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人民医院做喉镜什么情况需要做喉镜预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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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别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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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找到85位在溧水县人民医院出诊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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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擅长疾病:颅脑外伤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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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擅长疾病:消化内科疾病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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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擅长疾病: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治四肢、脊柱、关节的骨折脱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骨关节炎及各科慢性劳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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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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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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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擅长疾病:感染性疾病及内科常见病、老年病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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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擅长疾病:颅内血肿清除、大脑半球和小脑肿瘤切除、脑积水分流、颅骨修补成形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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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医院
擅长疾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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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问医生我老婆叫陈秀今年20岁,本身有妊辰期糖尿病,10月9号来到了溧水县人民医院找到院长{陈水],他又找来妇产科主治医师{薛代兰}会诊后确定能生产,后来我才交钱住院待产。10月10号10点10分顺利产下一女婴,母女平安。11号上午挂水至11:50分出现了胸闷,头昏等症状。我老婆说“我想吸氧”后来我们去找医生,第1个医生说:我不会操作吸氧仪器就走了,然后又找了第2个医生,那医生说:我来了病人,没医生在值班就又走了。等到第3个护士来,那时是12:08分{时间是同床病友相告}护士见我老婆脸色发紫,就急忙打电话叫来了所有的医生来抢救。{那时人以休克18分钟}医生做了心腹手术后,有了心跳,但任然昏迷不醒。紧急送入了ICU重症监护抢救。情况十分严重,当晚溧水县人民医院就找了南京人民医院妇产科女主任专家和邱海波院长前来会诊我老婆,并对我说有希望{事后才了解到我老婆下午至晚上时间已经为脑死亡了,院方对我们说有希望也出于另一个目的,因为溧水人民医院是才搬迁到这里的,医院12号有新院剪彩仪式,院方担心我们家属会在12号闹事所以对我们说了有希望}。13号病情加重做了脑CT后又请了南京鼓楼医院的脑科专家叫王主任来会诊,当凌晨2点宣布脑死亡,怀生希望渺茫。14号我们一行找院长要说法,院长不但不出来,还打电话叫来了保安说:有人闹事就打{是保安透露}。15号院说:有心跳就抢救至26号晚上8点多我老婆心跳停止,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没有医德和管理疏忽的人民医院夺去,女儿在出生第2天就没了母爱。在死者死后,我们给她洗漱穿衣时发现她的嘴唇和舌头都烂了。夜里12点多时来了200多民警察和保安抢尸体,我们不给,他们就打,人民警察为人民就是这样的为人们的嘛?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朋友们给我们讨下公道吧。我和女儿在这给你们磕头致谢了
&& 在我老婆死后,医院找来200多名警察和保安来强行抢走了我老婆的尸体。我们家属不愿意,他们就打我们,我小姨手和头都被打肿,我妈衣服被扯破等。当时有一名从石湫调到永阳的一个陈警官说:警察打人不犯法,你们打警察是袭警。&请问你们这些人民警察国家&
养你们,你们就这样对老百姓的嘛???你们这样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对的起“人民公仆”这个称号吗?国家就养你们这些饭桶吗???你们和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朋友吗,你们可要为我死去的老婆讨回公道啊。我和我女儿在这给你们磕头了。
&我叫戚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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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1-10-31 10:26
实在对人民医院失望了。去了那边就是血和泪!
没啥想说的!
发表于:11-10-31 10:31
如果你是男人就拿刀去杀了这帮狗日的!!
他们多是老太太吃柿子,挑软的捏!!
发表于:11-10-31 12:31
有能耐的人会上西祠吗?
发表于:11-10-31 12:54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ZAZ713 的话:
有能耐的人会上西祠吗?...
要是都不用上西祠,不上网。有些能耐的人就更无法无天了!有些人有权了,有势了,也就没人性了!
没啥想说的!
发表于:11-10-31 13:15
黑心的医院
发表于:11-10-31 16:34
节哀,县医院本来就这样,一贯的。
天天开夏利,生活也精彩!
