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过户后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想拆走空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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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时三方协议注明空调留给买方,但过户后卖方想拆走空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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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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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用户的咨询  我和男朋友买了一套2手房准备结婚用,但是房子过户后,房主迟迟不肯交房,一推再推,各种借口比如他那边买房出现问题云云,合同约定日期5月15日前交房,到期后卖方说想拖延半个月,也就是月底交房,我和朋友商量一下同意了,当时卖方一再保证说肯定月底之前搬出,(因为我们要结婚用得装修,再晚了伏天装修不好了)我们觉得卖方是个信佛之人,应该也不会骗人,那就等等,结果前两天联系说想周末(6月1号)去交接一下物业之类的,意思就是差不多该腾房了,我们考虑对方感受也没有催过这中间,结果对方态度上来就很强硬,说月底肯定不能搬走,说他那边买房出现问题,还没有收拾打包等等,其实她家有一套平房,而且搬过家的都知道,搬家要收拾多久啊?我家搬家的时候我还小,但是我爸妈收拾两天就好了。可是卖方说又要拖延半个月也就是6月15号才肯搬走。其实晚搬走半个月一个月的情理上我可以接受,但是我觉得对方太登鼻子上脸了,这么拖下去就不肯交房等于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房款让他白住不说,我和我男朋友已经开始交房子的贷款了,一个月7-8K 的贷款,我觉得房主太过分了。给我感觉就是没想搬走啊,如果想搬走已经那么久了怎么会没收拾啊?  昨天约好了这周六过去交接一下物业,水电费之类的,但是他没搬走我交接了,等他搬走了交接之后她用的估计都得我来承担。  这样迟迟不走我该怎么办呢?  起诉很慢的  报警能管用吗?  中介说周六过去交接然后就让他在住半个月,但是我担心半个月以后他们还不走怎么办?  求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楼主发言:21次 发图: | 更多
  报警!私撞民宅。
  @随便看看u 1楼
09:02:05  报警!私撞民宅。  -----------------------------  我担心警察好用么?会不会管这个事情啊?会不会和稀泥出警之后来回来去说两句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过户后,这就是你的房子,你把门砸了,他也没话说,你砸的是你自己的东西,不是他的。  
  @zhcym 4楼
09:08:53  过户后,这就是你的房子,你把门砸了,他也没话说,你砸的是你自己的东西,不是他的。  -----------------------------  我听说跟房主闹僵有的房主会把下水道堵了或者怎么样的恶心买家  我真是觉得一而再再而三的太欺负人了,因为买这个房子都是我和我男朋友跑的,怕家长着急都是我俩弄这个事儿,到现在对方不走我都不敢跟家长说,说了肯定着急上火的生气。对方太过分了,她也有女儿,跟我年龄差不多,怎么能这么欺负人啊,肯定觉得我俩小孩似的好欺负哇,我朋友性格很好,一直都让他们,但是卖方不肯搬走对于买房来说已经不是小问题了,我担心他们就赖住了
  当初签合同就应该写明过户后的具体移交时间,超过要求按照行情价房租算钱,他们肯定跑的比兔子还快,现在如果怕对方耍赖,你可以要求对方签字同意,从6月1日起按照租房行情,收一笔押金,以天数结算租金,届时一边交钥匙,一边还剩余押金,如不同意则报警。
  @longlongz 6楼
09:34:56  当初签合同就应该写明过户后的具体移交时间,超过要求按照行情价房租算钱,他们肯定跑的比兔子还快,现在如果怕对方耍赖,你可以要求对方签字同意,从6月1日起按照租房行情,收一笔押金,以天数结算租金,届时一边交钥匙,一边还剩余押金,如不同意则报警。  -----------------------------  签合同时候注明了是5月15号交房啊亲!
  你要不断报警,不断报警!要么就来横的!
  @山民1976 8楼
11:19:24  你要不断报警,不断报警!要么就来横的!  -----------------------------  恩恩,小女子谢大哥支招!
  其实现在我也不想撕破脸,对谁都没好处,也没必要做的那么绝,但是对方怎么可以那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满嘴的仁义道德说什么说话不能不算话之类的,结果给钱了房子不给了,我们让中介跟他沟通交房竟然让我们给他打电话,打了电话上来就很强势的说月底肯定不能搬之类的,违约不讲信用有点软饭硬吃的意思。让我很生气,而且我一直纠结的就是之前说好的不算,这次我再答应他6月15号得话,到了六月15号估计还是不会走的
  你把房价直接付完了????
