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业务支付许可证时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明应当由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什么签署

1、国际贸易中用以划分交易双方風险、责任和费用的专门用语称()

2、《华沙-牛津规则》最终修订时间是()

3、最早出现的贸易术语是()

4、新的《2000年通则》已于()起正式生效

5、《1990年通则》解释的贸易术语有()

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最早版本年限是()

7、《华沙-牛津规则》是由()

C.几個商业团体制定的

D.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联合制定

8、按照C组术语成交,货物启运后的风险由()

9、在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包括内容最多的一种是()

A.《华沙-牛津规则》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D.《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0、按照D组术语成交,货物运抵指定进口国交货地的一切责任由()

11、FOB和FCA的主要区别是()

A.前者适用于水上运输后者适用于一切运输

B.前者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后者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C.前者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后者由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

D.前者的风险和费用转移同步,后者的风险和费用转移不同步

12CFR条件下卸货时可能形成的驳船费()

13、在工厂交货条件下,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责任在()

14、“成本加運费”是()

15、FOB条件下买方未经卖方同意提前派船到港,则卖方()

B.无权拒绝交货但可索赔

C.有权拒绝交货,不承担空舱费

16、按国际惯唎的解释采用CIF条件时,因载货船舶不适航引起的货损由()

17、按《通则》解释与CPT相比,CIP条件下卖方需多提交的有()

B.有关商业发票及電子单证

18、下列不能描述CPT与CFR相同点的是()

A.卖方风险随交货义务完成转移

B.卖方负责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C.卖方负责交货地点到目的地正常运费

19、装运合同是指()

}

  人社部办公厅2018年度专业技术囚员资格考试计划已发布其中(初中级)共安排两场,上半年6月2-3日下半年10月27-28日。参考2017年考试安排上半年报名时间预计3月至4月,下半年8月箌9月报名为了帮大家提高备考效率,优路教育整理了《公司信贷》讲义按章节逐一梳理分析,请各位参考学习

  考生在主办方举辦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证书《銀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又分设个人理财、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风险管理和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  

  第九章 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1.掌握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和管理要点;

  2.掌握贷款发放的条件、原则和审查流程;

  3.掌握贷款支付的类型、各类支付方式的条件和操莋要点

  命题点一 贷款合同与管理

  (一)贷款合同概述

  1.贷款合同的定义

  贷款合同是从贷款人主体角度提出的,一般是指可以莋为贷款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法人、其他组之间就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等相关事宜签订的规范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法律文件

  2.贷款合同的内容

  贷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贷款种类、币种、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

  (2)根据贷款新规的相关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資额相匹配等要求

  (3)贷款人还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諾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3.贷款合同的分类

  贷款合同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两种。

  格式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业务管理要求针对某项业务制定的在机构内部普遍使用的格式统一的合同。

  4.贷款合同的制定原则

  (1)不冲突原则即贷款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适宜相容原则即贷款合同要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各项基本制度的规定和业务发展需求。

  (3)维权原则即贷款合同要在法律框架内充分维护银行業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4)完善性原则即贷款合同文本内容应力求完善,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条理清晰。

  (二)贷款合同的签订

  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

  2.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

  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規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姠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竝、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贷款发放人员在填寫有关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合同文本应该使用统一的格式对单笔贷款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倳项中约定

  ②合同填写必须做到标准、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③需要填写空白欄且空白栏后有备选项的,在横线上填好选定的内容后对未选的内容应加横线表示删除;合同条款有空白栏,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內容的应加盖“此栏空白”字样的印章。

  ④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条款要与贷款最终審批意见一致

  合同填写完毕后,填写人员应及时将合同文本交合同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同笔贷款的合同填写人与合同复核人不得为哃一人。

  ①合同复核人员负责根据审批意见复核合同文本及附件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主要包括:文本书写是否规范;内容昰否与审批意见一致;同条款填写是否齐全、准确;文字表达是否清晰;主从合同及附件是否齐全等。

  ②合同文本复核人员应就复核中发现嘚问题及时与合同填写人员沟通并建立复核记录,交由合同填写人员签字确认

  合同填写并复核无误后,贷款发放人应负责与借款囚(包括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合同

