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留情在故乡,出在明月照大江出自那首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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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宾王——于易水送人一绝  王勃——别薛华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王勃——江亭夜月送别  宋之问——送杜审言  陈子昂——送魏大从军  陈子昂——春夜别友人  张说——送梁六自洞庭山  孟浩然——留别王维  孟浩然——送杜十四之江南  李颀——送陈章甫  李颀——送刘昱  李颀——送魏万之京  王昌龄——送魏二  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  王昌龄——送柴侍御  王维——送别  王维——送梓州李使君  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  王维——山中送别  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王维——送沈子福之江东  李白——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  李白——秋日鲁郡尧亭上宴别杜补阙范侍御  李白——金陵酒肆留别  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李白——金乡送韦八之西京  李白——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  李白——灞陵行送别  李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二首)  李白——送杨山人归嵩山  李白——送友人  李白——送友人入蜀  李白——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  李白——劳劳亭  张旭——山中留客  戎昱——移家别湖上亭  高适——别韦参军  高适——赋得还山吟送沈四山人  高适——别董大(其一)  刘长卿——送灵澈上人  刘长卿——饯别王十一南游  刘长卿——重送裴郎中贬吉州  刘长卿——送严士元  杜甫——送郑十八虔贬台州司户,伤其临老陷贼之故,阙为面别,情见于诗  杜甫——送韩十四江东觐省  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  杜甫——送路六侍御入朝  杜甫——将赴荆南寄别李剑州  杜甫——别房太尉墓  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岑参——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岑参——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  岑参——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  岑参——虢州后亭送李判官使赴晋绛  贾至——巴陵夜别王八员外  司空曙——云阳馆与韩绅宿别  严维——丹阳送韦参军  韦应物——赋得暮雨送李曹  卢纶——送李端  孟郊——古怨别  张籍——湘江曲  薛涛——送友人  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白居易——南浦别  柳宗元——重别梦得  柳宗元——别舍弟宗一  元稹——重赠乐天  韩琮——暮春浐水送别  许浑——谢亭送别  杜牧——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时牧欲赴官归京  杜牧——赠别二首  温庭筠——送人东归  李商隐——杜工部蜀中离席  李商隐——无题  李商隐——离亭赋得折杨柳  李商隐——板桥晓别  李频——湖口送友人  陆龟蒙——别离  韦庄——送日本国僧敬龙归  韦庄——古别离  郑谷——淮上与友人别  杜荀鹤——送友人游吴越  于易水送人一绝?骆宾王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诗意为:易水这个地方啊,是荆轲和燕太子丹当年分手的地方。那时,他俩一分手,荆轲那个难受啊,头发丝一挺,把帽子都顶起来了。无论是荆轲还是太子丹,如今早就不在了(要是还在,那就神作了),而这易水的水啊,还是像从前一样,拔凉拔凉滴。  不知大家怎么看,我觉得这首诗很怪。从诗题上看,这是骆宾王在易水写的一首送别之作,但他在诗里丝毫没有交代送的是谁,那人为什么离开,将到哪去。他也没明说当时的心情,更没表现出惜别或祝福的意思;只是因易水而怀古,最后又回到了易水上。奇怪吧?  如果不看诗题,我说这首诗叫“易水怀古”,也不是不可以吧。既然你说是送别,可你又不按套路出牌,你要搞哪样啊,骆兄?  作为“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不可能不靠谱,所以,要想为他打圆场,这不得不从写作背景说起。  清人陈熙晋总结骆宾王的一生,说他“少年落魄,薄宦沉沦,始以贡疏被愆,继因草檄亡命。”(骆宾王打从年轻时就混得不咋滴,最多也就当个小官。后来,他因为上书言事而获罪,最后因为写了《讨武曌檄》而被通缉,不得不夹着尾巴亡命天涯。)所谓“贡疏被愆”,指的是,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以侍御史的身份,多次上书讽谏武后干政;媚娘岂是吃素的?一瞪眼,就给骆宾王安了个贪赃的罪名,收监大吉。  骆兄这小鞋穿得,那叫一个结实;谁让你多嘴来着。没瞧见年号吗,“仪凤”!李治取这个年号,说到底就是为了讨好武媚娘;或者说,这就是武媚娘自己为自己取的,因为早在20多年前,媚娘就已经把持朝政了。骆兄敢当面数落当朝当权皇后,没被拉出去枪毙就不错了,坐个牢什么的,实在是捡了个大便宜。  更便宜的是,第二年秋,国家大赦,骆兄竟神奇地出狱了!(估计当时也没人把他当盆菜)  出狱后,骆宾王被贬为临海县丞,不久就辞职了,并写下““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存什么楚?报谁的韩?其实就是想搞掉幕后的武后,恢复李氏大唐的实名制统治。可见,骆兄是铁了心地和媚娘杠上了。  辞职后的骆宾王,四处游荡,不知怎滴,就来到了河北,结交了一些同志(怀着共同志向的人)。同志们分工不同,难免朝聚夕散,送别到易水时,骆兄想想当时的大环境,再想想自己的志向,又想想同志间的革命情谊,最后想想易水的往事,不禁感慨万千,心绪难平。于是乎,骆兄就吟诗一首,名曰:《易水送人一绝》!  如此一捋,就清晰了吧。与其说,这诗是骆兄为朋友送别,不如说是为同志壮行。  你看哈,虽说骆兄和那位友人志同道合,但当时毕竟还是武后掌权,总不能明目张胆地说,“哥们儿,你去吧,为了咱们的‘倒武’大业,去努力吧!”  说不定,送行队伍中还有旁人,你这么一说,好,二进宫吧您呐。  话不能明说,但又不能不说,那怎么说?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就是说“同志,这里就是当年燕丹送荆轲去刺秦的地方啊!当时悲壮一别,和现在多么相似,都是为了伟大的事业啊!”  这样说没毛病吧?  没毛病!  除了自己人,谁能听出这位友人肩负着和“刺秦”一样的大业?就算旁人觉察了异样,那又怎样?我老骆这是在怀古!站在易水旁不缅怀一下燕丹、荆轲,那还是中国人吗?更何况都是送别,借用一下不行吗?又不是蹭你家WIFI,叨叨啥?!  不过,当年荆轲刺秦,可是个失败案例啊,以此来比喻目前的“倒武”大业,实在是不吉利啊,好尴尬!  没关系,骆兄要传达的是精神。所以,他接着就说:“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这是告诉同志:“虽然,当年荆轲把事儿办砸了,但都过去了。我们要吸取的,是他那凛然千古的决绝和信心。那份誓死不移的信念,就如同这流淌了千年的易水一样,冷冽如故。”  同志听完,自然是心领神会,备受鼓舞,慷慨上路。旁人听了,就算是吹破毛细血管,也找不出瑕疵。  完美!打完,收工。  这样看来,就不觉得这首送别诗突兀了吧。而且也解释了诗中对友人的名字和行程只字未提的原因。  我用这样的套路去诠释这首诗,大家是不是有打我的冲动?呵呵。  说实在的,这首诗就算只是单纯的送别诗,也是很了不起的。因为这首诗在格调和气势上,完胜当时文坛流行的“六朝余韵”。而且,诗的字里行间,虽不提眼前的离别,却满是离别的苦楚和悲壮,很带劲。(全靠典故加持)  这里稍稍提一下骆宾王及其同志们的“倒武”大业??????  失败了。
  别薛华?王勃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诗意为:华子哥,我送你一程又一程,都是难走的路啊。(算了,俺不送了,您走好。)当你独自上路时,孤身一人,沿途问路,那是多么滴凄凉啊。华子哥,你的路还很长,很长,很长???可要保重身体啊。(您可千万别死在半道上了呀???)华子哥,说句心里话,别看现在我是为你送行,其实,咱都是流浪的孩子,悲伤的心情和艰难的生活,那是一样一样滴。啥也别说了,华子哥,您走吧。无论你走多远,我都会梦到你的,正如你也会梦到我一样。  看了这首诗,我们可以猜到,此次薛华远行,肯定不是升官上任,因为整首诗都是在诉苦。王勃既同情远去的薛华,也感慨自己的漂泊。王勃为什么会如此难受呢?仅仅是因为离别吗?当然不是。  王勃这哥们儿是神童,打小就精通文、史、经、医,第一次当官的时候(乾封元年,即666年)还不到20岁!是不是很666。你想想,一个十来岁的半大小伙子,荣获皇帝赏识,成了朝廷命官,要是你,你狂不狂?我要是能在三十郎当岁当上俺们村的村长,我能狂三年,我跟你讲。  已故人生哲学大师赵丽蓉先生曾说过:“狂?狂没好处!”  这不,刚当上沛王府修撰的小王,为了能让沛王的“斗鸡大业”更上一层楼,就兴冲冲地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来声讨英王的斗鸡。我琢磨着,那篇檄文大概其的意思就是,“因为,我们家沛王的鸡很牛,英王家的鸡很菜;所以,我们家沛王会赢得这场比赛。”  年轻的王爷们斗斗鸡,玩玩嘛,借此增进一下兄弟情谊,就跟过家家似的,当下人的帮着吆喝两声也是可以的,可你小王为什么要写檄文呢?!啥是“檄文”啊?!那可是两军对垒,拼个你死我活之前的战斗宣言!(可参考骆宾王的《讨武曌檄》)斗个鸡而已,又不拼命,你干嘛写檄文呢?!更何况斗鸡的是两个王爷,万一他俩因此闹了不愉快,将来其中一人登了皇位,想起当年那场煞有介事的斗鸡,脸一沉,把另一个咔嚓了,多不和谐啊。  所以,“父皇”李治得知此事后,生气了:“嘿,你个小王勃!给你脸了,是不?!竟敢挑拨皇子们的兄弟基情。这还了得!滚粗!看你还逞能不。”  就这样,小王灰溜溜地离开了长安,随即入蜀,游历了三年。大概就在此时,王勃遇到了同乡薛华。