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手术后疤痕上有三公分手术疤痕能当兵吗

背上有疤痕能当兵吗?
你好!考虑到在部队训练或实战过程中,由于属于高强度、超负荷训练,伤口可能会裂开。但是不是说有伤疤就不能当兵,一般手术伤疤过大是不符合征兵要求的,但是自愈性的伤疤一般会过。你要主动向他们解释你伤疤的原因,不是因为打架所致的,一般没问题的。
这个,你去当武警可定也是要托人的,问题不大,你的疤痕到医院开外伤的证明就可以了,我弟弟就是那样办的,我弟弟是当的兵
军检的时候主要会看看你的手脚,比如肘关节,膝关节有不有太大的伤痕,那样会有运动伤复发的可能,小点的都关系不大。腹部伤口一般兵种没有什么要求,海军潜艇部队可能有点影互,空军可能就需要体检呀这呀那呀什么的证明了哦
疤痕形成原因:
现代科学证明:人类的皮肤主要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构成.真皮主要由成纤维干细胞和成纤维前体细胞分泌的胶原蛋白组成,构成胶原蛋白的胶原纤维整齐的排列着,维持着皮肤的平滑和光泽、弹性和韧性。但是痤疮感染下使由胶原蛋白构成的真皮层组织缺损,并造成胶原蛋白结构的错乱。而人体内的有机体却不能完全修补真皮和皮下组织这些构造复杂的组织。所以当表皮被撕裂,伤及真皮的时候,伤口只能由结缔性组织来修复。这时,原本整齐有序排列的胶原纤维开始萎缩、错乱、积压、断裂,且新生的结缔组织内部又有新的毛细血管和神经纤维在此长入。就这样,胶原纤维的错位排列和新生使愈合后的皮肤变得凸凹不平了。同时,受伤皮肤的血液循环也因此而变得不再稳定,受伤皮肤的色素就会出现变异的情况。皮肤的表层可由表皮的基层细胞分裂修补,但一般也会引起颜色的变化,皮肤很难恢复到原来的形状和颜色。
中医将疤痕的形成分为外因、内因两种:外因即指外部因素作用于人体表面,如外伤造成的血肿、创面异物、感染、手术后表面张力过大,烧伤、烫伤真皮和皮下组织而形成疤痕。内因是指机体本身的素质、代谢、状态、年龄、以及营养状况、其他疾病、色素沉积状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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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纹身的,如果是烫伤的疤痕,我看很小,当兵应该基本合格。如果是纹身的,还明显,有叫医生看看再小一些就合格。
征兵体检不管什么兵种,都对疤痕有相应的合格标准,不是说凡有疤痕就不能当兵,要看征兵的兵种和疤痕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枪击、斗殴、烟烫等造成的疤痕,比较麻烦,通常会不合格;手术史造成的,要看医生的把握,有些亥要器官做过大手术的,可能会不合格;生活意外受伤造成的,如果面积不大是不影响的,但如果疤痕是在夏季着装的身体裸露部位(如脸、前臂),则对疤痕面积大小有要求,超过规定为不合格;
年龄:参军的年龄还有限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身体方面: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外 科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线、精索静脉曲线,不合格。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悄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内 科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8—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第十四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现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第二十......余下全文>>
一般可以,要看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的兵种,要求也是不同的,有些兵种允许有疤,有些不允许,另外也要看你的疤痕有多大,建议你去招兵的地方咨询下。
面部有疤痕不能当兵面部如果有明显的疤痕不能服役的,但如果只是不明显的小疤痕,不影响服役。
脸上有疤痕能不影响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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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有手术疤痕可以当兵吗
腿窝哪里有12厘米的手术疤,痕脖子后面有3厘米的手术疤痕,穿短装就露出来了,这些疤痕都不影响功能也不是疤痕体质。问一下征兵体检能过吗,体检医生问这些疤痕该怎么说呢?懂得人帮忙回答一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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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阑尾炎开刀没事,跟医生说是几年前开的刀 隔的时间越长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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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医生提问我身上有手术刀疤能当兵吗?_百度知道
我身上有手术刀疤能当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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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身体健康合格就可以,手术刀疤不影响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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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入伍
那要看情况而定了,当兵规定超过三公分伤疤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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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脖子上有2~3CM手术伤疤,是小时候留下的,能去当兵吗?有关系能过得了体检和政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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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这个小伤疤应当是可以通过体检的, 身体检查的条件中没有规定这样的伤疤为不合格。所以,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政检是对你的政治审查,与身体方面无关。主要是审查你的家庭背景、你有没有不良的记录或有没有判过刑等方面的。希望能帮助你 当兵体检包括: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一)男性: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脊柱侧弯、驼背。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各类人员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二个,直径小于0.5厘米)。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着夏装 非裸露部位)、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第十六条 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4.9,左眼裸眼视力4.8。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每一眼裸眼视5.0。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4.9。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毫米,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切牙缺失一个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当兵规定上疤痕要小于3cm才可以,你的疤痕应该可以。还有就是既然你有关系,关系要是够稳,体检和政审不是问题。
不能,体检时会让你脱光衣服,医生会检查你的身体,看看有没有疤痕。如果有就不行,要是你军队里有关系,关系过硬的话进去不成问题,最好你先给你要走关系的人说下看他怎么说的。还有现在医术也算发达这个疤除去应该没问题可以去医院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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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1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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