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沉睡中为什么大半身酥麻蜻蜓一样,四肢无法控制感觉相似触电一样,想喊喊不出来睁眼很困难睁开啥事没有了

二〇一四的厦大:新概念花开十七朵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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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手笔!厦大一届招新概念获奖者17名
已举办17届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又爆新闻:2014年厦门大学本科招生中一下子招收17名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创造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一所高校招收获奖者人数的最高记录。
17名新生均为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一等奖获得者,其中4名为男生,13名为女生,大部分为第16届大赛获奖者,少数为往届获奖者,有的并且是数届一等奖获得者。
录取的17名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被编入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人文科学试验班。在厦门大学的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新举措中,他们将先以两年时间学习通识课程,两年后再选择人文学院的中文、历史、哲学、人类学四个系七个专业中的一门进行专业深造。
创办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萌芽杂志社和获独家授权出版新概念大赛系列书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在第一时间获悉厦门大学一届招收17名新概念获奖者后,不约而同地说:其意义不亚于当年新概念作文大赛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文学尖子的脱颖而出。近日,由萌芽杂志社组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的新书《二〇一四的厦大:新概念花开十七朵》出版。该书汇集了牟馨格等“厦大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的自述、大赛经历、厦大体验,以及大赛获奖作品和代表性习作,成为新概念系列书中一枝耀眼的花。
(编者说明:经向17位获奖者组稿,其中4位与编辑的联系未能持续,故他们的作品阙如。)
  (第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我飘飘无所依,不过幽幽一身影。”(《暗店街》)
陈钧妮,谁啊?我怎么知道。
短发,齐刘海,常冷笑,不轻易发表意见,带着一壶茶走来走去,总是一脸没睡醒的样子……噢,你是说那家伙啊,的确她看起来不像会写东西的人,也没有通常文艺女生的范儿。她的气质介于女流氓与哲学家之间,挺诡异的是吧。
那家伙有些奇怪,看起来一脸高深莫测,不过其实人还不错,大俗大雅的话题都能侃,挺随和的。她看各种各样的书,听外文歌发呆,泡茶,写随笔,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似乎有一点文字洁癖,写的东西改了又改,不好的就撕掉重写。
后来她莫名其妙进了厦大,还是老样子。一脸淡然,随心所欲地干她喜欢干的事,再没有人管得了她。她可真是个幸福的孩子啊。
能得到新概念作文评选组的青睐,这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得到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是来自于各个层面的,其中有老师,有父母、好友,甚至是我不认识的人。具体的原因我难以说清,于是在此引用一句箴言:“偶然中有必然,必然中有偶然,偶然大于必然。”
我还记得新概念作文大赛快要截止交稿时的场景。那时我对这个比赛的重要性完全没有概念,觉得怎样都无所谓。多亏了周边人的鼎力支持,我才抱着试一试的念头继续。最后的定稿放在同学那里,那时差不多就要截稿,我对她说来不及就不用交了。结果她,双休日硬是提早来到学校,这才将《匣》赶在千钧一发之际交付学校寄出。后来知道我入围,她们都比我高兴,我则心怀愧疚。
厦门是个生态环境很好的地方,厦大的学术气氛宽松自由,还有各种各样的生机勃勃的动植物,我在这里过得很舒服。几乎可以说是“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有个早晨我在教学楼旁的凤凰木下发现了一只杜鹃,慢悠悠地走着,很是笨拙可爱,然后我居然蹲下来和它对视了将近五分钟,直到它飞走。芙蓉湖畔的黑天鹅神秘优雅,不过叫声很难听。我觉得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令人很难不产生写作的欲望。因为可以胡思乱想的空间与机会都变多了。
再来谈写作。文字需要生产,某个瞬间可能会有莫名的感受堵在心口,或是绞尽脑汁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倒也无所谓,只可惜大多数的人都喜欢往这树上吊——没有灵感,作文七窍不通纯属正常,没灵感还是别写的比较好。既然写文章是个生产的过程,灵感又只是这过程中微量的催化剂,那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就直接让它流产好了。但我认为写作文全靠灵感纯粹乃无稽之谈,不能以此为借口逃避生产文字的痛苦。我们不能像等待戈多那样去等待灵感,谁都不希望自己走上一条没有出口的路——因为有进无出注定是荒谬的。我个人认为每一个热爱写作的人都应该敢于追寻,它不来又怎样?只要追着它跑就不会走向死路。
灵感的萃取主要来源是阅读和生活。高三时因为时间关系没有看的书在床头柜上堆积得足有我半个人高,高考完后我很感慨地想:万一哪天睡觉时地震了我会不会被自己的书直接压死在床上。于是为了避免诸如此类意外的发生,我整理了房间,同时开始翻阅没看完的书。翻开一本书,我在品读之余还要进行摘抄,边看边写,将那些直达我心灵的语句抄在笔记本上,写完批注,这样做日后取材就方便了不少。而那堆书我处理了一整个暑假,直到现在。我们说阅读,擅长于此的人自己列书单,对此麻木的人被列书单。将必读书仅作为阅读的基础教材,随时随地能够看自己喜欢的书,我觉得最幸福莫过于此。发现一本耐读的书并不容易,因而看书的眼光很重要,要发展深度还是广度就是个人喜好的问题了。我有个语文老师常常抱怨我看的书不够杂,的确如此,该反思一下。我偏好文学和哲学,社会和历史较少涉猎,对我而言它们太枯燥了。写作的模式向碎片式发展,缺少结构,语言逻辑上漏洞很多。所以一篇文章我往往要反复修改五次以上。
他们说看多了书作文感觉找到了自然会写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书和作文之间的渊源很难说清,与其说是因果关系,不如说它们相生共存。读书主要是培养一种对文字的热爱,你在书中感受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全新世界,美因此而生。对美的追求又促使你的心去构筑你的精神家园。它在意识形态的指引下一次又一次地荒芜、崩塌、重建、美化,最后成为灵魂寄居之所。每本书都是这样,只要用心找就能发现令人感动之处,那些能呼应你的心灵并引起共鸣的书更是这样。书中的思想可以居于次要,有些必须屏蔽,有些又可以受用终生。真正重要的是那些直达你的心灵的文字——它们就像星光一样,跨越了几光年和无尽的虚空到达你的内心,有没有好好珍藏那种感受?
关于生活,昆德拉说“生活在别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信条,你按照自己的所知所想在世界上生活,这并没有错。由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经历,因而生活,包括那其中的感受都是带有个性的。不过我们在接受统一的教育的同时,自己独一无二的个性与气质在不经意间总是会被环境磨合,作文一旦失去独到的见解即使用词尚佳亦不免落入俗套怪圈。偏偏在如此条件下想太多,学业很难不被影响。将驾驭文字的技巧和考试的技巧串联,找到其中的平衡点不容易做到。坚持什么也许一时间很难作出决定,遗憾的是——付出总是要大于得到,这是现实生活残酷的不等式。
有个家伙在我的随笔上留了一句话:“能产生共鸣的文字比任何名著都刻骨铭心。”对此,我很高兴有许多人在和我的交流中渐渐悟到了文字和生活的艺术。没错,就是艺术,这是我一直坚持的东西。
“心中那个装满灵气的匣子,向来任性肆意地,随开随关。如你所说,这样下来是剩不了什么东西的。”
“假使那里面装的是我的骨灰,那它便永远再也不会开了吧。”
在作出那个荒谬的决定之前,我已数次跌入过雷同的梦中,常是以一周或半周为循环,压力大的时候尤甚。但不管次数如何增加,醒来的瞬间仍是对此印象全无。
真邪门了。梦的内容单调,却根本算不上噩梦。那天,我闭眼午睡,在我以为食梦貘已经要吞噬掉我的梦时,我见到——
通明雪亮的午后教室,白花花的墙与反光的课桌。建筑工地上的吆喝、土石碰撞之声,混合了沥青不太难闻的气味穿过窗户玻璃飘了进来。窗外高大塔吊的影子本应可以拖曳到我眼前,然而我见不到任何事物的阴影。光占领了这里,闭眼之后又是一片通明雪亮。
眼中的感光细胞不安地躁动起来,时间久了,它们疲惫地适应了强光,在我的眼睑内缓缓游动。我睁眼,盯着窗玻璃上那块格外明亮的光斑,灵魂仿佛腾升起来,和施工泥地上那摊死去的洼水一般,即将蒸发殆尽——忽然,我惊觉那块光斑疾闪了一下,紧接着是温热的呼吸弥散开来,上一刻还是空荡荡的教室此刻已塞满了人。他们与我擦肩而过,三三两两并肩而行,或挑眉,或漫不经心地低头,嘴巴一开一合,却皆是一脸麻木。聚在一起的过了不久便分道扬镳,各自走向预先决定好的位置,以同样的动作机械地坐下。我抚上桌角裁剪不齐的写着座位号的纸片。是了,我置身考场。
没有铃声。我微微眯起眼,想要在这极端光亮的白昼中见到自己亲切而熟识的面孔,然而终究是一无所获。看不清面孔的老师开始分发试卷,考生们则面无表情地平视前方。不知什么时候,他们的目光染上了热切与虔诚,如同将要进行坎途之旅的朝圣者。
没来由地感到一阵混合了强烈的违和感的焦躁,我接过试卷,愣了片刻——这所谓试卷是一条暗红色的内裤。默认开考,我发现周围的人都没有用笔作答,而是撕咬、抓、挠他们手中各式各样的内裤,穷尽方法将其弄成碎片。内裤们明艳的色彩衬得每个人的脸愈加狰狞起来,就快要贴上去了——牙关浮躁的磨合声,细碎布条,点状的血迹,雾雨似的笼罩下来。早已辨不清声源,只依稀仰仗着那微薄的可见度,与一双双迷醉于反复、狂热而沾满野性的眼睛对视,萤火般的绿光流泻一地。
该交白卷吗?在这杂乱的热舞节拍中,我做不到。
而后,灯灭了。
我闭眼,见到一个世界;我睁眼,又见到一个世界,而我早已模糊了二者间的界线,再也分不清哪儿是外面,哪儿是里面了。
质地粗糙的粉笔在黑板上划拉出刺耳的噪声,我在课桌上无奈地支起身子,眼睛却浮肿得半闭不睁。
摆放在我眼前的世界就仅剩下半个,我见到许多款式新颖颜色鲜艳的跑鞋,全都无一例外地束缚着本该乱蹬和奔跑着的脚,上衣的口袋鼓鼓囊囊塞满了东西,垃圾桶和脑袋却空荡荡,它们都等待着被废纸与长卷填满的一瞬间,由那饱足来换取所剩无几的幸福感。
实在不想动弹。这个午间要命的阴沉,时间带着湿气流动,窗帘被南风压下去,沉滞地拂过我的眼睑,微尘零散而去。
我刚想打哈欠,动作尚未成形,右肩却被人一把揽过——是楚河。这家伙靠了上来便直取我人中,附加了一句不成体统的问候:“活了?该起来了。”
“几点?”
“自己看。”午时还没过一刻。
“脸上还有红印呢。”她垂下头来睨我一眼,“竟然是麻花型的,你又磕手表上了?”
