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板与烘干机筒体结构的设计连接结构哪些是B类,哪些是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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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20757字 投稿:夏藚藛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R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锅[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新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第三章 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第四章 变更、判废与报废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提…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Q/ZCYJ.SJ/03.A.01-2012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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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实施 编制说明 第一版《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是根据本公司在压力容器设计、选材、制造和检验等方面必须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要求而进行编制的,是为压力容器各级技术人员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提供的一份技术参照标准。适用我公司D1、D2级压力容器设计的质量管理,能保证安全可靠、持久稳定的压力容器。编制目的时要求各级设计人员按规定的统一要求开展设计工作,安全、经济、合理地设计、选材选型,达到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的目的。《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是本公司压力容器设计一切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技术性文件,现予以发布,自日实施。目录目录 ......................................... 3 一、技术规定总则 .............................. 4 二、设计参数选取 .............................. 6 三、压力容器用材料要求 ........................ 23 四、结构设计 ...................................
五、制造、热处理 ...............................
六、压力容器检验、验收要求 ......................
附录A:压力容器的分类及压力容器等级、品种的划分 ... 一、技术规定总则1. 范围:本规定包括压力容器设计、材料、制造、检验和试验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公司D类各品种压力容器设计。 2. 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2.1本规定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如下a)TSG R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含修改单)b)GB150.1 ~GB150.4-2011
《压力容器》 c)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及释义d)其余标准、规范列于Q/XXXX.SJ/03.A.01-2012《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附录C2.2当参照的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在某些问题的规定上存在差异时应优先采用行业标准。3.容器分为常压容器和压力容器两种:3.1 凡涉及压力低于0.1MPa,其真空低于0.02MPa的容器为常压容器,其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按照NB/T47003《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的规定。3.2凡设计压力等于或大于0.1MPa,真空度等于或大于0.02 MPa的容器按压力容器设计。但当容器的工作压力小于0.1 MPa时,该容器不划分容器类别。3.3钢制压力容器的设计符合GB150.1~.4-2011的规定,特定结构容器以及金属。贵金属容器,其设计除满足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其专用标准进行设计。a)管壳式换热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GB151的规定; b)钢制球形储罐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GB12337的规定; c)卧式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JB/T4731的规定; d)塔式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JB/T4710的规定; e)铝制焊接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JB/T4734的规定; f)钛制焊接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JB/T4745的规定; g)铜制焊接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JB/T4755的规定; h)镍及镍合金焊接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JB/T4756的规定;i)锆制压力容器的适用范围和建造要求按NB/T47011的规定。 4.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按照TSG R《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A.5.本技术规定在适用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和补充,任何压力容器设计人员对技术规定的不完善项都有权利提出修改,本文件的修改执行《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二、设计参数选取1 概述为安全、经济、合理地选型,压力容器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任何一类压力容器使用的范围应考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使用目的、工作环境等因素。