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便失禁,不会说话了,是不是丧失一旦发现病人意识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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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  (原作者:池草)    有个姓李的大财主,很有钱的那种,但是人是特别的吝啬,人品也差。这个李财主啊,得了一种怪病——在嘴唇上长了一条肉质的胡须,有一尺长,也就30几厘米吧,想一下,样子可能跟龙虾差不多了。按理说长个这玩意儿也没啥,可是疼啊,疼的让人受不了。    所以就有人来给出主意啦,有人说直接割掉的好,有人说得服药治根本才可以,可是争来争去也没争出个结果。    李大财主有个邻居,姓金的,站出来说:我能保证给你治好,但是你要拿多少钱出来感谢我啊?李大财主的亲友团帮他们俩协商,最后确定以白银二十两为诊金。      金先生的疗法很奇怪哦,他是会用药香治病的。他把药材做成的香粉,放进香炉里面去烧,用烧出的烟气来熏蒸那条肉胡须。金先生先烧一了汤匙的香粉,那条肉胡须被薰过之后,真的就缩短了一寸。金先生说:你看,很有效吧?钱拿来。李大财主就先支付了一两银子,作为定金。    这样治疗了五天之后,李大财主已经完全康复了。金先生说,现在该把剩下的九两银子给我了吧?李大财主哪里肯啊,那还不如把他的命都拿去好了。    金先生哈哈大笑,说:我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了。你这个病明年还会犯,到时候你给我一百两银子,我也不给你治啦。    后来李大财主的病果然复发了,金先生当然不会再去给他治疗,李大财主就死在了这个病上。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里面说有六种类型的病人,是没办法治好的。    一、骄傲而不讲道理的人,这样的人或者有点权,或者有点权,就傲慢的不行,觉得医生是他们的仆役一样,连最起码的尊敬都没有,更不可能会尊重医生的处方和养生意见,所以这种人的病没办法治好;    二、爱惜钱财胜过爱惜身体的人,这个就不用说了,李大财主就是嘛;    第三种情况很常见了,医生让你不要吃冷饮,少吃油腻,注意保暖。他偏不肯听啊,明明胃里有寒气,经常肚子痛,还要每天坚持吃一只大杯的暴风雪,吃到拉痢,又跑来找医生:医生啊,你开的药没效果啊,我拉的更厉害了呢!你拉的更厉害啊,活该,拉不死你。这种病人太气人了,他以为医生是他的维修工,有了病来找医生,开了药吃下去就一定会好,自己根本不用保养身体,该怎么造还是怎么造。这种人根本治不好的,到时候他自己搞垮了身体,反而要怪你的医术不够高明,所以遇见这样的人最好直接骂出去,看他下次敢不敢再来找我。淡定、淡定;      第四种也蛮多,就是他在服你的药,但是不够放心,又偷偷自己买一些别的药来吃,而且他不会告诉你他还在吃别的药。每次来复诊医生都很奇怪的,本来吃过药应该有这样这样的好转,为什么现在没有出现好转反而加重了呢?通常医生此时就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力,是不是辨证有错误啊,还是怎样。那就换个方子吃,好了,吃来吃去,总摸不着头绪,很苦恼啊。对一个负责任的医生来说,病人吃了自己的药而没有好转,是再痛苦不过的事情了,甚至比病人的疾患还要痛苦几千倍,还真是苦思冥想、彻夜难眠。可是医生不知道,这都是病人自己瞎吃药吃出来的后果。这种人一定不能治的,让你自己怀疑自己的医术,甚至对整个理论体系产生动摇,从而陷入不可挽救的恐慌,太可怕了。所以吃我一张方子如果没有效果的病人,我一般都建议他另请高明,有些事情是改变不了的。      第五种人是太虚弱的人,他的能量已经快耗尽了,已经没有治疗的必要了,反正人都是要死的,病人和医生都不要太勉强;    第六种人就是只会迷信,不相信医术的人,以前不是有个什么功么,号召大家练功不要吃药,结果都练死了不是。这样的人你给他把药塞嘴里他也能再给你吐出来,所以,他怎么开心怎么搞好了,不用管太多的。  
  215鞭炮(原作者:池草)    有个土财主年过半百,膝下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个傻子。十五六岁了,连成句的话都不会说,总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一边数手指头一边瞎嘀咕,家里人问他在干嘛他从来也不回答。财主那个心焦啊,家里有钱,就到处延请名医,求神问卜,一连折腾了好几年,把家产开销了一多半,儿子的病还是一点起色都没有。后来经人介绍找到我师爷这里来。    我师爷看过脉,简单的问了一下情况。对财主说:你这孩子的病不难治,但是你得听我话,不管我怎么治,你都不能心疼。财主一听这话,也有点儿肝颤啊,说:先生啊,我这么大年纪了,就这么一根独苗,这孩子要是缺胳膊少腿的,你叫我到时候咋能安心合眼啊。师爷一听哈哈大笑,说:你当我是屠户呢,还卸胳膊砍腿,我保准你儿子治好了一根毛都不能少,就是中间得受点罪。财主一听,说:受点罪也不要紧,这孩子能治好,咋地都行。师爷说:那你把孩子留下吧,还有俩月过年,明年正月初一,一大早,你来我家领孩子。      财主本来也是半信半疑的,但是又不愿意放弃这个希望,也只好把孩子留下,还留了一个小厮专门伺候少爷。财主一走,少爷可就遭了罪了。师爷让小厮带着少爷去山上放羊,早出晚归的,一天除了早晚针灸吃药,就只管两顿棒子面窝头。那小厮暗地里骂师爷比财主还狠毒。过了半个来月财主来看儿子,儿子不会说啥,小厮一个劲儿的倒苦水啊,把师爷说的比周扒皮还厉害。财主一听那个心疼啊,宝贝儿子成了你们家长工了。就拉着小厮去找我师爷算账,师爷神态自若,问小厮:你家少爷以前有羊羔疯,来了我这里半个月犯过几次啊?小厮想了一下说:一次也没犯过。财主一听气就全没了,以前在家他儿子隔三差五的动不动就抽一回,放羊之后竟然一次也没抽过?想想当初的约定,觉得师爷之所以这么做是有其中道理了,也就没再说啥。临走放了点伙食费,让师爷务必给孩子顿顿吃肉,千万别让孩子太受难为,师爷只是笑笑也没说啥。结果,还是顿顿棒子面窝头伺候。      话说正月初一,天刚蒙蒙亮,财主就赶来接孩子。可了不得,远远地就看见小少爷被绑在村头的大树上哀嚎呢,旁边一帮小孩子看热闹,还有调笑的。小少爷穿着薄薄的单衣,使劲的哭,眼泪鼻涕流了一脸。财主那个气啊、心疼啊,一路骂一路去给孩子松绑。走到近前的时候,财主听见孩子说:爹啊,俺冷、饿。哎呀且慢,这孩子会认人了。这时候师爷得了信,也赶出来看他们父子相会。财主见了师爷就给跪下了,老泪横流的感谢师爷让他儿子恢复神智清醒。下面的事情就很俗套了,无非是感谢啊啥的,没营养。重点在于孩子是怎么治好的。      原来,这孩子家里有钱,从小就吃大鱼大肉这一类油腻的东西。在家里又受宠爱,是说一不二的脾气,所以气性非常大。随着年龄的长大,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但是他爹就是有俩糟钱而已,又不是皇上,所以也不能满足他的所有要求。长期的不良饮食习惯和气恼情绪造成的这个孩子痰蒙心窍的症状,于是出现了类似自闭症和癫痫这样的精神类疾病。再加上庸医的误治和滥用补养品,搞得病情越来越复杂化,以至于长期难以治愈。留在师爷家里放羊能够接触自然、经受磨砺,吃粗粮可以帮助代谢体内过剩的营养物质,不给穿过于厚重暖和的衣服可以清凉镇定体内的泻火,再配合针灸和汤药的治疗,就基本可以控制住癫痫的发作。正月初一日,把孩子绑在树上,是为了强迫他长时间听爆竹爆炸的声音,对他的精神产生刺激。孩子得的是“痰蒙心窍”这种病,素问里说“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所以中医讲精神一类的疾病,都和(中医理论中的)心脏的功能失常有关。素问又说“雷气通于心”,象炮竹这样巨大的震动和声响,刚好可以把能量灌注到心脏中,帮助和刺激心脏的自我修复。这个孩子经历过一场激烈的炮竹声之后,变得清醒,继而康复了。神奇吧?这就是传统文化“天人合一”学说的无穷妙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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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姨    这个故事里没有鬼,但是却充斥了欲望,满是哀伤。    付姨是是我妈的一个同事。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大概上初中。那时候她30多岁,比较丰满、比较时髦。我妈让我叫她,我就乖乖地叫她“阿姨”。付姨并不漂亮,而且她的眼神让人不舒服。多年后,长大的我知道,那叫眼神流转。我也明白了,看一个女人是不是安分,就要看她的眼神。如果她的眼神总是飘忽不定,那么就说明这个女人内心是不怎么安分的。我想,这样说付姨并不过分。      那时候,妈妈和单位里一些人关系不错,经常一起吃饭唱歌,大家轮流坐庄,很开心。但是后来渐渐的就散了。因为付姨和这些人中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了。在这儿要说一下,付姨也是有家室的人,她有个儿子,长得挺精神,取了父母的优点,她老公是个老实巴交的公务员,人也不错。但就是这样,她还是出轨了。本来大家在一起吃饭唱歌很开心,但是慢慢大伙就发现这俩人不对,所以逃个清静,也就散了,总不能这么多人继续当灯泡儿吧。你知道的,有时候出轨的人就好像迷了心窍,谁劝也没用。大家劝也劝了,骂也骂了,都是未果,这俩人让“爱情”蒙住了眼睛。      付姨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她很好强,简直可以用野心来形容。她的好强多半来源于她年幼时的经历。她的母亲肚子里怀着付姨嫁给了付姨的养父,那时候付姨的养父比付姨妈大不少,前妻还留下两个男孩儿,家里还有公婆两位老人。由于孩子不是人家的,所以可想而知,母女俩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她们从来都是被歧视的,家里有好吃的、分好东西永远都是轮不到她们或者到她们那里就没了。