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民心工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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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和街道办事处时间: 字号:
& & 完成2015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7个项目涉及户数364户的合同审查和资金兑付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补赔偿约220户。并按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启动了2016年中和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劳务招标工作,正在进行测绘评估。道路建设方面中和柳荫街、半边街道排工程和中和油榨房街道排工程已完成设计、清单编制、财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招标工作;中和上街、中街、下街道排工程完成了设计、图审、清单编制,正报财评中心评审。
投资热线: 400-676-7960长春市2016年旧城改造提升工程基本完成_新浪吉林_新浪网
  长春市如火如荼的旧城改造让市民对老城区旧貌换新颜充满了期待,经过150多个日日夜夜的奋战,今年的旧城改造提升工作已基本完成。15日13时30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工作人员做客长春民生直播间,为春城百姓介绍我市今年旧城改造提升工程的相关情况。
  改造管线长达453公里
  今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范围是三环以内166平方公里的区域。“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三环以内因为建成的时间久远,市政设施不完善,整体环境都有待提升。区域内下水管网、物业管网等一些民生问题也比较集中,几乎所有城市病都集中在老城区,所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此区域进行改造提升。”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世忠称,此次旧城改造提升工程涉及全市人口200多万,改造提升工程从地上到地下,从功能到环境,工期两年。
  今年,我市重点改造39条示范街路、221条规范街路,还有6个商圈、3个历史街区、155个老旧小区。
  我市地下管网总长度大约2万公里,70%老旧管网都集中在三环以内的老城区。今年改造的管线总长度是453公里,通过这些管线改造,使城市的整体运行水平、保障能力得到很大提升。
  亮化10条街路323栋楼体
  今年的旧城改造提升工程中,街路环境也是改造提升的一大重点。我市对残破道路、缺失的人行步道、绿化等进行了全面的集中改造。此外,还改造了2087栋楼体。
  老旧小区改造,是今年旧城改造提升工程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一项民生工程。今年我市改造了155个老旧小区,受益人口50多万。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不仅改造提升了其地下的排水、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管网,还全方位改造了其违法建筑、公共空间杂乱、停车泊位不全、健身设施缺失等问题。
  今年,长春市总共要亮化10条街路,目前已经亮化了323栋楼体,每到夜晚,灯火通明。我市正在安排冬季的亮化、美化、彩化、绿化,让夜长春充满活力。
  多种色彩装扮新商圈
  “商圈是个有商业氛围的地方,商业要发挥其生机和活力,人的首先感触是颜色。所以,整个商圈改造我们选定了多种主体色彩,砖黄、浅灰、米白、土黄。”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笃称,在重庆商圈,主要以传统的建筑传承,如鼎丰真这种老企业,即是商业也是一种文化。所以在建筑之初,就制定了修旧如旧的方案,就是在改造后仍然以其原貌出现。
  以前的桂林路是一个以时尚、个性为主题的商业圈,年轻人喜欢购物的地方。所以,在对桂林路商圈进行改造提升时,选择了清爽淡雅的江南灰白特色,把浅灰作为墙体的主色彩,让年轻人感觉到其迸发出来的青春和活力。
  红旗街商圈主要强调的是整体装潢,所以整体在墙体上做一些回纹、符号。比如长春电影制片厂,做了一些胶片的图案。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谋划、安排部署明年的旧城改造提升工作。明年我市将继续拆违,打通断头路和卡脖路,完善地下管网改造。同时,要实行街区制,以街区为单位、集中连片,打开小区围挡、围墙,使街区真正地得到功能和环境的完善和提升。 记者 孙娇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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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工程相关政策解读系列(一至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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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一
& & & & & & & & & & & & & ---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概念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旧城改造是指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已批准的本轮城市详细规划的需求而实施的对与规划发展不相符的旧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拓展、改线,工矿、企业、商贸、房宅的拆迁与重建,绿地与公共文教娱乐场所的改、扩、增建设等。旧城改造是新一轮城市发展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又是集约利用城市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使城市结构布局不断合理,并完善城市不同功能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胜利街房屋大多建设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房屋结构还有土砖、木架的平房,部分楼房建设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整个区域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更是脏、乱、差。同时,胜利街是我县为数不多的贯穿县城东西的主要交通干道。对胜利街进行改造是全县人民多年的一致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分别多次提出议案和提案。县委、县政府顺应民意,决定对胜利街进行改造。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下,邀请了有关规划、建设的国内知名组织和专家论证,对胜利街遵循全面性、结构性和一体化的规划改造,以达到与整个县城相适应的效果。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二
&& & & & & & & & & & & &&&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有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等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因此规定:&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三