2 设计技术规定2.1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极端情况;对于不同各工况的容器,应按最苛刻的工况设计,必要时还要考虑不同工况的组合,并在图样或相应设计文件中注明各工况操作条件和设计条件下的压力温度值。2.2载荷:2.2.1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载荷: a)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b)液注静压力,当液注静压力小于设计压力的5%时,可忽略不计;需要时,还应考虑下列载荷:c)容器的自重(包括内件和填料等),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耐压试验状态下内装介质的重力载荷;d)附属设备及隔热材料、衬里、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 e)风载荷、地载荷、雪载荷;f)支座、底座圈、支耳及其他型式支撑件的反作用力;g)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h)温度梯度或热膨胀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i)冲击载荷,包括压力急剧波动引起的冲击载荷、流体冲击引起的反力等;;j)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 2.3设计压力或计算压力: 2.3.1设计压力的确定原则a)设计文件对容器的设计压力有专门规定时应按规定,但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b) 设计压力必须与设计温度作为设计载荷条件,且应考虑到容器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工况,并以最苛刻的工作压力与相应温度的组合工况来确定容器的设计压力。c)盛装液化气和液化石油气的容器设计按以下规定确定: ①无安全泄放装置是,设计压力不应低于1.05倍的工作压力 ②装有安全阀时,设计压力不应低于(等于或稍大于)安全阀开启压力(1.05~1.10倍的工作压力)③工作压力是指盛装液化气和液化石油气的容器可能达到的最高工作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常温储存。液化气或混合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即饱和蒸汽压)见2.3.2、2.3.3、2.3.4中的规定。 表1 确定设计压力的原则2.3.2常温下储存液化气体压力容器在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按照表2确定2.3.3常温储存液化气体压力容器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按照不低于50℃时混合液化石油气组分的实际饱和蒸汽压来确定,在设计图样上注明限定的组分和对应的压力;若无实际组分数据或者不做组分分析,其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不得丢表3的规定。2.3.4几种介质常温储存时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取值见表4. 2.3.5设计压力的确定原则除满足2.3.1条的规定外,尚应满足表1的规定。2.3.6对带夹套的真空容器,其容器壳体的计算外压应等于设计外压加夹套内的设计内压力,且应校检在夹套实验压力(外压)下壳体的稳定性。 2.4设计温度2.4.1本条按照GB150.1~GB150.4-2011的第4.3.4条规定执行; 2.4.2设计温度的确定原则a)设计文件对容器的设计温度有专门规定时,其设计温度按规定执行。表2
常温下储存液化气体压力容器在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b)安装在室外无保温的容器,最低设计温度受地区环境温度所控制时,可按以下规定选取:①对盛装气体的储存压力容器,最低设计温度取环境温度或减3℃。②对盛装液化气体体积占1/4以上的储存压力容器最低设计温度取环境温度。注:环境温度---大气环境低温条件系指历年来月平均最低气温(指当月的最低气温值之和除以当天数)的最低值。(下同) 表3
常温下储存混合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在规定下的工作压力
几种介质常温储存时规定温度下的工作压力取值b)设计温度不得低于元件金属在工作状态下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c)对0℃以下的金属温度,设计温度不得高于元件金属所能达到的最低温度。d)当容器各部分在工作情况下的金属温度不同时,可分别设定各部分的设计温度。e)对有不同工况的容器,应按最苛刻的工况设计,必要时还需考虑不同工况的组合,并在图样或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各工况操作条件和设计条件下的压力和温度值。2.4.3当金属温度无法用传热计算或实测结果确定时,设计温度应按以下规定:a)容器内壁与介质直接接触,且有外保温(或保冷)时,其容器的设计温度按照表5的规定选取。b)容器内的介质是用蒸汽直接加热或被内置加热元件(如加热盘管、电热元件等)间接加热时,设计温度可取介质的最高工作温度。c)容器的受压元件两侧与不同介质直接接触时,应以苛刻一侧的工作温度(如高温或低温)为恶基准确定该元件的设计温度。表5
容器设计温度的选取2.4.4对于室外塔式容器的裙座,其设计温度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a)对带过渡段的裙座:过渡段的设计温度应等于塔(或塔釜)的设计温度,过渡段以下裙座壳体的设计温度应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b)对于无过渡段的裙座:当-20℃<塔(或塔釜)的设计温度≤ 200℃时,裙座壳体的设计温度应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当200 ℃<塔(或塔釜)的设计温度≤340℃时,裙座壳体的设计温度 取塔(或塔釜)的设计温度。2.4.5对于容器内有隔热材料的容器应符合以下按要求:a)整个容器的设计温度按照表5的规定选取;b)容器壳体金属壳(受压元件)的金属温度,宜通过传热计算求得,并加一定裕量作为容器金属壳(受压元件)的设计温度。2.4.6管壳式换热器的设计温度:a)管程设计温度是指管箱的设计温度(不是换热管的设计温度)。 b)壳程设计温度是指壳程的设计温度。c)管板和换热器的设计温度应符合2.4.3第c)款的规定 2.4.7元件的金属温度通过以下方法确定:a)传热计算求得;b)在已使用的同类容器上测定;c)根据容器内部介质温度并结合外部条件确定。2.4.8在确定最低设计金属温度时,应充分考虑在运行过程中,大气环境低温条件对容器壳体金属温度的影响。2.5厚度附加量:按照GB150.1~GB150.4-2011的第4.3.6条规定执行:2.5.1
