脐带血干细胞造血干细胞库的服务范围那么大吗?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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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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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在由卫生部颁布。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资源,促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高新技术的发展,确保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指以人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为目的,具有采集、处理、保存和提供造血干细胞的能力,并具有相当研究实力的特殊血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脐带血为与孕妇和新生儿血容量和血循环无关的,由新生儿脐带扎断后的远端所采集的胎盘血。
第四条 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和统一管理制度。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我国人口分布、卫生资源、需要等实际情况,制订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设置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的申请、验收和考评提出论证意见。专家委员会负责制订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建设、操作、运行等技术标准。
第八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的申请者除符合国家规划和布局要求,具备设置一般血站基本条件之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基本的血液学研究基础和造血干细胞研究能力;
(二)具有符合储存不低于1万份脐带血的高清洁度的空间和冷冻设备的设计规划;
(三)具有血细胞生物学、HLA配型、相关病原体检测、遗传学和冷冻生物学、专供脐带血处理等符合GMP、GLP标准的实验室、资料保存室;
(四)具有流式细胞仪、程控冷冻仪、PCR仪和细胞冷冻及相关检测及计算机网络管理等仪器设备;
(五)具有独立开展实验血液学、免疫学、造血细胞培养、检测、HLA配型、病原体检测、冷冻生物学、管理、质量控制和监测、仪器操作、资料保管和共享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和服务人员;
(六)具有安全可靠的脐带血来源保证;
(七)具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和运转经费的能力。
第九条 设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应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状况;
(二)拟设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名称、规模、任务、功能、组织结构、资金来源等;
(三)拟设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服务对象、需求状况、机构运行的预测分析;
(四)拟设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选址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五)拟设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将开展的业务项目、技术设备条件和技术人员配置的资料;
(六)审批机关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十条 符合申请条件者,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推荐,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置申请后,根据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组织专家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论证和审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设置批准书。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执业许可
第十二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开展业务必须经执业验收及注册登记,并领取《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执业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者。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十四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注册登记机关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批准书;
(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三)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验收合格证明;
(四)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验资证明;
(五)执业用房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六)脐带血采供计划报告书,包括采集和供应范围等;
(七)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手册;
(八)审批机关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登记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号为:
卫脐血干细胞库字〔〕年份第×××号。
第十七条 注册登记的内容:
(一)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脐带血采供项目及范围;
(三)资金、设备和执业(业务)用房证明;
(四)许可日期和许可证号。
