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修理费都是很贵,都没物价局属于工商局吗工商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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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的是()。 A.国家物价局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C.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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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的是()。A.国家物价局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C.国家税务总局D.国家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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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密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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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发布机构:省司法厅文号:浙司〔号统一编号:ZJSP11-字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温州保监分局、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经研究决定,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工作近年来,全省机动车数量增长较快,2015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604万辆。同时随着机动车和道路交通事故增多,2015年全省涉及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案件达5.7万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高达254亿元,其中涉及人身损害理赔金额约占30%。面对巨额利益驱动,一些打着&法律咨询&、&代办鉴定&旗号的机构和个人,渗透到交通事故处理、医疗救治、司法鉴定、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环节,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为规范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工作,我省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协力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省司法厅和浙江保监局先后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搭建协作交流平台,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规范司法鉴定委托程序,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省高院建立&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提升司法鉴定委托工作透明度。公安机关健全交通事故处理机制,推进阳光执法。这些措施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门分工不够明确、联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发挥等问题。为此,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协力规制机构和个人违法违规代办鉴定行为。二、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工作(一)人民法院职责。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委托鉴定材料的审查质证,确保委托鉴定材料完整、充分,满足鉴定需要。加大对当事人诉前自行委托鉴定意见的审查力度,完善对鉴定人的庭审质证规则,避免鉴定权篡夺审判权的情形出现。逐步扩大备选司法鉴定机构范围,进一步提升对外委托工作的透明度。逐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网络平台。进一步规范公民代理工作,严格审查以当事人近亲属身份及村、社区推荐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参与诉讼的行为。(二)公安机关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管理,有效防范内部工作人员外泄交通事故当事人相关信息。完善交通事故权利义务告知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明确可供选择的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推进手机短信、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告知方式。推进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事项。(三)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现有管理制度,加强对鉴定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制度、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鉴定案件信息录入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健全司法鉴定受理委托程序,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从严把握鉴定时机,在受理鉴定委托时,要引导当事人与其他当事人共同委托司法鉴定;鉴定时有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要求的应直接通知,未通知的不得受理鉴定。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规范鉴定标准规范统一适用,建立错鉴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跨地区违规设立受理点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资质水平高的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实验室建设,努力打造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提升司法鉴定科技力。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与&代办鉴定&的机构和个人相勾结、或以业务协作等名义承接业务,进行虚假宣传,支付介绍费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明晰法律执业活动的红线。(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目录和浙江企业登记后置审批目录两张&清单&进行登记,通过内部意见等方式对各地登记部门企业登记进行指导规范,避免在咨询类企业登记中出现司法鉴定、法医鉴定、法律咨询等涉及司法领域的行业表述。加强对以&咨询公司&等名义代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企业定向抽查,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被立案查处、有处罚记录的企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依法予以公示。(五)保监部门职责。保监部门要指导保险机构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做好理赔服务前移,及时与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或其家属衔接,抑制&代办鉴定&的机构和个人提前介入。推进保险机构与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要求保险机构做好鉴定时到场见证工作,对异地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鉴定意见,要及时申请重新鉴定。加强对保险理赔信息管理,严厉打击保险理赔人员与&代办鉴定&机构和个人的勾结行为。浙江保监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搭建专门网站,在该网站公开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共享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责任认定、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审判标准等信息,推进交通事故理赔信息化建设,探索网上公开保险理赔服务流程,破除&代办鉴定&机构和个人的虚假宣传。(六)价格主管部门职责。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司法鉴定和相关咨询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推进司法鉴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价格诚信建设,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价格检查、提醒告诫等方式提高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三、加强协作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抓好制度落实。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鉴定委托,完善司法鉴定监督机制,推进鉴定人出庭,通过庭审质证解决鉴定争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保险行业协会要抓好浙江保监局、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两个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文件的落实,强化鉴定时司法鉴定机构通知和保险机构到场工作,加强沟通,完善涉保理赔司法鉴定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要抓好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索赔公司有关事宜的复函》(保监厅函〔2009〕287号),规范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公安机关要完善内部信息管理制度,杜绝交通事故当事人信息外泄。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咨询中介机构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二)加强协作交流。各部门要开展不定期交流活动,探索建立同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互相交换相关政策文件,对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反映的部门。(三)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对各自所属机构、人员和管理对象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司法行政机关要严肃查处跨地区违规设点、迎合当事人意图不按鉴定标准和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代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公安、保监等部门要严肃查处内部人员向&代办鉴定&的机构和个人泄漏交通事故当事人信息的行为。逐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整治机构和个人违法违规代办鉴定问题,净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环境。在执行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逐级上报各自主管部门。本文件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物价局月30日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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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街办事员, 积分 465, 距离下一级还需 535 积分
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物价局,你是有多牛?投诉1个月了,不给处理!不回复!12345都管不了你,一群吃白饭的!老百姓投诉这么难吗!非要让这个济宁人在济南开一个天价饭店,丢了省会济南的脸!你们才出面吗?天天拿着老百姓给的工资,你们还真是心安理得!
