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问艾滋病尿液会不会传染艾滋病故意传染正常人

这个案例里,如果医生真的感染了艾滋,家长要负什么责任? | 谋杀 现场 法医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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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知道,真出事了家长违不违法?如果不违法,那以后必然还有家长会这么做。以下为部分原文。 一个孩子,先天性心脏病,发病了,来到医院,我们就做基本的防护,结果,出去化验的那个医生说这个孩子还有艾滋病,我当时手上的血啊,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家长完全没有告诉我们这个孩子有艾滋病!就是说有先天性心脏病,,,,,,――――――――――――――――――――完事后我特么吓哭了,和我抢救的医生护士都去化验,幸亏没事――――――――――――――――――――主任爆脾气,出去把家长骂得超难听,家属解释是:怕告诉医生,孩子有艾滋病,医生不治!哦?!你的孩子是人,我们医生护士不是人?什么人来到医院,一视同仁,没有什么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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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一事儿,没这个这么恶劣,不过也挺恶心。 一老太太到医院开药,大夫一般会问有没有糖尿病高血压什么的慢性病对吧,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那就开普通的药吧,感冒冲剂什么的。之后老太太会投诉,说自己糖尿病大夫给开有糖的药。医院在这种事儿上就是罚大夫加赔钱,后来被坑了几次,圈里传开了,医院基本上把含糖的药全都撤了换成无糖的。
引用 的话:我说一事儿,没这个这么恶劣,不过也挺恶心。 一老太太到医院开药,大夫一般会问有没有糖尿病高血压什么的慢性病对吧,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那就开普通的药吧,感冒冲剂什么的。之后老太太会投诉,说自己糖尿病大夫给...我记得豪斯医生里 豪斯医生经常会说不要相信病人的话~~
引用 的话:没有理由到处告诉别人,但是医院不一样啊,传染病都有专门的诊区,不就是为了做好隔离吗。说个不恰当的比喻,一个人失明了,强迫别人捐献眼角膜,这种行为不该责备吗?比较恰当的案例是,火灾报警,未及时告知里面有遇水会燃烧爆炸的危险物。然后消防按常规方式上水枪……来自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天文研究生,摄影爱好者
现实情况是,如果家长告诉医院孩子有艾滋,那很可能医院会以隔离条件不够等理由拒绝收治,然而,隔离条件够的医院没能力治好先天性心脏病。
四项筛查呢来自
引用 的话:四项筛查呢艾滋梅毒的化验没那么快,急诊都等化验结果出来搞不好人就挂了。“好好一个人, 送到医院就没了!!”
我说一事儿,没这个这么恶劣,不过也挺恶心。 一老太太到医院开药,大夫一般会问有没有糖尿病高血压什么的慢性病对吧,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那就开普通的药吧,感冒冲剂什么的。之后老太太会投诉,说自己糖尿病大夫给开有糖的药。医院在这种事儿上就是罚大夫加赔钱,后来被坑了几次,圈里传开了,医院基本上把含糖的药全都撤了换成无糖的。
引用 的话:艾滋梅毒的化验没那么快,急诊都等化验结果出来搞不好人就挂了。“好好一个人, 送到医院就没了!!”然后法医解剖化验,监护人就进去了
引用 的话:我说一事儿,没这个这么恶劣,不过也挺恶心。 一老太太到医院开药,大夫一般会问有没有糖尿病高血压什么的慢性病对吧,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那就开普通的药吧,感冒冲剂什么的。之后老太太会投诉,说自己糖尿病大夫给...现在是处理老太太,寻衅滋事
引用 的话:说一事儿,没这个这么恶劣,不过也挺恶心。 一老太太到医院开药,大夫一般会问有没有糖尿病高血压什么的慢性病对吧,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那就开普通的药吧,感冒冲剂什么的。之后老太太会投诉,说自己糖尿病大夫给...这个不会是职业的吧…可以考虑加黑名单了来自
引用 的话:我说一事儿,没这个这么恶劣,不过也挺恶心。 一老太太到医院开药,大夫一般会问有没有糖尿病高血压什么的慢性病对吧,斩钉截铁的说没有,那就开普通的药吧,感冒冲剂什么的。之后老太太会投诉,说自己糖尿病大夫给...我记得豪斯医生里 豪斯医生经常会说不要相信病人的话~~
咦?前面有人说的艾滋病筛查没那么快,但原文里说的是化验医生告知抢救医生病人有艾滋病那么,情况只可能有三种类型一,家长并没有隐瞒,是填了表的,只是内部混乱没有告知抢救医生二,化验出结果很快,楼上有人说错了三,抢救时间很长,延续到化验结果出来才刚刚结束。
引用 的话:咦?前面有人说的艾滋病筛查没那么快,但原文里说的是化验医生告知抢救医生病人有艾滋病那么,情况只可能有三种类型一,家长并没有隐瞒,是填了表的,只是内部混乱没有告知抢救医生二,化验出结果很快,楼上有人说错...很快跟谁比,先心病发病到急诊可能抽血的时间都不给你。
引用 的话:现在是处理老太太,寻衅滋事未必,病人投诉,有理罚100,没理罚200。
引用 的话:未必,病人投诉,有理罚100,没理罚200。那是医院内部自己的事。现在医闹问题归政法口管理了,按涉访涉诉问题处理。
引用 的话:很快跟谁比,先心病发病到急诊可能抽血的时间都不给你。火车上那位不是还坚持7个多小时嘛
引用 的话:很快跟谁比,先心病发病到急诊可能抽血的时间都不给你。显然没有那么急,这里化验结果都出来了,抽血的时间都没有,莫非呼气化验的?
