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主义和自然主义文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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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主义与数学本体论
自然主义与数学本体论
叶峰(北京大学哲学系)
摘要:自然主义是一种一般的哲学世界观。它蕴含着对本体论、认识论等哲学问题的答案。本文将从
说明什么是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开始,然后阐述它蕴含的对关于抽象数学对象的本体论问题的回答。它将
是反实在论的回答,即它否认抽象数学对象客观存在。最后,本文将说明这种反实在论的自然主义将如何
回答它所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即解释数学语言的意义在于什么、数学知识是关于什么的知识,还有解释
数学在科学中的可应用性。这是作者本人提出的一种彻底的自然主义的数学哲学的一个部分。
1 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
这里所说的“自然主义”,指的是在二十世纪的分析哲学传统中的自然主义倾向。可以说,某种一般性的自然主义倾向已经被分析哲学传统中的多数哲学家接受。但即使在分析哲学传统之中,在“自然主义”这个标签下也有种种不同的哲学观点与派别。甚至在数学哲学中,自然主义也有多种形式1。比如,蒯因是自然主义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但他同时又是数学实在论者 。与他相反Penelope Maddy在最近十年来也以倡导一种形式的自然主义为己任,但她似乎更倾向于数学反实在论2。在数学哲学中,以前的种种自然主义更多地强调,我们应该尊重科学家们与数学家们的科学实践与数学实践。这些自然主义强调,没有所谓的在科学之上的“第一哲学”。它们认为,哲学家的任务仅仅是对科学与数学实践作解释,而不是从所谓的“第一哲学”出发,指导科学与数学实践,或者为数学与科学提供基础。这是以前自称为“自然主义”的各种数学哲学的共同点与标志。但在此之下他们又得出了实在论或反实在论的不同的结论。在分析哲学传统中的心灵哲学中也有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在那里,“自然主义” 主要指的是与心-物二元论相对立的一种基本哲学态度3,其中包括各种形式的“物理主义”4。因此,“自然主义”可能是一个已经被用得太滥的标签。
但是,我们认为,对“自然主义”的各种理解其实都包含了一个共同的核心,即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者都公开地承认的一些基本信念。在此基础之上,有些自然主义者可能加上了其它的信念。但就数学哲学而言,我们相信,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都公开地认可的这些基本信念,就足以确定一种真正自然主义的数学哲学。至于那些在“自然主义”这个标签之下的种种不同的数学哲学,我们认为,要么它们隐含地违背了自己公开宣示的一些自然主义基本信念,要么它们没有将自己公开宣示的一些自然主义基本信念贯彻到底。因此,它们不是彻底地自我一致的自然主义。所以,尽管“自然主义”这个标签已经被用得太滥,我们还是将我们所提出的这种数学哲学称为自然主义数学哲学,或者称为彻底的自然主义的数学哲学,以强调它是彻底地贯彻了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
本小节将提出并讨论我们所理解的、作为自然主义的核心的,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它们是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都公开地承诺的基本信念。这里我们不打算为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作辩护。我们只是从这些基本信念出发,考察它们的推论。我们的目的在于说明它们蕴含着关于数学的本体论问题的怎样的回答。
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也就是现代科学的基本世界观,是许多人(至少表面上)承认的。另一方面,当然也有许多人反对自然主义。本书不打算反驳那些反自然主义的观点。就数学哲学来说,我们相信,反自然主义的数学哲学,也应该首先尝试提出一个自身协调一致的数学哲学理论,回答关于数学的哲学问题。
我们将自然主义的基本信念概括为如下正、反两个方面的要点:
(1)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人的心灵,心灵的属性、认知能力与过程等等,原则上可归
约为大脑神经元的结构、属性、活动过程或功能,而且也是自然进化的产物。
(2) 没有超自然的、独立于物质的认知主体;哲学问题的提出不应该预设一个超自然的、独立于物质的心灵或认
知主体,我们也不应该从这样一个心灵或认知主体的角度去回答哲学问题。 1
Maddy (2005)讨论了数学哲学中的自然主义的三种形式,但还不包括我们这里提出这种自然主义数学哲学。
见Maddy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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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性的物理主义路径
【摘要】:在自然主义的思潮下,人们更倾向于将心身之间关系问题纳入到自然主义的研究视角,持着一种自然主义的本体论。而戴维森的心身随附性观点的发展既可以为物理主义服务,同时也可能会滑入到二元论的深渊,其心身随附性的观点只是体现了心物之间的协变性关系,并没有形而上学的依赖性,无法保证其物理主义的本体论前提。金在权通过重新诠释随附性概念,重新利用因果排除论证和帕皮诺的物理因果闭合论证,他认为,随附性单向蕴含物理因果闭合原则,物理因果闭合原则又蕴含着物理主义,所以随附性必然化物理主义。
【作者单位】:
【分类号】:B84-05【正文快照】:
戴维森心身随附性的观点认为心理属性随附于物理属性,其因果效力由其随附的物理基础行使。“在所有物理方面不可能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事件,除了在某种心理方面有不同,或者说,一个对象如果没有某种物理方面的变化,那么它也不可能有某种心理方面的变化。”[1](P290)即物理属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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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相信自然主义及物理主义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8:05:17
摘要:本文是作者的思想自述或自辩。前半部分解释自然主义是什么、不是什么,尝试澄清一些对自然主义的误解,阐明支持自然主义的理由,并回应一些对自然主义的疑虑。这主要是综述在英语哲学界人们熟知的一些东西,但也针对国内反对自然主义的读者有所侧重和发挥。本文的后半部分讨论当前英语哲学界中自然主义内部关于物理主义与属性二元论的争论,解释为什么作者自己更倾向于物理主义。
§1. 引言&
“自然主义”这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下有很不同的涵义。在当代英语哲学界,“自然主义(naturalism)”一般指方法论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与本体论自然主义(ontological naturalism) 。方法论自然主义认为,科学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最可靠方法,没有优于科学方法的其它方法 。这也意味着,相信现代科学的结论是最理性的态度,虽然科学也是可错的、会发展变化的。对于哲学来说,相信现代科学的结论又蕴涵着很重要的一点,即相信人类自身是自然事物,是生物系统,是生物进化与个体发育的结果,人的认知过程也是自然过程。这反过来意味着拒绝那些预设了灵魂、先验自我(transcendental ego)、意识之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先验立场、绝对精神等等超自然的事物或立场的哲学思辨。
本体论自然主义是应用方法论自然主义的本体论结果,它认为,只有科学断言存在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事物,特别地,没有所谓超自然的、科学不能描述的上帝、灵魂、意识之流、先验自我等等。本体论自然主义的一种更具体的形式是物理主义(physicalism) ,它认为,存在着的事物最终都由现代物理学中研究的物理对象构成,事物的所有属性都随附于(supervene on)物理属性,物理定律是描述世界的终极定律。这特别意味着,心智属性(mental properties)也随附于物理属性,即大脑中的神经元网络的结构等物理属性。因此,一个认知主体最终是一个复杂的物理系统,而认知过程也最终是物理过程。所以,物理主义是自然主义的一种更具体的形式,是一种完备的世界观,它蕴涵着关于何物存在,人类作为认知主体是什么,人类认识世界的认知过程是什么样的过程,等等这一系列哲学根本问题的回答,由此可以进一步得出对其它哲学问题的回答。&
有的人接受自然主义但拒绝物理主义,在当代英语哲学界这主要是属性二元论者。属性二元论不是实体二元论,它否认有灵魂这样的超自然事物,承认意识是大脑的属性。但它认为,现象意识(phenomenal consciousness)这种的心智属性与物理属性在本质上不同。一个大脑具有某种现象意识属性是指大脑会有特定的感受,比如看见红色物体时产生的色彩感受,而且大脑的感受会有质料上的(qualitative)特征,比如,当我们看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或听一首优美的乐曲时,我们的感受有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异常丰富的、质料上的特征。要注意的是,对属性二元论来说,这些现象意识属性即感受也是大脑这种进化产生的自然事物的属性,而不是某种非物质的心灵实体的属性。属性二元论承认有自然律将现象意识属性与物理属性相联系,使得只要大脑有某种神经元,大脑就会有某种感受,而且他们也承认科学方法可以研究这种联系(因此他们也接受方法论自然主义),但他们认为,这种将现象意识属性与物理属性相联系的自然律在原则上独立于物理定律。给定了所有物理定律,可以原则上决定所有化学、生物定律等,但还需要再确立一些新的、独立的定律,才能确定大脑的现象意识属性与物理属性之间的联系。而且属性二元论者相信,现象意识属性有不可还原的主观性,因此它们不能以因果的、结构的、功能的方式得到完全的描述和解释,而目前的科学(包括物理学到认知科学)都是以因果的、结构的、功能的方式描述客观的事物。
