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意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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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消防验收行为,提高建筑消防安全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
第三条&消防验收的实施程序和抽查内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和本规定相关规定。其中,建筑疏散楼梯形式子项必须全部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条&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等单位予以配合。对于重点工程及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项目,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代表以及灭火战训人员现场参加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实施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可参照正式验收内容和要求实施。
第五条 &总队应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初次从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由总队组织的实践业务能力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阶段应告知申请人消防验收需审查的资料清单。业主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不全时,公安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资料。
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一)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真实,申报表盖章栏应签写明确意见、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审查工程验收所受理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要求:
1、除简易工程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外,建筑施工图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章,其他施工图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2、审查设计单位或装修设计单位资质原件,凡不具备消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装修单位,其所出具的设计图纸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应书面向总队报告,由总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竣工图纸与申报审核图纸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材料,当存在较大设计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三)审查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包括电气检测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及各类消防设施调试记录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四)审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原件、施工技术人员消防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建设单位落实公安部61号令资料等其他有关资料。
(五)审查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它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第八条&消防监督人员应根据《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暂行办法》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对电气检测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结论与现场抽查情况不符合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总队,由总队统一对出具不实报告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安消防机构基于现场抽查情况对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不采信时,应及时要求业主进行隐患整改。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所有使用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混凝土、实体砖墙、石膏板等常见不燃材料除外)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送检,并取得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和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第十条&建筑内部装修送检抽样材料的选定,应采用监理等第三方见证抽样方式。&
第十一条&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消防验收评定的内容、数量和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和判定。对消防验收结论为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中予以明确,具体格式参照附件。
第十二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所验收完毕的项目进行抽查。其中总队以支队验收项目为主,以大队验收项目为次,抽查比例为1—5%;支队对大队验收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3—5%。抽查情况总队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通报。凡发现消防监督人员有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凡属于简易工程范围内的项目,继续按照总队《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消防机构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和谐创业富民兴赣的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公消发[2005]48号)规定直接在窗口办结。我省简易工程范围如下:
1、原有建筑的总平面布局、使用功能和建筑消防设施等均不发生变化,且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除外);
2、六层及六层以下、且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不含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内的住宅);
3、县及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临时建筑除外)。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必须通过外网向社会进行公开,建筑工程验收审批流程公开以各设区市消防支队为单位进行发布,同时数据定期向总队汇总。流程公开内容按照支队验收查询表、支队复查验收查询表、大队验收查询表、大队复查性验收查询表四类格式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建审人员应高度重视并实施施工监督检查。凡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无资质、越资质进行施工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书面向总队报告,由总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如下:
业主组织自验&&&&&& 申请验收&&&&&& 资料审查&&&& 窗口受理
现场验收&&&&& 经办验收人意见填写&&&&&& 验收复核人意见填写
&&&&&&& 行政审批人意见填写&&&&&& 发出验收意见书&&&&&&&
经办验收人员填写上网审批件&&&&&& 支队(大队)行政主官签发&&&&&& 网上公开。
&&& 第十七条&验收结束后,由验收负责人负责将消防验收相关资料及图纸以工程为单位归卷存档,并及时纳入单位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负责解释,自2008年 月 日起正式实施。之前总队文件有关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1、内部审批流程纪录表(四类)
2、验收申报所需材料
3、建设单位自验合格表
4、消防产品清单
5、建筑内部装修送检抽样单样式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样式
支队项目复查通过: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纪录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
建设单位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支队行政审批人
验收人意见
验收人复查意见
验收科长审批意见
□消防验收资料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建筑内装修防火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
□防排烟系统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设施
注:1、“□”用于选择,打√或X;
2、验收人对于不合格项目应填写具体意见。
3、首验人员与复查验收人员应保持一致,如因人员调动等特殊情况外,验收人应填写复查验收人员名单。
支队项目一次性通过或最终不通过: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纪录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
建设单位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发出时间
防火处长审批意见
支队行政审批人
验收人意见
验收科长审核意见
□消防验收资料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建筑内装修防火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
□防排烟系统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设施
注:1、“□”用于选择,打√或X;
大队项目复查通过: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纪录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
建设单位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发出时间
大队长审批意见
验收人意见
验收人复查意见
大队长审批意见
□消防验收资料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建筑内装修防火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
□防排烟系统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设施
注:1、“□”用于选择,打√或X;
2、验收人对于不合格项目应填写具体意见。
3、首验人员与复查验收人员应保持一致,如因人员调动等特殊情况外,验收人应填写复查验收人员名单。
大队项目一次性通过或最终不通过: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纪录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
建设单位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发出时间
大队长审批意见
验收人意见
大队长审批意见
□消防验收资料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建筑内装修防火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
□防排烟系统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设施
注:1、“□”用于选择,打√或X;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资料清单