引用 的话:显然没有那么急,这里化验结果都出来了,抽血的时间都没有,莫非呼气化验的?
出去化验的那个医生说这个孩子还有艾滋病文中这个显然是有时间抽血, 完事后我特么吓哭了,和我抢救的医生护士都去化验,幸亏没事也显然是没等到结果出来就直接抢救了, 主任爆脾气,出去把家长骂得超难听,家属解释是:怕告诉医生,孩子有艾滋病,医生不治!而且也显然是家属完全没提艾滋病的事,单纯的怕医院拒诊。您是怎么看出来您那一二三的?
引用 的话: 文中这个显然是有时间抽血,也显然是没等到结果出来就直接抢救了,而且也显然是家属完全没提艾滋病的事,单纯的怕医院拒诊。您是怎么看出来您那一二三的?因为除此以外,自相矛盾
引用 的话:那是医院内部自己的事。现在医闹问题归政法口管理了,按涉访涉诉问题处理。问题是这种人家老太太没闹,人家就说我糖尿病医生问都没问就给开有糖的,大夫说我问了,谁听见了?
引用 的话:问题是这种人家老太太没闹,人家就说我糖尿病医生问都没问就给开有糖的,大夫说我问了,谁听见了?所以这种情况就是政法部门介入嘛。“走吧,去派出所/综治办录个口供”
引用 的话:所以这种情况就是政法部门介入嘛。“走吧,去派出所/综治办录个口供”回头老太太躺派出所不走了“警察打糖水啦”
引用 的话:回头老太太躺派出所不走了“警察打糖水啦”直接送学习班。警察治不了,我们610能治
引用 的话:因为除此以外,自相矛盾 跟检验科的确认了一下,急诊抢救做HIV/TP会用快速筛查板,类似于验孕棒那种玩意,20分钟出结果。不那么急的急诊2小时,门诊上午抽血下午3点取报告,这算是快的。病人进抢救室抽血送检验科20分钟出结果,同时进行抢救,矛盾么?
引用 的话: 跟检验科的确认了一下,急诊抢救做HIV/TP会用快速筛查板,类似于验孕棒那种玩意,20分钟出结果。不那么急的急诊2小时,门诊上午抽血下午3点取报告,这算是快的。病人进抢救室抽血送检验科20分钟出结果...急性先心病发作,啥症状或抢救措施会在送来20分钟内满手血??
引用 的话:急性先心病发作,啥症状或抢救措施会在送来20分钟内满手血??抽血注射都见血啊,不一定非得搞满手血,HIV也不是看一眼就能传染。急诊室对HIV感染者怎么防护不清楚,提前告知了最起码也会留个神吧?
引用 的话:这个不会是职业的吧…可以考虑加黑名单了前几天辽宁公交啊不江宁公安,微博转载打掉一个涉黑团伙,主要是中老年妇女,医疗、交通、拆迁、债务……各种有偿闹事。来自
引用 的话:现实情况是,如果家长告诉医院孩子有艾滋,那很可能医院会以隔离条件不够等理由拒绝收治,然而,隔离条件够的医院没能力治好先天性心脏病。如果家長這種行為不受懲罰,以后的一個必然發展就是醫院會對所有人都做完整篩查以及對所有醫生做完整的防護。因此增加的成本都會分給以后的病人。因此增加的時間消耗會減少以后病人的生存幾率。
引用 的话:没有罪。因为法律认为检查出艾滋病、做好防护是医院的责任?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因为法律认为检查出艾滋病、做好防护是医院的责任?嗯,我觉得主要还是因果关系不足,不报告携带HIV病毒,和发生感染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偶然性的。
医生在责备病人家属的时候,可以想想如果病人家属告诉他们孩子有艾滋病,他们还会像这样努力的抢救吗?是不是有了很多的顾忌,孩子的命怎么办?“我们对待所有病人一视同仁,我们是白衣天使”之类的废话就不要说了,都是人,按照正常人的标准来就行了。另外,艾滋病人有义务到处告诉别人自己有艾滋病吗?
