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行为有哪些是不是一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多位政协委员建议:校园暴力致心理伤害应入刑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中显示,过去一年,最高法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指导意见,共审结涉及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13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全国政协委员对此提出建议,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惩处力度,不能家长道歉赔钱了事。
趋势 校园暴力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
2016年1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情况: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件,批准逮捕1114件,不批准逮捕759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件,起诉2337件,不起诉650件。
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在发布会上也表示,近期校园欺凌案涉案主体在性别上以男性为主,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作案手法上,作案动机的简单性和突发性明显,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透露,自己从某市相关机构获得一组调研数据,证明该市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3年以来该市司法机关共办理发生在该地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暴力犯罪案件67件,遭受伤害的中小学生共84人。其中2013年6件,2014年16件,2015年25件,2016年过半办理20件,呈逐年递增之势,且增幅明显。
朱晓进了解到,这一批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抢劫、聚众斗殴等几类,其中性侵案件比率高达63%,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类案件占比高达15%。
原因 学校教育只重视成绩的“恶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就此事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现象折射出我们德育教育的缺失。
他认为,从治理的角度讲,要形成一个社会、家庭、学校三方联动机制,一是靠制度、靠纪律的约束,二是靠教育的引导。
“学校的教育也折射出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抑制校园暴力,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钟秉林说。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许进分析,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或并非“新鲜事”,自己上学时就发生过。
“现在媒体发达了,所以曝光的多了,才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许进说。
许进认为,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是学校的问题,也有社会的问题,包括价值导向、重视分数而不重视德育教育的问题。
同时也有家庭的因素,有些家长很忙,没有那么多时间教育和关注孩子。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孩子的教育角度来讲,应该给他们一个尊重他人权利的教育,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尤其是生命权。
“但是我们在这方面的学校教育可能长期以来是缺失的。从学校德育的角度来讲,也应该是教育孩子关爱别人,而不是去欺负人,要学会和同伴友好相处。”刘焱认为,这也是德育教育当中最基本的。
刘焱分析,目前学校教学中,德育教育缺失,没有重视教孩子好好地与人相处,现在很多学校基本上老师都是只管知识技能的教育,不教孩子怎么做人。
除家长道歉赔钱外 法律要严惩
刘焱认为可从三方面入手,来杜绝或减少校园暴力现象的发生。
一是对学生的教育,教育他们懂得尊重别人的基本权利;二是加强德育教育,教孩子学会跟人家怎么相处、学会如何关爱别人,而不是欺负别人,包括比自己弱小的同伴;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宣传,让他们明白做这种事这种行为是犯法的,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前提下,当这种行为一旦发生,就一定要严惩不贷,尤其是对那些欺凌了人,还拍视频传到网上的,他们根本不以为自己做错了事。”刘焱认为,如果没有惩处,这种现象还会发生并且愈演愈烈。
出事了,家长只是道歉和赔钱了事,这样根本引不起家长的重视。
“严惩这种案例,不管是对学生还是对家长,甚至对社会都会有教育意义。杀鸡儆猴,家长自然会对自己的孩子在这方面有一个更加明晰的教育和监管。”刘焱说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校园暴力致心理伤害应入刑
许进向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国家“平安校园日”,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许进委员表示,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和意外伤害事件频繁发生,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校园欺凌的方式不只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语言暴力、网络暴力等具有欺负、侮辱性质的伤害行为。”许进建议,司法部制定校园欺凌心理伤害程度标准,并作为司法鉴定标准予以公布。
“目前,我国刑法对这种情况更多的是依据对身体伤害的程度来量刑,这样并不客观。”许进分析,实际上校园欺凌更多的是对学生心灵的伤害,身体的伤害可能会很快恢复,但有一些“软”的伤害就没那么容易恢复了,比如给同学起个“污外号”,让他或她在这个班里抬不起头。
“我想跟最高法建议,是不是能够对校园伤害案件的损害程度作一个标准,如果把对心灵的伤害作为衡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的话,很多以前没有入刑的案件,就可以入刑了。”许进说。
成立独立的校园心理咨询中心
