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监测记录诊断报告书中布病检验项目怎么填写

疾病分类:布氏杆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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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二十年前患过布氏杆菌病,前年又患病,感觉就是布氏杆菌病,吕梁地区防疫站,太原市防疫站两次查都不是 ,现在每天吃止疼药洛索洛芬
一起,还是怀疑是布病,好多症状和布病太像了,就是不能确诊,请问专家布病有查不出来的情况吗?或者除了常规检查还有更精准的检查方法,还有家里买了治布氏杆菌病的药能不能诊断性的吃段时间。
医生回复:
布病发作疾控中心可以检测确诊,也可以按发热待查住院做血培养。
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文章 《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卫生部2012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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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可以的话,可以不用别的。也可以用一点营养的、保护肝脏的等。抗生素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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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介绍一下您的病情与主要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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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拿药,定期查肝功能,血常规,血沉,C反应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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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杆菌病相关疾病
布氏杆菌病知识介绍
感染病科好评科室
感染病科分类问答动物布鲁菌病补体结合试验诊断方法比较研究--《中国兽医学报》2016年02期
动物布鲁菌病补体结合试验诊断方法比较研究
【摘要】:布鲁菌病是造成严重公共卫生安全和经济损失的人畜共患病,目前对该病的血清学诊断方法主要有凝集试验、ELISA、补体结合试验等,其中补体结合试验(CFT)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可的布病血清学确诊的经典标准方法。但在实际布病检验中,由于其原理复杂、操作繁琐、影响因素多、耗时长等原因而未能被广泛应用。为了进一步明晰其原理,提高CFT的可操作性及准确性,本文比较了我国动物布鲁菌病标准和OIE手册中CFT的差异,并结合本实验室应用情况,对CFT在布鲁菌病诊断中常见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阐述,为布鲁菌病补体结合试验的科学应用及诊断提供了参考。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基金】:
【分类号】:S855.12【正文快照】:
*Corresponding author,E-mail:布鲁菌病(简称“布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世界性重要人畜共患病,本病对动物主要影响是产生流产和不孕,人感染布鲁菌后,往往难以治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多种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据统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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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5号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布病检测诊断试剂采购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日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
&&张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预算:(万元)
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布病检测诊断试剂询价采购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布病检测诊断试剂以询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小组于日15:00时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ZJYZC2017XJ-258&&&&&&&&&
二、成交结果内容:布病检测诊断试剂&&&&&&&&&&&
三、成交日期:<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年8月16日15: 00
&&&&四、采购公告日期:日
五、成交供应商:兰州伊宝康动物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哈睿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244号
预算金额: 柒万玖仟捌佰元(79800.00)
成交金额:&柒万叁仟伍佰元(73500.00)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文波、李姗、李旭蓉
七、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
采 购 人:&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北街70号
联 系 人:陈丽 &&&&&&&&&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8号
联 系 人:闫菁 &&&&&&&&&&&&&&&&&
联系电话: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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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绍兴市主要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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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绍兴市主要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160;
