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河北省取暖费补贴标准关于进京值班控访补贴标准是多少?最好有具体的文件。我

  全国人大会议闭幕 “两高”报告最低票数通过  日  |   更多  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昨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图为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以2402票赞成、390票反对、108票弃权获得通过。最高法院的报告,也吃了人大代表378张反对票。(香港中通社)  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昨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图为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以2402票赞成、390票反对、108票弃权获得通过。最高法院的报告,也吃了人大代表378张反对票。(香港中通社)  中国全国人大本次会议昨天闭幕。2900多名人大代表在上午的闭幕式上,对政府工作报告等进行按钮投票表决。其中“两高”报告不出所料以最低票数通过,显示中国司法依然是代表们最不满意的领域。  全国人大昨天表决通过了七份决议草案,这些草案都涉及本次“大会”讨论的文件,包括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3年执行情况与2014年发展计划、中央和地方预算2013年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以及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  其中,成绩最好的是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只收到15张反对票,有2887票赞成,5票弃权。相比之下,上届政府在任期最后两年里(2012年与2013年),分别收到90和101张反对票。  全国人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工作报告,则收到74张反对票,2784张赞成票,44票弃权。  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中央地方预算的两份报告,票数分别是反对97、赞成2760、弃权47,以及反对293,赞成2504,弃权102。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人大代表们投出378反对票,2425赞成票,95票弃权;最高检察院的报告则吃了390反对票,2402张赞成票,108票弃权。  在负责人宣读表决结果后,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与最高检察长曹建明低头看报告,目无表情。  不过,“两高”报告今年的支持率还是优于去年。  去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共得到605张反对票,最高检察院得485张反对票。
  目前中国人最显著的特色是面对遭受的不公习惯逆来顺受,面对强权欺软怕硬;面对他人的灾难熟视无睹;面对同胞遭受的杀戮麻木不仁!而且自以为是的认为,倒下去的兄弟能换回自己的安稳和幸福,其实你也只不过是储备粮!
  今年人大表决,政府工作报告的反对票依然很少,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反对票依然相当多。这未必说明政府工作多么好,但至少说明司法工作相当糟!
  司法机关都不公正,都执法违法,怎么求得公正?,谁来监督他们,他们有法律章程规定却自己不按法律章程来办,是真正的执法犯法,我们一个冤假错案合法合理的申诉诉求案件最高法发回重审,重庆高院本应开庭审理下判决书,却压案不办一拖为四年你们说法律给谁规定的?百姓还能指望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成了一种口头宣传一种忽悠敷衍成为一纸空谈!
  一次错误的判决,有甚于十次犯罪。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俞正声批评部分地方政府 刁难维族民众做法“非常愚蠢”  日  俞正声怒斥昆明“3.01”事件后把矛头对准普通维族民众的地方官员“违反政策”,离间了民族关系,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新华社)  俞正声怒斥昆明“3.01”事件后把矛头对准普通维族民众的地方官员“违反政策”,离间了民族关系,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新华社)  (北京讯)昆明火车站恐怖袭击发生后,中国部分地方限制当地维吾尔族民众的人身自由,甚至加以驱赶,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批评这种做法“非常愚蠢”,正中暴恐分子下怀。  《新京报》报道,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朱永新透露,上述内容是俞正声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即席讲话,由他随手记录下来。  云南昆明火车站本月1日发生恐怖袭击,一群维族黑衣人持刀乱砍,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事件震惊中国社会,各地纷纷加强保安,尤其是正在举行“两会”(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年会)的首都北京。  朱永新转述,俞正声在会上提到,昆明“3.01”事件后,中国有些地方把矛头对准了普通的维族民众,限制维族民众的人身自由,检查住所证件,甚至驱赶相关人员。  据报道,俞正声当时愤怒地说:“这些都是违反政策的非常愚蠢的做法,正中了暴恐分子的下怀。这种简单化、粗暴化的做法,离间了民族关系,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给暴恐分子可乘之机,这也说明有些领导干部的觉悟还达不到群众的水平。”  此外,俞正声也批评有些学校和科研单位扭曲了中央精神,把“八项规定”用在专家学者身上,限制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  他说:“这些规定本是限制领导干部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国考察,现在却用来限制专家们正常的学术活动,是不应该的。”  俞正声强调,一个好政策推向极致,可能就是对好政策的反动和扭曲。
  资中筠:过去有贪官,特别是高级贪官落马,受到法律惩处,公众拍手称快。现在已经引不起这种反应,公众只认为是背后权力争斗的失利者,与社会正义无关,即所谓“选择性执法”。说明公信力已很微弱。不言而喻,民心如此,是很难维持社会稳定的。
  【怨恨等于牢狱】曼德拉曾被关压27年,受尽虐待。他就任总统时,邀请了三名曾虐待过他的看守到场。当曼德拉起身恭敬地向看守致敬时,在场的所有人乃至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他说:“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仍在狱中!”
  这个要支持 ◆ ◆ @法制洋葱头 【什么是法治?】李克强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他的北大老同事陈瑞华教授说,关于法治的定义,众说纷纭。他的理解是,法治是治官的,不是治民的。如果把法治理解为治民,那么,中国早就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法治国家了。
  知道香港警察和内地警察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我家邻居说:是眼神! 港警在“维稳”时抱以旁观之姿态,视民众如邻人,知道他们的诉求中也包含自身权益! 而内地警察则是赤裸裸的仇视民众,认定民众的诉求是在剥夺他们的特权!他们出于本能而与民为敌!
  有气质的美女:一个宽阔的胸怀,一种规律的生活制度,一个合理的饮食习惯,一种最适合自己身体的锻炼方法,一种活泼、热情奔放的合群性格,一个不向任何压力低头的意志,一种正确对待任何疾病的态度,一个忘记自己年龄的你,一个永远微笑的面孔。
  【民主国家为何没有上访】美国的州长,是可以不买总统的帐,当然州长下面的市长,县长,区长也都不归州长管,之间没有上下级从属关系,他们只对本地居民负责,听命于本地民众当地选民.民众有各种渠道与方法见各级长官随叫随到,不用去白宫上访.即使总统来视察,县长也不必迎接,甚至对总统不予会见.