引用 的话:医生在责备病人家属的时候,可以想想如果病人家属告诉他们孩子有艾滋病,他们还会像这样努力的抢救吗?是不是有了很多的顾忌,孩子的命怎么办?“我们对待所有病人一视同仁,我们是白衣天使”之类的废话就不要说了,...你把问题描述成一种两难情境:“要么医生有危险,要么医生不尽力”。是不是这样,大概医生才有发言权吧。没有义务,因为一般人不会接触到艾滋病人的伤口和血液。
引用 的话:你把问题描述成一种两难情境:“要么医生有危险,要么医生不尽力”。是不是这样,大概医生才有发言权吧。没有义务,因为一般人不会接触到艾滋病人的伤口和血液。家长确实是有告知的义务。但是医院对待艾滋病人的歧视问题,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发生。我不知道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我只是站在病人的角度来说,不告知艾滋病这个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上面也有人说了,一旦得知是艾滋病,就要进隔离病房,还可不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就是个问号了。
引用 的话:长确实是有告知的义务。但是医院对待艾滋病人的歧视问题,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发生。我不知道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我只是站在病人的角度来说,不告知艾滋病这个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上面也有人说了...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做法肯定不对,该谴责谴责,该处罚的处罚来自
引用 的话: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做法肯定不对,该谴责谴责,该处罚的处罚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是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谴责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是不合适的,处罚就更没有可执行性了。
引用 的话:生在责备病人家属的时候,可以想想如果病人家属告诉他们孩子有艾滋病,他们还会像这样努力的抢救吗?是不是有了很多的顾忌,孩子的命怎么办?“我们对待所有病人一视同仁,我们是白衣天使”之类的废话就不要说了,...没有理由到处告诉别人,但是医院不一样啊,传染病都有专门的诊区,不就是为了做好隔离吗。说个不恰当的比喻,一个人失明了,强迫别人捐献眼角膜,这种行为不该责备吗?来自
引用 的话: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是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谴责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是不合适的,处罚就更没有可执行性了。对精神病人的歧视是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谴责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是不合适的,处罚就更没有可执行性了。貌似现在确实是这么干的。精神病人砍人就砍了,监护人也没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也没什么可执行的处罚。如果站在精神病人以及家属的角度上,这样做也挺好的。
引用 的话: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是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谴责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是不合适的,处罚就更没有可执行性了。艾滋病是不治之症,也没有疫苗,谁不害怕。我都不觉得是歧视。各方的宣传是很多种方式都不传染,也不知道是不是靠谱。像握手这种我觉得可信,像公用餐具这种我不信来自
引用 的话:精神病人的歧视是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谴责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是不合适的,处罚就更没有可执行性了。貌似现在确实是这么干的。精神病人砍人就砍了,监护人也没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也没什么可执行的处罚。如...谈这些有什么用,还举个其他例子,是要说服我们安于现状吗?我认为即使我们想不到合理的解决办法,也应该明确是非来自
引用 的话:没有理由到处告诉别人,但是医院不一样啊,传染病都有专门的诊区,不就是为了做好隔离吗。说个不恰当的比喻,一个人失明了,强迫别人捐献眼角膜,这种行为不该责备吗?你说的是应该怎么样,我说的是有可能怎么样,或者说是可执行性。现在一来是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二来是对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人没有什么处罚,所以要求病人主动告知艾滋病,是不现实的。
引用 的话:艾滋病是不治之症,也没有疫苗,谁不害怕。我都不觉得是歧视。各方的宣传是很多种方式都不传染,也不知道是不是靠谱。像握手这种我觉得可信,像公用餐具这种我不信对艾滋病的恐惧,正常的恐惧,就是歧视的原因,所以这种歧视不可解,会一直持续下去。
感觉这个问题有点像 那个铁路分叉道口的问题。
引用 的话:没有理由到处告诉别人,但是医院不一样啊,传染病都有专门的诊区,不就是为了做好隔离吗。说个不恰当的比喻,一个人失明了,强迫别人捐献眼角膜,这种行为不该责备吗?比较恰当的案例是,火灾报警,未及时告知里面有遇水会燃烧爆炸的危险物。然后消防按常规方式上水枪……来自
引用 的话:比较恰当的案例是,火灾报警,未及时告知里面有遇水会燃烧爆炸的危险物。然后消防按常规方式上水枪……天津港火灾都过去多久了,你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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