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绍兴市主要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来源:绍兴市农业局  作者: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绍市农〔2014〕58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年)》和浙江省《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4年绍兴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农业局&&&&&&&&&&&&&&&&&&&&&&&&&&&&&&&&&&&&&&&&&&&&&&&&&&&&&&&&&&&&&&&&& 日
2014年绍兴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 为及时掌握和分析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有效评估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疫情隐患,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到位,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2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 一、总体要求 &&&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国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的防治计划,按照省级监测和地方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抗体检测与病原检测相结合,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要动物疫病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全面掌握免疫效果,及时诊断动物疫病,分析把握疫情动态,科学指导动物防疫工作。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马传贫和马鼻疽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防范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疯牛病等外来动物疫病。 &&& 各区、县(市)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实施方案,监测所需经费依法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完成采样和监测任务。要充分发挥监测数据在免疫质量评估、疫病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中的作用,定期分析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风险,把免疫抗体监测结果作为评价动物群体保护水平、免疫工作质量、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风险评估分析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发现动物群体免疫保护水平下降,要调查原因,立即实施补免;发现畜禽异常发病情况,要及时开展紧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迅速组织实施疫源追溯和追踪调查,提高早期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 &&& 二、组织与分工 &&& (一)绍兴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和实施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建立免疫抗体飞行检测制度;负责组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疫病集中监测工作;组织完成辖区内亚洲I型口蹄疫、A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检测;负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病原学检测和其它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抽检;督促各重点县完成省级定点监测任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其他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 &&& (二)各区、县(市)畜牧兽医局要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等疫病免疫抗体检测以及病原学和狂犬病样品的采集运送;负责辖区内奶牛结核病、布病、血吸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辖区内疯牛病、痒病、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蓝舌病8型等临床监测任务;上虞市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给测报站的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数据和结果;诸暨市、上虞区等重点县负责完成省级定点监测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 &&& (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以及发现患有布病或疑似患病的动物个案和疫情暴发后,各地应按照农业部规定,迅速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 三、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 &&& 今年我市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如下: &&& (一)日常监测任务。 &&& 1.重大动物疫病日常监测:各地应制定月度工作方案,按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等免疫抗体监测工作(附件1)。各市应根据当地养殖情况和监测预警、防疫决策管理工作需要,确定辖区内的具体检测任务量。同时,应加强种畜禽场管理和疫病净化工作,对辖区内的种畜禽场和自免规模场,每年采样监测不少于一次。 &&& 2.人畜共患病日常监测:各区、县(市)在11月20日前完成奶牛结核病和布病普查以及家畜血吸虫病的监测任务。 &&& (1)奶牛结核病普查: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的所有乳用牛以及种牛组织开展一次结核病普查;结核病阳性场(户)每年要实施3次以上连续监测。 &&& (2)布病普查: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的所有乳用牛、种牛以及羊场组织开展一次布病普查;阳性场(户)每年要实施3次以上连续监测。对牛羊市场和屠宰厂开展抽检,对省外新调入饲养的羊开展跟踪监测。 &&& (3)家畜血吸虫病:血吸虫病历史疫区区、县(市)要在4-5月、9-10月各组织开展一次家畜血吸虫病监测。