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北大青鸟云课堂是不是个骗人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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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26 来源:河南消费网 &&
&&& 提要:任何企业都应具有社会责任感,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可作为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的北大青鸟IT教育(以下简称北大青鸟)的做法却完全背道而驰!
&&& 北大青鸟在2007年、2008年收获了高额利润后,2009年业绩稍有下滑,就决定关闭20家直营中心,并决定只完成在校学员的当期教学(北大青鸟当时软件工程师培训分为S1、S2、Y2三期,网络工程师培训分为S1、S2两期)。直营中心总负责人林平提出:直营中心大部分中心在当地只有一家中心,且招生时卖的是整个课程体系和就业推荐,如果只完成当期教学,绝大多数学员只能学到整个课程中期,与当初招生承诺相悖。
&&& 于是,北大青鸟IT教育采用隐瞒实情、口头许诺、欺诈合同的方式,劝说林平和直营中心校长出资成立北京青大智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大智全)并购将关闭的20家直营中心,之后却拒不兑现承诺,造成林平和众多校长只能倾家荡产保全学员的利益。
&&& 在林平代表仍在坚持维护学员利益的校长们、员工们提请北大青鸟承担因其不兑现承诺而造成的损失时,北大青鸟先是采取拖延的办法,后是断章取义合同条款拒不承担责任!
&&& 我们作为青大智全的员工,将之公示于网络,恳请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给与评论和指教,以促成北大青鸟承担责任,从而真正维护学员的利益!
&&& 青大智全合理要求
&&& 青大智全认为:北大青鸟在劝说林平成立青大智全收购北大青鸟18家直营中心时:
&&& 1、刚开始并没说明直营中心欠款北大青鸟2000多万,一直到召集校长宣布股权转移时,才涉及该笔欠款,存在欺诈故意;
&&& 2、林平拒绝收购时,北大青鸟负责人承诺由北大青鸟处理该笔欠款及豁免欠款产生的税收,但并没兑现承诺,属于不诚信;
&&& 3、北大青鸟仅仅在被转让直营中心倒闭后,才以坏账处理,属于损害青大智全利益只顾自身获益的行为,给青大智全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 4、青大智全的该损失理应由北大青鸟承担!
&&& 北大青鸟自认为合法
&&& 北大青鸟在《致北京青大智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律函》(以下简称法律函)中称:&《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义务第5.4条明确约定,我司将被转让公司截止至日对我司的债务转移到贵司,我司同意豁免该项债务。我司与贵司明确约定了采取豁免方式处理。后我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以坏账方式逐笔进行了处理,未违反法律法规与财务制度,且符合双方协议约定。&
&&& 三、事情真相
&&& 我们无权裁定北大青鸟的财务运作是否违法,但我们有权公示事实,以便公众评判北大青鸟是否违法、是否给青大智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 1、北大青鸟向加盟中心收取的费用规定
&&& 1)加盟费:80万/5年加盟期
&&& 2)学员学费比例:20%学员学费
&&& 3)学员书费、考试费比例:80%
&&& 综上,北大青鸟向加盟中心收费除加盟费外,收取26%左右学员缴纳总费。
&&& 2、北大青鸟向直营中心收取的费用规定
&&& 1)学员学费比例:12%学员学费
&&& 2)学员书费、考试费比例:48%
&&& 综上,北大青鸟向直营中心收取14%左右学员缴纳总费。
&&& 3、北大青鸟直营中心2007年、2008年利润
&&& 1)2008年收入:元
&&& 2)2008年利润:元
&&& 仅2008年,北大青鸟直营中心为北大青鸟所作贡献为:
&&& a)上交北大青鸟提成费用: 元(学费20%,书费、考试费80%),其中向北大青鸟阿博泰克缴纳学费12%、书费考试费48%,向北大青鸟IT教育缴纳学费8%、书费考试费32%;
&&& b)上缴北大青鸟IT教育利润:=-(.055)=元(该公式的讲解在后面)
&&& c)总计2008年,北大青鸟直营中心为北大青鸟所作贡献为元
&&& 3)2007年北大青鸟直营中心为北大青鸟所作贡献数据暂不公布,仅从直营中心校长2008年的年薪成倍、几倍加薪就可见一斑!
&&& 于是:北大青鸟直营中心连续2年为北大青鸟做出很大贡献,为何在2009年转让给青大智全就变成了直营中心欠款北大青鸟2000多万了呢?
