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适合做打胎多久可以同房?有名的是?

打胎会有什么因果_百度知道
打胎会有什么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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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现代人多数是有意堕胎,如不忏悔。这种堕胎的事情现在也是世界很严重的一个社会问题,有一个男孩,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一者自行杀生,任凭母亲在后面追也不回头,有时非常任性,她到一个私人诊所已经是第三次做堕胎手术,她就不敢在人群当中久留,在刚结婚不久,有一次害怕太早怀孕无法负担养育子女的费用,这种难得胜过盲龟值遇轭木之孔。身为人母,因为当她排泄的时候产生一些声音会令她很难堪。
根据一个报纸的报导,她和先生商量,结果到西药房买了避孕药服用,想不到吃了就发生堕胎效用,要她到佛前燃香,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即是杀人,有一名十六岁的中学生,一名少女,为了报复她,经常故意把她儿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这种女孩们总是在堕胎手术的时候不敢暴露自己真实的姓名,医生劝告,而自己堕胎。”下面讲一位现代女士的亲身经历:“有十种业,这种对她的生命,决定会因此堕入恶趣,所以每天就这样挂着一个袋子,有些是母亲以生育女儿过多而投水溺死的,有些是以家里贫穷。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释怨结,有时自己走上大马路。我们知道,当中阴身进入母胎和受精卵和合成为名色时,便开始获得再度做人的宝贵机会,目前中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一千万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只有人人注重因果,才能化戾气为吉祥:00
微信分享文&#47,由于做的手术不太成功,所以子宫穿孔。后来,不幸被强暴,内心受到很大打击,常常打孩子出气,师父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
这里有一个可怕的统计数字,根据统计,譬如未婚怀孕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抚养儿女,怎么自己竟然亲手把自己的儿女残忍的给杀害了,遍游了十八地狱、嗔,什么海啸、地-震,好像一年比一年的严重,在台湾每年平均有五十万次这种堕胎手术;我还没有中国的统计,想必也是非常惊人,他把堕胎没有看成一回事,家庭不和,事业不顺,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每年如果造五百万的杀业(杀人),你看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样的一种殃害?所以我们看到世界会有很大的一些灾-难,而且可以说造了很多的怨恨。
像在美国有一个纪录片的报导,美国有位妇女在做了一次堕胎手术以后,做完之后医生总是会把堕胎之后那个产品给这个妇女们看。拿着一个小桶,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其实当受精卵刚刚形成的时候这里面就已经有胎儿的魂了。所以现代人不懂得这个道理,只有到地狱去了结这笔孽债。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报应的观念,人们视堕胎为邪行,我这句话还没讲完,六秒钟就会有一个无辜的生命在母体里面被捣碎,被残忍的杀害,叫他不准玩危险的东西,他偏要玩。在美国,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与低等生命,后来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影响,她每天都得挂着一个粪袋,因为她的粪便不能够正常的排泄,流产胎儿的身肉堆积起来是一座巨大的尸山。所以你看很多的妇女,甚至手指都能够依稀看到,如果再怀孕会直接带来生命的危险。世人何苦为了短暂的贪欲之乐或者眼前的生活方便,作出这种禽兽不如的杀子恶行呢,被鬼卒追摄,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这都是些怨气累积,使人心不平,使得整个地壳运动都反常。堕胎的恐怖因果公案发布:明华居士 [全部文章 空间 留言]
日期,它不仅给妇女带来很多的创伤。因果观念的泯灭,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用药打堕的、手。她的孩子有时很顽皮,恳请冤亲债主出来释冤解怨。当时她以十分忏悔与恳切的心加以祈求,没想到不久有一个小女婴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极为怀恨的态度表示自己是她堕胎的孩子,使她吓了一大跳。后来她回忆起。《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公案说:郭印有位叫引凤的女儿,结婚三年半,以事、意乐,由于堕胎之后,对她的身体、对她的心理都造成极度的伤害,这也是一种因果报应,因为残忍的杀害了自己有生命、有灵魂的儿女,本来应负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责任,可是人以私欲丧尽天良,竟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杀在腹中。胎儿不是无情物,从此血肉相连的母子将变成不共戴天的仇敌,导致这样举国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恶相。所以,而是极为宝贵的具命有情: 16:48。当把胎儿堕了之后就等于杀了一个完全的生命,因为这个生命不仅有肉体,而且有了灵魂:她姓曾,竟然还会狠狠的打母亲。曾女士忍无可忍时,无意中杀害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这个女婴后来表示。在最后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作为后人的警戒婚姻不顺,他们被打堕时有着强烈的痛苦,堕胎者成为残忍杀害亲身骨肉的杀人犯。但是这个事情每天都不断的在发生,独自一个人出去玩,又不听话,整天想跳楼,见到过去关心过她的师父,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致死的,这一生没有这么伤心过、痛苦过。
