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两癌妇女怎样申请救助金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欢迎您!
您的位置:&&&
关于发放2016年度“贫困母亲两癌救助 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妇联(妇工委):
  在各县区妇联认真摸查核实下,2015年我市共有861名“两癌”患病妇女名单顺利进入全国妇联“两癌”救助申请系统。经自治区妇联和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争取,全国妇联决定给予我市“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294万元,用于救助294人,每人1万元,目前救助金已经到位。南宁市妇联根据分配原则和各县区实际情况下达了救助资金指标,拟于近期将资金拨付各县区,请各县区严格按照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财行〔2011〕711号),认真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现将救助金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救助资金发放相关工作
  (一)确定救助名单。各县区在农村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管理系统中确定2016年度救助名单,救助对象须为系统中2015年下半年(统计口径)申报的,且审核状态为省级审核通过的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两者都是(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户)的患病妇女进行救助全覆盖,系统中患病妇女的贫困状况已由全国妇联与国务院扶贫办进行统一信息比对,需按系统中的名单进行救助;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妇女按照约16%的分配比例确定救助名额进行救助, 由各县区根据贫困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救助对象。若有经核实已经去世需要替换的,可从2016年上半年省级审核通过的贫困状况为建档立卡和两者都是(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户)的贫困患病妇女中替补,报南宁市、自治级妇联核准替补人员的贫困状况后才能救助,县区妇联须向南宁市、自治区妇联提供替换说明。
  (二)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根据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实施县妇联应在收到救助资金后1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拟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请各县区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确认,及时足额将救助款发放到受助妇女手中,不得挪用截留,确保救助资金用到实处。
  (三)加强对两癌救助金发放工作的督察。县区妇联要做到救助标准严格执行,救助秩序规范完善;救助金发放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南宁市妇联将对两癌救助金发放工作进行抽查,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二、及时报送项目数据和工作总结
  (一)项目数据采集。各县区确定救助人员后,于2016年12月 27日—2017年1月18日期间,通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受助患病妇女详细情况表》。2016年接受救助的患病妇女系统状态应为: 填报年份为2015年下半年、省级妇联已审核通过。县级妇联要及时填报,确保受助人员信息全面、 准确无误,确保受助人员符合条件、材料齐备。
  (二)打印报送名单汇总表。核实详细表相关信息后,从系统生成导出并打印纸质版《“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加盖市级妇联和市级卫生部门公章,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南宁市妇联发展部。线上填报的详细表须与线下报送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完全一致,线上详细表信息如有更改,应重新报送纸质版。
  (三)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各县区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2016年度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工作总结以纸质版(盖章)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南宁市妇联发展部。工作总结内容涵盖: 国家“两癌”检查项目及地方出资“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情况、检查人数(年度与累计数据)及成效;“两癌”救助项目执行情况、本地出台政策或筹集资金开展“两癌”救助情况(本地救助资金与救助人数,年度与累计数据);开展“两癌”宣传培训情况。力求数据准确、文字精炼、特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左右。
  三、强化宣传报道并规范宣传标识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项目及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在所有新闻报道中,务必体现出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重要内容。
  (二)统一标识。为规范管理,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原则做好宣传标识及口径统一工作。下述两项不要求全部具备,可选择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1.横幅模式
  & &&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广西xx县)
  2.信封模式
  &&& 使用全国妇联统一印制下发的救助金信封。
  (三)宣传材料。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上传项目实施材料(含网站信息,报刊杂志报道,需摁手印、盖章后扫描的救助金发放签收表以及活动现场照片等),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南宁市妇联发展部。
  四、特别注意
  2015年下半年《受助患病妇女详细情况表》填报任务已经开启,系统填报有新的要求,这次填报是县级填报,市级审核,省级审核,请各级妇联明确好填报任务。
  联系人:张杏 蒋燕萍 覃钧
  电& 话:
  邮& 箱:
  附件:1.2016年南宁市“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分配表
  2.“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项目申报人情况汇信息表
  3.2016年“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发放签收表
  &&&&&&&&&&&&&&&&&&&&&&&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 &&2017年1月3日
  2016年南宁市“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基金”分配表
  汇总单位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数
  农村低保对象人数
  两者都有人数
  其他人数
  救助金分配
  县(区)
  南宁市
  西乡塘
  说明:1、系统填报情况该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数、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两者都有人数、其它人数互不交叉。
  2、建档立卡贫困人数+农村低保人数+两者都有人数必须救助,无论项目县和非项目县,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覆盖。