&&& 其中蹊跷在于:
&&& 4、北大青鸟与直营中心的财务操作
&&& 1)北大青鸟如何设立直营中心:北大青鸟在各地注册子公司,再由子公司申办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当然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 2)北大青鸟直营中心与子公司财务操作:培训收入、支出绝大部分纳入子公司帐户,极少部分纳入培训中心帐户,为避免相关部门查帐,将培训中心做成微利,其结果是相当一部分培训中心通过一、二年年审后,再也极难通过年审;
&&& 3)北大青鸟IT教育与子公司的财务操作:
&&& a)北大青鸟IT教育是北京的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免税和税收优惠;
&&& b)申办各地直营中心的各地子公司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 c)北大青鸟IT教育与各地子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将各子公司的盈利(纯培训业务利润,本就不符合培训业务财务必须纳入培训中心帐户的规定),以技术服务合同需向北大青鸟IT教育缴纳费用的名义,上缴至北大青鸟IT教育,使得各地子公司需要缴纳25%所得税的年终利润,北大青鸟IT教育只需交纳--5.5%营业税+很低的所得税,就可抽逃至北大青鸟IT教育;
&&& 4)北大青鸟直营中心为何欠账北大青鸟2000多万?
&&& a)北大青鸟财务过分乐观地估计了直营中心的盈利能力,将所谓的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做得太大,于是变成了直营中心欠款北大青鸟;
&&& b)如果在转让时就豁免该所谓的欠款,直营中心就必须缴纳该豁免账款的所得税,北大青鸟认为这是损失,没有正确地认为这是本就该缴纳给国家的税收!
&&& 5、该欠款为何转移到了青大智全?
&&& 1)北大青鸟刚开始动员原直营中心负责人(负责业务运营,不负责财务)林平时,并没有提到直营中心欠款北大青鸟2000多万,计算转让价格时,也没有计算该欠款;
&&& 2)北大青鸟一再改变计算转让价格的公式,从北大青鸟应支付青大智全几百万到青大智全应支付北大青鸟300万,青大智全代表仅林平一人,根本没精力也没有条件与北大青鸟计较;
&&& 3)北大青鸟直到召集被转让中心校长回京,在会上宣布后,才谈该笔欠款。于是,林平坚决不答应承担该笔欠款;
&&& 4)北大青鸟负责人致电林平,承诺由北大青鸟处理该笔欠款和豁免后的税款后,林平才答应接收;
&&& 5)北大青鸟负责人后来提出要求,要求为该笔欠款签署一个意为&青大智全接收该笔欠款,北大青鸟不向青大智全要求还款&的补充协议,林平坚决没答应,林平表示:我可以相信北大青鸟现在的负责人,但我不相信以后的负责人!
&&& 现在果真如此,北大青鸟负责人现在以合同条款说事。但你们知道吗?这个操作是否合法,不是你们的法律顾问、财务人员说了算!而是国家的规定说了算,请北大青鸟负责人、法律顾问、财务人员捂着良心,看这是否合法?!
&&& 一、青大智全合理要求
&&& 青大智全认为:北大青鸟转让的直营中心本应合理合法:
&&& 1、不合法的中心,其转让协议无效,并应由北大青鸟负担后期运营的损失;
&&& 2、转让中心存在大量前期应该缴纳而未缴纳的相关费用,应由北大青鸟缴纳;
&&& 二、北大青鸟自认为合法
&&& 北大青鸟在律师函中称:&《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双方亦付诸履行,我司与贵司已完成了股权转让的交割,《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涉及转让的16家公司与我司已不再有任何法律关系。现贵司要求我司承担该16家公司的注销善后事宜所需费用,缺乏事实和依据。&
&&& 三、事情真相与依据
&&& 1、北大青鸟转让给青大智全的不合法中心
&&& 1)上海汉中中心无社会力量办学资质,按国家规定不能运营培训业务;
&&& 2)上海浦东中心2008年年检未通过,不能运营培训业务;
&&& 3)大连星海中心、厦门中山中心因在北大青鸟经营期间,长期采取不正当方法,2009年已经不能通过年检;
&&& 4)沈阳恒基中心等中心因北大青鸟长期采取不正当方法,2009年年检时需要额外费用;
&&& 5)以上中心北大青鸟运营时采取的不正当方法,北大青鸟并未在转让前和转让过程中予以说明,存在明显合同欺诈!理应北大青鸟承担损失!
&&& 2、北大青鸟转让的中心中存在大量未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款项
&&& 1)据不完全统计,当初北大青鸟运作这些中心时,除了税务问题外,在员工社保金、残疾人基金、河套费等费用上未按国家规定缴纳(部分已由青大智全代缴)
&&& 例如:北大青鸟常州钟楼中心的社会保险金基数完全未遵守国家规定:
&&& 我们相信:任何懂得社会保险金基数应如何计算的专业人士和国家社保工作人员都可从以上数据看出其违规,也是北大青鸟直营中心经常被查处的根本原因。
&&& 3、北大青鸟为何能欠下这些应缴纳的款项
&&& 1)北大青鸟强大的社会资源、人脉关系起了作用
&&& 2)北大青鸟花钱打通一些关节
&&& 例如:北大青鸟XXXX中心
&&& 例如:北大青鸟重庆观音桥中心:
&&& 4、青大智全运作这些转让中心为何被迫支付北大青鸟运营时欠缴的一些费用
&&& 1)青大智全没有北大青鸟那么强大的社会关系
&&& 2)青大智全没有像北大青鸟那么多的钱打通关节
&&& 3)北大青鸟置之不理青大智全要求其&支付北大青鸟当初运营时所欠费用&的要求
&&& 例如:该邮件所列的合理要求,北大青鸟置之不理
&&& 请问北大青鸟负责人:北大青鸟应该对当初运营存在的以上问题负责吗?北大青鸟应该支付由青大智全垫付的费用吗?