  【俞正声怒批限制维族群众人身自由做法非常愚蠢】他愤怒地说,这些都是违反政策的非常愚蠢的做法,正中了暴恐分子的下怀。这种简单化、粗暴化的做法,离间了民族关系,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给暴恐分子可乘之机,这也说明有些领导干部的觉悟还达不到群众的水平。。
  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的最后防线
  还在上网的人是相信政府的,还在上访的人是相信法律的。
  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引起了全社会和学界的关注,23年来修一次。目前公认的行政诉讼有几个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从轻的方面来说是保护人民的权利,从大的方面来说是维护国家的稳定,从更高的角度来说涉及习近平所领导的党中央“法治中国的梦”能否实现。如果把行政诉讼闸门打开、理顺,那对国家的稳定很有好处。  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才亮:  维护法治统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司法不能独立,司法部就成了拆迁指挥部。
  【世道描述】穷吃肉,富吃虾,官吃大王八。冤上访,闷上网,官场如战场
  【母亲之殇,华夏之耻】 如果母亲不是神圣的,那么法律也不是。如果法律是神圣的,那么母亲也是。
  【窦文涛】:首先,一个国家若是腐败成风,那么它一定是个特权国家;一个特权国家,就别指望什么法治;没有法治的国家,当然不会有宪政;没有宪政的国家,自然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生活在无法无天的社会里,勤劳致富是根本行不通的,那就要拼运气、拼胆量、拼美女、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拼一个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日17:40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意见》包括充分认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意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加强和改进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组织领导等5个部分。  《意见》指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事关党执政地位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又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际行动;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意见》强调,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意见》要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审查、甄别。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可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处理程序和结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意见》指出,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各级政法机关对于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对经复议、审理、复核,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经复议、审理、复核,未发现错误的,依法维持原裁决,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  《意见》强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央政法机关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  《意见》要求,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对于因执法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依法予以纠错、补偿。对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规定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要依法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促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得到解决,对于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执法过错发现、调查、问责机制,严格倒查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严肃查处错案背后的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要把加强执法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内容,以公开确保公正、促进息诉。  《意见》强调,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转变观念,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改进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坚持政法机关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采取热线电话、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要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  《意见》强调,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明确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职能定位,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协调等工作。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感,进一步转变执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改变简单以信访数量为主要指标的考评办法,坚决纠正重程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倾向,引导政法干警在日常执法办案中自觉预防、主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延伸阅读:  高检院: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中办国办:禁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
  全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日 19:15:58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 116  全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央司改办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有效举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各种社会矛盾,最终还是要在规范的、法律的轨道上解决。这既需要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的养成,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意见》全面阐述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倒逼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保证当事人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而且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如何建立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  答:《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三、实行诉访分离后,群众如何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答:总的要求是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首先,要向政法机关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意见》明确,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群众直接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可以少走弯路,便于政法机关及时处理。其次,要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属于哪一级管的,到哪一级申诉;属于哪一个部门办的,到哪一个部门申诉。不按法律规定,到政法各单位多头上访、越级进京上访等,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第三,要正确理解法律,不缠访闹访。对群众到相应政法单位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案机关不是一律启动法律程序。要经过审查、甄别,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能进入复议、复核、再审程序处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事项,或是正在法律程序办理中,当事人直接上访的,政法机关依法不予受理。反复缠访甚至违法闹访的,将受到依法处理。  四、信访群众最关心的是自己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公正处理。请问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就必须保证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这是让人民群众相信改革、支持改革的根本所在。对此,《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执法质量,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处理都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各个执法环节之间、政法各单位之间、上下级政法单位之间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被滥用,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得到依法及时纠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于冤假错案,严查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对于群众诉求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有错不纠的,依纪依法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对于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倒查政法单位领导班子责任,使广大政法干警敬畏法律、敬畏人民,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四是深化执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都应当公开;生效后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在政法机关的官方网站上公布,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  五、《意见》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是信访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一些信访事项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反复启动法律处理程序,是困扰政法机关的一个难题,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也加重了信访人自身的负担。对此,《意见》提出,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办案机关、当事人都要自觉接受和维护依法作出的处理结论。对于反复缠访缠诉的,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由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基层组织要落实好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中央政法各单位还将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完善具体的终结办法。  六、《意见》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能不能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近年来,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这也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对这些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救济,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要求。  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央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尽快把这项制度建立、运行起来,切实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七、《意见》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答:《意见》从四个方面,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防止案件积压。政法机关要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规范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转,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序高效进行。