13:22 上传
芙蓉街办事员, 积分 465, 距离下一级还需 535 积分
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回复,这个店铺现在被关停了,勒令整改,非常感谢舜网给的这个平台,让百姓诉求能够及时解决。再次感谢
芙蓉街办事员, 积分 465, 距离下一级还需 535 积分
13:33 上传
有同感。去年本人关于天桥官扎营新区地下室和车库的问题,多次反映给市长信箱和有关部门都石沉大海。至今也没有解决。这就是济南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居民之事无小事、那是他们对上说的。真正办理就走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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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我今年修一台雷击的29寸,收费棕绿棕,提前说好了后来又反悔,说我就换了几个值不到10块钱的零件(看起来很小的几个晶体管,一个场效应管也只是4块钱),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打110报警,人家警察来了只问我修好了没有,修好了哈,协商解决,人家直接开车走了,说这事我们管不了。
物价局管不了的几个地方是什么,往大了说,几乎都是技术类,包括医院做手术,4S店修车等等,因为技术是无价的,物价局无法定价,物价局能定价的,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食品、药品等等生活用品而已。
我也被人投诉过,修一个全自动洗衣机,不脱水的,结果是线路被老鼠咬断了,接一下,要价绿黑黑,花了10几分钟吧估计,人家全程盯着。抠门的客户因为这个跟我争执起来,最后打电话告到了物价局,投诉我说的话也是歪曲事实,原话是:有个店家收费太坑人,10块钱的东西收费50块,你过来一下。够会维权的,你10块钱修一台洗衣机,去死吧。
物价局的人过来看了一下,几乎没停留,说这事我们管不了,你要是认为不合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解决。
为了几十块钱起诉到法院,你脑子进水了吧,你认为法院支持你吗?
我一年多多少少被客户投诉过,包括我换一个烧坏的电风扇电机,收费55,修一个不检锅的电磁炉,换一个热敏电阻,收费60,等等都有人投诉到物价局等单位,几分钱的东西,这不叫坐地起价,这叫做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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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过我的除了公安局、物价局之外,还有工商所。但是工商所去年给我新更换了营业执照,一分钱没要我的。我给派出所修了一个电脑,CPU出了问题,需要更换,人家开警车带我去了好几家专门店,好不容易买一个装上去,型号我忘记了,联想的,我要价紫黑棕,派出所开个单据,我按个手印,转账的,因为是政府掏钱,得有个证据,但是人家掏钱爽快啊,也知道我没赚多少,也就不到两百这是我辛苦钱,查出是CPU也花了我半天时间。
在论坛以及现实中,我最痛恨的就是低价维修的,十块钱以内的都敢修,真是丢了维修人的脸,这样的贱人(我不想骂人)不在少数,我再说一遍,低价维修,你可能以后就是个维修奴隶,永远没有翻身的一天。怕客户投诉干什么?告诉你,收费只要不太过分,哪个部门都管不了,我修一个42寸海信电视,黑屏的,花了我大半天功夫,结果就是飞根线,在屏电路上(过了两个多月我也忘了),要价红黑棕,客户全程盯着,气得当时说以后不在我这里修东西了,前一段时间又来了,说他的电磁炉不加热了,要我修。该是你的就是你的,怕什么?
