,最终在 2008 年得到有效控制。 “管”由政府牵头,对辖区内犬只实行“准养证” 制度, “免”对“准养”犬只一律由畜牧部门实行免疫接种;对已经免疫后的准养犬只农村 一律实行栓养,栓养线不能超过 3 米,不准敞放敞养; “灭”对野犬、无户主犬、敞放敞养 犬、未经免疫的犬只一律灭杀。 (4)正确处理伤口为预防狂犬病第一要务。被犬咬伤后,尽快采用“一挤二洗三消四不” 方法处理:即一是立即挤压伤口,排出带毒液的污血或用火罐拔毒,但绝不能用嘴吸伤口处 污血;二是用 20%肥皂水或 1%的新洁尔消毒液彻底清洗;用清水洗净(不少于 20 分钟) ;三 是用 2%-3%的碘酊和 75%的酒精局部消毒, 即便晚 1-2 天或 3-4 天, 也要重视对伤口的处理, 如果伤口已结痂也要去掉痂皮消毒处理;四是伤口原则上不缝合、不包扎、不涂软膏、不用 粉剂,以便伤口排毒,如伤及头面部,大血管或伤口又大又深,必须缝合包扎时,应在保证 充分冲洗和消毒,不妨碍引流的情况下,用抗狂犬病血清或免疫球蛋白处理后即可缝合。 (5)及时全程足量注射狂犬疫苗为必选有效预防手段。被犬、猫等动物咬、抓、舔伤后, 应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疫苗,越早越好,按 0、3、7、14、28 天各注射 1 支(儿童用量相同) 。 对严重咬伤(指头、面、颈、会阴部或多处被咬伤)者,WHO 推荐在 0 天和 3 天加倍剂量注 射,同时使用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0IU/kg)或抗狂犬病血清(40IV/kg) ,在全程 5 针 注射后第 10、20、90 天各加强注射 1 针,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婴幼儿可在大腿前 外侧肌肉注射, 禁止臀部注射。 1 年内再次被动物咬伤者应于 0 天和 3 天各注射 1 针疫苗; 在 在 1-3 年内再次被咬伤,已进行上述处置者,应于 0、3、7 天各注射 1 针疫苗;超过 3 年者 应全程接种狂犬疫苗。 5、艾滋病预防 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以人体免疫系统全面崩溃为特征的传染病。 艾滋病离我们并不遥远,全国发病人数为 70 万,我县自 2003 年首发以来,截止 2008 年统计全县共发生 28 例,死亡 3 例。 艾滋病传播途径有三个方面:无保护的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垂直传播。 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策略 (1)预防通过性接触感染 HIV。 ①禁欲。最可靠,但可能性不大。 ②忠诚。最关键,但有些假。 ③安全套使用。保护性,多全其美。 (2)避免血液途径感染 HIV ①尽量避免接受输血和血制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静脉注射。 ②不吸毒和扎毒。 ③不与他人共同用牙刷、剃须刀、纹身、修脚。 (3)避免母婴垂直传播。婚前检查,感染 HIV 育龄妇女最好作绝育手术。 (4)早期治疗性病。科学证明性病与艾滋病相伴而生。 (5)广泛开展监测 政府对艾滋病携带者的“四免一关政策” 。 五、爱国卫生运动 是指通过开展群众的卫生活动以预防和减少疾病,保护人民健康,提高国民健康素质。主要 内容概括为“两管五改”即管水、管粪,改水、改厕、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 改水主要内容为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禽、猪、牛栏 40 米远的地方取水。 水井要做到有井盖、井栏,井壁无渗漏,井底用碎鹅卵石铺垫。 改厕:县农能办推广的沼气是最佳选择,既提供了能源,又对人畜粪便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经过沼气处理后粪便对肥效不仅无损, 而且各种寄生虫卵被消灭, 不会通过粪口途径引发寄 生虫病。 六、急救知识 (一)中暑:是指人处在高温环境下,突然出现发热、乏力、皮肤灼热、头晕、恶心、呕吐、 胸闷、烦躁不安、血压下降、甚至头痛剧烈、昏厥、昏迷、痉挛等。 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有中暑, 首先迅速撤离引起中暑的高温选择阴凉通风的地方休息; 并多饮 用一些食盐分的清凉饮料,可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十滴水、 霍香正气水等中药。如果出现血压下降,虚脱时应立即平卧,及时送医院静脉滴注盐水。 (二)溺水的急救:1、现场复苏刻不容缓,最为重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将溺水救出后的 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异物;2、 “倒水” :将溺水者腹部垫高,胸及头下 垂,或抱其双腿、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抖动;3、口对口人工呼吸:病人取仰卧位,即胸腹 朝天,救护人站在其头部的一侧,自己深吸一口气,将溺水者鼻孔捏住,对着溺水者的口将 气吹入,形成吸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帮助呼气,这样反复进行,每分钟进行 14-16 次;4、待自主呼吸恢复后送就近医院救治。 (三)电击伤急救:1、立即脱离电源,注意切不可用手去拉开受伤者;2、口对口人工呼吸; 3、基本情况恢复后送就近医院观察治疗。 (四)毒蛇咬伤急救:1、静止不动,防止毒素扩散;2、结扎伤口上方,用柔软的绳或带结 扎;3、排毒,创口用清水、肥皂水或高锰酸溶液反复冲洗。用手由上向下、周围向创口中 心挤压,或用拔火罐吸出创口毒液。4、急送医院处置。 (五)蜂蛰伤急救:1、拔刺:立即在被蜇局部寻找到蜂针并拔除,然后再拔火罐吸出毒汁, 减少毒素吸收;2、清洗:一旦被蜂蜇不要用温水、肥皂水或者盐水、糖水清洗伤口,没有 水时新鲜的尿也可以。如果伤口处有残留的蜇刺,应立即拔掉;3、涂药:万花油、红花油、 绿药膏药等都可。将生姜、大蒜、马齿苋等捣烂、嚼烂涂在伤口处进行;4、服药:若有过 敏反应,轻者可口服息斯敏 1 片,每日 1 次;5、就医:送就近医院观察治疗。 第三篇 政策篇 1、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本县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儿童都可免费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 疫苗、百白破、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预防药,可预防结 核、乙肝、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脑、乙脑、甲肝等传染病。 2、结核病免费治疗:由世界银行贷款资助,从 2000 年起,全县每年 1000 人可享受免费治 疗。 3、住院分娩母子平安,项目救助:县域范围内所有孕妇住院分娩均可获得 150-300 元救助。 4、孕妇产前免费基本检查:孕妇在怀孕期间,可获得 100 元资助的基本医疗服务。 5、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 ①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健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 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 ②实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③对艾滋病患者的孤儿实行免费上学; ④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 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减少母婴 传播; ⑤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 并积 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参加生产活动。 第四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念及在我县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 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 1.各级党政和基层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 我县自 2006 年实施方案新农合以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真正把合作医疗作 为为民办事的民生大事来抓,在宣传和筹资中“用真心、动真情、出真招、见实效” ,党政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村社干部宣传解释工作耐心细致,为参合筹资做了大量而卓 有成效的工作,随着广大参合农民不断得到真切的报帐实惠,工作局面发生了本质区别。农 民过去是 “要我参合” 现在是 , “我要参合” 。08 年, 参合率超过 90%的乡镇有 21 个,达 100% 的乡镇有 9 个,09 年的参合率更高。 新农合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新农合政策已深入人心, 他们自豪和激动地 说: “现在的政府就是人民的好政府,现在的干部就是咱们拥戴的干部,党的政策好!人民 的政府好! 农民的干部好!, ” 党和政府及各级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 党群、 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2.