三是提高基层化解能力。通过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加大分流疏导力度,劝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四是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对伴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借上访之名煽动闹事的,依法严肃处理,引导信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论有理、无理,都不能违法上访。  八、如何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形成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答: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牵涉面广,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开展工作。《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帮助政法机关协调解决涉及困难帮扶、教育疏导、案件出口顺畅等方面的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要依法引导分流涉法涉诉信访,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支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良好局面。  各级党委政法委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等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健康深入进行。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转变执法司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使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信访问题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要取得成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加大对申诉新程序、信访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为知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案件当事人也要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自觉接受政法机关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九、能否介绍一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情况和下一步推进这项改革的考虑?  答:2013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的重点改革之一,明确了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分四批部署全国政法机关逐步开展试点工作,至2013年10月份,已经在全国推开。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格局正在形成,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进行申诉的多了。这也坚定了我们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但这项改革十分复杂,难度很大,必须锲而不舍向前推进。  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作了部署动员,重点是破解影响和制约改革的难点问题,努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好,把信访秩序维护好。一要理顺入口,在政法各单位之间、政法各单位内部信访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建立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都能够导入法律程序处理,切实解决入口不顺的问题。二要防止程序“空转”,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审判监督、法律监督、警务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再审和检察建议、抗诉的程序和机制,把好执法办案的每一道关口,确保该纠正错误的依法及时纠正、该追究责任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该给予赔偿的依法予以赔偿,努力把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好。三要严把终结质量关,只有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工作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妥善救助的,才能依法终结,防止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就一终了之。对依法终结的案件,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基层组织把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有人负责、工作到位、防止反复。
  新闻分析:如何啃下涉法涉诉信访这块“硬骨头”?  日 19:41:5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杨维汉、王思北、陈菲)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标志这项改革向前迈出重要一步。意见的出台将对涉法涉诉信访产生怎样的影响?下一阶段涉法涉诉信访这块“硬骨头”如何啃?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分析。  诉访分离维护司法权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认为,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非常重要,普通信访可以到信访部门办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到相关政法机关办理。  “这个意见的重点是诉访分离,不是说要取消信访制度,而是说一个案件如果已经经过一审、二审,或者正在诉讼程序中,那么这个案件就不要经过其他渠道办理,而应该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诉讼。”傅郁林说。  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修保在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深有体会。他说:“在实际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过程中,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比通过信访局上访、再由信访局转交法院解决的成功率更高,也更节省时间。”  “党委政府的信访部门会对来本部门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群众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到政法机关去按程序反映问题,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缪传忠说。  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稳定社会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莎薇说:“一个民事案件,当事人到法院去起诉了,起诉之后进行一审,不服一审可以上诉进行二审,二审不服还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对申请再审还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到检察机关去申请抗诉。如果这个法律程序已经穷尽了,就应当是最终决定。”  傅郁林说:“诉讼涉及到双方当事人利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停地进行信访,会对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既定的社会秩序产生影响,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破坏司法公信力,同时对对方当事人也不公平,又要把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到案件中去。”  防止审判瑕疵建好信访入口平台  “近年来,申诉信访案件明显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态势,需要再审改判和当事人纯属无理缠访都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信访案件都有这样那样的审判瑕疵。源头治理才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治本之策。”高莎薇分析指出。  据了解,为解决审判瑕疵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起草了《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今后,对于因审判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人民法院将追究承办法官和相关人员责任,从而在源头上保证裁判质量。  对于实行诉访分离后,如何畅通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渠道的问题,今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减轻信访群众之累。截至目前,“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申诉登记数量540多件,已经办理170多件。司法机关还将实行远程视频接访,群众信访将更加顺畅。  “由访转法”逐步回归法治轨道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开始,全国政法机关分批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去年10月试点在全国推开,围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入口、办理、出口”等环节,中央政法机关基本形成了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问题的“路线图”,新流程开始运行,新机制逐步发挥作用。  这位负责人介绍,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进行申诉多了。涉法涉诉类问题在党政信访部门接访总量中的占比,从去年初的44%下降到目前的18%;同时中央政法机关的接访量则上升近40%。  这位负责人说:“数据说明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开始‘由访转法’,涉法涉诉信访逐步回归法治轨道解决,也坚定了各级政法机关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及时制止违法闹访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  中央政法委提出,下一步要及时纠正执法过错、弥补办案瑕疵;要在维护信访秩序上下工夫,对合法上访的要保护、依法解决问题;对违法闹访的要及时制止;闹访滋事,妨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处理。  “公安部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不得限制正常信访活动。”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周新说,同时对少数人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活动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区分情形,依法予以处置。  周新强调说:“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目的,从根本上还是为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厅长穆红玉说,检察机关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对于完善息诉化解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构建息诉化解双责机制、上下联动机制、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等,把释法析理、息诉化解工作落实到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  修保对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他认为,应组建由法律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民间第三方评访团”,用无利害第三方介入评判谁是谁非的方法,化解当前的信访难题。让“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的社会公理体现到每个信访案件中。
  评论:起于涉法,也应终于法治  日 21:47:2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邹伟