物理主义是目前英语哲学界的主流观点。2009年曾有一个针对哲学系教授与学生的哲学观点调查,调查了以英语国家为主的99个哲学系的3千多名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等(教师及已有博士学位者占55%以上)。其中对“心灵:物理主义或非物理主义(Mind: physicalism or non-physicalism)”这个问题,大约5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物理主义,而只有大约2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非物理主义,剩下的选择了“问题有歧义”、“不熟悉这个问题”、“某种中间的观点”等等其它选项 。似乎不曾有过争对国内哲学学者及学生的类似调查,但就笔者所接触的国人来说,相信物理主义的比例似乎要远远小于54%,有可能甚至比明确反对物理主义的还要小。&
笔者也倾向于相信物理主义,但国外的主流观点不一定就是正确的,而且,就哲学研究来说,重要的不是你有什么观点,而是你支持你的观点的理由是什么。本文的前半部分试图澄清对自然主义的一些误解,介绍支持自然主义的理由,说明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所面临的难题,并回应一些对自然主义疑虑。这主要针对国内不熟悉当前英语哲学的读者,综述在英语哲学界人们熟知的一些东西。后半部分讨论当前英语哲学界中自然主义内部关于物理主义与属性二元论的争论,解释为什么笔者更倾向于物理主义。&
很多国人反对、轻视自然主义是因为他们认为科学与精神、价值、道德问题无关,与生存问题或人生意义问题无关。所以本文将刻意强调,科学不仅仅是关于所谓“外部世界”的,科学也研究我们人类自身,对我们自身是什么,我们的认知过程是什么,我们的道德观念的来源与基础是什么等等,都有明确的论断,而且有迄今为止最丰富、最详细的描述。过去的各种哲学体系和思辨对人类的描述,暂且不论其正确与否,就是在深度、细节丰富的程度上,也远远比不上现代科学从生物学、进化论到进化心理学、道德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对我们自身的起源与本性、思想的结构、认知过程的特征、道德意识的来源与基础等等的描述。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得出,所谓科学与精神、价值、道德问题无关,与生存问题或人生意义问题无关等等这些论断,都是轻率的、错误的。我自己是一个非物质的灵魂,还是一个作为自然进化与个体发育的结果的生物系统,还是别的什么,显然会极大地影响我对道德、价值、生存、人生意义等问题的思考。而且,除非我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有意地耽于自我欺骗,否则我必须认真看待科学对我自己的本性、我的道德意识的来源与基础等等的论断。
另外,笔者认为,很多重视科学、反对实体二元论、但也反对自然主义或物理主义的立场是源于一个共同的谬误,即一些人虽然有意识地反对实体二元论,但在思考哲学问题的时候,依旧不自觉地、模模糊糊地将自己当成一个不同于自己的身体与大脑的“主体”或“自我”,从这样一个“自我”的角度去“看”事物,“看”自己的思想、意识等等,而不是明确地承认自己就是这个身体,这个作为自然进化与个体发育的结果的生物系统 。比如,当一个怀疑论者问“你怎么知道你有大脑”的时候,就是引诱我们将自己设想成一个原则上可以跟大脑分离的“自我”,就像一个灵魂或一个住在大脑中的“小人儿”,然后从那个“自我”的角度去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住在一个大脑中。如果没有那样的“自我”,如果是一个大脑在认真地怀疑自己(即这个大脑本身)是否存在,那么我们只能说,那个真正地怀疑自己是否存在的大脑是一个有严重认知障碍的大脑。自然主义认为,一个人就是一个生物体,一个进化与个体发育的结果,一个有结构的、处于自然世界的因果链条中的聚合体。没有藏在这个身体之中的一个超自然的、原子般的、不可分割的、永远保持自身统一性的“自我”。是这个大脑在问“我有大脑吗?”,而不是某个藏在这个大脑中的“自我”在问。这种错误的“自我”预设应该是来源于大脑正常的自我意识功能,即大脑的自我意识导致大脑在思考的时候作了一些虚幻的预设,将自己(常常是下意识地、隐含地)设想为一个独立于这个大脑的东西,即所谓“主体”或“自我”,设想“自我”只是利用这个身体与大脑去认识“自我”之外的所谓“外部世界”。本文将这种错误的预设称为“我执”,因为它类似于佛教哲学中所说的“我执”。本文将力图说明这是一些对自然主义和物理主义的疑虑的根源。
所以,本文是笔者就“你为什么相信自然主义及物理主义”这个问题作的思想自述与自辩。由于涉及的哲学领域较广而且有不少超出了笔者的专业范围,也由于篇幅所限,这样的自述与自辩难免在很多方面流于肤浅。但笔者相信这样的工作还是有意义的。尤其希望这有助于鼓励国内哲学学者在现代科学知识的背景下认真探索什么是最合理的哲学世界观,促使他们重视科学和自然主义世界观,而不是耽于阐释一百年前乃至数百年前与现代科学知识完全脱节的哲学体系。&
§2. 方法论自然主义是什么,不是什么?
一、科学方法是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方法&
前面已经提到,接受方法论自然主义意味着承认科学方法是获得知识的最可靠的方法。很难给出一个严格区分科学方法与非科学方法的理论上的标准,但我们可以说,科学方法就是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方法,而且我们可以列出典型的科学方法与典型的非科学方法。这样,即使没有理论上的严格标准,我们还是可以有意义地谈论科学方法。比如,科学方法应该包括了直接观察事物这种最基本的认识事物的方法,应该还包括提出理论假说,构造数学模型,应用逻辑、数学推理来推导出描述事物的结论,并用实验验证结论,这种更复杂但很典型的假说-演绎-验证方法。假说-演绎-验证方法在物理学中是以严格的数学语言表达的,在其它学科领域则可能不那么严密。后者包括了心理学、社会科学中的那些假说-演绎-验证方法,他们与物理科学的差别在于假说-演绎在精确性、严密性程度上的差别,以及由此导致的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上的差别。所以,这里所说的科学方法是广义的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方法,包括心理学、社会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方法,不限于物理科学的方法。另一方面,典型的非科学方法应该包括诉诸神启、诉诸传统、诉诸权威等等方法,也包括像算命、风水、占星术等一些人声称有效但经不起严格检验的方法。
二、哪些哲学方法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容,哪些不相容&
就哲学中的方法来说,所谓第一哲学方法、先验方法等与方法论自然主义不相容。一开始,我们也许对我们自己是什么缺乏明确的观念。也许我们将自己当作一个非物质的精神实体,比如一个灵魂,也许我们只是模模糊糊地将自己当作一个与“外部世界”相对的“主体”、“自我”,或者是所谓的“意识之流”、“先验自我”等,而不去进一步追问所谓“主体”、 “自我”、“意识之流” 、 或“先验自我”究竟是什么性质的事物,是一个物理系统,还是一个非物质的精神实体,还是其它什么。但是现代科学的结论是明确的,即人类是与其它动物一样的生物,是自然进化的结果,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因此,接受了现代科学的结论我们就必须承认,思想是大脑的,意识是大脑的功能、属性,我自己就是这个身体、大脑,这个由一个受精卵生长发育而成的自然事物。这样,传统哲学中预设了灵魂、“意识之流” 、“先验自我”等等的先验思辨就都没有意义了 。&
在哲学方法中可能会引起争议的,是我们确实具有的各种类型的直觉能力。依这些直觉能力认识事物的方法,是否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容?方法论自然主义是否承认一种直觉能力以及靠这种直觉能力获得的知识,可以看这种直觉能力的来源与机制本身是否可能在科学的框架下得到解释。这是科学的自洽性所要求的。科学不仅仅是关于所谓“外部世界”的,科学也研究、描述我们人类自身,包括人类的认知、认知机制等等。如果科学接受一种所谓的直觉以及用这种直觉认识到的东西,那么人类的这种直觉能力的存在性与机制也应该是科学可能解释的,否则科学就否定自己了。
比如,获得关于物体的知觉知识的直觉能力可以有神经心理学的解释;认识一些复杂现象的规律性的直觉能力,如我们从他人的行为推断他人的心理状态的直觉能力,也可以有进化的、神经心理学的解释。还有,大脑可能有一些由进化与基因决定的内在结构,使得大脑可以不经过经验学习,或不必经过太多的经验学习,就可以认识到人类生存环境的一些普遍特征。这种意义上的直觉有一点类似于康德的感性直观,但它有自然主义的、科学的解释,是以进化选择出的大脑与环境之间的“先定和谐”为基础的,因此不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冲突。另一方面,传统哲学中的先天直觉(如康德的感性直观)不是被理解为作为自然事物的大脑的结构、功能上的特征,因此不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容。还有,有些哲学家会提到我们的形而上学直觉、语义直觉等等。这可以有两种含义。在一种意义上,所谓语义直觉其实是大脑的语言能力的一部分,可以有自然主义的、科学的(进化的)解释。但在另一种意义上,所谓形而上学直觉可能被理解为一个非物质的、超自然的“认知主体”,对“主体”所面对的“外部世界”的所谓形而上学属性的直觉,而这种形而上学属性被理解为不是科学所能研究的属性。这样所理解的形而上学直觉就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冲突。还有哥德尔意义上的,能够“看见”独立于心灵的抽象概念的抽象直觉,由于它预设了非物质的、超自然的心灵实体,应该也与方法论自然主义不相容。还有,一些神秘主义哲学家认为,有些人有一种神秘的,不可言说、不可解释的直觉能力(比如在一些宗教实践中获得的直觉能力),使得他们可以认识一些更高级的真理,而且这种认识不能也无需用科学方法进一步验证。这当然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冲突。同样地,一些基督教哲学家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类的时候赋予了人类一种认识上帝的特殊直觉。这预设了上帝存在,因此也与方法论自然主义相冲突。