&&南京夏利车友会010
发表于:11-11-02 01:38
溧水人民医院一定要给个说法 ,人民警察还是人民的警察吗?
发表于:11-11-02 12:46
这个世道怎么了?如果真的是一起医疗事故,而警察和医院穿一条裤子,把尸体抢走想销毁证据,那老百姓应该怎么办?没有王法了吗?外国人总是说中国没有人权是有道理的,人家没有冤枉中国政府!痛心!
发表于:11-11-02 12:47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生活趋于平淡 的话:
如果你是男人就拿刀去杀了这帮狗日的!!他们多是老太太吃柿子,挑软的捏!!...
发表于:11-11-02 17:51
& 一定要取证,录音、录像,找媒体曝光,不能姑息。。。。
发表于:11-11-02 19:03
被系统删除于: 11:37:24
发表于:11-11-02 20:13
&这个LS的怎么不分状况,有点讨厌了。。。。。。。。。
发表于:11-11-02 21:10
狗日的 医生 天杀的 天朝
做男人就得有承受痛苦的责任!!!
发表于:11-11-03 09:39
动静空间设计、
只为生活而设计、
不是经典,不传奇。。。&
发表于:11-11-03 13:37
找媒体曝光 楼主节哀顺变
发表于:11-11-03 17:59
周久耕为什么会倒台?不是因为95至尊,是因为上头真的有人要搞他了,所以利用网络来曝光他、搞他,
今天江宁的一个街道办主任,也是抽95至尊,后来回复:外甥宋舅舅的,又有什么问题那?
所以我想说的是:网络只是我们的一个平台,能不能做成事情还是看有没有能人帮忙。
发表于:11-11-03 21:08
气愤!!!找零距离吧!``媒体或许会帮我们这种老百姓的!节哀!
发表于:11-11-03 22:07
你必须分清医院哪些责任?唉!医学是个复杂学科!懂的人还真少!
发表于:11-11-04 08:05
找找媒体看看,不要找溧水那边的,找南京这得。
狗见人贫死也守,人见人贫亲也疏!
发表于:11-11-04 09:30
谋财害命啊
发表于:11-11-04 10:38
现在全中国的医生都想着骗钱和当官,谁还会关心病人啊
江宁大学城二手市场(版)建立了!!
今后有需要转让二手宝贝的朋友可以就近交易了!!!
版号:1087082&
发表于:11-11-04 15:19
这里好,不会删贴,帮你顶一下,支持你。
讥笑冬树的光秃,不是冬树的悲哀,而是你的愚蠢。
发表于:11-11-04 15:22
潮州市男科医院院长被患者砍死。
讥笑冬树的光秃,不是冬树的悲哀,而是你的愚蠢。
发表于:11-11-05 16:54
人民医院随时都会给你惊喜 ,操他妈的没有天理 老百姓只能骂骂出出气了 警察也是吃了shi
发表于:11-11-06 21:27
&&& 每当看到此类报道时,我的心里都不是滋味。作为一名网友,我不代表医院,不代表国家,也不代表病人家属,只想说句公道话,患者家属不是口口声声想讨个公道么?
&&& 首先,疾病是一种生理性的变化过程,各种疾病或同一疾病的不同阶段,因患者的个体差异而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和体征,这些复杂性给治疗带来很大困难,各种意想不到和出乎意外的情况会随时发生,所以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任何国家,任何医院,任何医生,都无法百分之百保证病人的人身安全。为什么病人动手术之前要家属签字呢?就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和家属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虽然意外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万一出现意外,总得有个说法,这就是说法。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的确是医院玩忽职守导致病人无辜死亡,否则我们不能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就把责任一股脑儿地往医院方面推。说句不好听的话,医院哪天不死人?都要医院担责的话,医院还能开得下去吗?