“伤到校容了?我去洗洗……”我慢腾腾地站起来。
“停,这样挺好的。不要洗了,洗了也没用,等它自然而然地消下去吧。”真是恶趣味。我失笑,没有多大理会她殷切的眼神。
“那,我出去吹风。醒不过来啊,真是麻烦。”我就这么揉着太阳穴走向走廊的另一端,她习惯性地对我细碎的抱怨置若罔闻,伏桌,单薄的肩膀细微地抽动起来。
走廊上一个人也没有,大风把我包裹起来。自那邪门的梦中醒来,我发现心中有个声音渐渐盖过了其他的声音。我闭眼,渐渐放慢脚步。
它说:“……活着。”
声音渐渐变得清晰:“为了寂静,活下去。”
有呆板的琴音混进来,五楼的小女孩又开始弹钢琴,战栗着碎成一地的旋律间插入了隐约的叫骂和打拍器阴郁的慢板。在足道抑或不足道的荣耀面前,一切痛苦都是易碎物,成功亦没有兴趣或非兴趣之分。钝重的音符总有飞扬的一天,再厌烦的东西总会日久生情。
沁凉的水流入我的颈窝,泛起赤裸裸的寒意。阴影于我眼前一掠而过,学妹们笑骂着匿身影于拐角处。我在厕所油漆斑驳的木门前站定,直至再也听不见任何杂音。厕所中烟草焚烧的气味仍未完全消弭,我抚上门另一端深浅不一的刻痕,仔细品鉴它们的力道与多变的字体,揣测作者是怀着如何的心情刻下的。上面的内容毫不隐晦,多数是平素不肯道明的语句。无妨,这里本就是供人发泄之处。
这时,我在角落里发现一行小字:
“FUCK!我要出走。”
我意味不明地笑出声来,然后一脚踹上那扇苟延残喘的木门:“那么,再见。”
校门半开,平时常在街上流窜的摩托也不见踪影。我绕过通往校后门的小径,潜入栅栏旁那一片小小的树林中。栅栏锈得很严重,半年前我曾在栅栏的另一端往外扔苹果核。老魏讪笑着说我缺德,而我不以为然。
无数次路过校后门,无一次不感觉雷同。校后门的便利店懒散而清冷地张开着,玩台球的失足青年们吹着音律不谐的口哨。雨刚停不久,平时积满灰尘与土石的马路倒是干净,公车的站牌已经褪色了——上面有几条线路是已经绝种或变更了的。
洒水车叮叮当当地经过,这情景放在雨后真是见鬼。我漫不经心地等车,想起这附近就是火葬场,正好一辆接尸车惨淡地从我眼前晃过。在不是清明节的时候,单调的哀乐已被单曲循环了无数次,我清楚地记得曲调,在心中暗暗记谱。给死者的挽歌令我不禁开始幻想葬礼时的情景——我会死在哪里?会落叶归根吗?那些来参加葬礼的人们是会穿戴白纱还是裹挟黑袍?我的骨灰会被撒在哪里?会有人笑着看我离世的容颜吗?我的灵魂脱离肉体会漂浮还是消逝?我又能不能看见这一切呢?
路人们对我的校服指指点点,仿佛要戳穿我的影子。兴许老天爷心情恶劣,公车误了班次时间而迟迟不见,无聊的面孔暴露在空气中,我只得继续意淫。果然早晨在学校楼顶看见黑色的鸟是不吉利的吧。原以为这地方不可能会有乌鸦,现在想来也未必。车爱来不来,我闷头蹲下来,用硬币在路旁凹陷处沉积的沙上划出哀乐的曲谱,咽口唾沫咬着嘴唇浅哼起来。
曲调还没重复过瘾,就被暴虐的喇叭声生硬地切断。巨大的装载货车轰鸣而过,再回神时,我发现我已经松开了手,作为车费的硬币就这么滚入了排水沟。
郊外的土地正在被城市所吞噬,印象消失了,印象又在重建。红绿灯的转换节奏在渐渐加快,我瞥了一眼原本曾是荒草与村落的地方,昔日的放学路被淹没在工地的聒噪不休中。那次绕远路回家,大象和我很高兴地迷了路,到最后实在走不动了,我便蹲在田埂上一个劲地拔狗尾草……现在它们不见了,只余残骸。
就连两年寿命的房子都干净整洁地被夷为平地,此为昨日之废墟,禁锢城市和它的悲哀。记忆的匣子和不存在的村落,谁也说不清楚那其中囚的是何物。
  一路上没有石子,移栽到绿化带的野花将要枯萎。不远处有几个环卫工人零散聚在一起,扫把和簸箕扔在一旁,有几根不偏不倚横在路中央,我只得从上面跨过去。一个主管相的男人,将条纹衬衫的袖子高高挽起,无畏地指点江山,神态倨傲地正向一旁修建染了灰的绿化带的环卫工人交代些什么。仿佛有看不见的唾沫星子飞溅起来,我嫌恶地扭头,瞥见不远处有一团血管类似物歪倒着,勉强辨别得出那是某种植物茁壮的根系。它们不会动,所以弱小,因为弱小,所以哀鸣。
在与那蓝色条纹的男人擦肩而过时,我听见半截话,宣战般的语气:“……全部清掉,一根草都不要留。新的一批明天送来。快检查了,动作利索点。”红砖的人行道上洒满了破碎的土壤,血迹一样星罗棋布。我已无暇顾及,拖曳着脚步茕茕前行。
再后来闪过了什么景物我记不清了。而当我逆光见到那罗山上的雷达,图书馆的钟楼早已矗立在我狭窄的清晰眼界中。到此,我才发现我并非没有方向——我来到了算是最安静的地方,幸好这个装满了打不开的寂静的巨大匣子仍是敞开着的。
池子里的鲤鱼肥了很多,垃圾们也不坏,垢水中的微生物想必也在不安分地蠕动着吧。脏兮兮的孩子们欢乐的笑声却不令人感到刺耳。扎羊角辫的小女孩蹲在灰色的下水道井口冲池子旁撩着水玩的男孩招手:“快来呀快来呀,就要撬开了。”
男孩乐颠颠地向她跑来,近些的时候放缓了速度,动作滞了一下,我看见他眼中的亮色刹那间暗了下去,转而被怀疑与戒备占据。他回应着我的目光虚张声势地瞪了一眼,瞳细微地颤动了一下。我顿觉尴尬,背过身去坐在石桥的台阶上,将目光又转回池面的漂浮垃圾。
“嘘,安静点。”耳边传来女孩的轻语。
“姐,看见了么,下面有什么?”男孩又恢复了奔跑时的快活。
“不知道呀,好黑。”
“切,这次换我来,”小男孩不屑地抬高了音量,“我一定要把怪兽挖出来。”
“我们只要知道下面有什么东西就好。”
又是一阵咯咯的笑声,不刺耳,是渴望见到美好之物的笑声。我曾经也怀抱有某种向往,如今也只能怀念了。真想知道啊,那下面是什么。可惜我已知道那下面是什么。
抖掉裤脚上的灰尘,我走上台阶。池水无风亦起涟漪。
我在图书馆里睡着了,再醒来已过午时三刻,窗台上莫名其妙洒了些阳光,目光延伸至远处,脚手架未拆完的楼盘裹在绿色纱网中,和“封顶大吉”的喜庆红形成鲜明的对比色。房地产广告并没有收敛多少。“为您献上整个西班牙。”我嗤笑,把脸再次埋进书堆。
电话忽然响起来,好吵。有个图书管理员抬头恹恹地斜了一眼,又伏桌睡下。没有得到回应的铃声像要辩白它存在的悲哀似的,执着地重复。当那声音渐渐淡去,我察觉到了包裹在静谧下的寒冷——他们都说图书馆里塞满了死人,一旦没被阅读,死人们就一直沉睡着,日复一日地散发着阴气。
桌上这本书的作者是自杀而亡的。我的呼吸渐渐染上尘埃,余光顿在书打开的那一页:
“此是何处的小道?
此是何处的小道?”
真的够了。从学校的匣子转入记忆的匣子再到图书馆的匣子,我决定不再多想。而我进入的这个匣子,它将把我引向灯火尚温的地方。
公车来了,掏出车费的同时我不由得怀念之前掉入水沟的硬币。一条很冷僻的线路,限载十九人的车厢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乘客和正在抽烟的司机大叔。
大楼一角的快餐店后门流出油和拖把水的混合物,在地上蠕动、翻滚,吐出蟑螂和杂色的泡沫。有水从我的天灵盖上滴下来,我抬头,一排老式的空调外机无规律摆放。其中一台有点歪,肠状的白色水管自由垂吊,末端有一抹红色——湿漉漉的红色内裤挂在上面,扭曲成呕吐物的形状。它不会飘,却带着嘲笑者莫名的自负俯瞰下方流动着的世界。
开始它仅占据眼界一角,而后开始膨胀,肆意泼洒红色——如一面旗帜,成了一切的裹尸布,它包裹了城市的遗骸,掩盖丑陋之物,把抒情的红色呈现在我眼前。
一片通红,我茫然无措地站在家门口,开始胡乱摸钥匙。
自己的房间一切如常,物品摆放的位置不曾变动,透过窗户的蓝色玻璃仍是可以见到对面楼顶那十三根指示风向的芒草。
房间是方的,眩晕中我也变成了方的。方的,但丁觉得人是承受不幸的方柱体。而我觉得我不该被磨圆,我该永远有棱有角,像现在这样磕磕碰碰但又坚硬地活下去。我在床上闭上眼睛,渐渐觉得自己变得透明了起来,世界因美丽而潸然而下的眼泪洗濯着我的四肢,思念我的人们在我的墓碑上一个又一个地划着圆圈。
“你死去哪里了?!”电话中传来楚河声音扭曲的哭腔,意外之中的无趣。
有风吹过,风铃“叮”的一声,淡绿色的窗帘飘起来了。
我浑浊地笑起来:“嗯,回去。”
最终我还是回到了这个乱七八糟的匣子。数落尽了,班主任疲惫地瞪我一眼,示意她不想再说什么。的确是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带有血丝的眼白不适合翻白眼,我乘着微明的夜色打了个很深的哈欠,有意忽略掉咸涩的液体。
“走得还真干净,调监控找得快疯了还是没看到你,那群人都以为你被绑了。不要再嫌麻烦了,去劝劝绝食的那帮家伙吧。”她假装不经意地甩出这句话,留下个略微憔悴的背影。
“安全通道”的标志掠过我的眼角。我于逆着这标志的方向疾走,蛾子们的尸体粘在白炽灯上,我却要前往一个有灯照耀的地方。
“人们总是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匣子,为了保护自己,抑或拒绝别人。在里面反省或深思——事实上大多数匣子都是人造的,除了少数较为结实,其他都脆弱易碎。”
“永远不会坏掉的匣子只有一个。命运把它作为玩具箱,塞满了优劣难辨的杂物,仅是任其摆布——尽管破旧,却仍是塞满了有趣好玩东西的玩具箱。”
“我的匣子里面装的并不只我一个人而已。那些家伙很吵,经常在里面疯笑,不过失了他们,我的匣将不会完好如初。”
我把乱麻般的生活塞进了匣子,虽是那千百个匣子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然而又仅此一个。
(本文为第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初赛作品)
再次睁眼时,黑夜与我相视而笑。
——好黑。什么都看不见。
在纯粹的黑暗中,各种细小的轻响都被放大了数倍。蟋蟀的振翅,砂砾的刮擦,远方传来的夜啼儿的哭号,这些声音经过了夜风的调和,连成了嘈杂的一片。我支起手肘,捂紧耳朵,耳后摸起来有一种黏答答的潮湿感。
于是我的世界只剩下唯一一个声音。仿佛是沸腾的岩浆在血管内炸裂开来似的,血液与肌肉运动的声音突兀而亲切,单调的节奏逐渐加快。同时心口蓦然发紧,眼珠也凝滞着不再转动。
该不会是眼珠子被枭鸟衔走了吧。我想起那种眼睛铜黄、传说中食人眼球的鸟类。刚才在朦胧中我听见了它古怪嘶哑的叫声,似乎随着葬礼的结束而带上了一丝尖锐的欣喜。我想象着,它像守灵人一样立在新坟上,喙边残留着眼周的嫩肉。而我的脸颊又湿又热,眼白溢出黑洞洞的眼眶,黏稠得像蛋清——这么想着,恐惧又加深了几分,那个庞然大物在体内剧烈挣扎,就要碾断我的神经。鬼月的山风中夹杂着阴冷的叹息,孤魂野鬼们捡拾着路祭后的残羹冷炙,万千沉睡的意识疾驰而过。我欲抬手抹掉额角的冷汗与血液,却一时手脚麻木动弹不得。
忽然,黑暗被搅动得浑浊起来。原本死气沉沉的眼球颤动不已,紧接着便有了光——
青绿色的火光,幽邃而美丽,冰冷地兀自燃烧着。它的出现夺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似乎连灵魂也被它引燃了。