腐蚀裕量考虑的原则为防止与工作介质接触的受压元件(筒体、封头、接管、人(手)孔及内部元件)由于腐蚀、机械磨损而导致厚度削弱减薄,应考虑腐蚀裕量,具体规定如下:a)对容器的腐蚀裕量有专门规定或已有实际使用经验时,其腐蚀裕量按规定或经验选取。b)对有均匀腐蚀或磨损的元件,应根据预期的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和介质对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及磨蚀速率)确定腐蚀裕量;c)两侧同时与介质接触元件,应根据两侧不同的操作介质选取不同的腐蚀裕量,两者叠加后作为该元件的总腐蚀裕量;容器各元件受到的腐蚀程度不同时,可采用不同的腐蚀裕量。 d)介质为压缩空气、水蒸汽或水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制容器,腐蚀裕量不小于1mm。2.5.2下列情况一般不考虑腐蚀裕量:a.介质对不锈钢无腐蚀作用时(不锈钢、不锈复合钢堆焊层的元件);b.由可靠地耐腐蚀衬里的基体材料; c.可经常更换的非受压元件; d.法兰的密封表面;e.管壳式换热器的换热管、拉杆、定距管、折流板等非受压元件; 2.5.3壳体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蚀余量的最小厚度:a)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小于3mm; b)高合金钢制容器,一般应不小于2mm。2.5.4复合钢板复层的最小厚度确定a)为保证工作介质干净(不被铁离子污染)而采用的复合板,其复层厚度不应小于2mm;b)为了防止工作介质的腐蚀而采用的复合钢板,其复层厚度不应小于3mm。2.5.6对有防腐衬里要求的碳钢或低合金钢制容器,其壳体的最小厚度为5mm。2.5.7管壳式换热器的最小厚度应符合GB151《管壳式换热器》的规定。1)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圆筒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表6值:表6
mm2)高合金钢圆筒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表7值:表7
其余设备可分别按炼油设备和石油化工设备选取,见表8、表9表8
炼油设备的腐蚀余量C2 (mm)表9
石油化工设备的腐蚀余量C2(mm)2.6许用应力2.6.1按照GB150.1~4-2011的第4.4.1条规定选取; 2.6.2设计温度低于20℃时,取20℃的许用应力;2.6.3复合钢板的许用应力:对于覆层和基层结合率达到NB/T47002标准B2级以上的复合钢板,在设计计算中如需,如需计入覆层材料的强度时,其设计温度下的许用应力按照下式确定: 2.6.4当地震载荷或风载荷与本规定2.2.1条中其他载荷相组合时,允许元件的设计应力不超过许用应力的1.2倍,其组合要求按相应标准规定.2.6.5圆筒许用应力轴向压缩应力按照GB150.1~4-2011的第4.4.5条规定执行.2.7焊接接头分类和焊接接头系数 2.7.1焊接接头分类2.7.1.1容器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接头分为A、B、C、D四类,如图1所示。a)圆筒部分(包括接管)和锥壳部分的纵向接头(多层包扎容器层板纵向接头除外)、球形封头与圆筒连接的环向接头、各类凸头封头和平封头中的所有拼焊接头以及嵌入式的接管或凸缘与壳体对连接的接头,均属A类焊接接头;b)壳体部分的环向接头、、锥形封头小端与接管连接的接头、长颈法兰与壳体或接管连接的接头、平盖或管板与圆筒对接连接的接头以及接管间的对接环向接头,均属B类焊接接头,但已规定为A类的焊接接头除外;c)球冠形封头、平盖、管板与圆筒非对接连接的接头,法兰与壳体或连接管连接的接头,内封头与圆筒的搭接接头以及多层包扎容器层板纵向接头,均属C类焊接接头,但已规定为A、B类的焊接接头除外;d)接管(包括人孔圆筒)、凸缘、补强圈等与壳体连接的接头,均属D类焊接接头,但已规定A、B、C类的焊接接头除外。 2.7.1.2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为E类焊接接头 图1
焊接接头分类2.7.2焊接接头系数2.7.2.1焊接接头系数Φ应根据对接接头的焊缝形式及无损检测的长度比例确定。2.7.2.2钢制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系数规定如下; a)双面焊对接接头和相当于双面焊的全含透对接接头 1)全部无损检测,取Φ=1.0; 2)局部无损检测,取Φ=0.85.b)单面焊对接接头(沿焊缝根部全场有紧贴基本金属的垫板) 1)全部无损检测,取Φ=0.9; 2)局部无损检测,取Φ=0.8.2.7.2.3其他金属材料的焊接接头系数按相应引用标准的规定。 2.8焊接接头结构2.8.1在保证焊接质量的前提下,焊接接头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a)焊缝填充金属尽量少;b)焊接工作量尽量少,且操作方便;c)合理选择剖口角度,钝边高,根部间隙等结构尺寸,使之有利于 剖口加工及焊透,减少各种缺陷产生的可能; d)有利于焊接防护;e)合理选择焊材,至少应保证对接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不低于母材 标准规定的下限值;f)焊缝外形应尽量连续、圆滑,减少应力集中。2.8.2容器筒体的焊接接头全部为全焊透的对接接头形式,主要包括 以下接头 a)纵向接头;b)环向接头(筒与筒、筒与封头); c)封头拼缝;2.8.3 接管与壳(筒体)之间焊接接头:根据容器的使用特性、状态 和类别情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采用全焊透接头形式:a) 介质为易爆或者毒性为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压力容器; b) 要求气压试验或者气液组合压力试验的压力容器;c) 低温压力容器;d) 进行疲劳分析的压力容器; e) 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 f) 设计图样规定的压力容器。2.9耐压试验2.9.1容器制成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在图样上注明。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三种。一般应采用液压试验,对于不适宜做液压试验的容器可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气液组合压力试验2.9.2如果图样有要求,容器还应该进行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应在耐压试验合格后进行。盛装下列介质的容器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a.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介质 ,
b.介质为易燃易爆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
c.设计要求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
d.对真空度有较严格的要求时。2.9.3对设计图样要求作气压实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再做气密性试验应在图样上规定。 2.9.4耐压试验压力: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计算值: 注1:容器铭牌上规定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公式中应以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代替设计P;注2:压力容器各受压元件(圆筒、封头、接管、法兰及其紧固件等)所用材料不同时,计算耐压试验压力应当取各元件材料[σ]/[ σ]t 比值中最小者。注3:[ σ]t不低于材料受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控制的许用应力最小值。 表10 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η控制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4mg/L。也可采用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其他液体,试验时液体的温度应低于其闪点或沸点。