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有杂音的卫视是有雪花有杂音不清楚,但有一些卫视却非常清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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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12
第七篇 缘君――蜀山奇侠
   紫青双剑其实代表了两个女人,李紫穹,周青云,加上沙艳红,三个妇道人家联手就坐掉了堂堂血魔丁隐。上官警我因何可贵,不是因为他能舍身卫道――那是黄毛童子级的道士也会做的事――而是因为他能把锄魔卫道的伟大事业做大做强,把三个甚是不和,但却各逞机能的女人紧密的团结在了以他为核心的道中央周围,高举阴阳相克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的在锄魔务尽的道路上走下去。
   咳,开个玩笑。对警我师兄的佩服是发自真心的。谁都看的出来他喜欢李紫穹,可惜周青云也爱他,为了能让二人心无隔阂的双剑合璧,上官警我娶了相对来说对他最无意言情的沙艳红。这位身份超卓的星宿宫宫主,不幸又是龚慈恩饰演的。于是人缘好到崩溃。李紫穹得了上官警我的一切眷宠又如何?周青云令上官警我怜惜不已又如何?沙艳红终成他的真命天女,虽然那场婚礼,最后以沙艳红被丁隐劫走而谢幕。当然,这场假模假式的婚礼只能证明那个男人,是个混蛋!
   那时的关礼杰当真迷人,从长相到扮相,毫不客气的颠覆了传统武侠世界的审美观,显得魅力十足,而又时尚前卫,身为女人,不爱上他是没有天理的啊,沙艳红也不例外。但上官警我本人显然受卫道士的身份荼毒太深,他习惯了把个人天性上的满足牺牲在更加宏大的事业当中。所以今天回想起这部电视剧,和仙侣奇缘完全不一样,最深的印象却是那个被勾描的仙气十足的叙事背景――
   峨嵋后山的魔界,乾天易元霹雳大阵,封住天地间一切魔气根源,玄阴之气,每隔百年,都有九星连珠,届时魔界入口洞开,无论谁进去,出来就成了血魔。然后“上天下地,唯我血魔独尊”。那会儿我就在想所谓九星连珠是不是太阳系这九大行星,然后还特意考察了一番,看是不是真有九星连珠这样的事。结果可想而知。但这也阻挡不住我对这种大自然不可抗力产生的恐惧,只要成了血魔,力量总是大的惊人,可干嘛就非得是个坏人呢?警我多好啊,他是为了救那个郭富城饰演的小子才掉进去的啊。出来也要六亲不认了。我很是不能理解,与道相对立的“魔”,残忍,无情,邪恶,嗜杀,唯一热衷的只剩权欲。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妖魔化”,只是觉得太极端了。在这座巨型的海市蜃楼当中,应该还有别的什么更加宝贵,更值得用生命去捍卫吧。
   沙艳红牺牲自己破了丁隐的魔功,做的非常漂亮,非常绝,一下子,令紫青黯然失色。这就是邪派女人和正派女人的不同,以杀止杀,以恶制恶――她们少了很多桎梏,遂不会思前想后,婆婆妈妈。她们经历的多,见识的多,对人生也不会做太多乱七八糟的幻想,或许沙艳红也曾幻想过上官警我,但其实别说那男人从不属于你,即便他爱了,也只不过是多了更深一层的牺牲。
   蜀山告诉我们,天道是大道,爱情只是小道。很多人不这么看,于是上善若水的胸襟重不过一滴情泪。
海道无涯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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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12
发表于:06-07-27 11:13
第八篇 倾国――一代皇后大玉儿
   我认识大玉儿的时候,还不认识布木布泰。
   那之前并非没有看过有关这段历史的电视剧,在我记忆的起点,分明刻画一个场面――男人骑在马上弯弓射猎,一只暗箭于身后袭来,男人堕马;深宫里的女子伤心欲绝,流了一幅锦帕拭不净的眼泪。是什么剧早就记不清了,总归是大陆拍的。后来很长的一段,我总是被那个画面所左右,一度笃信鼎鼎大名的清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布木布泰,为了保住自己儿子顺治帝福临的皇位,不仅委身下嫁于权倾天下的摄政王爷多尔衮,更加亲自派人除掉了他,令其于39岁英年早逝。
   这只是一个艺术虚构,也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但在冰凉的历史之外,我早早的把多尔衮爱到了骨头里去。直接的原因便是那部在当时看来相当惊艳的台剧《一代皇后大玉儿》;更核心的原因,是那个饰演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男人,尔东升。
   多少多少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是秦沛和姜大卫的弟弟。不久以前他导演的电影《新不了情》又成就了刘青云,成就了张柏芝,并成就他自己拿了金像奖最佳导演。我亲眼目睹,竟也迟迟回想不起当初在《一代皇后大玉儿》里面,把他害得九死一生,差点一无所有的八哥皇太极其实正是刘青云所饰演。那时我还小,不太记得那个男人的长相,只咬牙切齿的记住了他的坏。虽然从历史上看,清太宗崇德帝弘才伟略,继往开来,胸怀超卓,奠定大业,确是一位好皇帝。但我还是欣然接受了电视剧对他的“诬蔑”。因为真的太喜欢多尔衮。因此非常感激这位编剧,乃至后来《孝庄秘史》的编剧对多尔衮完全不问是非,不论曲直的“厚爱”。只是还有好多事情,我不明白。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玄妙,徘徘徊徊,真的那么容易就参与了别人的人生。在我的理解当中,大玉儿,多尔衮从来就是两条难有交集的平行线,帝王之家,叔嫂的名份根本不具有任何牵连血缘的意义,一父所生的亲兄弟都可以如此了,何况再往外多加的这一个其他。爱情从来都是牵连陌生男女最好的武器,但在这么聪明的一个男人和这么聪明的一个女人之间,真的只是这样吗?对于多尔衮,他人生第一大惨事,只怕并非失去皇位,更不是什么荒唐的被抢了心爱的女人,而是他最尊敬的父汗,和最深爱的母妃在他14岁的某一天忽然一起离开了他吧。从此以后,要说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除了亲弟多铎,不做第二人想。而英俊潇洒一如多尔衮,文承武德一如多尔衮,天下美女,无论身心,皆唾手可得,他又何必为了一个永远心意叵测的女人如此执着?
   费解,于是有了传说。
   潘迎紫的大玉儿很爱很爱多尔衮,可能她是第一女主角的缘故吧,从她的立场出发,不要说皇太极,连多尔衮也有点“劣根性”,但她依然比宁静那个角色可爱几分,后者若写实一些,不跟多尔衮谈情倒也能接受,可偏偏要一边嘴上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就像在上演政客和嫖客的戏码。令我深为齿冷。而在我看来,尔东升的诠释和后来口碑听说还算不错的马景涛压根儿无法相提并论,他的儒雅,深沉和谈笑定江山的气概,绝不是一个只会在琼瑶剧中大练狮吼功的男人所能比拟的。然而这部电视剧也有一个大大的败笔,即福临的生身之父问题。只觉人不能信口雌黄到这种地步。当然,后来的所有清宫戏说剧,我根本再也看不得。
   大玉儿诚然是一个女强人,但似乎没有人能真正理解清朝甫一入关时,天下就是多尔衮的。因此他在她的人生中,不是一个小配角,他至少一度,是她的主人。他死的早,但至少在死以前,把能还的一切都还给了顺治皇帝。当然,这也没有能够让他逃出死后的一劫。顺治的报复我能够理解,但是大玉儿在他死后的落井下石(或者是袖手旁观),令我很难再被任何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桥段所说服。幸好在看《一代皇后大玉儿》的时候,我还不清楚这段历史。因此,觉得那爱情真可贵,真美。
   有了江山做背景,无论什么样子的恋曲都会突然荡气回肠了起来。非独此二人然。
海道无涯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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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14
第九篇 沦落――莲花争霸
   大二的时候,第一次看古龙的《流星蝴蝶剑》,读到10页左右,有个念头像只蚂蚱似的从记忆的仓库里面蹦了出来,落在纸上,停也不停,就向远处逃去。我手中被迫不及待翻飞了的书页中活了别的精灵,仙女棒一挥,孟星魂成了沈冲。
   幸好之前不曾识得孟星魂,所以对沈冲不曾期待,于是得以领略李南星给我带来的,那么大的慰藉。也就是从他开始吧,才知道杀手不是刽子手,阳光下,有张清水般的脸,暗夜里,性感的像一缕轻烟。略显变态的爱着那踩着刀刃的舞蹈,欣赏他们穿越了生死的界限,独自游走在前世今生的边缘。
   可惜我不喜欢小蝶。不管她姓南宫还是姓孙。这个女子除了略显空灵的美丽,找不出任何性格上的华彩。无论高翔,还是沈冲,都是希望通过一份真情来洗尽铅华,好让自己那在地狱中沉沦已久的灵魂插上救赎的羽翼。小蝶适逢其会,隔岸观景,就成了令他们解脱秋老大的一棵稻草。他们本没有想到小蝶身后跟着白玉川这么大一个麻烦,但只要和秋老大无关,和他们的过去无关,他们都会欣然狂奔过去的。只是希望改变些什么。
   说起白玉川,很奇异的,这个下三滥至极点的变态“男人”,抑或“女人”,反而成了整部莲花争霸中人气最高的一位――至少在我所见过的评论当中,不吝溢美之词,风头盖了沈冲。也许是演员出类拔萃的身高和个性魅力沾了便宜吧,而那个“南宫蝶”又太过资质平庸,这使得人们彻底忽略了,遗忘了,曲解了白玉川强奸她的事实,只怕还有人觉得是小蝶沾了便宜呢。而对我来说,欣赏东方不败的双性美是后来的事,而且白玉川的阴险恐怖之处又远逊于原著中的律香川,所以对他(她)的感觉始终都是很大的一个负数。只觉他做男人比沈冲失败,做女人又敌不过秋老大,风二娘。
   分清这对双胞胎姐妹,不管谁,都必须使出点力气。我也是脑汁缴尽后发现,那个整天跟南宫剑腻在一起的是风二娘,而爱极了沈冲的,才是秋老大。由于眼光的档次决定了本人的档次,所以红衣如血,风骚似足龙门客栈金镶玉的风二娘也不得不屈于秋老大之后,成了美则美矣,却无足轻重的风景。
   有关秋老大,主题是沦落,跟随沈冲等,或者说带领沈冲等一起沦落。那是生存的冷酷现实写在人间的悲剧,你要么选择死亡,要么选择出卖――不管是卖给天使还是卖给撒旦。如同溺了水的人,倘若是自己一个,尚存几丝渺茫的生机,但若和旁的人绑在了一起,你拉我,我拽你,盘根错节,谁得脱身?恩情已令彭郎老,何况真爱几万重。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从一条鲜活的生命到千疮百孔到干脆永远瞑目,面对这样的付出,真不知道,沈冲是幸还是不幸?