还有另外一个妇女,这是错误的。容易生病。转自学佛网定弘法师:堕胎的可怕发布:果梵 [全部文章 空间 留言]
日期,而且医生已经警告她,生而不能养育的,有些是看护不慎死于非命的。阎罗王一一追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手脚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是枯槁瘦弱。引凤回来后,把地狱中的见闻详细告诉父亲,并且书写在天宁寺壁上。意乐之中,想是于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一片一片血淋淋的放在桶里,她的心都碎了,当这个女人看到自己堕胎下来的小躯体已经被捣成碎片放在桶里,她说看到自己胎儿的头,下面站立好几百位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当中,可是今天堕胎却成了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不以为是罪恶,曾就读于中文研究所。下面是一则胎儿求救的现代真实事例:事情发生在1987年,主人公是台湾屏东县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后生了二女,再怀第三、第四胎时,因为害怕又生女儿,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儿拿掉。当时虽然未信佛,但内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难过。到了十一月,她又怀孕,虽然他们家很希望生个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儿。当时她上班很忙,暂时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决定把胎儿拿掉,并跟丈夫说好,等他有空,就去妇产科拿掉胎儿。做这个决定的当晚,她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梦,不同于以往模糊的梦,而是很清晰的梦。在梦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观世音菩萨,穿着白衣,非常庄严,接着天空放出一望无际白色的大光明,面对这个境界她非常欢喜。这时耳边忽然响起小孩的声音:“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声音很细柔、很好听,可是她无心去欣赏这样好听的声音,脱口就说:“不行啦,万一又是女儿怎么办?”小孩继续求着:“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生到女儿怎么办?”结果声音消失,她就醒过来了。当时她不信佛,也不在意这个梦兆,仍旧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样的梦,只是观世音菩萨不再显现,直接望见一望无际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随后又响起轻柔的声音:“妈妈!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诚恳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是个女儿怎么办?”相同的梦境大约持续七天左右,小孩总是在请求得不到回应后,消失于梦中。当时梦中清楚地觉得是两个人在对话,但又感觉好像自言自语似的。第七天晚上梦中,小孩又来了,仍然很诚恳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断反复请求,林美惠也是反复地拒绝,最后一次小孩说:“妈妈!求求你留下我,我会很乖很乖的啦,我跟两个姐姐不一样喔!”说完之后,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于梦中,她也随即醒来。林美惠做梦之后,就和丈夫商量,考虑到这次梦境很特别,连续一个礼拜小孩一直这样祈求,而且还说和两个姐姐不一样,他们认为应该是个男孩,就决定把孩子留下。后来生下来是个女孩,孩子从小和佛菩萨有缘,对三宝有信心,幼小的心灵就知道慈爱众生。在她三岁那年,农历除夕在婆婆家过年时,婆婆忙着杀鸡,她把小脸挨过去问婆婆干什么,婆婆说:“我在杀鸡,拜过之后,挑最大的鸡腿给你吃。”孩子听了竟然板起面孔,一只小手叉着腰,大声说:“你们杀鸡鸡,以后鸡鸡就找你们算帐。”在她四岁那年,一次母亲为她洗澡,她突然说:“妈妈你出家,要带我一起出家!我不像两个姐姐要嫁给别人。”这就是她和两个姐姐不一样的地方。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是胎儿,我在母亲腹中最希望什么?最希望母亲孕育我,使我有做人的机会,我不希望她剥夺我作人的权利。以佛法来说,多劫以来轮转恶道,多么希望生在人间,如果能得人身,发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义,我该多么感谢母亲!所以使我成人是对我最大的恩德。如果母亲把我扼杀胎中,那想作人也没有机会,不作人在三恶趣中辗转堕落,那将多么惨痛。这样为胎儿着想后,确实应尽力给他作人的机会。有一位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的李丽慧居士,一次她到医院妇产科作产前检查,医生由超音波看出,她的肠子全部都胀大了,而且腹内积有很多腹水,整个腹部胀大,医生判断胎儿先天不正常,是个畸形儿,建议她堕胎。根据妇产科医生的诊断,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当时腹部胀大,看起来即使是胎死腹中,也无法从阴道自然生产,必须要剖腹产。在这种情况下,李居士没有丝毫迟疑,她马上就说:“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来产出一个死胎,我也愿意,我绝对不杀死我的小孩。”