&&& 一、北大青鸟无理推托对学员的责任
&&& 1、北大青鸟本应承担的责任
&&& 1)北大青鸟总部向加盟中心收取80万加盟费,26%左右的学员学费、书费、考试费,应该说赚得盆满钵满;直营中心07、08年收入颇丰,完全有能力也理应解决好学员后期学习问题,这是企业理应尽到的责任!
&&& 2)北大青鸟向学员收取的学费3万多元/18个月,推销的是软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的整个课程体系,在企业已经盈利颇丰的前提下,如遇业绩下滑,本应妥善完成学员的后期教学及就业推荐;
&&& 3)当然,北大青鸟有权出售直营中心,但也应象审核加盟中心的条件一样,审核收购中心的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学员完成学业的责任!
&&& 2、北大青鸟采取的无理做法
&&& 1)可北大青鸟采取的方式是,先向加盟中心推销,出售了部分直营中心;
&&& 2)直到2009年8月,北大青鸟看实在出售不出去剩余的直营中心,决定关停业绩排名后20名的直营中心,命令林平带领清算小组(组员:肖启琴、唐峥嵘)计算关停中心所需的费用。林平初步计算需要2000万左右,采取的原则是&停止招收新学员,辞退、遣散多余员工,完成学员的后期教学&,该费用还不包含学员得知中心关闭,要求全额退还学费的费用。当时,北大青鸟负责人提出:仅需要完成在校学员的当期教学即可。林平提出了不同看法,咨询师当时出售的是整个软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的课程,直营中心当时一半中心是属于该城市的唯一北大青鸟中心,如果仅完成在校学员的当期教学,学员及家长必定要求退费,且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并影响整个北大青鸟体系。原因是,所有加盟中心都会想到,北大青鸟总部一下子关停20家直营中心,表明该业务已经没有前途!
&&& 3)此时,北大青鸟COO唐承突然找林平谈,大致经过如下:
&&& 唐承问林平:&林平,你觉得这些中心还能继续做吗?&(一直以来,林平对关停直营中心都是持反对意见的,原因是,花无百日红,任何企业都有低潮的时候,北大青鸟本就挣了很多钱,哪有一下滑就采取伤害学员利益的道理。同时,林平做事一向忠心耿耿,相信本身有能力扭转局面,至少是2009年当年不至于亏损。
&&& 于是,林平理所应当地误认为:&唐承问的是按现有的模式是否能做下去&。)
&&& 林平自然也就快速地回答:&当然可以!&。
&&& 唐承紧接着问:&哪我们接下来做呢?我和杨明都出一些钱&
&&& 林平回答:&其实也是可以的!&(林平知道杨明和唐承都很富有,当然有能力出资,从而扭转直营中心局面。同时,这是对北大青鸟IT教育在纽交所上市成功是有极大帮助的,且避免了加盟中心士气低落。)
&&& 唐承一句接着一句:&那我们就出一点点钱把中心接下来,你可以出多少?&
&&& 林平回答:&我也没什么积蓄&
&&& 唐承:&不是马上要上市了,风险投资商要收购我们的个人股份,你也有200多万吧?&
&&& 林平回答:&是的,如果这个钱下来,我是可以拿出来的!&
&&& 唐承:&我是很有信心的,对你也很有信心,但我不能出来做,我可以出一部分钱,你出来主持,如果你同意,我去跟杨明说。我会跟杨明特别强调我要出来做,他一定不同意,然后我就推荐你做。你放心,我在总部,总会给新公司一定的照顾,另外,新公司可以采取加盟中心的一些做法,成本是会低下来的。&
&&& 林平回答:&可以呀。但杨总不一定同意由我来做。&
&&& 唐承:&我去找杨明谈。&
&&& 4)唐承先与北大青鸟IT教育CEO杨明谈论此事。据后来杨明谈及此过程时说,唐承告知他找到了一个接手直营中心的人。在这里,请问杨明、唐承有没有考虑过:20个加盟中心的学员、员工、社会责任是林平能负担得起的吗?20家直营中心2008年的一年总成本是元 ,如果扭转失败,是林平和这些中心的校长能承担得起的吗?如果被迫倒闭,那是不是北大青鸟对学员、家长、员工、社会的不负责任!
&&& 5)唐承带林平和杨明谈,杨明表示本身不可能投资该事,但可以私人借钱,并表明&赚了就还钱,亏了就算了&(从此点看来,杨明是有原则的)。但杨明并没说明,这些中心从账面上欠款北大青鸟2000多万,还需要青大智全承担。另外,几天后杨明表示:林平和文尚可以享受北大青鸟干部年终奖金分配和股份期权。毫无疑问,此承诺也是促成林平答应接手排名后20名直营中心的首要因素之一!