有一种普遍的误解是以为,方法论自然主义意味着,只有物理学的方法才是可接受的认识事物的方法。这当然是可笑的。出生不久的婴儿就可以识别母亲,可以预测他人对自己的友好及有危险的行为,这些当然都无法用物理学的语言来表达。人脑有一些由进化与基因决定的、本能的、内在的认识事物的能力,这是没有疑问的。依靠这些能力获得的知识当然是方法论自然主义者愿意接受的。
哲学中还有一种引起争议的方法是内省。同样可以区分两种意义上的内省。一种是作为自然事物的人类的内省,这是现代心理学获得关于人类的心理状态的知识的方法之一,是方法论自然主义认可的。另一种是一些哲学家所说的,先验(transcendental)态度下的内省,这与方法论自然主义不相容,因为这个内省的主体不是科学所描述的作为自然事物的人,这个所谓先验内省活动本身不是被理解为大脑的。
三、方法论自然主义不是武断的教条或信仰,而是谨慎的态度
方法论自然主义没有断言科学方法是绝对可靠的。方法论自然主义仅仅认为,科学方法是迄今我们所能有的最可靠的方法。应用科学方法所犯的错误还是不得不靠科学方法来纠正。同样,方法论自然主义也没有假设科学方法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承认科学方法会发展、变化,不等于说每个人都可以任意地断言,自己掌握了某种优于现有科学方法的认识事物的方法。对任何这样的论断,我们都只能在现有的科学方法的基础上去评价。至于这样的评价如何可能导致科学方法的发展,这是一个复杂的科学哲学问题,这里无法讨论,但我们相信,这是科学史上实际发生着的事情,即新的方法可以被理性地引进。
方法论自然主义也没有断言科学方法可以实际地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我们今天甚至不能解决地震预报、中长期天气预报这种纯粹力学的问题,更不用说精确预测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等等。方法论自然主义仅仅认为,没有比科学方法更有效、可靠的方法。比如,一些算命先生声称他们具有的,与现有科学方法在本质上不同的预报地震的方法,只是欺骗或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
方法论自然主义也没有断言,标准的物理科学方法将会被用到所有其它学科领域,包括社会科学。事实上,今天对天气预报这种纯力学问题的解决也不是用所谓“标准的物理科学方法”,如果后者指的是求解数学物理方程这种方法。用大型计算机模拟天气变化,也许与用大型计算机模拟股票市场的变化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也就是说,我们可能是用类似于社会科学中常用的,不那么严密的量化方法,来解决一些纯粹力学的问题。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广义的科学共同体采用了微观上不同的(因此在精确性、严密性、可靠性程度上也不同的)方式,去表达我们关于事物的规律性的判断,去推导关于事物的演变的预测,或解释事物起因等等。物理科学的方法更精确、严密、可靠,这没有疑义,但方法论自然主义没有说这种方法一定可以有效地应用在其它学科领域。&
方法论自然主义也没有断言现代科学的结论就是终极真理。它仅仅断言,现代科学的结论是相对来说最可信的,特别地,我们没有其它更充足的理由去相信那些与现代科学的结论相矛盾东西。方法论自然主义不是将现代科学当成一种教条,当成一种类似于宗教教义的永恒真理。这是科学与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区别,即科学承认它的结论是可修正的,而宗教教义则一般被宗教信仰者认为已经是终极的永恒真理,是永远不会被修正的。一些将自然主义当成另一种宗教信仰的人误解了一点。&
所以,方法论自然主义是一种谨慎的态度,不是所谓“狂妄的科学崇拜”。也许有些人将所谓“科学主义”表述为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的科学崇拜。这是对自然主义的另一个普遍误解。将自然主义表述为一种谨慎的态度不是为了在论辩中立于不败的地位这个目的。这是自然主义的本性决定的。因为,既然我自己仅仅是进化与个体发育的产物,是这个自然世界中转瞬即逝的自然事物,那就谈不上我掌握了什么永恒不变的真理或绝对可靠的认识真理的方法。今天的科学不过是大脑进化与积累知识到今天的结果,科学告诉我们的仅仅是相对来说最可信的。相反,永恒不变的真理或绝对可靠的认识真理的方法这些观念,可能是预设了某种永恒的、超自然的认知主体。方法论自然主义不接受这些观念。
方法论自然主义也不是要固步自封,反对任何超越现有科学框架的尝试。有一些超越现有科学框架的尝试也许是有意义的。比如,一些属性二元论者的尝试,或一些试图将非物理的意识引入量子力学的解释的尝试。对这些,方法论自然主义不会先天地反对,因为先天地反对什么这本身是与自然主义的本性不一致的。方法论自然主义认为,应该具体地考察这些尝试。如上所述,方法论自然主义者相信,科学是会发展变化的,可以在旧的科学框架下合理地产生对旧框架的突破。方法论自然主义只是反对那些过分地想超越现有科学框架的哲学思辨。究竟怎样的突破现有科学框架的尝试是有意义的尝试,怎样的是无意义的哲学玄想,这当然必须具体地分析。方法论自然主义只是建议我们,在断言现有科学框架不足以回答某些问题而试图进入某种哲学玄想之前,先采取一种谨慎的态度,在现有的科学框架内做更多的努力。具体到目前的状况,物理主义者认为,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有必要突破现有科学框架的东西,那些被一些人认为现有科学框架不能回答的问题,其实要么是出于幻觉,要么是在现有科学框架内作更多的努力就能解答的问题。&
§3. 为什么相信方法论自然主义?&
一、科学的成功是接受方法论自然主义的最直接的理由&
科学给了我们迄今所能有的,对世界的最完备的、与我们的经验相容的描述。这包括从物理学对物质的终极构成的描述,分子生物学与进化论对我们人类自身的构成与起源的描述,到当代认知科学对大脑的模式识别、记忆、学习、概念形成、推理等等认知功能的描述,以及进化心理学和道德心理学对我们的道德意识的起源和生物基础的描述。虽然我们未知的东西还太多太多,而且有很多像地震预报那样科学还无能为力的纯力学问题,但科学的成就是显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科学方法不是从天上突然掉下来的,不是无端地出现的。它是几百年来许许多多人的智慧结晶,是在竞争中胜出的方法。可以说,几千年来地球上一些最聪明的头脑探索知识的结果,在今天就是所谓的科学。事实上目前没有任何其它可以与科学竞争的知识体系,或与科学方法竞争的认识世界的方法。诉诸传统、权威、神启等方法,以及占星术等等,早已被人们抛弃,也没有其它的“非科学的”认识自然事物的方法被人们认真看待。古希腊的、近代的、一直到十九世纪的各种哲学体系,在被提出来的时候也是要解释世界,应该视为科学的历史上的竞争者。但不论是笛卡尔对心-身关系的思辨、莱布尼兹的形而上学体系,还是康德、胡塞尔的先验思辨,或黑格尔的唯心论哲学体系,都没有在现代被普遍接受的,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和心理学的知识体系中留下痕迹,都可以认为是竞争中被淘汰了的。虽然竞争中保存下来的知识体系不一定是正确的,而且可能有一天也会被抛弃,但至少在今天,相信科学是最明智的选择。这是接受方法论自然主义的最直接的理由。&
方法论自然主义(及物理主义)的质疑显得更合理些。它们承认科学的成就,但认为还有现有科学方法不能研究的对象,不能回答的一些问题,或者认为有必要在实质上超越现有的科学方法。这其中包括一些笔者认为确实有意义的,而且应该说是结论还不很清晰的争议,比如,当前英语哲学界关于在量子力学的解释中是否不得不引入意识的争议,关于属性二元论的争议等等。这还包括一些笔者认为结论比较清晰地倾向于自然主义与物理主义,但还需要物理主义者做很多技术性的研究工作的问题,比如从物理主义的角度解释意向性或语义规范性,伦理规范性,数学知识,认识论规范,自由意志等问题,这些同样是当前英语哲学界关注的问题。&
下面将考察对方法论自然主义的一些质疑。本小节只能简要地讨论一些笔者相信是国内读者常有的对自然主义的疑虑。除了下一小节将讨论的有关属性二元论的争议,本文不能讨论英语哲学界中对上述其它那些问题的更细致的争论。对每一种质疑,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回应。一方面,我们将在自然主义的前提下回应那个质疑。这目的在于说明自然主义是自洽的,即那个质疑不构成对自然主义的内在一致性的挑战。当然,既然这是预设了自然主义的回应,它本身不是对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的直接反驳。所以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指出作为这种质疑的背景的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自身面临的难题。后者常常是质疑自然主义的人没有意识到的,他们常常认为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仅仅是自然主义的难题。&
二、关于规范知识的疑虑&
有些人认为,科学只提供关于自然事实的知识,但自然事实之外还有所谓规范事实、规范属性。比如,有关于善恶等伦理规范,关于意义、指称、真理、逻辑有效性等语义、逻辑规范,关于心智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的意向性规范性,还有认识论规范等等。只有哲学才能回答关于规范的问题。对此,方法论自然主义首先否认有所谓独立于自然事实的规范事实。当然,仅仅这样否认是不够的。直观上,我们人类似乎可以认识到一些规范事实、规范属性,自然主义需要解释这些人类似乎认识到的规范事实或属性其实是什么。对此,自然主义认为,所谓规范事实或属性,如果果真存在的话,其实仅仅是一些更复杂的自然事实和属性。&