   影版《流星蝴蝶剑》有一句歌词,“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白白平添几许惆怅。而听着莲花争霸那首《我走我路》,总会替沈冲扪心自问:人在江湖是否真能潇洒自如?你是否真的能够什么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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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14
第十篇 白发――塞外奇侠传
   雪花飘,飘起了多少爱恋,雪花飞,飞起了多少情缘,莲花开在雪中间。
   每当这歌声起,总觉王菲空山灵雨的声音同样飘在雪中间。沁凉芬芳。因此忍了杨云骢的头发,忍了楚昭南的嘴脸,忍了练霓裳的颠覆,忍了哈玛雅的口音,忍了梁羽生的扯淡,忍了新加坡编剧的二次扯淡。一切为了《雪中莲》,为了片中唯一一个能够配的起这歌曲气质的女子――纳兰明慧。
   其实相当讨厌原著当中的纳兰明慧,只冲她被梁大师安成了容若的姑姑,我便无法镇静自己全身的三叉神经,要知道,纳兰性德,容若公子可是我除了李煜以外最心仪的词人;而纳兰一族,即叶赫,在与建州争雄的过程中便赢得了我最大限度的尊敬,令我很难想像他们中间会出现一个纳兰秀吉这样的“走狗”,既而生出满洲第一美人纳兰明慧。
   我不知道满洲第一美人应该长成什么样儿,但想来绝对无法比郭淑贤给我的满足更大了。只要她一笑,无论何时何地,总觉眼前是江南的春天。忽然就忘记了那些先入为主的恶感。而这个出身贵族的名门闺秀也少了原著里面的不知天高地厚,代以进退适度的永恒的恬静。不知怎地,连她有点做作的吃素习惯,和相当幼稚的用钻天猴许愿也能坦然接受了,既而甚至不去恨她对飞红巾横刀夺爱,明明是后来者,却好像杨云骢本来就该是她的。
   真的,在她与杨云骢初次见面,那明显借鉴了咯丝丽与陈家洛的湖边经典段落,绝色美人化作出水芙蓉如何能不乱花迷了少年眼?而散了湿发,披着男人外衣,用破瓦木棍奏出动听乐曲的女孩,火光影红了脸颊,美目流盼,和风般抚过随乐舞剑的男子,是怎样的一种风情?杨云骢焉能不醉?那大漠雄鹰一般的女英雄,飞红巾,他青梅竹马的牵绊,不离不弃的誓言,终于,终于,遭遇了来自这只江南雨燕的最大的诱惑和挑战。
   他们的关系比不得霍青桐和陈家洛,事实上,他也从未舍得真的背叛。于是伤了心的明慧离开了,要嫁能保自己父亲仕途平坦的多铎王爷(真的是豫亲王吗?存疑)。此时的杨云骢忽然再也不能忍,一切矜持,一切道义,一切责任,一切承诺,被火舌噬心的嫉妒冲的一点不剩。哈玛雅何其无辜,何其不幸,但那就是她的男人,她从小就深深放在心里的男人。唉,爱情这东西,谁又能说的清呢?
   杨云骢纳兰明慧不顾一切相知相属,爱的一如没有明天,有点可鄙,有点可怜。之后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他们并没有如大多数人所想像的,就此比翼双飞,浪迹天涯,而是再次选择了分手。明慧的另一面在此表露无疑:要知道一个爱情至上的纯真少女固然可爱,一个大局为重的王公贵女固然可敬,但这其间的分寸,却极难把握,一个不留神,常使前者看起来像撒野的小女子,后者看起来像冷酷的女政客。明慧,除了善良,她什么也不是,但在她狠狠放开杨云骢的那一瞬,已经注定要令四个人的命运打成一个死结。这其中,恃强强娶的多铎固然咎由自取,但他一片深情,婚后对明慧极尽讨好的尊重,却也未尝不可怜。哈玛雅将得到没得到一个身带瑕疵,背叛过自己的丈夫,她的委屈又向谁说?杨云骢两爱难断,情丝纠缠,最终一无所得,纳兰明慧则必须在无欲的婚姻当中守望孝顺,守望爱情,守望贞节。悲剧,难以名状的悲剧。
   三代白发魔女,练霓裳,哈玛雅,易兰珠。她们的一生见证了有关爱情的七宗罪,贪得,执念,怀疑,嫉妒,淫欲,背叛和狂乱。情为何物啊?轻轻重重都是病啊。就这样丢了青春送了命,却不知跟谁问句“为什么?”。已然曲散人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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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15
第十一篇 同辉――日月神剑
   曾经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他变成一个恶俗的老头子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把对他的关照全部收回,并对他说上七个字,你退出娱乐圈吧。如果他非不愿意,我只能给他一个忠告――远离孙悟空,远离王晶。
   人小的时候,总会莫明其妙的喜欢一些令自己后来质疑自己精神状况的人。有的还可以用年少懵懂去解释,有的则干脆“沉痛”的难以启齿甚至连回想一下都是折磨。那是一个包着糖衣的钉子,带着诱人的甜味,吞下去,等外面消化光了之后,就有你受的。与我而言,张卫健无疑是两颗最大的钉子之一。尚未走远的这几年里面,他用他夸张恶心的表演一次次给我下猛药,致使我非但没有对他生出视觉免疫力,反而患上严重的幻想症。总以为自己当年看《日月神剑》,爱的不是阿月,而是阿日郭晋安。
   那诚然是不对的。就算我忘了阿月,我也不能忘了小蝶,那个既不是赵小蝶,也不是白小蝶,更不是南宫蝶的柳小蝶。对,那只小鸟,那本身就长得很像一只鸟儿的刘玉翠。这个后来演过阿紫,演过建宁,却依然令我记忆温馨的小女孩,连并人到中年却渐入佳境的郭晋安,一起向全人类证明,不正常的那个是张卫健啊。从一个万人迷的翩翩少年变成身形发福,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子,他用了不足10年。
   仔细回想了很久,才勉强搜刮出曾为阿月颠倒的原因。想来是因为他很倒霉――哥哥阿日出身正统,他自己偏偏是一个魔胎;兄弟两个都喜欢青青,但是青青选择的是阿日;好容易有了小蝶,当青青小蝶不能共存的时候,抓阄的结果是要牺牲小蝶……如果你可怜一个人,很难不疼惜,当你疼惜一个人,说不定就是爱这个人了。当然,日中则移,月满则亏,体现在阿日阿月身上,我们所能看到的的确是一个永远留存希望光辉的阿日,和一个几乎每次灾难都是灭顶的阿月。在阿月身上体现的堕落和救赎,挣扎与牺牲是他那一帆风顺,永远明亮有若初升朝日的哥哥不能比拟的。
   记忆中的裘青青很动人,杨羚那一脑袋的小辫,两只一笑就弯得像要卷起来的眼睛总是能很轻易的就让人快乐起来。有点小脾气,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虽然比不得小蝶的温柔,听话,逆来顺受,可也是独一无二的裘青青。有一段极其刻骨铭心的情节,青青,小蝶二人的灵魂在彼此躯体之间几度换来换去后,最终集合在了青青一个人的肉身当中,然后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小蝶是非素不食,而青青却是一个坚定的肉食主义奉行者,于是一个人拒绝半桌子菜,配合的天衣无缝。阿日阿月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人端给了她一碗白饭。当然饿不是问题,无法负荷两条灵魂的青青的躯体渐渐枯萎,为了生存,为了让至少一个能够生存,阿日阿月竟然开了一把世上最残酷最沉痛的赌局。是空枪,还是子弹?只是一个机会,命运的转盘,停下来就是生和死的截然。
   于是挥别了那只自在的鸟儿,不管多么不愿意,当然,也不会有人就此希望挥别的是青青,只是我们想念的总是无法挽留的,我们哭泣的总是已经失去的,留下的无限遐想的空间,会令人夸张那些如果不是这样该有多好的美丽。其实,很久之后,我们知道,稍纵即逝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就像阿月张卫健,如果再不相见,又怎会有如今的厌弃和不堪?可见物有两面,塞翁失马,人,应该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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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16
第十二篇 罚罪――红尘无泪
   梁凤仪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很多,其中《花帜》还借香港回归的东风登陆了央视的荧屏。但要说给我感动最深的,却是这部反响并不强烈的《红尘无泪》。所有看过原著的人,几乎都会被这个超乎人类正常神经负荷范围的故事给刺激的昏天黑地。虽然应晓薇也是美人,但是她却根本无法承载梁凤仪用了将近一页的篇幅细细勾描出的方子昭的神韵。那本不该是存在人世间的女人,无论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坚强还是她的遭遇。
   这份天赋的美原本完完全全的属于丛树康。从方子昭8岁起,她的世界,天地万物加起来,终及不上丛树康的一笑。类似武侠小说的桥段。可是无法想像,他们身处文革时期的上海郊区,潦倒至衣难蔽体,三餐不济。爱情,再不是美仑美奂的空中花园,而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光秃沼泽,唯一作伴的是泥浆,用寒冷,饥饿,棍棒,火灾,疾病,屈辱等等混合和成的泥浆,把人紧紧包围,在那几乎要窒息而死的边缘,挣扎,挣扎,既死不了,也别想摆脱。
   谈感情之前,要先想想怎么做一个人。方子昭的选择是背叛了母亲。她把母亲给她的生命义无反顾的完完整整的奉献给了丛树康。非但没有留下半点给母亲,甚至也没有留给她自己――有一口饭,她给丛树康吃;有一件衣裳,她给丛树康穿;丛树康偷东西被抓,她顶罪;丛树康被困在大火中,她冲进去把他拖出来……母亲绝望了,把16岁的子昭交给了丛树康,尽管她明知丛树康爱女儿远没有女儿爱他来的深。送女儿女婿偷渡香港之前,她给子昭留下一句话――一定要坚强,记住,红尘中,不应有泪。
   丛树康为方子昭许下在香港盖一座“紫荆园”的诺言,却在偷渡时被鲨鱼划伤,方子昭拼死拖着他游过了海峡,上岸后终于昏厥,有时想想,如果她永远不醒来该多好?那她将永远不会知道她那么深爱的丈夫会把她卖给了人贩子,她就不会被人轮奸,不会被遣送回大陆,关进监狱,不会因为怀了孩子遭遇魔鬼式审判,不会不敢交待还有妈妈这个亲人,不会因此没钱买药逼得用铁丝自己人工流产……她说不能把孩子生下来,因为不管父亲是丛树康还是那群强奸犯,都是个畜生。
   毛骨悚然。虽然这还不是方子昭不幸的全部,但是我已经不想继续回忆下去了。我想说的是,有关丛树康对于自己人生的选择。或许正像子昭概括的那样:妈妈爱我,我爱丛树康,丛树康爱他自己。是的,丛树康爱他自己,世上又有谁不爱自己呢?当他先于方子昭在昏厥当中醒来,面对人贩子的狰狞罪恶的嘴脸,面对要么卖掉方子昭,两个都活,要么反抗,两个都死的抉择,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炼狱。他一定预想过卖了子昭之后,她的境遇,也预想过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自己该怎么活,前者或令他心碎,后者或令他发疯,可毕竟能都活着。如果选择了后者,还在昏睡中的方子昭将再也不会醒来。那就连反目成仇的相见也不可得了。
   他没有抓住方子昭以死相挟,更没有对她施以强暴,你能说他害了子昭吗?他只是想救自己的命,子昭的命,他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然而那之后呢?他沦丧一切天道人道,务求成功,不择手段,直接毁掉三个女人的一生,更间接害了不知多少条人命。丛树康终于成了一个太值得玩味的反派。甚至和杨康,丁有康(义不容情)一起,令我对所有名字当中有个康字的男人产生荒唐的成见。
   他会让我想起无极当中的无欢和鬼狼,前者执念于谁动了他的馒头;后者看似没有害人,其实狠狠的对不起了自己――内心深处,丛树康是恨方子昭的吧,她高贵的内心,伟大的智慧,和坚忍的勇气只要在那儿,总是他的一面照妖镜。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但在某个条件允许的时刻,他终于做出这样的选择,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可惜这借口牵强之极,破绽百出,他再怎么努力说服自己,欺骗自己,还是无从解脱。于是干脆沦落。正像最后他啷铛入狱之后对前妻高彩元说的那样:当你出卖了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之后,你将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是你不能出卖的了。他还是承认了自己对方子昭的爱情,那被他的软弱改写为讽刺和耻辱的一份真情,毕竟啊,曾真实的存在过。
   方子昭把自己历尽尘劫,最后修成正果的成功人生全部压在丛树康身上,从容淡定的和他同归于尽,一起下狱。所以她会对他说,树康,请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从以前,直到现在,乃至将来,为你而生,为你而死,誓不言悔。这句放在琼瑶剧中会令我起鸡皮疙瘩的独白,由方子昭说来,完全换了味道。因为那字字句句背后,是流着血泪的钢铁一般的事实啊。不忍卒睹。
   好一句红尘无泪。很久以后才明白,不是红尘的美好令眼泪失了踪,而是红尘中,有恨已断,有情难绝,无言以对,无泪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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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20
第十三篇 救赎――我本善良
   这是一部在90年初风头之劲,一时无两的电视剧。剧中人际关系之复杂,人物群像之立体堪称教科书般的经典,惟其立意之深刻,机心之诡变,冲突之激烈,矛盾之广泛令人咋舌。而幕后制作班底之强大,细节处理之精良更增强电视剧的欣赏性。一句话,真真成全了齐浩男。
   这都是套话,实际上,每一部曾获得巨大成功的电视剧几乎都会无一例外的具有以上所说的全部品质。如果说《我本善良》有什么独到之处的话,我想先引入一部电影,一部非常不简单的电影,事实上,那是美国影史上仅次于《公民凯恩》的一座丰碑,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教父》。一部再如雷贯耳不过的黑帮片――贪欲,城市,暴力,和其他所有纠缠在工业文明成长和壮大的过程之中的黑色因素一样,是系统自身生成并且无法修复的破绽――无论美国的意大利黑手党移民,还是香港的殖民崛起史。犯罪与反犯罪,像一对连体双生子,试图在系统中寻找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便不得不勾画出无数黑的,白的,灰的面谱。
   《教父》告诉我们有关黑帮宿命的轮回,而《我本善良》告诉我们有关人性在这种轮回中寻找救赎的途径。一个悲剧,一个看来强大至从你出生就注定并绝对无力改写的悲剧,究竟应该怎样迷途知返?浪子回头,是更深的水?还是那向往的岸?齐浩男是幸运的。这当然得益于他两重身份的设定。蒋定邦这个警察生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齐乔正这个黑帮养父对于齐浩男的影响,使他内心所谓的“善良”在苏醒之后有了实践的现实可能。Blood
Good or Evil?这是《我本善良》的英文译名,是不是很玄妙?