原文:http://www.jdwx.info/threa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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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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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国发〔1996〕13号)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79年至1996年期间发布的60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34件,自行失效或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凡由其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自行失效 。清理结果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34件  (一)企业登记管理  001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总行关于代工商总局颁发四种证照所收费用的分成比例和划拨手续的通知  〔82〕工商总字第43号    0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联合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86〕工商80号    0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工商企字〔1987〕第38号    0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7〕1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7〕第71号    0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工商企字〔1987〕第326号    0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制新营业执照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41号    0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部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98号    0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注册权不能下放给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复函  工商企字〔1988〕第205号    0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等统一表格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258号    0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企业法人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  工商企字〔1988〕第279号    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非法经济组织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284号    0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和《营业执照》字号统一编码使用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9〕第78号    0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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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工商企字〔1992〕第96号    04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同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分局核准登记“三来一补”企业的函  工商企字〔1992〕第146号    04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被担保的注册资金不实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2〕第212号    05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国家铁路运输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工商企字〔1992〕第231号    0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旅”、“中旅”、“青旅”各地分社企业名称的核定意见  工商企字〔1992〕第272号    05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工商企字〔1992〕第283号    05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冶金部直属企业名称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2〕第290号    05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工商企字〔1992〕第306号    05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外地企业违法经营活动应否受行为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请示的答 复  工商企字〔1992〕第383号    05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费收缴管理的通知  工商办字〔1992〕第384号    05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沈阳市工商局《关于对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如何执行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2〕第394号    05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54号    05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口机电仪产品维修服务站登记注册事项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58号    06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73号    06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139号    06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工商企字〔1993〕第144号    06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152号    06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发〔1993〕6号文件的若干意见  工商企字〔1993〕第244号    06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登记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322号    06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332号    06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年检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14号    06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4〕第20号    06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民用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企业加强登记管理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21号    07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文化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22号    07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27号    07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沪工商登〔94〕第144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4〕第120号    07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在年全国性清理整顿公司过程中被撤销的公司能否从事经营活动的 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4〕第132号    07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250号    07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交易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4〕第298号    07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305号    07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六种新式证照及核定登记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5〕第19号    07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申请登记时提交资金担保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30号    07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问题的批复  工商企字〔1995〕第34号    08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苏工商〔号请示的批复  工商企字〔1995〕第36号    08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资处合并后是否保留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55号    08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107号    08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使用新的行业分类标准与代码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5〕第114号    08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美容服务机构管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117号    08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京工商文字〔1995〕81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121号    08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对新设立企业的定期检查制度  工商企字〔1995〕第161号    08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交易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5〕第175号    08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执行意见  工商企字〔1995〕第177号    08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5〕第207号    09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  工商企字〔1995〕第215号    09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从事物资借贷业务是否应当办理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27号    09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重新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41号    09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名称相同的裁决是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48号    09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工商法〔1995〕25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55号    09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商企字〔1995〕第258号    09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  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    09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企业经济性质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64号    09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投资中介服务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65号    09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几点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276号    10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54号文件的紧急通知  工商企字〔1995〕第296号    1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资格必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5〕第332号    1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号    1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2号    1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纠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联营商业企业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2号    1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登记注册外商独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3号    1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检字〔1996〕2号请示的批复  工商企字〔1996〕第36号    1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司登记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01号    1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133号    