这样过了没几年,老头子还死了,母女俩更是成了大家的眼中钉肉中刺,终于有一天,母女俩被赶到了大街上。那一刻,小小的付姨恨得咬破了嘴唇,她暗自发誓:早晚有一天,我没有的我自己都要挣回来!      这样的童年造就了今天的付姨,让她成了一个争强好胜的女人,似乎冥冥中也定下了她最终的归宿。一个人好强当然没有错,但是要看途径,还要讲究个度,否则真的容易走火入魔。    付姨和那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好像没遇到彼此的时候日子都是白活了。她铁了心到底和老公离了婚。然后就准备和那人出去旅游,他们在飞机场正好被付姨的老公和儿子堵住。那时候付姨的孩子也半大不小了,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劝她不要走,留下来。她甩甩手,没有半点留恋。望着飞机起飞,两个男人在空旷的大厅里抱头痛哭。我想不出什么事能让两个男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哭成那样。    付姨和某人的事终于弄得沸沸扬扬,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男方又是个中层,领导也不是摆设,大奶到单位告状,高层找那人谈了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施之以压。那人终于还是不堪压力,选择了冷处理。大奶看丈夫终于老实了,弄来付姨的电话,打过去把付姨骂了一个狗血喷头。其实骂也无可厚非,被分享了老公的女人难道还不应该骂骂第三者么?付姨一句话也没说,悄然放下电话。几天后,付姨摸清楚那人家里只有大奶一人在家,换了球鞋,跑去人家门口按了门铃,大奶不明就里,迷迷糊糊出来开门,付姨上来就是一个嘴巴子,扇完就跑。付姨,就是如此这般的女人。终于,在付姨的一掌之下,那人和付姨彻底断了关系。不过在付姨心里,也许也没有作长远的打算。      等我考上了大学,回家的时间少了,关于付姨的消息也少了。直到有一天,我给我妈打电话唠唠家常。    聊了一会儿,我妈告诉我:“付姨失踪了。”    “嗯?失踪了?”    “嗯,她两天没回家手机也打不通。她儿子报了警。(付姨离婚后孩子归自己)。”    “啊!”我听了唏嘘不已。“那人找到了么?”    “没有,pol.ice只是在路边找到了她的车,东西没丢,就是人不见了。车子就在一片出租房比较多的地方发现的。”    生平我的身边第一次有人消失,心下忐忑。两天不见?难道……只是希望她平安。    又过了几日,我打电话给家里,询问付姨的事情。即便是现在,再谈到这事都会令我心生恐惧。原来付姨一直和一个作小生意的人在一起,并许诺人家要结婚,然后把那男人的钱都弄了过来,之后就闭口不提结婚的事情。那男人三番五次找她,她都避而不见。那天,付姨在舞场跳舞,就是夏天那种露天舞场。那男人疯了一样终于寻到她,然后就要搓火。付姨急忙安抚,俩人回到了在某地的出租屋(二人已交往了一段时间)。半夜的时候两人起了争吵,那男人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了……那时候,天气很热,三伏天儿,本来付姨的事一点线索也没有,但是有一家人老闻到有股臭味儿,而且越来越浓烈,然后那家人就报警了。据后来进现场的pol.ice说,那是他见过的最惨的案子,没有比那个更血腥的了。尸体已经血肉模糊,基本已经刮成了肉酱,脑袋也分家了。据说按尸体的样子根本辨认不出死者的身份,最后还是运用了其他方法,亲属通过死者的某些细节而辨认出来的。由此可想,那凶手也是恨到了一定地步。我听到这事儿的时候,虽然天气很热,但是我的胳膊上还是在一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还记得最后一次见付姨时的情景。那时候我上高中,可能因为用眼过度,所以视神经总是痛,我妈陪我到医院一看,人家让我打了“封闭”,一眼一针,打完以后那些液体充斥在脑门儿和眼睛的地方,我什么也看不见,双眼都肿了起来。回家的路上,路过我妈单位,我妈就带我到她单位去歇会儿,当时付姨也在,我们就一起聊天。我当时看不清付姨,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我们谈到了减肥的事情。她就说,阳阳你不胖,女孩子要那么瘦干嘛,就剩两根杆儿支着两块布。这是付姨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付姨的葬礼我妈也去了,毕竟同事一场。    葬礼上,付姨的儿子,那个半大的英俊少年,穿了白的衬衫,哭得抽噎。    我只想说,最可怜的,还是孩子。    那个凶手逃到了外地,至今也没有抓到。其实与其说付姨被那人杀死了,到不如说她被欲望杀死了。付姨是个有能力的女人,家里车子房子都是自己弄的,包括她妈妈那里她也孝敬得很好。本来这样已经很好了,但是她却始终不满足,最终被自己的欲望给吞噬了。    所以嘛,作人云淡风清一些,不是坏事。  
  216七巧桌(原作者:想念小白鞋)      一个中年男人急匆匆进来了。    “和老板,您还记得我吗?”人还没有站定,他就开口了。    和老头厌恶得皱皱眉头,看了他一眼。和老头是性格平静的人,他不喜欢吵闹和急躁。这个人他倒是有印象,他来做什么?    和老头没有吭声。    那男人一看,似乎有些着急。“就是03年的时候啊,我爸爸,来您这里买了个东西啊。还有我。”    “人老了,记性不好咯。”和老头摇摇头。    “您肯定记得的是不是?”男人似乎更着急了。简直有些手舞足蹈地解释着。“我爸爸姓袁,叫袁有钢啊,他那会老是来您这里坐呢。后来,他买了一套桌子……”    和老头突然觉得很希奇啊,又有些好笑。其实他记得的。那袁老头是有一天很巧合走到了这条街,走进了这家店。他进来的时候,用粗糙的手一个个抚摸着店里的家具,脸上有着一种幸福感。就因为他的幸福感,两老头熟络起来。因为头年纪相仿,而袁有钢曾经也是一个木匠,两个人都很投缘。聊起来的时候,常常讨论木料和做工。    听到他说一套桌子,和老头一想,自从这袁有钢家搬走了,两人就只能个把月才聚聚。算一算,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来了。和老头似乎就是要这个人着急,他故作沉思,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男人刚舒了口气,和老头又摇摇头。    男人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你看,你看,这个就是我爸爸。”和老头接过照片,照片比较新,照片上的人不见得很开心。    “哦,原来是有钢啊。”和老头把照片拿住,然后放进抽屉里。男人明显没有在意照片的去向。“有钢好久没有来了啊。”    “我爸爸他病了,现在在医院呢。那个,和叔,我爸爸那有一套桌子,恩,七巧桌,那天,是我来帮他搬的。您记得吧?”    和老头一下就明白了。    袁有钢搬家之前,送给和老头一套木匠工具,不见得多值钱,但是这是一个木匠的全部行当啊。这样的情谊,让和老头有些感动。和老头想了想,就想把那套七巧桌送给他。有钢到他的店子里,最喜欢的,就是那套桌子了。常常把它摆弄成各种造型,然后就像看着自己的作品一样满足而骄傲。    七巧桌,就是由七张小桌子组成——一张方桌,大小不同的五张三角形小桌和一张呈平行四边形的小桌。七张桌子可任意组合成自己想要的形状,类似于古代的智力游戏“七巧板”。在古代这算是较早的组合式家具。由于每个桌子角度都不一样,又要组合的时候完全契合,那么在制作起来,比如下料、开榫以及各个几之间这个桌边的长度的配合上都是要求严格,难度很高。而和老头要送有钢的,是用柚木做主料,并且配上一些檀木。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上好的家具了,价值不菲。    有钢不肯收,他知道这套桌子的价值。    和老头开口了:“有钢啊,万物都有灵性。这套桌子在我这里很多年了,之前有人出高价,我硬是没有卖,因为我知道他们都不是真的懂,真的爱。你那么喜欢它,它跟了你,一定是很开心的。我话不多,你要是看得起,你就拿走。”    有钢感动不已,就在店子里哭了起来。他孤身很多年,子女有自己的世界,老了交了个朋友,却是那样重情义。    后来,有钢带着人来把桌子搬走了。走之前,留了一叠钱。和老头也不二话,数也没数,把钱放进抽屉里。    和老头打断还在说话的男人,说:“我想见有钢。”    男人很为难:“这个,这个……”    “不然,你也别想要那桌子。”和老头冷冷地说。    男人脸突然红了,点点头。        医院里永远都是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和老头年轻的时候,得了很严重的胃溃疡,胃切了三分之二,现在又来医院,让他很不自在啊。    有钢躺在病床上,几乎感觉不到他在呼吸。他盖着被子,尽管如此,那塌陷的线条还是显得他十分瘦弱。针水滴的很慢。他的床前有三个人,两男一女,有一个就是上次来的男人。    和老头进门,就闻到了一种腐朽的味道,他知道那是很奇特的味道,是死亡的标志。    “有钢,有钢。”和老头轻轻唤着。    有钢儿子站起来,介绍到:“和叔,这是袁林青,这是袁林燕,我叫袁林华。老二,老三,这是爸爸的朋友,和叔。”    和老头摆摆手,算是招呼了。上次的男人,也就是袁林华,找个借口带着弟妹出去了。    有钢睁开眼睛,看到和老头,似乎有了些精神。“老和,你来了,咳咳,你不来就不成了啊。”    和老头笑笑,“你呀,怎么就生病拉,也不要我来看看你?”    “我怕是不行了,也好,省得让他们给气死。”有钢坐起来,这是那么久以来,他最有精神的一天。和老头也不说话,有钢知道他脾气,就自顾自说起来了。    自从有钢把桌子搬回家,他是喜欢的不得了。他的子女都成家了,自己孤身一人,那桌子就成了它大玩伴,他没事,就喜欢搬一搬,拼凑个什么图形。这七巧桌就像他的孩子,有时候调皮,什么也拼不好,像在逗他玩。自己倒也过的开心。一个人的时候,他就边擦拭边和它们说话。    有钢说一会,就咳嗽几下,歇一歇。    “你送我的时候,要我不能用丝布擦。人啊,老了就忘记了。我当时也没有想什么,那天偶然翻到一块好的丝布,我就拿它擦了。”有钢笑笑看着和老头。    “没事的,你知道没事的。”和老头也笑。  
  好故事,呵呵,顶起哦!