“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而且“同在异乡为异客”,小王和华子哥你侬我侬,相处得很好,直到薛华要远行。二人分别之际,小王深情地望着华子哥,写下了这篇《别薛华》。  了解了这些背景,也就不难理解这首诗了吧。  首先,王勃被逐出长安,本来就心情不好;好不容易在他乡遇到老乡,老乡却要远行,这下心情就更不好了;而且,老乡此次远行,前路漫漫,必定艰难险阻,后会难期,那心情简直都烂透了。  怀着这样的心情去送行,你会如何对朋友道别?说:“哥们儿,你命苦啊,我命苦。苦得我浑身不舒服。一路保重吧,别把我忘了哈。唉???蓝瘦,香菇???”  这么说也不是不行,但肯定不会流传千古。甚至,你的朋友听了之后,可能会带着一脸的懵逼上路。  咱来看一看王勃是怎么一步步摘掉薛华脸上的懵逼的: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首先就说自己是送行的,简单粗暴,但单刀直入,绝不啰嗦。紧接着就设想分别之后的薛华的处境:“问津(问路)”时,不仅孤身一人(“独”),而且内心“遑遑”。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头一句是说薛华的,是啊,路很远,孤身上路,确实悲凉。下一句是说谁的?谁的“百年身”凄苦欲绝呢?  古诗有个很有意思的特征,就是常常隐藏主语。没关系,有些句子的指向很明确,就算没有主语,我们也能知道是在说谁。比如本诗首联,第一句肯定是说王勃,第二句显然是说薛华;这个没疑问。有的句子就没那么好猜了。这样的句子,它的主语可能是某一个,也有可能是兼顾双方。颔联的出句,明显是在说薛华要走的“千里道”很“悲凉”。对句则是兼顾,是说分别之后,二人的“百年身”都很“凄断”。  为啥都很“凄断”呢?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说得很明白,都是出门在外,过得都不容易。  再怎么苦,再怎么不舍,手,还是要分的。此日一别,相见无期,咋整啊?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你走你的,我留我的,只要一动相思,我就会出现在你梦中,你也会在我梦中。  全诗从送行说到上路,再说到感伤,最后点出思念,层次分明但又浑然一体。送人远行,赠一首这样的诗,难道不比一顿絮叨更有意义吗?  可能有的人骨骼惊奇,就喜欢絮叨,咋滴吧!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王勃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诗意为:杜兄啊,遥望那五津的风景,正是你要去的蜀州啊。那里繁华兴盛,滋养、拱卫着三秦之地的长安城。长安城下,虽说是我为你送行,其实咱们都是背井离乡的官场游子。咱俩一天是哥们儿,一辈子都是哥们儿,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我都是你的好哥们儿。既然是好哥们儿,就算是分隔两地,也会时常碰出基情的火花。所以说,咱就别婆婆妈妈啦;一分开就哭哭啼啼、擦眼抹泪的,那是矫情。  首联说离别之地和杜少府的目的地;颔联用自嘲安慰杜少府(看似是你走我留,其实都是他乡之客);颈联用大话宽慰杜少府和自己;尾联接着颈联,把大话进行到底。  表面上看,这诗挺慷慨大气的,说,我王某人和您杜少府是知己;知己岂会在乎“异地恋”?!杜知己,您走着,我就不假惺惺地留你了;“洒泪相送”的,都不是知己。  其实呢,小王压根儿就没拿杜少府当朋友,随手写一篇冠冕堂皇的大话,意思意思就饯行了。什么“知己”不“知己”,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不信,你看他的《重别薛华》的最后两句“穷途唯有泪,还望独潸然。”还是哭了呀,而且哭得跟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独潸然”。  如果说王勃真拿杜少府当哥们儿,为啥他写给薛华那么多诗,却只给杜少府写了这么一篇?  你说,知己不在于话多,要的就是要言不烦、心有灵犀。好吧,你赢了,他俩是知己。
  江亭夜月送别(其二)?王勃  乱烟笼碧砌,飞月向南端。  寂寞离亭掩,江山此夜寒。  诗意为:啊???这迷乱的烟雾(唐朝的雾霾?)笼罩着青石台阶。月亮啊,向着南方移动(摩擦摩擦,这魔鬼的步伐)。一座空虚寂寞的离亭,紧闭着。这江,这山,在今夜,好冷!  这样的诗,必须先看题目,否则你不知道他到底在说啥。乍一看,全诗都在写景。啥意思?大晚上遛弯看到的?如果看了题目,咱就恍然大悟了:哦,原来是小王在晚上到江边离亭送行来了。  诗中没提送的是谁,但从第一首的“谁见泣离群”来看,送的应该是朋友。(你看,又哭了!可见“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哄杜少府的。)如果是恋人的话,不应该用“群”字。(一见到“群”字,是不是很容易脑补出一个英文字母?)诗中也没提怎么送的,以及心情如何;但我们很容易就能体会王勃落寞的心情。因为他写的景色,全都是被他的眼睛PS过了。你看:“烟”是“乱”的,“飞月”正在“向南”,“离亭”是“寂寞”的,“江山”一下子就“寒”了。尤其是“江山此夜寒”,一个“寒”字,一下子把“此夜”的基调给定住了。这个“寒”字,当然是王勃自身的感觉,和真实天气的关系不大。就算当时是夏至,王勃说它“寒”,它就得“寒”;哪怕那是在四川盆地。这就是诗人的权利。  我猜想,这首诗是王勃在朋友们走了之后写的。要不然,“离亭”也不会“寂寞”,“江山”也不会“寒”得那么快。  至于,他的朋友为什么大半夜才动身远行,我就不好猜了。兴许,他朋友是蝙蝠侠也说不定。  爱谁谁吧,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咱们要知道的是,王勃只写景色,就把送别的境况给交代妥了,这是很值得学习的。
  送杜审言?宋之问  卧病人事绝,嗟君万里行。  河桥不相送,江树远含情。  别路追孙楚,维舟吊屈平。  可惜龙泉剑,流落在丰城。  诗意为:我生病了,躺在床上好难受。更难受的是,也没人提着水果牛奶什么的来看望我。我听说杜兄你被贬江西了?哎呀,好远啊。可怜我还不能下床,也就没办法到河桥为你送行了。想来那河桥边的杨柳,都在含情脉脉地向你挥手吧。哥们儿,你走吧,路上别忘了悼念一下孙楚和屈原。可惜了了,一把龙泉宝剑,就这样埋没在丰城喽。  如果乍一看,这首诗很简单,就是宋之问在病中听说好友杜审言被贬江西,没办法亲自送行,就写了这首诗表达一下遗憾和惋惜的心情。但这首诗也不简单,因为里面用了好多典故。了解了那些典故,才能更全面地理解宋之问的态度。  先看第一个典故:“别路追孙楚”。  孙楚,字子荆,西晋时人,文学家,官员。这哥们儿挺好,有才,就是有点傲。他当过镇东将军石苞(石崇的爹)的参军。所谓参军,就是参知军事,类似于参谋长,当然是将军的下属。可他刚一上任,见了石苞,只是简单地作了个揖,大言不惭地说道:“阿苞,天子让我来参谋你的军事。”  好家伙,这下把石苞气得直冒烟,之后没少折腾孙楚。从此,政府就颁布了一条明文规定:参军要对长官恭敬。  那么,宋之问为什么要让杜审言追思孙楚呢?  因为杜审言也傲。  有多傲?举两个例子:  一,同时的大文学家苏味道任天官侍郎(人事部副部长)时,杜审言参加了一次官员的预选试判;判词(估计是用骈体韵文写的结案陈词)当然要由苏味道过目喽。杜审言写完判词出来后,对身边的人说:“唉???苏味道必死无疑了。”大家一惊,忙问原因。杜兄很自责地说道:“苏味道看了我美妙绝伦的判词,难道还不羞愧而死吗?!”  二,杜审言曾当众说道:“我的文章,能让屈原、宋玉甘拜下风;我的书法,能让王羲之跪地求饶。”  在我看来,杜兄一番言行虽有玩笑的成分,但还是掩盖不了自大的气味。所以呢,大家都很忌恨他。  而他此次被贬的原因,史载是“坐事(因某事的连累)”。到底坐了什么事,没有明言,恐怕他的傲慢便是诱因之一;否则宋之问也不会拿孙楚嘱咐他了。  第二个典故,“维舟吊屈平”。  屈平,字原,自称名正则,字灵均。屈原的事迹,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否则就太对不起粽子了。  宋之问拿屈原说事儿,就是想说杜审言就像屈原一样,虽有才华,但遭人妒忌,所以就被贬了。  再看第三个典故:“可惜龙泉剑,流落在丰城。”  “龙泉剑”和“丰城”,算是一个典故,挺长的,我就简单一说。说,晋朝时候,南斗六星和牵牛星之间的夜空有紫气。雷焕说,那是宝剑的剑气冲到天上造成的。张华就问,那宝剑在哪?雷焕说在江西丰城。张华就任命雷焕为丰城令。雷焕到了丰城,在监狱里一挖,就挖出了两把宝剑,一把是太阿,另一把就是龙泉。从此宝剑重出江湖,天上的紫气也就消失了。  宋之问用这个典故,有四个作用,一,点明杜审言要去的地方——江西;二,肯定了杜审言的才华,就像宝剑一样;三,表达了对杜审言的惋惜,宝剑要被埋了;四,安慰杜审言,会有出头之日的,因为龙泉剑虽深埋地下,不还是被发掘出来了吗。  咋样,牛不牛?一箭双雕又双雕,四连中!高,实在是高!  带着对典故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解读这首诗:  杜兄啊,我有病,卧床不起的大病。所以一直没怎么走动,也不知外面发生了啥事。不过,我听说你被贬了?唉???前路遥遥,我很是为你叹息啊。我是不行了,没办法去河桥为你送行,就让那深情的杨柳,代我向你挥手致意吧。老兄啊,你这次被贬,就是因为你逞能啊。想想孙楚,想想屈原,哪个没有才华,哪个不是因为招人恨才落魄的?你就长点心吧!不过呢,你也不要太沮丧。当年一把剑埋在江西还能被挖出来,你个大活人,怎么着也比剑有用吧?上路吧,去江西吧。可惜归可惜,你会出头的,我挺你!咳咳咳??????  杜审言画外音:麻痹!说得轻松。有本事你去呀!  大家不要担心,也就几年光景,杜审言就被武媚娘召了回来。不过,不是因为杜审言的才华被赏识,而是因为他的儿子(杜甫的二叔)杀了人。
  春夜别友人?陈子昂  银烛吐青烟,金樽对绮筵。  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  明月隐高树,长河没晓天。  悠悠洛阳道,此会在何年。  诗意为:在这为我送行的宴会上,你不吭声,我不说话,只见那蜡烛缓缓地吐出青烟,杯盏静静地面对着佳肴(羊肉汤?还是辣子鸡?)。此刻,不由让人想起曾经的友情岁月,不由让人打量未知的艰难前程。夜啊,虽然很慢,但也不可挽回地流逝了。看那明月,落下高树,悄悄隐藏;看那银河,陷入黎明,渐渐淡去。啊,我该动身了。此去洛阳,悠悠漫长,这般聚会,哪年才能再来一场?  睿宗光宅元年(684秋),陈子昂到洛阳上书,得到了武太后赏识;所以这首诗应该是写于684年春(春夜嘛),不能更早了;这笔账我算过。  你看,陈子昂家在四川射洪,到河南洛阳(武媚娘长期待在洛阳,甚至在光宅元年将洛阳改称“神都”!)有两千多里路(不是公里)。就现在的交通条件而言,步行得十来天;(哪位大神试过?)自驾也就十来个小时,完全可以说是朝发夕至。就算唐代的道路少,而且差,还没有手机导航等,以陈子昂的身板儿(当时二十四五岁吧),走个???两个月吧,肯定到了。更何况小陈还是富二代,有钱,怎么着也得骑马吧,那就更快了。如果他买得起赤兔的话,那家伙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最多两天就能到。(前提是不迷路,而且没遇见碰瓷儿的。)  这么说来,路程也不是特别远,那小陈悲伤个啥?还说什么“此会在何年”?  原因就在于他此行的目的,不是旅游,也不是走亲访友,而是求仕。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而官场恰恰是风波最多最险的混乱江湖。所以,这“悠悠洛阳道”,说的不仅仅是道路里程,更是一去难返的人生转折。  “悠悠洛阳道,此会在何年?”说的固然是惋惜,但也表明了子昂“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态度。当然,也可以看作是他回头无岸的谶语吧。因为,十八年后,他就死在了那片江湖的暗流之下。  悠悠洛阳道,此会已无年??????  顺便说一句,光宅元年那一年,46岁的骆宾王跟着徐敬业起义了。