不可思议之光,真想就这样一直看下去啊,就算知道看久了眼睛会瞎掉,也想用我死去的眼球注视它。
顿时感到无比安心。四肢的沉重感减轻了不少,冷汗与热泪汇集成同样的温度,混合着尘土流下。余光所及,我看了它最后一眼,那火渐渐虚浮而变得苍白,微暗如同幽灵眼神一般,回望着我。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磷光。
“严禁吊死猫,乱倒垃圾。”
我回来了,那块告示牌还是在原来的地方。老样子,土丘上略高一点的地方,堆砌的垃圾成了蛆虫与老鼠的乐土。更远处的树上,一只死猫被倒挂着,腐败的尸体敲打着树干,发出空洞茫然的响声。
此时我站在村子的大地龙脉贯穿之处。百感交集,视线不知往何处搁置。这儿的一切事物都带上了怪异的熟悉感,其中却又暗藏锋芒。那是一种隐秘而无奈的敌视,化在眼瞳里如同冰屑折射出的冷光。他们用那样的目光看着我,或者说,打量我。好像我已经不再属于这里。
绕过土丘的小径整洁了许多,以往的黄泥路面铺上了沥青,散发出工业文明独有的气息。我以类似于朝圣者的稳重姿态一步一步地徐缓而行,心中不悲不喜。蝉鸣渐渐微弱下来,天空中有纸钱缓缓地飞落,院墙上的麻雀在碎玻璃上蹦跳,抖落身上的香灰。快到尽头时路开始变陡,那是一段坂道,走起来颇费劲。远远地就可望见一方吊起的屋角,雕饰的鸱吻欲求不满地大张着口,上面的彩漆几乎脱落殆尽。龙的眼睛即使是在白昼的日光笼罩下也仍有凶光流露出来,教看的人心中发毛。那明明是座不大的庙,却因资金不足而迟迟未得重修,屋角上的鸱吻大抵是因此而生怨了吧。庙的境况虽说不算太好,可村中一切红白喜事还得绕着它转,倒也还不缺香火——一如此时这般热闹,阳间也好,阴间也罢。庙里满是跪拜上香的人,废报纸被乱扔得到处都是,而案上的灵位又多了一个。
世交家的奶奶过世了——母亲说起这件事时神情有些微妙,藏掖了点什么似的,欲言又止。后来她又絮叨了些什么,我没有认真听,只是任由穿堂风掠过耳际,同时心里暗地里描摹着祖厝的模样。大概有七年,还是八年?我说不清楚。那宅子自从外公去世后就一直废弃着。后庭里的老槐树坏了风水,连租都没办法租出去。
人越来越多。几乎村中所有人都到了,坂道被各式各样的摩托车堵得水泄不通。庙的正门门槛很高,走得急的人往往因此而不慎被绊倒,很少人走偏门。偏门更窄一点,两旁的对联褪了色脱落下来,荒僻得很。我在门前亍了一会儿,终是按捺不住,不光彩地溜了进来。门后是一处僻静的内堂,厚重的木门隔绝了大堂的喧哗与悲泣。
炉上的香大部分都只剩了短小的不到半截,有几根稍长一些的,像是被人随意弃掷似的,凌乱地倒插着,粗的那端没入了余烬之中。真是奇怪,我欠身凑上前去想仔细端详,眼泪却被浮动的香灰呛了出来,顿时泪水混上灰糊了一脸。我不由得咳出声来,背过身用手背在脸上胡乱抹了一把。待到眼界回复清明,我所见之景却不再属于人间。
——是地狱。拔舌的小鬼,沸腾的油锅,刀山火海连成汪洋一片。无尽业火熊熊燃起,火星划出优美残酷的线条,罪人们哀吟着、垂死惊呼。孽镜中映出荒芜的残像,判官脸上挂着诡谲的神情,似笑而非笑,随从们麻木不仁,缺乏面部表情。人没入血海而不复出,青面獠牙的猛鬼狰狞地笑对污浊。锁链、铁铐、磔刑架,石臼中一片血肉模糊。自杀者受到永世不得轮回为人的审判,至死无休。
一重复一重,统共十八重。壁画中惨绝人寰的景象令我瞬间手脚冰凉。在牛鬼蛇神的瞪视下,受刑者的积怨仿佛化为洪水猛兽迎面席卷而来,红与黑沉重叩击我的心房。火舌攀附在锁链上,就快要烧出来了——我惊急后退,腰撞上了硬物,泛起钝痛。
“你在看什么?”有道声音将我从狂乱的思绪中抽回了现实。来者的容颜于逆光处显得晦暗不清,举手投足间却带有足以称得上“遥远”的熟悉感。
我惊疑未定地开口唤道:“……玄朱?”
“还记得我啊,真是难为你了。”她懒懒地朝我踱来,口吻半是揶揄半是调笑。同时我打量着她,隐隐察觉她这几年日子并不算好过,较之记忆所呈的影像,她似乎又瘦了点,脸色有几分憔悴,眉宇间的戾气淡了很多,取而代之的是老成的沉静。唯有那不变的蓬乱长发和脚上陈旧的老式拖鞋仍是显出邋遢的流气,和初见的印象略吻合,却同身上肃穆的白纱硬是生出几分道不明的违和感。
这样严肃的打扮放在她身上十足的滑稽,我难掩笑意,想要上去勾住她的肩膀。然而我最终没有这么做。尽管宽大的白纱将她清瘦的躯体罩得严严实实,仍是有几丝压抑不住的悲怆气息外泄出来。就像是为了稳住自己的心神一般,她撇头冷哼,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不屑神情,不耐地跺了跺脚。回音在静谧的堂中孤寂而执着地重复着。
“为什么不去灵堂里呢?为什么不多去看看……”余音未落,她翻了个白眼打断我的发问:“当然是来找你啊。叫你到我家,你倒是乱晃起来了。”
我还想说点什么,却被她语气不善地堵了回去:“别废话,快出殡了。不要让所有人都只等你一个。”然后她不由分说便扣住我的手腕往外拽,动作一如既往的粗暴。她力气很大,我完全挣脱不得,只得乖乖地任她牵着走。
无意中我再次瞄到了香炉。这回我脱口而出:“喂,玄朱,那些香是你插的吧?”
“哈?!”她头也不回,“是又怎样,你有意见?”
“全都插倒了呢,根本燃不起来。浪费可是要遭天谴的。”
“要你管?”
果然是玄朱。太好了,她未尝离开。
  小时候,在拜土地或祭祖的典礼上,我曾一度看见不认识的人在吃八仙桌上的祭品,他们大多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却旁若无人地坐在台上端起三牲果品大吃。我很好奇,直勾勾地盯着他们瞧,无奈那些人脸上好像有雾,怎么看都看不清。我困惑地看着他们争抢一盘春卷,其中有个人不小心踢翻了瓷碗,然后那帮人立马慌慌张张地一哄而散了。一阵怪冷的风吹来,桌上的瓷碗忽然倒了,里面的米酒流泻出来,家里人围上去就是一顿忙。完事后桌上的祭品却一点没少,真奇怪。我向认识的人提起我在祭典的所见所闻,他们都觉得这太邪门,到头来没有一个人肯相信我。除了玄朱,她觉得我很神奇。
玄朱是邻居家的孩子,她说那些人八成是祖灵,也有可能是饿死鬼,反正一般人是看不到的。她越说越起劲,我则饶有兴致地听着。后来,我们就这样混在了一起。这家伙恶作剧的顽劣程度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和她成天在村里游荡,上房揭瓦、四处涂鸦都还是小事。庙里的供品不见了,哪家孩子哭诉说大白天见了鬼给吓得魂不附体,街坊四邻最先找的都还是我俩。玄朱在关键时刻都跑得不见人影,只余我呆在家里等着挨骂。
“两个疯丫头,好歹给我留个老脸。女孩子家没大没小的,成什么体统……”偶尔有一次,我们被抓了个现成,玄朱的奶奶把我们叫到一块儿,板着脸一条一条数落下来。她老人家坐在陪嫁过来的雕花大床上,一边支起放大镜研究日历上的运势凶吉,一边继续例行的说教。家养的黑狗在她的脚边转来转去,我和玄朱则坐在冰冷的砖地上。她居高临下,刻薄的唇抿成威严的直线,皱起眉狠瞪我们。在那样的瞪视下,我无地自容,闷闷地低头不语。玄朱则笑嘻嘻地顶撞回去,吊儿郎当的神情了无悔改之意。这回奶奶气急了,血气上涌大声咳起来。她从枕下忽地抽出尺木来。“阿玄!”她往痰盂里吐了口浓痰,叫道,“你欠打!啊!……你皮痒了吗?!”
玄朱不以为然地耸肩:“你不是觉得我皮厚吗?来试试看啊。”
“看看人家阿文,你为什么不能像他一样……”
“不像又怎么了?!他好你去疼他啊!”玄朱被触到逆鳞,语气顿时激烈了起来。
奶奶再次大声咳嗽起来,那声音,说是撕心裂肺也不为过。平复了一会儿,我听见她在喘气之余喃喃地说:“阿玄啊,你为什么要被生下来。我苦劝你妈,她不听,说是就算被罚款也要把你生下来。她这是何苦。阿玄啊,你就不应该被生下来啊……”话说到最后,尾音已经颤抖着变成了气声,语句也变得颠三倒四,乱作一团。
地板刺骨的冰凉沿着我弓起的背部一路向上攀援,空气渐渐趋于冷硬。我不安地望了望玄朱,她沉默着,面无表情。失去笑容的她有种慑人的压迫感。
突然,她跃起来,一把从奶奶手中夺过尺木,出手狠厉地打在黑狗肚子上,而后立马扬长而去。整个过程的动作毫不拖沓,如行云流水一般。倒是狗受了气,凄凄哀叫一声,便飞也似的逃开了。
时过境迁,那个发表冗长说教的老人已成为往生者。现在她曾经的家门口披挂了白布,雕花大床已被变卖,我们跪坐过的地方放上了花圈,中间是苍劲的“奠”字。那条叫“妖寿”的贱狗倒还活着,只不过失了主人的庇护,又常和街边各色人等混在一起,双眼无神,变得仅会摇尾乞怜了。
来哭丧的人很多,厝内鱼龙混杂,其中有些人一看就不是善茬,不是来蹭丧宴的就是趁机揩油的。跟随玄朱在人群中穿梭,我见到许多脸。脸,一样的脸。所有的脸都被悲痛揉成一团,无一不是泪水涟涟。说是脸,它们更像是瓷质面具,绘着毫无机质的容颜,重复着单调的悲痛神情,并且即将投入使用——去参加一场莫名其妙的仪式。结束后便毫无悬念地龟裂,落在地上摔个粉碎。然后面具下的人们就可以再次如释重负地谈笑风生了。那些脸的存在就是一个可笑的谎言,若不是玄朱就在旁边,我真想笑到连眼泪都流下来。那些匍匐于死者足边哭倒于地的人,可是明白死的苦难?他们因何而泣?鬼才知道。当然,更荒谬的是仪式本身。仪式做给人看,也做给鬼看。无知无觉中,铜臭味浓烈了不少,人情味却寡淡得像水。仪式虚无缥缈得简直要不复存在。它再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在这片无边的虚海中,只有玄朱,那个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的丧亲之人——她是唯一令我感觉真实的存在,也是我与这村子之间最后的联系纽带。尽管这最后的一丝联系微薄如丝,但还是值得珍惜的。我低头盯着洁白的丧服上一块浅淡的灰迹,漫不经心地紧紧握住她的手。与此同时,更多的人与我们擦肩而过,女人们大多半跪着,男人们揉着太阳穴,将烟头摁灭在门槛上。身着黄袍的道士神叨叨地带着摇铃路过,口中不断念念有词。辟邪消灾的天皇符自其袖中掉落,与地上的冥纸杂在了一起。
八仙桌上陈着奶奶的灰白遗像,遗体则被置在厅边的棺中,麻布寿衣已经穿戴整齐,脚边的辞生饭上插了朱红色的竹筷。恍然间我似乎又回到了许多年前外公去世的时候,同此刻如出一辙。我远远地、安静地站着,没有流泪。我察觉到周边人的悲伤,察觉到自己的悲伤。但我无法用泪水表达。
眼睑微微一热,我一度认为这次我定可以轻易地哭出来。可惜最终我失败了,还是不行。尽管我拼命眨动眼睛,然而其中深处仍是干涸一片。眼珠也莫名其妙地没办法转动,我甚至怀疑它们已经不再隶属于我的身体,随时都有可能像玻璃弹珠那样掉落出来。
简直,就跟那时候一模一样……
“不孝。”尖锐的女高音切断了我的回想。
“阿玄,你就不懂得哭一下么?装也要给我装出来!”