   鉴于这部电视剧的人物关系太像一棵地瓜蔓,不管从哪一个人着手,都非得拉出一串不可,我现在要做的是,把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瓜,摘下来。第一个应是齐浩男的前女友,那给他带来无妄牢狱之灾的黛安娜。
   相比石一明,这个有点软弱,有点脆弱的女孩子或许不讨巧,但因为她的饰演者黎美娴是我多年的宠儿吧,又或者在她的身上,隐讳了浅显的爱,一切皆在灵魂深处,所以我偏向欣赏她。她对齐浩男的感情也会让我联想《教父》当中的黛安基顿与艾尔帕西诺,那是一种被男人的固执折磨至疲倦至枯死至绝望的爱情,却因为始终铭心刻骨而矛盾丛生,痛苦不堪。她知道自己的理智命令自己结束吧,但是怎么可能?她知道一切非男人所愿,只是他也无力改变,这才格外的凸显其悲剧性质。理想主义的女子在维护自我,维护爱情的道路上总比“随波逐流”的女人来的艰苦,比如在她而言,只要一句“假证”就能救下齐浩男――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真正要了高俊风的命的人,就是齐浩男――但她做不到,这很让我钦佩,我太了解我自己,为了爱情,我绝不惮于向撒旦出卖灵魂。显然黛安娜做不到不是因为她爱齐浩男爱的不够深,不然的话,她又何必去结束自己的生命。自杀真的只是懦弱者所为吗?如果你曾经在生死边缘了望,你会发现,拥有跨过那一步力气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不做假证的黛安娜,难免不认为自己是杀掉高俊风,毁了齐浩男的罪魁祸首,这让她这样一个完美主义的女子情何以堪?为了对得起两个男人,她自杀以谢。终于成了齐浩男心中永远的痛。
   齐浩儿,齐浩男同母妹妹,又是另一出悲剧。石家荣是一个野心家,这样的男人往往比最牙尖爪利的野兽还危险。他会利用小女孩心中对于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去伪装,去欺骗,一旦你陷落在他细细密密,苦心编织的毒网中间,便会万劫不复。谁能幸免呢?那时的齐浩儿,脆弱美丽的像一只蝴蝶。一朵在父母兄长的庇护下,始终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太阳花。她何时面对过这充溢着鬼蜮伎俩的险恶的人心。男人的心。她仰慕爱恋的男人的心。如此深不见底,恐怖的好像贞子葬身的井。你永远不知道里面等待着你的是什么,唯一肯定的是,无论是什么,你都将会被彻底毁灭。
   石家豪,一个无欲无求的小警察,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动了齐乔正的禁脔。方菱,有时会想把她和石家荣放在一起如何呢?可惜造化弄人,越是权欲熏心的男人往往会痴心于纯净痴傻的女孩,如苏敏之于石家荣,但越是品性纯良一如石家豪,反而会因为高强度的反叛而妄图在不可能榨取出真情的女人身上要天长地久。何谓螳臂当车?何谓飞蛾扑火?总记得家豪死后,石家荣那张脸。他的眼泪为谁而流?时至今日,家荣还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吗?又或者一步错,步步错,他早已不能回头。只是无论如何,亲手杀死自己的弟弟的惩罚,太残酷。
   石家荣反而是最值得玩味的角色,只是他,连同以上三个人,四场悲剧追根溯源,答案不免都是一个齐乔正。高俊风死于齐乔正之手,石家荣为了齐乔正而引诱了齐浩儿,并在齐乔正的威胁下欺骗浩儿到底,并杀死了家豪。齐乔正,多么强势又是多么软弱可悲的一个人。或许一切投身黑帮的人物都是这样,金钱,地位,权势换不来一个淡淡的情字,他越是想要保全的,最终都是被他亲手掐死,这就是他的价值准绳偏离道德轨道,我行我素之后,命运还给他的颜色,看谁狠啊!
   很长一段里,不能忘记《我本善良》中的每一个人,只是90年的香港工业文明还远胜内地,纯朴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只是把它当作一场奇观来欣赏,所以我们只能像刘慧芳一样去善良,却无法丈量齐浩男内心这池“善良”的深浅,不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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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博弈――千王之王
   前面曾因为张卫健嘲讽过王晶,不可否认是对他最近篡改金古的行径忍无可忍了,但这却并不能抹杀他的赌城江湖曾带给我的种种幻想与满足,更不会令周星驰版《鹿鼎记》的经典地位有一丝的动摇。那是不久以前的事,亲耳听王晶本人讲述自己当编剧的经历,一部作品直接电击了我的大脑皮层。一时间,罗四海,谭小棠,谭升,卓一夫,卓丽这些名字如同溅到油锅里面的水点子,迫不及待的噼里啪啦的跳了出来,连并那虽被尘封却没有删除的记忆,重新主宰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赌,是人的天性。金钱是毒药,诱惑是魔鬼。诱惑不除,心魔不灭。套用一句我曾经说过的话,在赌场里,人们总会原始的贪婪,疯狂的侥幸,倾情的诈骗,莫名的亢奋,而这样一个融合了最高的智商和最低的追求的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永不令人绝望――不管是不是一种假相,反正足以使投身其中的人很轻易达到不死不休的境界。人的潜能一旦被无止境的激发,后果通常是一场灾难,至少是大多数人的灾难,因为“王”这个级别本就资源有限,而“千王之王”,更是独一无二的了。
   因此,既然罗四海做了“南神眼”,卓一夫做了“北千手”,那么他们想不成为宿敌也不可能了。有关这一类型的强强对话,彗星撞地球,在电视剧里面绝对不新鲜,再强也拼不过华山论剑。但赌场的背景却令一切变的不同。相比之下,他们之间的斗法更倾向类似于古龙笔下的高手对决,拼的不是武力,不是智力,而是一种综合实力,天时地利人和,场下的斗争只有比场上更激烈。何况在王晶的概念中,所谓赌术,早就已经不只是局限在赌桌之旁的一种技术,而是弥漫在整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当中,上上下下,个个阶层,为了贪欲,为了复仇,为了个人内心的隐秘,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将一个“千术”彻底发扬光大。谁能骗得了所有的人,谁就是真正的千王之王。
   于是堂堂“北千手”也不过是被广州的流氓大亨洪彪请来对付罗四海的工具,而风流倜傥如罗四海,也难免因为失散多年的女友突然成了洪彪的三姨太而乱了分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算计人者,人恒算计之。卓一夫,罗四海尚可意识到自己身边的危险,尽管有时也会低估这种危险的系数,但总不会像最开始的谭升,有对千王头衔近乎狂热的崇拜,爱洪盈盈明明是错了,却还一心执着。或许正是他这颗赤子之心太弥足珍贵了吧,被毁灭起来会透支人的悲哀。
   卓丽,卓一夫的养女,尽管美,但一开始,我真的没有料到她会毁了一切。从南北两大千王,到不可一世的广州巨擘洪彪,洪豹,再到谭升。她的血海深恨,宏图霸业,一路上染了无数的罪恶和鲜血。作为人,女人,卓丽很努力的利用了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本,她以柔顺的女儿情态骗过了养父卓一夫,以诱惑的女性魅力勾引了谭升,洪豹,还有后来的霍万亭,一步一步走上权力的巅峰,她果然骗尽世人。于是南神眼瞎了,北千手废了,洪豹死了,谭升变了另外一个人。
   当谭升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已经是她最强大的对手。这个毛毛躁躁的,曾经经不起卓丽三言两语套问,就说出天大秘密的小伙子,此刻冷酷的像一座冰山,并让卓丽也猜不透那底下的十分之九究竟是什么。卓丽不是没有想过和他继续斗法,看看东风西风究竟哪边压倒哪边,只是当一切覆水难收,无能为力,无计可施的卓丽最后的选择,居然是说真话!多么讽刺啊,一个把骗术发扬光大至极点的“千王之王”最后一道围墙居然是一句真话,一个真相。其实世上总有些什么是无从隐瞒,也无法欺骗的,作为母亲,在世上最强大的母爱面前,卓丽,终于虚弱的不堪一击。
   谭升青出于蓝,他看准了儿子是卓丽唯一的破绽。在此之前,他为人子的时间太短,也从未为人父,为了成为千王,六亲不认,连姐姐谭小棠也不放在心上了之后,这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实施这场报复。当卓丽哭着喊着对他说,他也是你的儿子。他像听到了世上最大的笑话。是啊,一个骗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说出的真话,反而变成最拙劣的谎言。命运,讽刺了卓丽,又何尝不是讽刺了谭升?