1、竣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正立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消火栓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和系统图、自动灭火装置平面图和系统图、消防设备电气图、电气照明图、顶棚、墙面、地面等部位装修图纸),所有图纸应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并注明施工单位、竣工日期,制图人、审核人签字;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装修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设计变更通知书(由设计院提供),无变更不提供;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吊顶内报警线路敷设、喷水系统管网连接等),无隐蔽工程不提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及其他施工记录如水压测试、冲洗记录等(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6、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调试记录和调试合格报告、系统联动记录,无自动消防设施不提供;
7、《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需由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无自动消防设施不提供;
8、消防产品的清单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型式认可证书、强制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消防设备,并加盖申报单位的法人章;
9、防火涂料喷涂施工记录以及防火装修材料(壁纸、地毯、纺织物)需提供其国家级检验报告和防火涂料、阻燃剂的检验报告,并加盖申报单位的法人章,,无此项不提供;
10.通过技术论证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提供论证纪要复印件及公安消防机构的批准文件,无论证不提供;
11.凡含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申报验收时应提交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经核对无误,并加盖施工单位法人章;
12、装修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经核对无误,并加盖施工单位法人章;
二、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1、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送资料的原件由复印件代替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的法人章确认;
2、竣工图纸应叠成高29.7cm×宽21cm(A4纸大小),左侧装订成册(可按项分成多册),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其它资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所有图纸和资料应放入档案盒或档案袋送交消防部门。
说明:1、设计单位为土建、消防设施、装修三方设计盖章。
2、如无监理单位应注明无,由建设单位盖章。
消防产品清单
实施强制认证制度的产品和强制型式认可制度的产品应分别提供认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证书应每年通过年检。产品购买和供货时其检验报告或证书应在有效期限内。2002年前购买的产品,其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可由型式检验报告代替。
检验报告应为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的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机构为: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关消防产品的信息,可登陆http://www.cccf.com.cn网站进行查询
工程名称:&&&&&&&&&&&&&&&&&&&&&&&&&&&&&&&&&&&&&&&&&&&&&&&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 第&&& 页共&&& 页
产品名称(有效证明类型)
生产单位(全称)
有无对应证明及编号
上述产品均使用于我单位申报验收的&&&&&&&&&&&&&&&&&&&&&&&&&&&& 建筑工程中,经我单位查验,上述产品均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
&&&&&&&&&&&&&&&&&&&&&&&&&&&&&&&&&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建筑内部装修送检抽样单
被抽样工程名称
生产(出厂)日期
进货或使用日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装修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三方见证人员
&年&& 月&& 日
购货合同[&&&& ]&产品说明书[&&&& ]&其他[&&&& ]
注:此抽样单共三联(抽样单位、装修单位、见证单位各一联)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式:
××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008)洪公消验第001号
关于同意××××××××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
根据你单位申报,经我支队验收人员于2008年1月20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验收,发现存在以下缺陷:1、三楼防烟楼梯间防火门未设置闭门器(C级缺陷);2、九楼管道井竖向封堵不完整(B级缺陷),请你单位及时消除上述隐患。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你单位×××××工程消防验收综合评定为合格。
你单位×××××投入使用后,望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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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竣工验收在前啊。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验收条件折叠编辑本段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1.消防验收在前,整体竣工验收在后。消防是分项工程,肯定是它先验收。消防在前,消防没验收合格,整体竣工没戏。
2.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竣工验收前,消防联动验收属于专项验收也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一般是由分包消防工程的单位组织验收,消防验收不通过,不得进行工程竣工个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Ambition_6663&回答:办理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所需提供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申报表(含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 品登记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或甲方)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申请表 7、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 等级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 水电工程、防排烟系统、消防工程施工内业资料(包括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调试检测报告) 10、 土建、(水电、防排烟)、消防竣工自评报告
11、 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一套(土建、水电、防排烟、 消防)
12、 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
Ambition_6663&回答:竣工验收报验单是一张纸的,只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而竣工验收报告一般是8个单位盖公章的那种是要到当地质监站建设局去买的!很薄的那种!监理规范说的竣工验收报验单是采用检验批的形式报审,报验单在前竣工验收报告在后,是报审资料的一种形式!而后面合同管理里说的是教材所指出的就是说签署竣工验收报告!规范的意思是先报审在打到竣工验收的要求后才申请主管部门竣工验收!那个到建设局买的那种很薄的纸不叫竣工验收报告!其实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果是商品房要拿那个才能去档案馆归档之后才能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
伟成建筑&回答:可以请问一下工程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是竣工验收在先吗?
森深不见鹿&回答: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二者明显区别是:时间上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从验收主体来说,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性质上来说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一追再追&回答:竣工验收备案证与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区别:竣工验收证明: 该套间符合买房合约的要求。 竣工备案表: 因有些细节未能符合要求,虽跟进处理的事项,明细。竣工验收报告是指质监部门通过验收决定该项目的施工完成的质量情况是怎么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建设局发的表示该项目可以交房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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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s Reserved.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和《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有什么不同?_百度知道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和《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有什么不同?
我公司将要变更地址,附属居委会要求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但我这里的物业管理处只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那是一样的吗?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在开工前要将设计方案(图纸)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消防机构会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设计审核合格,但验收不一定合格不同之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只证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是否合格;消防验收意见书,证明建筑工程消防是否合格;具体对比,所以只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按消防机关审核合格的方案(图纸)施工,工程竣工后,消防机关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提示:《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只证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是否合格。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才能真正证明建筑工程消防是否合格,没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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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建筑工程要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07:25:05  
07:25:05  评论()
我想了解下什么样的建筑工程要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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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安部消防局公布《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自同日起,社会单位和群众可享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实施。
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消防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预告片授课资料、课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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