“连伤心一下都做不到,她可是你奶奶,良心呢?!白养你了吗?!”
“净在这给我丢脸,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女人的脸紧巴巴皱在一块,怒瞪着心不在焉的玄朱。后者未置一词,倔强地回目,色彩迷离的光斑在她眼中跃动。
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哼,阿文干出那样的事情也就算了。连你也不知好歹……”
“闭嘴!不要和我提起他!”玄朱怒得彻底,喊叫有几分歇斯底里的意味。她一把掷出手中的一沓厚纸,元宝状的冥纸纷纷扬扬飘散满堂,引得旁人频频侧目。
有那么一瞬间,女人的表情出现了松动,似乎泫然欲泣,而后立马转为悲愤,促狭的光在眼中一闪而过。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玄朱被她的母亲扇了耳光,女人的手微微颤抖地扬在空中,玄朱歪着脑袋挂起意味不明的笑。似是无意的笑,又似是悲凄的笑,笑中泛着点点泪光。
“够了……”女人掩面发出深重的叹息:“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到最后,她开始小声啜泣,哭声被淹没在吊唁者们的号啕之中。玄朱不为所动,神色恢复木然。她淡淡地盯着我,指关节被攥得发白。
“……不可原谅。”
“什么?”
我听见她喃喃道:“我不会原谅他。”
少了一个人。我忽然想起来,遍观葬礼百景,有一个人没有出现。
“我们走吧。”玄朱依旧动作粗暴地拉起我,只不过这次,她的手微微战栗着,手心布满冷汗。
我踌躇着开了口:“玄朱,你哥呢?”
她的背影一顿,呼吸似乎变得绵长而厚重。没有回头,她快步向前,示意我跟上来。
“他死了。”
只要听见这三个字,其他的什么全都无足轻重了。事实如此:少了一个人,多了一个鬼。没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了。我回望灵堂,只见白蜡烛的泪落在台布上,碎成了无数光点,映照万千世相。
阿文是玄朱的哥哥。在我的印象中,他一直是那副斯文羸弱的模样,嘴角噙着温和的笑,明明是家中长子——这可是一个足够令人骄傲的资本,却一点也不盛气凌人。倒是玄朱,嚣张得要命。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俩究竟是不是从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后来我真的傻愣愣地问了出来。玄朱吊着白眼,说:废话,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时我妈为了生我被罚了三千块,这笔账她可是好好地记着,就期望将来我出息了给她还上。操。被眼镜蛇样的混蛋抢先也就算了。那妆画得跟鬼一样的女人净知道乱搞,既然看我不爽,养又养不起,他妈的生我下来是做什么。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玄朱讨厌他哥。不光是性格问题,他们之间就从来没有对盘的地方。阿文书念得好,考上大学一直是众望所归。玄朱对此嗤之以鼻:死读书能有什么用?那家伙虚伪得很,就怕他将来发达了回来翻脸不认人把村子掀了。
这话我可不敢苟同,毕竟阿文的德才兼备可是村里人有目共睹的。就连菜市口最挑剔的卖菜大妈都禁不住说这孩子好,是可造之材将来必定光宗耀祖云云。要是硬要说他的不好呢,大概还是性子内敛,有些讷。大妈摆摆手,不过那不碍事,读书人嘛,静得下来总归是好的,古怪一点无伤大雅。由此可见,大家都站在阿文这边,因为乖顺的孩子招人疼。这也难怪玄朱生了一身的刺——既然没人疼那就去闹腾别人,还真是爱憎分明的混账逻辑。我想,玄朱准是嫉妒她哥了,才把关系搞得这么僵。当然,这个“僵”指的是单向的,阿文对玄朱一向宽容得很,什么都替她着想,从不计较这麻烦的妹妹领不领情。于是我又同情起玄朱来:可怜的玄朱就这样冷落了一个好哥哥,放着这么好的先天条件不享受,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当初还在村里时,我没少拿这事来劝玄朱。我说:你哥又没犯什么错,你犯得着这样待他吗?玄朱却偏要咬牙不认她这个哥,任我怎么说也不肯亲近阿文。她有天居然把我叫过来,问我觉不觉得阿文像眼镜蛇。
我几欲失笑:“玄朱,眼镜蛇可是不戴眼镜的呀。”
她一脸认真:“我叫你用心看,感觉一下。”
  这话听得我云里雾里的,怎么想怎么奇怪。眼镜蛇在附近的山里算是常见,受到惊扰后就把上半身鼓成一根饭勺的形状,看起来怪异而神奇,总能激发人的好奇心。但无奈那东西实在又毒又凶,连有经验的采药人遇见了都要退避三舍。阿文哪有那么可怕?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突然想到他的眼镜偶尔会折射出绿光来,脸色也许是因为经常熬夜的缘故不是很好,笑得过度时眼睛眯成细线,眼梢吊起显出狡黠来,不笑的时候青灰的面相给人的感觉有些阴鸷——可不是,分明正是蛇一样的神情。我心一惊,玄朱说得不差,一点没错。
半晌,我不情不愿地吐出个字:“……像。”
“是吗?”玄朱应了一声,便若有所思地沉默下来。我一直这么认为:一旦玄朱沉默,就意味着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不好的事情有很多种,可以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可以来得或早或晚。但不好的事情迟早都要发生。
出殡的锣号突兀地响起,待我回神时我已经被人群推上了烟尘滚滚的大路,玄朱却不见了。路祭开始了,殡仪队一眼望不到头,灵幡飘动,锣鼓喧天,吹手们卖力地奏着哀乐,亲属们哀哀啜泣。都说抬头三尺有神明,这浩大的阵势怕是连神也要烦了。
大肆铺张的红白喜事我自小没少见,这次算是比较壮观的,玄朱家乱归乱,财力倒是增长了不少,谁不知道这家有个出息的孙子?七月夏,空气潮湿而闷热,我裹挟着不透风的白纱,竟觉得自己就快要窒息。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拾起白头巾,默不作声地用它挡住半个脸,避开那些探究的视线。
队伍走得很慢,穿过大街小巷直往山里去,在人多的集市口还要多停留一阵。人死而灵魂不灭,往生者从阳界前往阴界,此时她的灵魂想必正于此岸的世界做着最后的徘徊,那么就让她多看几眼故乡,以及故乡的人们,毕竟,她将永不归来——
“薤上露,何易晞。”
“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我低声念起这首古老的挽歌。空气中飘来垃圾焚烧的味道,街道两旁看热闹的人群拥挤熙攘,而我早已对噪音麻木。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渐渐哑下来,发音开始含混不清。只有我自己能听见。那挽歌说不清楚是为谁而念。
“何时归去?”
“……何处归去?”
印象中,隔着一条逼仄的窄巷,可以清楚地看到旧宅未上锁的后门。那门与玄朱家的后门相对,中间的巷道延伸到旧宅的后庭。透过铁门的镂空雕花往里瞧,无人打理的草木恣意生长,凤凰木朱红色的花覆满石阶,苍碧的铁树颓然而立。沉默的龙爪槐下,可见灰白色墓碑立于断石残垣中,在杂草的映衬下,血红的“后土”二字格外醒目。
槐,木之鬼也。老槐更是鬼气森森。当初建厝时风水师说:后不种槐。这树长在后庭不吉利,外公却一直没有把树砍掉。他说,那树不光是生命,也是村里比人要长得多的长辈,后辈为一己之私残害长辈,这不是乱套么。于是老槐树被留了下来,外公很喜欢它,把它当老友一般看待,过世后就直接葬在了树下,以腐朽之身滋养其茂叶繁枝。
冰冷的墓石镇着外公的骨灰匣,他于此处长眠。外公常年旅居南洋,一生飘飘无所依。临终之时,他说什么都要叶落归根,连骨灰也要悉数化为故土的尘沙。老人家很固执,与亲人交待到最后竟潸然泪下。那时年纪尚小的我看着不认识的亲戚手忙脚乱地为外公拭泪,不解地问:“为什么外公要哭?”
他们无奈地笑道:“你外公都多大了,却还和小孩子一样。真是个老顽童呀。”
回想至此,我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奇妙的感觉。落日西斜,寒鸦四起,我尾随队伍走在逡巡的山路上,淡金色的山气将我视线所及之处晕染成一片柔亮,景物在其中影影绰绰看不大分明。外公他老人家仿佛就藏在我脚边的草垛里,待我一接近,又拖着他花白的长胡子挂在了树梢。果真是老顽童,怎么抓都抓不到他,我懊恼地低头踩住自己的影子。这才发现我有一撮额发翘了起来,影子上边平白无故多了个小小的犄角,看起来怪得很。不过山里面古怪更多,这并没什么好稀奇的。山精魍魉不也都长着角么,话说祖厝后庭里的那棵老槐还会流血呢。
我继续集中注意力去想那棵被外公敬为尊长的槐树。它和村子渊源很深。尽管它一开始被视为不吉之物,我们这一家倒是在它的荫庇下过得平平安安,人与树相安无事许多年。然而那时我仍是困惑于外公对那槐的重视,毕竟老槐就算再怎么长命百岁,终究也只是棵普通的树而已。树既不会跑动也不会言语,又何德何能可以与人相提并论。
直至有一天,我在后庭为铁树上完钉,鬼使神差地就把剩下的钉子敲入了槐树的树干里。然后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许多砖红色的黏稠液体汩汩流出,狰狞着在树皮上勾画图腾。我在旁边一脸茫然地丢下锤子,不知所措。那伤口暴露在空气中,不久后便结出了丑陋扭曲的痂。
再后来,我陷入了后悔之中。血一样的液体沾在我的袖口上,甜得发腻,似乎淌下的是我自己的血。外公鲜有的震怒神情惊得我跌坐在了潮湿的地上,任由蚂蚁将我的指尖啃噬得发痛。不仅我和树在痛,连外公也在痛。他痛心疾首地一再告诫我:不要喜欢看到血的感觉。无论流血的是树是人,那都是变相的杀戮。
是那个人,教会我尊重生命。那个人已经去世了,而我还活着。我还可以站在老槐树下,对他说:我回来了。就像许多年前,我匍匐在他的坟前低泣,血灰扑满额际,泪眼迷蒙中唯见磷燎灼灼,也不知那火是不是由他的骨灰所化。
据老一辈的人说,磷光是灵魂燃烧所发出的光芒。荒坟野地里时常可以见到,早些时候人们都见怪不怪。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人为的光亮取代了自然的光亮。习惯了白炽灯的乡人们,马上就要离开祖灵的庇佑,同磷光告别。前方已经没有人了,我于暮光中踽踽独行。脚下的路似乎在无限延伸,而我多么希望在先人的灵前,就这样永远地走下去啊。
荒草中突然蹿出一条蛇来,信子吐露在外头,蛇皮亮晶晶的,像是玻璃吹的。它肚皮朝上抽搐了几下,便头衔尾自个儿燃了起来,整条蛇缓缓地被青白的火吞没。我难以置信地大睁着眼,死死盯住那火——火中阿文的脸时哭时笑,亦悲亦喜。他似乎在忏悔,又似乎在希冀。晦暗不明的脸上,嘴张大了嘶吼着。他是想要传达什么吧,可惜我再也无法解读了。我只能对他的眉角轻呵了一口气。那火渐渐熄了,连余烬也没剩下。
人死一去不复归。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明白: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磷光了。功德碑旁的神龛上,福德正神眯眼而笑的神情像极了那个人。人世间哭声震天,土地神又因何而笑。
醒来时我正倚着玄朱的后背坐在山地摩托车上颠簸,右下方就是黑洞洞的悬崖,山风在耳边呼啸。玄朱的后背肉很少,骨头又硬,硌得我肩膀生疼。
她说:“你醒了啊。居然又在山上迷路了,是遇到夜游神了吗?”