   一个清白可爱的男孩儿,身上捆着他亲生父亲亲手绑上去的炸药,跌跌撞撞跑向他的母亲,在他们的注视下一跤倒地,轰然巨响中,化作一片片横飞的血肉。卓丽一定还清楚记得自己是怎么怀上这个孩子的,那是一个赌局,她要对付罗四海,所以要留住谭升,她赢了;谭升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是怎么失去这个孩子的,也是一个赌局,他要救出罗四海卓一夫,所以要杀掉卓丽,他也赢了。可是,谁是输家?
   那时的任达华还年轻,青涩的像一颗初初成形,表皮还是绿色的果子,谭升给人的感觉也是不确定并且有点怪怪的,更有一旁谢贤饰演的罗四海光芒万丈,但我永远不能忘怀谭升看着卓丽跳崖的那双眼睛,那感觉,好像刹那间,人生再也没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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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丧乱――霹雳红唇
   如果你看的电视剧足够多,那么我想你一定多少意识到或者发现了这个事实,那就是:但凡人缘较差的“好人”,普遍具有锇袜碌奶卣鳎坏踩嗽到虾玫摹盎等恕保毡橛涤械姑官赓獾墓残浴锇袜虏皇侨萌吮涞眯槲保褪潜涞锰盅幔姑官赓馊茨茉谧罟惴旱娜褐诨∩霞て鹜椤H绻憧释怕捺铝嘶贡蝗讼不叮蔷鸵芩Ш芩ВУ降粼У酵卵У饺闷渌赫际ヒ庖澹墒且坏┧У秸飧龀潭鹊氖悄歉龅姑沟幕等耍钦康缡泳缍冀涞糜胫诓煌
   迄今没有听到任何一个看过《霹雳红唇》的人说他喜欢白道警官帅家明超过黑帮老大戴天。这个事实几乎就和众口一词夸奖“戴天”之帅一样确凿。可见得《霹雳红唇》是一部多么神奇的电视剧。就我本人而言,如果女主角倪婕不是我最欣赏的新加坡演员郑惠玉担纲的话,我一定会因为她拥有“天哥”而嫉妒至死。只是郑惠玉是那种令女人连嫉妒也嫉妒不起来的类型,压倒性的美貌,压倒性的气质,压倒性的演技,似乎永远无懈可击。
   照这个逻辑看来,倪婕对帅家明的感情比狐狸看上鸡,狼爱上羊还难以理解。至少鸡和羊还可以满足狐狸和狼的口腹之欲,帅家明能给倪婕什么呢?即使他身上也有零星的光彩,但在戴天面前,还不是萤烛与日月争辉?好了,我还是先脱去偏见的外衣,尽量来正视帅家明与戴天的得失。
   所谓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这一节上,帅家明自是高了戴天一筹。当然我并不是想说做警察就一定比参与黑帮的前途好多少,只是在倪婕看来,父亲的干儿子戴天横竖在事业上只是父亲的臂膀或者说是附庸,虽然她不知道父亲从事黑帮生意,但女孩子不自觉把爱人拿来跟父亲比也是人之常情,因此悄悄然,戴天已经隐藏在父亲的光环之下了;警察是公务员,和做生意的父亲实在不具有可比性,何况倪婕本身有功夫底子又正义感超强,似乎天生就是做警察的料,她跟帅家明几乎是一见钟情,一拍即合的,戴天从一开始,就输的一败涂地,一塌糊涂了。然后不解风情的帅家明也无需费什么力气,既不用像戴天似的给她买个蛋糕也要出趟国,也不用殚精竭虑照顾她的情绪她的冷暖她的喜好,他是她的上司兼男朋友,比之被倪婕视为亲哥的戴天,可谓立于不败之地。
   倒霉的戴天为了挽回败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想来如果他听义父的话,老老实实把生意转回正路,不要因此连累执意要做警察的倪婕,然后乖乖给倪婕做哥,那么可能什么事情都没了。偏偏一个爱字惊天动地,累人至斯――傻傻的戴天认为只要除掉帅家明,倪婕就会回到自己身边,于是雇来背景强大的杀手,作为交换条件,他必须把黑色的生意继续做下去。贼船一上深似海,戴天从此再无回天之术。
   偏偏有倪婕护佑的帅家明运气奇佳,无论如何生命力也和小强一样坚挺,戴天再疯也舍不得把倪婕搭上,何况他发疯的根源还不就是倪婕?屡战屡败后,他也绝望了,只能眼睁睁地看帅家明和倪婕走入教堂。此时为戴天痛苦的人一定很多,这么多的人看到帅家明忽然抽疯,来了一场史上理由最荒唐的逃婚之后,一定既替倪婕不忿,又替戴天暗爽。只是此时,戴天已是身不由己命悬敌手,令我们再也看不到任何不是悲剧的希望。有时甚至会替戴天想,如果他一早聪明些,不是用杀手,而是利用齐馨那样的第三者来破坏倪帅之间的关系会不会更好?要知道,虽然帅家明把自己在婚礼上抛弃倪婕的原因归结为要撇清身份调查倪婕父亲的案子,其实一直暗恋他的齐馨感情曝光也起到了一定作用,那就好比打开了一个后备保险,我难免会这样想,一个多么懦弱而险恶的男人。
   倪婕痛苦之下终于委身戴天,但腹中的孩子却被戴天的仇家暗算,由齐馨完成了最后致命一击,宣告流产。帅家明痛悔不已,倪婕却再无回头的可能,她甚至都无从爱恨,帅家明不能爱,戴天不能恨。前者查了父亲的案子,令父亲身败名裂,却是为了正义,后者在走投无路下杀了父亲,却也为她奉献了自己全部的爱和生命。倪婕从来都是一个坚强的女子,甚至有点厉害和刁蛮,只是任何人类,处在这么大的情感漩涡中心,也会濒临崩溃。
   最替戴天欣慰的,倪婕留下他给她的戒指,答应做他一世的妻。或许对于活着已经太过痛苦的戴天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归宿了,即使这个归宿的名字是坟墓。后来总想为这个记忆中最帅的情圣写点什么,想来想去发现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正如戴天为倪婕所做的一切,有时爱一个人,又不知道该怎么爱,真的是一种最凄凉的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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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笑容――东京爱情故事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故事,相爱的男女主角最终没有走到天长地久。网不牢的三上的心,吐不出的里美的核,握不住的完治的手。一路泪水氤氲着相伴,世上最美的雾中风景定格在赤茗莉香的笑容,只有半个永恒。
   有人说,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不信。天晓得只要春运时进一次火车站,那擦肩而过的次数乘以500便足以令我的前世除了扭脖子外,没空再做任何别的运动。有人说,今生念你的名字1000次,就能交换来世早一天的相遇。我不信。因为没有人能向我证明我前世的那些呼唤已在今生兑现。否则,干嘛又晚了好些年?当现实主义的爱情遭遇空想主义的谎言,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用急急忙忙的,永不超生的态度去享受。如果非要计较结果,岂非选择天天以泪洗面?
   下意识里,人们心中童话的国度总排斥着现代城市的熙熙攘攘,纸醉金迷,然后寄望着在截然不同的天地间,有一片远离尘嚣的土地,涂抹着偏远,平静,幽谧的色彩,能够成为为无数疲惫绝望的人类上演终极欢乐的心灵舞台。只是执起摄像机,亮起水银灯,你会发现,冰冷的现实无从逃避,就像你无从逃避这些打着工业文明烙印的机器。于是有人把城市打扮的好似童话里面的城邦,那金钱装门面的王子不再骑着白马,而是开着跑车过量满足一个个穷苦灰姑娘的卑微的愿望。何等“软性”?何等廉价?我不得不说,日本人实在是造梦的高手,单看他们那在全球文化领域的辉煌动漫战绩,游戏战绩,即可知其手段一二了,可偏偏他们又是一个两极分化非常严重的民族,骨子当中的危机意识又总会令他们有着异乎寻常的现实和冷静。在思路清晰,乐观坚强的方面,整日标榜自己的韩国人其实是拍马也赶不上的。因此,关于偶像剧,大多数的韩国出品更像是空中楼阁,而日剧才是真正的世俗童话。
   赤茗莉香,永尾完治,非是公主,非是王子, 1991年在东京邂逅。爱情不经意间发生了,代表着一种大城市性作息的莉香开始用她的方式去攻城掠地。爱情战场的对面,正是来自偏远的瑷媛,保守闭锁,似乎永远都在被动的等待接受的永尾完治。如果这个男人具有流水一般的本质,或者相对开阔的心胸,想来一切都会变得异常简单。只是我们低估了某些人类对待陌生的东西那种与生俱来的抗拒性,于永尾完治而言,能够不改变总是好的,至少无限省心和安全。就这样守着自己内心的秘密花园,他似乎永远都在为年少时那份独特的馨香所迷惑,一颗将吐未吐出的樱桃核,关口里美无限温存的羞涩――那含蓄的,内敛的动容,如同莲风吹下的一滴水珠,无需声响,就能激发少年沉默的心湖中一切隐匿的涟漪。来的早了一些,却不由分说把人间无数情愫挡在门外,令赤茗莉香一度一筹莫展。
   真正令永尾完治恐慌的,却是东京,那是他无从回避且必须勇敢面对并努力与之适应的生存环境。总不能永远像个乡下人似的不得认同,他也想改变些什么,于是心上的闸门开了一条缝,赤茗莉香终得其门而入。她是第一个接受他的“东京人”,撇开爱情,至少是这个城市给予永尾完治的第一缕温情,她就像是完成他生命转折,性格蜕变的一道阶梯,攀在上面,总让永尾完治摇摇晃晃,患得患失。怯懦的男人一方面憧憬着莉香参与后的人生起伏跌宕,快感连连,一方面又防备着这个绝对无法控制的女人会带给他无力承受的伤害,因此从未完全投入。
   莉香诚然是可悲的,拥有这样爱情的女子,通常越是强势,越会在感情上无助到了极点。好比程灵素,好比梅绛雪。会有人质疑她们始终自尊自凛,不肯示弱的选择,认为在爱情中,过度的保有自我可能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或许吧,不过你又见着哪个用心去爱的人能做一个成功的戏子呢?除非是用脑子爱上的这个男人。反过来说,面对如此值得珍惜的一颗真心,慧黠无尘玲珑剔透的心,男人尚且不动容,你还能指望他什么呢?只好笑笑。
   于是莉香总是笑。这种笑容,与其说是坚强,倒不如说是自嘲。嘲笑自己的愚蠢,嘲笑自己的无力,嘲笑自己痛苦,然后无法可施的把爱继续下去。她之所以前去瑷媛,也许并不是想要改变什么,毕竟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他的名字旁边,并不代表提前了他们相遇的时间,或许,只是一个仪式化的终结。因此球场上见到完治,纵然有苦泪想横流,有喜悦想狂叫,她只是回眸笑笑。地崩山摧之前,莉香始终是控制着一切的王者,不经意的,这个笑容就在永尾完治的心里埋下一颗种子,没有人知道会开出什么花朵。多年以后,当完治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蜕变,也开朗的笑对人生的时候,念及莉香,他会有些许的了悟吧?