&& & & & & & & & & & & & & &&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有关政策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和&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住建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号)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拆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基本原则&&&
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再次指出&推进棚户区改造,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目标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和谐、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客观需要,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不仅有利于加快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而且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四
& & & & &&&我县补偿方案决策民主,合法合规并体现了让利于民的精神
日,红安县&三线一环&等建设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对&三线一环&进行入户调查的通告》;
6月13日,发布《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
7月10日,在政府2号会议室召开24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座谈会;
7月12日,在政府1号会议室召开了被征收对象和非被征收对象各50名代表的座谈会;
8月5日,在政府6号会议室召开县政府35次常委会,讨论补偿方案修改稿;
8月11日,在政府2号会议室召开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务会第31次会议,审查并通过了补偿方案;
9月4日,红安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征收决定公告》。
整个过程由县政法委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聘请律师参与,实施中还由公证机关介入入户调查和协议签订公证。可以说决策民主,实施公正,既尊重民意,又符合法律规定。
县委、县政府投入巨额资金,拿出最好的土地,采用最新最佳的设计方案,发包给最可靠的施工企业建设还建房。被征收户均可获得陈旧的底层砖混房屋调换新建的高层框架电梯房的补偿,不仅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生活环境、配套公共设施,乃至房屋的价值均得到提高和增值;或获得类似房屋市场价格的货币补偿。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五
&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的补偿标准问题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六
& & & & & & & & & & & & & & & & &&房屋产权调换比例问题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的房屋产权调换实行按比例调换的方式。
依据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补偿规定,由房屋评估专业人员依据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进行测算后,采取让利于民的评估法计算出调换比例。实质上,按此比例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大于被征收房屋。
房屋产权调换比例是已生效的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重要内容,未经法定程序不能予以任何变动和修改。
&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七
& & & & & & & & & & & & & & & & & &&宅基地是否再另行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户较多提出土地应另行补偿的要求。此要求与补偿已包含土地补偿的规定和事实不符,不应支持。
因为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我国现行补偿标准均统一遵循市场价格原则。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依法定程序确定的,依有相应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结论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同样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结算差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补偿已包含土地补偿,不应再另行补偿。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八
& & & & & & & & & & & & & & & & & &&&抢装、抢建不予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九
& & & & & & & & & & & & & &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产权调换的房屋公摊面积过大等问题。
无论被征收的房屋,还是政府提供产权置换的房屋,都有公摊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均在房屋价值评估中予以评估。
&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十
& & & & & & & & & & & & & & & & & &&房改房的征收与补偿问题
依据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房改房产权有三种,分别是市场价房改的拥有全部产权;成本价房改的,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的,拥有全部产权;标准价只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收益权和处分权的部分产权。房改房产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上均注明&划拨&,如果上市交易,应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所得售房款方才归被征收户所有。但,在补偿方案中充分考虑到现实情况,未严格按此分类补偿,均视为全部产权房屋予以补偿。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十一
& & & & & &&&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问题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的房屋产权调换实行按比例调换的方式,因此只需计算二者的面积差。在计算面积差时,再次让利于民,面积差在5平方米的按安置房的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5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安置房的市场价格结算差价。即便是安置房市场价格也远远低于我县现行的市场价。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十二