1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各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41号    1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持原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在异地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233号    1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可否承包经营内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245号    1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筑企业跨地区承包施工是否要在施工所在地办理营业登记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249号    1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济性质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262号    1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263号    1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没收非法所得”处罚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312号    1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总会关于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316号    1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封皮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323号    1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341号    1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365号    1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可否对拟设公司或其股东进行处罚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379号    1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开展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6〕第403号    (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  1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登记管理的通知  〔86〕工商268号    12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否从事个体经营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87〕第134号    1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用章问题的通知  工商个字〔1987〕第290号    1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  工商个字〔1987〕第319号    12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党政机关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否从事个体经营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87〕第334号    1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摊派问题比照《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处理的通知  工商个字〔1988〕第159号    1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关于作好农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工商个字〔1988〕第239号    12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私营企业年检报告书》和《私营企业资金平衡表》的通知  工商个字〔1989〕第315号    13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工商个字〔1990〕第334号    1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新工商明发〔1991〕3号文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1〕第37号    13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等统一表格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1〕第274号    1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私营企业年检若干问题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1〕第351号    1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部门要求对从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直接 的资格审查和具体审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1〕第357号    13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先执行后申请复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1〕第424号    13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转借营业执照认定及处罚时引用法规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17号    13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依据现行法规对个体客运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2〕第27号    13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36号    13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等四种统一表格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2〕第124号    14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赣工商办(1992)21号文的答复工商个字〔1992〕第126号    14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262号    14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人或家庭举办裁剪技术培训班适用法规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3〕第46号    14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个字〔1993〕第112号    14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工商个字〔1993〕第225号    14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3〕第267号    14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人员出国(境)申办护照问题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4〕第53号    14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鲁工商个字〔1994〕97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4〕第156号    14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    14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纠正假集体企业程序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5〕第111号    15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禁利用合法证照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5〕第225号    1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印制管理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5〕第226号    15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可否由他人承包经营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5〕第254号    15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人经营的“电话亭”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5〕第304号    15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承租个体营业执照经营处罚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6〕第325号    15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专业村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引导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工商个字〔1996〕第347号    (三)市场监督管理  156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纠正错案退库问题的联合通知  〔79〕工商总字第28号    157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查处投机倒把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80〕工商总字第8号    158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把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场地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知  〔80〕工商总字第155号    15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维护城乡集市秩序保护正当贸易的通知  〔83〕工商55号    16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  〔84〕工商1号    16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制止沿海地区利用海上加油炒卖外汇 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16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85〕工商177号    16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关于禁止销售进口旧服装的紧急   〔85〕工商209号    16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部、国家物资局关于对买卖机动船舶加强管理的联合通知  〔86〕工商58号    16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关于在查处经济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联合通知  〔86〕工商169号    16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部关于集体林区木材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  〔86〕工商181号    16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关于加强拼装汽车管理的通知  工商市字〔1987〕第241号    16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销售进口汽车恢复验证盖章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市字〔1987〕第286号    16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  工商同字〔1988〕第132号    17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市字〔1988〕第169号    17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黄金市场管理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89〕第61号    17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严格控制汽车经营网点中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的通知  工商市字〔1989〕第163号    17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药材案件的批复  工商检字〔1989〕第223号    17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工商检字〔1989〕第336号    17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制止乱设卡、滥罚款、滥收费的     工商市字〔1989〕第338号    17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机械电子工业部、商业部关于禁止倒卖废、旧彩色电视机的通知  工商检字〔1989〕第355号    177 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通知  工商〔1990〕第1号    17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倒卖票证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批复  工商〔1990〕第78号    17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取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的通知  工商〔1990〕第250号    18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模拟证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290号    18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有些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小轿车销售网点执照和证明是否有效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349号    18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贯彻〈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原则分工的意见》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350号    18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企业违法经营牟取非法收入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366号    18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374号    