许进建议,学校应该是在开学的第一天,就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学校安全”讲座,告诉他们怎么样能够正确地和同学沟通,人际交往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方式。对校园欺凌应该界定,告诉学生如果遇到了应该怎么办。
校园如不安全,教育无从谈起。许进还建议,在校园成立心理健康室或心理咨询中心,并应该从学校独立出来,由教育部门直接委派心理医生或者志愿者。
“如果不独立,还是学校的机构,学生遇到欺凌,特别是遇到教师的欺凌,就不敢说,因为都是学校的老师。”许进说,如果是一个独立机构,可以掌握一手资料,把这些案件直接向教育部门反馈,避免学校隐瞒。
制定新法 强化对监护人追责
针对校园欺凌,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曾蓉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校园暴力大家都很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仅是学校、家长的责任,更应该考虑施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她甚至认为,如果某种暴力行为导致孩子受很大伤害,对施暴者的监护人应该判刑。
“未成年人暴力行为虽发生在学校,但行使暴力的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有责任。人们往往忽略这一块,未成年人的家长应该入刑。”曾蓉对《法制晚报》记者说,社会层面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提升孩子、家长等综合素质;而法律层面,应该对施暴人的监护人作出量刑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高小玫分别以民革中央和个人名义提交两份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提案,鉴于目前规制校园欺凌的法律条文分散,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次偏低,建议有必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校园安全法》。
高小玫认为,若《校园安全法》立法时机尚未成熟,可就校园欺凌的界定、强化监护人责任追究等方面先做一些尝试。
她建议,应通过发布部门意见或司法解释等方式,对校园欺凌进行专业的法律界定,应该将“精神损害”作为构成要素,在司法认定中体现适当权重。
文/政协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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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浅论大学校园暴力犯罪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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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大学校园暴力犯罪是目前校园文化建设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之开展广泛深入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以社会学的角度从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的影响及研究意义入手,分析了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的特点,解读其发生的原因,并从社会、家庭、学校和个人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干预对策。
  论文关键词 大学校园 大学生 暴力犯罪
  大学校园本该是文明的殿堂,造就高素质人才的象牙塔,近年来高校暴力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在全球大环境恐怖主义阴影下对天之骄子的大学生频频发生的暴力犯罪事件进行探讨。
  一、大学校园暴力犯罪问题影响及研究意义
  大学校园作为年青人高度聚集的地方,是倍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发生在高校的暴力突发事件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28年4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韩国学生赵承熙枪杀3多人后自杀。29年3月,德国斯图加特附近小镇温内登一所中学17岁的蒂姆—克雷茨莫将手枪瞄准校友和老师,制造了震惊世界的16死3伤的校园血案。在我国24年2月,云南大学马加爵杀害4名同窗室友引发全社会对大学生暴力案件的广泛关注。时隔3年后,27年12月云南某大学年仅19岁的大二女生张某,伙同其男友将一男同学杀害并尸解。   当前,恐怖主义阴影下大学校园暴力犯罪问题已经不是某一高校的问题,而是一种较严重的社会现象,值得深入的研究。我国在应对恐怖主义阴影下大学生暴力犯罪问题的措施方面存在诸多缺陷,缺乏相应理论和应对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尚未落到实处,或流于形式;师生整体的危机意识淡薄。心理疾病与生理疾病一样,不及时干预,也会夺人生命,酿出悲剧,甚至暴力犯罪。大学校园里突发的不少案例,如果换一种情景或背景、或及时干预,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因此,开展高校反对恐怖主义阴影下暴力犯罪问题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二、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特点
  暴力犯罪有五特征说:“疯狂残忍性、预谋策划性、犯罪动机的邪恶性、恶性犯罪的连锁性、区域分布的规律性等特征。”也有九特征说:青少年占多数、手段极其残忍、偶发性常向连续性转化等特征。其一手段极其残忍。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当事人如同恐怖分子一样不计后果和凶残。面对被害人的渴求始终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例如:云南大学马加爵将4名同室学友砸死,他们之间今日无仇,往日无怨。其二趋向于团伙作案。二十岁左右的孩子,处在青春蒙胧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形成,但幼稚不稳定、不成熟,对问题敏感,对事物好奇,认识易变,可塑性大。心理上对犯罪的恐惧感促使他们更多的是借助人多势众来共同实施暴力犯罪行为。例如:28年11月,贵阳某学院体育系几十名学生手持刀棍闯进计算机系四间寝室,对其二十多名学生进行殴打。其三犯罪动机单纯。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同学或朋友间所谓争强好胜,显示个人能力。27年5月太原某大学一名大二男生手持砍刀,在宿舍内接连伤四名   同学,起因仅是当天上午踢足球时发生的一点矛盾。27年12月,沈阳某大学建工学院学生黄某在宿舍里砍死两名同学,仅仅因为搬迁宿舍时发生的一点冲突。其四被害人日趋广泛,具有不确定性。大学生暴力犯罪个体往往心胸狭隘,过多地注意到当今社会的阴暗面,从极端的角度理解一些正常的社会表象,仇视社会规则,与社会相对抗。甚至以暴力手段故意违反、破坏社会规则,把矛头指向整个社会,或大学校园,甚至是自己的同学、朋友,表现出犯罪目标广泛化、多元化,不确定性。其五犯罪的手段比较智能。大学生在实施暴力犯罪前,大都有预谋、有准备,作案隐蔽,甚至研究了国内外恐怖分子作案手法和反侦破技术。如:23年发生在北京某大学的校园爆炸案,27年发生在徐州某大学生的铊中毒案等。