  送魏大从军?陈子昂  匈奴犹未灭,魏绛复从戎。  怅别三河道,言追六郡雄。  雁山横代北,狐塞接云中。  勿使燕然上,惟留汉将功。  诗意为:魏老大,当年霍去病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如今这突厥就像当年的匈奴一样猖獗。老兄您为了边疆形势而从军,既有霍去病的志气,又有你本家魏绛的谋略啊。今天,咱们在三河之间的洛阳分别,实在是惆怅啊。不过,今朝一别,老兄你便会建功立业,比肩西汉的赵充国啊。老兄啊,代州北面的雁山,云中之际的狐塞,那都是军事重地,更是你恣意驰骋的用武之地啊。你可不要让燕然山上,只留下窦宪纪功的石碑,你也要立个大功,弄块大石头,刻它一个!  这首诗是送朋友参军而写的。既然是参军,不来点儿豪言壮语是不行的。所以全诗除了“怅别三河道”一个“怅”字之外,满是慷慨勃发的豪情。而这个“怅”字却又不可或缺,点明了子昂对魏大的不舍。  这诗大概写于唐睿宗垂拱年间(685到688),所谓“垂拱”,就是垂衣拱手而天下治;形容治理国家很轻松。睿宗当然轻松了,他又不用管事,朝政全被他妈武媚娘把持了。  前不久,武媚娘刚平定了徐敬业内乱,现在又瞄上了边疆的少数民族,还真忙。不过,在她老人家的领导下,大家还是挺积极向上的;这首诗就很能反应当时的社会风气。可见,武媚娘治国是有两把刷子的。  这里要说明的是,“魏大”,不是说这人姓魏名大,而是姓魏,在家中排行老大。唐人经常用排行来称呼别人,什么“元二”、“杜二甫”、“李十二白”之类的。你可别以为李白他妈生了十几个孩子,李白是第十二个!李十二,是说李白在同曾祖(李白他爸的爷爷)的所有兄弟中排行第十二。  好了,这诗就这样了,就初唐而言,一扫文坛萎靡的风气,挺好。(这不废话吗?!送朋友参军,就像现在送朋友考试、比赛一样,就算不说点吉利话,也不能萎靡呀!)  要是再补充点的话,就是陈子昂这人比较个性,打破了诗歌固有的既定传承线。什么六朝的绮丽,隋唐的工整,狗屁,边儿去!要玩咱就先从汉末魏晋玩起。所以子昂诗有建安风味,古朴刚健;此诗即是一例。
  送梁六自洞庭山?张说  巴陵一望洞庭秋,日见孤峰水上浮。  闻道神仙不可接,心随湖水共悠悠。  诗意为:看这巴陵啊,洞庭的秋;天天都是一个样,只有那一座君山浮荡在水中央。俺可听说那里住着神仙哩,只是俺没那福分去瞅一瞅。唉???神仙不可见,梁六你也不可留;我这心哪,就像是渺远而单调的湖水,荡悠悠啊,荡悠悠??????(纤绳上荡悠悠?)  乍一看这首诗,挺不像送别诗的,倒像是纯粹写景的。可它偏偏就是送别诗,还时间、地点、人物都挑明地送,这可怎么整?  这时候,就不得不搬出大圣人孟子的一句话了: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白了,就是,你要想明白一件作品的真实含义,就得了解作者创作时的经历,然后你再一琢磨,就能把作者当时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如此说来,那就得说说张说了。  张说,姓张名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说”,不是“今天我给大家说段相声”的“说”。说起这个人,不简单。当年制科考试,他的成绩天下第一;而且三次为相,执掌文坛三十年,封燕国公,和许国公苏颋并称为“燕许大手笔”,许多国家文件、诏书,都出此二人之手。更难得的是,他还挺愿意奖掖他人,赏识(并提拔)了不少才学之士,比如张九龄、王湾、杨炯、沈佺期、孟浩然等。就诗歌地位而言,他可以称得上是初唐到盛唐的中转站站长。而且,他还是第一个被称为“泰山”的老丈人。  关于“泰山”这个小典故,我觉得挺有意思,就简单说两句,说:开元十三年(725),唐玄宗任命张说为封禅使,主持封禅大典。  按照惯例,泰山封禅归来,所有陪同官员都会加官进爵。张说就特意安排了只有九品衔的女婿郑镒陪驾。完事儿以后,小郑竟升为了五品!(这火箭坐得嘚飘嘚飘得意地飘!)  五品官,就可以穿绯色朝服了。(绯色,就是“大红大紫”的大红色)看把小郑乐得,大嘴叉子都咧到后脑勺了。  庆功宴上,玄宗皇帝往下一瞧,龙眉一紧,问道:“那小子不是郑镒吗,张丞相的女婿。朕隐约记得他是九品衔嘛,咋升到五品了?”  旁边的戏子黄幡绰笑道:“他可是仰仗了泰山的恩德呀。”  从此,泰山就成了老丈人的代名词。  看见了吧,老张有以权谋私的毛病。实际上,他的毛病还不少,像贪污受贿、羞辱同僚、营私舞弊之类的,都是家常便饭。不过,这都是小毛病,和他的功绩比起来不算什么,可他偏偏得罪了另一位丞相——姚崇;这可就要了亲命了。  说起姚崇,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与房玄龄、杜如晦、宋璟合称大唐四名相。其实,姚崇也不是完人,毛病也一大堆,可他政务能力强,脑袋瓜好使,正赶上他和玄宗皇帝的“热恋期”,就悄默声地摆了老张一道。  这话就得从太平公主说起了。  说起太平公主,那也是当当响的女人物。打从武则天时期起,一直到玄宗皇帝即位,她都是权倾朝野的主儿。她牛的时候,朝中七位宰相,有五位都是她的人。说实在的,见好就收就得了,都是李家的天下李家的人,折腾啥?她偏不,更何况有老娘作榜样,朝臣给支持,她竟想捣鼓亲侄子的皇位。  玄宗岂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就把这位不可一世的姑姑给办挺了。  起初,玄宗还是太子时,姚崇就为玄宗出谋划策,得罪了太平公主,被贬为申州刺史;张说也因为拒绝太平公主的拉拢被贬为东都留守。按说,他俩应该志同道合、惺惺相惜才对,可也不知怎么滴,他俩就是不对付,还产生了挺深的矛盾。  我合计了一下,姚崇的申州离张说的东都洛阳不远,几乎挨着。莫非就在那时二人产生了摩擦,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总之,咱们只要知道他俩结了梁子了就行。  玄宗即位之初,一直在解决太平公主的问题上很犹豫,远在东都的张说就寄给玄宗一把宝刀,劝他快刀斩乱麻。解决了太平公主,玄宗就任命张说为中书令(后改称紫微令),封燕国公。  那时大乱才平,玄宗求贤若渴,很快就盯上了姚崇(已为同州刺史),打算招他为相。  闻听此言,张说有点慌,赶紧张罗手下弹劾姚崇。玄宗心里跟明镜似的,不予理睬,坚持提拔姚崇。  这下张说真慌了,赶紧找玄宗的好兄弟岐王李范谈心。  就这一点我始终没弄明白,难道老张指望岐王排挤姚崇?这位岐王是出了名的玩主,吹拉弹唱,样样精通。除了帮哥哥玄宗整了姑姑之外,岐王殿下基本就不再碰政治了。(难道张说没看透岐王的明哲保身之术?)  抓了老张“大臣结交藩王”这条小辫子,姚崇就乐呵呵地出招了。  一招致命!  张说先是被贬为相州刺史(河南安阳),屁股还没坐热,又因为其他罪名的牵连(姚崇笑而不语),直接就下放到岳州(湖南岳阳)了。  开元元年(713),姚崇入相,把张说弄到了岳州;开元四年(716),苏颋入相,把张说救出了岳州。这首诗就是写于这段时间内。  当时,身为潭州(湖南长沙)刺史的梁知微(梁六)北上入朝时途径岳州;作为老朋友,张说自然要送上一送。  张说和梁知微交往已久,二人诗词酬唱也不止一次了。此次老梁回京,按说老张怎么着也得说几句不舍,送两句祝福;可纵观全诗,完全没那意思。那他到底是几个意思?  我不知道当时的老梁有没有明白老张的意思,但他一定带着老张的诗入京了吧。这,才是老张真正的意思!  我是这么读这首诗的:  “巴陵一望洞庭秋,日见孤峰水上浮。”这两句没啥特别的,无非是老张在倾诉岳州生活的空虚和单调。一个“日见孤峰”的地方,就算不是秋天,也过成秋天了。  接着“闻道神仙不可接,”真的是说神仙吗?没错,据传说,君山这座“孤峰”的确住过湘君和玉女,但老张当着老朋友的面说什么仙女“不可接”,是不是有点太怪蜀黍了?(老张当时四十来岁。)  而现实中,梁六即将去的京城才是真正的九重天阙吧;那里的王公贵卿才是名副其实的“神仙”吧。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新唐书》里,班景倩入朝任大理寺少卿,路过大梁时,地方官倪若水为他送行。看着班景倩远去的背影,倪若水感慨道:“小班此次入朝为官,简直就像是登仙啊!可恨我不能给他当司机,随他一同进京啊!”《资治通鉴》里也有类似的描述。  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是很重视京官的,哪怕是闲职。而地方官再大,也总觉得比小京官矮一头。  最后一句“心随湖水共悠悠”,即是说湖水浩淼,有仙难寻;更是说无人援引,回朝难期,所以这心就“悠悠”了。  所以,总的来说,张说这首诗,表面上是为梁知微送行而写的,实际上呢,是写给京城的“神仙”的,希望他们能了解自己、同情自己、帮助自己。  我估计老张早就有这样的心思了,正好趁着老梁入京,写给他,让他带到京城去。这一首诗,即能为朋友送别,又能为自己表态,还真是搂草打兔子,两不耽误。  而我们行色匆匆的老梁,不过是老张的快递小哥而已啊。  (也不知老梁他反应过来没有,为他心疼三秒钟:1,2,3???OK。)  有人会说,这么理解这首诗,真的“大丈夫”?人家老张真是那个意思吗?  那好,咱就看看当时老张写给老梁的另一首诗《岳州别梁六入朝》,其中两句说:“梦见长安陌,朝宗实盛哉!”这几乎是在说“京城这个花花世界啊,我好喜欢!我做梦都想回去的说!”  正因为《岳州别梁六入朝》的露骨,才更显得《送梁六自洞庭山》含蓄得可贵。而这种含蓄,正是后来盛唐气象的标志之一;这种标志,就是后世所谓的“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但又“莹彻玲珑,不可凑泊”的“兴趣”。  这首诗的用意很明显,但收效不咋滴。  不过没多久,苏颋入相,老张再接再厉,特意写了一篇《五君咏》寄给他。而且,老张特意嘱咐送信人,一定要等到苏颋他老爸的忌日再把信递进去,而且要亲手把信送到苏颋手里。  原来,老张所咏的“五君”之中,有一位就是苏颋的爸爸——苏瑰。苏颋又不傻(能当宰相的人应该傻不到哪里去),一眼就看出《五君咏》是专门赞美自己亲爹的,其余“四君”不过是陪衬。苏颋一感动,念及自己和张说的交情,手一哆嗦,就把张说调离了岳州。  如果张说不寄《五君咏》,而是写信直接说:“小苏啊,听说你当宰相了?!你小子可以啊。看在咱两家的交情上(张说和苏瑰的关系也很好),你可得帮老哥哥一把呀。此致,敬礼。”  收到这样的信,你要是同为“燕许大手笔”之一的苏颋,你怎么看?  我估计苏颋的反应,应该和“少林寺大战群雄”的萧大侠见识了慕容复的真面目差不多:想我苏颋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等粗人齐名!  所以说,含蓄就是生产力。