&&& 其次,作为病人家属,出现这种事故,我能深刻体会到他们失去亲人的沉痛心情,也在此表示深切地慰问!但我并不赞同病人家属闹事的做法。亲人已去,不可复活,把事闹大,闹得越大越好,说句不好听的话,无非就是想在经济上尽可能多地捞点好处,少则免除医疗费用,多则赔偿一笔数量可观的费用。于是乎,很多家属不管是否合法,不问是否可行,采取一些令医院和他人不能接受的方法,如:横尸大厅,横幅大楼,在大门口摆花圈烧纸钱,甚至围攻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这其实也是违反社会治安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出动警力维持秩序,遇到暴力阻扰,采取必要措施处置,是完全合法的行为。陈警官说的没错,我觉得他还算客气的,这要在美国,你敢动警察一根毫毛,看他敢对你开枪不。
&&& 最后,还是那句话,在中国这样一个鸟社会,闹事也得看你有没有后台背景。别看到人家闹事能敲个几十万你就心里痒痒,先问问你自己有没有那么大能耐再说吧。没本事没靠山,就只有自认倒霉了。你家这事纯属意外,医院也并非没有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不是还请来了南京的专家会诊么?抢救无效就不能说是医院的过错了,医院应该没有多少责任。国外像这种医疗事故是一分钱都不赔的。
&&& 这里也奉劝一些网民朋友,不要不明真相原委不问青红皂白就一味地盲目跟帖乱顶,好像不这样就不能表明你是一个满怀正义感极富同情心的人。我想一个有头脑的人不能只听当事人一面之词,只站在某个人角度考虑问题,比如,我如果站在医院或者警察一边是不是应该骂楼主“刁民”呢?显然是不行的。
&&&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不站在当事人双方任何一边,特此声明。
女人就像闹钟,维护得好才正点;
她周期性地闹属正常现象,不闹才有问题;
假如她没劲走了,一定要及时上劲;
假如她敢乱走,就坚决给予修理!
发表于:11-11-06 21:52
还看到有人骂县医院医术不高,给宝宝挂几天水没治好病的,也在微博中回应如下――
农村人生病了都知道往县城跑,你一个县城人不知道往南京跑?南京人生病的话我一律建议跑北京跑。
女人就像闹钟,维护得好才正点;
她周期性地闹属正常现象,不闹才有问题;
假如她没劲走了,一定要及时上劲;
假如她敢乱走,就坚决给予修理!
发表于:11-11-07 12:13
以下是引用 第19楼 由来由往 的话:
你必须分清医院哪些责任?唉!医学是个复杂学科!懂的人还真少!...
如果经过鉴定的确属于人为的医疗事故,医院理应赔偿,这也是有规定的;如果纯属意外而医院又尽到职责,就是正常现象,无需赔偿,可根据人道主义适当减免医疗费。
女人就像闹钟,维护得好才正点;
她周期性地闹属正常现象,不闹才有问题;
假如她没劲走了,一定要及时上劲;
假如她敢乱走,就坚决给予修理!
发表于:11-11-07 12:19
以下是引用 第22楼 路过明觉寺 的话:
现在全中国的医生都想着骗钱和当官,谁还会关心病人啊 ...
建议这位仁兄趁早移民,因为全中国已经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供你生存了:官员贪污腐败,医生收受红包,教师有偿家教,企业假冒伪劣,地沟油,毒馒头,抗生素,路桥塌……
女人就像闹钟,维护得好才正点;
她周期性地闹属正常现象,不闹才有问题;
假如她没劲走了,一定要及时上劲;
假如她敢乱走,就坚决给予修理!
发表于:11-11-07 12:40
回复 第23楼 的 a宝宝:
无名先生,论年纪我们差不多大,论文化我没你高;做人如果没有良知,还算人吗?道德是生活中最基本的东西,一个人没有了最基本的生活道德观还算人吗?也许你办网站的压力大了点,可114网站走过来的幸苦我也能体会。你总不能不让老百姓说话吧。第一我没有反党、更没有反社会的话,我只是以一个有良知的心而发贴的。可你的良知去哪儿了,你的良知是为民服务的吗?口口声声说114网是为民服务的,你的服务理念在哪儿?难不成就是去游玩,发些花边新闻的事吗?就说这此吧
发表于:11-11-07 12:41
其实114 无名的压力越大,您应该越有成就感,因为114 已经备受某些部门、某些机关、甚至某些领导的重视,也说明114的舆论起效果了哦。
但如果由于某些人的压力,把一些事实真相给抹杀、封杀。。。。。。
那我想有句话要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了。
越是被删得帖子,是不是说明某些人对某些事心虚呢?