杨维汉)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加速推进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将获得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也将迎来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涉法涉诉信访混同于普通信访案件处理由来已久。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其弊端也日益显现:从行政途径解决法律纠纷,以“灭火”的方法在法律“盲区”解决涉法问题……长此以往,浪费的将是宝贵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影响的将是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念,损害的将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涉法涉诉信访因法律而起,必须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现象成为当前改革难啃的“硬骨头”。上访者相信只要得到领导批示,问题就能解决;而且确实有领导批示后上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的“范例”,其示范性和导向性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信访不信法”心态,由此循环往复。  扭转这一趋势的关键仍然是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有了新的成效。例如,党委政府的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引导群众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随着涉法涉诉信访的“入口”“办理”和“出口”逐渐畅通,将有更多的信访人寻求回归法治轨道解决纠纷诉求。  应当看到,“由访转法”将使信访群众看到改革的希望,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政法机关接访量上升。这将对政法机关形成倒逼压力,对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必将着眼长远,不会为了一时息事宁人、停诉息访,让行政命令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只有坚持走法治之路,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在解决社会纠纷中的根本性、终结性作用。  涉法涉诉信访的改革,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的改革,对建设法治国家和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必将成为司法改革加速前行的巨大推力,推动一个法律体系健全完备、执法办案公正高效、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法治中国早日到来。
  是稳定压倒一切,还是让正义压倒一切。更多的人会主张正义压倒一切,因为失去正义,那将失去一个稳定社会的根基,奥古斯丁说过:“如果正义不复存在,政府将是一大帮强盗。”“没有真正正义的地方,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政府里豢养一批强盗,肆意践踏法律,这社会能稳定吗
  “做人不能不要脸,但千万不要太要脸。”多少玻璃心的天才死在了被人吐了两句槽就跳脚的路上。真正的内心强大,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是活在别人的眼中和嘴上。人生在世,无非是笑笑别人,然后再让别人笑笑自己。。。
  人民时评:为信访敞开“法治大门”  白龙  日08:17
来源:人民日报  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  处理信访问题,尤其是做好涉法涉诉“老上访户”的工作,是令很多基层干部一提起来就胸闷气短的挠头事。中办、国办近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为这一治理难题开出了通塞化瘀的良方。让法律的归法律,信访的归信访,《意见》通过诉访分离等制度设计,为实现公正有序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动力。  作为人民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的窗口,信访制度一段时期以来承载了过重的负荷,这与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地壳变动般的转型期有关。社会变动带来问题堆叠,尤其在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劳务用工等民生领域,由于涉及权利维护和利益分配,导致问题如水流不断、层出不穷。如果不能用制度的导流槽和分拣器进行处理,无疑将带来繁重的治理问题。  有报道称,在一些乡镇,中心工作的1/3以上围绕处理信访问题。一面是说走就走的上访,一面是煞费苦心的截访,在经年累月的“你走我追”中,双方均已疲惫不堪,甚至彼此同病相怜却又无药可解。有基层干部曾感叹,和一些老上访户早已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部分上访人群中,很多都是涉诉涉法信访,由于没有制度出口,在信访和诉讼的两端反复打转。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意见》通过“诉访分离”在信访与诉讼之间架起了一个制度导流槽。当然,要让制度发挥作用,需要推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的观念和习惯。现实中,有些信访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知道政府的大门在哪,却不知道法院的大门在哪,至于行政复议、仲裁等救济渠道,更是从未听闻。对这部分群众,需要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不但要改变他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让他们知道很多纠纷可以通过法律之门化解,而且要在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安好指示牌,当好引导员。  保证导流槽的畅通,关键是要让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很多群众“遇事不找法”并非不知诉讼之门,而是因为一些大门被人为堵上了。比如司法机关应该受理而没有受理,或者过程中没有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正,甚至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只能通过上访解决问题。压力之下,如果基层政府不能从源头上纾解问题,反而延续“摆平就是水平”的陈旧观念,势必造成矛盾越积越多、缠访乃至闹访事件不断发生。  对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而言,不仅要讨个说法、争取权益,还为争一口“气”。有时候,把“气”理顺,比多得到一些利益还重要。有位法官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她花了很长时间,耐心倾听一位老上访户诉说遭遇,最后当事人站起来说,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把话说完的人。这说明,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不能用对抗思维在“你走我追”中打转,而要在法治思维指引下寻求情、理、法的统一。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从程序上建立合法有效的终结制度,并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任何“拦卡堵截”、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错误行为,都是与此相悖的。把上访群众当做有血有肉、活在情与理之中的普通人,把他们的合法诉求维护好,把他们的不合理诉求引导好,才能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 人民日报 》( 日 05 版)
  国家级搜索平台  中国搜索正式上线开通  日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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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张意轩)国家级搜索平台中国搜索21日正式上线开通,英文域名为。  中国搜索于2013年10月开始筹建,首批推出新闻、报刊、网页、图片、视频、地图、网址导航七大类综合搜索服务,以及国情、社科、理论、法规、时政、地方、国际、军事、体育、财经、房产、汽车、家居、购物、食品、智慧城市等16个垂直频道和“中国新闻”等移动客户端产品和服务。以后将逐步增开音乐、社区、开放平台、搜索认证、百科、文库、阅读、教育、校园、旅游、健康等更多贴近民生、服务大众的应用服务和垂直搜索频道,并开发一系列移动搜索服务产品。  中国搜索由中国搜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办运营,该公司是由中国七大新闻机构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国新闻社联合设立的互联网企业。中国搜索致力于成为掌握权威信息搜寻、紧跟科技发展步伐、服务多方受众需求的国家级搜索引擎。中国搜索着力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数字化、网络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新技术,秉承多媒体信息搜索、聚合、互动、传播新理念,通过自主创新和广泛合作,创新信息化应用服务,打造国家级先进网络文化传播平台,增强中国声音传播能力,提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丰富社会大众精神文化生活。  《 人民日报 》( 日 04 版)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开通上线  中国搜索悄然上线 将强调安全与权威  专为iOS 7优化 谷歌搜索应用更新  百度垂直搜索或尝试收费 通用搜索不会收费
  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强调   促进公平正义 保障安居乐业  日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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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彭波)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1日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解决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孟建柱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吸纳、改进工作,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倒排时间、顺排工序,不折不扣抓好每一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体制保障。  孟建柱要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孟建柱强调,中央政法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到协调不包办、配合不推责、帮忙不替代,形成政法工作合力。要提高与社会沟通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百姓呼声,凝聚推动政法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 人民日报 》( 日 03 版)  延伸阅读:  孟建柱:着力解决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好人每一次的退让,都是在降低恶人做恶的成本;每一次的沉默,都是在扩大谎言的范畴;每一次的冷漠,都是在增加行恶的机会;每一次的默许,都是在助长暴力的发生;每一次的回避,都是在创造苦难的轮回;每一次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在纵容更大的伤害。恶有多大,沉默就有多可怕
  【王朔:中国文化沉淀了大量腐烂变质垃圾,造成了中国人性格致命缺陷】不诚信,说话办事不靠谱;不守法,拿法律当儿戏;爱耍小聪明,缺乏大智慧;爱占小便宜,往往吃大亏;爱好窝里斗,视同胞如寇仇;缺乏独立思考;没有信仰,价值观倾斜,有钱便是爹;恪守中庸,没有是非观;冷漠缺少人情味。
  马英九:非常瞭解年轻人关心国是、勇于参与,因为这样国家才有前途。然而台湾民主成果得来不易,20多年来,历经国会全面改选、五次总统直选、七次修宪,现在台湾已是华人社会民主典范;而法治是民主的基础,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坚守法治,才是我们立国的根本
  飞机飞着飞着就没了,朋友走着走着就分了,夫妻过着过着就离了,人活着活着就“走了”……所以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别要求太高了,生命脆弱,人生无常,淡然面对,好好珍惜,想开,看开,简简单单,善待自己,好好享受生活,因为太多过往告诉我们、今天活着明天就不一定"去哪了。
  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弟弟的冤案,毅然选择从杭州上访到北京。一路上,她没有被强奸,没有被神经病,没有被自杀。全国影响最大的报纸,为她的上访连续发表大量报道,猛烈抨击政府官官相护。最终,她不但赢了官司,还扳倒了省长、市长、县长等一百多位大大小小的官员。她就是杨乃武的姐姐,她叫杨淑英。
  一个社会,当警察失去了正义,士兵失去了勇气,法官失去了公平,记者失去了真实,学者失去了良知,律师失去了辩护权;拟或是良知被关进监狱;那么,这个社会就成了地道的人间地狱。
  【亚当?斯密】: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虽然没有仁慈之心,社会也可以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
  有一种东西不可利用,那就是善良。 有一种东西不可欺骗,那就是感情。 有一种东西不可愚弄,那就是真诚。 有一种东西不可缺少,那就是友情。 有一种东西不可言传,那就是思念。 有一种东西不可原谅,那就是背叛。 有一种东西不可拯救,那就是绝望。 有一种东西不可忘怀,那就是感恩。
  一个怕律师的社会,如何成有序社会?一个怕律师的政府,怎么建法治政府?一个怕律师的国家,凭什么称法治国家?!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工作小组成立 胡存智任组长   17:00: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 人民财经从国土部获悉,为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3月28日,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存智在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要求,突出重点,抓好不动产登记制度顶层设计。  会议通报了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讨论了工作安排,并就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强调,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为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步伐,当前要紧紧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认真研究不动产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抓好顶层设计。  会议明确,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按照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开展立法、机构、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查询等重点问题专项研究。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性质、作用和意义,积极正面回应社会关切。  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原标题: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工作小组成立 胡存智任组长)