  留别王维?孟浩然  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归。  欲寻芳草去,惜与故人违。  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  只应守索寞,还掩故园扉。  诗意为:王老弟呀,老孟我空虚寂寞冷啊!你说我一天天地等什么呢?每次都是失望而归。我琢磨着,还是去隐居吧;但这一走,又舍不得兄弟你啊。老弟你看,这有权有势的人,谁特么把我老孟当回事了?可见活在这人世上,真真是知音难觅啊。唉???不说了,我走了。我特么就不该来这一趟,还是回我的小窝,把门一关,清清静静地过我的小日子吧。  这是孟浩然四十来岁时的作品;当时他正在游历长安,参加科举,结交公卿。虽说大家都很钦佩孟浩然的文采,但遗憾的是,他落榜了。而且,他也没得到相关部门的有力推荐,所以就决定回襄阳老家归隐。  老孟此次进京并非“轻轻的我来了”,然后就“轻轻的我走了”;他“挥一挥衣袖”,留下了两个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落榜后的孟浩然到太学参观,见大家正在写关于秋夜的诗,就凑个份子,写了两句“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大家一看,连连叫好,竟都搁笔不写了。  第二个故事:张说(当时六十来岁吧)私自邀请孟浩然到皇宫大内的翰林院遛玩,恰巧玄宗皇帝来视察,吓得孟浩然躲到了床底下。  吾皇英明睿智,岂能看不出破绽?老张眼看要露馅,说时迟,那时快,一个机灵,就把孟浩然给供了出来。虽然很尴尬,老孟也只好灰溜溜地钻了出来。  好在玄宗听说过老孟的诗名,未加怪罪,只是问了老孟一句:“你有freestyle  吗?”  孟浩然拍拍身上的灰尘,心说:不就是来一下个人诗朗诵吗?who怕who!  老孟就咏道:  “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  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  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  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  张说一听,心说:我觉得OK。  玄宗龙嘴一撇,埋怨道:“我觉得不行!小孟啊,不是朕说你,你不来找朕求官,咋能说是朕抛弃了你呢?!你说你,为啥不朗诵那首‘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呢?却偏偏背什么‘不才明主弃’?!哼!”  言罢,吾皇就拂袖而去,摆驾回宫了;只剩下张、孟二脸懵逼,伫立在风中。  从此,孟浩然就断了当官的念想。  这个故事有很多版本,大概情节是一样,只是带孟浩然进翰林院的换成了王维或李白。  如果这个故事属实,那我们就知道孟浩然为什么要写这首《留别王维》了。可惜,故事是虚构的。不过,孟浩然此次入京求官无果的结局倒是千真万确的。  好在他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认识了王维、张九龄等几个朋友,虽然他们都没帮到什么忙。  大家都知道,孟浩然是很出名的隐士,(某些人:“隐士竟然可以隐得很出名,呵呵。”)但他并不是心甘情愿隐居的。孟浩然大部分时间都在隐居,但他却不止一次地积极求官;这并不妨碍大家称他为“隐士”。因为唐朝的隐士,只是没有官职的有志之士的统称而已,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问世事,耻于为官。相反,他们往往希望入仕,施展才华。李白、卢藏用、贾岛等等,皆是如此。  当然,也有真不想当官的,司马承祯就是。他还嘲笑卢藏用,说卢藏用隐居长安城边的终南山,其实就是为了方便得官。(“终南捷径”的出处。)  隐士求官,最理想的情况就是像姜子牙似的,见了周文王,二人一拍即合,双宿双飞。最最理想的情况就是像诸葛亮似的,“先帝爷下南阳,御驾三请。”  那不理想的情况是个什么情况?就是孟浩然这个情况:隐了几年居,没人理;“咕咚”一声爬起来,主动去求官,还是没人理!这就很尴尬了。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隐士们就该发牢骚了。脾气好点的,就说自己才学不行、能力不够、时运不济,接着隐居去了。脾气不好的,就说谁谁谁两眼双瞎,不识货;谁谁谁良心大大滴坏了,嫉妒我。脾气更不好的,就开始骂天骂地骂祖宗(别人的)了,动不动就一句:“不才‘去年买了个表’,不知当讲不当讲?”  如此看来,我们老孟还可以,只是在诗中抱怨了一下知己难遇、无人帮忙而已。然而,真是这样吗?  咱们来捋一捋:  “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归。欲寻芳草去,惜与故人违。”这四句没毛病,只是简单说说自己目前的状况和打算,以及和王维的友谊。关键在后四句:“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只应守索寞,还掩故园扉。”这完全是抱怨了:客观上,没人帮忙,没人理解;主观上破罐子破摔,打道回府,后悔此行。(当然,这都是气话。)  我们要注意的是,老孟这首诗是写给谁的?假如说,这首诗题目为《别长安》或《拟归襄阳》,也就罢了,可他却指名道姓地说是写给王维的。这就不得不考究一下下了。  也就是说,老孟这一顿抱怨,就是说给王维听的。换句话说,王维很可能就是老孟所抱怨的人之一。尤其那句“知音世所稀”,王维是不是“知音”?不是。小王只是“惜与故人违”的“故人”而已。  王维自少年时就混迹京城,深得王公贵卿的赏识,最后能状元及第,靠的就是走了岐王和玉真公主的后门。(男女通吃什么的,最可怕了!)现如今我老孟都四十好几了,千里迢迢来京城,和你小王一见如故,你竟然不把后门开一开,帮老哥一把,那我和你还扯什么犊子?!好!枉我把你引为知音,你竟和那些“当路”者一个货色!算了,我活该,我滚粗。拜了个拜!  嗯,这么一想,原来你是这样的王维,你是这样的孟浩然,怪不得合称“王孟”呢,呵呵。  开个玩笑,别打我,其实那时的王维过得并不如意,真的没什么可以帮到孟浩然的。  咱还是看下一首吧:
  送杜十四之江南?孟浩然  荆吴相接水为乡,君去春江正淼茫。  日暮征帆何处泊,天涯一望断人肠。  诗意为:荆襄之地和吴越江南水势相连,都是以水为乡、适合漂泊的地方。杜兄此次远去江南,正是春江水阔,飘渺路远啊。眼下你一旦扬帆而去,傍晚时将在何处落脚呢?唉,那时我极目远望,怕也看不到你了呀。现在一想,真是令人心伤啊。  前人总结说,送别诗无非就是拿酒说事儿,再说点儿劝勉或惜别的话。这首诗则不同,完全就地取景,就事说事。因为简单,所以单纯不做作,所以见真情,所以永流传。  话说,老孟离开杜十四就“断肠”,离开王维,仅仅就“惜”了一下,可见情份不同,呵呵。
  送陈章甫?李颀  四月南风大麦黄,枣花未落桐阴长。  青山朝别暮还见,嘶马出门思旧乡。  陈侯立身何坦荡,虬须虎眉仍大颡。  腹中贮书一万卷,不肯低头在草莽。  东门酤酒饮我曹,心轻万事皆鸿毛。  醉卧不知白日暮,有时空望孤云高。  长河浪头连天黑,津口停舟渡不得。  郑国游人未及家,洛阳行子空叹息。  闻道故林相识多,罢官昨日今如何?  诗意为:  农历四月刮南风,  刮得大麦黄澄澄。  枣花还没落,  梧桐荫凉多。  今天天气好哇,  我来送陈哥。  陈哥呀,你刚从嵩山来洛阳,  这就回去太急忙。  嵩山也不远,  你却很想念。  骑马出门去,  小马叫连连。  陈哥你为人坦荡荡,  胡子拉渣帅模样,  浓浓的眉毛有精神,  宽宽的额头真上相。  陈哥你满肚墨水有文化,  不愿一直宅在家。  考试当官又辞官,  人人称赞传佳话。  城东买酒咱喝酒,  不把鸟事放心头。  喝多一躺一下午,  醒来发呆看云舞。  这样的日子也是醉,  闲得没事儿也是事儿。  陈哥呀,我送你送到黄河岸,  黄河有浪浪连天。  渡口有船不能渡,  就如我俩命一般。  陈哥呀,你是游子没回家,  我是浪子也没法,  唉??????  哎,对了,听说陈哥在嵩山的老相好还挺多,  如今你罢官而回跟他们怎么说?  我先呵了个呵——呵呵。  这首送别诗可谓别具一格,伤感的成份很少,主基调是轻松幽默,甚至带点调侃;可见李颀和陈章甫的关系很好。  我觉得真正的好基友面临分离时,大概就是这样子:越是应该动情的地方,越是轻描淡写;而且对方立马心领神会,诙谐应对。双方在谈笑间让大事小情灰飞烟灭,而真实的感受已然共鸣,直等到转身那一刻,暗流汹涌。  既然本诗为《送陈章甫》,那就先说说这位陈哥吧。  有关陈章甫的史料并不多(反正我能查到的不多),据我所知,他是个散文家。写过什么文章呢?我不知。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要看他最出名的事迹。陈章甫是湖北人,却常年隐居嵩山,所以诗中提到的“旧乡”和“故林”,其实就是嵩山。他曾参加制科考试,因为户籍问题没被录取。陈哥立马来了脾气,上书有关部门,说:“户籍制度是为小民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交粮纳税。如今国家选拔人才,岂能用这个制度来限制进取之士?”有关部门没办法,就把难题转交给上面的有关部门。上面的有关部门也没办法,就把陈哥录取了。  估计陈章甫落脚嵩山的时候既没转移户口,也没办暂住证,难免要被户籍制度卡一下。据说现在的高考也要和户籍挂钩,可能就是那个意思吧。我没高过考,也不太清楚。难得的是,陈哥竟然敢于用实际行动质疑国家的考试制度,佩服!更难得的是,国家妥协了!!!羡慕。  顺便说一下制科考试。  制科,又叫制举,相对于正常的科举而言,它不定时举行,完全看当权者的心情。还有就是,它所考核的内容更具目的性,名目有“博学鸿词科”、“不求闻达科”、“贤良方正科”、“直言极谏科”、“有道科”之类的吧,五十来种。有点类似于今天的专科考试,如“会计师资格考核”、“药剂师资格考核”、“建筑师资格考核”等。  当然,会计师、药剂师、建筑师他们不一定能当官,而制科中举是可以当官的。不过制举及第的人,肯定会比正常科举及第的人的官运差些。就像现在,想当官,还是参加“公务员选拔考试”靠谱些。  所以呢,陈章甫虽然摆平了户籍,也及了第,但官运很呵呵,所以就辞官了。  由于他勇于挑战迂腐的户籍制,赢得了天下读书人的尊重,一时声名赫赫。可能李颀就是那时结识了他吧。  至于李颀,相信很多人对他都不是很了解(比如我)。不了解就算了,咱们来看下一首:
  送刘昱?李颀  八月寒苇花,秋江浪头白。  北风吹五两,谁是浔阳客?  鸬鹚山头微雨晴,扬州郭里暮潮生。  行人夜宿金陵渚,试听沙边有雁声。  诗意为:  农历八月天气寒,芦苇花儿也凋残。  秋来江上翻波浪,白惨惨。  北风呼呼刮,刮得“五两”哗啦啦。(“五两”,就是用五两鸡毛做的侯风器,作用如今天的风向标,可以测风向和风速,对,就是带箭头的那种。)  今天谁要去浔阳?不如待在家。  鸬鹚山头小雨飘,现在已经不下了。  扬州城外的下午,涨潮。  如果你现在就出行,晚上能够到金陵。  睡前听听沙滩上,有雁声。  结合上一首诗来看,李颀写送行诗的规律就是:开头写月份,呵呵。  从这首诗的总体内容上看,李颀对于刘昱的离去,并没太多的挽留,也没什么祝福,更没有好基友式的调侃,有的只是同情。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位刘昱和李颀的关系一般般,算是比熟人强一丢丢的朋友。不过,这个说法在我看来,嗯???还真是有道理。  刘昱其人其事,史无明言,要不是李颀这首诗,恐怕他连名字都不会被人知道。不过,人家仅仅知道你的名字,其他一片空白,又有什么意思呢?这还不如在景区里雕刻“xxx到此一游”的艺术家们,最起码我们还能通过瞻仰“xxx”的笔法、力道以及布局等等,看出“xxx”没有家教。  另外,这首诗以五言七言合用的形式,透露出别致的情思和大胆的手段,可见这不是普通的应酬之作。  既然刘昱和本诗没多少话题,咱就简单聊聊李颀吧。  (对了,关于“八月寒苇花,秋江浪头白。北风吹五两,谁是浔阳客?”中,“白”和“客”的押韵问题,我简单一提:在我们枣庄方言中,“白”读bei,“客”读kei;二者是可以押韵的。)  李颀,字号不详,可能是河北人,约在690到751年间活着,(甭算了,61周岁。)比孟浩然小一岁;开元十三年(725)进士及第,但一直当县尉之类的小官,大概类似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吧。作为有理想、有抱负、有节操的大诗人,肯定不会局限于小小的县尉,所以不久后,他就辞职了,并长期隐居在颖阳东川。先不说他的诗歌成就,先列一下他的小伙伴名单:王维、高适、綦毋潜、王昌龄、张旭等。能和这些人成为“狐朋狗友”,你说李颀的诗才能差到哪去?甚至后人认为他的诗歌成就可以和王维、杜甫比肩。  他的边塞诗豪迈悲凉,送别诗情真意切,音乐诗形象独特,尤其擅长人物刻画(这一点可参考《送陈章甫》)。受他诗风影响最大的是明朝七子们,简直把他当祖宗供着。  好,再看一首他的诗:
  送魏万之京?李颀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  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  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  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  诗意为:今天一大早,就听见小魏在唱信乐团的《离歌》。四下一看,微霜早已在昨夜弥漫了河岸。小魏呀,如此深秋,你远游入京必定一路寂寞凄凉,老夫很是同情啊。想必那鸿雁声声入耳,你将愁苦欲绝,不忍去听。云山莽莽,本就辽旷难行,何况你是跋涉为客。等你到了潼关的时候,那树木都将散发寒凉的气氛了吧?那时的长安城,一到黄昏,便会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捣衣声,甚是令人感慨啊。小魏啊,到了长安,不要只顾着逛酒吧、夜店、养生会所,要努力上道,莫要辜负这大好时光啊。  很多人就这首诗的遣词造句、句式手法分析过,基本都是推崇,我就不叨叨了。我要说的是,这样内容的送别诗,是比较常规的。头两句说魏万要走,接着设想他的行程,颈联再说他到达目的地之后的情形,最后再以长者的语气劝诫一番。步步扎实,层层递进,句句都扣到离别的意象中,很老练啊。  如果说,现在的家长或其他长辈送一个小辈远游求学、旅游、出差或怎样,能写出类似这样的诗句给予关怀和嘱咐,那送别的意义肯定比“我去买几个橘子”文艺多了。  当然,这几乎是奢望,现在的长辈能把这首诗背下来就阿弥陀佛了。所以,现代是现代,诗唐是诗唐,中间差着一千个朱自清和一个李颀。  说说这位魏万吧。  这家伙可了不得,是个传奇人物。此人有才,那是肯定的啦,而且志趣不凡,颇好道术,早年隐居王屋山(离颖阳不远),和喜欢炼丹的李颀成了忘年交。诗中,他告别李颀,远赴长安,也不知所为何事。不过,看“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来说,大致可以猜测他是去求取功名的,再不就是游学。鉴于李颀的劝诫,我们还可以看出,当时的小魏还是有些道心不坚,还有“行乐”的念头。年轻人嘛,谁不想快活两把,反正有大把时光。  他到长安之后行没行乐?行的什么乐?几时回的家?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许多年以后,大约天宝十二三年(753、754)吧(那时李颀已然谢世),魏万从河南登封(颖阳所在地)出发,经山东兖州,到河南商丘,再赴江苏,最后到了天台山,耗时半年多,全程三千多里,只为见一个人。见了那人以后,魏万又陪他游秦淮,逛南京。  那人很是感慨,就将自己的诗稿交付给魏万,托他整理出版。那人还预言魏万必会闻名天下,并打算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魏万。最后离别时,那人写了有史以来最长的送别诗为魏万送行,即《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  那人,就是李白。  六年以后,即肃宗上元元年(760),魏万再入长安,进士及第,金榜题名,果然闻名天下了。  那一年,杜甫在CD建了草堂,高适当了蜀州刺史。  第二年,王维去世。  第三年,李白去世。  不久,魏万将李白所赠诗稿和以前在山西运城所得的李白遗稿加以整理,并写了流传至今的《李翰林集序》。  魏万,又名魏炎,最后更名魏颢,号王屋山人,上元初进士,李颀的朋友,李白的粉丝,现存诗文各一篇。  我曰:“此亦牛人也乎哉?然!”  多说一句,某度上说魏万是674到676年间(高宗的上元年间)的进士,如果它不是在开玩笑,那我就呵呵呵。
  芙蓉楼送辛渐?王昌龄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诗意为:  冷冷的冰雨在江上胡乱地拍(大家一起来),  就这样在南京下了一夜也没停下来。  一大清早,我望着远远的、孤零零的山影,却要送辛渐兄离开。  唉???好无奈。  辛兄啊,你到了洛阳,我的亲友若向你问起我的近况,你就说我为官清廉、节操依旧,就好比那一片冰做的心,贮藏在玉做的壶中;内外通彻,洁净温润。  《芙蓉楼送辛渐》共二首,另一首主要讲惜别和不舍,这首主要说自己。这首诗不难理解,词意皆美,尤其是那句“玉壶冰心”,很有韵。当然,这词也不是王昌龄首创的,但他的版本却是流传度最高的。  既然王昌龄自诩如此,那他是否如其所言呢?  说起王昌龄啊,那不是一句“牛B”就能形容的,至少后面得加上“闪闪”二字。此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是备受推崇;更被大家称为“诗家夫子”、“七绝圣手”。他还不仅仅诗才高妙,更写下了《诗格》、《诗中密旨》等诗论著作。  你会问:这样的牛人,会不会帅到没朋友?怪就怪在他的人缘出奇的好。王维、李颀、綦毋潜、高适、岑参、王之涣等等诗坛大咖都和他一见如故,频频用诗歌传情达意;那四射的基情,简直了,都!  更不可思议的是,一向豪放傲慢的李白为他掏出了心,淡泊如其诗的孟浩然为他送掉了命!甚至,常建还想拉他去开房(邀他一同隐居)!  撇开诗坛不说,王昌龄和其他朋友的关系都很深挚,一篇篇情意切切的送别诗就是明证,后面我们还会枚举一二。  除了送别诗,王昌龄的边塞诗气势恢宏,宫怨诗缠绵悱恻,风格多样,驾驭自如,堪称全才。  你可能会想:这样才华高又人缘好的王昌龄,岂不是要上天?虽不至于官运亨通,也能混得顺风顺水吧?  其实恰恰相反!  就官运而言,王昌龄常年担任县尉、县丞一类的芝麻小官,而且多是在偏远的贬谪之地任职。就命运而言,王昌龄为了避乱(安史之乱)返乡时,途径亳州,却被亳州刺史闾丘晓杀死,终年六十岁,虚岁。  身为淮南节度使的高适惊闻噩耗,悲愤交加,向上司张镐申明此事,为王昌龄伸冤。  也该闾丘晓大限将至:张镐为缓解睢阳之围,传檄闾丘晓驰援坚守睢阳的张巡。闾丘晓那厮害怕惹祸上身,竟然按兵不动!等张镐率军来救时,睢阳已经城陷三日,守将张巡、南霁云等,全都慷慨就义了。  张镐是真怒了,一把拽过闾丘晓,就要办了他。  闾丘晓岂是吃素的,当即撸起袖子,打开任督二脉,“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哭道:“大人饶命啊,卑职还有父母要养啊!”  张镐大喝一声:“王昌龄的父母谁来养?!”  闾丘晓闻言,顿时蔫儿了。侍卫们二话不说,将闾丘晓拖了出去,杖杀!  爽!!!  闾丘晓这狗杀才竟然一时之间连连害死文才、武将,最后仅仅得了个杖杀,还能留个全尸,定是他祖上积了大德了。  说到这,你可能要问了,王昌龄哪里得罪了闾丘晓?还有,王昌龄到底犯了什么事,总是被贬?  问得好,答案很简单:  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我觉得也没人知道,史料上一点线索也没留,可见不是什么大事,或者压根就没事。我想,这就是王昌龄的命吧。  要是下死手去抠线索的话,倒也能抠出那么一丢丢。  《唐才子传》说王昌龄“晚途不矜小节,谤议腾沸,两窜遐荒,使知音者喟然长叹。”《唐诗纪事》说他“不护细行。”  也就是说,王昌龄不太注意小节,或者是很不注意小节,所以总是被人议论。尤其是他晚年时,这种生活作风问题更是被人诟病。  是这样吗?  与王昌龄同时稍晚的殷璠(《河岳英灵集》的编者)却认为:“(王昌龄)孤洁恬澹,与物无伤。晚节谤议沸腾,言行相背,及沦落窜谪,竟未减才名,固知善毁者不能掩西施之美也。”  我和殷璠想得一样:“无论多么精通造谣毁谤的人,也无法掩盖西施的美丽。”  所以,王昌龄的“一片冰心在玉壶”,是经得起“洛阳亲友如相问”的。
  送魏二?王昌龄  醉别江楼橘柚香,江风引雨入舟凉。  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  诗意为:老二啊,让你见笑了。你看,本来是为你饯行的,我老王却喝大了。走,咱下楼透透气。嗯???你闻闻,室外空气就是好哇,净是橘柚的香味。哟,啥时候下的雨啊?老二啊,你要走了,这阵阵江风把秋雨吹进小舟,是多么凄凉啊。哥哥我舍不得你呀。老二,知道我刚才寻思啥吗?我就想啊,你到了潇湘,月下独眠时,听着那凄清的猴子叫,会不会梦到此番送别啊?真到那时,老哥我是肯定会想念你的。  这首诗的巧妙之处就在于最后两句。关于这一点,前人之述备矣,在这里我就??????再叨叨两句吧。  王昌龄抛开眼前的离别,不说伤感,也不说难舍,而是直接设想离别以后的思念。离别日久,魏二月下愁眠,王昌龄遥遥相忆,岂不更能体现眼下的惜别?  有话不明说,有情不直露,却值得细细体会,久久回味;这正是唐诗迷人之所在,也正是唐人蕴藉之所在。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含蓄都那么高大上。比如《金瓶梅》第一回中,应伯爵踩着饭点儿去西门庆家,意欲蹭饭。西门庆问道:“你吃过饭不曾?”应伯爵不直说,而是笑嘻嘻道:“哥,你试猜。”西门庆心知他没吃,想骚骚他的脸皮,就说:“你敢是吃过了?”应伯爵见招拆招,掩口一笑:“这等却猜不着。”  你瞧,这二位都能含蓄,咱现代为何不能蕴藉呢?