参合农民从合作医疗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合作医疗从 06 年开始实施至 08 年底, 全县参合农民门诊累计 56.75 万人次、 住院累计 8.40 万人次;累计报费 8533.06 万元,其中核报门诊个人帐户 1268.33 万元、住院报费 6809.07 万元;享受二次补偿 1943 人次,报费 1310.08 万元;一次性最高报费达 1.5 万元的 218 人 次,08 年对 07 年度部分慢性病给予定额补偿 4707 人次,补助资金 176.74 万元。从 07、08 年的报费情况分析,住院率较 06 年均有大幅上升,住院人次不断增多。 农民的门诊和住院人次虽然同比巨增,但实际费用却未升反降。在 08 年,平均门诊费用仅 34.91 元,较合作医疗开展前降低了 56.97%;平均住院费用为 2186.60 元,比合作医疗开展 前降低了 45.19%。参合农民的健康意识增强,过去“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基本消除。 3.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得到合作医疗政策特别关照 一是我县在合作医疗方案中, 把五保户、 孤儿等民政优抚对象和精神病患者作为弱势群体特 别给予了关照,住院报费不设起付线,费用按 80%报销,在参合时,民政用贫困医疗救助资 金还代为交纳个人缴费部分, 各乡镇卫生院对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还建立了健康档案, 定期 给予常规检查。仅 08 年,合作医疗已为五保户、孤儿和精神病患者报费 333 人次,报费已 达 551453 元(按新方案正在追补 20%) ,大大减轻了该类人群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二是扎实组织并落实了对参合农民的慢性病定补工作。 年初, 由各卫生院与村社干部及村医 对辖区所有慢性疾病进行逐一清理登记上报, 并对 6 类确需补助的慢性疾病实施定补, 按所 在乡镇发放到对象户, 并在县、 乡、 村层层张榜公示, 接受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监督。 目前已对 07 年慢性病定补 4707 人次,发放定补资金 176.74 万元,让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 群体切实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受到全县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4.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了合作医疗制度的畅通实施 全县在 07 年就健全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乡镇和被撤场镇都建立了政府举办的卫生院, 设立了专职的合作医疗的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和专门的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农民住院当场报 费,老百姓非常满意。同时已对 27 个乡镇卫生院修建了住院部,对部分地名卫生院进行了 改造,修建和改造了 30 个村卫生室。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就诊治疗 和安全用药。 5.规范的合作医疗网络系统管理使我县合作医疗步入快车道 为配合全省网络化系统管理尽早实施,加强对合作医疗的有效、科学规范的高效监管,我县 合作医疗网络已在 08 年 1 月起全面开通。凡是参合农民住院的一切情况,包括是否是参合 农民住院、住院农民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生什么病、收费和用药是否 合理等一系列信息,从乡镇到县到省,网络电脑上一目了然,一查便知。我们对全县 66 个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均配置了电脑,全面实现了合作医疗操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该 项工作已走在全市前列。 6.一切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的服务措施受到广大参合农民的一致好评 我县合作医疗始终实行“一证通”和“即诊即报”“出院即报”的制度。凡本县参加合作医 、 疗的病人,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和住院结束可立即在该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服务窗口报 费,门诊凭证冲减个人帐户,住院坚持出院即报,决不让农民跑冤枉路、花冤枉钱。 “一证 通”和“出院即报”制度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在其他县市推广。转县外“二甲”以 上医院或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就医者, 由病人自由选择医院, 出院后凭相关手续到合管中心报 费。从 08 年开始,在县外住院参合农民,凡费用在 5000 元以下者,均可在所辖乡镇报费, 让参合农民不再跑冤枉路、花冤枉钱。 二、农民的参合及报费程序 (一)农民的参合程序 1. 参合基本条件:持农村户口的居民(不含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 ,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或村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即以户口簿为准)全员参加,不以 户为单位参合的,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报费。参合时,合作医疗证上所有信息必须与户口簿完 全吻合。 2.缴费标准:农民以户为单位,从 2009 年开始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 20 元。农民个人缴费 20 元全部进入家庭帐户,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 3.缴费时限: 在每年的 12 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下年度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的收缴工作 (超 过此时段一律不再受理有关收费和办证手续) 。 (二)农民的报费程序 1.门诊费用报销:参合农民在县、乡镇、村任一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看门诊,均可凭《合作医 疗证》在家庭账户资金中直接扣抵门诊医药费用,农民家庭账户基金包干使用,超支自付, 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农民消费后要在合作医疗证上签字认可,经治医生要签名。 2.住院费用报销: 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持规定材料直接在该医院合作医疗服务窗口 按我县合作医疗方案报费。参合患者在县外住院治疗,住院金额在 5000 元以内(含)的, 凭相关资料,到当地卫生院按比例报销;5000 元以上的凭资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中心审核报销。其具体办法为: ①个人住院补偿金额全年累计报费不超过 1.5 万元。 ②参合农民在县级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费起付线为 100 元, 住院费用在 100 元以上的, 减 去不予报销的项目后按 60%报销。 ③参合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地名卫生院)住院报费起付线为 50 元,住院费 用在 50 元以上的,减去不予报销的项目后按 70%报销。 ④参合农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报费起付线为 500 元。住院费用在 500 元以上的,减去不 予报销的项目后按 25%报销。 ⑤五保户、孤儿及精神病患者作为特困户对象,不设起付线,其住院费减去不予报销的部分 后直接按 80%报销。因精神病住院的患者只按比例报销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 ⑥孕产妇住院分娩,报销费用不足 100 元补足 100 元。 ⑦对参合农民建卡孕产妇凭有效凭据, 在住院分娩前进行门诊检查后给予定额门诊补偿, 每 次 20 元,最多不超过 100 元(具体参照《平昌县孕产妇住院分娩产前门诊享受合作医疗制 度定额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 ⑧肺结核病人归口治疗 (即必须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 免费药物外的定点门 诊用药,按住院限额报销(具体参照《平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肺结核病归口治疗门诊用药 补偿办法(试行)) 》。 ⑨实行先垫付后结算制度。 患者住院治疗实行先自行全额垫付并结清住院费用, 出院时凭据 审核,当场报销。 住院报费所需材料:①住院发票;②出院证;③费用清单;④患者身份证明(如非患者本人 领取,则还需领款人身份证明)⑤合作医疗证(必须贴足照片并加盖当地卫生院公章) ;⑥ 外伤病人附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如病历未记录清楚受伤原因要另附调查说明) 。 不予报销的情况: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伤残;工伤、车祸伤、自杀、斗殴、酗酒等;医疗 事故或医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已由医疗机构给予患者补偿的;按有关规定已经报销费用的; 按合作医疗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和费用。 ②全省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和全县规定的不 予报销的诊疗项目。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 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保障公众 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 、 、 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 、 、 、 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 2 个 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 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 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 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 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 挥,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 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 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 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 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 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卫生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提出成立全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 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 决定是否成立国 家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 统一 指挥, 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 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2.1.2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 则,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 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 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全 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要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结合各自实际情况, 指定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 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 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 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 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 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 结合实际, 组织开展重点传染 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 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 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 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 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 卫生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监测机构、 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执行职务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 其处置情况。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 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 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 观规律, 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 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 以有效控制事件, 减少危害和影响。 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 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 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 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 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 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 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 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 要及 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 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采取必要的预防控 制措施, 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 应急反应措施 4.2.1 各级人民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 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 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 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 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 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 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 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 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 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 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 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 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 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 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 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 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 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2.2 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 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4)督导检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国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省、市(地)级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 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发布信息与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 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情况。对涉及跨境的疫情线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情况。 (6)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 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组织力量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国培训。地方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 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 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 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 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 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 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4.2.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国家、省、市(地) 、县级疾控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疾控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 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 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 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 分布特点进行调 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 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 在地方专业机构的配合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 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 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国新发现的 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开展技术培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 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上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2.5 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 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2.6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调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行政 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4.2.7 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 特点、 发生区域和发 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标准见 l.3)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 信息发布、 宣传教育、 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务 院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 部, 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 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 、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 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 施。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 指导和支持。 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 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 提出终 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 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 及时组织专家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组织有关人 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 现场调查处理概 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 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5.2 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 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 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 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 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 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 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 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 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 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 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 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监测和预警工作,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 建立健全国家统一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 技术保障 6.1.1 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 技术平台,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 实现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救治 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6.1.2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省(区、市) 、市(地) 、县(市)要加快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 建立功能完 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 通的疫情信息网络; 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 加强疾病控制专业 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1.3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 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 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6.1.4 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 法监督行为, 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 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 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6.1.6 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 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6.1.7 科研和国际交流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 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方法、 