  三、大学校园暴力犯罪原因
  首先是国际环境的影响。根据NBC等媒体报道,“9·11”事件后的三年里,全球总共发生了2929起与恐怖主义相关的伤亡事件,仅24年发生的恐怖暴力事件有179件,占到了暴力总数的58%。虽然国际社会联手打击恐怖主义,但没有遏止恐怖事件在世界范围内上升的势头。美国通过阿富汗战争并没有彻底消灭塔利班“基地”组织,他以“反恐”为名主导的伊拉克战争推翻了萨达姆政权,更激起了恐怖主义活动在世界范围的高涨、猖獗。在国内以“达赖”、“热比亚”为首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与国外恐怖分子沆瀣一气,阴谋策划西藏、新疆分裂,发动了一系列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对西藏和新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大学校园。   其次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当下一些反映恐怖分子暴力形象的印刷品、录像带、黄色书刊、淫秽色情杂志,通过各种渠道涌入我国,不同程度的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理和意志,传播犯罪信息。据美国犯罪部门的调查显示,65%的青少年暴力行为受到过暴力信息的影响。我国相关部门抽样调查结果,65%的工读学生以及5%以上的青少年犯罪,均接触过各种暴力信息。西方国家中95%的犯罪活动的“经验”是通过新闻媒介取得的。我国台湾地区餐饮界名人萧某遭绑架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完全模仿网络“生存游戏”的犯罪模式,要求被害人家属依约定前往指定地点“寻宝”,“过关”后再进行下阶段游戏。因此暴力文化的传播与大学生暴力犯罪之间有着一定的关系。   第三是贫困的影响。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德国犯罪学家李斯特说:“大众的贫穷是培养犯罪的最大基础。”一些贫困生的心理负担甚至超过经济负担,容易产生心理上的落差和不平衡,甚至逆反心理。当机会的障碍非常明显时,便会将实现不了自己的抱负归因于社会原因而不是自己的主观原因。社会学家阿林斯说过,不平等不可避免地导致冲突这一动态过程,其中有些过程可能是温和的,但有些过和程可能是激烈的。有专家分析认为:弱势、贫困家庭的学生更易成为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的潜在主角。例如马加爵,就他从贫瘠的山村来到繁华的都市,凸显出两者之间的鸿沟、差异、生活水平,乃至社会的认同和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多么大的震荡。就边缘性而言,他是来自偏远农村,家庭贫困、个性内向,难以融入社会的大学生,属于城市边缘人群中的一员。虽然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心理特点,和“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但是贫困对于马加爵犯罪的动机是有“促进”作用的。一份报告显示,北京高校中,6%的贫困生感到“羞愧难当”;22.5%的贫困生自卑,不愿接师生的善意同情。转贴于 看准网
 第四是家庭因素影响。父母对子女健康成长和完美人格的形成负有主要责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为人父母重要的是对子女的言传身教。部分家庭成员之间经常吵闹、漫骂殴打,易使个体形成粗暴、横蛮、孤僻、冷漠等不良的人格特征。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的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子女的4.2倍。德国的“政府反暴力委员会”将这种状况称之为“暴力的循环”。另外有些家长只重视智力开发,忽视孩子健康人格的培养,对其成长的期望值过高,当进入大学后,溺爱有加,过多包办,很少留意他们的思想变化和精神需求,养成了他们适应生活能力差,好吃懒做、贪图安逸、自私自利、蛮横,受不得半点挫折。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的那样:“父母象牛马一样娇惯出来的子女,不是家庭的叛徒,就是社会的暴君。”   第五是校园监管缺失。其一松散的校园环境的影响。大学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环境、管理制度、教学态度、工作方式、为人师表等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有些学校对这一工作重视、监控不利,客观上造成了校园监管的“真空”地带。目前,大学里普遍开设了政治理论课和法律基础课,教师照本宣科,填鸭式的说教,缺少说服力,学生大多以应付考试了事。其二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传统的教学方式认为“学习好,一切都好”,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虽然大多数学校设置了心理咨询,但门可罗雀,流于形式。由于未能及时发现做好这些大学生的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使得部分学生在巨大的学习和生活的心理压力下,很容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   第五是个人行为缺失。首先是理想信仰危机的影响。古人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一时。孔子曰“人生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有些大学生缺乏坚定的理想信仰,缺乏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的理性热爱,不能理智地表达爱国情感。遇事缺乏理智分析而易冲动。其次是法制意识、道德观念淡薄。大多犯罪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仅仅停留在书本上,多数大学生犯罪归案后都有程度不一悔罪表现,承认自己一时冲动而犯罪。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说出此类幼稚无知的话,更不会作出违法乱纪的事,走上犯罪的道路。三是压力过大的影响。过级压力、经济压力,特别是在毕业即等于失业的就业压力,让大学生的致富梦、淘金梦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让一些大学生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当人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满足,受到阻力时,就会表现出人的攻击性的一面——使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利益。四是理智缺失。如:27年9月,在河北某大学校园因为恋爱问题,原本关系密切的两名男同学,因为同时爱恋一名女生,刀兵相见,致使一名男同学丧生。这种不理智决斗注定是一场暴力。
