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教育偷手机怎样教育

&&&&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安蒙) 近日,市民李女士发现,自己13岁的儿子偷偷从家里拿钱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事后李女士认为孩子太小不需要用这么贵的手机,就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却以孩子是自愿购买手机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后经东港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协调后,商家全额退款。
  "这钱能退回来,可算了了我一桩大心事!"市民李女士拿着刚刚退回的6300元钱高兴地说。原来,几个星期前,李女士突然发现自己钱包里少了6000多块钱,"我自己在老城区开了个店,平时身上带的现金比较多,突然少了6000多,我当时就懵了,若是花了,自己没消费什么;若是丢,钱包不会还剩下一些,难道是……"想到自己13岁的儿子经常从自己钱包拿钱买东西,李女士找儿子问了问,才知道这少了的6000多块钱,竟被儿子偷偷拿去买了部苹果5S手机。
  于是,李女士带着手机和购机凭证就来到儿子购买手机的某商场手机柜台。她向店主解释,孩子年龄小,用手机的作用不大并且会影响学习,希望经销商给予退货。而店主表示,手机是孩子是自己主动购买的,并非强迫,且手机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不能退货。李女士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后,便拨打了12315向工商人员投诉。
  查明情况属实后,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店主应当依法予以退款。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特点。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不得向其提供;已提供的,经营者应当向未成年人退还已支付的价款。
  换言之,因为王女士儿子只有13岁,属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超出其所能支付的范围,作为其监护人的王女士,有权要求经销商退还手机货款。经销商应当承担责任。
  店主最终同意全额退还6300元购机款。李女士也表示将认真反思,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消费行为,对孩子的消费合理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维权意识,遇到类似事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提醒经营者在未成年消费活动日益普遍化的今天,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警觉性,在销售活动开展过程中时时注意鉴别其年龄,有效识别购买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等,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热门推荐 |威海一12岁少年偷钱被抓不听管教又偷10部手机
  25日,与父亲租住在威海荣成港西镇的12岁男孩申某趁房东出门时,偷走其家中900元现金,被民警抓获并口头教育。然而,申某本性不改,依旧偷盗。27日,民警又在其租房内搜出10部被盗手机。  12岁的河北男孩申某跟随父亲来荣成市打工,租住在港西镇某村村民张某家中。申某的父亲白天在工地干活,申某则无所事事。25日9时许,趁房东张某夫妻俩去地里干活,申某来到张某的卧室,将抽屉里的900元钱偷走。张某回来时发现抽屉里的钱不见了,就报了警。港西边防派出所民警勘查发现,室内无被撬痕迹,租房人申某有作案嫌疑。  民警在村内调查时,发现申某正在一家商店内买玩具,民警上前搜查,并找到剩余的700元钱。随后在申某租住的卧室内,民警又搜出三部手机。经询问,申某承认已有6次偷盗经历。因申某不满法定责任年龄,民警对其进行口头教育。  然而,申某不吸取教训,继续偷盗。27日15时许,村民发现申某手提电脑包回家,怀疑有问题并报案。民警到申某住处搜查,在床底的箱子内,搜出10部被盗手机。此次,因为年龄问题,民警依然对申某进行口头教育,其父亲表示会对孩子加强管教。(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李斌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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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手机被家长没收 16岁高中生偷两部“备用”
  记者 蒋炀
  11月15日,大足一名16岁的高中生因为上课玩手机,被老师发现,要求家长代管手机。眼看着玩不成手机了,他竟然想出一招,在一家手机店偷两“备用”的。
  监控发现少年偷走手机
  15日,大足警方接到金山镇一手机营业店老板梁女士报警,称店中的两部vivo智能手机被盗了,损失近5000元。接警后,金山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了解情况。
  早上7点过,梁女士开门营业,随后进入门市后面的隔间做早餐,其间有个少年要买充电器,梁女士便让父亲带着少年去门市找,找到充电器后,少年再次回来向梁女士付了钱,梁女士的父亲则留下同梁女士一起吃早餐。
  不一会儿,少年从门市离开了,10点左右,梁女士买完菜回门市后,才发现两部手机不见了,询问家人及店内营业员后,确认被盗。
  随后,民警通过门市内的视频监控发现这个少年趁梁女士做早餐的时间,溜入隔壁门市打开了柜台门锁,偷走两部手机。第二天,这名少年在石马镇石门村附近被抓获,当场查获被盗手机一部。
  怕手机被没收偷“备胎”
  经调查,偷手机的少年叫李某,16岁,是一名高中生,父母均在周边乡镇工地上做临工。李某上课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后将情况告诉了家长,希望家长暂时代管手机。当天,李某看见手机没电了,又忘了带充电器,便想买个充电器,打算被家长收走前最后再玩一会儿。看到门市无人管理后,索性偷走两部,打算一部自己玩,另一部则给好朋友玩,最后再将旧手机交给家长保管。
  经过民警和家长教育,李某这才认识到盗窃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目前,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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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898337915岁少年网吧蹭睡 身无分文偷熟睡客人手机
朱一红 侯明明
为了在网吧里偷一部手机,他硬是花费了40分钟时间,等到机主呼呼大睡后才伸出了贼手。15岁的小曾说是要独自闯天下,但一无技艺,二无学历,连最起码的身份证都没有。东阳城区的网吧成了他最理想的蹭睡之处。待久了,小曾逐渐看出了一些门道,那就是到了凌晨时分,有些人上网累了,会随意将手机放在电脑桌上睡觉,小曾似乎找到了生财之道。12月22日凌晨3点多,身无分文的小曾照例到城区振兴路的一家网吧蹭睡,顺便想找机会顺一部手机换钱花。进入网吧的一个包厢时,他看到一个小伙子坐在电脑前正欲睡去,电脑桌上还放着一部白色的HTC手机。由于小伙子刚刚入睡,小曾害怕一动手就会惊醒对方,于是便暂时离开了包厢。在外面游荡了40分钟后,他再次返回包厢,确认对方熟睡后才下了手。当天上午,吴宁派出所接到失主报警后,马上对案件展开调查。12月23日凌晨4点多,民警经过布控,在城区另一家网吧将小曾抓获归案。本报通讯员 朱一红 本报记者 侯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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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孩子偷钱做什么去了,是不是跟坏了朋友,沾染了不良习惯,切断源头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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