   把“赤名”写作“赤茗”,我是成心的,因为莉香实在是一个让我时常想起清茶的女子。想起“第一道茶,苦如生命;第二道茶,香如爱情;第三道茶,淡若清风。”有限的时间里,她为永尾完治的东京之旅沏了这三道茶,从接受改造的苦痛,到短暂甜蜜的相属,到两两相忘于江湖。好像从一开始,她就注定是他生命中很重要很重要的过客,但也只是过客。1000次擦肩而过,来世会不会有所不同?不知道。故事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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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江南――剑啸江湖
   如果说《莲花争霸》是在借用整个《流星蝴蝶剑》的基础上,引入了《笑傲江湖》的部分元素,那么《剑啸江湖》就是浑然天成的整合了《流星》和古龙另一部作品《浣花洗剑录》,杀手之外,添加了“复仇”这一传统桥段,更凸显其天马行空的奇幻色彩。问题是,那叠加了方宝儿,孟星魂两重身份的男主人公还能拥有那一剑动江湖,四海惊绝色的气概吗?还能拥有那流星划过,连最永恒的星座也夺不去的那一瞬的光彩吗?要知道,整合方宝儿和孟星魂,即《剑啸江湖》中的燕孤鸿和白云,简直是一场太过华丽的冒险,好比商场上跨领域的大型并购,要么成为新型的航母,要么成为不伦的怪兽。显然,无论编剧还是演员刘松仁都无力负荷这条重担,联手把堂堂男主人公变成了鸡肋。
   然而这也不能抹杀那模仿白袍人的柳生一剑横扫中原武林的霸气;不能抹杀那借鉴伯园和十二飞鹏堡的七星楼,九色旗诡异绝伦的明掐与暗战;更不能抹杀伯园大总管律香川摇身变成的楚江南,一身风流儒雅,倾倒众生。相比与他同宗同源的白玉川,在人缘好的基础上,更添几分诗情画意的长格咏叹和宿命感般的悲剧基调,然后耐人寻味,然后引人遐想,然后感慨为何此类“坏人”会大行其道,进而颠覆了整个武侠世界的伦常?
   事实上,《流星蝴蝶剑》并非一个乖逆无序的世界,以孙玉伯为塔灯,清晰折射出敌友之间高下立判的品格与人性,作为外力的万鹏王实际只为这种考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谓“仁者无敌”,神化了老伯从一开始就已注定立于不败之地。那以下,是另外一干人的戏台――无论韩棠的忠烈,陆漫天的反噬,叶翔的殉命,孟星魂的回归还是易潜龙的惊奇,红脸白脸,生旦净丑,仿佛只是老伯手中的提线木偶,他们要么在老伯的法则下实现自己最大的价值,要么为了其他而反抗,成为可悲的炮灰。如果老伯不是正义,忠诚,信任等等好的名词的化身,我简直觉得他是魔鬼,并且法力无边。总之,在整个过程中,唯一真正撼动过他的王座的人,只有律香川。
   可他诚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即使道德准绳再怎么宽限,一个强奸犯,加虐待狂,两个罪名就够他喝一壶的了。更何况除此之外,他还借刀杀了亲妻,理由是为了给自己顶罪,并亲手把七星钉钉在了世上最信任他的老伯的后脊梁背!横看竖看,律香川都活该被舌枪笔刀杀死鞭尸,再杀死再鞭尸!只是可能连古龙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他塑造孙玉伯的时候,因为过于夸张了他的力量,而令整个《流星蝴蝶剑》的世界少了一种生气,一种活力,在强大至令人窒息的秩序笼罩下,被扼杀的不仅仅是罪恶,还有可贵的理想和自由。而这,又恰恰是当代文艺青年们最最看重的东西。
   老伯太老了,在读者内心难免会变异成为行将就木的保守派,而撇开一切道德的衣衫,律香川反会成为不仅具有挑战勇气,也具有挑战能力的一派生力军的代表,除了智慧,除了抱负,除了恒心,他没有别的,我们也一样,但正是这些,令我们拥有了改变世界的能力。因此,对于大多数被自我实现意识浸染的人群来说,轻易得到认同的角色,下意识的,仿佛就该是律香川,只要忘记不讨好的小蝶,忘记不讨好的老伯,你甚至很难不爱这个人。只是这种无理的厚爱难以言传,倒不如用一句尼采来结语――“他沉沦,他跌倒。你们一再嘲笑,须知,他跌倒在高于你们的上方。他乐极生悲,可他的强光紧接你们的黑暗。”
   律香川终于成为被异化的最成功的“斗士”之一,而老伯也成为被异化的最成功的“黑暗势力”之一,这种玄之又玄的感受只存在每个人深层意识当中,连那时的我,也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明知这个人“坏”,坏到了家,还是不讨厌。扯了这么多,只是想说,在《剑啸江湖》里面,既然有个男人脱胎于律香川,又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当然不会对他吝惜自己的欣赏和褒奖。这个人,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楚江南。
   “楚人在江南,剑啸满江湖”,那时的甄志强风华正茂,出演《碧血青天杨家将》的展昭时与饰演庞妃的蔡晓仪真是人人称羡的一对,但在这里,他的莫愁却恨不能要了他的命。我自然理解她干嘛放着楚江南不要而去选择刘松仁那个老气横秋的白云,那是律香川和小蝶的宿命。只是稍稍怨怪这演员何必选择的如此令人憋气。当然,待到惊艳的小莲(杨恭如)也垂青白云,并因此废掉了已经成了精的柳生一剑,我便彻底无语了。片子里面还有一位后来被我青眼有加的男演员,永远的“僵尸”尹天照(在我眼里,他简直就是ATV唯一的一棵灵草),在《剑啸江湖》中饰演原型孙剑的秦汨,死的极为悲壮。
   如果不是后来有个《策马啸西风》,我还不知道《剑啸江湖》的改编是多么成功,特别七星楼,九色旗之争,几乎可以当作侦探小说的范本了,经典的楚江南更是成为我心里挥之不去的武侠映像。因此加十分,存入记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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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 水泱――一剪梅
  一剪梅花万样娇,斜插梅枝,略点眉梢。轻盈微笑舞低回,何事尊前,拍手相招。
  夜渐寒深酒渐消,袖里时闻,玉钏轻敲。城头谁恁促残更,银漏何如,且慢明朝。
   周邦彦的词总是慵懒而柔靡的,纵然傲骨铮铮一如梅花,在他的笔下,也似足了痴缠情郎的小娇娘――我想当你的热情足够融化梅花花瓣上的点点清寒,你就会明白,那不懂迎着骄阳怒放的梅花,其实有着冰雪天里最为低眉顺眼的坚持。这是一个发生在有着几千年农耕历史的大陆国的故事,虽然并不清楚那条“青河”从哪里流过,但是总有太多干涸一如沙河镇的地方,多多少少的,上演着荒芜而痛苦的有关求存的挣扎。在那种原始的欲望当中,任何感情都会被凛然的大义毫不留情的格式化,会不会彻底消失呢?没人能够保证,总之很像中国言情版的《西部往事》。
   情为经,串联赵时俊与沈心慈万秋玲一世尘缘,水作纬,冲断情川,嫁接出一干人等错综复杂的生命之旅。人们总说,柔情似水,那么不管沈心慈还是万秋玲都可以用自己的一腔柔情,将赵时俊的人生灌溉的郁郁葱葱。她们还不是白玫瑰和红玫瑰,只有内心极度空虚的男人才会迫不及待的将生命里的女人化作颜色闪烁的图片;赵时俊显然没有这种担心,因为即便没有沈心慈那令他“曾经沧海”的邂逅,没有万秋玲一路风雨无阻的陪伴,也有一个“水”字填满他全部的心胸。无疑的,他是一个精神世界的富翁。
   有时想想,他或许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不幸。毕竟,世上没有多少人背负值得生死相从的使命,一旦天人交战,便很难去挫败诱发冲动的心魔。同一架天平上,真情,责任不分伯仲。那么,拥有选择的余地往往会比没有选择而显得惨烈的多。我相信,对于赵时俊,联姻万家庄,抛弃沈心慈,他只有不舍,却并没有丝毫的犹豫。那一刻,他一定镇静的好像阵前斩子的将军。即使重复一千次,他还是会把舔拭内心伤口的动作留到所有人看不到之后。那个生在沙河镇,长在沙河镇,已经整个变成沙河镇一部分的赵时俊,忧患之下,无从独善其身,便彻底丧失了成为一个人本主义者的可能。反过来看,虽然人本主义者能轻易成为我们的好朋友,但更多实惠的被泽,反而来自“丢卒保车”的一时权宜。总有无辜者受到伤害,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但总要把眼光放的广大,放的长远。赵时俊深谙这做人的道理,牺牲势所难免。
   与此同时,万秋玲表面上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男人,内心的隐痛只有更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也做出了牺牲,沙河镇原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着赵时俊才成为她生活中不可回避的因素,当力保沙河镇水源的责任有一半落在她的肩上,那么赵时俊的选择也就成为她不能拒绝的一种担当。需要强调的是,这其中,沙河镇百姓的生计忧虑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虽然和赵时俊的初衷有所不同,万秋玲毕竟是对沙河镇布施了无量的恩德,她却仅仅得到一具心有别钟的躯壳。这是她一早就看清的事实,而不管她怎么努力,这都是神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因为伟大而内心满足?还是因为无助而备受煎熬?冷热都是万秋玲自己喝的水,只有她自己清楚。
   比之他们夫妻,后来凭借裙带关系做了沙河镇镇长的梁永昌倒活得轻松自在。他是外来者,又对妻子雯音无意言情,找个让他善待沙河镇的理由都欠奉,唯一令他念兹在兹的,只有个沈心慈。要说这爱的方式倒也奇怪,光是欲望和占有的成分就能烧得他五迷三道的,剩下些微的理智也都是出于求生的本能,由此可知人品高下对于一个人行为方式的巨大影响了。但出于对反派心理本能的关注,我有时也会觉得单纯只是欲令智昏倒也难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斗争持续了一辈子,荷尔蒙的分泌总有回落的时候,再怎么了不得的窝火也有慢慢散去的一天,恐怕唯一令人生生死死放不下的,只有那个蕴含无限可能的“情”吧。
   当年对于沈心慈的欣赏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寇世勋,张晨光的组合令我移情《情义无价》后,戚美珍瞬间夺了沈海蓉的光彩。后来在《梅花烙》上再见沈海蓉,她做了男主角的母亲。觉得她不但是老了而且脸型也确实是长了点。浑不及后来翻拍之后的蒋勤勤。但有一点,是后来的《青河绝恋》,甚或再翻拍上多少遍也不要妄图想超越的,那就是由费玉清演唱的同名主题曲《一剪梅》,这不是我第一次夸奖一首主题曲,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但我想《一剪梅》的经典之处,不消多说,众人自有公论。20年前,当“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响起的时候,我敢说不醉的人很少。时至今日,R&B大行其道,只是那个旋律一起,我依然恨不得把音箱塞进耳朵。然后,慢慢的,又沉浸在对剧情的追忆当中――