&&& 北大青鸟高价卖出负债企业
&&& 北大青鸟如果关停20家直营中心,付出应是巨大的,包含:a)关停中心需要的直接费用2000万左右(林平当时作为清算小组的组长,有完整的收集、计算的数据。同时,我们可以用事实来佐证关停费用的准确性。青大智全当初应北大青鸟的要求关停青岛中心,花费110多万,还不包含工作人员开销以及部分转校学员的支出);b)上缴国家税收500万左右(当初北大青鸟为了避免被直营中心当地查处,将各直营中心账面上做成微利,那么处理直营中心2000多万的欠账,就要上缴所得税);c)触发大量学生和家长要求退还当期学费(原因是学员要求学完整个课程);d)造成大量公关危机;e)大量加盟中心更会失去信心。
&&& 那么,北大青鸟为何还能将负债企业卖出高价呢?以下是北大青鸟的手法:
&&& 1、北大青鸟故意先前隐瞒了&青大智全接手的20家中心欠款北大青鸟2000多万&的违法事实:
&&& 杨明一直到直营中心校长回北京开完会宣布成立青大智全后,才向林平谈到2000多万的欠款问题。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开完会后,杨明告诉林平,青大智全接手的直营中心在账面上还欠北大青鸟2000多万,林平必须在每个中心转让协议上,注明中心原本欠青鸟近2000万,被林平拒绝。
&&& 当时林平就提出,这件事(接收中心)已经没法办,并在当晚与校长们聚餐时,打电话给唐承,说明了此点。过了没多久,杨明打电话告诉林平,说林平太着急了,他会想办法抹平这近2000万。
&&& 转让协议签署时,杨明重提这近2000万欠款的事,杨明再想办法说单签一份补充协议,并告诉林平说他一定不会真正让青大智全还这近2000万,所以补充协议是平安的。林平当时回答,这样的协议我也不会签,虽然我相信杨总不会让青大智全还,但以后呢?杨总离开青鸟以后呢?
&&& 转让协议签署初期,杨明告诉林平,青鸟可以豁免这近2000万的借款,但将造成青大智全接手的中心须缴纳豁免欠款后的所得税,被林平拒绝,原因是这本应由北大青鸟缴纳!
&&& 2、北大青鸟承诺接手的每家中心可以免交80万加盟费,一年后却制定了所有中心续约无需再交加盟费的政策,再一次给青大智全致命一击:
&&& 北大青鸟当初向加盟中心收取的加盟费是80万/中心/5年,并提出青大智全接收的20家直营中心可以免交80万加盟费,此是转让条件之一,也应是青大智全的资产。
&&& 但不幸的是,青大智全接收一年后,北大青鸟宣布&所有加盟中心续约无需再缴纳加盟费&。北大青鸟的该举动给青大智全造成的损失是:本来有些加盟中心意欲与青大智全的中心合作再做一个加盟期的,再也没有合作的意愿。也就是说,北大青鸟的该举动一下子将青大智全的1000多万资产变为了0!
&&& 3、北大青鸟在转让价格上三易其价
&&& 杨明当初与林平谈购买原则:&确定中心收入划为两方的截止时间&、&青大智全购买中心的原则是付出中心的价值--中心资金+应收款+设备折旧剩值-对外应付款&。
&&& 第一次确定了时间后,北大青鸟会计计算出来的结果是--北大青鸟应支付青大智全几百万;杨明觉得无法向董事会交待,更改了时间,第二次计算的结果是--青大智全应支付北大青鸟200多万;后来,正在此过程中,有人要加盟天津的中心,北大青鸟见有利可图,就将天津中心卖给了对方,造成的后果是--青大智全应多向北大青鸟支付60多万。
&&& 另外,对外应付款包含哪些项?由谁来对公正负责?青大智全当时还没有成立,只有北大青鸟会计+中心出纳+校长来确认,但所有校长当时并不太关注和懂得财务,财务上的具体操作由北大青鸟会计操作(中心盈利、亏损的值就从来没有说有校长和总部会计对上的时候)。以至于,很多项目的应付款、学员交费后没上课的款、学员的定金、前期辞退员工没付的补偿款,等等,后来都是青大智全的负担。
&&& 4、北大青鸟欺诈性的承诺
&&& 杨明承诺林平、文尚:
&&& 林平、文尚可以享受北大青鸟干部年终奖金和期权。但事实是,直到2012年,在林平的强烈要求下,林平、文尚才拿到1年的北大青鸟干部奖金,上市后的期权则更是一个泡影。我们不妨要问:在转让中心时,信誓旦旦地马上在纽交所上市,当时还办理去美国路演的签证,为何在转让后一个月就变成了不能上市了?
&&& 而青大智全还苦苦等着这些钱去担负学员责任呢!