我说:“不是,我看见阿文了。”
她开口道:“你这人真见鬼。”停顿了一会,又微不可闻地呢喃了一句什么。很遗憾,我知道的,玄朱是个口是心非的家伙,她其实早就原谅阿文了。
——“不过,他回来了就好。”
到村口时,我让玄朱停车让我下去。最后,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蹬上车走了。而我再次踏上归途。
远处老榕树下聚集了乘凉下象棋的老人,女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望向玄朱离去的方向,而后低头小声议论:
“是那家,死了人的?”
“听说是孙子杀了奶奶……”
“不是吧,别乱讲。”
“警察都找上门来了,还能有假?”
“那孩子平时也听话得很,怎知有这种事,我开始也不信。”
“造孽。”
“嗨,还不是征地。那小子可都靠房产发家呢。”
“净是拆。也难怪闹土地纠纷,老太太对地爱惜得很。”
“老人家把孙子养大不容易,这小白眼狼倒是背着奶奶划地去了。”
“他现在呢?”
“当然给判了,该死的早死了。依我看,村子完蛋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我比她们了解得更多。村子现在回光返照了,因为它马上就要死去。半年后这儿将成为一片废墟,两年之后会变成楼盘,再往后就不得而知了。
远处传来犬吠与半句詈骂,此外再无半点声响。天光暗沉,附近唯一的光源是一杆昏黄的路灯,其下有飞蛾线一样地划过。闲扯家常的女人们开始散去,纷纷哄好自家的孩子,操心家务事去了。
我沿着村子里贯穿大地水脉的水沟溯流而上。潺潺水声很是慰人心坎,只可惜这水已经逐渐失去了反光的能力,腐败的气息弥散开来。石栏上用白色涂画的办证、出租广告显得格外醒目,圈起来的绿化带被分成了格子状,种上了各色蔬菜。我蹲下来仔细查看,土壤是冰冷的,不似被翻过一遍那样新鲜,在掌中渐渐散落成沙状物。站起来时我感到一阵晕眩,星宿隐没的天空跌入一个万花筒状的罅隙里。灯火通明的一切离我远去,再也听不见人群的聒噪。
月亮出来了,万物皆着白裳,似乎天地间也正进行着一场盛大的葬礼。有团纸被埋没在碎石中,风过时猎猎作响。我将其提起来,碎石洒落一地,掉入腥黑色的水沟中,泛起看不见的涟漪。我闭眼,却感觉眼睑中冻结了许久的泪水在那光中渐渐融化,几近洪水决堤之势。村中兴建工厂所带来的尘土迷住了我的眼,而此时它即将被洗净——“求主将我洗,使我拔草呼吸”,正如村中牧师合掌祷告的那样。
垂死的萤火虫,摇摇晃晃地转圈飞了起来,青色的光芒很是微弱,明灭不定地闪烁着。纸被翻了过来,清亮的月光下,我终于看清楚那上面的内容。是很久以前的日历了,七月十六,六曜与凶吉被撕去了一半,唯有物候那栏还算完整——“腐草为萤”。
“季夏之月……腐草为萤。”中间是什么,我想不起来了。大概是最后的一只萤火虫拙劣地模仿着烟花,想要以一个伟大的姿势点燃这片夜空。然而它尚未升至高点就落了下来。一切迅速地冷却下来,趋近冻结。越过它灰暗的躯壳,我凝视着玄朱家门口的长明灯。
死去萤火虫的尸体落入了我的头发之中,草腥气蓦然加重。再过不久它便可以巍然飞升,披上神祇般的光华。朽逝腐草所化生的点点光火,是夜,犹如万千盏灯,其中依稀可见人影憧憧——那是我永恒光明的故乡。
风向标绕了一圈
停留在候鸟离去的方向
我眯——匿笑
看这璀璨不起来——世界
厨房里忙碌的香——消散了
隔夜的茶水却仍在杯中变味
抚上颈动脉
在间歇不断的起伏中
拈一缕灰——同残日一起
夹入剧本的扉页中
余光所——最后的地平线
随着最后一口黯淡的冷茶
温和而又急促——滑下
棋盘上的死——苍白成迹
满天星萤火般零星开放
窗户不再装满阳光
背对墙壁盛开的大片白花
向太阳伯——道一声
低不可闻——晚安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段立文,1996年6月生于山东济南。特典型双子座,能在包括逗比高冷文青屌丝等各类对立词语中间自由转换。作为一个念人文学院的理科奥赛生,来到大学明显觉得自己看书太少。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对西方现代和后现代风格的东西几乎没有涉猎,因而思想有片面和封闭之处。是一个纯汉子却喜欢红楼梦到了一种长时间不读一遍就觉得不舒服的状态。文学方面启蒙老师是安妮宝贝,沉醉于她能营造的那种特殊的文字氛围。曾在短时间内读完她的所有作品,深有感悟。看着安妮近期的改变,文字呈现禅味,自己也正在寻求改变。在我心中文学二字占据着很高的地位,可能将来的我不是一个在这条路上走到底的人,但是我认为文学本身一定是严肃的,它可以成为一种信仰、一种救赎。至于其他方面,相信命运,也相信有些事情争取不来,一切自有安排。阴差阳错地来到厦门大学念书,并且知道自己将来一定去,也必须去北京。
喜欢剥开一只橘子后,看皮的汁液溅到键盘上星星点点,那时有味道留在食指上,仿佛幻觉。
又是一个喧闹过后的冷清冬夜,窗外下了一天寒雨。我把自己浸泡在这种仿佛幻觉的香气里。P.M.9:00。我想起一座城市,它此刻应如撒了一层金粉一般浮夸至美艳。在那座城市的小小角落里,在空寂下来的一个个房间里,曾经喝酒唱歌的人,如今你们是在哪里。
你看,不过一起走了五天,我还是想念你们。
到上海时正是下午两三点钟。虹桥站就像一个地下商城。地铁拥挤,坐在我面前的两个上海女人身材微胖,五十岁上下,发丝深处已泛白,皮肤却是很好的。她们指甲剪得短短的,涂娇嫩的粉红色蔻丹,右手中指佩戴镶嵌大颗中国玉的金戒指。讲外语一样的上海话。
二号线静安寺出口正是久光百货大门。看到这个城市的第一眼,是南方冬天还十八度的天气里下午温暖阳光投射到对面巨大玻璃幕墙上,骄傲地刺痛行人眼眸。紧挨着是百乐门,它如一个长镜头,镜头里百年前的灯红酒绿看着百年后,异乡人都呆在原地,被震慑了所以无言以对。
繁华是这样虚无。冷漠是真实到入骨的存在。
我听不懂这里的语言。我找不到约定的旅馆。我扛着行李走在非常宽广非常长的马路上。上海姑娘穿米色长风衣和丝袜,她鲜红嘴唇漆黑长发。意大利人开一辆去掉消音器的玛莎拉蒂,加速冲过红绿灯的瞬间制造出巨大噪音,我那时感觉声音也会像一条龙霸占了街区不离开。车子在人们的注目礼中飞走了,当然它快到没时间在意人们的目光。在回头时看到静安寺的金顶,跟整个大上海非常同步,金光闪闪。这真是寺庙吗,还是一个豪华版地铁站?浮夸的究竟是神还是人?
百货大楼和奢侈品专卖都高大,把狭**仄的居民区掩盖。人们都可以住进商场橱窗里了对么。多么粗粝的精致,却陌生到可怕。魔都啊。
长时间坐车,进到旅店后已经头痛不止。房间很小,空气流通不畅,感到恶心,心跳异常几乎窒息。今天晚上大概什么都做不了了,不如出去走走。于是四点半,刚来到上海连公交车站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姑娘,在楼下小商店买了一份上海地图,决定去外滩。
五点不过是黄昏未央。太阳在的地方云是橘黄色,一条直线上对面方向却是紫罗兰色。黄浦江面有风,带出来水汽中有微微的腥味。江水浑浊,隐隐的白鸟飞过。一瞬间天就黑了,堤岸上一盏盏地亮起灯。那一边的高楼,玻璃幕墙一个比一个更叫嚣。金茂大厦,旁边启瓶器一样的建筑,旁边更高的未完工大楼。陆家嘴看起来很近,它和人间隔着的不过是一条江,可我不会游泳。而这一边几十米之外的地方,殖民地时代的优秀历史建筑里,门厅都安装枝形水晶吊灯。安静的橱窗中,灯光暖暖颜色慢慢变幻。此刻在光线下睡着的不仅有拉斐有香奈儿卡地亚,还有不肯离开的不夜城和她的帝国梦。这里连一棵法国梧桐都是高贵的都不可以移动,这里每天有多少人跪倒在她的脚下卑微地膜拜着来了又去了生了又死了。我知道我要做的,只是走到楼前,站在离橱窗两米远的地方,对它鞠一躬。
然后离开就好了。
第一次进酒店时在楼梯上遇见乔木。大冬天里她只穿着绿色刺绣抹胸褂子,外罩黑色长风衣。朱红色阔腿裤,天蓝滚白边浅口布鞋。背着黑色双肩包,戴遮掉半张脸的墨镜。头发不长,只到颈部,却看起来不那么干燥,有些油腻腻的。她看见我,摘下墨镜说,你好,我是乔木。
那时候她的脸是面无表情的,并没有挤出作为负责人的官方微笑。我觉得她的一双眼睛很黑很忧伤,连目光都是残破的,好像受了伤。
晃荡回旅店,八点多点。乔木在二楼房间准备了火锅,楼上楼下忙着喊人。我进到那个堆满了酒瓶和饮料罐的小地方,除了床,能站人的地方加上卫生间不过四平米。屋子正中间摆了两箱啤酒当桌子,一口小电锅就在上面咕噜噜地煮开水。乔木像小火车一样地到各个房间瞎转悠,不知在哪里捧了四个毛巾回来把地面铺满了,于是大家就都席地而坐。这么混乱的状态。
女士优先坐床,我和一帮汉子坐到地上。脸面很白净的广东小伙子比我矮一头,他黑色的毛衣上有一圈大大的白色翻领,脱了鞋抢水煮蔬菜吃,笑得很开心。右手边的男生也是广东人,他眼睛小小的,个子不高,总是对身边新人说你好。我记得他说了好几遍你饿吗够得着吗我夹菜给你吃,我记得不小心一挤他杯里的底料撒到我旁边了于是他拿起毛巾就给我擦鞋。是待人很好的前辈,他叫黄明星。
当这个小房间里坐了十二个人,而广东小伙子就快坐到我鞋上了我跟黄叔叔已经被挤到了角落里,当我以为再往里进人就要被活生生挤死了,有三个人就真的这么活生生挤进来了。穿大红色外套和牛仔裤的女生短发,有一点点自然卷,形象气质都非常大哥,戴黑色鸭舌帽,左手食指上有一枚银戒指。她让我们叫她陈桶桶可实际上大哥叫彤彤。另一个女生是乔木把所有肉都留给她的、让我们吃了一晚上白水煮菜连面条都没有的罪魁祸首,之涵。她长得漂亮,一头烫了发梢的浓密长发,眼睛非常干净,像猫一样,慵懒,好像一直没有睡醒但警觉。见过一眼就不会忘。
其实三个人中第一个扑进来的是身高一米八五的男生。他很瘦,脱掉外套摘掉帽子后里面穿一件黑色T恤,裸露的手臂像竹子一样轮廓清绝。手指修长,在灯光下看到手背上有一道道突起的青色山峦。他真的是扑进来的,以至于像他这么活宝的人在进门后的五分钟里都几乎没说话只顾看着锅看着碗。用他自己的话说我饿大了。补充了一定体力后男生明显复活了,他开始不断地讲笑话以及表演笑话。是北方口音,嗓音很低,听起来悦耳。在说话的时候喜欢用右手扶眼镜。用黑色酒壶喝酒,点起一支烟时手腕上骨节清晰姿势落寞。他单膝跪在走廊上跟之涵对烟,然后把右手缩回T恤袖筒里看似没心没肺地喊我老婆死了。后来听他说起,在上海的时候单身了。
他说他喜欢林宥嘉,他说你知道吗他的眼神很空。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初见那晚,想到了他的眼睛,想到了他抽烟时手臂上的一侧光线,和另一侧阴影。