2.9.6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物延性转变温度高30℃,同时要考虑试验液体不能出现凝固或冻结;或者按照《固容规》、GB150.1~4-2011引用的其他专业容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液体温度。2.9.7气体试验时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2.9.8气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物延性转变温度高30℃,同时要考虑试验液体不能出现凝固或冻结;或者按照《固容规》、GB150.1~4-2011引用的其他专业容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液体温度。2.9.9耐压试验时,压力容器上焊接的临接受压元件,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期强度和安全性。2.9.10耐压试验后,由于焊接接头或者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者返修深度大于1/2厚度的压力容器,应当重新进行耐压试验。2.10气液组合压力试验.2.10.1对因承重等原因无法注满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根据承重能力先注入部分液体,然后注入气体,进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2.10.2气液组合压力试验用气体、液体应分别符合 2.9.5~2.9.8 条的规定。2.11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寿命)2.11.1容器设计寿命的确定:1)选择适宜的材料和结构设计;2)合理的腐蚀裕量;3)限制蠕变(高温工况)或疲劳的可能性;4)容器建造的费用;5)装量的更换周期等。2.11.2 推荐的容器设计使用寿命如下:1)一般容器、换热器:10年2)分馏塔类、反应器:20年
三、压力容器用材料要求1受压元件用刚才的使用要求1.1选材的合理性是保证压力容器设计质量的关键环节,压力容器选择受压元件用钢材时,必须选用GB150. 2-2011 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标准内的钢材。当选用 GB150.2-2011 未列入的钢材时,除奥氏体型钢材外均应符合 GB150.2 附录 A 的规定。允许采用已列入国家标准中的奥氏体型钢材,但其技术要求(如磷、硫含量,强度指标)不应低于 GB150.2-2011 所列入相应钢材标准中化学成分相近钢号的规定。1.2选择压力容器用钢应考虑的因素有: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如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特性和操作特点)、材料性能(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容器的制造工艺以及经济合理性。1.3 压力容器用材料的化学成分要符合 TSG R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材料1.4所需钢板厚度小于8mm时,在碳素钢和低合金之间尽量采用碳素钢钢板(多层容器材料除外),一般在以强度控制的情况下当壳体壁厚超过8mm时,应优先选用低合金钢。1.5当设计压力较小时,壳体壁厚较小的压力容器时,应根据压力、温度、介质等使用限制,按照GB150.2附录D选用Q235系列。1.6所需不锈钢厚度大于12mm时,应尽量采用衬里、复合、堆焊等结构形式。1.7与受压元件相焊接的非受压元件用钢应是可焊性良好的钢材。1.8压力容器专用钢板执行以下4个标准:GB/T713-2008GBGBGB1.9材料代用,必须经过三级签名(即设计、校核、审核人签名),材料代用原则:1.9.1由于设计以外的原因产生的材料代用,事先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1.9.2材料代用应考虑的主要因素:a.无标准的钢材不得作为受压元件的代用材料;b.代用材料的强度、塑性、韧性、化学成分、耐蚀性对原设计条件(温度、压力、介质、结构)的适应性;c.代用材料对制造加工工艺的适应性(焊接工艺、焊接材料、焊后热处理等);d. 代用材料与原设计材料钢材的标准差异(化学成分、检验项目、检验率);e.两种不同组织(铁素体、奥氏体)钢材代用引起的热应力,异种钢焊接问题。f.代用钢材的经济性。1.10钢板的常用厚度规格:2、3、4、4.5、5、6、8、10、12、14、16、18、20、22、25、26、28、30、32、34、36、38、40、42、45、48、50、52、55、60、65、70mm1.1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GB150.2及其附录。2
钢板材料使用规定2.1 Q235 系列钢板:按照 GB150.2 附录 D
的规定。2.2 碳素钢和碳锰钢在高于 425℃下常期使用时,应考虑钢中碳化物相石墨化倾向,其结果会使材料的强度及塑性均下降,冲击值下降尤其严重,钢材明显变脆。2.3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的使用状态及许用应力规定见GB150.2 中表 2 的规定;2.4 下列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应在正火状态下使用:a) 用于多层容器内筒的Q245R和Q345R;b) 用于壳体的厚度大于36mm的Q245R和Q345R;c) 用于其他受压元件(法兰、管板、平盖等)的厚度大于50mm 的Q245R
和Q345R。2.5 奥氏体钢的使用温度高于 525℃时,钢中含碳量应不小于0.04%,因在此温度下会造成材料的强度急剧下降。2.6 高合金钢板的标准、厚度范围及许用应力按《固容规》(2010 修正版)附件 1 中表 4的规定。2.7用于设计温度高于200℃的Q370R钢板,以及用于设计温度高于300℃的18MnMoNbR、13MnNiMoR和12Cr2Mo1VR钢板,应在设计文件中要求钢板按批进行设计温度下的高温拉伸试验,其屈服强度值参见GB150.2附录B。2.8受压元件用钢板,其使用温度下限按GB150.2中表4的规定,表4中Q245R 和Q345R钢板的使用状态还应符合GB150.2中第4.1.4的规定。对厚度大于100mm的壳体用钢板及其焊接接头,按照GB150.2中第4.1.11的规定。2.9高合金钢钢板的标准、厚度范围及许用应力按GB150.2中表5的规定。2.10受压元件用钢板的标准,使用温度下限按下列规定:a) 铁素体型钢板为0℃;b) 奥氏体-铁素体型钢板为-20℃;c) 奥氏体型钢板按GB150.2中第3.7.2条的规定。2.11复合钢板应符合TSG R第2章材料部分“2.8复合钢板”的规定;压力容器用复合钢板应当按照NB/T 47002.1~4-2009《压力容器用爆炸焊接复合板》的规定选用,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复合钢板复合界面的结合剪切强度,不锈钢—钢复合板不小于210MPa,镍—钢复合板不小于210 MPa,钛-钢复合板不小于140 MPa,铜—钢复合板不小于100 MPa。(2) 复合钢板基层材料的使用状态符合有关引用标准的规定。(3)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基层材料(包括钢板和钢锻件)按照基层材料标准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冲击功合格指标符合基层材料标准或者订货合同的规定。