&&& 三、北大青鸟背信弃义
&&& 1、北大青鸟转让20家直营中心的获益
&&& 1)如前所述,北大青鸟关停中心需要的付出包含:a)直接费用2000万左右;b)上缴国家税收500万左右;c)触发大量学生和家长要求退还当期学费;d)造成大量公关危机;e)大量加盟中心更会失去信心。
&&& 2)北大青鸟转让中心时及后期的付出:a)北大青鸟借给青大智全500万,杨明借给青大智全500万;b)2010年免除青大智全100万学费分成;c)2011年要求青大智全脱离北大青鸟加盟体系,补偿给青大智全200万。北大青鸟总付出1300万。
&&& 3)北大青鸟转让中心时及后期从青大智全获得的收益:a)从青大智全获得转让费300万左右;b)从青大智全获得学费分成1000万左右;c)将所谓的中心欠款北大青鸟的款项以坏账处理,从而少缴所得税140万。
&&& 4)北大青鸟从中获益:a)直接经济利益2640万左右;b)间接经济利益更大。
&&& 2、北大青鸟借给青大智全1000万的认知
&&& 1)北大青鸟借出1000万,原本就是促成达到转让中心目的的一个条件,否则,关闭中心,北大青鸟必须的支出远大于1000万;   2)北大青鸟转让直营中心后,变为加盟中心,中心继续运作,上缴的学员学费分成是完全可以预计的;   3)北大青鸟却以该1000万,做了很多伤害青大智全的事!
&&& 3、北大青鸟以借给青大智全1000万,做了哪些事?
&&& 1)令林平接受将&本身的年薪从100万降到30万,而其他人都是维持原薪水&的条件;
&&& 2)多次在青大智全干部面前,特别强调北大青鸟才是青大智全最大的股东。可青大智全资金链断裂时,却全盘不管;
&&& 3)令林平接收唐峥嵘、计晓明加盟青大智全。青大智全成立三个月内,唐峥嵘、计晓明在校长中间散布&你们跟着林平是没有前途的;是林平搞垮了直营中心,当然要让他埋单;你们校长应该赶快离职,我与唐总有好的项目,你们应该加入到我们的团队来&,事情败露后,北大青鸟并不辟谣(当然,这或许就是北大青鸟骗林平接收直营中心的真相),反而逐步接收该两人及从青大智全离职的校长;
&&& 4)令林平接收王迎和几个会计。王迎等原本就不是管理直营中心财务的财务人员(如果真是要帮青大智全,为何不派遣管理直营中心的财务人员?),结果是他们的加入只花了不少的人工成本、因错帐被罚款20多万,没有丝毫的正面作用;
&&& 5)令林平接受用一个外地市场专员替换厦门中心的成熟校长,导致该新任校长私设帐外帐,几个月后离职时还销毁了帐外帐;
&&& 6)令林平开设了北京新中心。林平原本是不愿开新中心的,原因是接手那么的亏损中心,要扭转亏损需要花很多精力。但就有人拿话逼林平:什么刚离开就变了等等。林平最不愿别人说本身忘恩负义,只能照做。结果是买单的还是本身,更被反咬一口,例如:&别人都已经证明了,一个人最多能管3个中心,你却要那么多中心,还不赶快关!&&你要那么多中心干什么,3、4个中心就可以了,其他的都关了!&其实,整个青大智全的资金,刚开始就不够关完这些中心!
&&& 7)在青大智全2010年一季度的校长会议上,指责林平&这些中心就是被你搞坏的&,并再次特别强调&北大青鸟才是青大智全最大的股东&。
&&& 8)令林平在公司资金紧张时,向外借出100万给深圳的加盟中心。结果是借出去容易还回来难,挤了1年半牙膏还清了,但各中心原因是资金紧张,只能不投放市场费用,无异于等死!
&&& 9)2011年初,直接向林平说:&你对得起校长和员工,唯独对不起我和徐总&,&再这样下去,你死无葬身之地&。林平不禁要问:林平是为谁在承担责任?到底是谁背信弃义?真相是,林平对得起北大青鸟,唯独对不起的是本身和家人!
&&& 10)北大青鸟从未派员支持青大智全的中心,完全违背当初&大力支持&、&扶上马、送一程&等承诺!
&&& 11)强令青大智全关闭中心,却不在学员转学上给与强有力的支持,反而是向加盟中心透露青大智全转学学员的底线(如大连中心、青岛中心的关闭,损失惨重)!
&&& 12)2011年上半年,北大青鸟不顾青大智全的申述,以北京安贞中心开设了其他品牌的培训为由,强令青大智全脱离北大青鸟。事实上,众多加盟中心都在做其他培训苦苦支撑,为何独不容青大智全?结果直接导致青大智全崩盘!此时距青大智全接收北大青鸟直营中心仅仅1年半左右!
&&& 北大青鸟落井下石
&&& 青大智全自接收北大青鸟排名后20名亏损直营中心初期,本就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中心校长们的信心已经是极度低落,北大青鸟仍在落井下石!