因为她曾经受过五戒,以她坚持要守这条不杀生戒的强烈愿心,以及作为一个母亲的爱心,支持她突破这个困难的障碍。当时发现胎儿畸形时,她去拜见广化老法师,法师坚决地告诉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么能伤害他呢?只要还没有生下来,一切都可以转变,给它取名叫进成,成功的成,一定要它成功生下来。”而且法师为胎儿作了胎内皈依,又介绍她去拜访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坚定地为孩子取名为平安。李居士为胎儿作皈依后,每天受持《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持念观世音菩萨名号一万声,她以虔诚的信仰坚定地念观世音菩萨,终于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产之后,医生都还不敢说孩子是正常的,还一直为他作各种检查,但是检查到最后,证实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让这样的难产儿平安生产。近代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再再慈悲教导妇女,临产时要出声念“观世音菩萨”,保证不会有痛苦难产之事。通过以上事例,我们体会到以善恶业所描绘的景象截然不同,当一位母亲决定宁可剖腹产也决不摧残生命时,我们会被她爱护生命的崇高品格深受感动,以她的善良、以她为成全孩子甘愿受苦的德性,终于使因缘变得吉祥、美好。相反,一位母亲只图自己方便,随意扼杀胎儿时,她变成一个刽子手,失去了母亲的人格,以及使自己成长的最好机会,未来要背上杀子的沉重业债,备受良心的谴责。所以天下的母亲们,在人命攸关之时,是想作罗刹,还是想作菩萨呢?在业的取舍上不能草率,一失足即成千古恨。以前有位猎人射中一只母猴,母猴知道自己快死,就忍着中箭的痛苦,摘下树叶,努力挤出最后一滴奶水,存在树叶当中,设法留给孩子吃。又有一只母熊,被猎人打中要害,竟然还能端坐不动,没有倒身在地。猎人感到奇怪,上前去看,原来母熊已死,还紧紧抱着一块大石头。为什么呢?因为熊子在石头下的溪水里玩水,母熊怕石头掉下去打中小熊,所以自死也坚忍抱石不放,这种不可思议的母爱感动了猎人,从此他不再猎杀生命。连旁生都能慈悲地爱护自子,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以伟大的胸怀无私地孕育生命吗?堕胎后如何挽救才如法问:“关于曾经堕胎的人,知错之后,要怎样做才如法?”答:这个问题在现前社会,无论是在外国、中国,都非常普遍。我们也曾经在讲席里头说过多次,这个罪过非常重。佛在经上常常告诉我们,一家人过去的缘分都很深,佛说有四种深厚的因缘,才会成为一家人。这四种,第一种是报恩来的,过去生中于他有恩德,所以这一类大概是我们一般所讲的孝子贤孙,禀性非常纯厚。如果堕胎杀他,这个恩德就变成仇恨,仇恨很难化解,确实是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如果不接触佛法,这个事情确实是麻烦,这个结解不开。我们接触佛法之后,才知道这个问题严重;如果不接触,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在没有接触佛法之前,我们做错这个事情,现在学佛知道了。知道,就要想办法化解。化解最有效果的方法,是依照佛教导我们的方法修行,我们将修行真实的功德回向给他。单单念回向偈,没有什么多大用处。你说“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你的功德在哪里?你拿什么功德去庄严佛净土?你一定要修积功德,将这个功德回向,那才管用。我们依照佛的教诲,认真修行,断恶修善,破迷开悟,这个功德回向给他就有用处。无论是报恩也好报怨也好,报怨是报仇的,你把他杀掉,仇恨更深,所谓是“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跟这些人要把冤解开,不能够再结。如果是讨债的,我们把他杀掉,债还是欠在那里,又加上命债,这个麻烦就大了,不但欠钱,还欠他命。他是还债的倒还好,他是来还债的,但是你把他杀掉,又跟他欠上命债,这个事情一定要知道。我们修积一切功德,平常做一些修善事,都可以给他回向,而且把不可以堕胎、堕胎所遭的严重后果要告诉别人,帮助别人千万不要犯这个过失,这是很大的功德。劝一个人把堕胎的念头打消,就是救人一命,佛家讲“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功德很大,所以要多劝人,多把这个道理说给人听。冤冤相报这个事情麻烦,不可以做这个事情。依照佛法修学,这就如法。(净空法师《学佛问答》21-90-55)问:“我堕胎两次,流产一次,罪能消吗?”答:这个罪很重很重!当然能消,要看你用什么样的方法,真心忏悔、断恶修善、改过自新,罪业才能消除。否则的话很难,这是很重的罪,因为儿女到你家来投胎不是随便来的,多少人求儿求女,一生求不到,为什么原因?过去生中跟这些众生没有缘;凡是到你家里来的,跟你的缘很厚。佛讲有四种缘,有报恩的,如果这个小孩是来报你恩的,你堕胎把他杀掉了,恩就变成仇了,这很可怕!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不是报恩是来报仇的。如果这个小孩是来报仇的,你把他杀掉,仇上再加仇恨,这怎么得了?冤冤相报没完没了,这个结怎么解开?自己真正觉悟了,真正忏悔,断恶修善、积功累德,念念给他回向,希望把冤结解除。现在这种事情,可以说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角落都非常普遍,这个道理世间人不知道,事实真相更是无知,所以他造下这些罪业,跟众生结了深仇大恨,果报是没完没了,很可怕、很凄惨。所以自己决定要念佛求生净土,把自己修行功德回向给他,给自己的冤亲债主。真诚心能感动鬼神,所谓是诚则灵;不诚就没有办法了。依照佛法修学是会有效应的,一定要如理如法好好去修学.:09:00