比如,对于伦理事实,有的自然主义的元伦理学理论认为,伦理事实原则上可还原为自然事实,有的认为伦理事实随附于(supervene on)自然事实,即给定了所有的自然事实,也就同时给定了所有伦理事实,虽然我们不能实际地将对前者的描述还原为对后者的描述。比如,假设有一个孪生地球,上面的所有事物和事件的物理属性都与地球上的一样。那么,假设在地球上有“三鹿奶粉事件是恶的”这个伦理事实,直观上我们认为,在孪生地球上面的相应的三鹿奶粉事件也应该是恶的。这也就是说,事物和事件的物理属性完全决定了它们的伦理属性,不论我们能不能用物理学的语言实际地表达伦理属性。当然,还有一些自然主义者认为没有所谓伦理事实,伦理陈述不是在陈述任何事实。&
类似地,对于表征、意义、指称、真理、逻辑有效性等,有的自然主义者认为,这些都可以自然化,即解释为自然事物的自然属性或关系。比如,概念是由大脑中的神经元结构实现的;概念与环境中的事物之间的表示(即指称)关系,是大脑中的神经元结构与环境中的事物之间的,由大脑的进化及个体发育、学习过程决定的某种自然联系;一个概念的意义在于它(作为神经元结构)在大脑的认知中的功能,以及它与环境中的事物之间的这种表示关系;思想也是由大脑中的神经元结构实现的;“真”也是大脑中的神经元结构(即思想)与环境中的事物之间的某种自然联系,等等。也有一些自然主义者(所谓取消主义者)认为,从科学的角度看,不存在概念、思想、意义、指称、真等等这些事物、属性或关系,“概念”、“思想”、“意义”、“指称”、“真”等等这些词是像“燃素”那样的词,在未来的科学中将被抛弃。
所以,规范知识问题不构成对自然主义的内在一致性的挑战,它是像一般的科学问题一样,需要靠对复杂现象的更细致的分析研究来解答。当然,这些都是在否认存在超自然的规范事实或属性这个前提下得出的。那么,能否说规范知识问题至少是更有利于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因为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更容易回答这些问题?&
自然主义者认为事实并非如此。比如,在心-物二元论的框架下,心中的概念如何指称事物,思想如何表征事态,这些问题并非更容易得到回答。对心灵究竟有什么最基本的认知能力、如何认识事物,二元论的传统哲学从未有共识,更没有任何包含了细节的、可信的理论。因此,以这些传统哲学为基础的真理论,不论是融贯论还是对应论等等,都仅仅是一些非常模糊不清的、简单肤浅的论断。比如,对应论说思想可以对应于事态,但它对究竟怎么对应,什么东西实现了对应等等,完全没有提供任何细节。而现代认知科学对感官、大脑如何工作,如何控制身体与环境相互作用,则有了越来越细致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现代认知科学开始深入细致地分析大脑中的概念、思想等有怎样的结构和功能,如何在大脑的认知中通过身体与其它事物相联系。基于这些,我们才可能真正回答大脑中的概念、思想等究竟如何指称事物,如何表示事物的事态。类似地,以进化心理学、道德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为基础,我们才可能对人类道德意识的特征、道德判断的意义等等作更深入、细致、准确的分析。换句话说,传统哲学显得更容易回答这些问题,那只是因为它们满足于模模糊糊的、缺乏细节的思辨。它们不得不如此,因为它们没有关于认知或行动主体的深入、细致的描述与理论,无法与科学对人类的各个方面的描述与理论相比拟。而对各种规范属性的自然主义解释,就如在科学中解释复杂现象一样,的确是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它们是真实的科学任务,因为它们是要描述、解释一些非常复杂的自然现象,它们的困难和挑战性是源于要解释的现象就是那么复杂,是不可回避的复杂性,而且科学方法(而不是哲学思辨)是处理这种复杂性的更有效的方法。
三、关于主体性的疑虑&
还有的人认为,科学仅仅是对所谓“外部世界”或“实在”的描述,是预设了对“外部世界”的实在论态度,因此对“主体”从第一人称视角意识到的,不预设“外部世界”存在的纯粹感觉、意识、意象内容、主体的先天认知结构等等的研究,是被排除在科学方法之外的。对此,自然主义者也可以从两方面回答。
首先,自然主义者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否认有那些人所说的、被排除在科学方法之外的东西。在自然主义世界观中,所谓“主体”就是作为自然事物的人,所谓感觉、意识活动是大脑的,是自然世界中的自然事件。当然,有大脑内部的物质、事件和大脑所处的环境中的物质、事件之间的区别,但这不是那些哲学家所说的“主体”、“主体”的感觉、意识、意象内容与所谓“外部世界” 之间的区别。自然主义是无“我”的、无“主体”的世界观,因而也没有所谓内在世界(即感觉、意识等)与外部世界的对立。谈论所谓“主体”和“外部世界”是犯了前面所说的“我执”的谬误。
比如,一个人(即一个大脑)闭上眼睛在内省自己的意识经验,这实际上是大脑在进行一些我们称之为“内省”的神经元。这时,这个人下意识地将自己设想成了一个独立于这个身体与大脑的“自我”,就像一个住在大脑中的“小人儿”,睁着“心灵的眼睛”,像看戏一样观察自己的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等。这些“内在的戏台上的” 感觉、意向、意向内容等东西又被设想为是属于“自我”的,但它们不存在于时空之中,不是时空之中的自然事物、事件或它们的属性,因为“自我”,即那个“小人儿”,本身不是时空中的物质性的东西。这种设想与科学的结论直接相矛盾,而不仅仅是在试图谈论科学研究领域之外的东西,因为在科学看来,存在的就是身体、大脑、大脑中的神经元活动等等。感觉、意识是大脑神经元的属性与功能。没有这样一个住在大脑中的“小人儿”,也没有那些非物质的感觉、意向活动、意向内容等等幽灵般的东西。科学认为自己的描述对象是遍及一切、没有遗漏的,不会遗漏掉那些幽灵般的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等。是因为犯了“我执”的谬误,才从那个虚幻的“自我”的角度“看到”所谓纯粹的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等。&
注意,这并不是说那些质疑自然主义的人公开地声称“自我”或“主体”是那样的住在身体中的“小人儿”。相反,他们可能公开地否认有那样的“小人儿”,甚至可能否认有“自我”、“主体”这样的实体。他们可能仅仅承认有他们所说的,不是物质的属性与功能的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等这些更原初的东西,他们可能会说“自我”也是意识的构造。上面仅仅是从科学的角度对那些人的大脑为什么会产生那些想法提出一个心理学解释,就像一个无神论者提出的,对大脑为什么会产生“神”这种观念的解释。这也不是在证明那些人的观念是内在地不一致的。这仅仅是说明,那些人的论断不构成对自然主义世界观的内在一致性的有力批评,因为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他们是预设了一些超自然的东西,一些不是自然事物或它们的属性、事件的东西,不论是实体二元论者的灵魂、还是所谓先验自我、纯粹思想、意识之流等等。相反,科学可以说明为什么有的人(即有的大脑)会有那些想法。
有的人可能还会说,科学仅仅描述第三人称视角看到的、客观的东西,而我们肯定有第一人称视角,这是科学也不能否认的,而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等是只能从第一人称视角意识到的。对此,自然主义者可以说,认为有所谓不可还原的第一人称视角也是犯了“我执”的谬误。比如,在科学描述中,所谓一个大脑A感受到脚趾头的疼痛应该指的是,脚趾头的痛感神经末梢受到刺激,刺激传到大脑皮层,又进入了大脑的意识。所以,一个大脑A感受同一个身体中的脚趾头的疼痛的方式,是通过神经纤维直接与脚趾头相连。另一个大脑B的神经元不能与A的脚趾头直接相连,所以大脑B只能通过眼睛观察大脑A的神经元和身体行为,由此推测A的脚趾头疼了。在这个意义上,A的脚趾头上的疼痛是A“私有的”,是A“从第一人称视角感受到的”,而且只有A才能“从第一人称视角感受到它”,其它的大脑不能。但这里显然没有什么神秘的、不可还原的东西。我的这台电脑的CPU和操作系统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内存中的信息,而其它电脑只能通过网络间接地读取这台电脑内存中的信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这台电脑的内存中的信息对于这台电脑(或它的CPU、操作系统等)是“私有的”,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感受到的”。这里没有什么不可还原的、超出科学的东西。
那么在什么时候才会想到有所谓“绝对私有的”、“第一人称的”,因此是不可还原的东西?那就是当一个人将“自我”当作一个独立于大脑的东西就像藏在这个大脑中的“小人儿” 的时候。“自我”与所谓“外部世界”相对,“外部世界”包括了这个大脑。感觉被认为是这个“自我”私有的。因为这个“自我”不是一个像大脑那样的在时空中存在的生物系统,这种私有性也就显得是不可还原的、绝对的,因为它不是生物系统内部的东西之间相对于系统的外部环境的“私有性”。也就是说,是因为假设了一个非物质的,不是物理-生物系统的“自我”,即由于“我执”的谬误,所谓的“私有性”才显得是不可还原的、科学无法描述的。如果我自己仅仅就是这个身体和大脑,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还原的第一人称视角。
还有的人可能会说,第一人称视角是把作为一个生物系统的这个身体和大脑简化为一个点,一个观察事物的出发点,然后从这个点的角度出发去观察事物。但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能真的从第一人称视角来观察自己的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等,因为这些应该是在这个“点”内部的,应该已经被简化掉了。所以,事实上我们是设想了这个身体和大脑中还藏有一个独立的“我”,一个“小人儿”,然后从这个“小人儿”的角度去“看”那些感觉、意向活动、意向内容等等,才认为感觉、意识、意向内容等有不可还原的私有性。
上面所说的是,站在自然主义的立场我们可以如何回应那些涉及主体性的质疑。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考察那些反自然主义的哲学的内在一致性,以及这些哲学面临的难题。