  送柴侍御?王昌龄  沅水通波接武冈,送君不觉有离伤。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  诗意为:沅江水啊,(预备,唱)浪呀嘛浪打浪啊,几十里的水路到武冈啊。咱俩虽然异地,毕竟还有一水相连嘛。所以呢,今天为你送行,我也并不觉得感伤,你也不要难过。相连咱俩的不仅有水脉,还有山脉。咱们共同感受这山间的风雨,共同仰望这夜空的明月,谁能说你我是身处异地了呢?  这首诗的特点就是一直说反话。我们知道,反话说得越响亮,真相暴露得越彻底。这种故意张贴“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含蓄,和坚称自己没喝多的醉鬼是不一样的。这一点点至关重要的差别,有情人自能分辨,我就不多嘴了。
  送别?王维  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  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诗意为:哥们儿,来,先下马,我请你喝杯酒。哥们儿,我问你,你这是要去哪?哦,你说日子不好过,想要去终南山隐居啊。好,你去吧,我不问了。富贵繁华岂长久,终南山下悠闲的生活如同散淡的白云,永无止尽;那才是最好的归宿啊。  这首送别诗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仅没有表达对送别的不舍或伤感,反而是鼓励友人离去!除了送狱友出狱之外,谁会这样看待离别呢?  友人已经明说,此次远去,归根结底是因为心灰意冷的“不得意”。按说遇到这种情况,王维不应该先请朋友喝酒啊,而是应该先灌他几大碗“心灵鸡汤”才对吧。这下可好,王维不仅没盛来鸡汤,反而端出一碗鸡屎:来来来,朋友,干了这碗热翔!我跟你讲,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作为一名一心向佛的居士,王维听说朋友落魄归隐之后,应该不会幸灾乐祸,他之所以鼓励朋友“归卧南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也觉得归隐是一件乐事。  事实上,王维的确“归卧”了几回。不过,因为生计问题和政治因素,总是时隐时仕。后来有了辋川别墅,王维干脆就半官半隐了。王维那种以自在隐居、不问世事为最终理想的人生态度,从他的事迹和诗歌中都能找到印证。他这种人生态度照进朋友的遭遇后,很自然就倾泄出了这首《送别》。  所以,在这首诗中,与其说是表现了对朋友归隐的鼓励,不如说是表达王维自己对归隐的羡慕。之所以羡慕,是因为王维过得也“不得意”。羡慕而不可得,只好送别,既是送别朋友,更是送别自己的归隐计划。当然,诗中也附着了一丢丢对“不得意”的叹息,不是很多,但肯定有。  这首诗对于我们有什么意义呢?或者说,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引用(或创作)这样的诗才合适呢?我觉得,送你的同学辍学和同事跳槽的时候就挺好,如果他们是被开除的,那就更妙了。
  送梓州李使君?王维  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  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  汉女输橦布,巴人讼芋田。  文翁翻教授,不敢依先贤。  诗意为:李使君啊,听说你要去四川梓州去当官啊。那地方好哇。那里一万个深沟大壑里都长着参天的大树,一千座山里都飞着鸣叫的杜鹃。要是下上一夜山雨,雨水从树梢淌下来,就像那几百个泉眼流水一样。那里的特产也不错哟,妇女们纺织着橦步,男丁们收获着芋头,巴适滴很。(四川方言,意为爽歪歪。)不过呢,经常会有些争地边子的小官司,你可不要掉以轻心。当年文翁把那里治理得很好,不过时过境迁,民风有点走样了;到时,你可要用心为政,不要偷懒哦。  这首诗先说梓州的好,李使君能到那里当官,王维替他高兴。最后劝勉李使君,不要因为那里好就荒废了政务,要向当年的梓州长官学习。  本诗毫无其他送别诗所带有伤感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送人家当官去嘛,哭丧着脸说“你别走”,“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确实不合适。更难得的是,尾联道出了勉励之意,可以看出王维对李使君的肯定和期许。  李使君,即李叔明,原姓鲜于,是仲通之弟。这二位还是有些本事的,否则也不会被赐姓“李”。从史料上看,李叔明确实把四川治理得不错,没辜负王维这片心意。  就现在而言,送朋友去当官,要是能少说几句奉承话,多说几句劝言,那绝对是难能可贵了。而当官的朋友要是能对得起这样的临别劝言,那简直就是造化了。
  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王维  积水不可极,安知沧海东。  九州何处远,万里若乘空。  向国唯看日,归帆但信风。  鳌身映天黑,鱼眼射波红。  乡树扶桑外,主人孤岛中。  别离方异域,音信若为通。  诗意为:啊呀,这海水哪有尽头哇!谁又能知道大海的东边是个啥情况啊!(有一群蓝精灵?)我大唐以外哪里最远?就数你们万里之外的日本了吧。唉,你要回日本,那可真是比登天还难啊。海中难辨方位,只有那太阳为你指示前路;船上也没安发动机,只能靠那股子风力和浪劲航行。说不定啊,你们会在海上遭遇超大号的大海龟,其身影几乎遮住天光;又或者碰到超大号的海鱼,其目光照得海面通红。我可真替你担心的说。唉,命苦不能怨政府啊,谁让你家在那遥远的扶桑呢。等着你归来的家人,此刻正伫立在岛国为你守候了吧。走吧,走吧,等你到家之日,便是我俩跨海想念之时。只是那份深深的想念,如何才能穿越这波涛的辽阔啊!  这首诗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指向性,即,就算你不知道诗题和作者,你也能看出这是一个中国人在中国写给一个即将归国的日本人的。  作者是中国人,那就不用说了,毕竟是排律诗嘛,外国人能读懂就已经不可思议了,指望他们能创作出来,还不如指望猪八戒能练成宁泽涛的体型呢。当然,也不是说他们绝对写不出来,反正我觉得从古到今能写出来这样诗歌的外国人站一排,一人发一包烟,用不了一条。  至于诗是送给日本人的,那就跟明显了,扫一眼个别词语就能明了,绝对不适合巴基斯坦人或者菲律宾人,朝鲜的也不行。  另外,诗中对惜别、想念之类的概念着墨极少,却满满的都是惜别、想念。这完全得力于作者对归途的精确把握和夸张描写。这归途的特点很简单,就俩字:远,险。  作者越是极力夸张远和险,就越能表明自己的担忧;作者越是表明担忧,就越是能体现自己的不舍和思念。  虽然这种夸张能让惜别表达得更委婉、更充沛,但也只适合长距离、长时间的离别,否则就很呵呵。比方说,你朋友去隔壁村打个酱油,你要是来这一套指定不行:  “啊,我的朋友,你要小心哪,  路上尽是二十厘米深的大沟,  路上还时不时会有飞驰的电动车,有三轮的,有两轮的。  还有,千万要当心村口那头狂傲的泰迪呀,那家伙咬人可疼!  啊,朋友,这漫漫二里路,你要小心啊。  我知道留不住你,只因你肩负打酱油的使命。  你去吧。  只是不知今日一别,  我们何时方能再续情谊啊。”  如此送别虽然别扭,其实多读两遍,习惯习惯,也没啥毛病,是吧?  呵呵。  扯远了,再扯回来。  纵观整个大唐,能承担这首诗的日本人,也就是晁衡了。  晁衡,本名阿倍仲麻吕,阿倍,其实就是后来的“安倍”。这位安倍先生,肯定不是现在的“按辈进三”的祖先,因为这位安倍自十七八岁来我大唐之后,就再也有没回过日本,所以没在日本留下种子。(当然,也不好说。)  晁衡在大唐期间,深研汉文化,并考取进士,担任官职;这很不简单。更不简单的是,他和包佶、储光羲、王维、李白等大诗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有诗歌唱和,可见他对汉文化的造诣之深。  耐人寻味的是,此次返回日本,晁衡的身份竟是大唐使节。一个外国人可以担任中国的外交大使,你不能不佩服大唐的胸襟。  另外,晁衡此次返日,还邀请了鉴真和尚同行。可怜鉴真数次东渡都没成功,这次终于成功了。尴尬的是,晁衡却失败了。  四船同行,晁衡的船被风暴打翻,与其他三船失去了联系。消息传到大唐,大家都以为晁衡遇难了,纷纷哀悼。李白写下了著名的《哭晁卿》(后面会讲到)。  其实晁衡没死,而是和同船的人一起漂到了越南。越南土人没见过世面,吓得一激灵,手一抖,就砍死了晁衡他们一百多号人。剩下的十几个人历经艰险,返回了长安。后来,晁衡继续留在长安任职,直到七十二岁寿终。  说到晁衡,我给大家出道题:  晁衡、高适、王昌龄、杜甫、孟浩然、贾至、玉真公主、岐王,他们有什么共同点?  咱来分析一下这道题哈:首先,他们都是人类,这一点是肯定的;其次他们都生活在盛唐(也有活到中唐的)。  以上这些都不是关键,真正的答案是:他们虽然国别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也不同,但他们既是王维的朋友,同时还是李白的朋友。  那么,另一个问题来了,王维和李白是朋友吗?  就现有资料来看,他俩不仅不是朋友,可能互相都不认识!  我读书少,但不会骗你。  李白大大咧咧惯了,见谁都自来熟,交的朋友不在少数,能被他回过头来念叨念叨的人,也算数量可观。  王维就更别提了,盛唐诗人(仅限我知道的)中的一大大半都是他朋友;他们唱和起来,你写我,我写你,忙得不亦乐乎。  王维除了为数不多的几次公务出差之外,一直宅在长安;李白虽说游荡不定,但也三入长安。按说他俩应该有机会见面呀。好吧,就算不见面,也应该知道对方的名声或诗文吧。你说他俩互相不认识,我还真不敢相信。  可生活就是这么神奇,他俩愣是没提过对方,一辈子都没有。  更神奇的是,他俩同年而生,相继而逝,已是同庚,几乎同寿!(要是王维能坚持个一年半载,那他俩简直就是同生共死了。)  这里提一下杜甫。  估计是受到杜甫诗风的误导,我总感觉他比上面那两位的年纪要大。其实,杜甫生于太极元年,呃???延和元年,呃???先天元年吧,总之是公元712年(牵扯到那年李隆基登基,所以改元改得比较勤);他比李白和王维小了11岁。  李杜二人关系还不错。尤其是杜甫很崇敬李白,给他写了不少诗以示思念和关怀。李白也投桃报李地回了几首。  杜甫在长安任左拾遗期间(乾元元年758),和王维同朝为官,并一同为贾至的《早朝大明宫》写了和诗(后面也会提到)。杜甫还专门送给王维一首《奉赠王中允》:  “中允声名久,如今契阔深。共传收庾信,不比得陈琳。  一病缘明主,三年独此心。穷愁应有作,试诵白头吟。”  后来王维过世,杜甫追思故人,写下了:  “不见高人王右丞,蓝田丘壑漫寒藤。  最传秀句寰区满,未绝风流相国能。”  但是,王维对于杜甫却是只字未提!难道因为杜甫是后辈,王维不屑一顾?或者,那首《奉赠王中允》揭了王维的伤疤(安史之乱期间,王维曾被迫担任安禄山的伪职),他就讨厌杜甫?再或者,当时他确实给杜甫回赠了诗文,但后来散佚了?要么就是,那时的王维久经磨难,早已心灰意冷,不愿过多应酬了。  总之,被后人称为“人才”的王维,对于“天才”李白和“地才”杜甫始终冷淡,如同陌路。  