(4) 复合钢板执行标准:NB/T -2009《压力容器用爆炸焊接复合板》;其材料的冲击值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5)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 GB150.2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管的标准、使用状态及许用应力按GB150.2 中表6 的规定。对壁厚大于30mm 的钢管和使用温度低于-20℃的钢管,表中的正火不允许用终轧温度符合正火温度的热轧来代替。3.2 GB/T 8163 中 10、20 钢和 Q345D 钢管的使用执行GB150.2中 5.1.3 条的规定。3.3 GB 9948中各钢号钢管的使用执行 GB150.2 中 5.1. 4 条的规定。3.4 GB 6479 中各钢号钢管的使用执行 GB150.2 中 5.1. 5 条的规定。3.5 GB 5310 中的 12Cr1MoVG 钢管用作换热管时,应选用冷拔或冷轧钢管。3.6 可以选用 GB/T 699中直径不大于 50mm 的10钢和20钢钢棒制造接管,其使用执行 GB150.2。3.7 GB/T14976中的钢管不得用于换热管。3.8 GB/T21833中的钢管如用于换热管时,应选用冷拔或冷压钢管,钢管的尺寸精度应选用高级精度。3.9 GB/T12771中的Ⅰ类钢管允许使用,但不得用于换热管,图样上应注明所用的钢管类别。3.10 GB/T24593中的钢管使用规定GB150.2中5.2.5条的规定。3.11钢管的使用温度下限应按下列规定:a)GB/T21832和GB/T21833各钢号钢管为-20℃;b)GB 13296、GB/T14976、GB/T12771和GB/T24593各钢号钢管GB150.2中3.7.2的规定。3.12其他未尽事宜参见GB150.2.4. 钢锻件4.1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的标准和常用钢锻件为:NB/T《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中的20、35和16MnNB/T《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中的16MnD
NB/T《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中的S30408、S30403和S32168.4.2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锻件4.2.1压力容器采用锻件可根据其尺寸、重量分为中小型锻件和大型锻件,钢锻件的标准、使用状态及需用应力按GB150.2中表9的规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锻件的交货状态应分别符合NB/T47008、NB/T47009的规定。4.2.2压力容器用锻件级别的选用应按 GB150.2 标准中 6.1 规定执行,下列钢锻件应选用Ⅲ级或Ⅳ级:a)用作容器筒体和封头的筒形、环形、碗形锻件;b)公称厚度大于
的低合金钢锻件;c)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等于或大于 540MPa且公称厚度大于200mm
的低合金钢锻件;d)使用温度低于-20℃且公称厚度大于200mm的低温用钢锻件。4.2.3
钢锻件的使用温度下限按 GB150.2 中表 10 的规定。4.3
高合金钢钢锻件4.3.1 高合金钢钢锻件的标准、公称厚度范围及许用应力按 GB150.2中表 11的规定,钢锻件的交货状态应按 NB/T 47010 的规定。4.3.2
高合金钢钢锻件均应由经炉外精炼的钢锻制而成。其级别由设计文件规定,并应在图样上注明(在钢号后附上级别符号,如
S30408Ⅱ)。用作容器筒体和封头的筒形、环形、碗形锻件应选用Ⅲ级或Ⅳ级。4.3.3
高合金钢钢锻件的使用温度下限应按下列规定:a)铁素体型S11306钢锻件为0℃;b)奥氏体—铁素体型S21593、S22253和S22053钢锻件为-20℃; c)奥氏体型钢锻件按GB150.2中3.7.2的规定。4.4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使用条件a. Ⅰ级锻件适用于一般用途的(无毒,非易燃介质)低压容器(且锻件重量≤500Kg)和非受压元件;b. Ⅱ级锻件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中压容器(Dg≤200mm者)和要求较高的低压容器;c. Ⅲ级锻件适用于要求较高或尺寸较大的中压容器和Dg≤500mm或锻件毛重≤500Kg的高压容器;4.5其余未尽事宜参见GB150.2中第6节“钢锻件”的规定。 5 螺柱(含螺栓)和螺母用钢材5.1螺栓受压零部件用紧固件材料应符合GB/T699、GB/T3077、GB/T1221标准规定。5.2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棒的使用状态下及许用应力按照GB150.2中表12的规定。5.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螺柱的使用温度下限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下列规定:a) 20钢螺柱为-20℃;35、40MnB、40MnVB和40Cr钢螺柱为0℃;其他钢号螺柱为-20℃。b) 30CrMoA、35CrMoA和40CrNiMoA钢螺柱使用温度低于-20℃时,应进行使用温度,低温下的低温冲击试验,此时GB150.2中表13中的冲击试验温度有0℃改为使用温度,低温冲击功指按GB150.2表14的规定。c) 使用温度低于-40℃~-70℃的30CrMoA和35CrMoA螺柱用钢,其化学成分(熔炼分析)中磷、硫含量应为P≤0.020%、S≤0.010%;40CrNiMoA螺柱用钢和使用温度低于-70℃~-100℃的30CrMoA
螺柱用钢,其化学成分(熔炼分析)中磷、硫含量应为
P≤0.015%、S≤0.008%。5.4 高合金钢钢棒的标准,螺柱的使用状态及许用应力按 GB150.2中表 16 的规定;各钢号螺柱用毛坯应进行拉伸试验,试验要求和结果应符合 GB/T 1220 的规定。5.5高合金钢螺柱的使用温度下限按下列规定:a)S42020 钢螺柱为0℃;b)奥氏体钢螺柱的使用温度按 GB150.2 中 3.7.2 的规定。 c)与螺柱用钢组合使用的螺母用钢可按 GB150.2 中表 17选取,也可选用有使用经验的其他螺母用钢。6
焊接材料6.1焊接材料选用执行标准压力容器焊接材料选用是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并结合压力容器的结构特点及焊接方法综合考虑选用焊接材料,必要时通过试验确定。焊接材料的采购和技术条件按照NB/T 018.7-2011《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6.2 各类钢材的焊接材料选用原则6.2.1碳素钢相同钢号相焊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6.2.2强度型低合金钢钢号相焊选用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6.2.3耐热型低合金钢相同钢号相焊a) 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母材规定的限值,或符合 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b) 焊缝金属中的Cr、Mo含量与母材规定相当,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6.2.4低温型低合金钢相同号相焊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或符合设计文件的而技术条件。6.2.5高合金钢相同钢号相焊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当需要时,其耐腐蚀性能不应低于母材相应要求,或力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符合