  简单得很,找个搬家公司,砸门进去,所有东西扔出去就行了。
  学强拆  
  @苍白了谁O 11楼
11:50:05  你把房价直接付完了????  -----------------------------  付完了,钱对方都到手了,我们是贷款,首付肯定要给,是银行给他批贷,过户了已经
  @泸州老叫鸡 12楼
12:11:27  简单得很,找个搬家公司,砸门进去,所有东西扔出去就行了。  -----------------------------  听说过这么一个事例,大哥这样做违法么?到时候实在不行,我就得考虑大哥的办法
  @爱红生生世世 13楼
12:14:16  学强拆  -----------------------------  生气冲动的时候真想这样,但是会有后遗症……把人家强拆了,我以后恐怕也过不安生了,而且让邻居怎么看啊……不管对方怎么错,我只要让别人看起来强势,别人就觉得都是我们的错欺负人了……
  肿么办肿么办肿么办?!!
  既然已经过户,那么原来的户主等于在用你们的房子,建议收取租金!而且是大剂量的收租!直至搬走!
  收租子啊
  作者:泸州老叫鸡 时间: 12:11:27  简单得很,找个搬家公司,砸门进去,所有东西扔出去就行了。  ============  支持这个  你的家你做主
  @feijh123 18楼
13:49:32  既然已经过户,那么原来的户主等于在用你们的房子,建议收取租金!而且是大剂量的收租!直至搬走!  -----------------------------  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个人真是自私啊,太自私了,收了钱不交房,跟抢劫诈骗的区别就在于数额更大风险更小。换位思考要是我收了房不给钱他们家会什么样?
  @lincat2012 20楼
13:59:37  作者:泸州老叫鸡 时间: 12:11:27  简单得很,找个搬家公司,砸门进去,所有东西扔出去就行了。  ============  支持这个  你的家你做主  -----------------------------  最后没辙了我就打算这么干了!太欺负人了
  @feijh123 18楼
13:49:32  既然已经过户,那么原来的户主等于在用你们的房子,建议收取租金!而且是大剂量的收租!直至搬走!  -----------------------------  赖上了……还强势赖,直接跟我朋友说,月底肯定不走……还信佛的人……我都没法说了,之前说好的,她也知道我们要装修,7-8月份根本没法开工,就打算六月装好7-8月份晾凉买家具什么的我们就能结婚了,这些卖主都知道,可是就这么耍赖,真是给我气够呛
  先礼后兵,给他们下一个最后通牒,限三日内搬出,逾期一切后果自负。
  @忍不住来发言 24楼
14:16:45  先礼后兵,给他们下一个最后通牒,限三日内搬出,逾期一切后果自负。  -----------------------------  这个靠谱,周六叫我们去交接物业水电之类的,我打算跟她们说说这个事,不然越来越来劲了以后更不好弄。  PS:这周六交接物业水电,还想继续住,之后的费用肯定是要我承担了
  自己顶一下,盼建议……
  直接找人把他的东西搬出来。把门换锁。
  @哈旺金之助 26楼
16:18:06  自己顶一下,盼建议……  -----------------------------  让物业停水停电,或者你们也直接让他们交房租,你现在是业主,他是租户。从5月15日开始算
  @苍白了谁O
11:50:05  你把房价直接付完了????  -----------------------------  @哈旺金之助 14楼
12:30:42  付完了,钱对方都到手了,我们是贷款,首付肯定要给,是银行给他批贷,过户了已经  -----------------------------  浪很简单呀! 既然是已经过户了的 就是这房屋已经是你私人的了
你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权。是属于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 他们算是侵权了。
  @苍白了谁O
11:50:05  你把房价直接付完了????  -----------------------------  @哈旺金之助
12:30:42  付完了,钱对方都到手了,我们是贷款,首付肯定要给,是银行给他批贷,过户了已经  -----------------------------  @苍白了谁O
19:34:10   浪很简单呀! 既然是已经过户了的 就是这房屋已经是你私人的了
你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权。是属于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 他们算是侵权了。  -----------------------------  所以你可以直接或者间接的那什么什么什么了!!!
  他住你的房子,你干嘛不收房租啊??每月不要多,就收一万。
  @哈旺金之助
16:18:06  自己顶一下,盼建议……  -----------------------------  @dante1226 28楼
17:54:18  让物业停水停电,或者你们也直接让他们交房租,你现在是业主,他是租户。从5月15日开始算  -----------------------------  我们是贷款买的房子,真的是掏空了,每个月要还银行8k,那房子租金顶多三四千一个月???怎么样都是损失很大,而且我们要用房子结婚的,跟她耗不起
  @suncold2012 27楼
17:21:34  直接找人把他的东西搬出来。把门换锁。  -----------------------------  这样会不会我违法了?
  继续:各位亲,楼猪跟男朋友商量一下,打算周六过去交接物业水电的时候,是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好事好商量,给卖方期限,推到6月10日搬走,到时候再继续赖着不走就按违约办。大家觉得靠谱么?