&&& 1、继续关停、转让直营中心
&&& 1)北大青鸟继续关停、转让直营中心,简单看来,是北大青鸟本身的事,其实是极为不讲理的做法!
&&& 2)北大青鸟继续关停、转让的是2009年排名前2-8名的较好的直营中心,说明,北大青鸟认识到直营中心是不会成功的模式。那么不仅要问:以北大青鸟的实力,都不能做成功直营中心,当初为何要处心积虑地劝说林平和校长们成立被北大青鸟成为&小青鸟&的青大智全?
&&& 3)北大青鸟的该做法直接、进一步打击了被转让给青大智全的排名后18名的中心校长对北大青鸟业务的信心!
&&& 4)北大青鸟在做此事时根本没有通知青大智全,是心虚,还是根本不顾青大智全的死活?
&&& 2、单方面宣布0费用续加盟期
&&& 1)前面已经说明,18家被转让中心的5年免费加盟期本是&成立青大智全、接收直营中心&的条件,该5年加盟期应该是青大智全的资产;
&&& 2)北大青鸟单方面宣布续约加盟无需再缴加盟费,让青大智全再也没有腾挪的余地,直接堵死了青大智全以剩余加盟期与北大青鸟加盟中心正在洽谈的合作;
&&& 3)同样,北大青鸟的该决定根本没有事先知会青大智全!
&&& 3、终止青大智全加盟合同
&&& 1)前面已经说明,北大青鸟终止青大智全的加盟合同,直接让本应是青大智全的3年半加盟期的资产直接为0;
&&& 2)虽然北大青鸟找到了青大智全北京中心做了其他品牌的培训的借口,但北大青鸟为何不尊重事实:a)许多加盟中心都在做其它业务而苦苦支撑;b)有些加盟中心做其它业务在盈利;c)青大智全是在替北大青鸟担责任;d)青大智全只有北京中心刚做了其他品牌的业务;
&&& 3)在北大青鸟勒令青大智全退出北大青鸟体系时,林平当场流泪表示:a)青大智全只做青鸟业务是个死;b)青大智全退出北大青鸟体系也是死!
&&& 4)终止加盟合同直接导致青大智全的几位校长绝望而离职!
&&& 4、两次直接向中心发对账单
&&& 2000万欠款,本是北大青鸟违法操作造成的。转让中心时,北大青鸟也承诺自行处理妥当该笔欠款,转让至青大智全的中心校长都知道此事。可北大青鸟非但不兑现承诺尽快处理,反而屡次直接向中心发对账单:
&&& 1)2010年,由审计北大青鸟的审计公司向中心发对账单;
&&& 2)2012年,由审计北大青鸟的审计公司向中心发对账单;
&&& 3)北大青鸟无理到连事前知会青大智全的事情都不做!
&&& 造成中心校长绝望,造成林平绝望和愤怒,林平愤而自杀,幸被姐姐救活!
&&& 五、北大青鸟极不公平
&&& 前面已经谈及,北大青鸟劝说林平接收中心时,采取了:a)北大青鸟借给青大智全500万,杨明借给青大智全500万。
&&& 转让中心前,协商两个500万的条件是:a)青大智全赚了钱就还,亏了就不用还;b)林平当场表示,杨总借的500万,如果青大智全赚了钱,青大智全会给出回报。
&&& 后来,因青大智全的亏损,由北大青鸟承担了杨总这500万的损失!
&&& 林平当然不希望杨总个人损失!但林平也要问:
&&& 1、北大青鸟为何愿意承担杨总的损失?
&&& 1)北大青鸟愿意承担杨总个人的损失,是不是北大青鸟在该转让中获利多多?
&&& 2)北大青鸟为何能实现转让中心,如果没有这么多欺诈,可能实现吗?
&&& 2、究竟是谁在帮北大青鸟承担责任?
&&& 1)是林平
&&& 2)是一部分校长
&&& 3、北大青鸟的做法合理吗?
&&& 1)在实现转让前,北大青鸟欺诈造成:a)北大青鸟马上就能上市,林平和文尚可以继续享有期权;b)北大青鸟马上就能上市,市场将好转;c)林平和文尚可以继续享有北大青鸟干部年终奖金和分红;d)北大青鸟借给青大智全500万,杨总借给青大智全500万,做亏了不用还;e)18家中心5年加盟费免费,价值1440万;f)青大智全是小青鸟,北大青鸟不会见死不救,而是积极支持;g)北大青鸟妥善处理这些中心2000万欠款;h)林平是北大青鸟的英雄,北大青鸟干部们因该事件受益,个个愿意借钱给青大智全;等等!
&&& 2)实现转让后,北大青鸟的做法却完全是背道而驰!
&&& 4、北大青鸟的做法极不公平!
&&& 1)北大青鸟既然能承担杨总个人损失
&&& 2)北大青鸟为何不能从该事件的获益中,拿出一部分赔偿真正在为北大青鸟承担责任的林平、部分校长的损失?