二十六号上午在房间看书,十一点半步行去逸夫。拐了几个弯,遇到静安别墅群。同行女生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说静安区是富人区了。上海凭着这一小片安静的白色洋房,就使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营销商闭嘴了。已经完全没有在大城市夹缝中求生的逼仄感。这里的炫富堂而皇之。有一家没有关门,站在门口,目光穿过庭院,看见了一扇擦得很干净的落地窗和里面的古铜色雕花圈椅。有阳光落在室内,使其他东西看不清楚记不真切。院子里理所当然地停一辆红色奔驰。
中午很草率地解决午饭。其实已经吃不下。去路边便利店买糖。看着大屏幕上绿色的欢迎通告。乔木给每个人发暖宝宝并告诫说里面没空调没暖气真的很冷务必忍住。站在花花和之涵旁边。收到来自济南的最后一条询问和鼓励,心里的不安一点点平静,并因此感到温暖起来。
把手机关掉。站在阳光下,晒会儿太阳。
那教室明明有太阳光却像冰窖一样阴冷,似乎凉气一股股直往外冒。临考前的所有时间什么都不想,坐在座位上看安妮宝贝。发卷的时候我已不是心静而是整个人都僵掉了。这就叫冷静么,那我这次还真合格啊,合格到拿到题目五分钟完全不知道第一题是什么意思。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甚至不明所以地我选择了第二个。后话是出考场时与大家讨论说第一题选的人少大概比较容易拿奖,我听到这种分析觉得被欺骗了。可我已经不能清醒地知道自己为何选择了,怎么能考虑得了这么多。
写开头最痛苦了。当然神奇如我,在写完全文之后把开头不动声色地改了大部分而且只划掉了两个字。到现在我都很佩服自己当时的有勇有谋啊。写着写着感觉很难过,说不上来,是冷是急甚至是饿。在一个小时和两个小时时各吃掉一颗糖。大概甜的东西会让人兴奋起来。不停地往胃里灌冷水。此时写作就像打仗。中间往后进入状态,到结尾时已经很亢奋。那时候忘记了比赛,我只知道我在写东西。那时候最享受了。
提前十五分钟左右交卷。看着自己写出的四页半稿纸。我想到的是我以后可以无怨悔地面对它。我想到的是我酣畅淋漓尽全力。我没有负你,并且绝不。
桶桶跟我喝了两杯百威甜,乔木赶忙出去买牛奶说给你们兑着喝别直接干这个;我们趁她不在分了一杯干红,乔木直接说少喝点十一点还要出去呢。喝酒她拦着,这事不大对。
比赛完出去刷夜唱歌啊。我知道的。
经验之谈是KTV里酒太贵。几个背大包的人开始装啤酒。基本上是一个人的包里要装一箱。我只知道我那一箱酒是另一个广东男生给一路抱到KTV的。走过柜台时我背着,男生就紧靠在旁边,伸出手拖住包。就算这样也很沉,那五六个人一路上背着一箱多的酒,什么都没说。
把自己埋到沙发里,把酒打开,听前辈唱歌。这基本上就是十二点之前做的事情了。第一天晚上一起吃饭的广东佬长着一张小白脸,却是深藏不露的麦霸。他从陈奕迅唱到品冠,甚至从我们这间唱到隔壁间。我跟艺境碰杯。她是天津A组唯一晋级的、说自己有东北血统但一张嘴说话却是南方口音的长发女孩。我一直说她与之涵很像,她们的身上都有一种类似猫的危险与美感,这让她们不同于身边人。只是她比之涵更迷糊,之涵比她能承担。在南开学管理,能看得出来吧。
我跟艺境说干了。在那时心里是麻木的。谈不上难过,又不知道为什么难过,甚至怀疑要不要难过。一定是我矫情,一定是深夜变幻的灯火惹了我。我看着身边的这些人,他们有着一张张有共同心绪共同目标共同矫情的萍水相逢的年轻面孔。是否我们有太多话想说,说给彼此说给自己,说出那些不能算作沧桑但真切疼痛的青春的伤,说一说未知的前途和明天。是的,我们最终什么都说不出口。当能唱歌的人把心绪化作歌声把歌声当成背景的时候,只是一个个仰起头,倔强地眨眨眼,然后伸出手对着前方说一句:
一点钟左右,房间里的人一个接一个醉倒。这时唱的歌包括乔木的《嫁衣》之涵的《123》,都是对着劈节操。空啤酒瓶子在熄掉灯的大房间里发出绿色荧光,像死掉的守兵一样。穿白衬衣的乔木趴在每个人的身上给大家喂水果。之涵抱起香槟瓶子喝酒。花花突然唱了那首《我总是一个人在练习一个人》。我把头埋进艺境胸口。我没哭。
觉得再这样下去不疯也快了,就走出房间准备去坐门厅沙发。那里已经有了几个不走但是出来透气的人。邪恶的前辈方嘉英在泡山东妹子。花花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出门抽支烟,他也加入了我们。这时突然听见房间里摔东西的声音,黄明星冲这边喊乔木喝多了花花嘉英你们快点来。花花把烟灭了就往前跑,开门的一瞬间许多玻璃渣子冲着他直飞过来。我站在他后面,下意识地伸手用力抓住他手臂,他回头明显觉得很惊讶,也就这样松开门把手,门慢慢关上。
几秒钟之后,房间里没有摔东西的声音了。他伸手拍拍我肩膀,说谢谢。开门进去。
其实那么快的反应,已经接近是种不经思考的本能。看着那些锋利的玻璃碎片冲他过来,我的本能,只不过是让眼前这个人不受到伤害。
  那天晚上艺境犯了哮喘,我在她身边,她死死地抱着我,像要把我揉进骨头里。对一个人的怀抱和支持的索取仿佛是对于呼吸的渴望。她没有带药,她很痛苦,她连着喝了四瓶红牛,像演连续剧一样对我说她不会死的。我那时怎么一点都不觉得矫情呢,大概是真的觉得死亡可以离人很近真的害怕她出什么事;那天晚上乔木几乎摔光了所有的酒瓶,她把所有的歌都唱成了两只老虎,她跪在一地的玻璃渣子上嚎啕大哭。如果没有经历伤痛,谁会大冬天的穿白衬衣穿裙子,谁会抽烟到天明,骂了一晚上社会然后天亮的时候跟身边人说我跟文学是真爱。她九四年的,今年还在上高中,是约稿人、匿名编辑,在这个外人说“贵圈真乱”的圈子里用小女子的肩膀不停止抗争;那天晚上之涵心脏病突发,她大概是收拾了太多乔木的残局也真的累了。花花把她平放在沙发上,男生们脱下外套给她盖着,穿得像服务生的王若虚过来想很多办法。花花蹲在地上握住她的手,在我看来仿佛单膝跪地的守护。
那天晚上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比狗血电视剧狗血多了。我这辈子都没有矫情得这么真实。四点多,该走的人都走了,乔木睡了,艺境守着之涵,之涵也睡了。我站在走廊上,看男生抽烟,突然觉得说不出话来。天应该快亮了吧,可我什么都看不到啊。在这里,青春自甘自愿变作一地狼藉,累了吗累了就去睡吧哪怕稀里糊涂,哪怕醒着的人还是这样害怕这样痛苦。装醉的浙江小伙子跌跌撞撞过来要我给他讲故事。我说对不起我没有故事。没有故事的人不会在走廊上站一夜,我只是觉得很害怕,而已。
如果真的可以跟命运妥协,我情愿自己早早地跪在地上。之前的错都算我的好吗,求你饶我一次吧就这一次。我要死磕的一直都是梦想。对于命运,我投降。
我总会记得凌晨五点往宾馆走的时候,我和黄明星搀着乔木,花花和嘉英扶着之涵。早晨的风阴冷,乔木身上的白衬衣在风中打颤。不夜城里灯好像永远不会灭,黄亮的路灯下我们拥着两个没醒的人,缓缓走过一棵棵法国梧桐。至于一等奖,在遇见了这么多人之后,我知道它真的无法证明自己有多么优秀。乔木说一等跟二等差的不过是奖杯。是的,那个烟灰缸造型的水晶杯,起拍价五块钱一个,十块一次十块两次成交了喜欢的话你就拿走吧。我不在乎。
我不过是一个喜欢写东西的普通青年,感觉自己在做的事情像呼吸一样自然,并在某一天知道了有很多人认可我的作品我的方式。这一天终于来了,我因而喜欢这一天。
而在这一天之前,有幸地,我可以遇见你们,在这条原本以为会孤独的路上。在这条路上,我们从天涯而来,萍水相逢之后,又各自唱着自己的歌背着自己的酒往天涯而去。彼此心知,我们都不再是一个人,那些笑容那些温暖会在心里留下印记。他说,遇见和分别不过是一个圈。此时我们从原点四散而去,不期年之后,一起回到这里。到那时当你我放下行囊,看到如曾照亮过生命的短暂花火一样的面庞,那面庞一路上不曾遗忘。他们一定对你我说,亲爱的,你回来了。
亲爱的,我会回来的。
我熬过了最多的通宵,我陪你们喝了最多的酒。我给了最多的拥抱,我说了最多的我爱你。我知道我还会在走廊上站一夜。我们不用说话就好。寒冷的时候可以相拥,害怕的时候可以守候,我一定会守着你,以单膝跪地的执着姿态。
这一杯酒,我干了,你随意。如果可能,一切不妨从十六岁开始,从我遇见你开始。我愿意找寻着彼此的气息,在任何一个浮躁的地方以坚韧的姿态摸索前行。你在那一天回头,那一天你再看见我的时候,相视一笑便足以抵过千言万语,我想你会说,原来是你。
是的,我知道我们一直在这里。
一又三分之二个夏天
高铁走了约八个小时,从早到晚。我们在窄长的车厢里坐着,冷气吹得关节疼痛。耳机塞了一整天,睡觉,醒来,睡觉。于山谷和隧道中穿行的时候,时速达三百多公里,视线中的景物悉数向后退去,前进的人像要飞起来一样,简直疯狂极了。从浙江到福建,窗外是中国南方那种湿漉漉的青山,蜿蜒纤细的盘山公路,散落在山上和平原上的像火柴盒子一样呆板的三五层小楼。阳光照亮田野和树木,水田里耕种的农人皮肤黝黑。
在农田、山谷、村庄、小镇之间,速度及空间转换,仿佛永无停顿。我在背离自己的故乡,这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
从福州下车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大量嘈杂陌生的方言在傍晚异常潮湿的空气中不停翻涌发酵,如同当头一击。没有了家乡熟悉的味道,连呼吸都不适应。我想开口说话,发现言语一片空白。在那一瞬间我知道了遥远的海洋的声音。
灼热的午后,阳光明晃晃地四处流动。八月厦门的阳光更像一场暴雨,直接,激烈,无处可逃。扬起头来,盲目不知所从,感觉窒息。我来的时候凤凰花开得正火红。进门道路两侧种植高大的棕榈树,殖民地风格的建筑物上有朱红色木质百叶窗。
厦门大学,她的美暧昧不清,比想象中少一点,又比这个现实的世界多。
开学和军训的时候,事情出奇冗繁。写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连续几天半夜十二点发说说。穿着肥大却不透气的劣质化纤衣服在大太阳下一站一下午,清晰地感知到汗水从皮肤上滑下来时走的路线。偶尔有夜训,却不是高中晚上训练时那样激动和新鲜。我几乎谁都不认识,可还得看起来饶有兴致地跟旁边人说话聊天套近乎。问你叫什么名字,转身忘记。下次再见到不好意思再问一遍,就连这个话题都没有,只能点点头笑。
我并不脸盲,可能是真不走心。看到建南大礼堂青黑色的楼顶渐渐隐于背后的紫色霞光中,而东南方向月亮升起来,或许还照亮了海面,心里空空的,想起了什么。可能只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也可能是很矫情的事情。然后我环顾四周,默默地拿出手机发一条说说。我不想家,只是跟身边站的女孩说现在谁都不能让我回去,我觉得只要一回去我就不会想回来。