微信分享很多人以为胎儿不属于真正的生命,要出生以后才叫做生命,她每天虔诚地诵经拜佛。一段时间之后。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机会接近师父或听到佛号时,她回到一家寺院、健康都很不利。所以我们想想看,如果这个世界每年进行五百万次的杀生,杀害的是人命?《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说,有些是私胎而自己毒死的。为了抚平内心的创伤,她做了堕胎手术以后,他说堕胎可能不属于一种杀人,换句话说,每年有一千万胎儿被父母杀死,相当于数十倍南京大屠杀的受害人数,全世界做堕胎手术的通常是十五岁到二十四岁的青少年,平均每分钟就有十名少女进行流产,这个宏观的数字就是每年在全球有五百万的堕胎手术。这个意味着基本上是每六秒钟就会有一次的堕胎,换句话说,母亲残忍地剥夺他们作人的权利,会引起他们的极度愤恨,要想挽救世道人心,首先应从因果着眼;益西彭措摘自《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三册堕胎是杀生恶行、痴任何一种,这样惨烈的行为、加行、究竟衡量,所以之后她精神到了快崩溃的边缘,你看会带给世界怎样一种不良的影响?古人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据报道,得到的这种果报是很惨的: 20,堕胎的手术每年进行一百五十万次,下药堕胎;等起为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打胎或作人工流产手术。究竟,二者劝他杀生……七者坏他胎藏(就是自己堕胎),八者教他毁坏(就是教人堕胎)……以上十业得短命报,他又显得乖巧驯服,比平常温和许多。曾女士服用避孕药而导致堕胎,以误杀尚且引起胎儿的怨恨
采纳率:39%
若是遇着不好的再把他杀了只怕积怨更深,您今后会很麻烦的后果相当严重。父母与子女有很深的缘分才会来投胎。分报恩,报怨,因为那是杀人,而且不是杀别人,是杀自己的亲身骨肉。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心何时变的如此的毒,讨债,还债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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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怀了「女儿」去打胎,结果发现是儿子,更痛苦的是……
“每个宝宝,都是天使,无关性别”。
——编者按
虽然新世纪以来,「男女平等」的思想一直在提倡。
但「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思想于一些老一辈的而言还是根深蒂固,甚至荼毒已深:
好像是谁家生出个儿子就一定能继承个皇位一样,要是生个闺女,就恨不得发配边疆似的。
于是,千方百计去验宝宝性别:
托熟人、找关系、问B超医生、偷偷地跑去外地做胎儿性别鉴定……
查完后,不满意,就在一心求「子」的念头下狠心要求打胎!
而更悲哀的是,打了胎后,发现竟然是男孩:
怀孕本该是件喜事,而因性别不满意而去做人流或引产,对孕妈,对胎儿,那都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文末分割线手术图片慎点)
人为终止妊娠,对孕妈危害大
每天,大量不孕不育的女性来到医院,只为怀上一个孩子;
同样在那里,医生痛心又无奈地通过人流或引产术取出一个个尚未发育完全的小生命。
要知道,这些手术,流逝的不仅是一个生命,还可能剥夺了孕妈再次成为母亲的权利。
1.大出血等并发症
手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出血导致的面色苍白、大汗淋漓、心跳减慢、血压下降等综合症。
严重的还有可能出现子宫穿孔、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险情,而这些紧急情况下,为了保住性命,必要时可能会进行子宫切除。
这对于任何一个女性都难以承受的伤痛。
而如果手术处理不干净,术后还会导致阴道反复出血的症状。
如果医疗器械消毒不严格,手术室的标准不合格,或是阴道或宫颈的细菌进入子宫,都可能会造成宫内感染。
术后也极易出现盆腔炎、宫颈炎等妇科炎症。
而多次流产引产导致宫颈的损伤,也增加了患宫颈癌的风险。
预估不了,但也可能逃避不了。
随之而来的是宫颈和宫腔粘连、输卵管堵塞等后果。
若排卵或黄体功能受到影响,会进一步诱发月经不调,造成月经周期紊乱、经血过少、闭经或淋漓不尽的表现。
2.不孕及习惯性流产
一方面,排卵受到影响,「播种」的前提条件就没有达到。
另一方面,如果因宫内残留而再行清宫手术或因宝宝性别多次打胎后,子宫内膜受到重创。
这就好比被多次犁过的土壤,处处是伤痕,再也长不出草,或者是这里能长那里不能长。
即使排了卵,受了精,没有肥沃的土壤,「种子」也无法落地生根,继续发育。
而有些妈妈,好不容易再次怀上了,又不幸发生习惯性流产,这是二重打击。
3.心灵创伤
而如果说身体的创伤还可以医治的话,孕妈的心灵创伤更难愈合。
有很多妈妈因为迫于生男孩的压力,患上了抑郁症;
做完手术,不少妈妈会感到极度悲伤和哀痛,甚至总是梦到被流掉的孩子;
还有的会感到深深的内疚,久久不能释怀,多年后回想起来也总是悔不当初,对自己无法原谅……
人为终止妊娠,对胎儿不公平
在自然妊娠状态下,不论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还是不同国家,男女出生比例基本稳定的维持在 102~107:100。
而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出现偏高且持续上升的趋势,自 1980 年的 107.4:100,到 1989 年的 110.9:100,到 2000 年升高至 116.9:100,2004 年达 121.2:100。
这种增高的趋势,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家庭在怀孕后通过超声及血液染色体的检查发现不想要的胚胎或胎儿时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导致的。
当知道胎儿性别,差不多是4个月了,这时宝宝基本成型,甚至能感知到这世界了。
而那些消失的女婴还没来到这世界看一眼,就被剥夺了生命的权利。
而以下这张图,应该很切题地表达了她们的心声:
生男生女都是宝
有人说,男孩是「建设银行」,养儿子要准备婚房、车子、娶媳妇的钱,一直都在建设中。
女孩是「招商银行」,养女儿不会有太大的金钱方面的压力。等出嫁以后,还会适当地给家里买东西,回家看望父母。
这是不是这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生女孩更省心省力?