  “红头文件”违法时怎么办  日05: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红头文件”违法时怎么办(新视野·聚焦行政诉讼法修改④)  人民视觉  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事实上将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诉讼之外。也就是说,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时,公民可以提起诉讼,但公民却不能对导致这一行政行为出现的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  对此,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论。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条规定,即公民、法人等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一修改得到了社会公众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红头文件”有没有可能违法  提起“红头文件”,社会公众并不陌生,因为它代表着政府的意志,与公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在法律规定中,却找不到“红头文件”的身影。  “红头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都可以称为“红头文件”,这里所讨论的“红头文件”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发布、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俗称,是狭义的概念。  虽然在法律效力上,“红头文件”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属于非法律文件,但也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实际生活中,‘红头文件’往往成为行政机关做出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和法律相比,‘红头文件’与社会生活的距离更近。”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说。  前不久,浙江省台州市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文件写明:“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请各单位于日下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一时间,“红头文件”劝捐的新闻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  类似的“红头文件”闹剧各地有不少,一些看似“权威”的“红头文件”往往违背了法律法规。“这些越权错位的规范性文件,必然导致以其为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  实践中,公民不能对“红头文件”提起诉讼,导致“上面有规定”成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恶意违法屡试不爽的借口。实际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指导,规范性文件一旦违法,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具体行政行为更严重。  如果发现“红头文件”确实违法,该怎么办?在现行的制度下,公民几无可为。“对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备案审查办法和审查机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说。但是规范性文件并不受这套机制的约束,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监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机制。  “红头文件”违法谁来撤销  1999年实施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这是我国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行政复议制度。然而在随后的15年里,行政诉讼法却始终没有将这一条纳入其中。这也导致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两大体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并不顺畅。  基于此,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上述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这一改变得到了社会公众和专家们的一致称赞。“现在法律制度还不太完善,立法理念并没有完全体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规章制度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允许对这些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我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说。  为什么法院发现“红头文件”违法时,不是直接撤销,而是“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一方面,按照分工的不同,制定、改变或者撤销‘红头文件’属于行政职权的范畴,而审查‘红头文件’合法性则属于法院的职权。”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的专门知识和经验,且“红头文件”大多涉及的是政策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由行政机关自己改变或者撤销“红头文件”可能比由法院改变或者撤销更为适当。  “当然,当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不支持相应的‘红头文件’,实质上就是否定它。”姜明安说,附带审查已经足以迫使行政机关对有问题的“红头文件”予以改变或撤销,“否则,如果再有其他人以同样理由起诉的话,行政机关还会败诉。”  “红头文件”能不能“直接起诉”  当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还在讨论时,法学界一些专家已经提出更进一步的立法建议:对“红头文件”可以“直接起诉”,即公民、法人等发现规范性文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对行政机关制定该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老百姓对‘红头文件’不服,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判?我是赞同的,而且希望某一天可以做到这一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表示。  一般情况下,规范性文件只有通过具体行政行为才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某些特别情况下,规范性文件不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某行政机关下发文件,认为某种商品不符合标准,导致生产该商品的厂家遭受损失。按照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只有当厂家受到行政处罚时,厂家才能提起诉讼,并提出对该文件进行审查。但实际上,由于厂家并没有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因此也就没有诉讼的权利。“如果法院拒绝受理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诉,则容易造成公民合法权益受损而无处化解的矛盾。”姜明安说,直接对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文件或确认文件违法,这样能有效避免实际损害的发生。  不过,针对这一问题,也存在不同的声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建国表示,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既要鼓励和保障‘民告官’,又要保证行政正常运转,保证国家的政令畅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也表示,行政诉讼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公法秩序,“这是双重的,一方面是维护公法秩序,一方面是救济相对人。但现在一直都在强调救济相对人,而对于维护公法秩序方面强调得还不是很到位。”  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行政纠纷引发的信访高达400万件至600万件,而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的只有10万件左右。最近5年来,全国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胜诉率从原来30%下降到不足10%,而上诉率、申诉率却在不断攀升。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可以想象,即使允许“直接起诉”规范性文件,本就“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也无力承担起这一重任,司法权威也将在程序空转中被严重损耗。
  当手机已成为武器,当微博已成为战场,当记者已成为战士,当律师已成为敢死队,当坐牢已成为光荣———祖国,你前进的步伐已不可阻挡!
  【清明】我想去教育部扫扫墓,因为那里埋葬了我孩子的思想;我想去住建部扫扫墓,因为那里埋葬了我的居家梦;我想去卫生部扫扫墓,因为那里埋葬了我的健康;我想去法院扫扫墓,因为那里埋葬了公平与正义。
  清明节,祭奠一下那些逝去的亲人,祝他们天堂安好。也祝福身边的人,珍惜生活,善待自己。
  评论:司法改革“中央主导”意在攻坚克难  日02:22来源:新京报  摘要:司法改革的核心,是责任调整和权力的优化配置,不仅涉及上下级法院,在我国现有体制下,也涉及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国家安全、信访等诸多部门。也只有“中央主导”,才能更具统筹性,更好地攻坚克难。  据报道,民众期待的司法改革方案,或许在4月份就将解开“面纱”。这次改革与前两轮司法改革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此前司法改革措施的推行,都是在既有的司法体制框架下的工作机制改革,而这一轮改革,则是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框架下统筹规划和主导的,被放在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里,极可能会在一些重大的、敏感的问题上动真格。  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责任调整和权力的优化配置,不仅涉及上下级法院,在我国现有体制下,也涉及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国家安全、信访等诸多部门,其作业面广、流水线长。前几次司法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最高法和最高检推动、主导的色彩,主要进行了体制内的修补式改革,而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痼疾却并未得以割除,这也是一些地方冤案频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张氏叔侄案、唐慧案等严重侵蚀了司法公信力,这亟待国家通过司法体制的更新,以回应公众的公平期许。在这一背景下,将司法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框架下统筹规划,并由中央主导,可以针对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问题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更具宏观性的改革方案,这是重树司法权威、回应公众期待的积极举措。  中央统筹司法改革的意图,首先在于着力破除司法地方化、行政化沉疴。长期以来,司法机关的“人权”、“财权”由地方控制,司法部门与地方党政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潜滋暗长,而深厚的行政化色彩也导致了“谁都在办案、谁都不负责”的问题。但是,司法体制改革既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涉及复杂的部门利益,改革的阻力和压力非常大。中央主导司法体制改革,则可以有效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也可以较好地破除部门利益阻碍改革的难题。  当然,司法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远远不只是“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就能解决的,即使是法官任免权上收至省级高院,也面临诸多难题,例如如何使这一改革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契合,从而使改革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展开;再比如,如何平衡中央、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的经费负担问题,也需要深入研讨。这些问题,也只有交由中央统筹规划和主导,才能使改革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只对法律负责、独立履行法律职能而不受干扰的司法系统,是法治国家最强有力的柱石,也是公民权利的坚强保障。中央统筹规划和主导,彰显了攻坚克难的决心,我们坚信,在中央总体部署和统一领导下,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痼疾”能够逐步破除,公正、权威而有效率的司法体制能够逐步确立,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能渐次着地。
  【蒋公千古】 1,历史亏欠你的,时间偿还与你。 2,善良亏欠你的,勇敢偿还与你。 3,祖辈亏欠你的,儿孙偿还与你。 4,耻辱亏欠你的,荣耀偿还与你。 5,憎恨亏欠你的,热爱偿还与你。 6,篡改亏欠你的,真相偿还与你。 7,底线亏欠你的,无愧偿还与你。 8,尘世亏欠你的,天堂偿还与你。
  【出门的嘱咐】 父亲对特警儿子说:千万别对百姓动手啊! 妻子对特警丈夫说:千万别对百姓动手啊! 女孩对男友特警说:千万别对百姓动手啊! 。。。如果你是警察千万别对百姓动手啊!
  当法律成为权贵们肆意妄为的工具时,当法律成为伤害我们的工具时,当你的冤屈无法通过法律伸张时,任何最原始不伤及无辜的复仇都会被理解和尊重!用暴力维权对一群流氓的震慑永远都是最有力的、最有效的手段!它具有天然正义性!
  浙江开始查聂海芬。这说明不是不报,是时候没到。以后公检法人员该明白,你该忠于法律,以事实为依据,再以领导的意志办出了冤案,看见了吧,聂神探就是你下场!!
