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医院医生只为赚钱做什么,死个人对于他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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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无证行医治死两岁娃 医院只负次要责任(图)
8月23日,茶陵县,段李梅看着儿子不久前在北京游玩时的照片潸然泪下。记者 龚磊 摄
  “怀了3次才怀上,儿子都1岁9个月大了,很可爱,没想到让他们给医死了&&”8月23日中午,提起自己夭折的儿子,家住茶陵县严塘镇长江村的段李梅泣不成声。据段李梅提供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患儿在茶陵县人民医院就诊时,医生无证行医、院方用药不恰当、对病情估计不足,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对此,家属质疑:这么大的医疗事故,院方为何只负次要责任,无证医生为何能继续行医。
  离家不到两月突接孩子死讯
  记者见到段李梅时,她的眼圈红红的,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塑料袋,里面装有儿子的病历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尸体解剖病理报告书》等材料。因她老公仍在山西打工,只有年迈的公公和堂哥在陪她处理儿子的后事。
  “怀这个儿子前,我有三次怀孕都没成功。后来在北京一家医院经过几年的诊治才怀上,2009年生下儿子谭翰宇。”段李梅说,儿子一生下来,全家人都把他当成宝贝。在全家人的呵护下,谭翰宇一天天快乐地成长着,“他聪明可爱,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嘴巴特别甜,见谁叫谁,周围邻居都夸他聪明可爱。”
  今年3月,为赚钱补贴家用,段李梅和老公谭和平分别前往北京、山西打工,儿子由爷爷奶奶在家带。4月22日晚,一个噩耗突然传来——活泼可爱的儿子没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头都大了,半天分不清东南西北。”说到这里,段李梅痛哭不止。
  治感冒14小时竟把命给治没了
  4月21日下午,谭翰宇的爷爷谭牛仔发现孙子有些感冒症状,发烧、不爱活动。孩子的父母不在家,爷爷生怕有个三长两短。尽管其所住的长江村离县城有30多里路,但他还是在第二天7:30就带孩子赶到了县医院。
  谭牛仔说,孩子刚到医院时情况不错,陪同而来的堂伯谭真民还给孩子买了早餐吃了。 谭真民告诉记者,来到医院时,医生还没上班,于是就挂了急诊,接诊的医生是彭卫华。当时诊断为感冒发烧,孩子的体温为38.5℃,因烧没完全退,家属问医生要不要住院观察,医生当时说没事,不用住院。
  因孩子住在乡下,怕夜里再发烧,谭真民还是想让孩子在医院里住院观察一下,于是又让医生检查。谭真民说,检查之后,医生诊断说怀疑是脑膜炎,要做一个腰穿刺,取脑脊液化验。于是在16时35分,进行了腰穿刺手术。
  “结果出来后已临近下班,主管医师杨禄华看了结果后表示没什么关系”。谭真民说,当时,谭翰宇正在打吊针,第一瓶药水打完后,一切正常,换了第二瓶药水,刚打几分钟,孩子就开始出现症状,眼睛翻白、脸上抽搐、口里还不时吐出黑色液体等。
  尽管医护人员进行了抢救,但终究无济于事,当晚9时许,谭翰宇宣布不治。
  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事发后,谭和平和段李梅夫妇急急忙忙赶回茶陵老家,眼前的现实,让他们痛哭不已。在找医院理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据段李梅介绍,事发后,株洲市医学会出具了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这份鉴定书是她上周二从县卫生局拿到的。而鉴定书的内容却让他们更为气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显示:根据双方提交的鉴定资料,茶陵县人民医院与谭翰宇构成医患关系。患儿在医方就诊时,接诊医生无《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医方对患儿的诊断、治疗符合诊疗常规思路。医方在行腰穿刺之前和诊疗过程中存在部分药物使用不恰当;整个诊疗过程中输液量及具体药物不明确;在患儿病情变化之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在医嘱及护理记录中均无吸氧、测血氧饱和度、测血气及生命体征等记录。医方对病情估计不足,未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患儿病程短、病情进展快、凶险,预后不良,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
  家属质疑
  医生无证行医、对病情估计不足、用药不恰当&&
  “医院为何只负次要责任”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何医院只负次要责任?”段李梅对此很不解:“既然鉴定书上说茶陵县人民医院接诊医生无证行医、对病情估计不足、用药不恰当、未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那么为什么只负次要责任呢?这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啊。”
  段李梅告诉记者,事后她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一级医疗事故分甲等、乙等,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几个等级。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即为完全责任,医疗机构应承担100%的责任。
  “我儿子的死,完全是因医院误诊和没有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导致的,医院怎么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呢?”段李梅认为,医院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不理睬她的赔偿请求,就是因为认为自己只承担次要责任,有恃无恐不怕打官司。
  院方回应
  无证医生刚毕业,出事后调到外科继续工作
  院方称无证医生可在指导下行医
  8月23日下午,在茶陵县人民医院,该医院副院长孙小平就家属质疑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无证医生能从事执业活动吗?
  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提到的接诊医生无证行医的问题,孙小平表示,最开始接诊的彭卫华、接班医生谭雪平等都有证,无证的是杨禄华。
  记者在病历上看到,谭翰宇的主管医师是杨禄华。无证能从事执业活动吗?“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是可以的,我们都是这么做。”孙小平说,杨禄华是刚毕业进来的,他还没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记者在《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查到,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这与孙小平说的不一致。
  另据记者了解,谭翰宇医疗事故发生后,杨禄华一直在该医院工作,只是由内科换到了外科。
  诊断结论与尸检死因不一致是误诊吗?