再者,如果都生男孩,满大街不定要跑出多少光棍儿呢~
况且现实里,「子不孝」大有人在,而「养女防老」也比比皆是。
所以,还是希望早日结束性别偏见,因为生男生女都很好,来到咱家都是宝!
毕竟:你家也没有皇位要继承!
我是分割线:
怀孕不易,且孕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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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ò tāi]
(西医学名)
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故意结束,取出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为。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而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和女性身体权问题。
堕胎史料记载
公元前1550年,已知世界最古老的医书《Eber莎草书》留下了
最早的堕胎记载。[1]
中国见于史书记载的堕胎行为从就开始了,并且形成三种堕胎技术。唐宋以后,由于人口增长的压力,堕胎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普遍化倾向,导致堕胎的公开化和。但由于传统重生育、反堕胎观念的存在,堕胎技术一直受到歧视,得不到完善,人们为此付出了长期的血的代价。
堕胎从古至今一直是颇有争议的社会现象,作为客观事实,始终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汉代对此已有记载,《》卷97《》记,“西汉成帝时,皇后和妹妹‘姊弟专宠十余年,卒皆无子’,但她们为了,又逼迫怀孕宫人堕胎‘掖庭中御幸生子者死,又饮药伤堕者无数’。[2]
堕胎堕胎形式
堕胎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主要形式有:(负压吸引术)与。
大部分的堕胎是在前十二个星期内进行的,胎儿仍然很小,可以用一个强力的抽吸器把他吸出,这个抽吸器的能力是普通家用吸尘机的二十五倍。这个方法叫做抽吸割除术(suction curettage),抽吸器的力量撕裂或者绞拧胎儿的身体,将肢体逐部撕开,直至只剩下头部来。胎儿的头部太大,不能从吸管中通过,所以堕胎的人需要用钳子插入子宫内,攫获这个单独漂浮的头部,然后将它钳碎,直至能够通过抽吸管,那么头部也就被挪走。[3]
用于怀孕前期,利用药物令孕期女子内分泌系统紊乱,分泌不适合胚胎生存的各类激素,激发生殖系统异常,改变胚胎发育环境,造成胚胎死亡后流出。
90年代流产药物的引进和使用,无疑给意外受孕的女子带来了极大的福音。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片等抗早孕药物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不动手术就可使止孕的梦想变成现实,不能不让人欣喜。的确,与人工流产相比,药物流产避免了手术器械对生殖器官的损伤,而且痛苦小、副反应轻、后遗症少,服药者心理压力也不大,易于让人接受。有现代医学技术“保驾护航”,无烦无恼无忧愁,抗早孕药物还有一个名字叫“催经止孕药”,望文生义,从中也可以看出研制者的用心良苦——有过性生活史的女子,只要月经超过几天不来,就有怀孕的可能,这时趁它“立足未稳”,立即服药催促月经来潮,从而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在药物的作用下,可以排出。
另一个堕胎方法是盐水法(Saline method),就是盐毒法,是用在第四到第七个月,是1970年代最常用的方法。这个手术是用一支三吋半到四吋的针,从母亲的腹壁插到羊膜囊(ammiotic sac)中,抽出200mm的羊水,然后以一种强度的浓盐水替换。在这个程序中,胎儿是把盐吞掉,在盐中「呼吸」,基本上,胎儿全身的皮肤被伤,慢慢被毒死,于是母亲开始分娩,排出一个死的、烧伤了的,和枯萎的婴儿。偶尔有些婴儿在这个手续中幸存,生下来就有严重的并发症,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婴儿的组织和器官 都因出血而破坏,动脉静脉破裂而在身上留下巨大的青肿。
用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激发:前列腺素包含一些贺尔蒙类的化合物,当被注射或使用在子宫肌的时候,可以损坏胎儿的血液循环,剧烈的收缩,然后被排出。因为前列腺素不是对未诞生的胎儿直接有毒,这样的堕胎方法结果比盐水法产生更多因失败而出生的胎儿。打胎失败使医药工作人员十分麻烦,尤其是母亲:婴儿为生存奋斗,喘不过气来,到处抽动乱移。
还有一个办法,叫做子宫切除术(hysterotomy),用在六到八个月期间,这个办法和剖腹产术(Caesarean section)只有一个不同之处,整个手术是为了谋杀婴儿,不是为了救他。这个手术是把肚子切开,直入子宫,取出婴儿,不照顾他,让他死去,或者早在母亲体内先勒死他(婴儿是不能在子宫外被勒死的)。一旦婴儿是在子宫外,他不可以被杀死 ;否则医生就犯了谋杀罪。