   冬天好像永远过不完的样子。赵时俊只能在心里偷偷想念沈心慈。仿佛回到了人类发生的胎儿期,为了水源,一切都值得牺牲。生存,人总要落地生根。相爱,人从此不再漂泊。坚守着,总有云开日出时候,总有春天走向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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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26
第十九篇 天网――包青天
   听说有人犯了罪,却能逍遥法外,得以寿终正寝,大家管这个叫做“好人不长命,祸害一万年”;听说有人犯了罪,初始天衣无缝,最终法网难逃,大家管这个叫做“人算不如天算”,并强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信哪个好呢?想来自己毕竟是一介良民,最大的罪恶也不过是偷摘张家两个枣,偷刨李家两只瓜,还是在人家相当有富余的前提下,老天罚我最多让我饿上两顿就到头儿了,因此我宁愿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
   神佛面前一炷香,君王御宇可呈祥,清官堂下三个头,何须侠客泯恩仇?这是我自己瞎编的四句顺口溜,只是无限慈悲所有做着“神仙梦”“明君梦”“清官梦”“侠客梦”的穷苦善良的老百姓。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由于种种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原因,作为由大大小小的宗族集合而成的一个诺大的东方封建帝国,我们始终,都在用维护这种体系的伦理道德顶替着法理条文。儒家终究横扫了法家。唯一具有前瞻性的哲学流派的死亡,意味着中国的封建政体只能一步步走向僵化。
   判定一个人有罪与否,成了统治者主观意念的事,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之“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始终只是一句空谈。不患寡,患不公,有了冤,有了屈,严刑酷法下人不能活,又该何去何从?海上神山毕竟虚无缥缈,九五之尊总是天高地远,所以千年来我们顶礼膜拜着“包青天”,连并他身边那具有侠客属性的展昭,成为一座值得安慰的精神寓所,更有数不尽的故事在流传。
   那是一部总长达236集的电视连续剧,分41个单元。各个单元独立成篇,有的惊天动地(狸猫换太子),有的草芥之微(寸草心),有的唯美如诗(踏雪寻梅),有的凄厉如刀(双钉记)。人世间种种不同,只有那斩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总是生生的迷了人的眼,蒙了人的心,要了人的命!如果少了那一抹燃犀烛照的光辉,奈何桥上,还有几人舍得重生?痛苦没有那么要紧,死亡没有那么要紧,人啊,悲凉的人啊,可怜的人啊,最难放下的,有时反而只是一句说法。否则,不见得有被淤塞的天道,但是一定会有寒透的眼睛――那是会令参天大树的根基断裂的温度。可惜不是每个为官者都像包拯一样深知这一点,而心有余力不足也成了无能者苍白的借口。三口铡刀之下,智慧与邪恶交锋,既体现了包拯对于人道法理的奉行无误,也是他一颗磊落之心,慈悲之心在轻轻的温暖和抚慰不安的魂灵。借以重燃人世希望。借以平息今人心中多多少少总会存在的不平。
   可能是因为《铡美案》太过耳熟能详,刘雪华版的演绎又中规中矩,绝无出格,致使那闪亮登场的第一单元在我心里,成了“展昭”一个人的舞台。记忆中,单膝跪地,忽然扬起的那张脸庞,承载着我在特定的年龄阶段,对于异性一切最美好的想像――年轻,英俊,身手不凡且又伶俐十足。从此着了蓝色江海滚边的红色官袍,戴着改良成两条红绳幞头官帽的四品带刀侍卫展昭,成为荧屏上不可替代的人物形相。那是包括何家劲本人之后的所有角色都再难以企及的,不可不谓之经典。但是真正挑动我对于剧情关照的却是那第二单元《真假状元》,就像忘不了又瞎又哑又双手残废的男人用嘴叼着笔杆写下自己的名字“周勤”,就像忘不了包拯公孙策一干人看到“我是状元”四字是脸上那无法描述的表情,就像忘不了小叫化子洗去一身泥垢忽变成千娇百媚的妙龄少女,这是一幕处处皆在意料之外的戏剧,谁能料到同名同姓的结义兄弟之间还能有这样辣手无情的反目?可见“陈世美”遍地,他们舍得出卖的,也不可能仅仅是亲情和爱情。
   从此跌进这部迷宫一样的电视剧。一环一环,却是风格迥异。狸猫换太子、探阴山、铡包勉、乌盆记、五鼠闹东京与铡美案一般像是换了程式的戏曲;狄青、雷霆怒、紫金锤、生死恋、鱼美人,血云幡却沾了神怪的气息,呈现出或浪漫,或阴森的诡异气息;报恩亭,寸草心,青龙珠,血云幡,孝子章洛,寻亲记又令人为亲情血缘的无穷力量震撼不已;天下第一庄,鸳鸯蝴蝶梦,踏雪寻梅,贞节牌坊则是一干变奏的恋曲,或许人间最难以索解的就是感情和人性。
   那一场场无一例外的悲剧总是鲜明影射着人性当中的“贪嗔痴”三毒,为名利所累,为情欲所累,为俗世所累,法外或有人情,人情却不能宽免任何法内之罪。人们见到恶贯满盈者授首总是快意的,见到情有可原者伏法则成了折磨。这是一种普遍存在,更是人之常情。好比现今刑法当中那些“从轻”或者“从重”的条款,说到底就是为了力求公平,而促使情与法在某种程度上达成结合。包拯那年代肯定是没什么人权的概念的,虽然由于他频繁的捍卫了“大宋律”,而使人产生那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法制社会”的错觉,但等看了他那龙头铡使用之不易,而狗头铡几乎硌钝掉的事实,也便明白了。说到底,你凭什么把人分成龙,虎,狗三等啊?从以前,到现在,这都是我对包大人的开封府感到最滑稽兼最无奈的地方。
   1993年,香港TVB掌门人邵逸夫以其火眼金睛般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破天荒为无线购入长篇台剧《包青天》,立即引发收视狂潮,他用事实说明了自己是一个可以全始全终的影业大亨,也从侧面说明了那是一段台剧的黄金岁月,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不仅有实力占领当时尚未成熟的内地电视剧市场,也有实力令正值青黄不接的TVB俯首称臣。只是可惜近年来的台剧除了翻拍日本漫画偶有成功,便再无建树了,唯一值得敬佩的仿佛只有一点,那就他们在华语流行音乐方面的成就,20年来从未大权旁落,不论旁的,只说电视剧歌曲,有一首,算一首,艺术成份之高,流传范围之广,总是不堪设想,前有《一剪梅》,这里又有《新鸳鸯蝴蝶梦》。
   而我的最爱却是《携手游人间》,那是某一单元忽然换来的片尾曲,本听惯了黄安,只觉张真这首调子平缓的歌曲索然无味。再听了几遍,顿改初衷,因为记住了几句词――“谁说两地缱眷,最是扰人心田,谁说人海沉浮,难有恒久情缘,不管分分合合,也许聚聚散散,只求平平安安,携手同游人间。”突然就从血雨腥风的红尘中全身而退,进入了那不知今夕何夕的,世外桃源。
海道无涯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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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27
第二十篇 情戏――戏说乾隆
   我不知道别人的童年是不是都像我一样,有着现在想来都觉得自己相当无情,相当无耻,相当无理取闹的固执和任性――动辄扛着大旗党同伐异,暴君似的总想勒令周遭不要有半句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话。因为太小,难以触及“人和人原本就该是不同的”这样深刻的哲理,也不明白正是差异的存在才使我们的世界如此洋洋大观,妙趣横生。只知道我喜欢了金无箴,谁挺程淮秀,沈芳,谁就是敌人。
   事实上,我也说不清程淮秀沈芳究竟有什么不好,但对于一个从幼年时代便词锋强悍的人来说,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吹毛求疵鸡蛋挑骨两副看家本领一抓,直从程淮秀的发型挑到沈芳的衣服,再从沈芳的脾气挑到程淮秀的手段。结论是,一个做大事儿的女人再怎么可爱也是有限的,而一个苦大仇深的女人再怎么可怜也是难以亲近的。只有金无箴,绣绣花,谈谈情,举止动静有度,性格清淡玲珑,无论配什么样子的男人,都一定是调和了阴阳与刚柔。正如当初醉读《楚留香》的时辰,既不喜身当重任的张洁洁(桃花传奇),也不爱为仇断情的新月(新月传奇),只是放不下那个与楚留香一夜风流之后,竟能离开的比谁都决绝的弱女子,石绣云(鬼恋传奇)。表里不一的矛盾着,这女人独有一身与众不同的风骨。
   此处的乾隆帝本就是穿了龙袍的盗帅,郑少秋从头到脚,都透着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风流。与其让我把当作一个帝王,还不如让我把他想成一个浑身荷尔蒙分泌旺盛而极度令异性颠倒迷醉的稀有小生。同时兼有金矿和靠山两大作用。反正在平常老百姓眼里,所谓皇帝,无非是一个大到不能再大的“官儿”,拥有挥霍不尽的财富和为所欲为的权力。难道会有人明白他们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制度的附件吗?戏说剧里面,除了真正做到亦庄亦谐的《宰相刘罗锅》,我绝不拿他们跟爱新觉罗家牵上半点联系。这样才能勉强接受了“答应”春喜,不是皇帝女人,而只是皇帝丫头的事实。
   矛盾来了,如果我现在复原当初的心境,一派懵懂,不免流于肤浅的爱憎,可如果用有了岁月积淀的眼光去重温,则我真的不想看到那个样子的皇帝,那个样子的清宫。无奈之下,原谅我干脆只管他叫郑少秋。一个有本事的好男人。他的女人那时的确美的昏天黑地的,因为饰演者正是惊艳了一个时代人们眼球的赵雅芝。江南除霸中她饰演盐帮帮主程淮秀。所谓盐帮,后来才知道,也就是具有黑帮和商业行会双重属性的江湖组织。良莠不齐是一定的,跟地方官府也有一定的勾结,肥了“盐道”这样的红缺,也在某种程度上平了盐市,让老百姓不至于每天为嘴里的一道味而愁云惨雾。因此明明和贩毒一个性质,政府便也来了个默认,甚至和掌管天下漕运的漕帮也有了分庭抗礼的实力。做这样一个帮会的女当家诚然是不容易,比黄蓉身上的担子可是重的多。所谓做人难,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一个漂亮的女强人真不知道是怎么个难法了。
   不过这句话我只能同意一半,因为如果她长得丑,只会让她难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毕竟,凭借美貌,还是能讨来几块垫脚石或者大靠山的。程淮秀手底下当然不乏李进这样的裙下之臣,身边也不乏秋官这来头大的惊死人不偿命的厉害角色。程淮秀比一般同类角色稍可爱之处在于,没有因为义气而迂腐,也没有因为环境而奸狡。当然,下意识里,觉得她的身份其实很难不令她变得那样,或许只是编剧太想美化她了。所以程淮秀简直成了江湖版的姚木兰,奇女子也。意也切,情也真,聚的勇敢,别的辛酸。事业上自然大丰收,感情上,成了精神层面的赢家。至少她是三个一模一样的女人中第一个闯进秋官心里的,占了很大的便宜。
