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猪污染环境找谁怎样举报

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贺庄村李庄二组村西头与戴庄一组东南角,有一个养猪场厂,厂主叫(耿道平),没有建化粪池等相关处理设施,导致粪便、污水肆意排放,周边鱼塘边到处都是猪的粪便,整天臭气熏天,门窗都要紧闭。特别是夏天,苍蝇,蚊子,虫子特别多,而且地下井水也受其污染,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由于这种肆意妄为的行为导致空气,土壤,地下水质都受到了严重的污染。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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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7-06-12 15:19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转到相关部门,稍后将在铜山论坛网上民生栏目回复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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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平江县环保局关注乡村养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
潇湘潇湘 发表于 &09:20:54『标签:&->&』
  传统上,平江县就是生猪大县。近些年,很多乡村有经济实力的人纷纷建盖养猪场,开始大规模养猪。这对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无疑是好事,但其中也存在一个平江县环保局必须重视的问题:这些养猪场对生猪的排泄物没有进行专门处理,而是任其随意排放,有些就直接排放到了汨罗江。走在任何一家养猪场,只闻见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给当地其他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这种现象在平江县的很多乡镇都较为普遍存在,希望能够引起平江县环保局重视,对全县乡村养猪场生猪排泄物的处理问题进行一次统一整治,还平江一片青山秀水!
网友14:确实如此第1楼确实如此,环保不作为。&12:11:14告状太难了:不能限制发展第2楼不能以环境为由限制养殖事业,阻碍菜篮子工程!&21:19:55合页:养殖事业与菜篮子工程不能以损害其他农民利益为前提!第3楼养殖事业与菜篮子工程不能以损害其他农民利益为前提。养殖户挣钱了可以离开村子,而其他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却无力离开村庄。因此,敬请平江县环保局对县内农村养猪场污染的情况予以调查,并作出整改。&16:33:06网友24:笑话第4楼养殖养殖事业与菜篮子工程不能以损害其他农民利益为前提,养殖养殖事业政府不是要求入山进林,畜牧局也是一样不作为,还为这样的养殖场办证,发放奖金。真是天大笑话&17:58:24网友48:告诉你一个高招第5楼叫上本村的受害的以及受影响的,高举条幅,封锁猪场&12:02:48newworldnet:平江环保局不作为,过年咱们给他们送锦旗去第6楼南江镇镇上,供电所两侧有二秘密猪场。一到晚上煮废油,地沟油。臭气传到几里地以外,都没人管。这个环保局有什么用啊。&16:07:52网友24:平江环保局不作为,过完节还得送锦旗!第7楼对平江县乡村养猪场粪水随便排放的情况,平江县环保局没有给予任何答复。看来,过完节后得给他们送锦旗了。&17:01:24网友18:平江县环保局何以不对全县农村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不过问、不作为???第8楼平江很多农村养猪场,猪粪乱排放问题非常严重。对此,平江县环保局对此何以不过问?有人将问题反映出来了,为何不理睬。由此可见该局向来就高高在上,严重不作为!&10:21:18网友09:恩溪乡河流第9楼请有时间的各位朋友们到平江饮用水的上流――恩溪河去看看就知道:这里有多少猪厂?&15:09:09网友12:平江县环保局何以对县内养猪场猪粪乱排现象不理?第10楼平江县环保局对县内乡村养猪场猪粪乱排现象何以不作为呢???什么原因?&16:31:12网友03:关于对《敬请平江县环保局关注乡村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的回复第11楼  关于对《敬请平江县环保局关注乡村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的回复  养猪是我县广大农村的传统产业,近年发展较快,污染问题确实存在。一些养殖户法律法规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随意建设、选址不当、治污不力,甚至不经治理直接排污,造成了一系列的污染问题。  我局一直重视养殖污染问题,3年前就成立了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治污与政策性奖补资金挂钩、养殖污染治理列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生态养殖、种养平衡、治理污染的一系列技术方案。我局与县畜牧局配合在全县存栏200头以上的养猪场业主会和咏生、三市、岑川等乡镇村民代表会上进行了政策和技术辅导,养殖污染治理列入了我局《农村环保宣传手册》的重要内容(印发3万份),并对全县200多家养殖场的治污进行上门指导和督促,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责令限期整改,直到依法关闭。目前关闭的有虹桥李某养殖场、浯口伏某养殖场以及尧塘水库上游30余家猪场。同时也涌现了一批污染治理好的养殖场,如:中兴养殖场、园艺示范养殖场、武冈养殖场等。全县规模猪场有24家猪场达标,126家基本达标。  但是牲猪养殖涉及千家万户,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环保部门的管辖范围为规模养殖场和重点区域(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工作难度还很大,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我们衷心感谢网民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将继续加大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切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16:22:03网友57:伍市镇诸多村子养猪场排污问题怎么无人管呢?第12楼伍市镇也有很多养猪场,为何他们的排污问题无人管呢?&22:35:57这是第1 - 12条评论,共有12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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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环保局回复《投诉安远县欣山镇永丰村村民在居民区附近建养猪场》一帖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原帖:
  关于中国江西网网民反映安远县欣山镇永丰村居民区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汇报
  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版块网民反映安远县欣山镇永丰村上塘小区附近有村民建了2家养猪场,严重的影响着附近居民的生活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该网民反映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处理情况
  网民在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版块反映该问题之前,我局已接到过居民的反映,安远县欣山镇永丰村上塘小区附近有村民建了两家养猪场,严重的影响着附近居民的生活,我局当时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处理。对养殖户杜春燕我局于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清理猪舍,禁止养殖废弃物直接外排,并按相关规定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养殖户正在整改之中。关于唐新贵养殖户养猪排污导致下游鱼塘的鱼死亡的情况,我局接到鱼塘主的投诉后,立即会同县农业局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当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赔偿问题的调处,同时,日也对唐新贵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我们正在督促跟踪两家养殖户整改的情况。养殖户唐新贵当场承诺及时赔偿鱼塘的损失,并尽快对猪场建设污染处理设施。