18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润滑油是否属于重要生产资料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384号    18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济违法违章企业终止后的行政处罚办法  工商〔1990〕第389号    18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锁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1990〕第394号    18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6人民检察院、*6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严禁擅自生产、销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法院 专用制服、标志和擅自提高制装标准的通知  工商〔1990〕第412号    18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商品交易市场是否是进场经营单位主管部门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1〕第75号    19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买卖活动管理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1〕第138号    19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的通告       19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集市摊棚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1〕第149号    19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有关规定应如何解释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159号    19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专门用于贩运投机倒把物资的运输工具处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160号    19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有关条款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169号    19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通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是快大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业务主管部门及应否负经济连带责任的请示》的 答复  工商市字〔1991〕第186号    19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倒卖进口旧服装是否可按投机倒把行为定性处罚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206号    19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9款第(十一)项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211号    19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非法所得”是否应当减除银行贷款利息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245号    20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开展反盗窃斗争,全面整顿旧金属收购行业的通知  工商检字〔1991〕第327号    2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盗窃、走私汽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1〕第340号    2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当前办案中如何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1〕第349号    2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械电子工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加强录像机市场管理的规定》的补充通知  工商检字〔1991〕第358号    2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以国库券、保值公债券顶替人身保险费如何认定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395号    2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铅锌矿石如何监督管理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410号    2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录像机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检字〔1991〕第414号    2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运输工具收取的运输费是否属“非法所得”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1号    2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倒卖有价证券行为如何认定处罚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19号    2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浙江省市场管理两个文件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2〕第70号    2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撤除公路检查站,改进经济检查方式的通知  工商检字〔1992〕第242号    2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大量非法收购倒卖空旧酒瓶是否可认定为投机倒把行为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252号    2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有关问题的   工商检字〔1992〕第267号    2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2〕第277号    2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示范文本的     工商同字〔1992〕第281号    2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摩托车是否属于“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范围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289号    2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松散型联营等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301号    2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南宁市江南区华雄汽配经销部倒卖限制进口轿车总成定性处罚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304号    2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非法出版物案件适用法规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343号    2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朱宝珍行政诉讼案件证据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2〕第355号    2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加强录像机市场管理的规定》效力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3〕第126号    2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城乡集贸市场”范围等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3〕第166号    2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市场服务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3〕第169号    22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缉私纪律的通知  工商检字〔1993〕第221号    2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工作的通知  工商检字〔1993〕第247号    2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打击走私联合行动中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商检字〔号    22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二项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3〕第294号    2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属具体行政行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3〕第297号    2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3〕第304号    22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销售18K白金首饰问题定性处罚的请示》的批复  工商检字〔1993〕第307号    23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联营企业在其产品上使用联营成员的厂名、厂址能否以制售冒牌产品定性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3〕第313号    2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3〕第328号    23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3〕第341号    2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打击走私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3〕第360号    2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生产管理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    23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管理规定  工商市字〔1993〕第379号    23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业总会、国内贸易部、卫生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食盐市场管理坚决杜绝非碘盐进入缺碘地区 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4〕第3号    23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倒卖拼装汽车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4〕第45号    23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石政工商〔1994〕第18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64号    23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4〕第85号    24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倒卖救灾物资指标应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86号    24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苏工商〔1994〕62号文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4〕第107号    24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闽工商经字〔1994〕第73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111号    24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经济合同种类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118号    24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4〕第175号    24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做好粮食批发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4〕第177号    24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无准运证调运蚕茧处罚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4〕第182号    24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4〕第198号    24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否直接适用〈产品质量法〉处理案件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207号    24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公平交易检查证》的公告  工商公字〔1994〕第223号    25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试行)的     工商市字〔1994〕第242号    2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缉私和罚没黄金办案经费继续实行补助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4〕第243号    25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印刻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机构印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4〕第258号    25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棉花市场管理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4〕第274号    25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存的营业保证金用途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4〕第280号    25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管理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4〕第285号    