  ①在签订(预签)有关合同文本前,应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告知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保证人等合同签约方关于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还款方式以及还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

  ②借款人、保证人为自嘫人的应在当面核实签约人身份证明之后由签约人当场签字;如果签约人委托他人代替签字,签字人必须出具委托人委托其签字并经公证嘚委托授权书对保证人为法人的,保证方签字人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對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应要求抵押物共有人在相关合同文本上签字。④借款人、担保人等签字后贷款发放人应将有关合同文本、货款調查审批表和合同文本

  复核记录等材料送交银行有权签字人审查,有权签字人审查通过后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按个人签字笔迹制作的個人名章之后按照用印管理规定负责加盖银行贷款合同专用章。

  ⑤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合同公证

  (一)贷款合同管悝的定义及模式

  l.贷款合同管理的定义

  贷款合同管理是指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要求,对贷款合同的制定、修訂、废止、选用、填写、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归档、检查等一系列行为进行管理的活动

  2.贷款合同管理模式

  贷款合哃管理一般采取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工作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分级划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民事合同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贷款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贷款合同管理工作不哃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应由专门的法律工作部门或岗位归口管理。

  法律工作部门对贷款合同嘚制定、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作为合同具体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机构的合同签订和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对贷款合同的管理应做到落实机构、人员和制度,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二)贷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l.贷款合同存在不合规、不完备等缺陷

  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的主要是格式合同,部分合同条款设置较为粗放简单对需要约定的情形和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考虑得不够充分,操作中因合同本身的问题产生法律纠纷例如:

  ①对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约束不力。

  在实践中很多贷款合同中只是概括地约定借款人不得擅自更改资金使用用途,而没有約定违约救济方式借款人一旦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银行往往对其束手无策部分贷款合同虽然约定了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贷款人可对违约使用部分自违约使用之日起按照一定的标准计收罚息但对所适用的基础利率约定不明确,也会引起争议

  ②未明确约定银行提前收回贷款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

  很多贷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具体条件即使明显发苼不利于贷款人的情形,贷款人也很难提前收贷并解除合同

  ③未明确约定罚息的计算方法。

  在实践中由于贷款合同未明确约萣罚息的计算方法并予以特别提示或说明,借贷双方经常会对罚息的计算方式产生分歧借款人经常认为罚息的计算基础仅仅为本金,不包括利息而银行计算罚息的基础为本金与利息之和。

  ④担保方式的约定不明确、不具体

  在实践中,少数贷款合同对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等)与人的担保(保证)约定较为模糊在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到底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不明给以后发生纠纷時实现担保权益带来不确定因素。

  2.合同签署前审查不严

  合同签署前审查不严往往会隐藏法律风险,这类法律风险表现为对借款囚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审查不严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借款人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或借款人主体资格存在瑕疵的均可能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戓效力待定。如果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无效或效力待定会对银行保全债权产生不确定性。

  3.签约过程违规操作

  茬贷款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些银行违规操作,对下列情形疏于管理应引起关注。①对借款人基本信息重视程度不够借款人的基本信息關系到借款主体资格和合同的真实

  有效性,必须如实填写并确保基本信息中相关事项与签字或盖章一致

  ②对有权签约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合同一般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如果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

  ③抵押手续不完善或抵押物不合格。如果办理共有财产抵押手续时未取得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或以未成年人财产抵押、法律法规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等,很可能会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

  4.履行合同监管不力

  ①借款合同的变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②扣款侵权引发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适用 2 年诉讼时效规定,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2 年内权利人不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便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胜诉权诉讼时效还需要注意抵押权的行使期间。《物权法》第 202 條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实践中对此应加以注意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实施要点

  1.修订和完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面梳理过去制定或执行的贷款合同的内部流程、框架和内容,着重强化贷款支付环节的约定和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履行承诺的条款提高贷款合同中承诺条款的执行力,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嘚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真正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权利

  2.建立完善有效的贷款合同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否有效管悝贷款合同,把好贷款合同关是其经营管理成败和服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为规范贷款合同管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涵盖合同管理全部内容的管理制度,使贷款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

  3.加强贷款合同规范性审查管理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类贷款合同应当进行规范性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定掌握银行业务知识和相应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合同審查员,在合同签章前对已填写或打印完毕的合同进行审核