  其实这和老头的店,不是自己开的,而是别人送的。所谓万事有灵性,何况是吸收了天地精华的树木呢?这些树木在木匠的手下,有了另外的形态,它们灵性不变。和老头卖东西,一是真心喜欢,真心买,买了不退,也不能送人。规矩就是规矩,谁也不知道破坏了会怎么样。这些木织品也在选主人的。至于另外的说明,比如有些不能沾水,有些不能碰丝,除了和木理有关,更多的则是和灵性有关。一但激发了,就更有灵性,也就更不能随便了。    和老头送有钢的七巧桌,就像一家人。用丝,丝是带电的。一下,就让这一家子更有灵性了。但是,这些不伤人,所谓魔由心生。到不同人手里,自然有不同的故事拉。    好比之前的圈椅,梨花见水,当然就活了不是?        有钢又洋溢出了那种幸福的笑容。“呵呵,我以前听我的师傅说,不是所有人都能造出有灵性的家具。现在我是真的见识了啊。老和,你真的是个奇人啊,可惜,没有机会听你说了。你肯定有很精彩的故事啊。”    和老头嘴巴动动,想安慰些什么,终究没有开口。死亡的气息,说明一切只是时间问题了。    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有钢又说:“不用安慰我,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清楚,只是,我放心不下它们啊……”    话说他这么一擦,就听见咯咯的笑声。他以为自己耳背,一听,真的有。他随着声音找,是那套七巧桌。    有钢自己曾经是木匠,他听自己的师傅说过。木,集合天地灵气,人伐之成材,其灵性不去。经异人加工,能有灵寄存于内。其木观之有光,抚之定神,乃上上品。他以为只是传说,莫非,是真的?    有钢把手放在七巧桌的面上,那声音就在脑海中。有钢很兴奋,你们活啦,你们活啦?    从那以后,这些七巧桌就像他的七个孩子。他还是常常摆弄他们,然后乐的哈哈大笑。自从老伴去世了,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开心了。他把茶杯放在桌子上,很久都不会冷,他觉得十分贴心,他还给七个桌子取了名字,他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个性。他不觉得孤单了,自己越活越年轻了。    有钢从来没有和人说过这个事。    那天,林华来了,还带了一个人。这个人带着眼睛,干干瘦瘦的。那人一进门,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七巧桌。    有钢十分反感,找了个借口,就把他们送出去了。有钢的这几个孩子,心思都很重,也很少来看他。有钢也不计较,自己有退休金,有房子,也不靠他们。    “人,有时候还不如这木头,有灵性,会心疼人呢。”有钢叹气。“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林华叫了个专门鉴赏的家伙。林华见过那七巧桌,后来偶然听说那东西应该很少见,很贵重,就偷偷把那人叫来了。”    和老头自然知道鉴定的结果。这个家具在店子里有年头了,他到店子里的时候就有了。做工还是什么,都很讲究的。年代不是很远,但是也是上品。这样的成品现在很少,应该很是值钱。    “现在我这一病,不知道家里会闹成什么样子啊。”有钢眼睛里银闪闪的。    林华开始常去看有钢,每次爸长爸短的。有钢还以为儿子突然明白他的孤清了,很欣慰。时间一长,林华开始提起那套七巧桌。有钢心一下就凉了,原来都是为了他百年之后那桌子的归属啊。    林华的异常,林青,林燕很纳闷。但是大哥这样,他们也不能落后啊。有钢家,是从来没有那么热闹了。他们有时候带着孩子来,孙子让有钢十分开心,但是每次看他们在七巧桌周围,他的心就一紧一紧的,生怕弄坏了一点。    这天,有钢和林华的谈话就被听到了。        “不行,我有自己的打算。”有钢有些不耐烦。    “爸,你知道值多少钱吗?现在我孩子要上大学了,我做生意又赔了些钱。”林华不放弃道。    “多少钱也不行!”有钢斩钉截铁地说。    林青刚好到门口,听见这话,他就站住了。等前前后后听了个七七八八,林青马上给林燕打了电话。    林华显然没有想到弟妹知道了。一开门,刚要招呼。林燕就冷冷地说:“我还以为大哥是给弟弟妹妹做个好榜样,原来是被钱砸晕拉。”    林华有些无措,马上又恢复过来。“你怎么这么跟大哥说话?”    “哥,你怎么能这样。爸爸的七巧桌我们也有份的。”林青也开口了。    “你说吧,那桌子值多少钱?”林燕问。    一看是这个状态,林华只能无奈地说了。“几十万吧。”    “几十万?”林燕跳起来,“你居然要独吞?爸,我是您唯一的女儿,现在又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你可不能偏心啊。”    林青也不甘示弱:“爸,从小您就疼我。小军也是您最心疼的,他那么有出息,我还想送他出国深造的。你看……”    “这是我和爸爸买来的,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啊?虽然你们是我的弟弟妹妹,也不能乱来啊。”林华也坐不住了。    “共同继承人,你懂吗?”    “就是就是……”兄妹三个,就吵起来了,弟弟妹妹暂时站到了一边,和哥哥争执着。    ……    “不要吵了,我还没死呢。”有钢一下就火了。“滚,都滚。”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能走了。门一关,有钢就哭了。他慢慢走到七巧桌面前,眼泪就一滴一滴滴在桌面上。有几个声音,齐齐叹了口气。  
  有钢说到这里,看着和老头,拉着他的手“老和,我这,都是气出来的啊。”    有钢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想不到自己的孩子脑筋都用这些上了,为了钱,兄妹不和。要是自己死了,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    门还是天天有人敲,兄妹三个谁也不放心谁,约定看老爹只能一起看。有钢不想开门,只想一个人安静。三个人也识趣,不开门,也就走了。    这天,三个人就在有钢门口吵起来了。有钢连续十几天睡不好,一听见他们吵,又气又悲,一口气,就提不起来了。他顿时感觉天旋地转,慢慢就瘫倒在地。    三个人吵的厉害,突然听见咚的一声。忙又敲门。没有人应,三个人才着急起来。说来好笑,现在有钢家的钥匙是哥哥保管外面门上的,弟弟妹妹保管里面门耳朵。三个人把门打开,看见有钢已经晕了。那七巧桌里那张方形桌子,也在地上。    那一声巨响,就是它倒地的声音。    “这不,我住进了医院。”有钢呼呼喘着气。    门外,又是一阵吵闹。      门外,又是一阵吵闹。    只听见一个女人尖酸刻薄的声音,“你找那个老家伙来不就是要证明桌子是你的吗?告诉你,不是你买的,只要是爸爸的,就有我们的份。”    林华明显有些底气不足,“那又怎么样,我又不是不分给你们,只是我要多一些,是,是我和爸爸一起买的。”    林燕“哼,那让爸爸说,是不是你买的。”    世界就是这样,太多太多的人,因为金钱反目成仇,有时候血缘这种东西太缥缈,太虚无。它们在我们的身体里,但是却看不见,也不堪一击。也许,唯有流血的时候,那片红才会提醒,我们的身体其实那么亲密。        和老头叹口气,“你要怎么办那?”有钢又笑了,“我还有一个心愿,我希望你能帮我做个骨灰盒。咳咳。我知道你店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这些死人用的东西,但是,我只想你这个老朋友送我最后一程。”    “好。十天。”和老头起身,准备告辞。    “十天以后,你到我家里来吧。医院我不住了,反正是个死,我想回家。那群孩子还在想我呢。十天,我一定等你。”    和老头一出门,争吵的三个人顿时安静了,和老头眼睛都没有斜视,径直走了。        和老头在店子后面的一间仓储里翻找着。来到这家店里的人,都会很迷惑,这里怎么会有那么大的空间,那小小的铺面里面居然有那几间房屋。    和老头才来的时候,也迷惑不解。这是什么样的格局呢?他初初到来是还是个普通工人,进过矿洞,和所有工人一样,背篓里放几斤白酒,随时保暖。那天,也是个机缘吧,当他的师傅看见他的时候,眼睛里的泪花让他无所适从。    和老头翻出了一块柚木,没错,这就是七巧桌的剩料。七巧桌是师傅的师傅做的,还是师傅的师傅做的呢?谁也不知道,这也是店里的规矩,店里的东西虽然都是师傅们自己做的,但是谁也不知道确切是哪一代的店主做的。做好了,就放在店里,从家具,到小的工艺品,这些木制品有些在店里放了很多很多年,都没有遇见自己的主人,只是痴痴的,安静的等。等一个没有被约定过的约定。    加工以后,在仓储里会留下一些剩料,留着有很大的用途。比如现在。    锯料,测量,刨,凿,打磨。那墨线被轻轻拉起,嘣的弹在木料上,留下黑色的遗迹。和老头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样复杂工序的东西了。店子里的东西太多了,他只想在自己的有身之年找到它们的主人,他这些年都只用木料做些小玩意儿,纯粹是打发时间了。    和老头的老伴看他那么认真开始做,图纸上是个骨灰盒。有些不高兴,多不吉利啊,但是也没有说话,那么多年,太了解他了。不该说的,说出来只会不开心。和老头是个心里有谱的人,也不会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的。也就由他。  