发表于:11-11-07 12:42
You can fool all the people some of the time,
and some of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but you can`t fool all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
------- Lincoln
发表于:11-11-07 12:43
只看该作者 地板&&发表于:
县医院打人事件最新动态:()今日下午二时许,溧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袁姓工作人员打电
话通知投诉人,称:根据相关程序,已将此案移交给溧水县卫生局处理,要投诉人
静候处理结果。据当事人之一称,他曾于1980年前后在该县卫生局医政股跑了几天龙
套,对该县卫生局与县人民医院的兄弟关系一直感到非常有趣。
请一切有正义感有良知的朋友们以及所有关心此事的朋友们访问
南京《现代快报》主办的“都市圈圈”网站:
//index.html
发表于:11-11-07 12:44
溧水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酒后暴打医生
飘来飘去 发表于
9:54:16 点击:94
『标签:问政话题
下午2时许,溧水县人民医院眼科三位医生护士就奖金分配问题,一道去该院X 副院长办公室交涉,双方发生争执,拒绝领取当月奖金,X副院长突然酒性发作,抓起装有奖金的信封击中其中一名医生的头部,大喊“老子打死你!”,随后双方发生斗殴
,另一名医生的腿部被他连踢两脚。&&&&当日,该事态以“溧水县人民医院X副院长酒后对本院老职工动粗”为题,曝光于溧水114网,点击率达到6000人次左右。绝大多数网友的跟帖都表示支持。&&&&日,该院眼科医生又以“溧水县人民医院X副院长在工作日中午违反禁酒令,酗酒后首先动手殴打本院职工”为由,投诉到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被正式受理立案。但是,他的大舅子是县主要领导,靠山很硬。日,尽管顶贴人文明理性用语,但仍遭删贴。该网管发表声明称:“有些帖子
发出来后,我们会接到很多电话。我们需要顶住很大的压力。一些帖子在经过几天后,会被移动到中转站里,这绝非我们的本意。” 这种愚蠢的删贴行为,激起众多网友不满。该科原本运行良好,奖金在全院中等偏上。然而,1997年,院领导暗箱操作,强行将该科承包给南京X医院X医生,她自任“眼科中心主任”,同时免去本院眼科主任的职务,
如此粗暴的做法,又导致多名医生护士流失,加之经营不善,问题重重,仅一年时间,便草草收场,不了了之。院领导的瞎折腾,致使该科遭受重创,短期内难以复元。并使原来已能独立开展的“白内障超乳手术”陷于停顿,只好被迫从南京另行邀请专家前来手术。后又因收取专家劳务费问题,遭到患者家属投诉,曝光于今年7月份的南京《现代快报》,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该科陷入困境,人心浮动,士气低落,收入负增长,只能领到一份比后勤勤杂工还低的奖金。去院部讨说法,不期反遭X院长酒后动粗。近期,该院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再不整顿,如何对全县老百姓有个交代!他们不能一手遮天,我们强烈要求《现代快报》再次介入,进行跟踪报道!
发表于:11-11-07 12:46
网友aiduzhe:&&&&&& 20:31:54&&
&&溧水县人民医院医疗事故频发,从中可见端倪,喝酒,打职工,连医院内部职工都遭此厄运,可见管理混论,没有民主可言。
发表于:11-11-07 12:47
该院长根本没有管理能力,真不知道怎么混上个副院长当当的?说两件事给各位网友看看(1)就是打完老职工后去参加一个科室的讨论会,因为打架么,去晚了,他说我刚才干架的,一脸得意丝毫看不出内疚,好像他打人是对的,来医院找他理论,就动手打。这是一名院长的管理能力的体现吗?(2)医院某科室护士长贪污了几千元科主任基金,职工找到该院长反映,该院长大人说:"科室基金我知道的,没几个钱,还不过办顿酒钱"呵呵,院长大人的酒钱这么多呀?几千元可是我们几个月的生活费。大家看看,院长的素质就这样,溧水县人民医院常出事就不奇怪了。
发表于:11-11-07 12:48
最新动态:当事人发言:
从表面上看好像是科室嫌奖金少去院部闹事,继而因X院长酒后对职工动粗,
该科职工又将其告到县纪检委,要求处理他并要求他赔礼道歉。其实问题的
实质不是如此!!!