  四、预防、减少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的对策
  大学校园里暴力犯罪原因复杂。一般认为让犯罪学生受到惩处是预防、减少校园暴力犯罪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即可以警示犯罪学生重复犯罪,对其它学生也有震慑作用。以刑罚治理,虽能免于犯罪但学生并不知犯罪行为是可耻的;若以德治,优化校园环境,就能端正学生言行,知耻而自觉规避犯罪。“如果一个人有幸生活在一个没有任何促使其犯罪的诱因的良好环境中,他可能活到8岁也不犯罪”。依互动理论,我们“不仅应当研究犯罪对社会做了什么,而且应当研究社会对犯罪做了什么。”   首先是提升社会文明。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克尔斯说过:“对公认的社会规范的离轨”,“是有它的社会根源的,是由社会环境引起的”。明确揭示了犯罪与社会环境的相关性。一要强力整治社会暴力文化,防范黄赌毒侵蚀,净化校园周边的人文环境,还文明殿堂的清净。二要关注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学校、社会要给予更多的尊重、理解、关爱,不可歧视、嘲弄他们。三是政府要做好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创造多方位的公平、公正就业的机会,多做实事,少做秀。缓解大学生进了校门就担心未来就业的浮躁心理。四要切实关爱大学校园的弱势群体。贫困不是谁的错,既然贫困无法回避,就要教育他们坚强面对,做一个勇敢的人,用自己生命的力量去化解遗憾。“贫而乐,富而好礼”。   第二是家庭与学校互动。家长是孩子教育的启蒙人,首先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感召子女,给子女做出表率。其次学校要多与家庭取得联系,经常沟通,防范于未然。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溶为一体。等到学生已经越轨,学校再急急忙忙找家长,家长孜孜汲汲赶到学校,已悔之晚矣。   第三是规范道德修养,强化“人文关怀”。首先大学教育应关注学生的生存与生命发展的空间,关注学生个体生命多样性、独特性和创造性。如果大学生缺乏对生命的理解及生命价值的追求,只是为获取“何以为生”的本领,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思考,其后果是既不尊重他人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漠视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二是教育学生面对现实,回归到“立人”的人文本位上,以和谐的眼光看待世界,用敬畏的心态关注人的生命、生活,理解生命,尊重人的价值,尽量减少和避免校园心理行为犯罪而造成的伤害。老子《道德经》说“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三要让学生知书达礼。“孔子曰“君子有勇无义为乱,小人有勇无义为盗”。作为当代大学生,要深刻领悟“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防范校园恐怖犯罪的同时,也要适当地教给学生应对暴力犯罪的技巧和能力,避免自身伤害。四是提高大学生耐挫能力。人的一生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是成长的良师益友,要正确面对,理智处理与周围发生的矛盾冲突,做到温、良、恭、谦、让,宽容一点,给自己留下一遍海阔天空。
  五、小结
  毛泽东同志1957年在莫斯科大学接见中国留苏学生时说过:世界是你们的,中国的前途是属于你们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旺发达。因此,积极抵御恐怖暴力思想意识,铲除恐怖暴力思想滋生和蔓延的基础,把高校恐怖暴力犯罪的发生降低到最低限度,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转贴于 看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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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莫让校园暴力成为“关注暴力”-中国青年报
02版:思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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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校园暴力成为“关注暴力”
张娜(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学系讲师)
中国青年报
&&&&编者按&&&&
&&&&近来,校园暴力成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热点话题。校园暴力犯罪发生次数虽不是很多,但危害严重。
&&&&广义上的校园暴力包括校园暴力犯罪和校园欺凌。我们平时所说的校园暴力多是狭义上的校园暴力即校园欺凌,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合理辐射地域,由校内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云南一女生被6名女子殴打并强行拍裸照上传;江西省永新县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孩对着另一名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长达5分钟;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一名女孩遭3名女初中生扒光羞辱;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洛杉矶遭同伴绑架暴力凌辱……
&&&&校园暴力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和气愤。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现在的孩子们到底怎么了?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我们对此该怎么办?