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6.2.6用生成奥氏体焊缝金属的焊接材料焊接非奥氏体母材时,应慎重考虑母材与焊接金属膨胀系数不同而产生的应力作用。6.2.7不同钢号钢材相焊a)不同强度等级钢号的碳素钢、低合金钢钢材之间相焊,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抗拉强度高于或等于强度较低一侧母材抗拉强度下限值,且不超过强度较高一侧母材标准规定的上限值;b)奥氏体高合金钢与碳素钢、低合金钢之间相焊,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抗裂性能和力学性能。当设计温度不超过 370℃时,采用铬、镍含量可保证焊缝金属为奥氏体的不锈钢焊接材料;当设计温度高于 370℃时,宜采用镍基焊接材料。6.2.8不锈钢复合钢基层相焊,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覆层钢材选用焊接材料应保证焊缝金属的耐腐蚀性能,当有力学性能要求时,还应保证力学性能。7
法兰及紧固件7.1 压力容器法兰、配套垫片、螺栓的选用应符合标准 JB4700~《压力容器法兰》的有关规定要求。7.2 钢制管法兰、垫片、螺栓的选用应符合标准 HG/T20592~《钢制管法兰、垫片、螺栓》的有关规定的要求。7.3 钢制人孔、手孔的选用应符合标准 HG/T《钢制人孔和手孔》的有关规定的要求。7.4法兰选用锻件时应注明级别(如16MnⅡ) 。7.5压力容器不允许选用强度为4.8级的紧固件,一般选用的螺母材料强度比螺柱强度低一级。四、结
筒体或夹套通常采用钢板卷焊制成,公称直径以内径为准,公称直径应符合 GB/T 9019《压力容器公称直径》标准规定。对小直径容器一般亦可采用无缝钢管作壳体(直径小于 DN400),其公称直径以外径为准,无缝钢管制作筒体的公称直径有:φ159、φ219、φ273、φ325、φ377、φ426。1.2 设计温度下圆筒的计算厚度按照下式计算 2
封头2.1 压力容器封头型式应优先采用椭圆形封头,按GB/T《压力容器用封头》选用。2.2 无折边球形封头只可用作两独立受压空间的中间封头或压力≤0.6MPa的压力容器封头,并应按GB150设计。2.3 受压容器为满足生产工艺要求采用锥形封头时,无折边锥形封头应按GB150设计,仅适用于锥体半锥角α小于或等于30°的状态。当α>30°时,大端必须用过渡折边;当45°<α≤60°时,小端必须采用过渡段的折边结构。2.4 封头上接管较多时,可采用整体补强。3
封头的连接3.1 基本原则3.1.1球冠性封头、无折边锥形封头与筒体或法兰的连接角焊缝应采用全焊透结构;3.1.2 以外径为基准的标准椭圆形封头、蝶形封头与标准法兰管连接时,宜采用带颈对焊型管法兰,封头厚度应与法兰颈端部壁厚相适宜;3.1.3 以内径为基准的标准椭圆形封头、折边锥形封头、平底形封头与碟形封头与标准管法兰连接时,封头的直边高度应符合法兰连接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增设筒体短节。3.2
连接结构3.2.1 封头与筒体的连接结构按照GB150.3附录D 的D.2.2条执行;3.2.2 平封头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结构按照GB150.3附录D 的D.4条执行;3.2.3 凸型封头与筒体的搭架连接结构按照GB150.3附录D 的D.5条执行;3.2.4 封头与裙座的连接按照GB150.3附录D 的D.7条执行; 4
容器法兰4.1 压力容器法兰应按照JB《压力容器法兰》标准选用。DN426及以下采用HG/T-2009标准的管法兰。4.2 采用凹凸面或榫槽面法兰时,立式容器法兰的槽面或凹面应位于筒体上,安装时以免垫片掉落。4.3 真空容器选用标准的容器法兰或管法兰时(不含按真空法兰标准选用),真空容器的真空度小于600mmHg时,法兰的公称压力应不低于1MPa。4.4 公称压力的确定选用容器法兰的压力等级,应不低于法兰材料在工作温度下的允许工作压力。5
垫片5.1压力容器法兰用垫片优先选用JB/T4704、JB/T4705、JB/T4706 标准。低压及中温宜选用非金属垫片;高温(≥350°)、高压(≥6.4MPa)宜选用回弹性良好或具有一定自紧作用的垫片。5.2接管法兰垫片应优先选用HG/T--2009标准的垫片。5.3石棉橡胶板为最常用非金属垫片,宜用于温度≤300°C、工作压力≤2.5 MPa且波动较小的水、蒸汽、空气、煤气、氨、碱液及其他惰性气体等杂质的不常拆卸的连接。用于氧气介质时,工作压力≤0.6MPa。石棉橡胶板应符合GB3958《石棉橡胶板》标准。选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其牌号(一般使用XB350使用于设计压力≤2.5MPa、t≤300°C;XB200,适用于设计压力≤0.6 MPa、t≤150°C)。耐油石棉橡胶板应符合GB539《耐油石棉橡胶板》标准。一般适用于温度≤200°C的场合。5.4聚四氟乙烯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和自润滑性,是很好的密封材料,用于250℃以下。5.5高强石墨垫片是一种新型无石棉垫片,可用于高温(达450~ 650°C,主要取决于芯板材料)、低温(至-70°C)、高压(达6.3 MPa) 及腐蚀性介质的场合。6
螺柱6.1压力容器法兰用等长双头螺柱按JB4707《等长双头螺柱》选用。6.2用于奥氏体合金钢法兰的链接螺栓(柱)、螺母材料,当工作温度小于t≤100°C时,一般允许采用碳素钢制造。挡工作温度100°C<t<300°C时,法兰连接螺栓(柱),螺母必须采用与法兰线膨胀系数相近的材料。7
检查孔7.1设置原则a.压力容器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人孔、手孔等检查孔,检查孔的开设位置、数量和尺寸应当满足进行内部检验的需要。b.容器公称直径≥1000mm且筒体与封头为不可拆卸时,容器应设置人孔。C.容器公称直径<1000mm且筒体与封头为不可拆卸时,容器应设 置人孔、手孔或检查孔。7.2
设置数量7.2.1 容器的每个分隔的受压段,如不能利用工艺管口或设备法兰对容器内部进行检查或清洗时,一般应按表9规定的数量设置人、手孔或检查孔。表9
人孔、手孔、检查孔设置数量7.2.2 卧式容器筒体长度≥6000mm时,应考虑设置2个人孔。7.3
可以不开设检查孔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不开设检 查孔:7.3.1 筒体内径小于等于300mmd的压力容器;7.3.2 压力容器上没有可以拆卸的封头、盖板等其他能够开关的盖 子,其封头、盖板或盖子的尺寸不小于所规定检查孔的尺寸;7.3.3 无腐蚀或轻微腐蚀,无需做内部检查和清理的压力容器;7.3.4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7.3.5
换热器。7.4
检查孔的设置部位7.4.1 人孔、手孔、检查孔的设置应便于进出和检查方便。7.4.2 小直径立式容器的人孔、手孔或检查孔宜设置于顶盖上。大直径立式容器人孔、手孔允许设置在筒体上。容器设置2各或2各以上人孔时,建议分别设置在顶盖和筒体上。卧式容器设备2个人孔时,宜分别设置于筒体的两端。7.4.3 人孔、手孔用作容器装卸填料或触媒时,其轴线允许不垂直于筒体和封头经线。7.4.4
盛装液体介质的压力容器不推荐将人孔、手孔或检查孔设置于底封头上或长期被液体浸泡的位置。7.4.5
长圆形人孔或椭圆形人孔的长轴布置应垂直于圆筒壳的轴线。8
管口结构型式、尺寸8.1 容器的工艺管口,其连接方式、连接法兰标准、密封面型式、公称尺寸、数量、方位等一般应“压力容器设计条件表”确定。如有不妥,双方可协商解决。8.2
温度、压力和液位计等检测器管口的结构型式和尺寸,应按其他专业要求确定。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的选用一般优先采用HG2.2