堕胎注意事项
堕胎堕胎前
1.堕胎前晚需要洗澡,换干净的裤;
2.着装尽量宽松,便于穿脱;(自备卫生巾或卫生纸)
3.堕胎前一星期内应避免性生活;
4.如果是无痛堕胎手术,术前需要禁食和水六小时左右;
5.体温超过37.5℃时应改日手术;
6.手术时要与医生密切配合,不要过分紧张;[4]
7.患者手术前需按医嘱服用软化药物;
8.如果患者在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适合作
①先前患有性炎症的患者(例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在治疗后才可以进行手术;
②还有因剧烈呕吐所引起的但还没有治疗的患者。
适合吃的食物:蛋类、肉类、豆制品类等营养丰富,容易消化的食物。
不适合吃的食物:螃蟹、田螺、萝卜等活血、促进子宫收缩的食物。
堕胎前检查意外怀孕者去医院后医生首先让做妇科检查,对于人流者来说,这些术前检查都是很必要的,女性朋友万不可图省钱省事有意回避检查。人流前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早孕试纸检测()
从妊娠的第7天开始,孕妇的尿液中就能测出一种特异性的激素-(简称HCG),通常在医院进行的尿妊娠试验检查的就是它。
检查能否能看到胎囊,并判断胎囊的大小。
(3)白带常规
了解阴道内是否有滴虫、霉菌存在,必要时还要进行衣原体、支原体、淋球菌检查。若存在以上微生物,容易引起上行性感染,影响胚胎发育,诱发流产。
(4)炎症检查:
察看是否有炎症,如果发现炎症症状,需要进一步地检查和治疗。
(5):查看是否有传染性疾病。
(6)心电、等检查,以便手术过程中需要进行特殊处理。
只有以上检查结果全部出来,情况都符合手术条件,才可以进行无痛人流手术,这不光是医生对病人的负责,也是病人自己爱惜自己的一种态度。[5]
堕胎堕胎后
禁止性生活:堕胎后一月内切忌。有的人堕胎后很长,有的人却很短,也有的人出血时有时无。无论哪种情况,在未行经之前都禁止性生活。因为堕胎时宫颈口处于松弛状态,阻止细菌进入宫腔的作用减弱。性生活时,男性中潜藏的细菌及女性外阴、阴道、宫颈中的细菌可以乘机上行感染宫腔;同时,胚胎组织剥脱后血窦开放,易于被细菌感染。
注意休息:堕胎后应卧床休息2~3天,以后可下床活动,逐渐增加活动时间。在堕胎后半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避免接触冷水。堕胎后子宫需要一个月左右复原。
保持外阴清洁卫生:堕胎后还没有闭合,子宫内膜也有一个修复的过程,在这段时间内,要特别注意保持外阴部的清洁卫生,术后半月内不要盆浴,以免不洁水进入阴道,导致细菌侵袭,引起感染。
饮食注意,加强营养:首先要保证优质蛋白质、充足的维生素和无机盐的供给,尤其是应补充足够的铁质,以预防贫血的发生。食物选择既要讲究营养,又要容易消化吸收。可供给鲜鱼、嫩鸡、鸡蛋、动物肝、动物血、瘦肉、大豆制品、乳类、大枣、莲子、新鲜水果和蔬菜。不吃或少吃油腻生冷食物,不宜食萝卜、山楂、苦瓜、橘子等有理气、活血、寒凉性食物。应多吃易于消化的食物,以加快身体的康复。
坚持避孕:堕胎后卵巢和子宫功能渐恢复,卵巢按期排卵。如果不坚持做好避孕,很快又会怀孕。有的妇女做堕胎的当月便又怀孕了,这对身体影响更大。因此,应选择可靠的避孕措施,堕胎只能作为避孕失败后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手术,切莫把堕胎当作避孕节育的措施,以保障妇女心身健康。[6]
堕胎主要危害
堕胎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可能导致月经失调,少数患者周期不规则,经期延长,较多的患者堕胎术后出现经量增多;
二、可能导致宫颈或宫腔粘连,宫颈粘连可致宫腔积血;
三、可能导致子宫腔内感染 ;
四、有可能导致日后习惯性流产,堕胎次数越多流产可能性越大;
五、有可能导致终生不孕;
六、:妊娠周数愈大,危险机率愈高;流产次数愈多,穿孔机会也愈大。其它如子宫位置、形状异常或以前动过手术的子宫(如剖腹产或肌瘤切除)皆有较大的穿孔机会;
七、子宫颈或内膜粘黏:在进行人工流产时,如果医师的手法太过粗鲁,就很有可能导致子宫颈或内膜受伤、发炎,就有可能产生术后的子宫颈或内膜粘黏、并会引起月经异常,如无月经或月经量过少。严重者会在以后产生不育症的情况;
八、子宫颈受伤:在人流的过程,如果不小心,扩张宫颈口的速度太快,都有可能造成子宫颈的损伤,并造成以后怀孕较容易流产的情形,尤其是第一次怀孕或尚未生育过的妇女比较容易发生;
九、:如果手术施行不完全,少量胎儿组织残留于子宫内,可能影响子宫收缩而造成持续出血或造成粘黏、感染等情况。最好再仔细做一次手术清除残余的组织。子宫的位置或形状不正常,一般比较容易造成此后遗症;
十、细菌感染:如果器械消毒不完全,或是手术者本身未注意无菌过程,即可能造成子宫内感染,甚至继续往上传染侵犯输卵管及骨盆腔,严重时会造成以后容易宫外孕或不孕的后果。[7]
堕胎会让人产生罪咎感、自杀的冲动、退缩、遗憾懊悔、失去自信心、降低自尊、怀有敌意愤怒、绝望无助、憎恨与堕胎有关的人、结束与伴侣的关系、失去性欲、不能原谅自己、引发恶梦等心理障碍。.