&&& 3)更何况北大青鸟的许多做法给青大智全造成极大损失!
&&& 虽然没有绝对的公平,但北大青鸟的极为不公平是行不通的!
&&& 一、林平的有情有义
&&& 1、林平在北大青鸟工作期间的忠诚
&&& 1)林平历任市场培训师、市场培训部经理、直营中心总负责人,为北大青鸟做出的贡献,可以从薪酬的增长略见一斑;
&&& 2)林平被无端地稀释股份,从10万降至6万。虽然公司冠以&大家都要被稀释&的名义,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林平知道很多人没有被稀释,可林平没有提出异议!
&&& 3)林平带着1个行政助理,管理全国36家直营中心,2007年--2008年都创造近1亿的价值。其辛苦众所周知,原因是再也难见一个人管理异地36家子公司的!
&&& 4)2008年年底,林平母亲在老家因癌症动手术,林平仅仅回去两天,包含路途时间!
&&& 5)2009年,林平患糖尿病住院,还在住院期间,被要求出差成都,林平毫无怨言!
&&& 2、林平在办理接收直营中心的忠诚
&&& 1)林平当时的状况:本身身患糖尿病,孩子刚1岁半;
&&& 2)林平知道也向所有校长都特别强调,要扭转直营中心,本身必须脱几层皮;
&&& 3)相信了北大青鸟的诸多许诺和承诺;
&&& 4)在转让费上,接受北大青鸟的多次更改;
&&& 5)在家人反对的时候,劝说家人,哪怕是贴上北大青鸟许诺的&享有北大青鸟干部年终奖和期权&的所有资金,也要对学员负责;
&&& 6)接受了本身出资150万仅占26%股份的条件;
&&& 3、林平在接收直营中心后的忠诚
&&& 1)每周休息不超过1天,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
&&& 2)在北大青鸟部分人鼓动校长们纷纷离职时,独力坚持
&&& 3)在北大青鸟背信弃义的前提下,替北大青鸟保守秘密
&&& 4)在恶劣的条件下:a)从一开始,青大智全就没有足够关闭中心的资金;b)每关闭一家中心,都是对其他中心校长巨大的心理打击;c)一批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中心总被查处;d)北大青鸟运作这些中心时留下的硬伤总被查处,总要贴钱;f)北大青鸟未按承诺处理欠款,北大青鸟一个决定就让青大智全的加盟期价值为0,使得各中心根本不可能转让和吸纳外资;e)如果走破产程序,审查严格,北大青鸟的一切猫腻就要现眼;等等!林平自2010年7月就不领工资,林平掏空了家里的所有资金独力支持!
&&& 5)林平在替北大青鸟负责、还债!可北大青鸟哪些当初承诺的人在哪里?现在的北大青鸟负责人又是如何呢?
&&& 二、被转让中心部分校长的有情
&&& 1、竭尽全力苦苦支撑
&&& 1)掏空仅有的一点积蓄借给中心;
&&& 2)以买房为由向亲戚朋友借钱维持中心。
&&& 2、高强度工作
&&& 1)无钱聘请较好的职员;
&&& 2)只能本身没日没夜,很少休息。
&&& 3、中心校长为什么坚持?
&&& 1)为了学员的利益;
&&& 2)为了北大青鸟的乱账不因中心倒闭而自白天下。
&&& 三、北大青鸟的无情
&&& 1、北大青鸟前负责人的无情
&&& 1)心知肚明很多违规违法的经营,本就是一个乱摊子;
&&& 2)采取欺骗和虚假承诺的手段,骗得了直营中心的转让;
&&& 3)一旦达成转让的目的,其种种卑劣的做法,令人心寒;
&&& 4)不兑现承诺,还强词夺理是在帮青大智全的忙!
&&& 2、北大青鸟现负责人的无情
&&& 1)先是以&我只负责接任以后的事&推托
&&& 2)再以&出国回来后处理&拖延
&&& 3)后是&断章取义协议条款&逃避责任
&&& 4)我们不禁要问,在财务的违法上,你为什么要继续呢?
&&& 5)你有没有想过,你的作为是在对北大青鸟真正负责吗?
&&& 3、北大青鸟企业的无情
&&& 1)北大青鸟,你就这样对你的客户、员工、社会负责的吗?
&&& 2)北大青鸟的股东和后台真的能一手遮天吗?
&&& 四、良心的谴责
&&& 敬请老板做决定
&&& 老板:您好!