我想,要是这三位号称诗仙、诗佛、诗圣的诗中神人能坐在一起,茶酒相对,清谈一会儿,那可真是整个大唐最辉煌而美丽的传奇。(哪怕他们聊的不是诗词歌赋,甚至他们聊的只是饮食男女,我也这么认为。)  通过这三位相互间的交往可以看出来,老杜是个热心肠,见谁都想贴上去。老李是江湖中人,混社会的,自然豪爽,给了老杜面子。至于老王嘛,别说给他们面子了,就连冷屁股都没舍得撅出来。  也就这样了吧。  有时我就想,虽说维维和大白有共同的朋友圈,但他俩就是无缘相识也不是不可能。那时的朋友圈又不像现在的微信朋友圈那么方便,能及时更新状态,还能群聊,认不认识都能先来一炮。  就算他二位注册了微信,加入了群聊,可就是没有眼缘,相互不感冒,摸不到对方的基点,也属正常情况。  关于维维、大白互不搭理的原因,还有个比较香艳的版本,大家想不想知道?  不想就算了,咱来看下一首诗:  香艳哎,我倒是很想说一说。  (果然又贫又贱不能移啊,呵呵。)  这个故事,涉及到他俩朋友圈中的一位神秘嘉宾,相信男淫们都已经猜出来了,没错,就是那位唯一的女同志:玉真公主。  说起玉真公主,那可真是大唐好公主。太平公主是她姑姑,安乐公主是她姐姐,再加上她,便是大唐最能折腾的三位公主。  不同于姑姑和姐姐的贪权作死,玉真是往好了折腾。口说无凭,列个名单:高宗庶孙李义珣、太宗曾孙李祎、魏征远孙魏瞻,这些都是获重罪或死罪的主儿(前两位是被陷害的),多亏了玉真求情才能平安无事。  这些人都不出名,说了也没意思,就说前面提到的张说吧。  当年姚崇整张说的时候,可是下了死手的。也亏得玉真求情,张说才能混得个贬官了事。  现在知道玉真的实力了吧,那可真是拥有回天的洪荒之力啊。不仅如此,王维及第、李白被召,也都是玉真一手操办的。  虽说玉真公主权威赫赫,但她却是一位出家人。唐朝公主入道出家的比比皆是,不足为奇,这和唐朝普遍崇道是有一定关系的。(唐高祖李渊认老子李耳为始祖。)不要以为玉真入了道,你就可以叫她“师太”了。你要知道,公主捧了拂尘打了坐,她还是公主。  不过,我们还是会好奇:一位出了家的公主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能量呢?  很简单,她是玄宗皇帝的亲妹妹。  玄宗皇帝的兄弟姐妹中,兄弟肯定是要防的,谁让你是藩王呢。姐妹嘛,你们爱干啥干啥吧,谅你们也成不了气候。当然,她们大部分还是知道分寸的,毕竟和皇帝不是一个妈生的。  可玉真不一样,她和皇帝是一个妈生的,所以玄宗还是很宠她的。更何况她性情高雅、行事端正、热心荐才。  这就是为什么玉真出了家还能那么牛。  当年,即开元九年(721)(一说是开元七年),二十郎当岁的王维,在岐王的引荐下,以伶人的身份到玉真公主家表演才艺,据说是弹奏了一支名为《郁轮袍》的琵琶曲。王维深通音律,长得又帅,而且眉目多情,一下子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岐王顺水推舟,向公主介绍了王维的才子身份,以及几篇佳作。  虽说当时公主已经出家十年,但正值三十岁的虎狼之年,见了白白嫩嫩的小维维,焉有不爱之理?公主津津有味地看了看王维的诗稿,又津津有味地端详王维的身姿,真是又惊又喜,连连称赞。只见公主玉手一挥,就把王维内定为状元了。  后来???我就不知道了,据说是,从此王子和公主手牵着手,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嘿嘿嘿。  再后来,也就是二十年后的天宝元年(742),玉真刚刚五十岁,虽说收住了虎狼之性,但也是徐娘半老,犹自多情。她和王维的故事早已索然无味,草草收场。恰在此时,一位名叫李白的男人经人引荐,来到了她的别馆。  人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李白刚好四十出头,浑身散发着成熟的魅力和豪放的才情;真是居家旅行、排忧解闷的必备良人。  其实这也不是李白第一次来求荐了,上一次是十年前,也是住在公主别馆。不过那时的公主还和王维不清不楚的,就把李白忽略了。李白那个气呀,写了两首《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就走了,一走就是十来年啊。  此次李白重来,估计是被公主尝了鲜了。虽然公主感觉倍儿爽,但又架不住李白不羁的性情,只好一咬牙,一跺脚,把他推荐给了朝廷。  这才有了我们“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的李白。  大家都知道,也就一年多光景,李白因为种种原因,被玄宗“赐金还山”了。所谓“赐金还山”,其实就是开除、卷铺盖滚粗的客气说法。  同年,玉真公主自请去尊号、散家财、认真修道。起初玄宗不同意,后来实在拗不过,也就照准了。据说,玉真此举,其实就是为了和玄宗赌气,怪哥哥撵走了她的大白。  再再后来,也就是又二十年后,即宝应元年(762),玉真公主在敬亭山仙去,享年七十一;同一年,敬亭山下的当涂县,李白仙去,享年六十一。  如此说来,王维和李白同是玉真情夫,心里难免膈应,能不对骂就哈利路亚了,还指望他们交朋友,那他俩的心得多宽哪!  以上情节,纯属胡扯,如有雷同,是我抄袭。若不谅解,互相伤害。  好了,说说我真实的想法吧。  首先,王李二人肯定是相互知道的,这个没毛病。为什么没结交,估计是机缘不巧,实在是没机会。至于为什么他们没在诗中提及对方,我想不外乎两个原因:  一,提了,但诗文散佚了。王维的诗文是由他弟弟王缙奉旨收集的,时间紧、任务重,无可避免地造成了缺漏。李白的诗文是由魏万和李阳冰分别收集的;魏万所得有限,李阳冰照顾李白到死,但也感慨所得诗文不过是李白所有作品的十分之一二。  二,没提,就是没提,因为他俩都没把对方放进眼里。你想啊,他们那个时代,盛唐啊,谁不会写诗呀。初唐也就罢了,都是当官的写写画画;盛唐可就全嗨了,阿猫阿狗都能写。出门你要是说自己不是诗人,你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在这样的社会风气里,啥样风格的作品没有?啥样风格的作者没有?依着王维“万事不关心”的态度,还有李白“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拽劲儿,我干嘛非要关注谁谁谁!啥?求互粉?!呵呵,谁还不是大V咋滴?!
  山中送别?王维  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  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  诗意为:我在山中将你送走了,夕阳西下,我默默地关上了篱笆墙的小门。明年春天,一切都将重新焕发生机,那时的芳草嫩绿可爱。只是不知道你会不会踏春而回。  这首诗的词句很简单,就像白话一样,本不需要过多解释。如果有什么要补充的话,应该有三点。  一,送的是谁,怎么送的,双方都抱着怎样的情绪等等,王维都没说,只用一个“罢”字来收拾。而接下来的“日暮掩柴扉”,却是平淡无奇且合情合理的一句闲话。虽然闲,但却有留白的作用。“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就这十个字,尤其是后五个字,就把淡淡的离情晕染开了。  留白,是中国特有的审美情趣,有点像“此时无声胜有声”,说白了就是“给你一个眼神自己去体会。”善于留白的艺术家是了不起的,但善于体会留白之妙的欣赏者,也很难得。  留白并不是单纯的制造空白或随意布置闲笔,它得有铺垫和衬托才行。所以一张白纸不算什么高级艺术,几抹信手涂鸦也不会带来多高的审美价值。另外,留白本身的美感和意义完全取决于衬托部分。也就是说,衬托部分的内容、形式、主题走向、感情基调等等,才决定了留白部分的质量高低。  干说不明显,还是举例子吧。  如果说“长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或“朝堂相送罢,日暮掩柴扉。”都会损坏原诗空寂的韵味。再或者“山中君去罢,日暮掩柴扉。”或“山中君已远,日暮掩柴扉。”虽然加了人气儿,反而觉得矫情。  如果是“朝别相劝酒,日暮掩柴扉。”则显得不伦不类、浑浑噩噩。(算了,这个例子算我没说。)  再说说留白本身的重要性。  “日暮掩柴扉”中,“暮”和“柴扉”,再加上“掩”这个动作,都很有凄凉的感觉,但却不是很浓,这就显得恰到好处。重了,就矫情;轻了,就暧昧。不信咱可以换一下试试。  “山中相送罢,早上掩柴扉。”“山中相送罢,晌午掩柴扉。”“山中相送罢,夜半掩柴扉。”都不好吧,大家应该能感觉到。  如果是“山中相送罢,日暮掩豪门。”“山中相送罢,日暮掩防盗门。”“山中相送罢,日暮掩心扉。”是不是很二?  要是“山中相送罢,日暮闭柴扉。”动作上没有感情色彩,没意思。“山中相送罢,日暮甩柴扉。”这感情又太夸张了,除非王维发觉那哥们卷走了自己床底下的私房钱,否则不会气呼呼地甩门。  诗的前两句把送别说尽了,下面该说什么了?担心他的行程?设想他的际遇?点明双方的思念?  都不是,而是期盼他的归来。  这就很别致了,朋友刚刚走,王维就盼着他回来,还拿“明年”的“春草”当诱饵。(他们到底在春天的草地上发生了什么故事?)你看小维维猴急的样子,我能说他什么好呢。  王维虽急着盼朋友归来,却把“春草”当诱饵,以“明年”为期限,这就显得清新舒缓了,完全掩盖了“归不归”的急切。高,实在是高。  二,为什么要在山中送别?很简单,王维奉佛,甘心清寂,倾心自然,很喜欢户外散淡的生活,他所钟爱的辋川别墅就是山野田园式的。在他看来,只有安居在山中才能算是归,出了山,无论到哪里都是流浪。  对了,王维所买的辋川别墅,原是宋之问的。  三,所谓“王孙”,不是“王八孙子”或“姓王的孙子”,也不是王公贵胄的子孙,而是贵族青年的统称。唐朝以前更早的时候,能有资格或资本读书上学的人,都是贵族子弟,所以王孙也指读书人。再后来,“王孙”一词就成了文人间相互称呼的客气话。当然,也可以当作对一般青年的礼貌性称谓。这种词性变化很平常,就像我们现在叫人家“美女”、“帅哥”、“师傅”似的,别当真。  以上我所说的,你也别当真。
  送元二使安西?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诗意为:一大早下了阵小雨,湿润了渭城的小土尘尘土。假日连锁酒店大门外的柳树们,被雨水洗得虚青,像新的一样。元二啊,听哥哥的劝,再干一杯酒吧。此去安西,路途遥远,只要你出了阳关,就看不到老朋友喽。  历代评家都说这首诗词句平淡,但真情流露。所以此诗一出世就被奉为送别绝调。但凡有送别的,都要吟唱这首诗,可谓传唱不绝。我说的传唱,不是夸张,是真的唱,为这首诗谱曲并演唱。唱一遍不过瘾,得连唱三遍,所以称为“阳关三叠”。据说,后来王维偶然听到有人唱这首诗时,仍然被感动得落泪。  既然大家都说好,我又不是幺蛾子,当然也觉得好。不过???(你看你看,还说自己不是幺蛾子?!)这诗中的指向性太明确,不太适合所有的送别。假如你朋友要去岛国看某类女优,你送他时说:“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气氛就不太合适。  (要真在女优那遇见故人,还有点不好意思呢。)  但是,咱们中国在艺术上向来是重意不重形的。只要意思到了就行,管它是“西出”还是东出,或是中出!