跟朋友出去喝酒,有时候只是头晕,有时喝醉。厦大白城沙滩其实不是一个适合喝酒的地方,那里能听到海浪,深夜里海水涨潮,可第二天洗衣服是一盆又一盆沙子。酒精的作用下绝望一下子如海水般涌来,把心脏填充得特别满。哭泣是在试图把这些东西变成眼泪流走,但那胸腔里的巨大响动,分明是心脏在绝望的挤压下崩塌碎裂,和这世界一起一块块化成齑粉的声音。
我在一个月以前会控制不住地拨出某个号码,而到今天,也就不会了。应该再也不会了。
深夜十一点跟同学去爬情人谷,我本想的是一路走到山顶看月光。可一条木板拼接的路把思源水库环绕起来,于是我们只能走了一个圈。路过夜色中一座漆黑的石拱桥,再往前走没有路灯。同学说你还走不走,我说你来过这里吗,他说没有,我说好那我们走。
我们就这样走,夜里地面湿滑,不时有小青蛙从右脚边水塘里跳出来进入左脚边草丛中。湖心亭在黑暗中显出飞檐轻盈的轮廓,我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它四根柱子上剥落的朱红漆。亭子里有一个人拿着荧光鱼漂垂钓。我们坐在亭子外面的石头长椅上,分一包烟,聊天。
两个人可是说了什么吗,并没有。不过是平日里的一些琐事,能跟别人分享的那部分曾经,能与别人交流的那一些认识。山顶上的月亮在平静的水面上留下寒凉的影子,这是一面碧绿色的湖泊,微风吹过水面,平静得像是不起涟漪。更长的时间里我们抽烟,沉默。那是一包台湾烟,入口烟雾缠绕在舌尖上,浓稠而辛辣。
过往的那些许多,在今天沉淀成静默。没人可以分享,自然而然地无话可说。
时光中每一个能够沉思默想、浮想联翩的瞬间,都让人觉得欣慰。孤独多么难得,我竟拥有这许多。深夜中远离了一切尘世喧嚣,脚下的路,依然不曾停止。
我背着双肩包一个人走在大学校园里,感觉今年夏天非常漫长,像是再也不会有冬天一样。高跟鞋在鞋架上放着,时间久了盒子表面积了灰尘,也就忘了穿。脚上套着的这双白色阿迪,一直洗一直洗,终于发现它侧面开胶。我不是知道珍惜的人,如果喜欢,就只会很用力地挥霍。
可还是想要一个安静的干净的人,有温暖的眼睛和手掌。这个人会是多么难以寻觅,更可恨的是我只会等待。能找到身份,找到目标,唯独温暖和安全很稀少。中学时代那些像花期一样的可能,那些人,竟都悉数错过。如今看来,那六年是场不自知的旅行。寻找一点点温暖并发现终不可得,得不到的东西,就应该错过。没有开始的结束,不断地不断地告别。只有旅途还在继续,我看见自己背着笨重的双肩包沿着柏油马路行走的身影。深灰色公路伸展向远方,侧过头去看见无尽的金黄色大漠,戈壁中翠得发黑的孤独灌木,和被夕阳燃起来的大片火红云霞。
我一直跟着自己的理想,独自走了好远好远。我问自己你现在能妥协吗。不,绝不。
一个人血液里的东西,真是很难抑制,就像生死一样。
低着头走路的时候,心知前方漫无边际。因为一个人,随时可以停留,也随时可以失踪。
又是在白城沙滩喝酒。不知道什么特殊日子,晚上有人放飞孔明灯。那个爱和我聊文学的人,他渐渐地醉了。我把背靠在台阶上,双腿蜷起来,一口一口地喝酒,就像喝茶一样。这个时候进入嘴里的液体,没有任何味道。
孔明灯慢慢从海面升起,发出像太阳一样暗红朴拙的光。这群古老轻盈的精灵,它们在半空中分散开来,又在头顶上很高的地方聚在一处。我看着它们升空,没有声响且不知道去哪里。可它们在静默中相聚,就像守着一个归期,然后一起走过广阔的孤独的夜空,然后一起死亡。
我看到这里眼含热泪。
经过黑暗的时间如果太漫长,会让我觉得寒冷。终点到底是什么样子?我想让未来变成什么?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换言之,人又是被拘禁的,从未曾得到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活。我们孤独,或者漂流。更多的时候是在孤独中漂流。我读书,然后远行。有时候我这样的伤心,但不会表达。就如同不会去爱,从不。爱是被封闭被禁忌被拖延被搁置的。这样的爱,是我对人群的方式,是我手里唯一的救赎。我怕一旦错了,我会被自己的罪吞噬。
如果你说走吧,我会跟你走吗?我只是说我不会寻找,只会等待你,可我没有告诉你我在哪里。
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那群孔明灯,因为它们无需言说而自有归期,它们一起死去。
这四年是什么模样,我怎么知道。去做心理测试回访,那人说因为有一两项得分情况不好。我就对着一个陌生人说了好多话,关于自己的规划、目标,活生生把自己说成了一个有为青年。她很快就放我走了。出门的时候我一直在笑,也有可能,自己真是这个上进的样子吧。
接触到以前完全不了解的西方现代后现代文学,跟很多人讨论自己的文字,讨论电影讨论书。这是我之前不曾做过的事情。生活毕竟在改变,性格的可塑期,说不定哪一天昨日的那个自己就悄悄地溜了好远。
翻看之前的旧书,看到书中关于死亡的概念,那个作者说如果有这样的一个机器能让我们按一下按钮瞬间消失,那么地球上的人会少一半。我曾问自己如果这样的按钮在你面前你会碰吗。去年夏天我记得自己毫不犹豫地说是的我会,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不会。自生而外,不曾考虑其他。死不是生的对立面,可生命始终有它值得敬畏的奥秘存在,不论事情变成什么样子。对痛苦的担当,就如同对喜悦的渴望,长大了的你我,需要以赤子之心坦然相对。
从八月份一直到十月份,这里依然裙裾飞扬。今年竟多过了三分之二个夏天。厦大的晚上总是安静美好,潮湿的风扑到皮肤上,带来清凉的水汽。这几天天气有点凉了,天黑之后大风起,让人非常清醒。自白城一路到情人谷,天空中云层薄薄的。只要抬头,在哪里都能看见月亮。
所有发生过的,只是往事。而故事,还没开始。
就这样站在夜色里的时候,总有熟悉冰凉的白月光透过路边高大的棕榈树叶子,洒在我脸上。
我想,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去。
伊斯坦布尔的傍晚,天空是整块灰蓝色丝绒布,有大群鸟儿飞过清真寺圆顶并很快消失不见。寺里有灯火点起,是暖黄色华丽光芒,冰冷。
在这里,离家一万公里的土地上,我会不可抑制地想起你。森。
是在一次属于告别的晚宴上。
女子的梦想和爱情针锋相对,当“家里人希望我抓紧结婚”成为打击梦想的理由而对象是不是你竟完全不重要时,感情因而结束。让人窒息不是因为心痛,而是我心已死。那是一种崩溃。
我的女友Selina,她说她要一走千万里,再也不回来。
举杯,一饮而尽,大声笑,贴身热舞。隆冬的北京三里屯,在新年将近的气氛中面对别离,每一个人,不知为何都陷入癫狂一般的末日狂欢。周围Selina的外国朋友端着酒杯大声叫喊我听不懂的语言。她上台与一个黑人男孩跳舞,脱掉外套,礼服鲜红露出修长美腿。口哨声像没节奏的潮水哗啦啦响起。Vodka和鸡尾酒的反光投射到大家的瞳仁中。烟草,摇滚,人影模糊。
我相信大家都看到她裸露的手腕上两条蚯蚓一样丑陋的伤口,与血管组成十字形。那是在拷问什么东西吗?我不知道。我头痛欲裂。
  放下酒杯走出房间。我只喝了一杯长岛冰茶却醉了,手指微微颤栗。酒吧门口路灯特别亮,惨白惨白的。在灯光下自己的灰绿色风衣邋遢不堪,袖口和下摆磨损脱线非常清楚。是连穿了两年的衣服,线条硬朗的北欧男装品牌。上千块买来,我珍惜和爱护它的表现就是猛穿,不洗不换地穿。我知道这是自己的方式且没有人在意。想着,不禁自嘲地笑了。黑色马丁靴轻轻跺跺地面,趁意识还算清醒,我在肥大的粗布裤口袋中摸出还剩半包的Kent,俯首为自己将香烟点燃。
男子在这时从酒吧出来。是理着平头的中国人,穿纯白色棉布衬衣,黑色西装裤,同色风衣搭在手臂上,深褐色系带翻绒皮鞋。大约是北方人的身形轮廓。容貌英俊神情略有颓唐。一张脸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但眼睛比脸大了十岁,因而泄露了他的真实年龄。
他大概隔着身边的烟雾远远看见了我,冲我点头微笑。我凝视他深黑色的瞳仁,并毫无征兆咧开嘴笑,露出大颗洁白牙齿。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做法。不去管他是否感到惊讶,低头将Kent捻灭,迅速转身离开。
看到他的第一眼,感到今生被那一个眼神打开裂缝。可我们那么远。这很显然,孤独桀骜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子,不可能把所有寂寞都隐忍到眸子里,露出那么礼节性的笑容。
快步走回房间,末日般的气氛依然在轰轰烈烈爆炸。我拿起杯子给自己倒一杯Screwdriver,像喝水一样一口气喝下。然后又倒一杯,迅速喝掉。感觉它使我的血液燃烧。在渐渐瘫倒在椅子上并不省人事之前,我告诉自己大脑一片空白,我什么都不想。
重逢,在为Selina送行的时候。他脸上仍罩着淡淡颓唐,更换一件衬衣,深蓝和白色条纹。呢料风衣像浮上一层霜,质料特殊,一看就知价格不菲,引得同行女伴纷纷侧目,而他脸上的游离分明就是一种不自知的美。
Selina介绍这个树一般稳妥张扬的男人说,这是陆森。他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沐,你好。那一刻我缩在磨破边的灰绿外套里的手几乎抽搐了一下。
他说,沐,你好。
只是那时彼此不会知晓,在我挑挑眉将手插进风衣口袋的时候,你我今生,便从此刻,彼此征服开始了。
遇见森之后才能明白时间的空洞无当。它可以泛滥到容你详细地去了解一个陌生人生命的前三十六年,而且这一过程用不了多长时间。陆森,北大生物系毕业生,留美硕士,非富二代非官二代的北京青年。家境殷实,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京一家外资制药企业打拼,并已做到部门经理职位。他资料上有照片,男子英俊、板正,却也陌生得很。我忽然觉得这些文字堆砌起来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联系。
有鹿一样的眼睛和迷惘的陆森离我很近。名校毕业、作为成功人士的陆森离我特别远。