&&& 今天是林平47岁的生日,虽然因公司业绩不好,也就没有过生日的打算。不料,还是有人送了一份大礼。请您看以下的某些校长和青大智全某些干部的QQ聊天记录:
&&& &这帮人本身就是流氓,还口口声声做教育,就是误人子弟,还给本身立牌坊&
&&& &给我们点破钱,把我们当驴用&
&&& &都换成本身家的亲戚,连财务总监都是本身的熟人,还干个屁呀,TMD&
&&& &总部简直就不是人呆的地方,整天被当做犯人一样的监视&
&&& &那个财务总监算个什么玩意呀,还给我们做所谓的激励,照这个下去 是不是青大总部打扫卫生的阿姨都要来激励我们了&
&&& &很多加盟中心都有总部的人来参股的,所以他们的消息特别的灵通,他们有很多特权,我们这里办点事,指望咱们这个总部,戏都没有,就拿嘴巴说说,什么能力没有&
&&& &现在是混日子的策略,那些领导本身都不知道怎么做,牛逼让他们本身来做个中心呀,他们本身去扬州当校长呀,本身到南京当校长呀,狗屁,哪个敢去?别人做好了,都是他指挥对了,别人没有做好,就是无能!&
&&& &老计和唐峥嵘一直关系很好&
&&& &唐大爷其实对林一直不信任,只是现在这局面不让他背着黑锅,别人谁都不会背,就这么一个傻子,还不让他背?&
&&& &他们只会写文章,写邮件,下处罚,纸上谈兵而已,草,哪天我做在他们的位置上,我天天让老林写文章,让老文出方案,让老纪出差,让财务把钱取出来再存上去,一天跑他十个来回&
&&& &你进青鸟这么久了,还傻逼似的跟着林、文干,你不会搞点别的呀,我们这些年头少的,是原因是无奈,老子早就看不惯他们了,个个木头脑袋&
&&& 为了证明林平和文尚是在尽可能的团结人。上周五(1月22日)林平组织大家做了详细到每天的年前计划后,与文尚、计晓明商量,趁当天气氛好,基本上都在公司,大家一起吃个晚饭,以进一步改善关系。本周一(1月25日)召开所有干部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
&&& 可就在当天,唐峥嵘打电话给某中心校长(据某中心校长原话,如果需要,我们可告知您具体的姓名):&我给几位的QQ言语,只是给你们几个人说了,我也做了明显的记号,如果你们泄露出去了,我肯定知道就在你们这个范围内。我已经50多岁了,已经不在乎,有办法对付泄露者。&。另外,唐峥嵘还特别强调:&我和唐总的关系,比林平与唐总的关系好上百倍。我现在有项目,只是唐总让我年前暂时不要离开,你和林平他们一起做是没有前途的,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不如现在就离职。&
&&& 计晓明在校长QQ群里,明确告诉某些校长:林平和文尚就只知道一些理论,其实,没有具体的方法。据已经转职到南京中博的原南通崇川中心教员反馈:在江苏自律公会上,APTECH总部某王姓老师说:林平很久不做市场了,青大智全的校长都不行,能力很差。
&&& 鉴于此,我们觉得只有三条路可以走:
&&& 1、清肃林平、文尚。以换取青大智全三、四位校长的认可。对此,林平和文尚没意见。
&&& 2、清肃计晓明、唐峥嵘,争取其中两位校长,清肃个别确实不一条心,并不干活的校长。以换取整个团队的干净。如果做此决定,青大智全也需要公开相关信息。
&&& 3、将青大智全分为两个公司,林平、文尚管一拨,计晓明、唐峥嵘管一拨,中心校长自行选择。两边可开展竞争。以换取这些中心存活下去。
&&& 我们知道您很忙,烦心事一大堆。本打算尽力维持现状,所以绝不敢将矛盾公开化,更不消说,影响到校长的工作态度。但有人却这么做了,结果呢?据反馈情况的校长提到的参与者来看,就有两个中心1月份至今招生为0的。
&&& 原本林平和文尚都在拼命地工作,但文尚从校长处得知这些后很伤心,反映到林平处,我们一起伤心。于是我们被迫请老板根据现状做出决定。
&&& 对不起!我们无能!
&&& 林平、文尚敬上。
&&& 承诺、宣告人:林平
&&& 身份证号:120050
&&& 电话:(请所有需要联络者,先发送短信)
&&& 职务:原北大青鸟IT教育总裁助理,原北大青鸟IT教育直营中心总负责人,北京青大智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 承诺一:该文稿虽由青大智全部分员工发布至网上,但所有内容均由林平审核!以上内容如有任何虚假,一切法律责任由林平承担!
&&& 承诺二:国家相关部门如果需要林平提供更为详细的人证、物证,林平尽最大努力配合!
&&& 承诺三:北京青大智全已无资金聘请律师,但承诺愿以25%案值金额酬劳愿意伸张正义、帮助青大智全起诉北大青鸟的法律界朋友!
&&& 宣告一:虽然有人提醒林平:北大青鸟的后台很硬!但林平相信:再硬的后台也抵不过情、理、法!
&&& 宣告二:朗朗乾坤,警告有些人不要轻举妄动,林平曾经死过!现在更为了病卧床上的母亲、可爱的却被逼成为单亲家庭的儿子、青大智全仍在坚持的校长和员工,林平不怕死,林平将用性命拼得本身理所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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