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 药物治疗、 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 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 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 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 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 物资、经费保障 6.2.1 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2.2 经费保障 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应根据需要对边 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3 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 法律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新情况, 加强 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 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和规章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 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 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 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 宣传卫生科普知识, 指导群众以 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 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 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 附 则 8.1 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 波及范围广泛, 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 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 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 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 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 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 则 l.1 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 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 、 、 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 、 、 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 、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 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 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 (Ⅰ 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 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 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 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 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5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 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3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 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 其中, 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1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 事件。 3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 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 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专家组 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 、综合医院、专科医 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 、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 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 常工作。 省、市(地)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 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 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 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技 术指导和支持。 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 (站) 、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和伤员转送;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 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 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 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 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组织 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 并根据 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 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 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 医疗卫生 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 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 通报或报告后, 应立即 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 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 组织开展医疗救治, 并分析 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 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 医疗卫 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 督导, 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 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 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 Ⅲ级响应 (1) 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 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 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 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 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 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 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 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 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 Ⅳ级响应 (1) 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 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 通报或报告后, 应立即 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 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 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 (地) 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 技术指导。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 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 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 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 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 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 张有序地进行, 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主要或分管 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 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 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 通与协调。 4.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 “先救命后治伤、 本着 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 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 成腕带) ,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 施。 4.2.2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 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 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 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 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 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 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 立即将人员伤亡、 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 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 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 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 经本级人民政 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 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 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 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 5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 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 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制订各种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 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 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 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 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 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 中心(站) ,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 、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 急救机构。 5.3 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 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 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 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 业科室。 5.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 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 严格管理, 定期开展培训和演 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 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 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 并做好经 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 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 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 治费用, 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 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 作。 5.7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 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 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 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 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 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 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 试剂、 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 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 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群众 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做好相关工作。 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 向国内外发出呼吁, 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 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 中央和地方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 作。 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 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 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 附 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 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发布。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 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事件常识]职业危害防治基础知识 1、引起职业病常见的有毒物质和粉尘有哪些? 氨、苯、苯胺、丙烯腈、氯、二氧化氮、汞、氟化氢、焦炉逸散物、硫化氢、氯乙烯、 锰化合物、硝基苯、一氧化碳、铅及其化合物、水泥粉尘、电焊粉尘、铸工粉尘等。 2、有毒物品是否能对劳动者造成危害? 