  其实用柚木做这个东西是有些不合适的,不是上上选。和老头很清楚有钢的想法,他提出这样的要求,无非是要和老头给他想个办法让那群孩子能一直陪伴着自己。木匠人有规矩,你说要什么样式什么东西,我做,你就不能再过问。这是尊重,是行规。    抛光,上漆。    一切都那么完美。    和老头连续工作,只为了让这个漆能干透。必须要三天三夜。    上了这个漆,不仅防水好,耐酸耐腐,传说,这古老漆树上下来的漆,不会困住灵魂。      和老头到的时候,有钢在床上不停问,来了没,来了没。    这是约定的第十天。    和老头来到他的床边,握住有钢的手,轻轻放在骨灰盒上。    这个骨灰盒做的很朴实,没有雕刻的花纹,底部做了一个托底,四四方方。在正前方有一块檀木镶嵌,中间镂空,可以放往生者的姓名。整体给人的感觉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肃穆。也许不是它本身,而是它散发的气吧。    有钢手一摸到它,眼泪就下来了。不停说:“谢谢,谢谢。它们一直在哭啊,一直说要随着我啊,我,呜呜。”和老头点头,紧紧拉着有钢的手。    有钢嘴巴里还在念叨,“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三个儿女再也坐不住了,眼看爸爸就要咽气了,难道真的平分?谁都知道,爸的这口气就是等着这个老头的,这下心愿了了,要是一下去了。做弟妹倒还好,这大哥原本就想独占的,要是老头一咽气,那怎么办啊。    林华扑通跪在床前,“爸,您看,您还是立个遗嘱吧。这桌子,是我帮您搬来的。爸,律师我都叫来了。”和老头这才注意,满屋子的儿孙里,有个陌生的男人。他一直在抽烟,显然已经见多了这样的场面了。    林燕把孩子叫到身边,“快给你爷爷跪下!”孩子看爷爷的样子,有些害怕。不敢悖逆母亲,跪下了。“爸,这不行啊。除了桌子,还有这房子和您的存款什么的,都是我们共同的。要不,大哥拿了桌子,就要给我们姐弟钱,也不能再分其他的。我打听过了,那套桌子很稀有,虽然年代不久,也是高人做的,至少也值七八十万。要是大哥独占了,就得我说的那样。”    “就是就是,”林青也过来了。“就像姐姐说的,爸……”     有钢的声音突然大了,一点也不像个将死之人。和老头又闻见了那股腐朽的味道,时间到了。和老头眼睛红了。    “有律师,那正好。”有钢紧紧抱着那骨灰盒。“现在我的神智很清醒,在坐的都是见证。”律师赶紧过来,拿出录音笔,纸张开始纪录。    “你们都逼我吧,人呐,不如这草木啊。好,那桌子,你们平分吧。剩下的房产,变卖后的钱,存入银行,平分给你们的子女,到他们十八岁的时候一同去领取。我的存款就用做我的后事吧。这下,你们都满意啦?”    林华有些不服气,“爸,我不同意平分。”    有钢笑,“那好吧,不平分,就留给你们去争吧。谁争了赢了谁得。”律师把条款拿来,有钢签字。这下,三个人炸开了锅,谁争赢了是谁的啊。    有钢喃喃地说,“一切都结束了啊,咳咳。我们在一起……”和老头走了,他见不得生死。临走前,他伸手摸摸那套七巧桌,叹口气,“去吧去吧,随着你的主人去吧。”    有钢咽下了自己最后一口气,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满足的笑容。    三个人还在争吵,谁也没有注意,那套七巧桌的桌面,七个,齐刷刷地,裂开了。裂痕,甚至满了整套家具。        它们会和它们的主人一直在一起吧,即使是黄泉路,也作个伴。    那些凡世可怜的人啊,你们争的,不过是一堆破柴啊。    
  217弓(原作者:想念小白鞋)    “外公”,遥遥跑进店子,今天是周六啊,好不容易学校补完了课,遥遥赶紧来看外公外婆。高三了,学习很紧张。    和老头早上就去买了遥遥最爱吃的鱼,现在正让老婆子做着呢。    有时候,我们总是不会察觉自己的变化,长大,变老,直到你突然看见自己的儿女子孙成家,长大。或者儿时的玩伴已经满头银发,照照镜子,才发现,呀,原来,我已经老了啊。    和老头这个时候就是这样的心情。遥遥是二女儿的孩子,才3个月就在他身边,他和老伴两个人喂米汤,喂奶粉,孩子就这么噌噌长起来。遥遥命苦,但是天生开朗大方,学习上也从来不要别人操心。中间经历了很多常人没有办法想象的故事,现在遥遥不要他们负担了,却还是最喜欢呆在他们身边。    十几岁的孩子,总是让人想起自己的少年啊。    “外公,外公,你想什么呢?”遥遥看外公有些失神,叫唤到。然后就趴到外公身上撒娇。“外公,你给我说说故事嘛,我知道你有好多故事。”    外公的这家店子挣不了多少钱,但是遥遥知道这店子对外公很重要,也记得外公说过,这里的东西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要吃饭了还听什么故事?”和老头疼爱地责怪。    “听了好下饭。”遥遥知道外公肯定会说的。    也不知道自己百年之后,这家店有没有人打理,和老头心思飘远了。也好,说就说吧,至少以后还有人知道这些故事。    “把那墙上的弓拿下来吧。”和老头指挥着。顺着他的手的方向,挂着一把弓。    遥遥取下来,“好沉啊。”    一把长弓,紫色中隐隐有些赤红。    “这是合成弓。主材是紫杉木,紫杉的纹理通直,结构致密,有很好的弹性。你看它的光泽,是不是很漂亮?”    “什么叫作合成弓啊,我以为就是木头的,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啊”。    “合成弓就是用动物角、骨或木材等合制而成的,这种弓弹力足,威力大,射程远,但这把还不是真正的合成弓。只用了兽骨和木材两种。它的制作比较复杂,加上了干、角、筋、胶、丝、漆六材呢。可惜这样的技艺已经失传了啊。”    遥遥靠近仔细看,一股清香就飘过来。那是属于木的特殊的香味,是紫杉本来的香味。    和老头手拉了一下弓弦,嗡嗡地响。“真是好弓啊。普通的弓,都是牛筋作弦。这弓,听说是用西藏雪山上巨大的兽类的筋。这弓身也加了巨兽的骨,然后油漆浸泡,然后干燥,再上漆,反复作成的。”    遥遥看外公说的那么神奇,又仔细看弓。两边的角翘起,弓身上有些花纹,看不出是什么图形,有些像人,有些像蛇?    “上面应该是武将神,但是不像是中国古代的神,也许这弓不是我们的匠人做的。”    “外公,你骗人,那么厉害的东西,你就随便挂在那里啊。再说,你是哪里得来的呢?”    “呵呵,故事就是故事嘛。”和老头懒得分辨。“不听就不说了啊。”    “好好,我相信,你说,你说。”    “这弓的主人,是个大将军。他镇守边疆,威风凛凛啊……”    “他是不是在马上然后就嗖嗖把敌人射死?”遥遥打断外公。    和老头有些不高兴,自己很少说那么多话,还要被打断。遥遥吐吐舌头,让外公继续。    “这种长弓是不适合用在马上的,你看那边那把角弓就是骑马用的了。角弓杀敌打猎,这长弓有时候就不一样了啊。诶。”      “这大将军镇守边疆,威名赫赫。双方交战激烈,百姓是哭不堪言啊。大将军心比较好,总是救助百姓。有一次,他在一个被火焚烧的村子边,救了一群人。大将军的名字,叫封丘。”      “将军,这些人怎么办?”侍从问道。    “老规矩,给些粮食和水,受伤的包扎一下,然后让他们快离去吧。”    “是。”    右副将无奈摇头,“封丘,你就不怕有细作?”    “杰陆,你不怕你的多余担心玷污了你杨家威名?守山,你也跟着去看看吧。”洪守山是封丘的左副将。    守山向来不主张封丘的这些举动,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他走到那几个百姓中,看着将士给他们包扎。    突然,其中一个人偷偷拿出一个纸包,将粉末吹向一名正低头帮他察看伤口的将士,那将士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守山看的清清楚楚。他上前,一刀,就先把自己将士杀了。事情太突然,谁也没有反应过来。    也不能怪守山,敌方曾经这样把一种很奇怪的病症传到军中,传染性很强,当时死了很多将士,军队士气受到了极大的损伤。而那个事情就和守山有极大的关系,是他太莽撞,有人报告自己被人用一种白色没有气味的粉末吹到脸上,守山只是问问没有不舒服就放过了。结果事情演变严重,那个将士全身僵硬发紫,并且咳嗽不止。没几天,就一命呜呼了。同帐的人都被传染了。最后,只能把他们都烧了,那些将士也都是汉子,没有半句不甘,毕竟这是要人鸣的病啊。    没有人责备他,他自己就和自己过不去。江湖上能人术士众多,这些邪法不能不防。    只是,那将士不一定就染病,守山他太急躁了点。这样不照看,不审问,这就是守山,认定了就是认定了啊,敌人就是要杀的。至于将士,要是染病不一样是死,也不怕传染给其他人了。    “你们这些混蛋。”二话不说,就把刚吹粉末的人提起,“用你的鲜血来祭奠我的兄弟。”然后对着喉咙割下去。血喷出来,那人的喉咙冒着血泡,圆睁双目,就此奔西。“众将士听令,把其他那些细作都杀了。”    “这……”    “怕什么?没看见他刚才害我们的兄弟。快点,然后烧干净,省得又有什么病传染。快,将军那边,我自有主张。”  
  啊,一个女子放声尖叫,左躲右闪。那些将士在封丘的教导下向来对妇孺都是手下留情的。守山发怒了,“走开,一个女人都收拾不了。”然后一刀,砍向女子。    女子背上顿时血流如注。恐怕是活不成了。    马嘶鸣。“守山,你……你们快去看看,还有没有人有的救。”封丘下马,“守山,你怎么那么重的戾气?”    “我杀的是奸细。”守山策马而去。也不作解释。    一起长大的三个人,一起入军营,一起上阵。他们是好兄弟,但是有很多的不一样。封丘心地善良,杰陆为人冷静,守山脾气暴躁。    女子成为了唯一的幸存者,她在大夫的努力下竟然活了下来,背上的伤口让她趴在榻上过了一个多月。    封丘让她进了将军府养伤。    “封丘,这不妥,万一……”杰陆显得很忧心。    “万一她是奸细?她可是差点丧命了。而且我仔细问了,也查了,那个细作应该不是和他们一起的。”    女子叫水蒽,可人的名字。在将军府一住,就是两个月。水蒽长的很漂亮,眼睛比中原的女孩子要凹陷,皮肤也更加白皙。英挺但是秀气的鼻子,美好得像花儿。    “你可好些?”封丘总是去看她,然后给她带去小点心。水蒽对封丘来说,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她的眼睛里总是清冷的,遥远的。她一点也不柔弱,感觉像一棵有生命但是很沉静的树。    封丘知道应该让她尽快离开,他也不允许自己对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产生任何感情。    有些事情,真的没有原因的,喜欢一个人,你就真的喜欢了。那情愫就像坚强的小苗,可能没有阳光,没有雨露,但是,这不能妨碍它的生长。      “啊,都是这样的故事嘛,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遥遥很笃定。    和老头说:“小孩子,懂什么呀?”爱情,哪里是我爱你,我们就在一起那么简单呢?      水蒽常常用很迷离的眼神在思考问题,一个长期在战火燃烧的边境生存的女子,当然不会是简单得像张白纸。    水蒽似乎很抗拒所有的人,当然包括封丘,而每次听到守山的脚步,她眼睛里就是死一样的灰,好像慷慨赴义的勇士。水蒽常常想起那天,就是守山杀人的那天。虽然战火纷飞,但是真真切切在面前看见有人被杀还是可怖的。一个人,好端端的,就那么一刀,然后就变成了一堆鲜血淋漓的肉。    那个阿姨,对了,叫什么呢?好像姓冯的。她还说,自己可以和她一起投奔她的亲戚。只是第一次见面,就那么热情啊。多好的人呢?    