第十八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在注册登记期满前3个月应当申请办理再次注册登记。再次注册登记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文件外,还应提交专家委员会定期及不定期的考评结果、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脐带血质量、服务质量及数据资料共享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变更本办法第十七条(一)、(二)项内容,必须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注册登记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对注册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予以注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供管理
第二十二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必须执行我国《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中有关采供血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三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采供脐血造血干细胞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参与脐带血采集、处理和管理的人员应符合《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中的要求。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第二十四条 未取得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业务。
第二十五条 脐带血的采集需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除采供双方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外,并应符合医学伦理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六条 临床应用单位只能接受具有执业许可证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提供的脐带血。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只能向有造血干细胞移植经验和基础,并装备有造血干细胞移植所需的无菌病房和其它必需设施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单位提供移植造血干细胞用的脐带血。
第二十七条 出于人道主义目的,满足救死扶伤需要,而必须向境外医疗单位提供移植造血干细胞用脐带血时,应严格按我国遗传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应当保证提供的脐带血的质量,造血干细胞的数量和活性、HLA配型的要求、病原体的检测等应无差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辖区内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检定机构,按照《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和本办法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进行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定机构应当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无偿调阅有关资料。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开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非法采集、提供脐带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擅自开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违法所得和设备、器材以及采集的脐带血,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在提供造血干细胞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质量、病原污染等差错所引起的医疗事故,由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或者专家委员会考评和脐带血检定机构监测结果不合格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顿。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置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在本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补办审批登记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关闭。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上海脐带血库
脐血库概况
了解脐带血
捐存脐带血
移植与配型
常见问与答
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并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多种疾病。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未受到放射、药物、毒物、病菌或其他环境污染。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增殖能力较骨髓内的强。
脐带血的采集较容易、不具伤害性,不会对产妇及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
脐带血于出生即可存放在-196摄氏度液氮中储存,可随时取用。
以脐带血做异基因移植时,较少有排斥反应,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的程度亦较骨髓轻。
造血干细胞(Hematopoietic stem cell):具有高度自我更新能力和多向分化潜能的造血前体细胞,可分化成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和淋巴细胞。――《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造血干细胞的来源主要有三处:骨髓、外周血和脐带血。
1) 骨髓造血干细胞,是通过在人体髂骨处钻孔,采集出骨髓血后通过高速离心后提取出的造血干细胞。