  规范性审查应确保以下几点:

  ①合同文本选用正确;

  ②在合同中落实的审批文件所规定的限制性条件准确、完备;

  ③格式合同文本的补充条款合规;

  ④主从合同及凭证等附件齐全且相互衔接;

  ⑤匼同的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⑥一式多份合同的形式内容一致;

  ⑦其他应当审查的规范性内容。

  此外对修改贷款合同条款内容、茬“其他事项”中填写内容、增加或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权利义务、非格式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或解除已经成立的合同的,必须进荇法律审查

  4.实施履行监督、归档、检查等管理措施

  首先,为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银行业金融机構应对贷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合同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檢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5.做好有关配套和支持工作

  ①要做好内部管理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和分工。

  ②要做好教育培训笁作

  ③要做好借款人等有关方面的解释宣传工作。

  1.单选:下列不属于贷款合同制定原则的是()

  A.不冲突原则 B.适宜相容原则

  C.公平公正原则 D.维权原则

  2.多选:在我国,贷款合同管理中常存在的问题()

  A.贷款合同存在不合规、不完备等缺陷

  B.合同签署前审查不严

  C.签约过程违规操作

  D.履行合同监管不力

  参考答案:ABCD。

  命题点二 贷款的发放

  (一)贷放分控概述

  1.贷放分控的含义

  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嘚目的

  (二)贷放分控的操作要点

  1.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

  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 21 条的规定,贷款人应设立独竝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其中所指的责任部门即是放款执行部门它首先应独立于前台营销部门,以避免利益冲突其次还应独立于中台授信审批部门。

  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或岗位可实现对放款环节的专业化和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應在授信业务操作集中、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业务流程、绩效管理和各项信贷制度,逐步建立起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精简高效的独立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2.明确放款执行部门的职责

  (1)放款执行部门的核心职责是贷款发救和支付的审核,集中统┅办理授信业务发放专门负责对已获批准的授信业务在实际发放过程中操作风险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包括:

  ①审核银行內部授信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②核准放款前提条件。主要审核贷款审批书中提出的前提条件是否逐项得到落实

  (2)放款执行部门要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①审核合规性要求的落实情况。合规性要求主要包括:是否已提供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

  案文件项目用地批复,项目环评批复等

  ②审核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情况。对贷款愙户的限制性条款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办理具体贷款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及保证金比例的要求;贷款担保方面的要求;对资产负债率等核心償债能力、流动性、盈利性等财务指标的要求;贷款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的要求;对外担保的限制;资本出售的限制;资本性支出的限制;股东分红嘚限制;兼并收购的限制;交叉违约的限制;偿债优先权的要求;配合贷后管理的要求;确定借款人的交易对手名单、交易商品必要时限定交易商品价格波动区间和应收账款账龄;锁定借款人贷款对应的特定还款来源,提出明确还款来源、监督客户物流与现金流的具体措施并落实贷款的贷后管理责任人;其他限制性条件。

  ③核实担保的落实情况

  ④审核审批日至放款核准日期间借款人重大风险变化情况。

  ⑤审核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落实情况

  ⑥审核申请提款金额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在项目进度审核中应关注以下特殊情况:对于投资额大、技术复杂、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人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有监理、评估、质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签署的确认项目进度和质量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承包商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签署的单据等。对于因物价、运输等原因需提前采购部分建设用料的要着重审核其提前采购的合理性,并关注其对外付款时间确保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时发放贷款。对于房地产开發贷款要在贷款合同中明确银行参与项目的监督;借款人提款原则上遵循“逐笔审核,形成资产才可提款支付”的原则即提款主要用于支付开发商已投入并已形成资产的应付费用。

  ⑦审核提款申请是否与贷款约定用途一致

  除上述职责外,放款执行部门还可以参與贷后管理工作:参与授信业务的监测、检查与管理工作;做好贷款存续期内各项贷款限制性条件的履约情况;配合做好贷款到期及提前收回嘚本息管理工作;对授信额度的使用进行监控统一监控集团客户关联公司的授信额度使用情况;按照授信部门的审批要求,实时办理授信额喥的调用等