  谭翰宇《尸体解剖病理报告书》死亡原因为:综合各种病变,考虑为病毒性心肌炎导致心衰死亡。医院的疾病诊断书诊断为:病毒性脑膜炎、颅内感染、支气管肺炎,死亡原因为急性呼衰、急性心衰。这是否说明医院存在误诊?
  “一来医院就确诊,那是很困难的!”孙小平称,病毒性心肌炎和病毒性脑膜炎、支气管肺炎等治疗起来差不多,都是消炎,他们的症状也差不多。患儿死亡最主要的原因是发病快。
  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果院方认可吗?“这个要开会讨论了才能定。”孙小平说,以前他们也推翻过株洲市医学会的鉴定。
  打算怎样处理这次医疗事故?孙小平说:“走法律程序吧,我们只认法院的判决,其他不想多说。”(责任编辑: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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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关注为什么医生非要抢救临终病人?
超过88%的内科医生不想在仅有医疗维持的情况下继续活着,那为什么当病人说“不许抢救”时,他们就不听话还是坚持抢救病人呢?
如果我(原文作者,下同)要走了,我希望平静地逝去。
当我处于疾病晚期时,当健康或者说有质量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接下来的治疗只是为了多活几天的话,我希望停止治疗。虽然我希望这个计划还有很久很久才会被执行,但我丈夫和其他爱我的人都知道,我不希望用英雄式的方式来延长我的寿命,我宁愿选择平静地逝去而非漫长的死亡。
还有很多人跟我有同样的想法。PLOS One杂志上的一篇最新研究称许多像我一样的医生都是这么想的。该研究调查了超过一千名医生,超过88%的医生希望在自己临终提前设立一个“不许抢救”的指令。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回答。
这个结果一点也不让我吃惊。
在医学的道路上一路走来,亲眼目睹了那些病人在临终前接受的治疗仅仅只是维持他们的存在,并不是维持他们的生命。这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每个医学生都经历过,患者的这些治疗仅仅是维持器官的功能而已,病人拥有的只是痛苦地数着自己所剩无几的日子。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调查结果中医生的个人选择和他们对待病人的态度如此大相径庭?为什么我们把己所不欲强施于患者?
George Dvorsky提到一个讽刺的可能性,也许医生们是为了赚临终治疗的钱才这么干的。曾获普利策奖的书籍Wit中的主角就是一名受到临终干预来延长寿命的人,因为她的医生更关心的是他们的医学研究。我希望这种情况永远不要发生,事实上我的同事们对患者的关心胜于其他任何事物。但想要真的实行“不许抢救”,实在是太傻太天真。遗憾的是,即使是我最好的朋友的母亲,我也是给她进行了复苏。
然而,我不相信大多数医生是因为这些“利益”原因为病人采取延长治疗的。我猜测,我们大多数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更复杂的原因。
首先,延长患者的寿命,为他们的健康提供支持是治疗病患的首要原因。除了少数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医生的首要责任是要努力让患者康复,让他们能够摆脱我们的护理与治疗,更好的情况是让他们能够恢复基本的生活质量(虽然有时候我们做不到这一点)。要摆脱这种“天职”思维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我们不能让人变好,那我们到底在干嘛?
其次,医生害怕受到“为什么没有采取抢救措施”的指责,我们给病人越多的治疗,我们“尽可能给予他们最好的关怀”的意愿就会表达越清晰。除了临终时期的“全场紧逼”,还有什么能够更好地防御法律起诉的威胁呢?虽然这是一个很难量化的因素,但我相信这个原因强化了许多激进的临终治疗。
回头看看2009年萨拉·佩林关于“死亡评审团”的政治演讲,平价医疗法案将授予官员们拔掉祖母呼吸机的权利。虽然这项议题最终在这位前任阿拉斯加州长的反对下未能生效,它本可以让医生在倾听患者临终需求时得到相应的报酬。现在倾听患者临终需求的医生是不会因此而获得报酬的。
但确实,这种谈话对医生来说是很艰难的。我们不擅长讨论“即使我们倾尽所能也无法挽救病人”和“人终有一死”这类事实。
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很少需要开展这类临终谈话。我的病人几乎都是健康的。但即使我遇到了一些慢性病患者发出了“不许抢救”的指令,并且出现了将死的征兆,我仍然会确保告诉他的母亲,还有一些治疗可供选择。
看着病人死去而不作任何尝试,这不仅与我们的修复天职相违背,还是一个无法挽回的医疗决策。我非常能够理解我的同僚们在做决定时的艰难处境。
但我们仍需做得更好。如果病人跟我们对自己的决定一样,不希望临终前做那些无谓的治疗,我们就不应该实施。我希望我的爱人能够在我临终时坚持我的选择。请记住,在我们职业生涯中,垂死的人是最脆弱的,而我们为他们减少痛苦的职责是神圣的。
基于创作共用协议(BY-NC)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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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你搞全身水肿在给你做血虑赚钱,水肿一点不下继续大量输液继续水肿加重,赚够钱最后把你搞死,水肿不让做血虑直接搞死你,因为你不让他赚钱,这就是北京宣武医院急诊重症室的亲眼所见,一名有良知护士的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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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诊所?正规医院不会这样
就是北京三甲医院宣武医院没听说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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