&&&&校园暴力的行为类型各异,严重程度也不同。但从当前媒体的评论看,大多并不关注暴力行为的多样性,人们陷入对校园中欺凌、伤害弱势群体的自我想象中,唤起对受害孩子的同情和担忧。在此焦虑的社会氛围中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坚决杜绝校园暴力行为,另一种是表达了对施暴的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担忧。
&&&&而基于这两种声音,笔者最关切的两个问题是,暴力行为何以在校园中一再发生?何以有些青少年会成为施暴者?
&&&&暴力行为是社会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社会学家看来,社会的常态应该是稳定、和谐且有秩序的;但是,现实社会却总是充满着冲突。校园是社会的缩影,冲突时刻存在于其中。马克思经典的理论论述便是资本主义的特点就是两大阶级的冲突,之后德国的社会学家达伦多夫在1959年探究冲突的社会根源究竟是什么。他认为,权威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零和(zero-sum)”资源,要么有,要么无,因此权威不平等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的权威资源分配必然会导致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从而产生地位不平等的社会群体,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决定了他们存在相互冲突的可能。
&&&&在对青少年校园暴力进行原因分析时,不能仅仅从个人的某种心理需要满足与否的角度来对校园暴力进行解释,还应关照到暴力行为背后存在的群体间的冲突,尤其是校园中不平等的群体冲突。
&&&&在同样的冲突社会环境中,为什么有的青少年成为施暴者?而其他人却没有。社会学家认为,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是一种越轨行为,要想变成越轨者,他必须有机会去学会越轨。因此,我认为校园暴力施暴者的行为通常是从一个人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中习得,这里的社会环境可能是校园及周边环境、社区和家庭环境,等等。这一观点早在1929年就在一项美国人的研究中得到支持,他们在芝加哥附近的一个高犯罪率地区发现,新来者向已经居住在这个地方的人,主要通过孩子的游戏群体和青少年团伙学习越轨行为。
&&&&那么,为什么暴力的模式对有些青少年有吸引力,而其他人则倾向于遵从社会规范呢?萨瑟兰的差异性联合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受到了遵从和越轨行为的双重影响,这些影响在个人的思想中展开斗争,哪个方面在思想上占了上风,哪个方面就会去引导人们的行为。有几个因素会促使人偏向越轨:与教唆越轨的人联系越密切,与之交往的次数就会越多、越频繁和越持久,且接触时的年龄越小,当事人变为越轨者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校园暴力的青少年团伙成员年龄越小,团伙互动越多,越容易受到年长成员的影响。
&&&&当前大众媒体所关注的青少年之间的校园暴力,已经将参与暴力的青少年与未实施暴力的青少年无形中隔离出来,而我们需要讨论的是,校园暴力中的青少年真的是“问题人群”吗?如果青少年的家长、老师、朋友、媒体、大众等仅仅依照他们的行为就赋予了他们这个标签,后果也许是加重和促进了他们的暴力行为。一些社会学家已经发现标签越轨能够产生持久的影响。那些一旦获得“暴力青少年”标签的人,不会再简单地被当作校园的学生、父母的儿女、大家的朋友,而多少会被当作正常社会之外的人。即使这个孩子实际上只打过别人一个耳光、用铅笔戳了他人的胳膊一次,其社会后果也是一样的。而当被标签化的孩子一旦面临了社会和周围人的压力,会再一次推动他们寻找青少年小团伙的人,去寻找情感支持。一旦形成这种行为模式,他/她也许就永远放弃不了这种行为了。
&&&&今天,我们之所以如此关注校园暴力,是因为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而这里的青少年是包括校园暴力的施暴者的,而不是排除他们在外。我希望改变的是他们的行为,而不是仅仅把他们揪出来,只说一声,“你是暴力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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