&&&产权调换房屋公摊面积大于征收房屋公摊面积,不应纳入还建面积问题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标准均统一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所有被征收房屋都是按建筑面积作为计量单位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又都是由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只不过对于自建的私房来说,其房屋公摊面积完全归自己,而高层建筑的房屋公摊则比较直观,建筑面积是房屋置换的直接依据。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十三
& & & & & & & & & & & & & & & & & &&&还建房1&3楼为商铺问题
还建房1&3楼为商铺,是基于整个旧城区改道的需要。原被征收房屋及周边区域缺乏相应的公共活动空间和其他配套设施,还建点中不仅有商店,还有文化休闲广场、绿化、健身等设施设备,这些均由政府投资建设。商场的建设只是旧城改造中市场运作、充分利用土地、健全配套设施、改善住居环境的必要。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十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业性房屋认定
我国现阶段实行土地、房屋用途管理,不同性质的土地、房屋所核定的规费均不相同,未依法变更不得擅自更改用途的性质。因此,被征收房屋不是以其实际用途来认定是否商业性房屋。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中,除依法按权属证书登记认定外,还针对客观事实采取有限认可的方式。这也是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让利于民的一个方面。
& & & & & & & & & & & 胜利街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十五
& & & & & & & & & & & &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依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标准情况下,我县借鉴外市、县发达地区征收补偿经验,调查县城的相关费用标准和确需发生费用的时间、次数确定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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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旧城旧居改造工作办公室& 64001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日益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也在逐步加快,旧城的改造拆迁工程也随之加快。由于旧城的改造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城市的土地利用价值,因此,人们对旧城改造拆迁是广泛认可的。然而,在旧城的拆迁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钉子户&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本文通过对改造拆迁旧城的意义进行研究分析,探讨出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旧城改造、拆迁工程、问题、建议
&&&&&&& 我们通常把一些房屋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居民不能够有效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呈现历史痕迹的建筑群成为旧城。由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等各种因素,需要对城市进行一定的改造,整顿市容,美化环境,而这一行动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才能够实施:拆迁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对于房屋所有人也要有一定的补偿等等。
1.旧城改造拆迁对我们的社会生活的意义
1.1有利于合理分配土地资源
&&&&&&&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社会也在不断的进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产生活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尤其是对住房的要求,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较其他行业处于一直领先的状态。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有限,不断发展的建筑行业使用了大部分的土地资源,因此,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的平衡,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对旧城的改造拆迁,来建设新的房屋,这样既可以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又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1.2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 改造拆迁旧城来建设新居,可以给居民提供给更好的居住条件,在新的环境下,生活得更加舒适,这也有利于贯彻我们党改善民生的政策,从而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
1.3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较少,而旧城的改造拆迁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改造拆迁一些旧房或危房,能够改善原来的生态环境,对某些不合规范的建筑进行重新建造也有利于提高其生态环境的质量。
1.4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 由于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对于合理建设城市也有了新的观念,改造拆迁旧城,能够对旧城存在的不合理建设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布局,这样不仅能够改善居民的生活,更能让城市焕然一新,从而更好地发展。另外,对于旧城中某些污染型企业进行改造拆迁,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使人们能够更加积极地投入工作,促进经济的发展。
2.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会产生的问题
2.1大部分房屋所有人经济实力较差
&&&&&&& 由于旧城中的建筑结构大部分都是使用时间较长,而且面积较小,所以,像这类的房屋在拆迁后得到的补偿会比较低;另外,对于住公房的居民来说,由于房屋产权被买断,拆迁后的补偿会更加少。由于我国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采用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所以,出现了很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这些人选择居住的地方多少需要进行改造拆迁的房屋,所以一旦实施改造拆迁后,这些人的生活会更加困难,在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这样的住房的情况下,这些人往往就成了&钉子户&。目前,&钉子户&是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