问题主要在于:
一,2007年,院领导违背该科绝大多数员工的意愿,进行暗箱操作,强行将
该科承包给南京x医院x医生,采用下三滥的手法让原眼科主任下课,又先后
造成多名眼科医生护士流失,加之经营不善,问题重重,仅勉强维持一年,
便草草收场,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二,院领导的这种决策失误,使一个原本运行正常的科室遭受重创,短期内无
法恢复元气。这种决策失误不能完全由科室来埋单,必须给予科室一个休养生
息的过程。
三,由于眼科短期内无法恢复元气,出现了负增长,只能领到一份羞辱人格尊
严的奖金(不如后勤勤杂工),目前,科内人心浮动,士气低
落,有可能再次引起人员流失。
四,培养出一名合格的能够独当一面的眼科医生至少需要15年,请你们院领导
不懂不要装懂!你们可以到农贸市场去捉只小鸡回来,对它讲,我们实行多劳
多得的分配制度,你下多少蛋,就喂你几颗米,不下蛋只能吃个半饱,荒唐之极!
&& 近一两年,眼科一下子进了三名新人员,一人刚刚取得行医资格证书,另两人
则无。即使是达到20年以上行医资格的高年资高级职称的
医师有些手术也未必能做,如,来眼科搞承包的南京x专家,就不能够在本地开展
该手术,从而使原本眼科已经能独立开展的“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陷于停顿。
承包前,原眼科主任xxx先后为他80多少岁高龄的老父亲老母亲,x骨科主任的
老父亲以及其他一些患者成功地开展了该手术。想想看,他会拿他的老父亲
老母亲的眼睛做实验吗?
五,眼科全体员工表示:他们不愿意为院领导的决策失误埋单,因而,拒绝
领取那份羞辱人格尊严的奖金。要求院部将科室的奖金提高到全院临床科室
的平均水平,以稳定士气,给眼科一段休养生息的时期,待情况好转后再进
行正常考核,此要求并不过分。
六,至于那个被打的“老职工”,即被院领导玩花样下课的原眼科主任xxx,
他不差钱,也快要退休了,就算拿到那个平均奖也没几天了。他为了开展
“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将自己家里的私人冰箱拖到医院里来储存粘弹剂,
用了已经快十年了,请院领导少喝一顿酒,为眼科买台新的吧!
七,至于那个被打的“老职工”,即被院领导玩花样下课的原眼科主任xxx,
在即将离开为之服务了三十多年的医院之际,被一个年轻院长酒后动粗,
就算做个纪念吧,他表示对道歉不道歉无所谓,一切都是浮云,至于有关
部门如何处理他,科室全体员工也并不关心,只要能把全院的老百姓忽悠
过去就行了。
发表于:11-11-07 12:49
回 34楼(小洋工作室) 的帖子
小洋工作室:人民医院此事算有一个界定过程了,产妇之死有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期待中?&(
放心吧 那院长也只是敢打打本院职工,赔起钱来不会含糊的,你想,早赔赔的是医院的钱,又不是他们个人的,老是被家属纠缠他们不烦吗?早赔早了事,免得影响他们出去“喝酒”呵呵,你懂得!!!