  送沈子福之江东?王维  杨柳渡头行客稀,罟师荡桨向临圻。  唯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  诗意为:这个渡头杨柳依依,但是旅客稀少。船长荡起双桨,忽忽悠悠地把船开向远处。啊,能和这铺天盖地的春色相比的,只有我对你的思念。无论你是在江北还是江南,都有盎然的春色,都有我的思念。亲,你get到了没?  首先,诗中的“临圻”,一说是“临沂”;当然不是我们山东的临沂,而是江东的临沂县,东晋时所置。这么说也过得去,和诗题的“之江东”倒也吻合。  不过我们最应该从这首诗学到的应该是比喻,即把悠远而抽象的“相思”比作广泛而具体的“春色”。  我们知道,但凡作比喻,总得拿两个具有共同性质的事物相对照。如果你对女神说,我对你的爱,犹如杜蕾斯一样滴水不漏。或者你对领导说,我对工作的态度,犹如刚拉出来的粑粑一样新鲜而富于热情。也不是不行,但总归有点呵呵。可见主体和喻体之间不仅得有一定的共性,还得有点相得益彰的意思。  这样来看,“春色”和“相思”都带点艺术的味道,是完全适宜说出来并写下来流传后世的。而且它们还有着两大共同点支撑着比喻的可能性。一,普及性:春天到了,普天之下都焕发着春色;沈子福走了,王维的思念开始泛滥而不可收拾。二,定向性:沈子福走到哪里都能看到春色,就像春天在跟踪他一样;沈子福走到哪里都能接收到王维的思念,王维的思念确实在跟踪他。  另外,“相思”和“春色”都有温馨的意味,不至于让沈子福消受不起,也不至于令他感受不到,程度刚刚好。  你要是送一位要好的朋友或亲人远去,如果他不是你的死党或至亲的或话,你完全可以用这样的诗句赠别;当然,最好是离别在那个春天。
  金陵酒肆留别?李白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诗意为:风吹着杨柳嘛,哗啦啦啦啦啦???酒家里满是柳花的清香啊。南京小妹接好了扎啤,连连招呼我们进去尝尝。本地的哥们儿吆三喝五地来为我送行,纷纷进了酒家。架不住他们的热情,我就暂缓行程,同大家喝上几杯。诸位,你们看看这远远而去的东流水,和咱们这送别的情谊比起来,哪个更长啊?  很显然,这首诗是李白在南京写的,当时应该是开元十五年(727),李白出蜀的第二年。李白前一年秋季离开四川,到了金陵后住了大半年。开元十五年春深时,李白打算去扬州漫游,临行之际,他为前来送行的哥们儿写了这首诗。  四川是个好地方啊,号称“三美之都”,即美食、美景、美女。所以历来有“少不入蜀”的俗语。就是说,年轻人不要去四川,怕一进去就会沉溺其中,出不来了。所以,能从四川走出来的年轻人,都是很了不起的。比如我们这位李白,出蜀时才二十五六岁;他的前辈陈子昂,出蜀时才二十岁(高宗调露元年(679))。这都不算啥,要说牛,还得数他们的老前辈苏味道。  苏老爷子是河北人,当然没有少年出蜀的经历,不过他的后代有定居四川的,其中有两兄弟,出蜀时(宋仁宗嘉佑元年(1056))一个十九岁,一个十七岁;这二位便是苏轼、苏辙。  李白是龙一样的人物,既然出了四川盆地,当然要遨游天下,岂会安居一隅?金陵不过是个落脚点,离去是注定的,这没什么好说的。难得的是李白此次漫游并非走马观花,而是处处留情。  你看,他对“金陵子弟”的情谊,只有“东流水”才能比拟。甚至连“压酒吴姬”的“唤客”声,都是他“欲行不行”的原因之一。更甚至在他看来,连金陵的“柳花”都是香的。这都说明李白是个多情的人,多情到处处都是故乡,处处都有朋友。我们今天或许可以走南闯北、东游西逛,但能像李白那样处处结交、处处留情、处处写诗吗?诗歌的唐朝,就是那些多情人铸就的;粗鄙的现在,就是我们这些薄情人堆积的。  (弱弱地问一句,徐峥在《心花路放》里讲的“交配之旅”算是多情吗?)  这个??????只要事后你能写出流芳百世的诗歌发在朋友圈里,也算!  不过,这“柳花满店香”,我还是很好奇:当年的柳花真的有香味?还是说如今的柳树变异了?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李白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诗意为:黄鹤楼前,老孟对我说“goodbye”。他要在这“春雨如酒,柳如烟来???”的三月天下扬州。啊,老孟那弯弯的小船的帆影一点一点消失在天尽头了。我望啊望,看哪看,啥也瞅不见,只见这长江水,浩浩荡荡流向天边。  上回书说到李白出蜀漫游,游啊游,游了两年。某天,李大仙掐指一算:子丑寅卯、ABCD、三九二十七???咦,俺老李二十七岁了?!他看看正在掐指的右手,又摸摸兜里的狗粮,一咬牙,一跺脚,做了个决定:结婚!(第一次。)  就这样,李白西归,到了湖北安陆,相中了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就明媒正娶、风风光光地???倒插门了。  由于李白在家中不是长子,而且社会地位低下(商人之子),所以倒插门也不算委屈他,反而许氏作为名门之后,倒是有下嫁的意思。  倒插门的赘婿只能生活在老丈人家里,说是寄人篱下也不夸张。以李白的个性,是不可能低三下四讨生活的。所以,他名义上定居安陆,其实仍四处游历。因此,李白就结识了大他十二岁的孟浩然。  这二位都是潇洒的性情中人,自然一见钟情,开心玩耍。但也正是潇洒的个性,他二人并不常聚,往往各自漫游。这也无妨他俩的友谊,正所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孟浩然结识了李白不久,就进京考进士去了,结局大家都知道,老孟落榜了。老孟虽然失望,但也不是没有收获,他结识了王维、张九龄等人。老孟从京城回来后,打算到江南转一转;而这时,李白也刚刚从京城回来。小李听说了老孟的打算,就请他到武昌一聚,爬一爬黄鹤楼,啃一啃鸭脖子。老孟如约而至,如约而爬,至于啃没啃鸭脖,我就不知道了。  他俩玩了几天,老孟的行期就到了。李白当然是恋恋不舍,但还是在黄鹤楼前送老孟登舟远去。于是乎,就有了这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这首诗的前两句是属于交代性质的,没什么好说的。第三句很特别,既是交待式描写,更是感情的高潮,所以就使得第四句很不好接。而第四句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它完全接住了第三句的描写,更延续了感情的悠远;既是接,也是结,更是延。  诗中不动声色的叙事、写景,不掺情绪词汇的平铺直叙,经“尽”、“唯”等虚词稍加晕染,便让人感觉含情不露却情深意长。这种言有尽而意无穷、意在言外的手法,便是唐诗意韵的精髓。  当然,含蓄之美并非我国独有,西方的绘画、诗歌、音乐里也有;只不过所属审美系统不同罢了。我觉得,西方的含蓄之美更贴近艺术,我们的含蓄之美更贴近生活;西方的艺术很生活:更理性、更科学;我们的生活很艺术:更感性、更智慧。  只不过,我不是说现在。现在的我们,丢掉的国粹比糟粕多,学西方的精髓比糟粕少,还想指望重塑含蓄之美?!  我先呵呵,看看直播。
  送杨山人归嵩山?李白  我有万古宅,嵩阳玉女峰。  长留一片月,挂在东溪松。  尔去掇仙草,菖蒲花紫茸。  岁晚或相访,青天骑白龙。  诗意为:老杨,听说你要回嵩山,我跟你讲:我有一座万古不坏的大宅院,就是玉女峰,它在嵩山南面。我还特意留了一轮皎月,一直挂在东边小溪畔的松树上。你到了嵩山,别忘了采点仙草。尤其要挖一挖那些开紫花的菖蒲,那可是好东西,吃了是要成仙的,阿晓得呀?至于我呢,还得在长安待一段时间,晚些时候可能会去拜访你。你可得等着我哟,到时候咱俩交流道法,一起骑龙成仙,岂不爽歪歪哉!  读了这首诗,我被李白那深厚的装逼功力深深地震慑了,服服帖帖地服。明明是一场普通的送别,李白却送出了满满的仙气;不仅被送的人很仙,他自己更仙。嗯,这很李白。  据我所知,诗人装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能像李白这样装得流传千古的,毕竟不多。上一个装出成就来的,要数屈原。  现在的诗人装起逼来也能装两下,也就两下,所以成了二逼。但也无妨,古人云:“二逼自有天收。”我们就静观其变吧。  说回本诗,首先要看诗题中的杨山人。  能被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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