2) 外周血造血干细胞,是通过药物将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释放到人体外周血,增加血液中干细胞的数量后,使用细胞分离仪所得到的造血干细胞。
3)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简单地说,就是从脐带血中所提取制备出的造血干细胞。
根据《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适应症包括:
1.遗传性及先天性疾病:骨髓衰竭、血红蛋白病、重症免疫缺陷病、代谢性疾病。
2.获得性疾病:
1)恶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及其他某些恶性肿瘤。
2)非恶性疾病: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放射病。
首先从发病原因来讲,临床上低于百分之五的白血病是因为基因缺陷导致的,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血液病是因为后天的污染,辐射,食物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其中十岁以内的儿童占主体。其次,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一种投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是孩子一生只有一次机会保留的重要个人生物资源,储存了孩子的脐带血就等于为孩子做了一份生命备份。脐带血目前不仅能有效地治疗近百种难治性疾病和多种不治之症,而且它所能治疗的疾病种类还在不断地增加。自体储存的脐带血一旦需要使用时,不需配型,无免疫排斥的危险,移植成活率高,治愈率高,医疗费用低,另外储存的脐带血还能对家庭其他成员有一定的保障,孩子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有25%的几率与兄弟姐妹的组织抗原吻合,而孩子的父母与其配型相合的几率是一半或一半以上。如果您的家人有人患有可用干细胞移植治疗的疾病,您的孩子或孩子的兄弟姐妹需要脐带血的几率就将相对增加了。从未来的发展看,脐带血具有极高的医学价值。
经过检测、分离、制备等多道医学工序,冷冻在-196摄氏度的深低温液氮中,并能长期保存。
血袋一旦解冻开封后,不能回冻,所以一袋脐带血只能有一次使用机会。
我们现在已经推出了脐带血分袋储存服务。
是否可以保存两袋血取决于脐带血内所含的有核细胞数量。采集量越多,有核细胞数量也越多。脐带的长短及胎盘大小都会影响采集量。脐带血当天采集后将被送到实验室制备,我们将把血液分装在两个冻存袋内保存。你需要一次性支付两袋的储存费用,制备检测费只收一份。若脐带血采集量不够,我库不建议分存两袋。
如果储户决定分两袋储存的,储户应另支付分袋储存的第二袋脐带血的20年储存年费10,000元,并且须一次性支付。
如果储户决定分两袋储存的,则储户无需为申请分袋储存的第二袋脐带血而另支付脐带血处理费,但储户也应明确知晓,一旦储户请求分两袋储存后,将不得再请求合并成一袋进行储存。
优点:一般情况下,一袋脐带血可以满足一次正常使用的需求。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分袋储存正越来越成为脐带血长期储存的主流趋势。因为冷冻后的脐带血一旦解冻复融后,不能回冻,所以仅储存一袋脐带血意味着仅仅只有一次的使用机会。另外,分成两袋储存,不仅用途增加了一倍,而且风险还降低了一倍。虽然目前我们存储脐带血所采用的是国际上安全等级最高的气相液氮储存系统,但是在地震、火灾、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面前,损毁灭失的风险仍客观存在。双袋储存意味着双重保险。
脐带血用于临床移植需经过HLA基因匹配,宝宝遗传父母各一半的基因,与父母至少呈半相合匹配,与同胞全相合概率高达1/4,如宝宝患非遗传性疾病需移植时,脐带血与宝宝全相合,且作为自体脐血移植不会发生排异,移植成功率更高;同比情况下,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率仅约十万分之一。脐带和胎盘提取的间充质干细胞等具有低免疫原性和无MHC限制,无需配型即可使用,应用人群和可治疗疾病范围更为广泛。因此脐带血、脐带及胎盘无论对宝宝还是家人都是弥足珍贵的,有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保存是对家人的一种健康保障。
脐带血、脐带、胎盘是每个孩子一生只有一次机会保留的重要个人生物资源,是一生中仅有一次的机会,建议保存。脐带血需要配型,所以二宝更建议保存。
咨询者到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或拨打咨询热线或通过咨询顾问处咨询相关问题。
确定脐带血自体保存并产妇产前检查均合格,分别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IgM抗体,(添加客户微信,并将以上五项要求微信发送)则在预产期前及时签订协议、预交费用,领取脐带血采集组。
产妇在住院后尽早通知咨询顾问,说明生产医院预产日期、病房和床位号,并留下联系电话。
产妇在推进产房时需将脐带血采集组交给负责医生或护士长并告知医生、护士长采血,并通知我库咨询顾问。产妇家属在脐带血采集后应第一时间通知我库咨询顾问
我库派取血员在18小时内取回脐带血,检测合格后会入库保存。
我们在收到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后60个工作日内会将脐带血检测报告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的方式交给储户。
需带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检查用的大卡与您的咨询顾问预约见面,咨询顾问会根据您的产检报告对您做初步评估,初评合格后即可在咨询顾问的帮助下办理脐带血、脐带、胎盘的储存手续。
对于非移植使用的脐带血转库,我库是不建议转库的。
如果需要移植使用,需向我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机构的接收证明,出入境许可证及相关材料,我库可协助储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转库。绿色通道,即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避免X光照射的可携带式液氮罐运输。如果是在国内其他城市使用,我们以往有很多运送的经验可供参考,我们也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储户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干细胞一旦进入低温保存状态中,就进入了休眠状态,新陈代谢几乎为0,干细胞状态不会产生变化。不能满足储存条件的话会通知到客户,协议上有具体标准,可以上公司网站进行相关内容关注,也可以来公司储血点进行参观,申请的内容包括来库参观的时间,人数,人员之间的关系,联系方式,参观原因,协议号(如有),附上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我库的对外开放日是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您可以通过邮寄、CRM微信服务号、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供您的书面申请,我库收到书面申请后会与您电话确认并安排时间参观。