已经不是很远了,过了那个村庄,只有几里,就是自己想去的地方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那个封丘要假装好心呢?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守山要那么残忍。都是你们,怎么一切就这么难啊,水蒽恨恨的。    水蒽的感情就这样被牵引着,一会为自己悲痛,一会感叹人生的无常,一会有着满心的恨意。有时候想起封丘,会有一丝的温暖,然后就灭了,一切,肯定不是那么简单的。    水蒽刚洗完澡,背上的伤疤快好完全了,就是有些发痒。铜镜里,水蒽扭头看自己的伤疤,张牙舞爪地,在她洁白皮肤衬托下更显得KB,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啊。    守山就这样肆无忌惮地闯进来。    水蒽马上拉好衣服。然后直直盯着守山。    “哼,不要以为有封丘护着你你就可以逍遥,我告诉你,现在大战在即,要是我发现你有什么举动,我的下一刀肯定不让你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你以为有几分姿色就能迷惑谁?”守山手搭在刀柄上,蓄势待发。    水蒽微微扬着下巴,不理睬。    “哎呀,确实有你不一样的地方。还挺有骨气的。我不是封丘,那么怜香惜玉。”守山瞥她一样,转身就走。“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哈哈哈哈”    听着他走远了,水蒽才发现自己的背伤被她崩紧的姿势给扯的生疼。看来,必须很快离开了。    夜,将军府进了贼。    整个将军府的人都出动了,听说,是封丘的一副布兵图不见了。守山和杰陆分带人马在将军府里搜查。封丘站在最高的塔楼上,看着全府的动作。必须抓住,大战在即,要是被盗走了,就要重新布局,自己的行动被掌握,可是大大的不利啊。    守山第一个就进了水蒽的房间,把水蒽从床上拉起来。亵衣单薄,水蒽姣好的身材就暴露在一群男人面前。可是奇怪的是,她没有反抗,也没有尖叫,甚至没有因为这样的注视而不自在。    守山咽了咽口水。“你们还看什么,快搜,好好搜。说,是不是你,还是你有同party?”他还是不肯放过水蒽。    太不正常了,她伤快好了就失窃,那个贼一定还在府内。    “没有。”“没有。”将士们报告着。    “哼,你等着,不要被我抓到。”然后守山狠狠看了水蒽一眼,“留下两个人看着门口,其他人快和我一起继续搜查。”    看着满屋凌乱,水蒽觉得自己真的非走不可了,守山的眼睛告诉她,他不是说着玩的。他可能真的会杀了她,不管用什么样的借口。要活命,就一定要逃。女子的命就这么柔弱?已经到今天了,她不能后退。    水蒽悄悄收拾了一下。封丘送的小刀,水蒽何尝不明白封丘的喜爱呢?他是大将军啊,水蒽又怎么不会心动呢?想到这里,水蒽心里就想留下了。突然,她看见了远去的背影,听见了那样怕人的狞笑,那些眼睛里的情谊,在欲望之后,消失无影。    水蒽,要记住,要对自己好一点。水蒽跟自己说。打开后面的窗户,翻窗而出。    她不知道,自己这个时机选的真的是不好。封丘一眼就看见猫着腰背着行囊的她,封丘抓紧了手里的长弓。  
  那漂亮的长弓,紫色中带有赤红。    真的是你吗?封丘心里闷闷的。原来真的是你。    搭上箭,拉满弓,咯吱的声响让封丘大脑有瞬间的空白。水蒽,你是不是有你深爱的族人呢?或者你有你深爱的他?有深爱的家园?为了他们,你甘愿做最危险的事情,以命相搏!水蒽,你知道吗,我真的喜欢你,不是你的外表,而是你透露出的沧桑和坚强,像走丢的小鹿,奔跑但是迷茫。水蒽,我也有自己深爱的家园,有我深爱的亲人和朋友。对不起,我不能放你走。    嗖。箭直指水蒽的背心飞驰而去。嗡嗡,弓弦还在震动,是在哀鸣吧。    翻过了这墙,应该就是外面了吧。水蒽努力攀爬。    已经爬到墙头了。外面很黑,只看清是一片林子。    自由的味道。    水蒽永远都在逃跑。从她人贩子买给边境客栈的老板,她就不停逃跑。生活对她是残酷的,十四岁,她就成了军妓。    是的,专门让这些将士取乐的军妓。    她的美貌让老板挣了很多钱,老板也不会随便放过这棵摇钱树。    一个女人的反抗总是徒劳的,那些人在她身上蹂躏,她的眼睛里看不见希望。    那些所谓的军官,不过都是在战争压抑下变态的男人。见多了生死,也不会对她有所谓的温柔。    当她终于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带走她的人,那个人的柔情却在激情之后变成冷漠,然后告诉她,不过是想找到和自己爱人在一起的感觉。    男人对于她,是那么可怕而丑陋的生物。欺骗,囚禁,欲望,杀戮。    她终于找到机会,假装服从,然后用准备好的尖利签子,扎进那个客人的心。趁夜色逃跑。在路上遇到那群人,于是结成同伴。    水蒽已经想好,到远离战火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她不相信上天就对她那么狠。即使死,她也不愿意死在这里啊。    为什么这些男人都要毁掉她的希望呢?她是那样一个被生活折磨的女人,她只是想要自由啊。      背,钻心的疼,是旧伤复发了,我要快走。直到看见箭头带着血腥出现在胸前,水蒽突然明白,自己再也不能到自己想去的自由的地方了。    她从墙头掉下来,眼睛看着天,那样的,不甘。      “啊,水蒽死了?这个故事不好,为什么要死?”遥遥眼睛有些红。    和老头摸摸遥遥的头,“战争是很泯灭人性的。”      奸细抓到了,连同被盗走的东西。    水蒽的尸体被送到封丘面前。他,错杀了她。在而后的时间,封丘一直为自己的行为而懊恼。这样一场战争,究竟死了多少人啊。      和老头继续说:“大将军的长弓再夜没有用过,他一直觉得自己欠水蒽的,生生世世一定要还。”    “可是没有机会拉,怎么还?”遥遥叹息。    “会还的,长弓也是这么说的。”和老头把弓挂好,“快,去准备吃饭。”       不管多少年,多少的轮回。我知道有一天,这把长弓会找到你,把我的心愿和歉意带给你。你,会拉满这弓,如果你真的用箭指着我,相信我,我一定不会闪躲,也不会害怕,因为,这是我欠你的。    等我们扯平的时候,我,可以爱你吗?  
  218夜路(原作者:蛋挞yoyi)      夜像墨汁染过的一样,月光被死死地遮挡住。    男人在小路上急匆匆地走着,他刚刚看完一部KB电影。    小路两边满是杂草,迎风轻轻摆动,就像是对着男人招手。    男人紧了紧衣服,缩起脖子继续赶路,此刻,他最希望能在路上碰见其他的路人。    走着走着,前面不远处隐约真的走来一个路人,和男人相向而行。    男人一下感觉踏实了起来,现在他不是孤单的一个人了。    可是很快,男人的心情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因为,他发现这个和自己相向而行的路人,始终和自己保持着相同的距离。    男人的心一紧,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按理说,两个相向而行的人,很快就应该擦肩而过,不是吗?可是为什么会始终保持着同样的距离呢?    渐渐地,男人看清了那个路人。    那原来,那个路人和男人是同向的,但头却转了180度,对着男人。    男人吓的大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面前的路人停了下来,转过头说:宝儿,好像有人叫呢。    路人抱着的孩子把头从路人的肩膀上移开,看着路人说:嗯,爸爸。是后面那个叔叔的叫的。    孩子说完指了指远处躺在地上的男人。  
  219小 丑(原作者:不详)    1.  他是个小丑,真正的,天生的。  他个子很小,身材很胖,皮肤粉viper白的,时而邪恶,时而可爱,时而扮女,时而扮男,有时干脆连人都不扮了,在卷着毛球、藏污纳垢的暗红色地毯上,摸爬滚打,用恶俗的身姿和段子,引得台下一阵阵恶俗的笑。人们很难忽略他,因为他懂得如何讨看客喜欢,这是他的生存之本。可,他注定只是个小丑,串场子的、打圆场的,必不可少的,又永远不会压轴的。  他跟着这个草台戏班在十乡百村里游走,看着戏班里的人从演员沦落成戏子,听着台上的戏目从正统的折子戏演成不伦不类的、说不清是戏曲还是流行歌曲的怪异节目。他从很年轻的时候就呆在这个戏班里,是栽在这戏班里的花,贴在这招牌上的影。很多年过去了,戏班的人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连班主都换了好几个,唯有他,凭着的莫名的坚持,日复一日地笑并被人笑着。  人们忘记了他真正的面孔,记不得他真正的名字。他就像一件戏服、一架电子琴,一件必不可少又不足为道的道具。  他的名字叫小丑,他的样子也叫小丑。  2.  后来有一天,戏班里来了一个女演员,美丽的、哀伤的。她是个流浪的艺人,从来不长驻在同一个戏班。她拿着一张照片,寻找那个曾给过她最真承诺的人。她会唱京剧,也会黄梅戏,还会流行歌曲。女人的京剧是悲的、黄梅戏也是悲、流行歌曲还是悲的。她常常唱着唱着就会动情地流泪满面,两只眼睛就像永不枯竭的泉。那段时间,戏班的压轴节目便是她的哭,主持人带领着台下的观众数数,数到三,她的泪就会像被拧开的水龙头,台下的掌声亦如哗啦啦的流水一般,掌声不息,眼泪不停。  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她笑,就像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小丑哭一样。  每当女人表演的时候,小丑就躲在后台,掀开幕帘的一角,用藏在浓浓的油彩下的脸、咧着猩红的大嘴、闪烁着十字星星状的眼睛——用他那唯一的、笑着的表情,望着她哭。  美丽而哀伤的女人总是招人怜爱的,她也不例外。可是面对殷勤备至的班主,和英俊潇洒含情脉脉的男演员们,她总是哀伤地、决然地说:“我见惯了逢场作戏。”  也是,在这样居无定所、流浪飘零的生涯里,铁打的戏班流水的戏子,谁对谁,多少都有些逢场作戏。她的心死了,于是后来,大家对她的心也死了。  唯有小丑,始终像一个七彩的冰激凌球,在她的眼泪里,微笑着慢慢融化。  3.  那天,某个村庄的村长之子娶妻,请他们搭台做戏、三天不息。  喜事,她本不该出场的。可到了第三天,一半演员都精疲力竭,她不得不出场。她只有悲的目光、悲的曲调,唱到动情处,又哭起来。  村民们闹起来,菜叶子甩上来,吐沫星子喷到她的脸上。主持人打圆场,说她天生就是如此。此话一出,人们更是较上了劲儿,叫嚣着她若不笑,就不给钱。于是她笑,笑的样子,也是哭。  