25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花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规定》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4〕第291号    25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商品价格和市场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292号    25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355号    25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黑工商发〔1994〕93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360号    26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若干意见  工商公字〔1995〕第27号    26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版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5〕第29号    26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公路检查站、治理公路“三乱”的     工商公字〔1995〕第100号    26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闽工商经字(1995)第92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5〕第118号    26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棉花化肥市场管理的补充通知  工商市字〔1995〕第120号    26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5〕第145号    26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没收“用于投机倒把物品”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5〕第178号    26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北京市集贸市场市场管理员着装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办字〔1995〕第190号    26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17号令处理的案件是否有复议前置问题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5〕第193号    26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将过期啤酒更换商标标贴、伪造生产日期认定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5〕第202号    27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管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5〕第208号    27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加工销售的大米所标明的等级指标与国家标准不符应如何定性处罚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5〕第221号    27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若干意见  工商公字〔1995〕第238号    27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走私贩私行为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5〕第263号    27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5〕第285号    27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市场监督管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5〕第286号    27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5〕第315号    27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溢价销售中国民政福利彩票是否属投机倒把行为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5〕第334号    27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发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6〕第16号    27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有权查处假劣药品及中草药材案件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38号    28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冀工商案(请)字(1995)第1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43号    28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棉花市场和调拨运输管理的补充通知  工商市字〔1996〕第58号    28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6〕第62号    28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必须依法从严查处走私贩私案件的     工商公字〔1996〕第67号    28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收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费的     工商公字〔1996〕第79号    28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销售〈中国明星有奖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97号    28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6〕第98号    28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案件管辖权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106号    28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制止“三乱”的紧急通知  工商公字〔1996〕第120号    28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8号令溯及力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142号    29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利用中介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能否引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36号令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143号    29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6〕第152号    29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计委、机械工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 《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6〕第241号    29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违法案件管辖范围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256号    29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工商公字〔1996〕第264号    29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营黄金饰品处罚认定问题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6〕第271号    29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  工商市字〔1996〕第308号    29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违反进口汽车管理规定案处罚执行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314号    29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322号    29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利性保龄球场馆举办高额奖励活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386号    30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劣质食盐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6〕第400号    3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确定上海机动车拍卖中心等企业为缉私罚没车辆拍卖试点单位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6〕第407号    3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职业介绍机构是否应受《经纪人管理办法》调整等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6〕第409号    (四)广告监督管理  3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广告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批准权限的通知  〔86〕工商223号    3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经营广告审批办法的通知  工商广字〔1988〕第209号    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对举办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登记收费问题的通知  工商办字〔1988〕第320号    3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支等问题的通知  工商办字〔1989〕第43号     3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1989〕第284号    3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招牌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1990〕第60号    3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规定  工商〔1990〕第68号    3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查处新闻出版单位所属记者站、办事处非法经营广告业务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82号    3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企业超越经营范围邮寄印刷品广告适用法规问题的答复  工商〔1990〕第208号    3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审计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广告业专用发票”制度的通知  工商〔1990〕第318号    3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有关条款如何理解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1〕第33号    3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1〕第337号    3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适用范围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1〕第368号    3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法律责任问题的答复意见  工商广字〔1991〕第383号    3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韩民国企业在我国进行广告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2〕第298号    3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来华广告代理费标准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2〕第307号    3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非正式出版物能否经营广告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2〕第353号    3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处理虚假广告问题的批复  工商广字〔1993〕第185号    3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城市进行广告代理制和广告发布前审查试点工作的意见  工商广字〔1993〕第214号    3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融资广告管理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3〕第284号    32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媒介单位的非广告部门经营广告业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工商广字〔1993〕第292号    3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社、杂志社设立广告公司名称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3〕第330号    3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新闻媒介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4〕第100号    32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如何认定自称未收费的“广告”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4〕第134号    3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台办关于加强海峡两岸广告交流管理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4〕第196号    3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新闻媒介以新闻形式收取费用宣传企业形象和产品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4〕第288号    32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  工商广字〔1994〕第304号    33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卷烟广告宣传保健作用管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4〕第356号    