主要取决于作业条件:接触的机会。作用的强度和人的因素。 3、有毒物品对劳动者造成什么危害? 引起劳动者职业中毒。后果能使劳动者致死、致伤、致畸、致突变、 致癌和致子代效应。 4、有毒物品主要通过什么途径进入人体的? 三个途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5、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 、 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 6、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益? 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 ,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 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 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运用《职业病防治法》 ,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具体内容? A、受培训、教育权。 B、职业健康权。 C、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 D、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E、检举权、控告权。 F、拒绝违章作业权。 G、参与民主管理权。 8、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哪个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若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 应当及时、 如实向所在 地安监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有什么要求? 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或投产使用。 10、哪几种情况下必须领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必须领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有毒作业。 1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哪些处罚? 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其罚款额一般为 5 万元以上,最高 30 万元。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1、公共场所有什么特点? (1)人员集中,流动性大。 (2)设备和物品容易污染。 (3)容易传播疾病。 (4)不宜监督 管理。 2、公共场所包括哪些部分? 公共场所范围广泛。基本分为七类: (1)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等; (2) 浴池、理发店、美容厅; (3)影剧院、舞厅、游艺厅; (4)体育场、游泳馆、公园; (5)展 览馆、博物馆、图书馆; (6)商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3、公共场所常见的传染病有哪些 ? (1)病毒性肝炎。 (2)细菌性痢疾。 (3)伤寒。 (4)流行性感冒。 (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6)肺结核。 (7)皮肤霉菌病等。 4、公共场所有哪些基本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种类繁多,功能各异,但基本要求是一样的,即(1)要有良好的微小气候; (2) 良好的环境; (3)清洁的用具; (4)从业人员要具有卫生知识和基本素质,如主要传染病的 防治常识等; (5)必须防止传播疾病。 5、公共场所有哪些有害气体? 一是一氧化碳。二是二氧化碳。三是其他有害气体。如理发店、美容店中可在空气中测出一 定氨。 6、公共场所有哪几种消毒方法? 一是物理消毒法。 二是化学法。 三是生物消毒法。 即利用一些生物来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方法。 7、公共浴池怎样管理和消毒? 公共浴池是霉菌、滴虫、各种传染性皮肤病传播的主要场所。所用毛巾、拖鞋、茶具必须分 类消毒,做到一客一消。通常采用蒸汽消毒 15-30 分钟即可。茶具用氧化消毒,拖鞋要洗净 晒干,在紫外线下照射或日晒。 8、交通工具及等侯场所有哪些卫生要求? 汽车、火车,客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和车站、码头、机场等各类候车场所是国民经济和日常 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卫生条件和生活环境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总体来说,要纳 入城建规划,方便为主,选址合理,益于健康。应当提出的是改革开放之后,南来北往客流 量急剧增加,在管理和卫生方面造成许多难题,应逐步加以解决。 9、理发店、美发厅怎样消毒? 顾客在理发、美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各种用具,极易造成传染病尤其是某些皮肤病的 传播。为此要求从业人员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和责任心,真正做到“工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 理发店、美发厅应保持室内外卫生,环境整洁、优雅舒适。 10、对旅店行业有什么卫生要求? (1)客室应有足够的面积。 (2)室内空气清新、采光照明良好。 (3)环境安静整洁。 (4) 卫生设施齐全、先进。被褥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 。 11、怎样鉴别饮用水? (1)感官指标; (2)化学指标; (3)细菌指标; (4)毒理指标; (5)放射性指标。普通居 民只需要掌握感官指标,即水色、浑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则可,水质其他指标应及时送 到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12、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文明建设和精神面貌的代表,要有较 高的要求。首先要思想好,服务目的明确,其次要着装整洁,勤洗勤换,定期消毒,三是文 明大方,四是工作时间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五是要经过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 岗。 13、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有哪些方面? 一般有三个方面: (1)一是定期检查。即监督人员按周、月到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指出 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建意见; (2)二是不定期检查。就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或根据群 众举报会同新闻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暴光。 (3)三是专题调查。 14、哪些属于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有下列证据之一者可确定违法。 (一)出现事故并经监督机构核实,取得证据; (二)有违法 证据,如化验报告单、现场监测结果报告; (三)取得视听证据或当事人陈述证据的。当事 人应在调查材料上签字,如拒绝签字,应注明不签字理由,并记录在场人员、时间、地点, 调查材料仍具法律效力。 15、违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都有哪些处罚? (1)警告并限期改正; (2)停业整顿; (3)吊销卫生许可证。经济处罚参照《条例》规定 执行。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的方针,公共卫生学院组织各专业教师选编了《公共卫生知识习题》 ,内容涵盖公共卫生各 相关领域,题目以常识为主,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知识水平,要求全体同学利用 暑假学习该《习题》 ,下学期开学后将以此习题为基础组织全体同学考试,并在考试的基础 上进行知识竞赛,竞赛优胜者将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希望同学们认真准备,争取取 得好的成绩。 宁夏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06 年 7 月 10 日 一、判断题 1.人体最经济的能量来源是脂肪。( 错 ) 2. 凤尾鱼罐头的铁盖向上鼓起来了,是变质了。 ( 对 ) 3.对健康最有利的食品其价格也最贵。( 错 ) 4.水果含有纤维素、果胶和有机酸等,能刺激胃肠蠕动和消化液分泌,对促进人们的食欲和 帮助消化起着很大作用。 ( 对 ) 5. 小卖部里的冰淇淋上的盒盖缺了一个边,露出里面的冰淇淋,小刚说,反正是在冰箱里 存放的,不要紧。 ( 错 ) 6.通过 HACPP 认证的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对 ) 7.过多吃零食的儿童,只会引起脂肪堆积而发胖,不会导致营养缺乏。( 错 ) 8. 学生饮用奶是纯鲜奶,不含有任何食品添加剂。 ( 错 ) 9. 