   西滇风云,沈芳。时隔多年,同是1991年出品的《戏说乾隆》和《雪山飞狐》我究竟先看的哪一部当真是无从考证,不过如果先看的《雪山飞狐》,那我对沈芳的讨厌则事出有因,她在某些地方与袁紫衣颇有相似,如那一肚子的血泪史,以及火爆的要命的脾气,和一身紫色的衣服。我是个非常容易移情的人,当我委屈了沈芳,同情心让老鼠啃了吧,总之在我的审美观,一个人面对仇恨,要么豁达有如张无忌,要么变态有如白飞飞,处于这个中间状态的人,只能令我产生想抽她一顿的感觉,也不知是为什么,或许拿不起来,放不下去永远不是我所欣赏的人生状态。
   宫闱惊变,金无箴。私心认为旗装最美,尤其是橙色蓝色的旗装,两种钻石独有的光辉绕在金无箴身上,哪能不令人目眩神迷?那时仿佛很喜欢金无箴的沉默和纯真,瓷娃娃似的易碎,偏偏勇气大的惊人。总记得她羞涩的问环抱她的男人,会怀孕吗?男人几乎笑了出来,摇头道,不会,抱着不会。明明都是赵雅芝一个人,不知为何,只有金无箴,总觉得跟前面两个界限分明。她的离开,虽早在意料之中,也更令人魂断神伤。岑九是不幸的,他遭遇了太强大的情敌,岑九是幸运的,他遭遇了太善良的女人。她爱上秋官,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但离开他,却正是因为他的身份,这和程淮秀,沈芳的原因大致相同。有些男人,是天下的,不是自家的。再好也不能要。
   虽不是正经的宫闱,却有一点真的说对了,不管前面怎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耍的开心和纯粹,到头来,都只是一出不是悲剧的悲剧。殊途同归后,离别成了唯一的结局。
海道无涯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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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篇 棠棣――七侠五义
   人人心中都有一条捆龙索,一头绑着你,一头绑着你一生中或爱或恨的,总之最最介怀的人儿。那索子生的神奇,解不开,炸不断,烧不毁,劈不烂,你对它无法可想,无计可施,只能慢慢的去习惯。丢失了的自由再也找不回来,但是你也永远不会感到孤单。
   从前有一只老鼠,皮毛华贵,嘴长胆肥,伙同另外四只稍有一技之长,而不至于一无是处的同类,占了一座巴掌大的小岛,然后直接剽窃那传说中曾经差点吃了唐僧肉的金鼻白毛老前辈的府邸名称,上陷下空,说出去,倒也威风八面,震了不少缺根少基,无门无派的游散之徒,渐渐的,洞中之鼠也就忘了自己的本份,竟然都开始不把自己的天敌,猫儿放在眼里。尤以那被自身的美丽娇惯到不可一世的小老鼠为最甚。当时天下最有名望的一只猫名叫“御猫”,“御”字乃是皇家独有的标识,岂是等闲可以滥用?但要是你也像那鼠目寸光的鼠儿似的,以为冠个“御”字意思,就是指他跟小布什家的巴尼和比兹丽地位相当,充其量只是国家元首仁宗皇帝豢养的一只宠物,那,那实在,是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
   这是一场古装真人版的Tom and Jerry,直斗的狼烟滚滚,死死生生。却无意成了视觉的飨筵,从庙堂到江湖,再也找不到比白玉堂更狡黠的笑容,如同找不到比展昭更闪亮的眼睛。他们是双龙一样的人间极品,彼此间有不可避免的珠联璧合,有时甚至会让人觉得出现他们中间的百媚千红都是多余的,白玉堂太跳脱难以为情所缚,展昭太木讷终是情场看客。然而老鼠也并没有爱上猫,只是我同时爱上了猫和老鼠。
   于是漫长的12部里面,独爱《捆龙索》。对那见了展昭就眉花眼笑,并向帅哥大揭儿子的短处,最后不由分说把二人捆了一个结实的江宁婆婆,也就是老鼠奶妈,几乎要感激到烧香磕头。天敌连体,你当是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景象吗?为了解脱,老鼠伙同其一众鼠兄弟,简直什么招数都想到了,砍啊,烧啊都不成。韩彰眉头一皱,遂推荐了自己挖洞时才使用的科技含量非常高的东东――炸药。那绑在白玉堂左手和展昭右手的捆龙索中间留了不足一米,但是他在底下堆的炸药活像一座小山,至少也有十斤,虽说还知道细心体贴的给他五弟耳朵里面塞俩棉团,并为他解气似的拒绝了展昭也要棉团的请求。可信捻子一燃起来,先前对哥哥点头晃脑信心满满的小老鼠,终于肯和那从一开始就忧心忡忡的猫儿对视了,彼此眼里写着一样的内容――这要炸起来还得了啊?还是……跑吧。
   直到那个倒霉的客栈,遇到那可怜的小二,打尖还是住店?一个打尖,一个住店,一个强调打尖,一个强调住店。小二无奈看一眼捆龙索,圆场,先打尖再住店。老鼠仗着右爪自由,左爪只顾给被捆的小猫右爪捣乱,干看就是吃不到嘴里的小猫真的是急了,一个暗脚飞过去,椅子粉碎,老鼠躺在地上四爪朝天。猫儿脸上露出浅笑,那一刻,眼睛亮的好像暗夜里的北极星。谁能不羡慕那被对冤家同时牵肠挂肚的阿敏姑娘呢?何止某家老五,线条迟钝那么多的御猫展昭不也和他一样,腊月里的萝卜,动(冻)了心了!为了她,两个人一同从悬崖上跳下去,沉入水中,捆龙索终于打开,但是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右手边上是你的左手。所以但愿来生,肝胆相照,别管猫还是鼠,可能的话,你总要比我活得久。
   义不容情。阿敏的死亡是我所盼望的,纵然代价是见到老鼠的眼泪和猫儿的动容。谁叫俞小凡已经不复婉君的美态,心中更是只有一个太子。私心中,更希望和猫儿好的,是后来那部《公主逃婚》中的赵琳,人都说一身绿衫的龚慈恩和那时的红衣焦恩俊是世上绝美无双的红绿配,只可惜赵琳彻底情有别钟,我们的猫儿,依然乖乖享受独身生活。
   说到底,《七侠五义》只是《包青天》的延续,而在何家劲版展昭深入人心,且火到如日中天的时分,焦恩俊饰演了另一个服饰都不曾换过的南侠,挑战难度可想而知。那也是之后再也没有被复制过的记录,从极端的怀疑转到极端的信服,只用了一个照面。率性豁达的孙兴对面,他还真的似足了被白玉堂开玩笑握在手里的那只小黑猫。除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八个字,我也寻不出什么新鲜的词汇去描述那个男子,或许,这一身的温暖,反而和那线条硬朗的何家劲走到相反的极端,不再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孙兴的白玉堂似乎永远都在我的想像之外,如果说猫儿的人缘来自一个“怜”,那他这只老鼠自然是来自一个“逗”,调皮而已,耍的无所谓过不过火,凶或不凶。自大也好,自恋也好,白玉堂自有白玉堂的活法。出于感激他这份快乐,很高兴编剧并没有像内地版《七侠五义》一样尊重原著,让老鼠极尽惨烈的死在了冲霄楼。
   最后想说的是,既然叫了《七侠五义》,总让人产生除了猫和五鼠以外的“六侠”究竟何许人也的疑问。一般来说,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是文学界争论下相对统一的“七侠”阵容,不过在这里显然说不通,一度想,难道是把开封府一干人等全算了进去,王马张赵也便罢了,公孙先生只怕也要勉为其难,而包大人则需当仁不让了。然后人数总算对上,却禁不起一敲哦。一个侠字虽单薄,和展昭相映成辉才要紧,这样的组合,唉,连我自己也要皱眉头。
   幸好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一切都很简单,就做我想做的,就看我想看的,掀开电视开关,不是想做学术研究,单单只是期待有点什么发生,什么都行――当老鼠遇上猫,整个世界终于变得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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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美梦――东京仙履奇缘
   午夜起风的时候,从东京铁塔的顶端,会飘降下来不可思议的光,那道光将紧紧地裹住你,使你冻结的心得到温暖。这个城市一定能够带给我幸福的未来,我一直都相信这个梦想。
松井雪子如是说。什么时候起,我不再相信童话的,忘了。可我记得自己曾经相信过,并那么热切的渴望能够一直相信下去的。
   原则上讲,我是被《西游记》教大的一代(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当我的电视剧怀旧系列完结,一定会用《西游记》压轴)。所以在中国,大部分70后,80前生人的女孩子小时候,对于自己梦中情人的描述最贴近的应该是紫霞仙子的那一套,“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之后我们的青少年时代慢慢被城市的高楼大厦所束缚,钢筋水泥的冷酷,车水马龙的喧嚣,校园中三点一线枯燥而单调的重复,“神话”的大理想越来越遥不可及,只好“童话”一点吧,“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翩翩公子,有一天他会身着笔挺的礼服,乘坐高级的轿车,在一个浪漫的场合与我邂逅。”之后明白辛德瑞拉的水晶鞋,天下只有一双,而且早就让那得天独厚并有所准备的女人捷足先“蹬”,走的无影无踪了,大部分洗了脸换了衣服还是“灰”姑娘的女孩子,只剩在自己的煤灰堆里扒拉一个男人的份儿。风光尊荣终于成了梦里的事,即使是白衣胜雪的高贵,回甘无穷的温柔,也只能蹲在内心不为人所知的一隅,等看如铁现实戟着手指,以妙想天开的姿态,时刻点醒那妄自沉湎的不泯春情。喂,醒醒,你已经长大了。
   是么?或许吧。怎么努力也无法复制当初和雪子一样虔诚的情怀。只要你相信奇迹会发生,上帝便会赐给你一把红伞,茫茫人海中,那个人缠着一身的幸福扑面而来。30岁的高木雅史,一袭蓝衣,落寞的站在车站月台旁边;30岁的唐泽寿明,笑不留痕,表情千年都是一个平淡,两个男人合而为一之后,有关和久井映见的美梦便隐隐看见了轮廓,并逐渐走向真实和清晰。这个脸型圆嘟嘟,看不出任何出彩的女孩,在片中也被稍嫌鄙视的冠以“清粥小菜”的称呼,她的确是东京这样的大都市中,贫下中农的一族,打工挣钱糊口而已,既没有并吞八荒的野心,更没有沧海横流的能力,人生对她而言,只要不是厄运连连的一场悲剧,仿佛就该心满意足了,但总有人要比一般人幸运,这就像总有人格外倒霉一样的合理。如果你信她,就会得到祝福。于是感同身受,仿佛高木雅史是我的。
   多年以后,我已经由衷的忘记了这个疑似愚蠢的念头,而曾被我当作大发花痴的对象的唐泽寿明荧屏再见,居然像被十年岁月神奇点化,他整个的变成了一把犀利坚硬的外科手术刀!《白色巨塔》的里程碑式意义放在这里说既不合适,又的确是想说也说不完,可毕竟直接导致我在今天有意识的重新审视当初,何故为他的白马王子形象倾倒了许久?而我还算好的,家中堂妹愣是在那拮据的少年时期,买下昂贵的全套VCD――可见女人们不分年龄阶层,在这个精神文化市场的消费是相当生猛无敌的,其激烈程度毫不亚于男人为了足球一掷千金――然后与我以罪犯的姿态晚晚守在电视机前,意淫。当然,那时还不知道意淫这个词儿,更不会赤裸裸的把唐泽寿明当作性幻想对象(至少我肯定没有),真实发生了的情况是,每每看完剧集,一切情节难免会在入睡以前清晰的过一次脑子,他还是他,我却变成了和他搭戏的所有对象(除了尽是折磨他的他爸爸),喜怒哀乐轻易被他的一个表情,一句话操控起来,这份走火入魔,与其说是迷恋,倒还不如说是崇拜。本我这个魔鬼一高兴,立即出卖了自我,等把超我也拉了下水,人啊,哪还找得着北?