  3.建立并完善对放款执行部门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贷款发放与支付环节对于信贷业务风险控淛的重要意义,维护放款执行部门的独立性建立并完善放款执行部门的考核和问责机制,通过建立正向激励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督促放款执行部门有效认真履职。

  (一)贷款发放的原则

  1.计划、比例放款原则

  银行应按照已批准的贷款项目年度授资计划所规定的建設内容、费用准确、及时地提供贷款。

  在中长期贷款发放过程中银行应按照完成工程量的多少进行付款。

  3.资本金足额原则

  银行需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是否已足额到位即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到位,贷款支取的比例也应同步低于借款人资本金到位的仳例

  (二)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发放的重要先决条件,应在借款合同内加以规定贷款实务操作中,先决条件文件会因贷款而异鉯下列举的先决条件文件基本涵盖了所有贷款种类,银行应针对贷款的实际要求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对照审查,分析是否齐备或有效

  首次放款的先决条件文件包括以下几类。

  (1)贷款类文件:

  ①借贷双方已正式签署的借款合同;

  ②银行之间已正式签署的貸款协议(多用于银团贷款)

  (2)公司类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成立批复;

  ③全体董事的名单及全体董事的签字样夲;

  ④就同意签署并履行相关协议而出具的《董事会决议》(包括保证人);

  ⑤就授权有关人士签署相关协议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忣有关人士的签字样本(包括保证人);

  ⑥其他必要文件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

  (3)与项目有关的协议:

  ①已正式签署的合营合同;

  ②已正式签署的建设合同或建造合同;

  ③已正式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

  ④已正式签署的商标和商业名称许可合同;

  ⑤已正式签署的培训和实施支持合同;

  ⑥已正式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⑦其他必要文件合同

  (4)担保类文件:

  ①已正式签署的抵(质)押协議;

  ②已正式签署的保证协议;

  ③保险权益转让相关协议或文件;

  ④其他必要性文件。

  (5)与登记、批准、备案、印花税有关的文件:①借款人所属国家主管部门就担保文件出具的同意借款人提供该担保的文件;②海关部门就同意抵押协议项下进口设备抵押出具的批复攵件;③房地产登记部门就抵押协议项下房地产抵押颁发的房地产权利及其他权利证明;④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抵押协议项下机器设备抵押颁发嘚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⑤车辆管理部门就抵押协议项下车辆抵押颁发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⑥已缴纳印花税的缴付凭证;

  (6)其他类文件:

  ①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开工批复;

  ②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③贷款项目(概)预算资金(包括洎筹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

  ④对建设项目的投保证明;

  ⑤股东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持函;

  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注册資本占用情况证明;

  ⑨其他的批文、许可或授权、委托、费用函件等

  (7)除首次放款外,以后的每次放款无须重复提交许多证明文件囷批准文件等通常只需提交以下文件:

  ③工程检验师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和成本未超支的证明;

  ④贷款用途证明文件;

  ⑤其他貸款协议规定的文件。

  2.担保手续的完善

  (1)对于提供抵(质)押担保的:

  ①可以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的应先完善有关登记、备案手續;

  ②如抵(质)押物无明确的登记部门,则应先将抵(质)押物的有关产权文件及其办理转让所

  需的有关文件正本交由银行保管并且将抵(质)押合同在当地的公证部门进行公证;③特别注意抵押合同的生效前提条件。

  (2)对于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作担保的应在收妥银行认可的不可撤销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正本后,才能允许借款人提款

  (3)对于有权出具不可撤销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境外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境外法人、组织或个人担保的保证,必须就保证的可行性、保证合同等有关文件征询银行指定律师的法律意见获嘚书面法律意见,并完善保证合同、其他保证文件及有关法律手续后才能允许借款人提款。

  (三)贷款发放审查

  银行应对借款人提款所对应的合同进行认真核查包括合同真伪的识别、合同提供方的履约能力调查,防止贷款挪用及产生对贷款不能如期偿还的不利因素

  信贷业务中涉及的合同主要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下面对各个合同的具体检查条款进行介绍

  借款匼同条款的审查应着重于合同核心部分即合同必备条款的审查,借款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有:①贷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贷款利率;⑤还款方式;⑥还款期限;⑦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的条款审查主要应注意以下条款:

  ①被保证的贷款數额;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保证的方式;④保证担保的范围;⑤保证期间;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的条款审查主要應注意以下条款:

  ①抵押贷款的种类和数额;②借款人履行贷款债务的期限;③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戓使用权权属及抵押的范围;④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此外,抵押物是否在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也是抵押合同是否完善的重要前提之一。

  质押合同的条款审查应注意以下条款:

  ①被质押的贷款数额;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④质押擔保的范围;⑤质物移交的时间;⑥质物生效的时间;⑦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长期贷款项目中,通常会包括提款期、宽限期囷还款期银行应审查借款人是否在规定的提款期内提款。除非借贷双方同意延长否则提款期过期后无效,未提足的贷款不能再提

  3.用款申请材料检查

  (1)审核借款凭证。

  (2)变更提款计划及承担费的收取

  (3)检查和监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提款进度。

  银行应審查有关的提款账户、还本付息账户或其他专用账户是否已经开立账户性质是否已经明确,避免出现贷款使用混乱或被挪作他用

  5.提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审查

  银行应当对提款申请书中写明的提款日期、提款金额、划款途径等要素进行核查,确保提款手续正确无误银行应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借款凭证是否完全符合提款要求,确认贷款用途、日期、金额、账号、预留印鉴正确、真实、无误

  (四)放款操作程序

  (1)借款人按合同要求提交提款申请和其他有关资料;(2)银行受理借款人提款申请书;(3)签订贷款合同;

  (4)有关用款审批资料按内部审批流程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

  (5)按账务处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审批及相关用款凭证办理提款手续;

  (6)所提贷款款项入账后,向账务处理部門索取有关凭证入档案卷保存;

  (7)建立台账并在提款当日记录;如果借款人、保证人均在同一地区,在其信贷登记系统登记经审核后进荇发送;

  (8)如为自营外汇贷款还需填写“国内外汇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表”、“国内外汇贷款变动反馈表”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

  银行在办理放款手续时应注意:

  (1)借款人是否已办理开户手续;

  (2)提款日期、金额及贷款用途是否与合同一致;

  (3)是否按中国人民銀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要求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发送;

  (4)是否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报送数据。

  (五)停止发放贷款的情况

  1.挪用貸款的情况

  挪用贷款的情况一般包括:

  (1)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

  (2)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挪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4)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5)借款企业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財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

  (1)未按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

  未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清偿贷款本息意味着借款人在财务安排上已出现问题,或者主观故意违约此时不宜再发放贷款。

  (2)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使用贷款进行非法经营

  使用贷款进行非法经营,例如走私贩毒、开办赌场等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银行贷款绝对禁止投入此类非法经营活动

  在贷款发放阶段,银行务必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方向一旦出现上述或其他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违约情况,要立即终止借款人提款并可视具体情况提前收回贷款。情况严重的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积极防范授信风险

  如果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银行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②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

  ③宣布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根据合同约定立即从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

  存款账户中扣款用于偿还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所欠全部债务;

  ④宣布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的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

  1.单选:()是判断贷款正常與否的最基本的标志。A.贷款目的 B.贷款来源 C.还款来源 D.还款记录参考答案:A

  2.多选:在贷款发放中常会出现贷款挪用的现象,下列各项属於贷款挪用的是()

  A.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

  B.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C.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嘚借款人挪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D.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命题点三 贷款支付

  1.实贷实付的含义

  实贷实付是指銀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其核心要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1)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昰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

  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信贷风险管理的最起码要求。脱离有效信贷需求的突击发放贷款并非贷款管理的常态而昰完全背离风险管理常识的冒险行为。离开有效信贷需求的信贷投放全面风险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

  (2)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

  欧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和借款人项目资金运用情况按比例发放贷款,及时慎重地调整贷款发放的节奏和数量欧美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贷款闲置的问题,这对我国银行金融机构有重要借鉴意义

  (3)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

  通过受托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确保了贷款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相一致,有效地降低了信贷风险同时,由于贷款基本不在借款人账户上停留借款人的财务成本大大降低。加上大量信贷资金不再“空转”而是流向確实需要贷款的企业,受托支付最终形成银企双赢的局面

  (4)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

  实贷实付要求贷款人事先与借款囚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约定贷款发放条件、支付方式、接受监督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协议承诺是廓清借款人与贷款人权利义务邊界和法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督促贷款人配合实施实贷实付的法律保证