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生活水平高的大城市学生中,不存在营养不良问题。 错 ) ( 10. 轻度贫血,对青少儿健康造成的内在危害并不严重,因此不必太在意。 错 ) ( 二、单选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有一种既能提供大量优良蛋白质,又能将脂肪、胆固醇加以适当限制的食物,那就是 ( D ) A.蛋糕 B.牛奶 C.甜炼乳 D.豆腐 2.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最低层为( A ) A.谷类 B.蔬菜 C.鱼肉类 D.水果类 3.含维生素 C 丰富的食品是 ( D ) A.鱼、肉类 B.蛋、奶类 C.粮食类 D.蔬菜、水果 4. 为适合婴儿消化系统的特点,避免食品过敏,婴儿首先添加的辅食种类应为( B ) A.蛋类 B.谷类 C.豆类 D.肉类 5.每天应摄入多少克食盐 ( A ) A.不超过 6 克 B.不超过 10 克 C.不超过 15 克 D.不超过 3 克 6.含碘最少的食物是( B ) A.海带 B.萝卜 C.紫菜 D.海虾 7.下列牛乳和母乳比较中正确的陈述是( A ) A.牛乳的乳糖含量低于母乳 B.牛乳的钙含量低于母乳 C.牛乳的酪蛋白含量低于母乳 D.牛乳的脂肪含量低于母乳 8.提倡膳食多样化,荤素搭配,目的是( C ) A.为了增加食欲 B.促进食物的消化吸收 C.为了各种营养素的摄入平衡 D.不知道 9.有利于非血红素铁吸收的是( A ) A.维生素 C B.钙 C.草酸 D.膳食纤维 10.与巨幼 RBC 性贫血有关的营养素是( A ) A.叶酸 B.铁 C.锌 D.VA 11.下列哪种微量元素是维持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 B ) A.砷 B.锌 C.铅 D.镉 12.中小学生应该选择哪种饮料( C ) A.纯净水 B.矿泉水 C.白开水 D.含糖饮料 13.下列哪种维生素促进骨骼发育( D ) A.B 族维生素 B.维生素 A C.维生素 D D.维生素 C 14.牛奶、鸡蛋、瘦肉和鱼类等所含的蛋白质,被营养学家称为( A ) A. “优良蛋白质” B.“不完全性蛋白质” C.“天然蛋白质” D.“合成蛋白质” 15.为预防缺铁性贫血婴幼儿应从第几个月起补充含铁食物( B ) A.3~4 个月 B.4~6 个月 C.8~10 个月 D.12 个月 16. 富含铁的食物是( A ) A.动物肝脏 B.牛奶 C.水果 D.油脂 17. 膳食中能量转化为乳汁中能量的转化率为( B ) A.100% B.80% C.20% D.50% 18. 增加小麦出粉率,主要影响哪种营养素的营养价值( D ) A.无机盐 B.脂肪 C.蛋白质 D.B 族维生素 19.盛装食品的容器、加工食品的公用器具应当( A )使用。 A.分开 B.混用 C.无所谓 D.擦擦再用 20.产生龙葵毒素的是哪类食品( A ) A.发芽土豆 B.火龙果 C.黄瓜 D.西葫芦 21.在以下食物中饱和脂肪酸含量最低的油脂是( A ) A.鱼油 B.猪油 C.牛油 D.羊油 22. C18∶0 是( C ) A.单不饱和脂肪酸 B.多不饱和脂肪酸 C.饱和脂肪酸 D.类脂 23.限制氨基酸是指( D ) A.氨基酸分较高的氨基酸 B.氨基酸分较低的氨基酸 C.氨基酸分较高的必需氨基酸 D.氨基酸分较低的必需氨基酸 24..我国成年人膳食中碳水化物提供能量占全日摄入总能量的适宜百分比为( C ) A.40%以下 B.40~54% C.55~65% D.70%以上 25.下列食物含果胶较多的是( C ) A.面粉 B.黄豆 C.香蕉 D.黄瓜 26..水溶性维生素摄入过多时( B ) A.可在体内大量贮存 B.可经尿液排出体外 C.极易引起中毒 D.通过胆汁缓慢排出体外 27.夜盲症可能是由于缺乏( A ) A.维生素 A B.维生素 D C.维生素 B1 D.维生素 B2 28.味觉减退或有异食癖可能是由于缺乏( A ) A.锌 B.铬 C.硒 D.钙 29.人体必需微量元素包括( C ) A.硫、铁、氯 B.碘、镁、氟 C.铁、铬、钴 D.钙、锌、碘 30.具有一定防癌抗癌的营养素有( C ) A.胡萝卜素、VE 、 不饱和脂肪酸 B.VE、胡萝卜素、铁 C.胡萝卜素、膳食纤维、硒 D.VA、钙、锌 31.在搬运工作中,男工负重一般不得超过( A )公斤 A.30 B.50 C.80 32.易燃物料与液体的存放必须 ( B ) A.与其他化学品一齐存放 B.储放危险品仓库内 C.放在车间方便取用的角落 33.爆炸现象的最主要特点是( B ) A.温度升高 B.压力急剧升高 C.周围介质振动 34.站着不动、长期或经常重复地弯腰、躯干扭曲并倾斜的姿势、经常性重复地单腿支撑的 姿势和手臂长时间前伸等姿势极易产生疲劳。其原因主要是( D ) A. 动态作业 B.动作力量过大 C.动作幅度过大 D.静态作业 35.按疲劳产生的原因,它可分为心理性疲劳和( D ) A.环境疲劳 B.全身性疲劳 C.产业疲劳 D.生理性疲劳 36.人耳能听到的声音频率范围是( A ) A.20Hz~20KHz B.50Hz~l00KHz C.100Hz~200KHz 37.毒物在人体内的不断蓄积,将可能导致( A ) A.慢性中毒。 B.急性中毒 C.突然昏迷 38.电焊作业时防护不周,会导致操作者患( B ) A.耳痛 B.电光性眼炎 C.鼻过敏 39.皮肤长期接触工业溶剂会导致(C ) A.白蚀 B.黑斑 C.接触性皮炎 40.皮肤上溅有腐蚀性液体时应( B ) A.用干布抹去 B.用大量清水冲洗 C.用绷带包扎患处,请医生治疗 41.防止中毒事故最好( C) A.穿工作服 B.佩戴呼吸器具 C.使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 42.在狭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容易造成(B ) 事故 A.中毒 B.缺氧 C.爆炸 43.在工作中需要不断重复同一动作时,操作人员应(C ) A.加快效率,尽快完成工作 B.多吃强化骨骼药,以作补养 C.多做一些伸展运动,以作舒缓 44.可通过皮肤损害人体健康的是( A ) A.汞 B.尘土 C.碳 45.吸入过量的( A ) 可引起呼吸系统肿瘤 A.石棉尘 B.灰尘 C.铁粉 46.(A )是引起职业中毒的因素之一 A.铅 B.铁 C.发霉的食物 47.职业性传染病包括(A ) A.炭疽 B.尘肺病 C.永久性耳聋 48.人长时间在(A )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工作就会导致永久性的听力损伤。 A.120 B.100 C.80 49.慢性苯中毒主要损害(B ) A.呼吸系统 B.造血系统 C.消化系统 50.(A )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皮肤病占多数。 A.化学性 B.物理性 C.生物性 51.浓硫酸洒在皮肤上,应该( C ) A.马上用水冲洗 B.去医院 C.用干净布或卫生纸将硫酸粘下,并迅速用大量凉水冲洗 52.湿法除尘是利用了某些粉尘有较好的( A ) 来达到除尘的目的 A.亲水性 B.疏水性 C.亲油性 53.以下哪种物质是致癌物质?( A ) A.苯胺 B.氮 C.甲烷 54.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 C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承担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5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三种,它们是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和( C ) A.减压病 B.高原病 C.炭疽 56.一氧化碳属于血液性窒息性气体,它的毒性作用在于它们降低了血红蛋白与血的结合能 力,并且组织释放已携带的氧气,从而造成组织( A ) A.供氧障碍 B.缺血 C.缺水 57.( A )噪声是由固体振动产生的 A.机械性 B.空气动力性 C.电磁性 58.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 B ) A.氯气中毒 B.中暑 C.接触性皮炎 59.一氧化碳为无味、(B )的气体,它易燃、易爆,是一种常见的窒息性气体 A.有刺激性 B.无刺激性 C.有色 60.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是 ( B ) A.有毒气体 B.粉尘 C.有害气体 61.童工是指年龄(B )的劳动者。 A.未满 14 周岁 B.未满 16 周岁 C.未满 18 周岁 62.“三同时”是指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 ( A ) A.同时投产 B.同时结算 C.同时检修 63.局部通风的主要目的是( A ) A.将有害物质从产生处抽走 B.将有害物质稀释 C.防止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进入工作场所 64.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程的颜色为: B ) ( A.红色 B.蓝色 C.黄色 65.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以损害人体骨髓造血功能?( B ) A.二氧化硫中毒 B.铅中毒 C.氯化苯中毒 66. 生物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传递的主要是通过( D ) A.水 B.空气 C.土壤 D.食物链 67. 光化学反应产物中(光化学氧化剂)中所占比例最大的物质是( A ) A.臭氧 B.PANs C.醛类 D.多环芳烃 68. 酸雨的形成主要是以下哪些酸性物质溶于水汽中,经氧化凝结而成( A ) A.SO2, NO2 B.CO2, SO2 C.SO2, CO D.NO2,CO2 69. 环境卫生学研究的对象是( D ) A.原生环境 B.次生环境 C.劳动环境 D.自然环境和生活居住环境 70.大气臭氧层能保护地球上的生物,主要是由于它能吸收太阳辐射中的( B ) A.长波紫外线 B.短波紫外线 C.红外线 D.微波 71.逆温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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