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化学学科特聘研究员 英文的作用

如何在化学教学中充分发挥实验的作用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如何在化学教学中充分发挥实验的作用
|0|0|暂无简介
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总评分0.0|
试读已结束,如果需要继续阅读或下载,敬请购买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您可以上传图片描述问题
联系电话:
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工作人员联系您,我们为您严格保密。当前位置: >
> 人才政策 > 正文
热科院特聘专家(研究员)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所人事处 & 发布时间: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特聘专家(研究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开放办院,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流动机制,发挥我院吸引和凝聚高端智力的资源优势,加强院外优秀学者、专家、杰出人才对我院科研工作、人才培养以及科技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强化我院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及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院特聘专家(研究员)引进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为基本原则,实施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的柔性引进机制。第三条特聘专家(研究员)引进实行分级管理,主要分为院级和院属科研单位两个层级。特聘专家(研究员)纳入院所科技创新流动岗位管理。第四条聘任原则(一)特聘专家(研究员)应根据院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专业对口、学科对应的原则进行。(二)特聘专家(研究员)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声誉。(三)特聘专家(研究员)应关心和支持我院学科建设与发展,与我院有良好合作关系,能够在提高科技创新、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五条聘任主要方式及条件(一)高级专家指院聘请的以凝聚最高权威、聚焦发展重点、启迪创新思维、提供权威建议为宗旨,围绕我国热带农业和热带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需求、战略目标和任务,能向院及热带农业提供决策咨询的专家。聘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条为必备条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学术界公认的专家学者。关心和支持我院发展,能够在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知名人士。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二)客座研究员指院所聘请的国内外在科研、生产或管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或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聘任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在国内外科研院、高校、知名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中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农业科研与开发方面与我院有实质性合作,能够在推动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院地、院企、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三)兼职研究员指院属单位聘请的承担、参与我院相关科学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科研任务的国内外学者专家。聘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的专业功底,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或职业领域中已取得优异的成就或显著的成绩,并与我院具有学科或研究领域有补充优势,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科研方面与我院有实质性合作,愿意承担我院科研或指导青年科技人员的任务,聘期内能保证每年在我院实际工作时间三个月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第六条主要工作职责(一)高级专家对院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研活动等给予咨询和指导。向院推荐高层次人才,支持院人才储备和引进工作。每年来院作~次学术讲座或参加院重大活动。(二)客座研究员能够在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每年来院做~次学术讲座或参加院重大活动。(三)兼职研究员指导、协助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能与院共同培育新的学科方向和优势领域,解决热带农业科技重大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我院与国内外有关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承担、参与一定的热带农业科研工作,指导、参与相关科研课题,开展合作研究。每年在院做至少次以上学术讲座。第七条聘任程序(一)人选建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聘任条件,院级聘任特聘专家(研究员)由院本级相关部门研究或院属科研单位向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所级聘任特聘研究员由课题组或研究室提出建议人选。(二)人选推荐。所级建议人选经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特聘专家(研究员)审批表》,并附拟聘人员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所(中心、站)务会拟定意见并由聘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人事处备案。院级建议人选由院本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院人事处,由院属单位推荐的院级建议人选报相关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院人事处。(三)资格审核。院人事处负责院级人选资格审核工作,其中拟聘国(境)外专家需先经国际合作处审核。(四)人选评议。院级特聘专家(研究员)由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研究审议,特别人选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直接研究确定。(五)人选审批。院级特聘专家(研究员)报院常务会研究审定,特别人选由院长直接审批。第八条聘任管理与服务(一)聘期管理。高级专家和客座研究员一个聘期为年,可续聘;兼职研究员按具体合作项目期限聘用。聘期内,聘任单位发放《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特聘专家(研究员)聘书》。(二)聘任合同。院所聘请特聘专家(研究员),除高级专家外,应及时签订特聘研究员协议,协议应充分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主要内容包括:特聘研究员引进方式、工作时限、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特聘研究员在引进期间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特聘研究员在引进期间的医疗、意外伤害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补充保险;特聘研究员在引进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的使用、归属和转让等事宜;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三)福利待遇。特聘专家(研究员)业务报酬根据其实际贡献,由主要服务单位按院所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高级专家以授予荣誉和发放专家咨询费为主,客座研究员以开展学术报告、讲座发放讲课费为主,兼职研究员以科研成果共享和奖励为主。(四)保障激励。特聘专家(研究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院鼓励支持院所特聘专家(研究员)申报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的认定工作,享受相应的住房等方面待遇。对为院做出突出贡献的特聘专家(研究员),按院在编在岗科技人员给予奖励。(五)专家服务。聘任单位(部门)应建立人才信息库,对特聘专家(研究员)进行信息采集和定期更新,建立临时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应为特聘专家(研究员)岗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特聘专家(研究员)保持联系,形成制度性的沟通联络机制。院所学术委员会外聘委员原则上从特聘专家(研究员)中选择,充分发挥其在提高院科研水平、促进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六)聘任考核。各聘任单位(部门)每年度月份须对特聘专家(研究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聘期届满者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和建议。院将根据特聘专家(研究员)的贡献和聘用部门意见决定续聘或解聘。特聘研究员协议终止后,聘用单位应于当月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院人事处备案。(八)聘任解除。特聘专家(研究员)有以下情况之一,院有权单方解除聘任协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损害院所利益的,或做出有损院声誉事情。未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之前发布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管理指导性意见》(热科院人〔〕号)予以作废。第十条本办法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
--政府部门、组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农业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发改委--
--友情链接--
--海南省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
--海南大学--
--海南公积金管理局--
--海南出入境政务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特聘研究员 英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