  司法反腐“清理门户”,除了震慑更要镇住  [宋丞策]——真如果说一次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西方哲人的这一比喻是形象的,中央政法委通报十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更是发人深思的,它告诉人们:司法腐败会带来怎样的恶果。因此,依法治国,司法必须公正透明!古人尚知先“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事实上,彻底清除司法腐败,剜除司法队伍自身的毒瘤,不仅仅是司法机关自我“清理门户”,全社会都应该义不容辞地同司法腐败现象做斗争,一起清除司法害群之马,“刮骨疗毒”整治顽疾,除了震慑更要镇住。》》》
  聚焦“民告官”现实困境:行政干预司法影响公信力  日 08:06:23 来源: 半月谈  聚焦“民告官”现实困境:行政干预司法影响公信力  今年全国两会传出消息,行政诉讼法大修成为2014年度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重点,“民告官”阻碍将会逐步得到破除。最近,半月谈记者在福建多地法院调研了解到,行政干预司法现象在行政诉讼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为缓解行政诉讼困局,福建各级法院通过探索行政协调、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等机制,使4成以上行政争议通过协调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被迫参与拆迁,行政干预司法成顽疾  数据显示,全国每年行政纠纷引发的信访高达600万件,而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只有10余万件,“民告官”依然阻碍重重。据福建省高级法院统计,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呈逐年走低态势,近5年平均为9%,但低败诉率伴随着高上诉率、高申诉率和高上访率。  半月谈记者在福建莆田、漳州、泉州、龙岩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当前,行政干预司法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干预法院立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出庭应诉,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以“支持地方中心工作”等为由要求法院做出不适法的裁决;以行政机关败诉率考核法院工作等。  福建高院行政庭负责人说:“行政诉讼‘告状难’、公民诉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等问题仍然存在。近5年来,全省行政诉讼一审被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有1583起,这些未能进入实体审理的案件,在二审审查时发现不少是应当依法予以审理的。”  泉州中级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夏惠英说:“实践来看,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中有不少存在合法性问题,但行政机关往往以‘考虑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或‘服务政府工作大局’等为由施加压力,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以征地拆迁为例,莆田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郑完育介绍,地方政府为快速推进项目进展,有时在征地拆迁手续尚不齐备,或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的基础上就实施了拆迁行为,这类明显违法的行为被诉至法院后,地方政府往往以“败诉会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已经签约的住户会闹事”等为由要求法院支持地方工作。  更为荒唐的是,在泉州鲤城、晋江等地,因为近两年是当地城市建设年,征地拆迁任务重,一些基层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被地方政府抽调到工程项目部,要求承担一定数量的拆迁户签约工作。  部分基层法官表示,这种行政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既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也会使行政权力因缺乏司法制约而恣意妄为,侵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福建高院行政庭负责人透露,少数地方甚至要求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必须征得政府同意后才能立案。  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将行政诉讼败诉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部分行政机关往往会对法院审案施加压力,采取以拖促调、强迫协调等方式,造成案件久拖不决、久调不判,矛盾积累导致行政当事人情绪行为激化。由于法院在人、财、物上受制于地方,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以行政案件败诉率考核法院的工作绩效。  龙岩一个县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该县行政机关败诉率达到40%,影响了全县的绩效考评排名,结果行政庭法官的绩效奖金被地方政府扣了一半。  加强行政审判独立性,关键在于剥离法院与地方的利益关系  福建省委党校教授顾越利认为,行政审判机制独立性不足,行政审判权在机构设置上依附于行政区划,法院经费来源、法官任免晋升等受制于地方,难以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直接影响了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和功能发挥,影响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  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先后探索过集中管辖、异地管辖等方式审理行政案件,但由于法院在人、财、物上受制于地方政府的体制没有改变,改革举措在实践中成效不显著。  基层法官和专家提出,破解行政审判难题关键在于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中央目前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行政审判机制改革是群众反映最迫切、最贴近司法改革目标、改革难度相对较小的领域,可以考虑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设立行政法院模式,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行政法院不以行政区划为标准确定,法院在人、财、物上独立于地方。  发挥行政协调机制,和谐化解“民告官”争议  如何走出“民告官”的现实困境?除了加强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发挥行政协调机制作用也是值得肯定的一大探索。针对行政审判特点,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和政府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省政府和省法院还专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双方通过信息沟通与共享、重大案件及重要事项协调等,对于行政争议案件,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做好相关当事人工作,在依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前提下,达到原告自愿撤诉结案。  去年,漳州两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01件,约一半的案件通过行政协调结案。漳州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文平介绍,该市探索立案、庭前、庭审和执行阶段的全程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案件。  在福建,行政协调成为各地行政审判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泉州中级法院副院长陈慧瑛说:“行政协调的案件大多存在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有瑕疵或实体上违法的情形,法院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或是对于行政行为当事人的利益依法予以补偿后,由原告撤诉结案。”  基层法官表示,行政协调注重实质化解争议,节约了当事人时间和金钱成本,大多数案件能当场执行,从司法实践看,以协调结案的案件较少出现上诉、申诉情形。  据福建省高级法院统计,近3年来,该省各级法院一审受理行政案件8187件,其中45%左右的案件通过协调结案。  部分基层法官认为,行政协调有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高效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在实现行政审判独立的前提下,应将行政协调机制写入立法,明确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官可以依法协调;在保障合法权益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防范出现以拖代调、久调不判、“和稀泥”等情况发生,应明确协调需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达不成协议的,法官应依法予以判决。(记者 郑良)  来源:百度新闻新闻热搜榜
  李林:让司法回归到法制的本位 防止地方干预  日 22:46:41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   中国网11月15日讯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中“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提法广受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对此进行了解读。  李林表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一个宪法原则,也是组织法和诉讼法规定的,更是为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这里有个很重要的指向,我们的司法在实践当中常常受到一些外部的干预和干涉,比如佘祥林的案件或者其他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和发生,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有外部的干预、行政的干预、其他一些组织的干预,甚至有些舆论的干预,到时候都会左右司法的过程,产生了所谓司法的腐败或某些冤假错案。  李林认为,针对这样的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弊病,这一次三中全会《决定》中特别强调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它是有明确指向的,就是要让司法回归到司法的规律,回归到法制的本位,让他们按司法的规则、规律和法制的规则、规律来行使司法的权力,防止地方用人财物等等手段来干预司法的过程,尽可能地保证司法的公正。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自杀身亡 。下一个是那个呢?凡是非法拒禁上访者,反腐风暴将会吿诉你....!