  3、其它人员救助比例为:该县区其它人数乘所占救助人数的比。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须由系统生成打印)
  填报单位:&&&&&& 县(区)妇联(盖章)&&& &&&&&&&县(区)卫计委(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南宁市妇联发展部。
  2016年“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发放签收表
Nanni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南宁妇女联合会&&&&桂ICP备号
邮编:530021&&E-mail:&&电话:3 维权电话: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2号&&&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15
建议使用Chrome、IE9.0浏览器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本网站浏览量统计:站内检索:
您的位置:
贫困两癌妇女怎样申请救助金
发布时间: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妇联了解到,我省自2009年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以来,实施范围已实现全覆盖。每年有20余万人次35岁至64岁的农村牧区妇女接受免费检查。截至2016年底,已有754名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每人得到1万元救助金。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全国妇联在财政部支持下(财政部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专款作为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力量设立的公益项目。每年救助金的拨付时间和总金额不定。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牧区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
  那么,&两癌&妇女怎样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呢?据省妇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患者向当地县(区、市)妇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有患者名字的一页)、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证、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登记等复印件;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提供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手册、残疾证等复印件(有患者名字的一页),贫困的患者还需当地村(牧)委会开具贫困证明,患者家庭及病情基本情况说明(同时报电子版)。县(区、市)妇联对患者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填报,由市州妇联进行初审,再由省妇联审核后报全国妇联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待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拨付后,县(区、市)妇联对贫困的&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救助。
相关新闻↓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版权所有: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号 青公网安备 99号为“两癌”贫困母亲发放救助金
当前位置:
为“两癌”贫困母亲发放救助金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发布时间: 10:12:12&&&&浏览量:次&&&&视力保护色:
近日,大通湖区妇联开展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活动,为6名患有“两癌”的农村贫困母亲发放救助金共计6万元。
全国“两癌”救助金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救助项目。今年,大通湖区有6名农村妇女获该项目救助,人均1万元救助金。
近年来,大通湖区妇联加大对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工作力度,对各镇村“两癌”患病妇女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癌”救助政策,对35至64岁的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免费检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录入全国妇联“两癌”免费筛查系统。通过发放救助金,帮助她们渡过生活难关,重树生活信心。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
责任编辑:梁武“两癌”妇女可以申请哪些救助?
&& 来源:东南快报
凡东南快报、东快网原创的新闻稿,未经明确授权,谢绝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福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东快网热线:。
&&&&东南快报讯(记者林雅)“来自农村的妇女,患上了乳腺癌,家庭贫困,可以申请什么救助?”昨日,读者黄小姐致电本报“健康服务台”栏目求助,想为患上乳腺癌的亲戚咨询一下救助政策。
  对此,省卫生厅的相关人员介绍,为了让我省的贫困妇女接受“两癌”治疗,我省各方面共同努力为她们设置了5道保障线。
  第一道保障线是“新农合”的常规报销。“两癌”妇女住院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乡镇医院至少80%、县级医院至少60%、县外医院至少40%。
  第二道保障线是来自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已确诊患“两癌”的低保妇女在门诊或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给予补偿或报销,剩余的可补偿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进行医疗救助。
  第三道保障线是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省政府每年拨款1亿元设立这项基金,贫困“两癌”妇女可向所在地县红十字会申请医疗救助。
  第四道保障线是全国妇联设立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贫困“两癌”妇女最高可获1万元医疗救助。
  第五道保障线是省红十字母亲健康天使基金。该基金已在全省逐步开展救助申请、审核和救助金发放,个人救助金最高可达1万元。
  另外,今年我省在65个项目县(市、区)为17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在27个项目县(市、区)为3.6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免费检查。漳浦县是两癌的检查项目县。
  只要您在医院就诊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或一些事,如,不熟悉就诊流程导致浪费时间,或是对医院、医生不够熟悉,找错地挂错号,得到医生护士的帮助等,无论遇到好事、坏事还是麻烦事,都可以到本栏目说一说。两种联系方式等您来“信”:可以发短信至(免费);电话:968977(网络编辑:吴巍)
未找到相关新闻
评论加载中...
我来说几句
·每日排行
·论坛热帖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号
&copy Copyright by www.dnkb.com.cn
东快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两癌救助金发放信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