温度、压力和液位计等检测器管口的结构型式和尺寸,应按其他专业要求确定。8.3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的选用一般优先采用 HG2(欧洲体系)和 HG2(美洲体系)标准,必要时也可采用其他适用标准。8.4
采用凹凸或榫槽面连接型式时,容器顶部和侧面的管口应配置凹面或槽面法兰,容器底部的管口应配置凸面或榫面法兰(如与阀门等标准件连接时,须视该标准的密封面型式而定)。8.5 管法兰公称压力的确定a.与阀门等标准连接的管法兰,其公称压力可按连接件标准选取。 b.与工艺管口连接的管法兰,其公称压力应结合容器设计压力及工程设计规定选取。c.对易爆或毒性为中毒危害的介质,管法兰的公称压力不低于 1MPa,对毒性为高度和极度或强渗透性介质,连接法兰的公称压力应不低于 1.6MPa;d.高度、极度毒性介质和三类容器应尽量采用带颈对焊法兰。8.6 容器上的备用管口应配置法兰盖。8.7 压力表、温度计接口一般采用管法兰连接型式,并配置法兰盖。8.8 管口法兰接法兰盖时,应配置螺栓、螺母及密封垫片。8.9 不是与阀门等标准件连接的非标准法兰,特殊材料制作的法兰应成对配置。8.10
接管8.10.1容器接管一般应采用无缝钢管,当接管的公称直径大于300时可以采用板卷管。8.10.2 如使用GB/T钢和Q345D钢管作接管的,其规定如下:a. 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b. 10、20和Q345D钢管的使用温度下限相应为-10°C、0°C、-20°Cc. 钢管壁厚不大于10mm:d. 不得用于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介质。8.10.3 接管的伸出长度a.对于轴线垂直于容器壳壁的接管,其接管的法兰密封面伸出容器外壁的长度L,一般不小于100mm,保温层厚度增加或接管直径较大的外伸长度随之增大。b.用于排气和排液的排净口以及接管插入容器内壁影响内部构件的布置或装卸时,应采用内壁平齐式结构,将接管端部设计成与容器内部齐平。8.10.5 接管的加固a.对于DN≤25mm,伸出长度L≥150mm以及DN=32~50mm,伸出长度L≥200mm的任意方向接管,均应设置筋板予以支撑,其位置按图2要求。b.筋板断面尺寸可根据长度一般可按表10选取。筋板数量一般为2个。 图2
接管与壳体连接内部结构 图3
筋板支撑图注:水平管筋板一般为2个,垂直接管可采用3个均布。 9
开孔和开孔补强9.1 开孔补强9.1.1
等面积法的适用范围压力容器圆筒、圆锥上开设长园或椭圆孔时,孔的短轴应平行于园筒或圆锥的轴线。凸形封头上开设长圆孔时,开孔补强应按长圆形开孔长轴计算;当在壳体上开椭圆形或长圆形孔时,孔的长径与短径之比应不大于 2.0。a) 当圆筒内径Di≤1500 mm 时,开孔最大直径dop≤Di/2,且dop≤520 mm;当圆筒内径Di>1500 mm时,开孔最大直径dop ≤Di/3,且dop ≤1000mm:b) 凸型封头或球壳开孔的最大允许直径dop≤Di/2,开孔位于封头中心80% Di范围内:c) 锥形封头开孔的最大直径dop≤Di/3,Di为开孔中心处的锥壳内直径。注:开孔最大直径dop对椭圆形或圆形开孔指长轴尺寸。9.1.2 开孔补强(1)壳体的开孔补强的结构有:补强圈补强和整体补强。(2)补强圈补强通常采用的材料与壳体一致,厚度与壳体厚度相同, 便于备料、焊接和等面积补强的计算。也可用厚壁管代替补强圈进行 补强。(3)整体补强是通过增加壳体的厚度(如常用的分气缸),或用全焊透的结构形式将厚壁管或整体补强锻件与壳体相焊。(4)局部补强结构一般可采用补强圈和厚壁管,必要时可采用补强圈和厚壁管双重补强结构。其补强面积按GB150.3计算,补强圈型式选用及焊接接头形式应执行标准JB/T或HG:(5)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整体补强(即增加筒体或封头的壁厚,或采用整体补强锻管):a.高强度钢(σ>540MPa)和鉻钼钢(15CrMoR、14CrMoR)制造的容器:b. 补强圈的厚度超过补强件厚度的1.5倍:c. 设计压力≥4MPae. 设计温度>350°Cf. 容器壳体壁厚>38mm:g.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h.疲劳压力容器(6)长圆孔和椭圆孔的补强板,其端面宽度在长轴和短轴方向应相等。9.1.3 不另行补强的最大开孔直径壳体开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时,可不另行补强:a) 设计压力P≤2.5MPa;b) 两相邻开孔中心的距离(对曲面间距以弧长计算)应不小于两孔直径之和;对于3个或以上相邻开孔,任意两孔中心孔(对曲面间距以弧长计算)应不小于该两孔直径之和的2.5倍;c) 接管外径小于或等于89mm;d) 接管外径壁厚满足表11要求;e) 开孔不得位于A、B类焊接街头上。9.14 补强圈上至少开设1个M10的泄露信号指示灯。9.1.5 容器上的开孔宜避开容器焊接接头。当开孔通过或临近容器焊接接头时,则应保证在开孔中心的2dop范围内的接头不存在任何超标缺陷。表11
单位:mm10
支座10.1耳式支座:一般用于之承在钢架或梁上的以及穿越楼板的立式容器,按JB/T7《容器支座 第3部分:耳式支座》标准选用,支座数量一般应采用4个均布,但容器直径小于等于700mm时,支座数量允许采用2个。支座与筒体连接处是否带垫板,应根据容器材料和容器与支座连接处的强度和刚度决定。对低温容器的支座一般要加垫板,垫板尺寸一般按JB/T7标准选取。支座型式有A(或AN)型、B(BN)型,选取原则按JB/T7标准规定。10.2 支承式支座:多用于安装在距地坪或基础面较近的具有椭圆或碟形封头的立式容器,按JB/T7《容器支座 第4部分:支承式之座》标准选用。支承式支座的数量一般采用3个或4个均布,支承式支座与封头连接处是否加垫板,应根据容器材料和容器与支座连接处的强度和刚度决定,支承式支脚用于带夹套容器时,,如夹套不能承受整体重量,应将支脚用于带夹套容器时,如夹套不能承受整体重量,应将支脚焊接在容器的下封头上。10.3 腿式支座:适用于安装在刚性基础上的立式容器,按JB/T7《容器支座 第2部分:腿式之座》标准选用。支腿容器焊接时应避免重叠。10.4 鞍式支座:使用于卧式容器的支承,按JB/T7《容器支座 第1部分:鞍式支座》标准选用。卧式容器应优先考虑双支座,支座中心线的位置按标准执行容器因操作温度变化,固定侧应采用固定鞍座F型,滑动侧采用滑动鞍座S型。固定鞍座通常设在接管较多的一侧。采用三个“鞍座时中间鞍座宜选用F型”,两侧的鞍座宜选用F型,两侧的鞍座可选用S型。10.5 裙式支座:裙座有圆筒形和圆锥形两种型式,适用于高大型或重型立式容器的支承,裙座与容器的焊接一般推荐用对接结构,并采用连续的圆滑过渡焊,裙座与封头的连接及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应执行标准JB/T《钢制塔式容器》的规定。支座筒体壁厚不小于6mm。 11
换热管束与管子管壳式换热器中换热管的选用标准精度等级、换热管的规格和尺寸偏差、换热管的选用规定按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标准规定。换热管的排列方式有正三角形。转角三角形、正方形、转角正方形;管子与管板的连接形式有胀接、焊接、胀焊并用。12 超压泄放装置设置的一般规定及计算执行GB150.1附录B的规定。13 低压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求执行GB150.3附录E的规定。 五、制造、热处理1
范围本规定涉及压力容器完全遵照 GB150.4 第 1 节“范围”的规定,并执行《固容规》的相关规定。2
对制造材料的要求2.1
材料验收2.1.1 制造厂应按标准《固容规》及 GB150.4 的规定,对入厂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如有必要,可进行复验。2.1.2