3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广告涉及他人名义”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4〕第362号    33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5〕第32号    3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免费做广告活动如何处理的请示》的批复  工商广字〔1995〕第39号    3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生效前发生的违法广告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62号    33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企业在香港发布广告管理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5〕第105号    33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5〕第155号    33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156号    33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中如何确认广告费金额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5〕第168号    33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禁发布有关移民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5〕第184号    34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卷烟厂祝贺广告是否属于烟草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185号    34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烟草生产和经销企业以“志庆”等形式发布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186号    34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作广告应如何处理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232号    34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金霸王电池广告图案是否违反《广告法》有关条款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243号    34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商广字〔1995〕第245号    34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认定商品经营者在住所内播放录像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261号    34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处理意见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5〕第270号    34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发布将人民币变相作为奖券使用的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6〕第102号    34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控制评比类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6〕第140号    34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迷信”内容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6〕第145号    35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型户外广告认定等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6〕第146号    3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6〕第238号    35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  工商广字〔1996〕第239号    35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得利用“97香港回归”进行广告宣传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6〕第265号    35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6〕第267号    35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认定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6〕第275号    35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纸地方版、增版广告管理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6〕第277号    35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产品包装物上宣传、介绍产品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6〕第319号    35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加工承揽广告管理的通告  工商广字〔1996〕第375号    35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关于加强加工承揽广告管理的通告》的意见  工商广字〔1996〕第376号    36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6级”等用语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6〕第380号    36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  工商广字〔1996〕第391号     (五)商标注册管理  362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商标注册费使用问题的通知  〔81〕工商总字第101号    36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项规定  工商标字〔1987〕第20号    36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装配自行车作零件出售问题的复函  工商标字〔1987〕第320号    36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8〕第9号    36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技术引进合同中涉及商标使用问题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8〕第94号    36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8〕第200号    36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9〕第52号    36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2)项规定的答复  工商标字〔1989〕第293号    37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上香槟或Champaghe字样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9〕第296号    37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问题的意见  工商标字〔1989〕第368号    37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商标注册申请书式的通知  工商〔1990〕第53号    37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加强企业商标工作的通知  工商〔1990〕第128号    37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我国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  工商〔1990〕第129号    37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的通知  工商〔1990〕第132号    37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直接收缴商标规费的通知  工商〔1990〕第137号    37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的意见  工商〔1990〕第165号    37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责令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是否属于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请示的批复  工商〔1990〕第167号    37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所述“非法印制”的解释  工商〔1990〕第188号    38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  工商〔1990〕第203号    38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制止侵犯“三九胃泰”、“前列康”、“青春宝”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通知  工商〔1990〕第231号    38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号文件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372号    38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禁止擅自持他人商标在国外注册的通知  工商〔1990〕第376号    38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重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使用原则的通知  工商〔1990〕第422号    38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商标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1〕第6号    38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问题的答复  工商标字〔1991〕第69号    38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1〕第103号    38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的补充通知  工商标字〔1991〕第150号    38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关于依法使用、保护“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2〕第77号    39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2〕第92号    39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关于禁止销售带有种族歧视的“DARKIE”牙膏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2〕第189号    39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拼装、改装汽车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问题的答复  工商标字〔1993〕第81号    39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受理服务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3〕第148号    39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有种族歧视性商标商品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3〕第234号    39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商标注册申请等书式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3〕第241号    39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扣留侵权商标商品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3〕第242号    39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的时间效力问题的意见  工商标字〔1993〕第386号    39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6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4〕第4号    39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4〕第69号    40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DARLIE”、“DARKIE”等商标使用问题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4〕第106号    4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4〕第216号    4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4〕第261号    4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商标字〔1994〕第328号    4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4〕第329号    4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人合伙企业商标使用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5〕第31号    4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请求对有关商标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标字〔1995〕第42号    4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6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5〕第78号    4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认涉外商标合法委托代理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5〕第104号    4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所述“使用”问题的答复  工商标字〔1995〕第129号    4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汽车维修站点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5〕第195号    4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对商标汇编类图书编辑出版加强管理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5〕第235号    4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行为定性问题的答复  工商标字〔1995〕第252号    