  【废除信访制度,此其时也】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4月8日上午被发现在其办公室自杀身亡。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信访,名为鸣冤直通车,却加剧了法治的边缘化,并滋生截访、黑监狱等侵犯人权的现象。司法独立,才是正道。
  一个很著名的实业家,每隔一段时间,他会带着妻儿去火葬场看看。有人不解,问其原因。实业家说,只要到了火葬场,你浮躁的心就会很快安静下来,把名利和财富都会看得很淡。才能做到置身于喧嚣浮华的世界却始终坚守心灵的一方净土,宠辱不惊,独善其身;才能做到面对种种诱惑而心如平镜,凝神专注,心无旁骛。。。
  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涉及公安的问题绝不回避  日 07:34:19 来源: 法制日报  4月8日下午3点多,北京东堂子胡同49号门外,排着一条10多米长的队伍——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来访者。现场,两名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的民警正在维持秩序,一名民警向来访群众逐一发放《接谈登记单》。  《法制日报》记者走进来访接待室看到,等候大厅里已有10多名来访群众,七八人正在登记室窗口排队,其他人则坐着,等候接访民警的接待处理。登记室窗口的民警接过《接谈登记单》,了解并核实来访群众的身份信息、来访事项和诉求后,录入电脑。  在接待大厅,记者看到民警正在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一位河南籍来访者反映称,她丈夫开摩托车正常行驶,被汽车撞成重伤,但民警却认定各负50%的责任,明显偏袒对方。接待民警解释说,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也可以在提起民事诉讼时一并提出。民警还给了来访者一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的法制宣传页。  登记室窗口的右侧摆放着一摞摞法制宣传页,分别有“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决定进行复议、复核的法律依据”、“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等8种。据了解,这是公安部信访办根据群众到公安信访部门反映最常见的问题梳理制作而成,摆放在接待窗口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取用。  “我前不久做了一次亲子鉴定,竟然收费3000多元,鉴定医院乱收费,我要求退款。”一名来自辽宁的来访者说。“你反映的问题应由卫生部门核查。”接待民警答道。来访者咨询卫计委信访接待室怎么走,民警从其左侧的小格子中拿出一张印有该接待室地址和乘车方式的路条,递给来访者。  登记室窗口左侧有一排小格子,里边分类放着印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访局等30多个国家部委信访接待室的指引路条。  “我们每天都要接待来访群众两三百人,多时有五六百人。”公安部办公厅信访办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群众到信访办后,信访办民警会首先通过查看其来访记录、阅读其所提供的材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初步甄别判断其反映诉求的类型。对明显属于应导入法定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民警都会发放法制宣传页或指引路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信访人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或一时难以确定的信访事项,由接访民警进一步接待处理。  对于在接访中发现的涉及公安机关的问题,公安部来访接待室绝不回避。去年,一名江苏来访群众反映称,他被当地一名干部打伤,但公安机关包庇,取证有瑕疵,又不立案处理。接访民警认真、详尽地记录了其反映的情况,转交江苏省公安厅核实查办,最终该来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主张。  记者注意到,为了给来访者营造相对舒心的环境,来访接待室对接访等候区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换了座椅,加装了暖气片、大功率空调,房间的角落还有两排储物柜给来访群众存放随身物品。  虽然来访接待室每天停止接访登记的时间分别是中午11点和下午4点,但每天早上7点上班、晚上八九点下班,对接待室民警而言早已是家常便饭。“我们坚持接待完最后一名群众再下班,有几回发生集体性来访事件,处理完回家已是凌晨两点多了。”来访接待室负责人说。  一位接访民警告诉记者,来访接待室并不仅仅是接待来访群众,还承担着从信访事项中提炼总结公安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作参考。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在一线破大案自然有喜悦,但坚守在胡同深处,努力为来访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在精神上或物质上得到补偿,同样也有喜悦。”这位2007年研究生毕业后就进入公安部来访接待室工作的民警如是说。(记者周斌徐向良)
  河南各地官员在中央巡视组驻地外蹲守截访   02:50:08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有118946人参与  地方政府和基层官员阻截群众信访,本身就是违规违法行为,现在他们把驾轻就熟的截访手段用于“包围巡视组”,这不但是对群众信访权利的公然侵犯,更是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的干扰阻挠,其性质和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中央第八巡视组近日进驻河南以来,巡视组驻地郑州市黄河迎宾馆门口,围满了来自各市、县、乡镇的政府工作人员,成为河南基层官员最密集的区域。这些基层官员在迎宾馆门前值班蹲守,是为了拦截本辖区内试图进去向巡视组反映情况的人,“哪个地方来的人多,说明哪个地方压力大”,值班人员对截访任务丝毫不敢懈怠。  中央巡视组进驻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省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受理反映省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巡视和受理信访的级别较高,与地方和部门接待群众信访有所不同。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反映问题符合条件者才能预约面见,进入巡视组驻地需要登记,按说有了这些门槛,反映较低“级别”问题的人,在驻地门口就会被拦下,一般不能进入面见巡视组。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工作与地方政府的信访工作并行不悖,后者不应当对前者怀有疑虑和抵触。  但是,当地相关市、县、乡镇仍然派出大批人员,在中央巡视组驻地门前蹲守截访,他们不但要拦截那些反映较低“级别”问题的人,显然也要拦截那些反映副厅级以上官员问题的人。如此有组织、大面积的截访行为,对中央巡视组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包围圈,一些符合条件要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的人,就这样被粗暴阻隔在包围圈之外。地方政府和基层官员阻截群众信访,本身就是违规违法行为,现在,一些地方把驾轻就熟的截访手段,又用在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的群众身上,这不但是对群众信访权利的公然侵犯,更是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的干扰阻挠,其性质和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相关市、县、乡镇派员到中央巡视组驻地截访,哪个地方来的人越多,说明哪个地方的压力越大,说明存在的问题越突出。这些问题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及官员违纪违法严重,贪贿腐化高发,普通干部群众手中掌握很多线索,迫切希望到中央巡视组驻地反映情况。前两轮中央巡视组前往有关省份巡视,一批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受到查处,骄人的战果让人们对本轮中央巡视充满期待;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则对本轮中央巡视充满了恐惧,为此他们极尽控访、截访之能事,千方百计阻挠群众向巡视组反映情况,严防自己违纪违法和贪贿腐化的线索被巡视组掌握。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基层官员到中央巡视组驻地截访,凸显了这些地方信访工作的弊端沉疴,包括群众信访渠道不畅通、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信访数量与信访考核直接挂钩、控访截访等违规违法现象突出等。如果群众信访渠道畅通,信访权益保障得力,许多诉求经由常态性信访渠道就能充分表达,不至于现在才要集中向中央巡视组反映。同样,如果信访工作机制成熟完善,信访考核制度科学有效,地方政府就不会以群众信访数量为指标,对基层官员实行“一票否决”,基层官员就不会视群众信访如仇寇,必欲彻底“消灭”信访而后快。基层官员把控访截访做到省会城市,做到中央巡视组驻地大门口,足见一些地方信访工作紊乱失范到了何等地步。  地方政府、基层官员到中央巡视组驻地截访,妨碍巡视组深入群众开展工作,这其实是巡视组最应重视和最该巡视的一个大问题。期待本轮中央巡视大力突破“包围圈”,严肃查处地方政府违法控访截访行为,查处解决群众反映的诸多问题,推动地方建立科学完备的信访工作机制,最终取得更积极喜人的巡视成果。