发表于:11-11-07 12:51
当事人发言:&&“被打老职工的自述”
我是溧水县人民医院原眼科主任,1980年由外地某医院眼科调入本院,随后组建了溧水县
人民医院眼科,我是主要创始人之一。
我积极开展眼科临床工作,多项手术为本院眼科首例,填补了本县眼科临床工作中的空白,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研制的“虹膜自动拉钩”,改进了白内障手术方法,获得了本院历史上
医学临床类的第一个科技成果奖,在溧水县科委组织的评审会上,来自南京各大
医院的眼科专家一致认为是“国内首创”。其论文发表于国家级眼科专业杂志------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93年)。同年,获溧水县人民医院“首届十佳中青年医生”称号,
多年来,我使本县和邻县众多盲人重见光明。建科以来,溧水县人民医院眼科一直健康正常地
发展,奖金数额曾经在全院名列前茅。
我从医四十余年,作为一名医生,清廉本分,工作兢兢业业,我的品行在全院
有目共睹,吃喝嫖赌不沾边,没有任何桃色新闻,为人十分低调,从不利用自己特殊的
家庭背景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当然,医生也是人,绝不是人们所称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
数十年来,我能够恪守一个医生的道德底线,我仅凭我的诚实劳动获得我应该得到的一份。
多年来,我不唯上,更不会去拍院长的马屁,没有请任何院长吃过一顿饭,抽过一根烟
院长家的门朝东朝西我一概不知,不过,为了工作上事情顶撞院长那是有过的。
我从医四十余年,没有出过任何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却被他们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法将我免职。
即便如此,我也没有动用我特殊的家庭背景找过任何院领导说过一句怨言,要过一个说法,总希望院领导请来
的南京高级专家能把眼科搞的更好,谁知短短两年工夫,一个好端端的眼科竟然由盛而衰,陷入困境。
如果纯粹从经营的角度出发,溧水县人民医院家大业大,财大气粗,一个小小的眼科在院长大人眼里算个屁,
但是,从人性和生理学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口腔并不比肛门高贵。不存在重视这个不重视那个的问题。
我们至今不明白,医院为什么要一意孤行,违背科室绝大多数人的意愿,不惜进行暗箱操作,
强行将眼科承包出去,用意何在?我作为眼科主要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却让我下课,
他们那种下三滥的阴暗心理令人匪夷所思,让我科已经能独立开展的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陷于停顿,
令人扼腕痛息!
我们的目的不是和某个个人过不去,我们的目的是:将我们的想法传输给院领导,
让院领导为他们的决策失误埋单,给于受到重创的眼科有一个喘息的机会,
让眼科获得一个能够维持人格尊严的奖金,以维系并提高科内员工的士气和信心,让眼科
的年轻人能够看到希望。这绝不是乞求他们的恩赐。我是一个即将退休的人,
也许永远拿不到这个屈指可数的奖金了,但我必须站出来为他们说一句话,
为这个倾注了我毕生心血的眼科说一句话。
也许有人会说,你怎么不直接去和院领导“当面锣对面鼓”好好谈谈呢?唉!你们不知,
我当科主任多年,深知院领导的秉性,官不大,架子不小,讲起话来官腔刷刷,
回想起来令人作呕!根本无法进行平等的沟通。
也许有人会说,你都快退休了,本可甩袖而去,安享晚年,又不差钱,何必这么闹腾呢?
唉!那也是没办法啊!那都是酒精惹的祸,假如他不发酒疯......假如他不先动手......
一切也许归于平静,那一瞬间,他控制不了,我也控制不住。事态的发展常常不受人的意志为转移。
事到如今,只有这么走下去了,我不相信他酒醒之后不后悔。
溧水县人民医院眼科既不是院部几个人的,也不是眼科内部几个医生的,它更不是自负盈亏的私营小作坊,
它是县人民医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是溧水县人民的。如果院部领导硬要一意孤行,
这么蛮干下去,那我们也只能非常遗憾地说,国情如此!
但是,我们不会放弃!我们会用一种平静的舒缓的理性的语言来叙述所发生的一切。
发表于:11-11-07 21:32
回复 第18楼 的 轻松图文:
神马都是浮云!!!
发表于:11-11-08 11:39
以下是引用 第33楼 慕容雪像 的话: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11-04 县医院打人事件最新动态:()今日下午二时许,溧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袁姓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投诉人,称:根据相关程序,已将此案移交给溧水县卫生局处理,要投诉人静候处理结果。据当事人之一称,他曾于1980年前后在该县卫生局医政股跑了几天龙套,对该县卫生局与县人民医院的兄弟关系一直感到非常有趣。请一切有正义感有良知的朋友们以及所有关心此事的朋友们访...