这时,小丑翻着筋斗跳到台上,跳着最滑稽的舞蹈,讲着最滑稽的段子,汗水从他的额头流下来,滴到眉毛上、渗入眼睛里,变成黑色的眼泪。他左眼映出笑脸,右眼却流出泪水,气喘吁吁地凑到她耳边,低声说:  倘若我愿与你逢场作戏一辈子,你愿意给我一个浅浅的、逢场作戏的微笑么?  女人一愣,她不知道一辈子的逢场作戏还能不能叫做“逢场作戏”,但她笑了,浅浅的,不是逢场作戏,绝对发自心底,但她笑的样子奇丑无比。  原来,有些人只适合笑,而有些人却只适合哭。  4.  那天散场之后,她将小丑拉到后台的角落,掏出照片,抚摸着他满是油彩的脸,颤抖着说:“是你!”  小丑带着职业的、滑稽的笑:“我是?”  他望着女人手里的照片,一个温润祥和的男人在她手里笑。  他摇摇头:“不是我。”  女人哭着:“我说你是,你便是。只有你,才能说出那样的话。”  小丑不再否认,他爱他哭泣着美丽,亦爱她微笑着的丑陋,她说是,那便是好了。  女人说,她和照片里的他,都曾经是没有市场的演员,贫贱夫妻百事哀,因了贫困,他们分手了。可分手后,她才晓得他的好,于是在各个戏班颠沛流离,为的就是找他。不曾想歪打正着,她竟靠着这漂泊的哀伤,找到了饭碗。  找到爱人后的女人,因了幸福而失去美丽,因了不美丽而再次失去饭碗。失去了哀伤她就失去了一切,她那永不枯竭的泉,被“一生一世逢场作戏”的承诺烘烤成两粒剔透的玻璃珠,她不能再登台演出了。  因了女人的青睐,戏班的人们一下子注意到了小丑的存在,继而他们发现了一个大秘密——没有人见过小丑真正的样子,没有人知道他十字星星眼睛后面到底有没有眼睛,没有人知道他滚圆的塑胶鼻子后面到底有没有鼻子,没有人知道他猩红的月牙型嘴唇后面到底有没有嘴唇。  他似乎从不卸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又似乎是从不化妆。  
  5.  好奇的人们涌进小丑的房间,女人也在其中,手里还端着一盆热水,泡着洁白的毛巾,每个人都想知道庐山真面目,甚至包括小丑自己。  多么荒谬,连他自己都忘记了本来的自己。  小丑颤抖着接过脸盆,拿起毛巾,一点一点洗去脸上的油彩。当脸盆里的水飘满了油污时,他抬起头,大家都目瞪口呆——原来他真的是女人照片里的男人。  那一刻,他想起了一切,和女人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他们决定结束这样漂泊的生活,重新生活在一起。  6.  可,生活又不是童话。  她和他,又百事哀了,又开始争吵、彼此埋怨、分开,各自漂泊。  他又成了小丑;  她又成了美丽而哀伤的、在照片里寻找幸福的女人。  后来有一天,他们又相遇了,他对她说了相同的话,他们再次重归于好。  只是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也洗不去脸上的油彩了。无论他洗多少次,无论他用什么洗,哪怕他搓掉了一层皮,他依旧是十字星星眼、圆圆塑胶鼻、弯弯月牙嘴——就像一开始说的那样,他变成了真正的、天生的小丑。  而她,亦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哀伤成了她唯一的表情,亦如小丑成了他唯一的样子。  7.  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是个小丑,为了活着,不得不按照别人喜欢的方式来塑造自己,直到某一天,我们再也找不到自己原来的样子。  【完】  
  记号  
  220懒(原作者:蛋挞yoyi)  01  菜市口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听说今天要处决一个乱party。  张伟成跪在木桩前,刽子手举着鬼头刀,站在他的身后,目露凶光。  张伟成就是要被处斩的乱party。  午时三刻,监斩官大叫了一声:“斩!”  随后,黄色的令牌被丢到了地上,跟着,张伟成的脑袋也落了地,像个球一样滚下了斩台,最后停在了一个孩子的跟前。  那孩子看着张伟成的脑袋,晕了过去。  02  十年后。  吴有利和三姨太躺在房间里抽着大烟,两个丫鬟分别给他们敲腿按摩。  这时候,一个少年背着另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背人的是哑仆吴福,被背着的是吴有利的儿子,吴天赐。  “爹,我要吃杏仁糕!”吴天赐冲着吴有利大叫。  吴有利打了个呵欠,顺手从衣袋里掏了些碎银子,递给丫鬟。  “去,给少爷……买点……杏仁糕。”吴有利边打呵欠边断断续续地说。  丫鬟把钱递给了吴福。  吴福点了点头,背着吴天赐离开了。  吴天赐没有残疾,纯粹就是懒。  03  吴福站在吴天赐的床前,一口一口地喂他吃杏仁糕。  吴天赐一边吃着杏仁糕,一边吧嗒嘴,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不知道吴福是逆来顺受惯了,还是天生的好脾气,任凭吴天赐怎么挑剔撒泼,他脸上都始终带着和气的微笑,比夏天的太阳还暖。  吃完了杏仁糕,吴天赐打了个呵欠,顺势躺了下去,很快便呼呼大睡起来。  吴福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帮他打扇,生怕燥热的空气扰了吴天赐的美梦。  没过一会,房门开了,一个丫鬟走了进来,她是来和吴福换班的。  “少爷几时睡的?”丫鬟问吴福。  吴福比划了一下,示意吴天赐刚睡不久。  虽说吴福是聋哑人,可他能读懂唇语。  04  吴有利的房间里满是大烟味,乌烟瘴气。  他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半梦半醒。  “嘎吱……”门被推开了,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吴有利眯着眼睛看去,吓得一身冷汗。  进来的是一个无头人,他的脑袋在手里提着,充满仇恨地瞪着自己。  是张伟成!  张伟成的鬼魂来索命啦!  吴有利“噗通”一下从床上掉了下来。  那影子越来越近,然后一把抓住了吴有利的胳臂……  “啊吧……啊吧……”  吴有利定睛一看,是吴福,手里还拿着个尿壶。  吴有利粗粗地喘了一口气,整个人瘫软如一堆烂泥。  05  又过了一年。  乱party占领了县城。  几个大汉举着火把,站在吴有利的房间里。  “饶……饶了我们吧。”吴有利和三姨太瘫坐在地上。  因为长期不运动,再加上大烟的毒害,他们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这时候,吴福背着吴天赐走了进来。  “蠢奴才!快把少爷带走!”吴有利对着吴福气急败坏地大叫。  吴福冷笑了一下,把吴天赐丢到了地上。  然后转身从大汉的手里拿过火把,一一把家具点着,转身离开了。  “少当家仁义,给你们机会,有本事就自己逃吧。”大汉说完,带着随从退了出去。  大火开始渐渐蔓延开来,吴有利、三姨太以及吴天赐吃力地一点点向大门口爬去,一点点,一点点地爬着……  在熊熊地火光中,吴有利仿佛看见了被他出卖的张伟成被处斩时的情形。  张伟成的头滚到了儿子的脚边,嘱咐他说:“找吴有利算账,替爹爹报仇。”  [完]  
  220懒(原作者:蛋挞yoyi)  01  菜市口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听说今天要处决一个乱party。  张伟成跪在木桩前,刽子手举着鬼头刀,站在他的身后,目露凶光。  张伟成就是要被处斩的乱party。  午时三刻,监斩官大叫了一声:“斩!”  随后,黄色的令牌被丢到了地上,跟着,张伟成的脑袋也落了地,像个球一样滚下了斩台,最后停在了一个孩子的跟前。  那孩子看着张伟成的脑袋,晕了过去。  02  十年后。  吴有利和三姨太躺在房间里抽着大烟,两个丫鬟分别给他们敲腿按摩。  这时候,一个少年背着另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背人的是哑仆吴福,被背着的是吴有利的儿子,吴天赐。  “爹,我要吃杏仁糕!”吴天赐冲着吴有利大叫。  吴有利打了个呵欠,顺手从衣袋里掏了些碎银子,递给丫鬟。  “去,给少爷……买点……杏仁糕。”吴有利边打呵欠边断断续续地说。  丫鬟把钱递给了吴福。  吴福点了点头,背着吴天赐离开了。  吴天赐没有残疾,纯粹就是懒。  03  吴福站在吴天赐的床前,一口一口地喂他吃杏仁糕。  吴天赐一边吃着杏仁糕,一边吧嗒嘴,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不知道吴福是逆来顺受惯了,还是天生的好脾气,任凭吴天赐怎么挑剔撒泼,他脸上都始终带着和气的微笑,比夏天的太阳还暖。  吃完了杏仁糕,吴天赐打了个呵欠,顺势躺了下去,很快便呼呼大睡起来。  吴福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帮他打扇,生怕燥热的空气扰了吴天赐的美梦。  没过一会,房门开了,一个丫鬟走了进来,她是来和吴福换班的。  “少爷几时睡的?”丫鬟问吴福。  吴福比划了一下,示意吴天赐刚睡不久。  虽说吴福是聋哑人,可他能读懂唇语。  04  吴有利的房间里满是大烟味,乌烟瘴气。  他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半梦半醒。  “嘎吱……”门被推开了,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吴有利眯着眼睛看去,吓得一身冷汗。  进来的是一个无头人,他的脑袋在手里提着,充满仇恨地瞪着自己。  是张伟成!  张伟成的鬼魂来索命啦!  吴有利“噗通”一下从床上掉了下来。  那影子越来越近,然后一把抓住了吴有利的胳臂……  “啊吧……啊吧……”  吴有利定睛一看,是吴福,手里还拿着个尿壶。  吴有利粗粗地喘了一口气,整个人瘫软如一堆烂泥。  05  又过了一年。  乱party占领了县城。  几个大汉举着火把,站在吴有利的房间里。  “饶……饶了我们吧。”吴有利和三姨太瘫坐在地上。  因为长期不运动,再加上大烟的毒害,他们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这时候,吴福背着吴天赐走了进来。  “蠢奴才!快把少爷带走!”吴有利对着吴福气急败坏地大叫。  吴福冷笑了一下,把吴天赐丢到了地上。  然后转身从大汉的手里拿过火把,一一把家具点着,转身离开了。  “少当家仁义,给你们机会,有本事就自己逃吧。”大汉说完,带着随从退了出去。  大火开始渐渐蔓延开来,吴有利、三姨太以及吴天赐吃力地一点点向大门口爬去,一点点,一点点地爬着……  在熊熊地火光中,吴有利仿佛看见了被他出卖的张伟成被处斩时的情形。  张伟成的头滚到了儿子的脚边,嘱咐他说:“找吴有利算账,替爹爹报仇。”  [完]  