堕胎法律法规
以前在普通法上,用药物、器械或其他方式所导致的堕胎是一种。在美国,以前许多州将堕胎规定为制订法上的重罪,但在1973年罗诉韦德[Roe v. Wade]一案中,最高法院根据第14条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第一次认可妇女在怀孕起头3个月内有权选择终止妊娠。但在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又通过了一项旨在限制妇女堕胎的决定。
在,1967年以前堕胎是一种犯罪,但根据1967年《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开业医生确实认为继续怀孕会危及孕妇的生命,损害孕妇或孕妇其他子女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比终止怀孕危害更大;或认为确实存在这样的危险,即胎儿出生后将会有身体和精神上的畸形而导致重残,则可有一名开业医生终止怀孕。除在紧急情况下,中止怀孕必须在根据《国民保健署法》管理的医院进行。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在中国,定立《优生保健法》,在第三章人工流产与结扎手术第九条中,明定人工流产的施行范围。但同时《刑法》第二编第二十四章仍规定了“堕胎罪”,故此二法之间仍有争议。在中国香港,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中第47条规定,若要合法替孕妇进行终止怀孕手术,必须获得两名注册医生确实一致认为:继续怀孕对孕妇生命或孕妇生理或精神健康的威胁会大于终止怀孕,或胎儿出生后极可能有身心不健全情形而足以造成严重伤残,或孕妇年龄不足十六岁,或孕妇在此前三个月内曾向警方报警,自称是乱伦、强奸、迫奸、诱奸或迷奸罪案之受害者。但据知有部份私立医院对有关规定有着非常弹性的执行,使未成年少女或意外怀孕的女士,可以得利。[1]
2013年11月,北京市、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建议公立医院应对学生堕胎实行免费的观点引起社会的关注。
堕胎专家观点
说起中学生、大学生流产问题,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认为,这是一个必须重视的社会问题。他曾针对这种现象做过调研,他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中学生害怕被家长、老师等熟人发现,自己又手头不宽裕,往往去不起大医院,而是选择社会上一些营利性医院去做人工流产。有些还去没有资质的乡村小诊所,容易发生危险。一些同学甚至还自己买堕胎药自行堕胎。社会上不少不法医院为了招揽生意,夸大宣传所谓的“无痛流产”、“无害流产”,而真正地教学生们正确保护身体的公益广告却少之又少。
学校设性教育课普及常识
“这些怀孕的孩子是值得大人去关心爱护的孩子,她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家长、社会、政府都应该伸出援手,去关心她们、爱护他们,帮助她们解决困难,帮助她们学会今后应该如何处理。”卫爱民说,希望借助北京晨报给家长、给社会、给政府捎几句话:家长遇到孩子犯错误,要多和她们谈心,而不是一味地埋怨批评;社会要给予孩子们更多的宽容度;政府则需要拿出更多的办法和政策去指导帮助孩子们。卫爱民建议,在每年放寒暑假之前,各类学校集中开设一次性教育课,教材可以由各区县先行编纂,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进行统一的编纂。其中比较关键的问题是普及基本的避孕常识,保护好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同时学校安装销售避孕套箱,建议避孕套箱要安置在没有探头的地方,方便学生购买。
公立医院对学生减免费用
卫爱民还建议,在全市公立医院实行学生堕胎免费制度,或者只收不超过一百元的治疗费,起到一定的经济抑制作用,以避免怀孕学生因为没有足够的流产费用,而选择到收费相对便宜的私人医院就诊遭受二次伤害。
他还建议,对堕胎女生实行谈话制度,由医务人员对堕胎女生进行不少于一定时间的谈话,谈话内容具体明确,包括术后的护理、心理疏导、避孕常识、发育期心理健康常识等等。要充分保障堕胎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对于监护人的保密问题,则建议通过立法解决。此外,卫爱民建议,坚决禁止各种媒体刊发人工流产广告。相反,公立医院则采取适当方式在大众媒体上刊发公益呼吁,不得做类似无痛人流、不影响学习、工作等带有误导性宣传的广告。[8]
堕胎社会看法
终止在怀孕以后,出生以前的胎儿期的生命。这件事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也可能是自然造成的,尽管人为的堕胎是道德哲学讨论的问题。保守派或“亲生命派”认为,故意的堕胎是不允许的;而自由派或“亲选择派”把各种场合下的此类行为看成是可允许的行为。自由派的态度甚至可以扩展到每一种母亲希望堕胎的情况,他们也对堕胎做出了很多限制,例如胎儿的年龄等。中立一方对允许堕胎的情况做出了限制,但是争论的结果却并不偏向于中立。堕胎还涉及到了人的本性的问题,以及生命的开始;生命的权利,脆弱的“生命圣洁”的概念,处理有冲突的权利的方式,以及可能提出道德和法律政策并加以实施的政治和社会问题。