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a) 封头符合 GB/T 25198
《压力容器封头》的规定;b) 补强圈符合 JB/T 4736《补强圈》的规定;c) 容器法兰及其连接件符合 JB/T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的规定;d)
焊接材料符合NB/T-2001的规定。e)
管法兰的选用符合HG/T2-2009《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规定。2.1.3
以下材料需复验a)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b)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材料:c)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d) 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2.2 材料分割与标记移植2.2.1 凡制造受压元件的材料应有确认的标记,标记应有可追溯性。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有确认标记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应于材料切割前完成标记的移植。2.2.2 对于有防腐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制容器,不得在防腐蚀面采用硬印作为材料的确认标记。2.2.3 低温容器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硬印标记。3
加工和成型3.1 下料加工余量应符合公司标准Q/XXXX.ZY.《下料通用工艺守则》3.2 制造中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对于尖锐伤痕以及不锈钢容器防腐蚀表面的局部伤痕,刻槽等缺陷应予修磨,修磨范围的斜度至少为1:3。修磨的深度应不大于该部位钢材厚度的δs的5%,且不大于2mm,否则应予焊补,且允许修补的面积和深度应按照HG的要求。3.3
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果大于25mm,且深度大于1.5mm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mm,可免予焊补,否则应焊补后使用。3.4
打磨后如剩余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mm(最小值),允许不补焊。如果凹坑较深,但剩余厚度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3.5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于成型后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加工应力,改善塑性。3.5.1
冷成形或温成形的圆筒变形率,或钢板厚度符合以下条件者。 a)
碳素钢、Q345R 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的 3%;b)
其他低合金钢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的 2.5%;c)
奥氏体不锈钢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的 15%;3.5.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的封头应于成型后进行热处理. a)
碳钢、低合金钢冷成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b)
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封头的变形率超过 15%4
坡口表面要求4.1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4.2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 Rm>540MPa 的低合金钢材钢材及 Cr-Mo 经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当无法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时,应由切割工艺保证破口质量。4.3
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母材两侧表面 20mm 范围内(以离坡口边缘的距离计)的氧化物、油污、熔渣及其他有害杂质。5
焊接要求5.1
壳体上的开孔应尽量不安排在焊缝及其邻近区域,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在上述区域内开孔:(1)符合GB150开孔补强要求的开孔可在焊缝区域开孔。(2)符合本规定允许不另行补强的开孔,可在焊缝区域开孔。但此时应以开孔中心为圆心,对半径为1.5倍开孔直径长度的圆所包括的焊缝进行100%的射线或超声波探伤,并符合要求。5.2 焊接一般采用氩弧焊。除设计文件另有文件外,焊接材料应按NB/T18.7-2011《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的规定选用。5.3 焊接接头的结构型式和尺寸执行标准GB150.3附录D和图样要求。如制造厂家在保证焊接质量的前提下要对焊接坡口尺寸和图样规定的接头基本形式进行修改,应事先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5.4 碳素钢、低合金钢的焊前预热温度可参考HG20581相应规定,表中预热温度一般适用于手工电弧焊。对于埋弧焊和氩弧焊,允许采用较低的预热温度。拘束温度较高的部位以及冬季(5°C)以下施工时,应采用更高的预热温度,适当扩大预热区域和延长预热时间。5.5 预热的范围包括接头中心两侧各3倍板厚的宽度(最小100mm),温度测量点应选择位于焊缝两侧50mm处。5.6 耐蚀层堆焊及补焊原则应符合标准HG/T的规定。5.7 如奥氏体母材规定进行晶间腐蚀倾向试验时,其焊缝工艺评定和产品焊接试板也进行晶间腐蚀倾向试验。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Q/ZCYJ.SJ/03.A.01-2012 编制: 审核: 批准: 持有人:发布 日实施 编制说明 第一版《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是根据本公司在压力容器设计、选材、制造和检验等方面必须…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使用下列锅炉压力容器应当办理使用登记:(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制造许可第三章 许可证管理第四章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第五章 罚…本文由weldzsy贡献pdf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第37卷第4期2008年7月石油化工设备PETRO?CHEMlCAL EQUlPMENTV01.37No.4 2008July厂”’+。+’…就爱阅读网友整理上传,为您提供最全的知识大全,期待您的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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