申请的内容包括来库参观的时间,人数,人员之间的关系,联系方式,参观原因,协议号(如有),附上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一次。血袋一旦解冻开封后,不能回冻,所以一代脐带血只能有一次使用机会。
是在胎儿完全娩出并断脐后采集的,整个采集过程不接触产妇和新生儿,不影响生产的整个过程,因此对新生儿和产妇没有任何伤害,是非常安全的。
1) 趸缴10年或以上储存费的储户,可免费获赠特定疾病保险,赠送的保险仅限于为符合投保要求之储户完成投保工作。
2) 被保险人首次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四大类疾病:白血病、 恶性淋巴瘤、 多发性骨髓瘤、 再生障碍性贫血。
3)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 保险期限与被保险人之法定监护人同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协议书》,并与趸缴脐带血储存费的年限相同。具体生效日期与终止日期以保险合同为准。
5) 自被保险人之法定监护人与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协议书》或中国干细胞集团上海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胎盘、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储存协议书》有效、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签发保单并且新生儿出生满90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6)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及再生障碍性贫血(详见释义),经认可医院(详见释义)确诊的,认可医院指依法设立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7)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截止到孩子20周岁。实际保险期间以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为准。
储存协议书有效、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签发保单并且新生儿出生满90日以上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于第100天签发保单,新生儿保险责任起始日期从此时开始,且根据该保险条款,无论何时投保,新生儿出生满90日以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保险责任。)
存捐互利方案,在为宝宝和家人存下一份健康生命的保障时,也能够给其他病患带去重生的机会。
1)愿意接受这种方案的脐带血自存储户需要加做HLA配型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脐带血年缴储户,需支付1,500元费用,用于脐带血HLA检测;
对于脐带血趸缴储户,需支付500元费用,用于脐带血HLA检测。
2)相关检测结果进入脐带血公共库配型资料库,一旦储户相关配型资料与来我库查询的病患配型资料相符时,储户可选择是否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捐赠给病患。如储户选择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捐赠给病患,我库将退还储户交付的全部费用。
3)储户捐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后,将终身享有来我库免费查询配型资料的权利,如发生自己或直系亲属因临床治疗需要使用脐带血时,我库在客观条件允许时,免费为其提供1份符合临床要求的脐带血,如客观条件不允许,我库将提供20000元的人道主义救助。
4)储户参加存捐互利方案后,即使因脐带血采集失败或检测不合格而储存协议终止,今后若有临床移植需要,如在我库配型成功,则享有优先使用权。
咨询者到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或拨打咨询热线咨询相关问题。
确认产妇产前五项传染病监测项目检查均合格,分别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IgM抗体,(添加客户微信,并将以上五项要求微信发送)(凡是一妇婴(东、西、南院)或杨浦红房子要特别强调巨细胞是否有做,据代表说这几家医院巨细胞都不做的)
并且分娩医院为我库指定医院,则在预产期前携带相关合格的项目报告复印件至上海血液中心9楼办理,如遇客户表示去虹桥路办理不方便且有投诉意向的,极力要求捐赠的,可内部协调后引导客户至合作医院的咨询顾问处办理。
a) 填写脐带血捐献的知情同意书;
b) 回答健康调查表上所提问题;
c) 提供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
d) 告知捐赠脐带血后客户便放弃了脐带血的所有权。
e) 手续办完后,客户会获得荣誉证书,后续我们收到红十字会提供的荣誉证书后会与客户联系,给客户邮寄。
f) 再次对采集袋内的材料做一一说明及提醒。
g) 产妇在推进产房前需将脐带血采集组交给负责医生或护士长,告知医生、护士长采血,同时请家属进出产房两次均需通知我库咨询顾问。尤其是采集后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到咨询顾问。
h) 我库派取血员在18小时内取回脐带血并入库保存。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在-196摄氏度的气相液氮罐中,从理论上而言,只要不改变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储存环境,该份血可实现长期储存,国内外有多篇文献报关于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期超过20年后临床成功应用的例子。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首次储存年限为20年,待20年即将到期时,我库客服人员会联系储户,办理之后的手续。
之所以设定20年为首次储存年限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层面的考虑。由于该份造血干细胞的最终所有权归根结底是属于新生儿本人,因此在其20周岁时,从法律角度而言已经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权决定这份血之后的处理方式。
