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 企业钻空子,年为周期,总上班时间不超2432小时,单个月加班班可超36小时吗?每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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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综合计时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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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相关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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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有以下特点:
1. 实行综合计时的工厂,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在工人体力能承受的条件下)
2.可以连续工作,直到将全年的综合时间用完为止。以工厂每周按60小时(每周6天×10小时/天=60小时)计算,在综合计时下,工厂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时的正常工作(40周×60小时+40小时=2440小时)。这意味工厂一年有11周和20小时不能再上班,无论是否手头有订单。
3.对于超出每周40小时的加班,工厂只需支付平时薪资的150%,而无论该加班时间是在周六或周日;但对于法定假日的加班,工厂必须按平时薪资的300%支付工人。
但是许多欧美客户是不接受七天没有一天休息,也不接受周六或周日的加班工资按150%来支付。而且一般工厂都不会冒险按以上三点操作。
实行综合加班计时制,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关子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
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
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
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
半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1216小时;
则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而不是单独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432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   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天    三、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应注意适用对象: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由此可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其特定的适用对象,企业不得对员工随意适用。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必须报劳动部门审批。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必须报劳动部门审批。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没有报劳动部门审批,企业可能要承担按标准工时制给员工支付加班费用的风险。因为经过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固定,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计算,因此,不受标准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的限制,超过8小时的工作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加点。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适用延长工作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规定。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法定休假节日也要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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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 我是长安上角光宝的一名员工,我们厂跟正式员工签的劳动合同肯定没有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审批,也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希望劳动部门查一查,要求公司签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特别是工作时间制,劳动合同中实行综合计时制,半年为周期。未申请的综合计时实行标准计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劳动合同,综合计时就是综合计时,标准计时就是标准计时,不定时就是不定时制,没有一份劳动合同你实行几种工作制。如半年为周期的综合计时,申请的条件和工作时间是有限制的。按照光宝目前的条件和上班的时间是不符合综合计时的。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属政府法规),选择工时制度,具体规定如下:六十五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六十六条,对于那些在市场竟争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后,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但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十七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实行综合加班计时制,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关子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    则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而不是单独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432小时。
光宝厂的劳务派遣工也特别多,入住的劳务派遣公司也特别多。具体的比率没有统计过人数,不过对于派遣工,2013年和2014年,广东省和国家人社部都出台相关的劳务派遣管理法。" />
提问:东莞长安镇光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有问题!&&编号:125704&&
&&&& 我是长安上角光宝的一名员工,我们厂跟正式员工签的劳动合同肯定没有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审批,也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希望劳动部门查一查,要求公司签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特别是工作时间制,劳动合同中实行综合计时制,半年为周期。未申请的综合计时实行标准计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劳动合同,综合计时就是综合计时,标准计时就是标准计时,不定时就是不定时制,没有一份劳动合同你实行几种工作制。如半年为周期的综合计时,申请的条件和工作时间是有限制的。按照光宝目前的条件和上班的时间是不符合综合计时的。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属政府法规),选择工时制度,具体规定如下:六十五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六十六条,对于那些在市场竟争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后,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但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十七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实行综合加班计时制,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关子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 &&&&   则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而不是单独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432小时。&&&&
光宝厂的劳务派遣工也特别多,入住的劳务派遣公司也特别多。具体的比率没有统计过人数,不过对于派遣工,2013年和2014年,广东省和国家人社部都出台相关的劳务派遣管理法。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2015cct&发言时间: 09:48:18&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人力资源局回复
&经查,该公司已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使用劳务派遣工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现象。企业已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但存在安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的问题。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长安分局已于7月9日向企业发出了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的跟踪落实中。
&受理人:市人力资源局
回复时间: 16: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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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人评分: 不满意
评分时间: 07:40:42
人参与 | 条评论&每月加班不应超过多少小时_百度知道
每月加班不应超过多少小时
超过国家规定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每月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超出国家规定应维护个人权利。拓展材料:《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标准工时员工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就算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参考资料:“华律网”
采纳率:94%
法律明确规定,员工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员工长期加班,如果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如果出现公司让员工加班时间过长以及拒绝给加班费的情况,那么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就公司违法延长加班时间,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然后就加班问题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裁。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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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加班不应超过36个小时。超过国家规定可以让单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也可以提起诉讼。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此如果超过国家规定,则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员工是可以提起诉讼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拓展资料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有:(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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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同意,且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但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当服从,且不受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拓展资料: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3、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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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补偿金。社保能转的是个人养老金的帐户余额和缴费年限,这两样与将来退休后的养老金有关,因此,跨省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转,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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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补偿金。  社保能转的是个人养老金的帐户余额和缴费年限,这两样与将来退休后的养老金有关,因此,跨省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转,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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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小时。超过的单位首先必须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非法定节假日),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单位会因安排超时加班而受到严厉处罚。 当然劳动者也有权拒绝加班。
1,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下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2,你可以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基本上没有月加班超时的问题。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只要年度总工作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即合法。
按劳动法规定不应超过36小时。
2850的底薪、我加了46小时班、请问这个加班费应该怎样计算、公司算的加班费九块多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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