2.2房价上涨快,大部分居民购房困难
&&&&&&& 对旧城进行改造拆迁,主要是通过补偿居民一定数量的金额来实现,这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由于建筑设计的标准要求在不断提高,建筑材料的价格也在上涨,所以商品房的价格也在快速上涨。虽然商品房的价格上涨在我国属于正常现象,但大部分被拆迁人却承担不起。而且,由于许多开发商在开发户型的时候,多偏向于开发大户型,因此,这些拆迁人很难以拆迁补偿来购买新房。
2.3目前我国的拆迁补偿评估制度不完善
&&&&&&& 在拆迁补偿的问题上,一般是将改造拆迁区域内的所有房屋以及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再分配给各住户,但是,我国目前的评估制度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多问题:评估机构在承担责任方面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并且在评估的时候中立立场不够坚定,评估报告不够仔细,其公正性也有待商榷,对于困难户的救济机制也不够完整等等,这些都是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的问题。
2.4被拆迁人用户希望通过房屋拆迁来解决住房生活的所有问题
&&&&&&& 由于近年来我国的拆迁项目比较频繁,所以,有些人希望通过房屋拆迁来解决自己的经济就业等问题,这些人认为,拆迁了房屋,就可以得到相对较高的补偿金额,然而实际上自己能得到的补偿金额很低,所以这些人就提高补偿金额,以此来达到自己的期望,否则就不签拆迁协议。虽然政府部门会通过多种手段来进行调解,但是这些居民却还是不愿意履行拆迁义务,双方持续对峙局面,严重阻碍了改造拆迁工程的进程。有些居民甚至还联合其他居民不在协议书上面签字,为了达到期望,进行上访,这样继续延误改造拆迁工程,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2.5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 由于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所以在拆迁过程中,容易产生利益纠纷。由于在拆迁的居民中,大部分都是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住户,而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的数量较少,所以拆迁户很难依靠政府的补偿金额买到合适的新房,因此,在生活得不到保障的的情况下,这些居民就很难同意拆迁。
2.6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不能满足拆迁户的要求,信访部门工作不到位
&&&&&&& 拆迁管理部门在进行工作的时候,没有及时反映拆迁户的问题,而且在工作过程中,责任心比较缺乏,不能很好的解决拆迁户的各种问题。对于上访部门,工作人员可能会因为满足上访群众的要求而有些纵容,因此让群众觉得上访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然而这些问题只是一拖再拖,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所以群众的问题很容易被搁置,最终不了了之。
3.对于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问题的建议
3.1保障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 对于旧城改造拆迁工程,其中要注意的是其重新建设需要满足市场需求,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要对象,建设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供房体系,重点建设居民的住房,并且建设一定数量的中低价房,以此来满足被拆迁居民的住房状况。
3.2保障被拆迁住户的合法权益
&&&&&&& 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对拆迁户的金额补偿评估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市场化评估,要参考同区位的房屋市场价格,按照统一的市场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政府要定期公布相关评估数据,结合市场情况作出合适的调整,从而保障被拆迁住户的合法权益。
3.3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提升自身的素质,更好地为拆迁户工作
&&&&&&& 对于拆迁户各种问题,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反映居民的各种问题,并且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避免出现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从而损害居民的切身利益的现象发生。
3.4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要进一步明确
&&&&&&& 由于拆迁补偿金额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要进一步明确。如果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那么被拆迁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这样容易阻碍拆迁进程,产生社会问题;如果拆迁补偿标准过高,那么开发商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这样不利于该地区的招商引资。所以,对于拆迁补偿标准,应该全方位估量,从而制定一套比较合理的标准。
3.5政府应正面引导拆迁改造工程的实施
&&&&&&& 对于旧城的改造和拆迁,政府部门应该通过一些手段来进行一定的宣传,如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所以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面来考虑,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通过成功拆迁的案例来宣传旧城改造拆迁的相关政策,从而避免发生拆迁工作难以进行的情况。
&&&&&&&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在迅速增长,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在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已经越来越明显,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也是我们不可避免的重大问题。在旧城改造拆迁工程中,政府各部门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在实践中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从而使被拆迁户的利益得到保障,使拆迁工程能顺利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黄姝瑜.浅谈我国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J].四川建筑.2010.
[2]马潇.旧城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河南科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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