四、主观唯心论的难题
在与主体性相关的问题上,反自然主义的立场有几种形式。一种极端的立场是主观唯心主义,比如,贝克莱的唯心论或佛教哲学中的唯识论。它们认为只有心灵实体,否认有任何物质实体,因此科学不是对实在的真实描述。这样一种立场可能是逻辑上自我一致的。但是我们必须指出,传统主观唯心论可能显得逻辑上自我一致,那很大一部分仅仅是因为与科学相比它们对世界的描述过于含糊、肤浅简单,没有任何细节,我们无法真正地去追究它们是否含有内在不一致性。所以我们今天也无法认真看待它们,无法认真将它们当作与科学相竞争的世界观。有的人可能会说,这是对主观唯心论的误解,因为主观唯心论并不是简单地反对常识与科学的说法。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要问,这些主观唯心论与科学的、自然主义的世界观究竟有没有区别。既然二者都是一元论,都不认为心与物是不同类的实体,假设自我标榜的主观唯心论者又宣称他们也接受常识与科学的字面上的说法,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他们与自然主义所说的其实是同样的东西?即一方说的“感觉”、“识”或“识的转变”就是另一方说的“物质”?然后,既然科学的语言和内容既更丰富又更精确得多,我们为什么还要那些哲学?&
五、实体二元论的难题
其它不那么极端的立场,承认科学在它自己的范围内是真的或可靠的,但认为有科学之外的(与主体性有关的)东西,比如灵魂、先验自我、纯粹思想、纯粹经验、意识之流、纯粹概念等等,而且实际上认为,这些东西才是更原初的。这首先包括各种心-物实体二元论的理论,它们认为有非物质的心灵实体。
众所周知,实体二元论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心与物如何相互作用这个问题。笛卡尔认为灵魂通过大脑中的松果腺与身体相互作用,这已经不被任何人认真看待了。问题不仅仅在于二元论者迄今为止没有给出任何值得认真考虑的,关于心与物如何相互作用的理论。如果一种二元论承认科学对物质的描述是真的,它还面临着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即心-物相互作用是与科学的结论直接相冲突的(而不是对科学的补充)。科学认为物质世界是因果封闭的,即每一个物质世界中的事件都有一个物质世界中的充足的原因。这意味着,非物质的心灵将没有机会成为物质事件比如人的行为的原因,因此心不会作用于物。比如,我的手指敲键盘这一物质世界中的事件以一些控制肌肉的神经元活动为原因,这又以大脑中的一些神经元为原因,如此追溯上去,这个因果链条中没有给非物质的心灵留下任何位置。心不能影响物质也是物质世界的能量守恒定律的推论。心灵不能影响物质这种理论称为“附现象论(epiphenomenalism)”。有的哲学接受了附现象论,但这使得我们怀疑有没有必要假设有非物质的心灵实体。
着我们对大脑神经元网络的认识不断深入,以前被认为是属于非物质的心灵的能力,现在看来都可以由神经元网络实现。过去人们很难想象大脑中的一堆灰色物质能够思考,但现在我们知道,神经元网络能够记忆,能够进行模式识别,比如将眼睛看到的视觉形象与记忆中的视觉形象相匹配,还能够学习,在学习中产生概念,能够进行推理,还能够理解语言,进行联想等等。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意识不能由神经元网络实现。关于是否意识的所有方面都能归结为神经元的功能这一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物理主义的时候再谈,这里只需指出,现代认知科学中被普遍接受的结论是,至少意识的许多方面可以归结为神经元的功能,这包括解释对事物的觉察(awareness)、注意(attention)、有意识的行为等等 。然后,我们很难想象一个非物质的心灵将重复大脑的这些功能。比如,非物质的心灵是否复制一份大脑中的记忆?这样,留给一个非物质的心灵做的事就太少了。这使得我们怀疑还有没有必要假设一个非物质的心灵。现代认知科学的研究使得“心灵”渐渐失去了神秘性,这是接受自然主义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六、关于数学知识与抽象直觉的疑虑&
这里也许有必要提一下哥德尔。哥德尔认为现代数学研究表明我们人类有一种抽象直觉能力,它使得我们可以“看见”独立于我们的抽象数学概念并由此认识到现代数学中关于无穷数学对象的公理。这是他的柏拉图主义数学观。哥德尔还认为,这种抽象直觉能力不能归结为大脑的功能,因此现代数学研究支持心-物二元论,反对自然主义 。这是对自然主义的另一种疑虑。对此自然主义者也可以从两方面回应。
首先,自然主义者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否认有那种需要二元论的抽象直觉能力,同时否认数学公理是关于所谓抽象数学对象(或概念)的真理,即反对柏拉图主义数学观。是大脑在作数学思考、推理等,人类的数学实践是大脑的神经元活动。大脑中的由神经元结构实现的数学概念、思想不直接表示任何事物的事态,但这些数学概念、思想在大脑的认知中有它们的认知功能,而且比那些直接表示物理事物和事态的概念和思想有更抽象、灵活的认知功能。比如,在应用数学于物理对象的时候,这些数学概念、思想可以在大脑中翻译变换为直接表示物理事物和事态的概念和思想。以这样的方式解释人类的数学实践包括数学应用,无需假设数学公理是关于抽象数学对象(或概念)的真理,它是对人类数学实践的唯名论的、自然主义的解释。&
另一方面,前面已经提到二元论面临的难题。而且,并非所有数学家都对数学持有柏拉图主义的观点,也并非很多人相信我们是靠某种抽象直觉认识数学公理。也就是说,数学柏拉图主义和抽象直觉的存在性并非如此之明显,以至于我们不得不优先接受它,不论它是否与其它科学知识相容。再考虑到,持有柏拉图数学观的人以数学家为主。比如,物理学家们常常称数学理论为一种语言、工具,他们似乎不把数学自身当作真理;研究儿童数学认知发展的认知心理学家们更是从大脑如何发育、学习的角度考察大脑中的数学概念的发展,而没有去考虑那种神秘的抽象直觉能力。但数学家们一般不考虑他们的柏拉图主义观念是否与我们的其它科学知识相容,尤其是不考虑数学柏拉图主义是否与科学对人类的物质本性的认识相容。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于多数数学家来说,假如他们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他们也许不会再是那么坚定的柏拉图主义者。最后再考虑到,我们可以有一个很自然的对数学家们为什么倾向于数学柏拉图主义的心理学解释,即那是由于他们习惯性地沉浸于他们的工作,自然地将他们自己的想象投射到外部。综合这些考量我们认为,自然主义的、唯名论的对人类数学实践的解释,比柏拉图主义的、二元论的解释更合理。
七、先验哲学的难题&
有些哲学家可能不明确接受实体二元论。他们只是认为,科学是在自然态度下对事物的描述,而主观的思想、意识等不能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只有先验(transcendental)方法才可以研究我们的意识的结构,才能得出我们的经验之为可能的条件,或我们的经验本身的必然结构,而这不是科学所能回答的,因为科学是经验的科学,是在经验之中回答关于世界的问题。但是,只要这些哲学家也承认科学在其自身领域内(即在所谓经验范围内或在自然立场下)是正确的或可靠的,那么这些哲学家(而不是自然主义者)面临着如何调和科学与先验哲学这个问题。这里的关键又是要认识到,科学不仅仅是关于所谓“外部世界”的,科学也研究我们自身包括我们的认知过程与意识活动。而且,在科学看来,意识与认知是大脑的活动与功能;是大脑在作哲学思辨和科学研究,包括进行所谓的先验思辨和研究别的大脑的认知活动和意识。不论先验哲学家一开始认为意识是什么,或认知活动的主体是什么,既然先验哲学是要成为科学的基础,它应当也接受科学对我们人类自身及我们的认知活动和意识描述。那么,科学所研究描述的大脑的认知和意识与先验哲学所说的认知和意识究竟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说,心理学是在自然立场下研究人的意识与认知,先验哲学则是在先验立场下内省意识的结构,或认知的先天结构等等。这似乎既承认意识和认知是大脑的与功能,又相信所谓先验立场是有意义的。但是,假设承认那个在所谓先验立场下进行内省的“意识之流”真是一个大脑的活动,那么应该是现代心理学方法才能更好地研究意识的结构。现代心理学的意识研究中对动物意识、婴幼儿意识发展、超常意识状态(如裂脑人意识)、盲视等等的研究,都不是一个大脑的内省能够达到的。现代心理学并不完全排斥内省。大脑的内省活动与大脑使用科学仪器观察事物及别的大脑的活动,同样都是大脑的活动。当然是大脑的内省,再加上大脑设计心理学实验,在实验中用科学仪器观察其它大脑,用电脑模拟神经元网络、构造认知与意识模型等等,能够使得大脑对其它大脑的意识有更深入的了解。现代心理学早已认识到,内省经常是不可靠的。
当然,先验哲学家可能不会说,在先验立场中所考察的意识是大脑的与功能。但这是否不得不使先验哲学成了主观唯心论或实体二元论?如果是,那么它就面临前面讨论过的主观唯心论与实体二元论的难题。否则,先验哲学的所谓意识又是怎样的幽灵般的东西?我们认为,又是下意识的“我执”的谬误使得人们没有认识到先验哲学与科学的冲突。当一个人下意识地将“自我”当成一个住在身体中的“小人儿”的时候,大脑、大脑的都成了“外部世界”中的东西、“经验世界”中的东西,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只有“自我”的意识、结构、内容等才是先验哲学考察的对象,而后者是属于“自我”的,不是自然世界中的事物。这样,先验哲学不但不显得与科学相冲突,而且从“自我”的角度(实际上即那个“小人儿”的角度)看,“自我”的认知结构、意识结构等确实规定了对“外部世界”的任何可能的科学知识的结构。但一旦认清这一点,这应该就是实体二元论。
八、其它唯心论、中立一元论等等的难题&
除了前面讨论过的,反自然主义的世界观还曾经有过各种客观唯心论、中立一元论等等。对这些我们同样可以问,它们是否也接受科学的结论?如果它们不接受科学的结论,那么到目前为止它们显然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科学的东西。它们也许显得是逻辑上一致的,但那仅仅是因为它们太过模糊、肤浅、简单,远远无法与科学对世界从物质的微观结构到大脑如何认识事物的描述相比。将它们与科学世界观相比甚至是很无趣的。它们应该属于历史上在与科学的竞争中从未真正成为科学的对手的知识体系。如果它们也接受科学而只是声称它们有一些超出科学的东西,那么问题也是在于,既然科学也描述人的思想、意识、认知过程等,它们是否真的与科学不冲突,在它们与科学冲突的地方,我们究竟有没有理由接受它们而不是科学。&