经常洗照片直到深夜,然后进入浴室冲凉。夏天公寓非常闷热,卫生间狭小。好在我把它打扫得非常干净。清洗头发和面部。在脸上细细涂抹爽肤水。刷牙。挤出牙膏用废弃牙刷刷洗左手腕上的镯子。是一只粗圆闭口银镯,镂刻暗八宝花纹,朴拙繁复。十七岁那年攒了一年的零花钱,花了两千块买下,送给自己做成人礼物。有十年了吧,一直到现在。它很沉重,已无法取下。我用增白牙膏清洗,这样它会在午夜卫生间镜子里发出寒亮白光。十年间它有了我的颜色、气息,却至今不愿与我融为一体。是否我的东西,也会自然而然带有我的倔强。
整理好自己的一切,深夜两点打开电脑写作。偶尔写手稿,写下小学生一样不合章法的字形,看起来落拓,让我兴奋。抽Kent或555。放弃抗抑郁抗焦躁治疗失眠等各种药物的我执意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在爱尔兰音乐风一样低回的旋律中喝Blackrussian和Bloodmary。写作是可以让人孤独至死的方式,不断剖析、否认、自我批评、打乱。在Vodka火焰般的沸腾和灼烧中我常忘乎所以天旋地转。唯一在铭记的就是我的孤独。是的,我愿意告诉Kent和Vodka我很孤独。
是自由摄影家和撰稿人,早上七点上床睡觉近乎流浪的女子。长期抑郁、失眠,生活在社会底层并与社会脱节。出世入世之间义无反顾选择前者。无朋友亲人及其他,每年定期与出版商的联系或许就是与生存和社会的唯一关联。在北京,大家叫我李沐。
只是那个人,那天他看着我说,沐,你好。完全长驱直入的方式。不犹豫不徘徊,一开始就选择了站在我这边。那个有着鹿一样湿润眼眸的人,曾在喊出我名字的时候离我非常近。
我与他见过两面。并在一个深夜开始无可抑制地思念。
这样。我打开打火机,点燃自己亲手洗出来的他的相片,并闻见纸页烧糊的气息。我没有抽烟喝酒,妄图清醒地告诉自己,沐,忘了他,或许你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
四个月过去,三月末的北京隐隐有春色展露。只是天空不会改变,哪一天都灰灰的。这是我爱的城市。不觉得自己离不开它。对它挑剔不满及抱怨,但因为深爱,学会隐忍甘愿和安然。定期旅行。几个月甚而几年后再回来。仿佛走过一个又一个圈,而北京,一直在等我。是否因了爱物、爱城,始终不愿轻易去爱上一个人。
傍晚寒雨下起,有人敲门。心中疑惑甚至不安。在这座城市里唯一接近朋友的编辑Selina已远走他乡,不觉还有谁会来家中。握住门把手感到微微惊悸。似乎有预感带着宿命味道。
果然。我看见一双鹿一样的潮湿眼眸。四个月后重逢,他头发上沾有丝丝雨迹,昔日如雾一般的颓唐被雨淋湿,完全消失不见。相顾无言。他的脸在我眼中无比清晰,一丝一毫都无差错。曾离我如此近让我如此想的白衣男子,这一刻在我身边。
沐,他说。我与妻子离婚,暂时不能回家。不知可否在这里借宿,可能要一段时间。
还是这样直接的方式。不去作任何多余解释,不让我知道他怎么找到这里。仿佛我们已相识十余年昨天才刚刚见过面,仿佛我们是再熟悉不过的朋友甚而情人。事实上我们仅见过三面,且中间间隔四月余。他不在意我们之间有近三十年的彼此空白。是的,这完全不必在意。
我不禁莞尔,像昔年深夜初见那样露出大颗洁白牙齿。笑起来只有面部肌肉的动,没有声息。低头拎起他的行李,快步走进房内。
这样的小房子与陆森明显不相称,他连转身都显得逼仄,却也难得安然。大概与家中真的有了不好调节的矛盾。我不知道,亦不愿询问。便是这样相处,你不说我不问的方式。不能算在一起或怎样。我的多情一如淡漠,想的只是能有一个人去分享这丰盛。至于别人愿不愿意得到,那不是我在意之事。
任何一个女子都会承认陆森是很好的男人。是愿意早起做早餐的男子。小笼包白粥之类,清淡精致,可贵的是每天都坚持。会清洗熨烫衬衣裤子。他多穿纯白、深蓝和条纹,质料为棉、印度麻,款式简洁做工精致,被这个心性高傲的男子整理得细致妥帖。在路上走太久的人如我,是十分不注意这些的。经常一件外套穿一冬天,衣服洗净就丢在床上穿时直接套上。性格中的落拓允许我容忍衣料上的褶皱,因为我明白自己比一件有褶皱的衣服邋遢得多。陆森不行,为此他都愿意教我叠衣服。
开始渐渐熟悉一个人的味道、气息。他早上敲门的样子,拿着包出门的背影,洗澡时从卫生间传出的歌声,逼我吃安眠抗抑郁药物时眉间微锁的执着。我像一株渐渐苏醒的植物,如那些扔在阳台上的腐败花朵,曾盛开,娇艳,并颓靡。遇到不负责任的命运主人以及放弃自救,看到阳光离自己愈远,感到身下生出许多不知名爬虫。大概下一刻就要灰飞烟灭。可他来到我身边。他抚过我如心灵般残破的躯体。这个男子,他有鹿一般的潮湿眼眸,他说,沐,你好。
沉睡了这些年之久,那么久那么久。以至现在,我看见了关于爱的幻觉。森,如果我说我这样想念你,我们是否可以挣开束缚,在这幻觉里沉沦,并不再醒来。
六月中旬某天,很晚,陆森没有回来。他不在这里督促我,我自己的手也能伸向药瓶。呵,真是一种奇怪的反应呢,竟然就这样习惯了。想着,缩回手,对镜中女子挑挑眉毛。今天晚上不吃了吧,我要等他回来。
十点。十一点。陆森的消失使房中的空寂变为压力,撩拨我心头的不安。一些一直以来回避的问题此刻在脑海中肆虐。这个男人,以不同寻常的方式进入我的视线,并迅速深入我生活中最为隐蔽的地方。他了解我的病态脆弱孤独歇斯底里,他清楚我不愿示人的一切,而我呢?我只知道他叫陆森,其他所有了解皆通过网络,这与了解一个政客一个偶像有什么分别?他之于我,仅是年长将近十岁认识半年多的人,甚而在他不用玩失踪的时刻如现在,我联系不上他。一直以为他是上班下班按时出现的人,他是在我身边陪伴并有十足安全感的人,一直以为,他是我不会动心的人。
心中有什么东西纷乱如藻类,它用力扯住我的伪装。瞬间胸腔中一声沉闷的分崩离析。焦躁,不安,失去药物控制的恐惧如潮水袭来。感到双手正用力揉乱头发,深夜中如将死的兽大声尖叫,我在心里哭喊,陆森,陆森。
十二点,他突然出现。推门而入看见坐在地上的我,有一瞬间明显惊异。沐,你怎么了。陆森眼睛中闪躲着犹豫,在我对面坐下,最终还是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紫罗兰色丝绒小盒打开。铂金戒指安静地躺在里面,正中镶嵌浑圆海水珍珠,是淡淡的黄色,被午夜灯光染上一层轻薄骄矜的晕,像初见那晚他脸上的迷惘。
沐,生日快乐。
这是六月十四日开始,恍然想起这一天是我的生日。有十年我不曾庆祝生日,以致自己回忆起来都模糊。
有那么一瞬间,我看着他英俊的脸,看着他在我视线中模糊的温柔,差一点就以为,这是我的王子,拍马而来。
陆森,你根本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你无视我的惶恐,甚而将自己的感受强加于我。我不了解你的一切,你就这样走进我的生活。这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凭什么用我的深情去面对你不确定的淡薄?凭什么我不问你不说?陆森,你告诉我,这一刻我是什么?
他表情中混杂错愕、不解及压抑。嘴唇动了动,竟什么都说不出来。我亦不能想象自己可以发这么大火,在这种时候用吵架回报他的良苦用心。是什么让我失去理智。陆森,我们究竟要怎么做,才能让彼此接受彼此的心。
回房,重重摔上门。良久,听见他在门外略带虚弱的声音,沐,或许我们都该冷静一下。
我想起半年前的他,他说,沐,你好。那时心悸仿佛还未离开。
压抑了一晚,就这样忽然泪流满面。
两日后收到来自国外的包裹,是Selina。她说伊斯坦布尔有摄影展即将开幕,你是否愿意前来,这里的夏天风情别具。另有一张她办好的护照,一张摄影展门票。
“沐,或许我们都该冷静一下。”
我当即打点行李。带走一个粉白绢面本子,白衬衣和粗布裤,头巾,单反。购买当天下午机票离开。走时森未下班,我决定留张字条给他。
森,我去伊斯坦布尔,八月回来。这样彼此皆可静一下。照顾自己。安。
并没有让他等我。并不想到他可以跟我一样离开。分别,甚而都未曾相见。
这座城市甚美,而且丰盛。人声喧闹,让心中着实清净不少。处理完所有工作已近八月中旬,比我预想的还要晚。我想我已充分冷静,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想念我的城市,和陆森。
Selina帮忙收拾行李。将几张得意作品粘进那个粉白绢面本子。这么多年,走过这么多城市,这个习惯还是不忍改变。
一张轻薄信纸从本子里飞出。自己一直不知道它的存在。
秀丽挺拔,字迹熟悉,满眼是他的温柔。他说那夜初见并非偶然是他有意接近;他说看见我如同看见迷失的自己还在旺盛生活,并因此决定告别昔日;他说我们朝夕相处为他带来幸福自由和力量;他说原谅他不能早些解释只因害怕唐突……赞美。熟悉的温存。信的最后,他说,七月份公司要调我去澳洲总部,你能否跟我前往。他说,沐,我爱你。
落款是五月三日,那一天是他的生日,我什么都没有做。
原来这个人这颗心如这解释离我那么近那么久,只是我的坚硬和骄傲让这一切都迟了。
而愚蠢如我,还以为是自己付出太多。想起生日那晚那枚戒指和他欲言又止。我好可笑。
像被人抽空力气。我滑到地板上。说,Selina,我不想走了。
我说我不想回北京了,我大概要离开那里一段时间,或许一年、十年,或许一辈子。
拿起桌上照片走下楼去,头脑中天旋地转。那个让我远离了这种烈酒感觉的男子,此刻把末日般的眩晕带到我身边,他却一言不发,离我那么远了。
我向一万公里以外的地址寄出伊城风光。在手洗照片背面写:
如果可以,我在这里等你;如果不可以,让我们相忘。我为你哭泣。
这算是告白了,森。就算熟悉的地点,你永远不会在。
  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乘船穿越Bosporus,人们说这条海峡的美在于既能引发忧伤,又能治愈忧伤,就像生命。岸边一位穿深褐色上衣的老人,他右手边玻璃杯里土耳其红茶冒着热气,粉色月季有碗口大小,依偎在旁,盛开如情人娇艳面颊。老人眉宇深邃,隐约流淌着帕慕克笔下的呼愁,那种近似富贵病的忧伤。忽然觉得,陆森,我们之间也隔了这样一片海。它的名字叫人间。
就像这条船,它能带我穿越Bosporus,它不能带我到彼岸;就像我可以带你走出迷惘,却走不出彼此宿命的呼愁。相逢是错误,只是我仍感激命运。
我想时间或许会一直这样下去,用尽此生想念一个人,并遗忘这个人。森。
(本文为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初赛作品)
深秋是属于北京的,比如十一月。城墙边上,法国梧桐叶子渐渐黄了,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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