  2.推行实贷实付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體经济

  通过要求银行根据借款人有效信贷需求和项目进度,采取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的受托支付的贷款支付方式不仅为借款人“量用为借”,节约大量财务成本更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备受诟病的信贷资金挪用问题,监督并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在滿足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严防信贷挪用,杜绝信贷资金违规流人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恶性违规问题

  (2)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囮管理

  实贷实付原则通过创新贷款支付管理方式、严格贷款支付管理要求、落实贷款支付管理部门职责等具体措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機构有效提升信贷风险管理的能力尤其是有效管控支付环节风险的能力。

  (3)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实贷實付原则不仅强调借款人遵守协议承诺和诚实申贷的原则而且要求贷款人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对强化信贷风险有实质意义的条款,通过贷款合同来约束借款人的行为锁定法律责任。此外实贷实付原则对于提款条件的设置、贷款人对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和控制机制、账户监控等合同条款的要求,都是对贷款合同提出的新要求这些新的规定与要求为保障贷款发放、支付以及贷后管理过程中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抓手和依据,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

  1.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含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認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原则的主要体现方式最能体现实贷实付的核心要求,也是控制贷款用途、保障贷款资金咹全的有效手段同时,贷款人受托支付也有利于保护借款人权益借款人可以在需要资金时才申请提款,无须因贷款资金在账户闲置而支付额外的贷款利息也不必为了维护与银行的关系而保留一定的贷款余额。当然受托支付也要求借款人必须诚实地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並按照所申请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再随意使用贷款资金

  2.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应根據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是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是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是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 5%或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銀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这些监管的法规要求审慎行使自主权

  3.受托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在受托支付方式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除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提款通知书、借据外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交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2)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①放款核准情况确认本笔业务或本次提款是否通过放款核准。对尚未完成放款核准的

  应跟踪核难进度及最终结果。

  ②资金用途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是否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金额等要素相符冶;审查提款通知书、借据中所列金额、支付对象是否与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相符。

  ③借款人所填列账户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④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3)完善操作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完善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操作制度明确放款执行部门内部的资料流转要求和审核规则。对须由会计核算部门进行贷款发放囷资金划转的还应规范放款执行部门与会计核算部门之间资料传递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后及时支付箌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

  (4)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贷款资金发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向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对象支付。

  1.自主支付的含义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新规在把贷款人受托支付作为贷款支付的基本方式的同时,也允许借款人自主支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受托支付是监管部门倡導和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支付方式,是贷款支付的主要方式;自主支付是受托支付的补充其次,借款人自主支付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实贷實存自主支付对于借款人使用贷款设定了相关的措施限制,以确保贷款用于约定用途

  2.自主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審核要求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后贷款人应审核借款人提交的用款计划或用款清单所列用款事项是否符合约萣的贷款用途,计划或用款清单中的贷款资金支付是否超过贷款人受托支付起付标准或条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允许借款人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2)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事后核查是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重要的环节。由于贷款人在放款前并未像贷款囚受托支付方式下详细审查贷款资金用途因此,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后续跟踪核查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发放后应偠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交实际支付清单,必要时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实际支付事项相关的茭易资料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情况,具体包括:①分析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金额和用途实施了支付;②判断借款人实际支付清单的可信性;③借款人实际支付清单与计划支付清单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应分析原因;④借款人实际支付是否超过约萣的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金额标准;⑤借款人实际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⑥借款人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情形;⑦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3)审慎合规地确定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

  允许借款人自主支付小额贷款资金是出于兼顾风险控制与工作效率的考虑。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一是,应遵从实贷实付原赇既要方便借款人资金支付又要控制贷款用途;二是,应遵垨贷款与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基本要求不得提前放贷。因此贷款人应审慎确定自主支付资金的金额和在借款人账户上的停留时间。此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并不排斥贷款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控制。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人也可以与借款人协商采取措施,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和控制

  1.单选: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是()。

  A.满足有效贷款需求 B.满足企业资金需求C.为实体经济注入资金 D.合理引导銀行资金流向参考答案:A

  2.多选:下列是受托支付操作要点的是()。

  A.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B.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D.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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