本文不能更多地讨论这些哲学世界观。有些欣赏各种传统哲学体系的人对科学采取了忽视的态度。其实那些传统哲学体系的提出者也是站在他们当时所有知识的基础上提出它们的哲学体系的。今天人类的知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我们一边坦然地享受科学带来的从现代医学到电脑、飞机等等的成果,一边声称某个一百多年到数百年以前的哲学体系是最合理的世界观,完全不顾那个哲学体系与科学的冲突,那可能仅仅是自欺。&
所以,我们最后还是回到接受自然主义的最根本的理由,即科学的成功。如果一个哲学体系否认科学,那么我们只能等到它拿出可以与科学相比拟的,对世界与我们自身的、包含丰富细节的描述和理论,然后才可能去评价它。如果它声称不与科学相冲突,或不与大多数的科学结论相冲突,但在某些方面超越科学,那么我们应该记住,科学对我们自身是什么也是有所论断的,然后我们可以去考察它所声称的超越科学的地方,究竟是真正的超越,还是仅仅是幻觉,比如出于“我执”的谬误的幻觉。
九、关于人生意义问题的疑虑&
在中国,也许多数人对自然主义或所谓科学主义的疑虑是,科学不能回答关于人生意义的问题。自然主义的哲学世界观应该如何回应关于人生意义的疑问,这确实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没有现成的答案。但这里值得指出,对人生意义问题的思考不应该以无知或自欺为基础。比如,传统儒家哲学谈心性、谈恻隐之心等四心。那么人类究竟有怎样的心性?所谓四心的存在究竟有没有根据?这些其实是科学问题,是进化心理学、道德心理学要回答的问题。从进化心理学、道德心理学的研究看,传统哲学中关于性善论、性恶论等等的思辨都太过简单、肤浅,是对人类由长期进化和文化选择产生的道德心理特征的过分简单化的、过分草率的概括。科学对人类自身的各个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如果今天哲学家关于所谓心性的思考不顾这些知识,那就难免要么是无知,要么是自欺或逃避。
更一般的对人生价值、生存意义问题的思考也一样,不应该逃避科学对人类是什么、自己是什么的论断。我们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去看医生包括精神病医生的时候,将自己当作一个生物系统、一个自然事物,声称自己相信进化论、相信科学,而在思考价值、意义问题的时候又模模糊糊地把自己当成一个超自然的“主体”、“自我”,既不追问这个“主体”、“自我”究竟是什么,真是一个不死的灵魂还是别的什么,也不管这与自己声称接受的科学论断的冲突。有的人可能会说,哲学是从形而上的角度思考,与科学对人类的研究不同。但如果哲学得出的结论与科学对人类的观察、实验得出的结论相冲突,我们还是只能说哲学错了,除非哲学家们不是在谈论地球上真正存在着的人类,而是在谈论某个想象中的,并不真正存在着的,形而上的世界中的人类。有的人可能还会说,哲学谈的是价值、规范,不是自然事实。但是,假如我自己就是一个自然事物,哲学谈的价值、规范究竟是什么?还有的人会说,这种自然主义的观念是悲观的、不可接受的。的确,大脑本能地喜欢永生不死,这或许也是进化选择的结果,因为这种倾向有助于保存基因。但我们这里关心的是什么更真实,而不是什么更讨自己喜欢。
所以,人生意义问题确实需要自然主义哲学认真对待,但这不是拒绝自然主义的有力理由。相反,那些反对自然主义的哲学家(除非他们就是坚定的实体二元论者、有神论者)应该诚实、认真地对待科学对人类和自我的本性的论断,而不是一味逃避。
§4. 从方法论自然主义到物理主义
一、什么是物理主义&
方法论自然主义建议我们相信科学的结论。科学结论包括主流科学家普遍地、相对肯定接受的结论,和一些有争议的、还在探索中的结论。物理主义包括还原的物理主义(reductive physicalism)和非还原的物理主义(non-reductive physicalism) 。笔者认为,还原的物理主义反映的正是主流科学家普遍地、相对肯定接受的结论。这包括:物理学中所研究的物理对象构成了世界中的其它事物包括生物体和大脑;事物的各种属性,包括大脑的各种属性,都在原则上可还原为物理属性。这里不是说人类可以实际地写出从化学、生物、或心智属性到物理属性的还原公式。实际上,我们甚至不能写出简单流体的粘滞力或简单物体表面的摩擦力到构成流体或物体的原子、电子的电磁力与引力的还原公式。如果“可还原”指的是可实际地还原,那么甚至物理学的许多标准分支都不是可还原的。但物理学家们都相信,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和强相互作用力是自然界的四种基本作用力,粘滞力和摩擦力原则上可还原为电磁力与引力(因为强、弱相互作用力在这个尺度上不起作用)。当然,物理学家们也相信,这四种相互作用力之间即使在原则上也不可还原。所谓“化学、生物、或心智属性原则上可还原为物理属性”应该是指这种意义上的原则上可还原。一种更弱一些的表达方式是:我们目前还没有确定地发现什么即使原则上也不可还原的属性。事实上,活力论者曾经相信生命现象是原则上不可还原的,但分子生物学的新发现已经使得科学家们放弃了这些想法。笔者相信,用“原则上可还原”或“没有原则上不可还原的”这种描述来表达还原的物理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合适的,而且这也是主流科学家们相对普遍地接受的观点。&
一些哲学家不接受“原则上可还原”这种说法,非还原的物理主义是出于这种动机。非还原的物理主义相信每个具体事物或事件都完全是物理的,但不相信心智属性或用心智词汇描述的心智事件的种类可以还原为物理属性或物理事件的种类。比如,某人在某一时刻觉得很高兴。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者相信,在那一时刻在那个人身上发生的一切都是物理的,没有非物质的灵魂或其它幽灵般的东西。但他们不相信“觉得很高兴”这一心智属性,或所有“觉得很高兴”这种心智事件的种类,可以被还原。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认为心智属性和物理属性之间的关系是所谓随附性(supervenience) 。这指的是,如果两个事物有完全相同的物理属性,那么它们就必然地有完全相同的心智属性。比如,假设两个大脑在某一时刻有完全相同的神经元状态,那么必然地,其中一个大脑在那一时刻“觉得很高兴”,当且仅当另一个大脑在那一时刻也“觉得很高兴”。 随附性被认为可能是弱于可还原性的一种联系。&
围绕还原的和非还原的物理主义之间哪个更合理这一问题有一些争论。本文主要关心的是还原的物理主义,因为笔者相信“原则上可还原”是对科学家来说更有意义的概念,而“随附性”的严格的哲学定义需要“形而上学可能性”这一概念,它是对科学来说更陌生的。而且笔者相信,对物理主义者来说,所谓形而上学可能性本身应该被自然化,应该还原为普通科学概念。但这里不能详细讨论这些问题。
二、反物理主义的主要理由――现象意识的不可还原的主观性
反对自然主义的人自然也反对物理主义。这里我们只讨论赞同自然主义但反对物理主义的观点。在当前的英语哲学界的心灵哲学中这主要是属性二元论。如引言中所述,属性二元论者认为,大脑的现象意识属性不随附于物理属性,当然也不是原则上可还原的。属性二元论者提出了一些有名的反物理主义的论证。本节后面将简单介绍并回应其中两个最有名的论证,即模态论证和知识论证。前者又称可“设想性论证”(conceivability argument)、“无意识人论证”(Zombie argument,又译为“僵尸论证”),后者又称“玛丽黑白屋论证”。但笔者认为,属性二元论者提出的支持属性二元论的最实质性的理由是本文引言中提到的那个理由,即现象意识属性有不可还原的主观性,因此,用结构的、因果的、功能的解释不能完全解释现象意识。如果这项理由成立,它就将现象意识属性与当前科学中研究的各种属性区分开,而且它意味着,必须在科学方法上有所突破才可能彻底澄清有关现象意识的问题。&
物理主义者否认有所谓不可还原的主观性。但仅仅作这样一个否认显然是不够的。属性二元论者提出不可还原的主观性是基于我们似乎都有的感受。物理主义者必须解释我们似乎都有的感受究竟是什么,并解释为什么它们不具有属性二元论者所说的,不能用结构的、因果的、功能的描述表达的主观性。目前物理主义者对此的主要策略是提出有所谓现象概念(phenomenal concepts)。注意,对物理主义者来说,概念都是大脑中的神经元结构状态。一般的概念可以表示事物、事物的属性等等。比如,一个概念可以表示兔子这一类事物,或神经元这一类事物,或红色这种属性。当一个大脑看见一个红色物体的时候,大脑的某个神经元结构被激活处于某种特定的神经元结构状态,记为S。一方面,这同时激活或生成一个表示外部物体的红颜色的概念,记为【红色】,另一方面,这也激活或生成一个现象概念,可记为【红色感受】。属性二元论者可能认为,概念【红色感受】应该表示那个本质上非物理的现象意识属性“有看见红色的感受”。物理主义者否认这一点,但承认有这个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而且用现象概念可以构成“我有看见红色的感受”这种思想与信念,后者正是一个人声称自己有某种感受时用语言报告的信念,被称为现象知识。至于现象概念【红色感受】是否表示什么,物理主义者可以有几种说法。他们或者可以说,现象概念【红色感受】就表示那个神经元结构状态S,或者可以说,现象概念【红色感受】不表示什么,但由它构成的思想还是可以有真假。无论如何,存在着的是那个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一个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没有其它本质上非物理的所谓现象意识属性。&这也许不能说服属性二元论者,因为属性二元论者会说,当我们看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的时候,直观上非常明显地有某种事情在(我们的心中或脑中)发生,即我们有某种感受,我们能清楚地感觉到它,但它显然不是神经元活动,因为我们感受不到神经元。属性二元论者认为,这发生的应该是本质上非物理的事件,而物理主义者仅仅是出于偏见而拒绝承认直观上非常明显的东西。换句话说,属性二元论者认为他们是得到直观上很明显的、无可推诿的证据的支持,而物理主义者必须否认那些明显的证据,因而天然地处于弱势。对此物理主义者可以回答,一方面,我们直观上的认识其实并不支持属性二元论,虽然它们也许支持实体二元论,但认为它们支持属性二元论是隐蔽地偷换了主题。另一方面,属性二元论者的信念也是出于“我执”的谬误的幻觉,而“我执”的谬误对属性二元论来说也是一个谬误(虽然对实体二元论来说不是)。&