  @longlongz
09:34:56  当初签合同就应该写明过户后的具体移交时间,超过要求按照行情价房租算钱,他们肯定跑的比兔子还快,现在如果怕对方耍赖,你可以要求对方签字同意,从6月1日起按照租房行情,收一笔押金,以天数结算租金,届时一边交钥匙,一边还剩余押金,如不同意则报警。  -----------------------------  @哈旺金之助 7楼
09:38:34  签合同时候注明了是5月15号交房啊亲!  -----------------------------  我是说合同里应该注明违约责任,如果拖延交房按照多少租金,首付的时候就留一些押金先不给。  既然合同没写违约责任,那就再拟一个搬迁期限让对方签字,超过从重罚款,否则就威胁对方起诉。
  这个好办,楼主邀一帮亲朋好友,晚上到那里喝喝酒,打打牌,唱唱歌,搓搓麻,总之这是你的家,可劲了玩。  
  @longlongz
09:34:56  当初签合同就应该写明过户后的具体移交时间,超过要求按照行情价房租算钱,他们肯定跑的比兔子还快,现在如果怕对方耍赖,你可以要求对方签字同意,从6月1日起按照租房行情,收一笔押金,以天数结算租金,届时一边交钥匙,一边还剩余押金,如不同意则报警。  -----------------------------  @哈旺金之助
09:38:34  签合同时候注明了是5月15号交房啊亲!  -----------------------------  @longlongz 35楼
14:21:28  我是说合同里应该注明违约责任,如果拖延交房按照多少租金,首付的时候就留一些押金先不给。  既然合同没写违约责任,那就再拟一个搬迁期限让对方签字,超过从重罚款,否则就威胁对方起诉。  -----------------------------  周六时候去他家了,想跟她确定一下交房子日期,可是被耍混了……刚问交房日期就耍混……更别说签字了,下次去我也得耍流氓了看来
  @野猫钓鱼 36楼
15:08:45  这个好办,楼主邀一帮亲朋好友,晚上到那里喝喝酒,打打牌,唱唱歌,搓搓麻,总之这是你的家,可劲了玩。  -----------------------------  6月中旬在不走,只能这样了
  最后如何处理了
  现在解决了吗?我和你差不多,贷款。。房子空了我们没有钥匙进不去。房主老有事,看看这周能不能交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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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交完房款未及时过户 卖房人想解约要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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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购房时交纳了全额房款,在购房期间一直拥有,但由于其没有及时,便被卖房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一审法院认为,买房人在交易中仅仅存在小瑕疵,合同依然可以履行,故判决合同继续履行。然而,二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推翻一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合同中明文约定在一定期限前,买房人如果没有成功过户,卖房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应该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这样有助于契约精神的养成。买房人未成功过户被卖房人诉至法院2015年12月,买房人冯某与卖房人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6年3月,双方又签订了,协议中约定,由于卖房人张某急需腾出房屋指标再行购房,冯某需要在4月1日前将到自己名下,否则卖房人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很快,冯某将房屋全款支付给张某,并于当日与张某前往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过户,但因冯某提供的资料不全而未能办理成功。冯某在未更改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几天后再次申请过户,仍未成功。4月1日后的某天,冯某修改资料后,尝试第三次过户,但卖房人张某对此不予配合。双方为此事走上法院,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冯某则认为,自己付了全款,也拥有购房资格,不同意解除合同。二审判决改判双方解除合同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签订后,冯某依约向张某支付了全款,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虽然冯某提供购房所需资料不完整,无法办理过户,但并不构成根本违约,只有导致根本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时,才构成根本违约。故判决张某配合冯某过户,冯某向张某支付。一审判决后,冯某及张某均不服,上诉至三中院,冯某认为他已支付合同全部价款,张某收到房款后拒绝过户构成根本违约。张某则坚持要求解除合同。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两次过户未能成功,存在重大过错。当在冯某第三次通知张某要求再次配合过户时,已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根据补充协议,张某有权解除合同,故判决两人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是否解除合同引发争议二审法院北京市三中院孙妍法官表示,此案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法定解约权和约定解约权,如果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即使合同中没有明文约定,合同也可以被解除,此种属于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即合同双方约定了一些情况,在这些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一旦情况出现,一方或双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在本案中,冯某并非因购房新政出台而失去购房资格,又交付了全款,虽然其违约,但并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符合法定解除权。冯某仍可以在4月1日后继续办理过户,迟延几天过户并不会造成特别大的影响。因此,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下一般应判令合同继续履行,违约者赔偿一定损失。孙法官表示,一般情况下,案件这样判决并无问题,但本案特殊性在于,合同中双方约定了4月1日前买房人必须过户成功,否则卖房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赋予了卖房人约定解除权,该权利的赋予是双方公平自愿的约定。合同未能在4月1日前过户也确系买房人的责任。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前提下,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法院应当尊重双方都同意的约定,不应当以一般的司法判断代替个案当事人合法的约定,这不仅是对遵守合同约定一方的不公,也不利于当事人契约精神的养成。因此,法院二审推翻一审判决并改判解除合同。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黄争荣律师表示,该案中,既然双方签署的合同赋予了卖房人一定条件下的约定解除权,一旦条件达成,无论卖房人出于什么目的,都应当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没有这个约定解除条件,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合同应该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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