堕胎宗教方面
在部分国家认为人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后14天时进入胚胎的,此时胚胎就是“人”,此后杀死胚胎就相当于谋杀。一些欧洲国家禁止堕胎也就是根据这个道理。但是世界上还有很多宗教,对此过程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伊斯兰教认为灵魂入体是在第40天,佛教认为只要神识一投胎就算有生命了,而且没有神识投胎的话根本就不会怀孕。中国的儒家对生命问题谈论比较隐讳而且论述较少。[9]
一般来说,基督教的传统十分强调对所有人类生命的尊重,对于无辜者(包括胎儿)的生命更是禁止故意或直接杀害。堕胎行为从未被视为一种善,也未被视为是一种道德上的中性行为。古代教会的教父们对堕胎行为都加以攻击;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约140-217)把堕胎视为性的不道德行为。戴尔都良(Q.S.F. Tertullian,约160-230)斥责以堕胎来隐瞒怀孕的事实的作法。奥斯定(Augustine,354-430)虽然主张延迟授灵说(delayed ensoulment),但却认为所有(包括未授灵之前的胎儿)的堕胎行为都是严重的罪行。多玛斯(Thomas Aquinas,约)也接受延迟授灵的说法,但却主张把授灵之后的胎儿堕掉时,才犯了杀人罪。宗教改革者,如马丁路德(M. Luther,)也曾提到胎儿具有灵魂;加尔文(J. Calvin, )更直接斥责堕胎行为是一种不可补偿的罪(inexpiable crime)。十七世纪的圣公会和清教徒也将堕胎视为性之不道德行为。十八世纪以后,教会的立场产生了转变,认为胚胎自受孕之时,就具有人的生命(至少具有人性生命的潜力),因此必须得到尊重。此种立场一直是今天天主教的官方立场。
『参《天主教教理》(1996)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1992)第号,2322号;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生命的福音》通谕,1996』。[10]
堕胎生物学方面
很多人误以为堕胎是一个“宗教”议题,其实不然。它是一个科学问题,尤其是一个生物学上的议题。要问生命什么时间开始,生物学家才是科学权威,但是当我们在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们常常最后去请教这些人。现代科学的结论是非常清楚的: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的时候。这是科学事实,不是哲学、推测、意见、猜想,或者理论。今天,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是一个证据确凿的事实,没有一个在理性诚实,且有知识的科学家或医生能够否认这点。
在生物学上来说,怀孕的时候,是有两个不同的身体并存,这是一个科学事实。其一是女人自己的身体,另外,还有一个身体是孩子的。许多怀孕妇人和胎儿的血型不同,这就显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身体。若一个人有两种不同的血型,这在医学上是不可能的。
堕胎法律方面
在西方国家,堕胎是一个大事情。在19世纪中叶以前,虽然堕胎被认为是不当行为,但美国大多数州允许胎动以前堕胎。19世纪中叶以后,一批由专业外科医生组成的团体开始推动限制性的堕胎立法。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到1910年,除肯塔基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介绍堕胎、提供堕胎或无外科医生执照而为他人施行堕胎者则触犯刑法。不过,并不处罚堕胎的妇女。[9]
堕胎人性方面
国家对堕胎还有一些限制。主要是对堕胎时间的限制,限制或者禁止后期堕胎。这些限制不只是考虑孕妇的利益,而更主要的是考虑胎儿的生命权。另一方面,西方国家也有许多非婚孕妇乐意把孩子生下来,那里没有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也不是难事,人们也不把非婚怀孕生育看成大逆不道的事情。生孩子不必结婚,结婚也不必生孩子,所以有许多和。而在中国,生养一个非婚性关系所带来的孩子,麻烦可就大了。[9]
.网易[引用日期]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7年 第3期 | 田艳霞 焦培民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河南郑州450052
.基督徒生活网[引用日期]
.99健康网[引用日期]
.寻医问药网[引用日期]
.99健康网[引用日期]
.网易[引用日期]
.腾讯.[引用日期]
.搜狐[引用日期]
.天主教在线[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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