凡2012年和2013年查到有钉螺自然村的牛、同地放牧的牛以及所在乡(镇)2岁以内的幼牛,要全部查病一次;未查到钉螺的原流行乡(镇),轮查三分之一乡(镇)2岁以内全部幼牛,如不足50头的,以检查成年牛补足;凡从外地疫区购入的牛,牛市场所在村和毗邻村及水系下游村的耕牛,要查病一次。 &&& (二)集中监测任务。 &&& 1.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监测:在5月份和11月份各组织开展一次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为主的集中监测工作。各区、县(市)分别在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抗体、新城疫抗体、猪瘟抗体、口蹄疫抗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附件2),各地分别在5月25日和11月23日前采集好泄殖腔和咽喉拭子、家禽血清(0.3mL以上)、猪淋巴结和家畜血清(0.5mL以上)等病原学和血清学样品,严格按规定做好样品的处理、保存和运送工作,确保样品有效,并及时把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任务量见附件2)。同时,为了解和掌握免疫质量和病原污染情况,各地应加大采样检测力度,确保样品的质量和有效性。采样场点以市场为重点,兼顾种畜禽场、商品规模场、散养户、屠宰场,采样对象需覆盖所有畜禽种类。对辖区内所有的活禽交易市场须采集禽肛喉拭子和市场环境样品。散养户的监测以1个自然村为1个监测采样单元。 &&& 2.狂犬病:各区、县(市)重点对农村散养、城镇流浪以及动物医院就诊的犬、猫进行狂犬病监测,抗体检测在犬、猫狂犬病免疫一个月后进行。各区、县(市)采样量全年不少于10份,病原检测以发病动物为主,对狂犬病死亡或疑似发病扑杀的犬、猫和家畜,采集脑组织进行实验室确诊。病原学监测送样前要与省疫控中心联系,样品送国家狂犬病实验室(中国农科院长春兽医研究所)。 &&& (三)定点监测任务。 &&& 1.羊病定点监测:嵊州市、上虞区、新昌县各选1个羊病监测点,每季度对每个监测点采样监测一次,采集血清样品≥20份/场,并在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将本季度的血清样品送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抗体检测。 &&& 2.禽病定点监测:诸暨市作为禽病监测重点县,选3个禽病监测点(包括1个水禽场、1个市场/农贸市场),每个监测点每季度采样监测一次,采集血清和拭子样品≥20组/场,血清样品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Re-6株、 Re-4株、H7N9和新城疫抗体,水禽只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Re-6株和H7N9抗体,并在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将本季度的血清样品和拭子样品送省疫控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和抗体抽检。 &&& 3.猪病定点监测:上虞区作为猪病监测重点县,选3个猪病监测点(包括1个种猪场、1个屠宰场),每个监测点每季度采样监测一次,采集血清样品≥20份/场,屠宰场同时采集淋巴结样品,血清样品检测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并在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将本季度的血清样品送省疫控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和抗体抽检。 &&& (四)专项流行病学调查任务。有关各区、县(市)应配合中国动物卫生和流行病学中心,按照主要疫病病专项调查方案要求做好调查、以及相关采样检测工作。 &&& (五)其他监测任务。 &&& 1.祖代禽场采送样任务:按要求做好祖代禽场样品的采集和运送工作,由市汇总后于4月30日和9月30日前将祖代禽场样品送省疫控中心。 &&& 2.马传贫和马鼻疽任务:对辖区内马术队或马术俱乐部马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监测。 &&& 3.外来病临床监测任务:各区、县(市)做好辖区内小反刍兽疫、牛海绵状脑病、痒病、非洲猪瘟、蓝舌病8型等临床监测任务,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的所有奶牛群、育肥牛群和种牛群以及从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疫情发生地区进口的牛进行疯牛病临床监测,对所有羊群,尤其是种羊群以及从国外进口的羊只进行痒病临床监测,填写临床监测登记表,临床监测频率为半年一次,相隔时间为4个月。临床监测发现有神经症状以及2岁以上的死牛,瘙痒、神经症状、共济失调的羊,与牛海绵状脑病症状相似的病牛,与痒病症状相似的病羊,临床发现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蓝舌病8型疑似病例,应立即与省疫控中心联系检测诊断有关事宜,同时做好疫情报告、应急防控措施和采样送检等工作。 &&& 四、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分析与报告 &&& 各区、县(市)要及时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猪瘟免疫合格率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特别是对免疫合格率为零的场(点),要迅速调查和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并将调查和相关处置情况一并写入分析总结报告,并及时报送省疫控中心、市畜牧兽医局。 &&& (一)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应在7月15日前和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工作总结报至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和省疫控中心。 &&& (二)每月按时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报送动物疫病监测报和动物疫情月报, 6月15日、12月10日前将口蹄疫、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集中监测明细报表报市畜牧兽医局。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动物疫病监测明细报表(附件4)以及疫病监测信息和疫情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监测情况、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以及整改结果等)报市畜牧兽医局;日前将全年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结报市畜牧兽医局。 &&& (三)各区、县(市)每月6日至31日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报送动物疫病监测报和动物疫情月报。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动物疫病监测明细报表(附件4)报市。 &&& (四)各重点区、县(市)及有关牛羊病定点监测市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定点检测情况通过省动物疫病监测数据报送及分析系统报省疫控中心。 &&& 五、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 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 (一)O型口蹄疫抗体检测采用液相阻断ELISA方法或正向间接血凝试验,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正向血凝抗体效价≥25, VP1结构蛋白抗体效价≥25的为免疫合格;亚洲I型口蹄疫抗体采用液体阻断ELISA方法,抗体效价≥26的判为免疫合格;A型口蹄疫抗体采用液体阻断ELISA方法,抗体效价≥26的判为免疫合格;病原学检测采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OIE标准)或RT-PCR方法 (GB/T)。 &&&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Re-6株、Re-4株抗体和H7亚型禽流感抗体检测采用血凝抑制试验方法(GB/T),抗体效价≥24的判为免疫合格;病原学检测采用荧光定量PCR方法(GB/T 4),临床发病群监测也可采用RT-PCR方法 (GB/T)。 &&& (三)猪瘟抗体检测采用阻断ELISA、间接ELISA或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猪瘟抗体阻断ELISA和猪瘟抗体间接ELISA检测,抗体阳性即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的判为免疫合格。 &&& (四)新城疫抗体检测采用血凝抑制试验方法(GB/T),抗体效价≥25的判为免疫合格。 &&& (五)猪蓝耳病抗体检测采用ELISA方法。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合格,病原学检测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 (六)家畜布病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进行筛选,也可采用间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试验),初筛阳性样品采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反应、或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试验)进行复核。 &&& (七)牛结核病采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试验进行检测,判定按照国家标准(GB/T)进行。 &&& (八)血吸虫病采用免疫胶体金方法检测,结果判定参照试剂盒说明书,结果阳性的要采用粪检法复核,仍为阳性的确诊为阳性畜。 &&& (九)狂犬病抗体检测采用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结果判定标准具体按照试剂盒说明书,临床阳性样品送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 六、其他要求 &&& (一)各地要明确监测重点,重视采集有临床症状动物、出现死亡动物群体、怀疑发病动物以及发现病死或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和野生动物,鸟类样品;重点选择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进行采样。要建立健全监测采样各项管理制度,兽医技术人员在采样时要规范填写采样记录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市、县级向省疫控中心送检样品时必须同时上报采样记录单,怀疑污染病原的样品必须派专车运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送检样品时要认真查验采样记录单,并按规定保存。送检、接收样品要履行登记、审核、签字、盖章制度。 &&& (二)采样时必须完整准确填写省疫控中心印制的采样登记表,详细记录采样畜禽的免疫、疾病史等情况,完整准确填写畜禽种、饲养类型、免疫次数、疫苗类型(如灭活苗、弱毒苗、灭活高效苗、细胞弱毒苗、组织弱毒苗、脾淋弱毒苗等)、毒株类型(如Re-4或Re-6或双价禽流感灭活苗,高致病性或普通猪蓝耳病灭活或弱毒苗等)、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免疫背景数据,为疫苗和免疫质量评估提供重要基础资料。 &&& (三)血清样品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按月及时送省疫控中心,血清样品家畜血清量应在0.5mL以上,家禽血清量应在0.3mL以上,必须在采样后30天内送达。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监测的拭子样品,采样后应在24小时内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能送达的,须及时低温冷冻保存,并在15天内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四)在狂犬病免疫和开展病原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时,要做好相关的个人防护。 &&& (五)全市所有交易市场、种畜禽场应当每年至少采样监测1-2次。 &&& (六)要确保免疫抗体监测覆盖面。以规模场或行政村为单位,做到抽样检测面达到100%,对免疫合格率未达到要求,特别是免疫合格率为零的场(点)要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 (七)病原学监测要注意定点和采样的连续性。各地要加大辖区内畜禽交易市场、存在隐患地区和疫情复杂区域的采样量和监测频率。科学选择与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种畜禽场、活禽市场、屠宰场、候鸟密集活动区及水网地带等重点场所,开展定期定点采样,提高疫情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对发现的死鸟全部进行检测。 &&& (八)除血吸虫监测用试剂由省动物疫控中心统一供应外,其余检测试剂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采购。 &&& 各地应根据省下达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按照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监测计划实施方案。5月5日前将各区、县(市)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畜牧兽医局;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人员名单、各各区、县(市)动物疫情和监测信息报送的负责人和联系人、重点县定点监测场点和联系人名单报市畜牧兽医局。 &&& 为保持监测工作的持续及完整性,2015年初的监测工作暂按本年度计划执行。 &&& 联系人:宋雪花,联系电话:。 &&&&&&&&&&& 夏 醒,联系电话:。 &&& 附件:1.2014年各区、县(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任务表 &&&&&&&&& 2.2014年各区、县(市)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监测采样任务表 &&&&&&&&& 3.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明细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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