首先,我们直观上理解的所谓感受都有一个主体,一个感受者,是一个感受者在感受某些东西。而且,直观上这个感受者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心”、“主体”或“自我”,而不是明明白白地大脑这个物质实体。比如,虽然我们有时会说是身体的某个部位在疼痛,但仔细想一想,直观上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是我们的“心”在感受身体某个部位的疼痛。感受依旧是“心”的感受;如果没有具有感受能力的“心”,身体的那个部位自己不会感到疼痛。而这个能感受疼痛的“心”直观上是被设想为不同于这个大脑的一个实体。我们直观上不说这个大脑在感受身体某个部位的疼痛,我们只说身体某个部位的痛感神经末梢受到刺激,因此刺激了大脑皮层的某个区域,从而使得“心”感受到疼痛,或使得“我”感受到疼痛。事实上,我们直观上很难想象大脑这个物质实体会有什么感受。对疼痛是如此,对“看见红色的感受”更是如此。如果一个人不说“我”(或“我的心”)有看见红色的感受,而说这个大脑有看见红色的感受,那会显得太怪异。的确,由于现代认知科学的发展,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谈论这些事情的时候,有时“心”和脑也不分了,所以我们可能也会说,“这个大脑感受到了脚趾头的疼痛”或“这个大脑有了看见红色的感受”。但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一个物质实体也能有感受这个观念,并不是我们在常识中或直观上本能地接受的观念。但是属性二元论不是实体二元论。对属性二元论者来说,感受这种现象意识属性很明确地必须是大脑这种物质实体的属性,而不是某种非物质的“心” 、“自我”或“主体”的属性。当属性二元论者以我们的直观上的信念来支持属性二元论的时候,他们是隐含做了这样的推理:直观上“我”或“我的心”的确有很多感受;但是“我”或“我的心”不能是非物质的实体,因为实体二元论有很多难题;所以,“我”或“我的心”就只能是这个大脑;所以,只能是这个大脑有本质上非物理的感受属性。这个推理的第一个前提的确是我们在常识中或直观上本能地接受的,但其中的饭实体二元论前提是反直观的,它的结论也是很反直观的。所以,我们直观上的关于我们显然有一些感受的信念,其实并不直接支持属性二元论,也许它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实体二元论。当属性二元论者以我们的直观上的信念支持属性二元论的时候,它们是偷换了主题。是直观上的信念,加上反直观的实体一元论(即“我”或“我的心”只能是这个大脑),才得出属性二元论的结论。&
属性二元论强烈地反直观,这一点也可以从Chalmers的一些说法中看出来。比如,Chalmers认为简单物理系统如温度计也在一定程度上有现象意识 。这显得很怪异。对于属性二元论者来说,将现象意识属性赋予简单物理系统是不得不然的,因为大脑也就是一个物质实体,如果大脑有现象意识属性,很难想象为什么其它比大脑结构更简单一些的物质实体就完全没有现象意识属性。有的人可能会说,属性二元论就是像万物有灵论那样的一种世界观,它对物质实体的理解已经与物理主义者的理解不同。也许是这样,但这还是蕴涵着,属性二元论并没有得到我们直观上本能地接受的信念的支持,与物理主义相比并,它并没有天然的优势,我们其实并没有天然的理由要更倾向于它而不是物理主义。这是上面的分析要说的(即这个分析没有直接反驳属性二元论)。&
另一方面,人们直观上认为自己有不可还原的感受这种现象意识属性,可以解释为大脑产生的一种幻觉。回到上面的看见红色物体的例子。确实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有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还有大脑用语言报告“我有看见红色的感受”这种言语行为等等。所谓幻觉指的是,大脑由此产生了另一个信念,即“我有‘看见红色的感受’这种本质上非物理的属性”。这是幻觉,因为发生的一切都是物理的,除了上面所说的之外没有另外一种本质上非物理的属性。大脑之所以产生这种幻觉也是因为大脑的自我意识。大脑在思考的时候,不自觉地将自己当作一个独立于这个大脑的“心”、“我”或“主体”,想象“心”在用“心灵的眼睛”观察身体中发生的一切。这种观察的结果使得“心”有某些感受。这种感受是属于“心”的,因此不是神经元属性,是不可还原的,本质上非物理的。然后,如前所述,既然放弃了实体二元论以后这个“心”、 “我”或“主体”只能是这个大脑,所以属性二元论者得出,大脑会有一些本质上非物理的属性。但这些都是源于一开始隐含地假设了独立于大脑的“心” 、 “我”或“主体”作为观察者,是源于“我执”的谬误。如果我们彻底放弃“我执”,真正地将自己当作这个大脑和身体,那么我们其实并没有直观上清晰的,关于这个大脑如何会有本质上非物理的现象意识属性的观念。所以,属性二元论与更单纯的物理主义相比并没有什么优势。&
属性二元论是想保留一点常识的信念。但我们的常识是很模糊的。我们说“我的脚趾头疼”,这似乎是说疼痛是脚趾头这个物质实体的属性。但今天我们知道,可以通过刺激大脑皮层的某个特定位置让我们感到脚趾头疼。所以,今天不论是实体二元论、属性二元论,还是物理主义,都不会说疼痛是脚趾头这个物质实体的属性。在常识中我们可以模模糊糊地说,疼痛是“我”或“我的心”的属性。实体二元论者可以明确地承认,疼痛是一个非物质的心灵实体的属性。物理主义者则说,有大脑的一个神经元结构状态,即刺激大脑皮层的那个特定位置产生的神经元结构状态,还有相应的也是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疼痛】,还有大脑用语言报告“我的脚趾头疼”这个言语行为,但没有任何其它本质上非物理的“疼痛”属性。属性二元论想保留常识中的“我能感受到疼痛”这种说法,但又反对实体二元论,所以它不得不说疼痛是大脑这个物质实体的一个本质上非物理的属性。不能说这个结论就是错误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属性二元论并未真正地保留了常识。它仅仅保留了一种表面上的、模模糊糊的说法,因为常识对于“我”这个感受主体究竟是什么是很模糊的。一旦我们试图将常识的观念精确化,属性二元论所保留的成了一种很反常识、反直观的观念,即连简单物体都有现象意识属性。&
然后,既然属性二元论并非真正得到我们的直观认识的支持,既然属性二元论的简单物体都有现象意识属性这种结论很反直观,既然我们可以将一些直观的信念解释为幻觉,属性二元论就仅仅是不必要地在现代科学的框架中加入一些多余的东西,所以物理主义是更可信的。
三、反物理主义的知识论证&
上面对反物理主义的主要理由的回应也适用于反物理主义的知识论证 。知识论证设想一个科学家玛丽从小起就住在一间黑白屋中,其中没有任何有颜色的东西,所以玛丽从来没见过任何有颜色的东西。但玛丽通过书本、黑白电视等等,学习了所有关于物理世界的物理知识,包括关于大脑神经元如何工作的最完备的物理知识。有一天玛丽走出了黑白屋看见了一个红色的西红柿。直观上她似乎获得了新知识,即关于“看见红色的感受”的知识。既然走出黑白屋之前玛丽就已经具备了完备的物理知识,这项新知识应当不是物理知识。所以有非物理的属性和关于非物理的属性的非物理的知识。
目前物理主义者对此的最好回应就是提出有现象概念、现象知识 。再用上面用过的记号。玛丽在黑白屋中具有关于神经元结构状态S的知识和关于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的知识,但玛丽自己的大脑中不曾有过神经元结构状态S,因为她的眼睛不曾被红色光波刺激过。玛丽的大脑中也没有完整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因为神经元结构状态S应该是完整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的一部分。玛丽关于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的知识是用其它物理概念表达的,这些物理概念在玛丽的大脑中是不同于S和【红色感受】的另外一些神经元结构状态。这些物理概念表示S和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所以玛丽可以有意义地谈论S和现象概念【红色感受】。当玛丽走出黑白屋看见那个西红柿的时候,玛丽的大脑中才首次生成了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完整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玛丽是否获得了新知识?可以说是,即她有了完整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以及用这个现象概念表达的信念,如“我有看见红色的感受”。无论如何玛丽的大脑与以前不同了。但由此能否得出任何反物理主义的结论?显然不能。物理主义者不必认为现象概念【红色感受】表示了什么本质上非物理的属性。如前所述,物理主义者或者可以说现象概念【红色感受】不表示什么,或者可以说它就是表示那个神经元结构状态S。后者意味着,当玛丽在黑白屋中的时候,她只能用物理概念(即她的其它神经元结构状态)来表示S,但当她走出黑白屋看见那个西红柿的时候,她获得了新的表示S的方式,即用她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来表示S。
属性二元论者可能会说,当玛丽看见那个西红柿的时候,她的大脑获得的不仅仅是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作为神经元结构状态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她的大脑还首次具有了一种本质上非物理的现象意识属性,即“看见红色的感受”这种属性,而且玛丽的现象概念【红色感受】正是表示这个属性。这是属性二元论者的论断,但物理主义者不必接受这些也可以自圆其说。所以问题还是回到上面讨论过的问题,即我们究竟有没有直观上明显的理由支持属性二元论的这个论断。物理主义与属性二元论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它们之间的争论应该基于一些双方都可以认可的理由,这可以是我们直观上本能地接受的理由。但上面我们说了,人们直观上的认识其实是在隐含的实体二元论的观念下得到的,即在“我执”的谬误下得到的,它其实支持的是实体二元论,而不是属性二元论;对于一个大脑(或温度计)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如何会具有本质上非物理的现象意识属性这个问题,不论我们怎么内省,我们直观上并没有任何清晰的认识。所以,如果属性二元论者以现象概念【红色感受】必须表示本质上非物理的现象意识属性为出发点来反驳物理主义,那么他们仅仅是在以自己的立场来反对物理主义,而不是以双方都不得不重视的,直观上明显的,我们本能地接受的东西来反对物理主义。这样的反物理主义论证当然不能算成功。