  二、查处农户家庭式养猪污染存在的难题
  近年来,我县生猪养殖产业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公司+农户&模式的大力推广,生猪养殖户的数量急剧增加,但大部分养猪户分布于河流水溪边、水源上游,未建设有效的污染处理设施,少部分很简单的氧化塘因容量不够而发挥不了作用,养殖废水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和小溪、河流水质。同时,许多养殖户的位置坐落在敏感的地方(一般在居民居住区违章搭盖或利用现有房屋进行改建的猪舍),养殖产生的恶臭、废水和蚊蝇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市民信访投诉案件大量增加,严重影响我县生态建设和社会稳定。现中国江西网网民所反映的两养殖户均属农户家庭式养猪,由于现实的原因,单靠环保部门去查处家庭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纠纷存在诸多难题,办理和调处时间也较长。
  1、生猪养殖污染属于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生猪养殖专业户达1350户,其中存栏500头以上的达300多户, 500头以下的达到1000多户,年出栏生猪30万头,排污总量较大。大型养殖公司实行&公司+农户&模式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将污染防治的责任转移给了大量分散的养殖农户,养殖农户的资金薄弱,无能力独自承担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费用,增加了养殖污染防控和治理的难度。而相关职能部门在猪场规划选址、开工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监管管理上没有到位,导致大量违规建设的农户养殖场投入生产,我县农户养殖几乎处于自由状态。农户养殖场一旦建成投入饲养,然后进行污染治理或进行关、停、闭等整治,难度非常大,极易引发新的矛盾。
  2、查处农户家庭式养猪污染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常年存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范畴,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但我们现在收到的大多数投诉都是反映家庭式的养猪造成的污染,存栏规模较小,一般在100头以下,不适用于这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法规。因此,环保部门在查处此类信访案件时往往缺乏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强制力,工作中往往运用协调、劝解等手段,导致调处周期较长。中国江西网网民所反应的两养殖户均在500头一下,同样也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
  3、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尚需明确
  对于常年存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环保部门应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养殖场的环境监管,严查养殖废弃物直排、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转等违法行为。对于常年存栏500头以下的养猪场(以农户家庭式养猪为主),农业、国土、林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负责农户养殖场建设、清洁生产的日常监管和新技术设施的推广,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农户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城区和圩镇养猪则应由城管和卫生部门进行管理。
  4、司法部门应加强对农户家庭式养猪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
  在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常年存栏量只有几十头,对环境影响不大,而确实又对邻居或附近村民造成污染影响的,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一定要通过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方式。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司法局(所)可以让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也可由当地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为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对养猪污染纠纷处理的几点建议
  1、环境保护的范畴涉及到各方面,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上,更需政府各业务、产业主管部门发挥业务主管作用,各司其职,依照各自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比如,汽车尾气污染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监督管理,环境卫生污染由建设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农业污染由农业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建设扬尘污染由建设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等等,这在环保法和各业务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为此我们建议,对于养猪污染问题,农业部门应规范养猪场的建设、清洁生产和新技术的推广以及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国土、林业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养猪场地的监督管理,对违规建设的应及时制止与查处;环保部门应依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加强常年存栏500头以上养猪厂的建设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养猪污染的产生。
  2、常年存栏在几十头农户家庭式养猪且在城区和圩镇的,应属环境卫生范畴,该由城管和卫生管理部门依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3、对于常年存栏在几十头农户家庭式养猪的污染纠纷,其对环境影响不大但确实又对邻居或附近部门造成影响而环保的法律法规又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建议先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由当地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以及司法部门调解协商处理,调解不成的再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4、鉴于该两养猪地点在城市居住区,规模小,且猪舍又属于违章建筑,如两养殖户整改不到位,建议县委、政府责成城建城管部门拆除其猪舍,彻底根除两养殖户污染问题。
  安远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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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永阳街道立即联系畜牧兽医站、城管执法中队、公安、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对该处养殖厂实行取缔。
据了解,该户人家去年在溧水区畜禽养殖关停行动中已领取了关停补偿费并同意禁养,但今年随着幼猪崽价格走低,该户人家又萌发了重操旧业的念头,偷偷在田里搭建了猪舍,恢复了生产。永阳街道联合多部门及时采取了强制措施,坚决取缔了该处养殖厂,有效遏制了畜禽养殖关停禁养死灰复燃的迹象,
巩固了畜禽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成果。
杨友龙 单道渠 严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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