   这种状态持续的周期视乎个人性格,以及当时电视中符合心意的偶像出现的频率。堂妹移情别恋是在两年后,这个脑筋又慢又死的家伙,不喜欢则矣,一旦喜欢了,换也非要换“同类”不可,和唐泽寿明划在一类的只有东瀛出品,而尽管看日剧无数,在她的扬弃之下,唐泽帅锅始终地位不倒,所以两年后,我没法不对那个将我妹心中的常任首座挤至次席的柏原崇另眼相看。既而也迷上了《一吻定情》,只和她不同的是,我的记忆机能与某些荷尔蒙分泌多寡的挂钩并不是那么紧密,任何戏剧,不管过程如何波澜壮阔,总会在高潮过后的结局中死去。任凭每个细节记得准确无疑,情绪将无可比拟。因此可以说我对他的花痴病是在他和“清粥小菜小姐”的红伞大团圆之后立即不药而愈的。被我妹痛斥为凉薄。
   我却坚信他没有我对剧情的理解多,她光顾迷她的高木,对于其貌不扬的岸谷五郎恨不得全剪掉才好,以至于事后我们探讨起岸谷饰演的哥哥第一次见到高木,突然跪地求他善待自己的妹妹的情节,还不待我感慨一句兄妹情深,我妹就忿恨的大骂一顿,说是有个丑男人上来把她那温文儒雅的高木君吓坏了。时隔多年,估计她肯定连最后岸谷有没有和高木的妹妹走到一起都会搞不清。但她绝不会忘了一部意境绝佳的偶像剧,让她长长久久的做了一个有关灰姑娘的梦。一个很美满很温馨的梦。
   我却苦笑。谁叫老天迟迟不肯给我幸福,我从不说,不代表我比她更少企盼了高木雅史的气息与温度,可正是因为要求太过具体,才会绝望的越快吧。于是自嘲道,遥远虚妄的红伞下面,专属于人家的小世界又与我何干?即便老天瞎了,让我真的被雷劈到,我那光风霁月从此不再的胸怀,又怎知如何留住一双纤尘不染的眼睛?透过雨后的晴空向外了望,望断十里长街,惟余空巷,不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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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31
第二十三篇 求爱――一吻定情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自相矛盾。而我又是这些自相矛盾的人物当中问题最突出的一个。弄明白这一点,就请不要再对我能同时欣赏《情书》和《恶作剧之吻》感到意外,一样的有关初恋,一样的柏原崇出演,但我想谁也不会否认这一影一视之间的区别,活像飞机和风筝那么大。
   文艺电影通常是这样的,无论情节看起来再怎么荒诞不经,你却能在其中最大限度的阅读每一个或简单,或复杂的心路历程,看它是如何清晰折射出你自己的某一部分:每个人都曾经是一只寂寞的孔雀,每个人心中都曾经有一个藤井树,沉默和胆怯总是那段懵懂的岁月中不可缺失的主题,总有的人这一隐忍,就是生死不渝。偶像剧的情节同样荒诞不经,不同的是,它却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具备说服力,造了一个梦,梦里是你渴望但却永远不可能那么过的人生,因此,或许每个人都曾经希望自己是琴子,那时就有勇气谈一场轰轰烈烈的一个人的恋爱,回头想想,所谓情愫,最多不过两个结局:不是得到,就是失去。偏偏看不穿。
   趟过青春的河流,爱情在某个岔路口突然南辕北辙,无论沉默或者喧闹,均简单到了极致,鲜明的不假思索。那存在过的是即使生死不能消弥的印记,那付出过的是即使嘲笑不能抹杀的快意!他和她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实践着自己所信仰的爱情,令我一面做着藤井树,一面憧憬某一天拥有了琴子的行动力!笑着,迎接由一个意外之吻开始的爱情。
   说到吻,记忆中最汹涌澎湃的记录莫过于《天堂电影院》,或者《秦俑》中冬儿用舌头渡给蒙天放的天地之间一个秘密。然而或苦涩或悲壮或旖旎,都是在影片达到高潮或者小高潮处出现,适当刺激观者的泪腺或者肾上腺。在我的印象中,琴子和入江的吻来速之快,完全猝不及防。一切只是刚刚开始,琴子已经被这一吻撞断了虎牙,既而隐隐作痛多年。我很想把这理解为情殇,可惜以她的线条之粗犷,用这样的词未免不伦不类,干脆把这个男人当作她的牙疼病吧,一日三餐都要指望的器官,一天不落都要想念的男人,一不小心,居然成了好不了的疾患。
   现在想来,琴子的18岁生日像是在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成语现身说法,而且属于教科书般经典一级的:首先求爱被拒,眼前一片漆黑,但却因此晚回了家,躲过火灾大劫;新家三日遭焚,不可谓不倒霉,但却迎来了贵人收留他们落难父女;寄人篱下的日子按理和幸福不沾边,可那偏偏是她做梦也够不到的入江的家!总之失之东隅,必能收之桑榆,你能说这丫头的运道不好吗?更何况入江还有一个脑筋构造颇值得研究的老妈。
   自始至终,这位阿姨都是以自己儿子讨不到老婆老大难的姿态,死命抓住琴子这棵“救命稻草”不放,虽不至于变态到像原漫画似的连儿子和琴子一起过了一夜(没发生什么事),也要写成大字报,冒着暴风雪贴他们学校去,但也差不多了,至少那次造谣他们拍拖的照片就是出自他老妈的手笔。说到这儿,扯句闲篇儿,记得当时我对于日本校园的这种大字报文化本能的不大理解,以为只是特例,及至后来此风也刮到了“英德学院”,不由得对日本人的“三八”心态佩服至极点,并对他们那儿狗仔的专业素质景仰不已,联想现在无论中韩港台明星们一到日本,便遭偷拍,大寒一个。
   回到电视剧,从直树妈妈的IQ出发,她倒也有她的道理,她的起点太低,儿子起点又太高,随便找来个妖精,还不一口气就把她这个婆婆吹成了飞灰,而从她自己往下找,琴子简直就像国宝一样珍稀了。无奈两个人IQ加起来实在不足儿子个零头,因此琴子的求爱道路总显得漫漫其修远。都说林妹妹跟焦大没戏,松本丽子那样的情敌当前,说实在话,入江稍正常一点,也不会选她。事实上,他也一度保持正常,算是宽待了我那可怜的小心灵。不然天理何在?
   对琴子的毅力是佩服的,但世上总有很多你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的事实。IQ高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真的在两人之间划下一道无可逾越的鸿沟,就像入江不胜其扰之下,终于冲她大喊,我要安静,心灵上的安静。当时我真羡慕琴子连这句话的意思也不明白啊,不然早知趣的走了不知多少回。可见人傻是福不是祸,爱情中,尤为如此。谁能想到呢,闹闹腾腾的,也会让一个平静冷酷的男人从不习惯到习惯,再从习惯到依赖。他会蔑视的说,对于你们F班人的想法,我百思不得其解。可他又真的明白A班的自己吗?
   青春是寂寞的,天才是寂寞的,天才的青春则要寂寞至死了。他还不像那个村上直树一样有变态的发泄途径,内心该是多么荒凉?时至今日,我并没有见过一个眉毛生的像柏原崇一样好看的人,顺眉骨走势有山川之秀险,再配合一双夜凉似水的眼眸,斜视时,带着睥睨天下的气概。也许只有他,才配去诠释一个天才吧。孤傲,懒散,目空一切。最优秀的女人也不被他放在眼里,因为站的太高,底下的人没了性别。琴子,敢拼着粉身碎骨把他拉下来,是值得赞叹的,那并非等闲人所具有的勇气,当然这也得益于她有异常人的大条神经,毕竟一个人所感受到的痛苦是和他自身的灵性高低息息相关的,换了林妹妹,纵然有这个胆量,只怕也要疼死在半路上了。
   莎士比亚说过,如果结局是好的,那么一切都是好的。入江直树抱住琴子的时候,他弟弟裕树对莎翁这句话产生了质疑,不过我没有,因为我自来就是惟结果论者。正像女藤井树轻轻翻过书卡,尘封多年的一段心绪顿时大白于天下,重又忆起那半幅被阳光穿透的窗帘,掩映的少年月光般冷清的脸庞,那一刻,我终于破土重生似的,想替藤井树回答博子的那句问候。“你好吗?”“我很好。”因为我的爱,她终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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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32
第二十四篇 青春――东京大学物语
   后来想想,莫不是江川达也年少时曾深受“一定要考东大”的荼毒,心理阴影严重至非要借村上直树那天才与变态媾和的虚弱躯体,一展目空东大的弘愿之后才不至于死不瞑目,之后才有的《东京大学物语》?不然为何IQ上来就是300,活活比《一吻定情》中的入江直树还高出去100个点儿?偏偏都叫“直树”,令我怀疑这俩字直译成中文或许是“聪聪”或“明明”之类的意思。总之“天才”专用,往后生了儿子,咱就这么叫,搞不好还真能生了奇效!
(续)只是他完全没有入江的幸运,单亲家庭的村上在原著漫画当中拥有严重的人格缺陷,直接体现在他完全无法控制体内那名叫欲望的魔鬼。一次次挣扎,一次次沦为它的奴隶,一次次忏悔,再一次次重蹈覆辙。如此一个看似无望的循环当中,女友水野遥的冷静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始终不渝的不离不弃,几乎会让人对这个女生人格的真实存在性产生质疑,最后嗤之为作者在异性幻想的本能驱动下,发的一场春梦。现实中,到哪里去找水野遥这样仙佛似的一处精神归宿?能为所有青春的矛盾与残酷,狞笑与挣扎写下一笔云淡风轻的宽容。
   电视剧敛去欲望的毒刺,摇身变成美妙的初恋之歌。这是求得播出的无奈之举,却大大的削弱了原著中那种对于家庭环境与青春期生理变化的思辨,和对于“唯名校制”的传统教育制度极尽犀利的批判。尽管如此,比之中国,这种意识还是不知超前了多少,那时我们的高中生还在被明令禁止“谈恋爱”。在我们还都不明白责任是什么东西的年纪,所谓爱情其实只不是体内荷尔蒙躁动的一幅遮羞布,当这块遮羞布都变成了校规上的耻辱标记,孩子们,特别是“好孩子”们,便不得不遵照成人的规则,以某座名校的分数线作为天堂地狱的分野,并为之付出生命中最不堪回首的代价。这个过程中,有太多的东西,无关正面的,反面的,都被强行压制和隐匿,说不定谁,便是在自己的人格当中埋下一颗具有毁灭意义的定时炸弹。不禁有些向往西方的“人道主义”,看《美国派》里面的孩子如何把“性福”和快乐当作青春赋予自己的权力,并享受着。即便回归我们东方的道德本位,那么《色即是空》或者《早熟》总能教给人所谓爱情的责任与代价究竟是个什么味道。可那些毕竟都是些具有艺术气息的电影,电视剧方面,自《十六岁的花季》以来,真空了有一个年代,难怪新世纪伊始一部《流星花园》(还是日本漫画改编啊),在可怜的孩子们心中,好比引发宇宙大爆炸啊。扯远了,可谁叫青春本是说不尽的话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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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7-27 11:33
稻垣吾郎本身文秀到有点文弱的气质,令剧版村上直树黏黏糊糊,磨磨蹭蹭的性格特征无限发扬光大。几乎令讨厌他的人和臣服他IQ的人一样多。在阳光一样的少女小遥身边,他永远灰暗的像一抹影子。从头至尾,他和小遥的约会,竟然没有一次是在约会时间的4个小时以内到达的,其中种种复杂的情状不足为外人道,只小遥的耐心仿佛在古墓派随小龙女练过,别管迟了多久,人到了,她总笑逐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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