  最高法减少审判瑕疵 网上申诉信访将成主渠道  日 08:47:4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中央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要求,尽快把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纳入法治轨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多项改革措施。  “去年,最高法涉诉信访形势呈小幅反弹趋势,但整体局面平稳可控。”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三种渠道让当事人信访申诉  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实施诉讼与信访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指出,意见提出了“诉访分离”,明确界定了“诉”与“访”的概念。为拓宽受理渠道,实现归口办理,目前,人民法院通过信访大厅接待来访、受理申诉来信、网络办理信访三种渠道,保证当事人信访申诉表达畅通无阻。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申诉信访案件明显错误需要再审改判和当事人纯属无理缠访的都是少数,部分信访案件都有这样那样的审判瑕疵。究其原因,主观上部分法官预防意识不强,导致群众不满;客观上目前案多人少现状困扰法院工作,有的法官每年结案上百件,难以保证所有裁判质量。  为解决审判瑕疵问题,最高法已经起草了《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今后,因审判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而在源头上保证裁判质量。  就地接访督导推动重心下移  申诉信访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诉求能否得到及时公正处理。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申诉信访实施分类处理,规范流程办理,加大审查力度,确保办理质效。”这名负责人说。  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的,告知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不符合受理要件的,及时告知补齐材料;对申诉反映的诉求,依法审查甄别,提出处理意见;对审查发现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已经多次审查,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的,明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已经丧失或者充分行使完毕,并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肯息诉罢访的,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央政法委有关案件终结的规定,不再登记、通报、办理,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  同时,意见提出建立就地接访督导机制,着力推动重心下移。  据悉,最高法已经设立两个巡回督导合议庭,开展巡回接访,各高级法院同样设立督导机构。  据介绍,巡回督导合议庭主要督导办理重点疑难案件,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交工作,以及涉及到政策制定等多方因素,而需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解决的案件。此外,还将通过暗访接待窗口、走访信访群众、约谈相关领导等方式,查找涉诉信访落后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督促及时整改。  群众足不出户也能网上信访  这名负责人说,针对今年涉诉信访形势出现反弹,最高法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和院党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多措并举,尽快扭转信访反弹趋势,力争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2月28日,最高法在官方网站正式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施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反馈,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反映诉求,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户也能信访申诉,从而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和北京及省会城市的流动人口压力。  截至3月19日,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申诉登记893件,80%已办结。计划在一至两年内,实现四级法院联网。同时,为配套网络信访,最高法将实行远程视频接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将制定时间表,通过网络信访、视频接访,逐步把网上申诉信访作为解决群众涉诉信访的主渠道。  这名负责人同时指出:“对于当事人而言,不管信访事项是否有理,均应采取合法形式表达。对于以信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或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人民法院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以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记者李恩树)
  【任志强:现代社会的六种流氓】 1.调戏妇女蔑视道德的,是生活流氓;2.对上诌媚对下施暴的,是职业流氓;3.谎话连篇欺上瞒下自我阉割的,是人格流氓;4.童叟全欺造假贩假毫无底线的,是商业流氓;5.利用权力压榨权利滥施淫威的,是制度流氓;6.张口承诺闭口诚信从不兑现的,是政治流氓。
  潘石屹:今天一位法律界重要人物告诉我:现在最高院要求把所有判决文书上网,向全社会公开。这是一大进步。哪个法官愿意把自己的名字与一份颠倒黑白、徇赃枉法的判决书永远联系在一起呢?
  你若渴了,水便是天堂;你若累了,床便是天堂;你若失败了,成功便是天堂;你若是痛苦,快乐便是天堂。你若孤独,爱情便是天堂。你若被困,远方便是天堂。总之,没有其中一样,断然不会有另一样的。天堂是地狱的终极,地狱是天堂的走廊。失败者走过了九十九,成功者只走过了一
  @陈有西 :【职权法定】好多地方,将出事的执法,都披露成临时工干的,以为可以减轻责任。殊不知,这恰是更严重的长期性违法。行政法常识:执法主体法定,职权专属,上岗前要培训,要有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书。临时工受委托从事公务,归责单位和指派人。明知违法而授权,恰证明长期性严重性。
  20岁左右当兵,一腔热血为官家维稳;30岁左右为商家当保安;40岁以后就成了被维稳的对象。执法、维稳、铁心跟?走,但更应该敬畏人民,懂得是非法律则更为重要!人在做,天在看,假如有一天,你脱下这身衣服,你是否也会惊奇的发现:原来自己,也是弱势群体!
  洒向人间都是冤、愤,特权横行,腐败猖獗!
  法亡人心在,访民冤仇深!  民参天落泪,官虐地惊心!  主人贫岁月,公仆存万金!  总有论长短,尔喉刺吾簪!
  腐败越来越严重,执法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滥用公权,徇私枉法,法律成了他们残害百姓的工具!青天在哪里,什么时候才回归法律的尊严!
  【强大自己的5个习惯】1、战胜拖延:把伟大的大目标分解成简单小目标,激励自我完成进度。2、健身:让自己动起来,不再懒散。3、阅读:不断充电,让内心的视野及境界一起进步。4、早睡早起:让身心处于平衡也平和的状态。5、写作:勤练文笔,于公于私都能做精准表达。——好好坚持,遇见更优秀的自己!
  【法治不彰后患无穷】浙江一个18岁女子一捆稻草砸死镇长的鸡。镇长岳父当着镇长面把女孩打成大小便失禁,女孩先后找过乡镇县市政府各部门无人过问。最后女孩把镇长儿子药死,自己也喝药自尽。临死写下遗书:我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只能采取这个办法。评:有上访就无法治,司法独立才是正路。
  每个“越级上访”的案件,都是对地方政府乱作为、不作为的控诉和举报!
  百姓为啥“爱”上访?信访的“问题包袱”应该“压”给谁?  说实话难啊  应该承认,时下各地百姓上访的很多。多得简直令上级首长“头痛”的地步。况且还有很多地方群众集体上访,三个一拨,十个一伙,几十人上百人的队伍也不新鲜了。上访成瘾的专业村,专业组,专业户都有。有的还成为了上访的钉子户,一访就是几年,一年就是几趟。大有不把当官的告倒绝不罢休之势。有报道说,国家信访局的大门口,每天都会排起长长的队伍。  这里,就要提出一个问题来了。我们的百姓为啥“爱”上访呢?总结一下,似乎有以下几点。  第一,到法院告状太难。费时间,费金钱,还要费口舌。一拖就是几年的案子比比皆是。而信访就不同了,只要把“状子”写好,把问题讲明白,把合法的权益说清楚。递上去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大不了是个“等”的问题,是个被“踢皮球”的问题。与打官司相比优势明显。  第二,是对上级政府的极大信任。他们以为:地方无明日,海内有青天!地方不给解决的问题,很可能到了上头就好办了。因此,对上级机关抱有极大的期待,对“青天大老爷”抱有极大的幻想。  第三,大官好见,小鬼难缠。这似乎是亘古不变的哲学。小的官吏水平太低,把握政策随心所欲。尤其是那些为所欲为的“土皇上”,与他们就更没道理可讲了。而大官就不同了,职位越高的越好说话,权力越大的越没有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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