我手机上也设置了标签,每天都在关注此事的。BTW,慕容的转发能力也太强大了点,连珠炮般搬来一大堆啊……
女人就像闹钟,维护得好才正点;
她周期性地闹属正常现象,不闹才有问题;
假如她没劲走了,一定要及时上劲;
假如她敢乱走,就坚决给予修理!
发表于:11-11-08 13:46
回复 第26楼 的 mr.bob:
“国外像这种医疗事故是一分钱都不赔的 ”纯属放P 你是经历过还是听人说?别老拿中国和国外比 人家国外看病是不用花钱的 你TM天朝呢 &
发表于:11-11-09 13:16
以下是引用 第42楼 Akaapovic 的话:
回复 第26楼 的 mr.bob:“国外像这种医疗事故是一分钱都不赔的 ”纯属放P 你是经历过还是听人说?别老拿中国和国外比
人家国外看病是不用花钱的 你TM天朝呢& 骂的好& 支持你
发表于:11-11-10 19:34
不想说什么 其实搞清楚原因很重要 如果是挂水出现的问题 那找开方子的医生 如果是抢救不及时 找护士
是医院的原因一定要让医院负责!
如果是因为羊水栓塞!那真的没办法!这种事情千万分之一!如果真的发生真没办法!
发表于:11-11-10 19:36
回复 第42楼 的 Akaapovic:
如果是羊水栓塞 真的没办法 !也不要太激动 我觉得人家说的有道理的啊
发表于:11-11-11 12:10
以下是引用 第42楼 Akaapovic 的话:
回复 第26楼 的 mr.bob:“国外像这种医疗事故是一分钱都不赔的 ”纯属放P 你是经历过还是听人说?别老拿中国和国外比
人家国外看病是不用花钱的 你TM天朝呢 ...
放你妈了个屁!!!有话说话,有理说理,最看不得上来开口就骂人的。对这样的“人”必定不要客气!!!你以为你是什么???张口就骂人放屁???你算个鸟啊!!!
女人就像闹钟,维护得好才正点;
她周期性地闹属正常现象,不闹才有问题;
假如她没劲走了,一定要及时上劲;
假如她敢乱走,就坚决给予修理!
发表于:11-11-11 12:41
这种孕妇本来就是高危产妇,从你的帖子里看,医院已经调急各方面专家努力了,所抓住的论点就是找到个“不会调呼吸机的医生”,这时间也就是十几分钟,护士发现严重后并没有小看这件事情,院方也调集所有力量抢救,所以医疗事故的可能性很小,院方很可能没有责任。
提醒家属,如果想多获得补偿的话可以和院方去谈,尽量争取,千万别动不动就拉人闹事,不要以为这招是万能的。
发表于:11-11-11 14:08
以下是引用 第23楼 a宝宝 的话:
这里好,不会删贴,帮你顶一下,支持你。 ...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发表于:11-11-11 15:17
从事情经过的描述来看有两个问题是值得去调查的:
1.“第1个医生说:我不会操作吸氧仪器就走了,然后又找了第2个医生,那医生说:我来了病人,没医生在值班就又走了”。第一、二医生直到第三护士之间时间是18分钟,那么按照医院的工作流程这类的“糖尿病高危产妇”护理等级应该是什么样的,是二十四小时密切监控还是另有规定,如果国家或行业有标准,而本次事件中没有按这样去做那是一定要追究责任的;
2.“夜里12点多时来了200多民警察和保安抢尸体,我们不给,他们就打”-如果真如描述的这种情况那就是暴政。国家的公职机关利用国家机器来镇压民众,这种事出现在中国晚晴时期,各地爆发民众起义,反抗暴政。
3.如果有切实的录音、录像等资料可以去起诉人民医院。
为你逝去的家人默哀!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发表于:11-11-11 16:03
你可以找媒体试试,他官再牛,也没有不怕媒体的。
共2页 到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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