将自体脐带血用于后天获得性的血液病的治疗,在临床上已经被普遍公认。那么现在有争议的就是先天性白血病的治疗。由于先天原因或者基因缺陷造成的这种血液病能否使用。首先白血病并非遗传病,临床上大概只有百分之五不到的白血病患者被诊断为先天性白血病。而且先天原因也跟家族的遗传其实是没有关系的,有可能孕妇在怀孕期间感染了某些病毒或者有些物理的或者放射性因素等等,病因比较复杂。对于这种宝宝来讲,因为他出生的时候已经有这种潜在的风险了,能否用他的脐带血做自体移植,这个问题在临床上是有争议的。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认为自体移植是绝对不可行的。而具体的治疗方式则是由医生的经验来判断的。比如儿童医学中心的陈静主任认为有先天基因缺陷的患者,他的脐带血中可能存在这样的潜在风险,因此她不会为自己的患者采用脐带血自体移植。但像陆道培院士,我国血液移植第一人,他对于自体移植就持肯定的态度。他认为即便是有先天性基因缺陷的人用自身脐带血移植也是可以的,自体脐带血不仅含有造血干细胞,还有些免疫细胞,其中一种NK细胞,能使新生儿天生具有免疫力,可以把肿瘤细胞杀死,起到一次大化疗的作用。还有第一人民医院的王椿教授,曾经在一次国内的血液移植会议上说,对于一岁以内的宝宝来讲,可能很难抵御移植过程带来的排异反应,而自体移植则完全没有排异。因此用自己的造血干细胞(脐带血)做移植增加了他的治疗时间窗,这是非常宝贵的。因此脐带血完全可以自体移植的,即便对于先天性白血病的患者。临床医生选择的治疗方案不同,对于自体脐血移植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们为孩子保存自体的脐带血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行为,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多一个希望。
我库严格按照脐带血检测标准冻存脐带血,没有发生已经污染的脐带血仍被冻存的情况,也没有冻存后的脐血被污染的情况发生,主要是脐血检测成假阳性的情况未告知储户。所谓假阳性就是初检阳性,二三次复检是阴性,按血站标准是可以保存下来供今后使用的,但是储户不知情造成误信网上“凡是阳性无法使用的血液仍然保存在血库中”的谣言。2008年1月国家卫生部已发文澄清此事件,脐带血受污染的报道是完全不属实的。
现在我库已将此情况明确列入协议条款,让储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即当出现假阳性的情况下,储户可以自主选择放弃或储存。
间充质干细胞(Mesenchymal stromal/stem cell, MSC):一类存在于多种组织(如骨髓、脐带血和脐带组织、胎盘组织、脂肪组织等),具有多向分化潜力,非造血干细胞的成体干细胞。这类干细胞具有向多种间充质系列细胞(如成骨、成软骨及成脂肪细胞等)或非间充质系列细胞分化的潜能,并具有独特的细胞因子分泌功能。――《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间充质干细胞的特性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强大的增殖能力。间充质干细胞在贴壁后可快速生长,自我更新速度很快,一般其体外传代的次数可达20~50代。
2)?多向分化潜能。间充质干细胞可被诱导分化为多种组织细胞,如:脂肪、骨、软骨、肌肉、肌腱、肝、心肌、β胰岛细胞等。
3)?免疫原性低,无明显排异。间充质干细胞其细胞表面标识模糊,几乎不会引起宿主免疫应答。因此,可用于异基因移植,且不会受到排异反应。
4) 来源方便丰富。随着研究的深入,科学家发现在人体的很多组织当中都能找到间充质干细胞。比如:软骨、脂肪、滑膜等,其中目前最主要的提取来源是脐带和胎盘。
脐带是哺乳类的连接胎儿和胎盘的管状结构,是胎儿与妈妈之间的生命纽带。胎盘是哺乳类在妊娠期间由胚膜和母体子宫内膜联合长成的母亲和胎儿之间交换物质的器官。
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和胎盘间充质干细胞,即指存在于新生儿的脐带和胎盘组织中的一种多功能干细胞,它们可分化为多种组织细胞,具有广阔的临床应用前景。两者都是属于间充质干细胞,它们之前只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的研究相对要早一些,它的来源比较纯净,胎盘的间充质干细胞是近些年才开始的。因为胎盘中的细胞的种类非常多,提取与分离都更具难度,而脐带中的间充质干细胞来源更方便,细胞也更纯净。从细胞数量上来说,胎盘间充质约是脐带间充质的3到5倍。从功能上来说,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目前被更多的应用于免疫抑制方面,也就是抗排异反应。胎盘中的干细胞则非常丰富,也有一些类似于胎儿原始的干细胞。它可以治疗某些器官类的损伤,并且细胞的分化能力会更强。另外胎盘的母体面也可能采集到一些和妈妈相类似的母体干细胞,能够在今后的医疗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潜能。所以同样是间充质干细胞,它们各有优势。因此,我们建议准妈妈们不要轻易丢弃这宝贵的种子,可为宝宝也为家人同时留存脐带和胎盘。
间充质干细胞是一种具有自我复制能力和多向分化潜能的成体干细胞,目前主要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治疗、促进造血重建,与造血干细胞共同移植提高白血病和难治性贫血等疾病的治愈率;另外在心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衰等);神经系统疾病(脊髓损伤、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症、脑瘫、脑梗死等);代谢类疾病(糖尿病等);骨组织病(股骨头坏死、骨质疏松、软骨损伤、肌腱损伤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多发肌炎等)等方面也具有潜在疗效。
脐带或胎盘间充质干细胞能够使用几次是跟原始的细胞数量和患者的体重数以及患者疾病的程度、种类息息相关的,不能够一概而论。储存脐带或胎盘间充质干细胞,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的行为。脐带的长短,胎盘的大小都影响原始细胞数量,通常来讲胎盘间充质干细胞的数量是脐带的三到五倍。制备后,脐带间充质干细胞会储存2管,胎盘间充质干细胞会储存5管。储户在需要使用时,我库会取出其中的一管进行人工体外扩增,使它的细胞数量急剧增加,扩增细胞数量需视被移植者的体重而定,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细胞的扩增技术都非常成熟。所以说,脐带和胎盘间充质干细胞可多次使用,但不是无限次的使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人体干细胞制品无法直接交付个人使用。因此,如果将来储户需要使用干细胞时,可拨打我库400-675-5599的客服热线,询问手续办理。之后,储户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至我库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体外扩增费用的支付。我库在将干细胞扩增到与被移植者体重相配的细胞数量后,会直接与移植医院对接,在医院内完成间充质干细胞的移植。
因此,对储户而言,只要提供有关资质文件――移植医院方所提供的“临床移植资质”,我们都会积极配合做后续的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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