四、反物理主义的模态论证
模态论证设想一个分子结构与自己完全一样但没有任何现象意识的“无意识人” 。既然这个人的分子结构与自己的分子结构完全一样,他的神经元状态也与自己的完全一样,外表言语行为当然也是一样。但我们似乎可以设想这样一个人没有任何内在的感受,没有任何现象意识。注意,这个论证不是说,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可以符合自然律。也许有一些自然律蕴涵着,具有某种神经元结构的大脑一定有意识。这个论证只要求“无意识人”是可设想的(conceivable)。显然有许多违反自然律的事情是概念上可设想的。然后,假设红色光波对眼睛的刺激在人的大脑中会产生神经元结构状态S,“无意识人”可设想意味着,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人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然后,模态论证的支持者提出,可设想的也是在形而上学模态性(metaphysical modality)的意义上可能的。这里,这个论证用到了克里普克提出的形而上学模态性这个概念,所以叫做模态论证。一般认为,形而上学模态性源于自然种类、属性等的自身同一性,即一种自然种类或属性必然地等同于自己。比如,水这种物质的分子结构是H2O,而物质的分子结构决定物质种类的自身同一性,所以,在形而上学模态性的意义上,水必然地是H2O,或水不可能不是H2O,因为水这种物质种类不可能不等同于自己。但是,既然可以设想一个人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因而在形而上学模态性的意义上这是可能的,这意味着,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不是等同的属性。这又意味着,有红色感受这种属性不是物理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我们应当可以设想水不是H2O,所以,可以设想一个人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不蕴涵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是不等同的属性。模态论证的支持者认为这是一个误解。他们认为,当我们自认为在设想水不是H2O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在设想水这种物质种类不是H2O;我们其实是在设想某些透明、无色、无味、可以解渴、从水龙头流出来的液体不是H2O;而后者当然是可设想的。我们不能设想水这种物质不是H2O,因为那等于设想水这种物质不等同于它自己。另一方面,假如有红色感受这个属性果真等同于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这个属性,我们就不能设想一个人可以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因为那将是设想一个属性不等同于自己。所以,只要同意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是可设想的,我们就必须承认,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不是等同的属性。
还有的人可能会说,物理主义并不要求有红色感受必然地等同于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只要在现实世界中两者等同就行了。模态论证的支持者认为这还是一个误解。属性二元论者不反对有自然律将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这两种属性联系起来,使得在遵从自然律的世界中,有前者就必有后者。属性二元论者只是断言这是自然世界中客观存在着的两种不等同的属性,因此,有一些属性是本质上非物理的。这就好比,也许有自然律保证了有肾脏的动物一定恰好是有心脏的动物,但有肾脏和有心脏显然是两种不同的属性(虽然两者都是本质上物理的)。模态论证说的是,假如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是同一个客观存在着的属性,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就应该是在形而上学模态性的意义上不可能的,因为一种属性不可能不等同于自己。&
对这个论证也有多种回应 。笔者认为,物理主义总要对所谓形而上学模态性提出合理的解释,而解释了之后就会自然地消解这个论证。物理主义的世界观应该蕴涵着存在着的就是这个物质宇宙,所谓大脑认识到某种可能性只能在于大脑可以进行某种想象,所以可能性即可想象性。而所谓大脑想象事物应该是大脑用概念构造一些描述,即想象事物时接受的对“想象中的事物”的描述。这些由概念构成的描述最终是大脑中的神经元结构状态 。所以,可设想似乎仅仅在于大脑可以进行某种神经元活动。因此,仅仅由无意识人可设想,似乎不可能得出任何反物理主义的结论,因为那将意味着仅仅由大脑可以进行某种神经元就得出反物理主义的结论,那显得荒谬。所以我们认为,模态论证一定是在某个地方隐含地假设了一个更实质性的前提。&
要找出这个更实质性的前提就要进一步分析所谓克里普克模态性是什么。大脑在进行想象的时候可选择遵从某些约束,不同的约束导致不同的可能性。最基本的约束是逻辑一致性,即想象中所接受的描述应该是逻辑上一致的。可能更强一点点的约束是分析性约束,相应于概念上的可能性,它要求想象中接受的描述不得篡改词义,不得与分析陈述相矛盾,比如,不得想象单身汉不是男性,不得想象动物不是生物。如果概念都有定义,那么将概念替换成它们的定义以后,分析性约束应当就归结为逻辑一致性约束。但目前多数概念理论不认为概念有定义。不过笔者认为,即使【单身汉】等概念没有定义,“单身汉是男性”、“ 动物是生物” 等应该还是分析的陈述 。因此,分析性约束还是有意义的,而且可能强于逻辑一致性约束。概念上的可能性应该就是最一般的可能性。另外,遵从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也是一个约束,它要求不得想象违反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的情景,它相应于物理可能性。&
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可能性则相应于一个介于概念可能性和物理可能性之间的约束,笔者称之为“克里普克约束”。克里普克假设,事物、事物的类、属性等各有它们的自身同一性标准,该同一性标准即事物、事物的类或属性的本质。比如,一个物质种类的同一性标准是它的内在结构。克里普克约束要求我们在想象中描述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事物、一类事物、或一个属性的时候,想象中接受的描述不得违反同一性标准。比如,在想象中描述水这个物质种类的时候,可以设想水是不透明的、有颜色的等等,但不能设想水不是H2O,因为一旦设想了某个物质种类不是H2O,按同一性标准它就不是水这个物质种类,所以那就不再是设想水这个物质种类如何如何。
这是克里普克建议的想象事物时一个约束。但是,我们想象事物时完全可以不接受克里普克约束。比如,十八世纪的一个科学家可能在想象水这种物质种类是一种质量连续分布的流体。这确实是在想象水这种物质种类不是由原子组成,更不是H2O。我们很难坚持说那些科学家不是在设想水这个物质种类如何如何,而是在设想某个其它不相干的物质种类如何如何。这种想象就违反了克里普克约束。这也说明,“水是H2O”不是分析的。所以,“水不是H2O”是概念上可能的,虽然不是在克里普克模态性的意义上可能的。
这也意味这,一种想象是否遵从克里普克约束不是通过概念分析就可知的,因为它依赖于现实世界中的一些事物有什么真实的属性。比如,十八世纪的科学家就不可能知道他们对水的想象违反了克里普克约束,因为他们不知道水的真实内在结构是什么。所以,断言某种事态是在克里普克的意义上可能的,将蕴涵着对现实世界中的事物的真实属性的论断,即某个通过科学研究才能被认识的论断。所谓克里普克可能性与物理可能性一样,蕴涵着关于现实世界的经验论断。说一个事态是物理上可能的,意味着它不违反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因此依赖于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是什么。同样地,说水在克里普克模态性的意义上必然是H2O,蕴涵着现实世界中的水的结构是H2O。克里普克可能性不是单纯的、概念上的可能性。&
然后回到模态论证。物理主义者可以承认“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是概念上可设想,概念上可能的,即“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不与分析陈述相矛盾。如前所述,【红色感受】是一个现象概念,而【神经元结构状态S】是一物理概念。物理主义者认为它们指称同一属性,但不认为它们是同义的。一个有正常的语义知识的人不必知道它们指称同一属性。但“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是概念上可设想的这一结论,不能排除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是等同的属性,就像“水不是H2O”是概念上可设想的不排除水和H2O是等同的物质种类。所以,模态论证所需要的“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的可设想性不能是概念上的可设想性。它必须是克里普克可设想性,即需要这个设想不违反事物种类或属性的自身同一性标准。由此才能得出,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是不等同的属性。&
但反过来,显然我们必须已经知道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和有红色感受是不等同的属性,由此才能得出“有神经元结构状态S但没有红色感受”是在克里普克的意义上可设想的。前面已经指出,克里普克可设想性不是仅仅由概念分析就可知的。我们还需知道概念在现实世界中所表示的事物或属性有什么内在结构、本质特征。要使得“有神经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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