  220懒(原作者:蛋挞yoyi)  01  菜市口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听说今天要处决一个乱party。  张伟成跪在木桩前,刽子手举着鬼头刀,站在他的身后,目露凶光。  张伟成就是要被处斩的乱party。  午时三刻,监斩官大叫了一声:“斩!”  随后,黄色的令牌被丢到了地上,跟着,张伟成的脑袋也落了地,像个球一样滚下了斩台,最后停在了一个孩子的跟前。  那孩子看着张伟成的脑袋,晕了过去。  02  十年后。  吴有利和三姨太躺在房间里抽着大烟,两个丫鬟分别给他们敲腿按摩。  这时候,一个少年背着另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背人的是哑仆吴福,被背着的是吴有利的儿子,吴天赐。  “爹,我要吃杏仁糕!”吴天赐冲着吴有利大叫。  吴有利打了个呵欠,顺手从衣袋里掏了些碎银子,递给丫鬟。  “去,给少爷……买点……杏仁糕。”吴有利边打呵欠边断断续续地说。  丫鬟把钱递给了吴福。  吴福点了点头,背着吴天赐离开了。  吴天赐没有残疾,纯粹就是懒。  03  吴福站在吴天赐的床前,一口一口地喂他吃杏仁糕。  吴天赐一边吃着杏仁糕,一边吧嗒嘴,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不知道吴福是逆来顺受惯了,还是天生的好脾气,任凭吴天赐怎么挑剔撒泼,他脸上都始终带着和气的微笑,比夏天的太阳还暖。  吃完了杏仁糕,吴天赐打了个呵欠,顺势躺了下去,很快便呼呼大睡起来。  吴福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帮他打扇,生怕燥热的空气扰了吴天赐的美梦。  没过一会,房门开了,一个丫鬟走了进来,她是来和吴福换班的。  “少爷几时睡的?”丫鬟问吴福。  吴福比划了一下,示意吴天赐刚睡不久。  虽说吴福是聋哑人,可他能读懂唇语。  04  吴有利的房间里满是大烟味,乌烟瘴气。  他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半梦半醒。  “嘎吱……”门被推开了,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吴有利眯着眼睛看去,吓得一身冷汗。  进来的是一个无头人,他的脑袋在手里提着,充满仇恨地瞪着自己。  是张伟成!  张伟成的鬼魂来索命啦!  吴有利“噗通”一下从床上掉了下来。  那影子越来越近,然后一把抓住了吴有利的胳臂……  “啊吧……啊吧……”  吴有利定睛一看,是吴福,手里还拿着个尿壶。  吴有利粗粗地喘了一口气,整个人瘫软如一堆烂泥。  05  又过了一年。  乱party占领了县城。  几个大汉举着火把,站在吴有利的房间里。  “饶……饶了我们吧。”吴有利和三姨太瘫坐在地上。  因为长期不运动,再加上大烟的毒害,他们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这时候,吴福背着吴天赐走了进来。  “蠢奴才!快把少爷带走!”吴有利对着吴福气急败坏地大叫。  吴福冷笑了一下,把吴天赐丢到了地上。  然后转身从大汉的手里拿过火把,一一把家具点着,转身离开了。  “少当家仁义,给你们机会,有本事就自己逃吧。”大汉说完,带着随从退了出去。  大火开始渐渐蔓延开来,吴有利、三姨太以及吴天赐吃力地一点点向大门口爬去,一点点,一点点地爬着……  在熊熊地火光中,吴有利仿佛看见了被他出卖的张伟成被处斩时的情形。  张伟成的头滚到了儿子的脚边,嘱咐他说:“找吴有利算账,替爹爹报仇。”  [完]  
  一句话,与各位网友共勉:善护口业,不讥他过;善护身业,不失律仪;善护意业,清净无染。        网络上经常看到恶语相向,一吐快之。殊不知:人心若有恶念,出言必有恶语。恶因恶果,天道轮回,这是必然之事!    
  记号  
  rtbt    你好,谢谢你的支持!
  221植物(原作者:小妖尤尤)  1.  神仙植物馆几乎有你所能叫上名字的所有美好的植物,它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安静、最好相处的生命,是全世界最知恩图报的小东西,只要你对它们付出一点点爱,它们就会用尽生命为你绽放出最美的颜色。  植物可以成为你最忠贞的恋人,但并不包括植物人。  神仙植物馆最昂贵的植物,恰恰就是植物人。他们虽然不会开花结果,但却能带来五颜六色的、全世界最美的芬芳。粉的是钞票,黄的是金子,红红绿绿的是昂贵的宝石,那白花花的可不是银子,而是散发着纸香的支票。  当然,付出与回报总是成正比的,要养育他们,亦需要那些五颜六色价值不菲的东西。植物人是植物馆存在的真正意义,那些卑微的花花草草不过是他们的点缀和装饰罢了。他们的躯体在洗尽铅华后,绽放出一种最干净的美丽。他们将死未死,靠各种各样的器械和昂贵的药物维系着那若有若无的生命,像一株植物那样活着。  他们之所以还活着,有些是因为爱,有些是因为恨,有些是因为无私,有些是因为自私,但无论是因为什么,这肯定不是他们的本意,因为他们早已失去了意识,没有了思想,但他们不得不活着。他们的亲人愿意花费高昂的费用将他们送到神仙植物馆,总有他们的理由。  但我坚信,麦冰冰之所以躺在这里而不是坟墓的理由,是因为爱,这令她成为我这里最美的植物,亦成为我最用心照料的植物。  我本是不信爱情的,不信这世间真的有穿越了生死不离不弃的爱情,宋兆麟的出现,令我差点信了。  我轻轻在麦冰冰乌黑的发丝上插上一朵粉蓝色的小花,然后再为她擦上淡淡的腮红和亮粉色的唇彩。今天是宋兆麟来探望她的日子,我希望她是植物馆最美的花。    2.  宋兆麟来的时候,李密正带着他的新女友离开,他和宋兆麟一样是来看老婆的,不同的是,宋兆麟是来缓解思念的痛苦,而李密是来享受报复的快感,据说李密的老婆在出事前曾背叛过他,所以他每周都要带个新女友,当着植物人老婆的面亲热——这是他坚决不让老婆死去的真正的原因。  “她还好吗?”宋兆麟又瘦了一圈,眼窝深深陷了下去,嘴唇上翘起一层咸湿的白皮,他显然被丧妻之痛折磨到了崩溃的边缘。  “很好。”我轻轻牵起他的手,将他带到麦冰冰的房间:“状态很稳定。”  宋兆麟愣愣地站在门口,各种疏导管都被装饰成了淡雅的花藤,这令她像睡在古堡里的公主。他并没有走过去,亦没有像其他痴情人那样去抚摸爱人的脸,他只是站在门口,声音嘶哑吞吞吐吐地问:“她一直都活着,对吗?”  “对。”我同情地望着他:“她从未离开过你。”  听到这里,宋兆麟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仿佛我那安慰话是一句恶毒的咒语。紧接着,好像是为了掩饰某种不安似的,他说:“好、好。请你……”他顿了顿,换了一种很严肃的语气:“请您一定要让她活着,一定!”  我理解这个娶了富家女的可怜男人的苦衷,听说麦冰冰的家人正在调查他,怀疑是他“害死”了她——他们说,他之所怕她死,是因为怕自己不小心被诬陷成杀人犯。  我回头望望麦冰冰,她面无表情地躺在床上,嘴角固执地微微扬起,似乎在嘲讽着什么。    3.  植物总有凋零死去的时候,植物人也是。钱老先生在这里躺了四年,终究还是死了。这四年的时间令他的儿子成为全城孝顺的典范,令那些敬仰钱老先生的人把所有的信任都转移到了他身上,如今他已经完全取代了父亲的位置。但没有人知道他花巨资赡养着植物人父亲,仅仅是因为他父亲在失去意识之前说了一句话。他说:“若治不好,让我痛快地离开。”他一辈子都被父亲操控,最后,他决定也操控一下父亲的命运。他要死,他偏不让,操控别人命运的感觉真好。  宋兆麟站在门口,望着迎接钱老先生的车队缓缓离去,他握住我的手腕,略带紧张地问:“冰冰呢?冰冰会不会像他一样死?”  “会。”  他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忐忑地望着四周郁郁葱葱的植被,似乎担心那里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求你,不要让她死。我愿意为此倾家荡产。”  我微微扬起眉毛:“如果你经济上承担不起,放弃未尝不是一个对你对她都好的选择。况且,她总有一天会死的。”  “不要!”宋兆麟尖叫起来。我甩开他的手,揉着被握得发红的手腕,愠怒道:“你别激动,我们当然会竭尽所能地照顾她。”  他颤抖着:“她真的一直都活着吗?我是说一直!”  我望着他飘忽躲闪的眼神,细细品味着“一直”两个字的含义,  他突然把嘴凑到我耳边,低声问:“你说,人活着的时候,会变成鬼吗?”  “会啊。”我看到他又剧烈地哆嗦了一下,压低了声音说道:“植物馆有工作人员曾看到过植物人的灵魂——在植物人处于休克状态时。”  
  4.  宋兆麟看起来比我这里枯萎了的植物还要糟糕,他几乎用哀求的语气问我:“冰冰还活着吗?”  我望着他,淡淡地说:“现在还活着。”  “现在?”  “其实我之前怕你担心一直对你有所隐瞒,你妻子一度出现短暂的休克,心脏停止了跳 动,不过我们能很好的应付地应付这种状况。”  宋兆麟半张着嘴,颤抖着:“出现休克的时间大概都是什么时候?”  “晚上吧。”我莫若两可地说。  “是十二点左右吗?”他的牙齿因了颤抖而剧烈碰撞着,发出令人不耻的声音。  我点点头:“大概是吧。”  于是他整个人都靠在了一株硕大的紫丁香上,紧紧咬着嘴唇,喃喃着:“果然是……果然是……那正是我见到她鬼魂的时间……她来找我了……”他跪着爬过来,抱着我的腿:“求你,不要让她死,她不死就不会变鬼,不死就不会变鬼……”  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嘴中念念有词地向门外走去:“我去凑钱……卖房子也好……卖什么都好……请让她活着……鬼……我怕鬼……”  鬼在人心,我鄙夷地望着他的背影,他让她活着,仅仅是怕她变成厉鬼而已。  我说过,他是差点让我看到真正爱情的人,就差那么一点——倘若麦冰冰没有在临死前有那么一刻清醒的话。  没错,麦冰冰早就死了,在钱老先生死的前一天。她死前突然清醒了片刻,告诉了我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一切,很俗套,无非是爱情、金钱、背叛和谋杀。  她告诉了我怎样拿到她所有的私人积蓄,并以此做为折磨宋兆麟的劳务费。  5.  想来想去,这世界上最干净的生命,还是植物,植物人除外。    