4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  工商标字〔1995〕第316号    4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6〕第24号    4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工商标字〔1996〕第80号    4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6〕第138号    4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收缴商标标识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标字〔1996〕第150号    4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6〕第157号    4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罚款金额计算方法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6〕第305号    4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复审申请时限问题的答复  工商标评字〔1996〕第355号    (六)综合  4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通知  工商人字〔1991〕第145号    4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有关权限问题的意见  工商法字〔1991〕第163号    42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9款执行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1〕第281号    4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能否以自己名义作为被告应诉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2〕第7号    4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稳定工商所管理体制的意见  工商人字〔1992〕第138号    42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意见  工商办字〔1992〕第163号    4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初级规范(试行)》的通知  工商人字〔1992〕第249号    4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法字〔1995〕第13号    42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执法人员使用证件规范化管理的规定  工商监字〔1995〕第134号    43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执法权限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工商宣字〔1996〕第17号    4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法字〔1996〕第135号    43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6〕第261号    4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  工商办字〔1996〕第357号    4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  工商办字〔1996〕第363号    二、自行失效或者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1件  (一)企业登记管理  001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交纳登记费和开立帐户问题的通知   〔81〕工商总字第202号    0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来我国合作开发和承包工程的外国公司注册登记问题的通知  〔83〕工商49号    0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新营业执照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7〕第257号    0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公司政企不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152号    0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286号    0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限和程序的规定  工商企字〔1989〕第2号    0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办理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9〕第32号    0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清理整顿公司中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验证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9〕第87号    0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供销合作社年检换照收费的紧急通知  工商企字〔1989〕第256号    0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9批撤销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  工商〔1990〕第2号    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性公司年检重新登记注册工作程序》的通知  工商〔1990〕第30号    0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国性公司的分支机构年检换照和重新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  工商〔1990〕第46号    0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第二批撤并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的通知  工商〔1990〕第296号    0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港商承包经营国内企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425号    0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中与企业名称有关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1〕第81号    0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所属公司重新登记注册和换发营业执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1〕第116号    0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1〕第120号    0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有效期限核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企字〔1992〕第103号    0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  工商企字〔1993〕第365号    0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3〕第388号    0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商企字〔1994〕第185号    0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登记管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  工商企字〔1995〕第303号    (二)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023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粮食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对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货源供应等问题的通知   〔81〕工商总字第86号    024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个体劳动者协会能否聘请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问题的通知  〔82〕工商总字第108号    0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  〔83〕工商91号    02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业户收费问题的通知  〔83〕工商150号    0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中“农村居民”的解答  〔84〕工商52号    0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84〕工商137号    02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私人从事营业性录像放映的通知  〔85〕工商170号    03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对农村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工作的通知  〔86〕工商43号    0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通知  〔86〕工商202号    03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缴办法的通知  工商〔1987〕第229号    0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表的通知  工商个字〔1987〕第291号    0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工商办字〔1988〕第90号    03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私营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工商政字〔1989〕第70号    03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无照经营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89〕第318号    03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行为如何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192号    03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解释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239号    03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批复  工商〔1990〕第267号    04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管理和收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第280号    04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中如何理解“收益额”含义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1〕第94号    04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卖淫嫖娼等违法经营活动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1〕第387号    04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国家机关对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是否包括审计机关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24号    04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私营企业转让他人后企业负责人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登记主管机关是否有权强制注销营业执照请示》的答 复  工商个字〔1992〕第26号    04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如何对待和处理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45号    04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私营企业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213号    04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生效日期和非法所得含义解释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2〕第320号    04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解释问题的答复  工商明电〔1993〕第41号    04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能否向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3〕第194号    05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青工商法发〔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3〕第246号    0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私营企业换发营业执照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3〕第288号    05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1994〕第77号     05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对私人经营的旅馆、娱乐服务业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5〕第224号    05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5〕第287号    (三)市场监督管理  055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粮食部关于严格禁止买卖票证的通知  〔79〕工商总字第49号    056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粮食部关于纠正违反粮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79〕工商总字第91号    057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粮食部对《关于纠正违反粮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释和更正的补充通知  〔79〕工商总字第132号    058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旅游参观点市场管理的通知  〔80〕工商总字第157号    059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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