  222呼吸(原作者:尾巴卷卷)  1.  晚上,下雨,雷声很大。  梁晓的手臂像冰冷的水草,缠上了高成的脖子。  “我饿了,老公。”  高成抚摸着梁晓的脸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方便面好吗?”  “我不……”  “那你要吃什么?”  “老公,我问你个问题。”梁晓的嘴唇凑到高成的耳朵边,“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它只有心跳,却没有呼吸,你猜是什么?”  高成转头认真地看着梁晓,似乎要用目光拨开她的皮肉,看看她的肺有没有在工作。  2.  高成是在游泳馆认识梁晓的。梁晓是他游泳班上的学员,身材好,人温柔,符合高成的择偶要求。  有时候所谓的爱情就像去菜市场买菜。你本来没想买蘑菇,恰巧眼前这朵很顺眼,一问价钱,又很便宜,于是顺理成章地买回了家……  梁晓的诡异之处是高成在他们婚后第一次一起游泳时发现的——她在水里竟然一直没有换气。  可能是因为后来梁晓的游泳课程都改为恋爱课程了,所以她一直没有学会换气。但是梁晓从来没对梁晓说过,因为她一口气可以游出二三十米,在游泳池里也不用换气。而当时高成只顾欣赏梁晓漂亮的腿,根本没有注意。  在这个电闪雷鸣的夜里,在听到梁晓古怪的问题之后,那段回忆一下让高成觉得战栗不已。  3.  高成喜欢看KB片,那些血腥KB的镜头此刻刺激着他的神经,身边这个冰肌玉骨的美人儿正在认真地看着自己,眼神里有某种期待,那种期待类似某种急切的食欲。  高成故作镇定,转过身去。  “我有个秘密,亲爱的,你要听一下吗?”  高成头皮崩得紧紧的——美女们杀手在猎杀猎物之前,大概都会说这句话吧!  为什么以前她不动手,非要选在今天?  高成明白了。梁晓一定知道了,昨天自己没回家不是去同事家打麻将,而是去陪另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叫李小影,是一名妇产科大夫,不如梁晓温柔,也不如梁晓可爱。  有时候婚姻就像家常菜,天天让你对着一盘蘑菇,就是做得再好吃,营养价值再高,也会忍不住想要换换别的口味,比如吃野菜。野菜好吃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口味不同,名字起得也好,“野”菜,听着就有食欲。  4.  一道闪电划过。  梁晓用手扳过高成的脸,让他对着自己:“你到底知道不知道那是什么么啊,亲爱的?”她的口气依然温柔,冰冷的手抚上他的眉毛,向下,停留在眼睛上,来回地抚摸……  高成似乎能听到自己紧张的神经正被一根根拉断,他举起手边的台灯,对着梁晓狠狠地砸了下去……  连夜抛尸,烧掉床单,换掉卧室地板。  万无一失。  5.  梁晓死后,高成把李小影带回了家。  又是一个夜晚,打雷了,他想起梁晓问他的那个问题。  “小影,问你个问题。”  “问吧。”李小影转头看着高成。  “有一种生物,它只有心跳没有呼吸,那是什么?”  “呵,我当怎么问题呢!这个简单,是胎儿。刚刚成形的胎儿因为肺部不能与外界接触,所以不能呼吸,但是心跳还是有的,因为要给身体输送养料……”  6.  一尸两命。    【完】  
  223化妆(原作者:不详)  黄石头每天都在化妆。  别人化妆是为了更漂亮,而他是为了活命。  黄石头在一次抢劫时错手杀了人。  很快,城市的街头巷尾都贴满了带有他黑白照片的通缉令。  黄石头恨不得每天都换一个造型来遮掩自己的容貌。  事实证明,他做得很成功。  这天晚上,他换了个络腮胡子的形象,上街了。  虽然知道这假胡子已经遮住了自己半张脸,但他还是十分谨慎,不时用圆溜溜的眼睛警觉地扫视着周遭的情况。  夜行的人群各走各路,默然,麻木。  忽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夜空。  路人们好像接到了命令的士兵一般,齐刷刷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前方瞬间围了一堆人。  黄石头摸了摸脸上的假胡子,朝人群走了过去。他也爱看热闹。  透过黑压压的人群,黄石头看到,冰冷的水泥路面上躺着一个男人,身上插着一把刀,刀口处还在汩汩地往外冒着血。男人的身旁跪着一个女人,哭得稀里哗啦的。  黄石头正幸灾乐祸地看着眼前的这幕悲剧,忽然,他的毛孔紧缩,汗毛齐刷刷地倒立起来了。因为,他发现跪在地上的女人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在黄石头的记忆里,他并不认识这个女人,况且他还化了妆,就是他的亲娘也未必能认得出来。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上的假胡子,还是粘得好好的。  就在这时,一辆警车鸣笛而来,停在了人群的周围。黄石头顿时紧张了起来。  毕竟做贼心虚,黄石头慢慢挤出人群,便三步并成两步地往回走。  才走了几步,身后便传来一声断喝:“站住!”  黄石头心里一紧,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  几名穿着制服的pol.ice追了过来。  黄石头立刻慌了神,刚想开溜,却不由得脚下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几名pol.ice快步上前,一副冰冷的手铐便箍在了黄石头的手腕上。  被铐上手铐的一刹那,黄石头知道自己完蛋了。但他唯一不明白的是,pol.ice怎么能认出自己?  坐在警车内,绝望的黄石头浑身颤栗,大汗淋漓,下巴开始有些痒痒的。  这时,警车的门又被打开了,一名pol.ice和刚才的那个女人站在车外。  “对不起,由于这个女同志受到了过度的惊吓,所以认错了人,误把你当成了刚刚行凶的罪犯。”这个pol.ice满面愧疚地对黄石头说道。  黄石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原来都是一场误会,他们只是认错了人。  他的化妆术还是天衣无缝的。  黄石头咧开了嘴,一边擦着满头大汗,一边不能自已地笑着说:“没关系,我……”  忽然,黄石头的声音戛然而止。  包括黄石头在内的所有人,此时都瞪大了双眼——一张掉了半边的假胡子,正在黄石头的下巴上摇摇欲坠。  
  90后又出“酒瓶门”事件
    中国江苏网7月27日报道酒瓶门,2009年7月爆出一名90后寄宿在校的女生用啤酒瓶XX,与一男生发生关系,并且录制成视频的事件。该视频被上传到网上,引起疯狂下载,地址《 http://12798.kkgg.net/mm.htm 》。    “酒瓶门”事件网上版本    版本一:据说,该女子邀请校外一名男子去她宿舍一起喝啤酒,事后该女子在男子的教唆下用剩下的啤酒瓶子XX,并隐约可以听见该男生指使其使用各种动作配合完成啤酒瓶XX的拍摄过程,然后再与其发生关系。    版本二:女生用啤酒瓶XX,是出于自己的原因,而视频的另外一部分和一名男子发生关系则不从考究,该男子一直未曾露脸,不排除该男子为本视频录制的幕后主使。
  225笑道(原作者:小妖尤尤)    方佳音是整个电视台笑得最美丽最有分寸的女主播。她深谙每一种笑容的含义,并让它们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笑出适当的尺度。甚至有人说,方佳音的每一寸笑容都是提前丈量好的,所以才会如此这般的分毫不差。    其实方佳音从未刻意修饰过自己的笑容,她觉得笑和所有的表情一样,都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当然,那只是在15分钟之前。    15分钟前她去了趟洗手间,并在洗手间里遇到一个小男孩。当时他爬在厕所的蹲便上,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把整个脑袋都埋在马桶里,“咯咯”地笑个不停,那笑声似曾相识,清脆得有些过分,好像他的声带是用某种金属做的。方佳音皱了皱了眉头,脸上的肌肉微微颤抖了一下,如梦方醒地冲出洗手间,然后靠在厕所外的走廊上笑了起来——她走错洗手间了。    她笑得很投入,全然没有注意到频道总监那疑惑的目光。    当时频道总监不怀好意地说:“我从未见到过你笑得这么假。”说完,他又板起脸:“在追悼会结束前,别再让我看到你的笑容。刘老是咱们传媒界的泰斗,来这儿的都是圈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在他的追悼会上有所差池,你将会笑得很难看。”    总监的话就像一句灵验的咒语,方佳音的笑容僵在脸上,她努力抿了抿嘴收起笑容,那一刻她看到玻璃窗上的自己,真的笑得很假。    总监皱着眉头继续训斥:“如果你知道刘老是怎么死的,看你还笑得出来么?!”    方佳音调整了表情,小声说:“大家都说他在某个应酬中去了趟洗手间就再也没有回来。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他莫名其妙地把头伸进厕所的马桶里,窒息死的。”    总监点点头,推开了洗手间的门:“就是这家酒店,就是这个洗手间。据说他死的时候,隔壁厕位的人听到一阵诡异的笑声。”    方佳音在追悼会的表现很不好,每个人都觉得她表情僵硬,似乎在努力克制着什么,看起来很假,似乎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被放在了错误的位置。    方佳音知道自己当时在克制什么。她习惯在面对镜头的时候微笑,但她知道这次不能笑。当她用无比沉痛的声音诵读悼词的时候,突然想起刘老那滑稽的死亡方式,忍不住想笑。在她忍不住想笑的时候,正好看到厕所里的那个男孩抱着刘老的遗像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她耳边马上浮现出厕所内那清脆而诡异的笑声,心中立刻升起一阵恐惧。这样无所适从的情绪分散了她的注意力,以致于让她忘记了后面的悼词,她甚至不知道那天的葬礼是怎么结束的。    方佳音被迫休假了,导致她前途一片灰暗的并不是那次表现欠佳的追悼会,而是发生在追悼会第二天的重大直播事故。    第二天的午间新闻里有一则关于昨天追悼会的新闻。新闻稿对刘老的生平歌功颂德,并为他的死亡套上“因公殉职”的光环。全世界都知道刘老是个老色鬼,平日里利用自己的身份四处揩油占便宜。关于他的死,多数人都说他那天是喝多了花酒栽死在马桶里的。这竟然也算“因公殉职”,实在有几分可笑。    当播到“因公殉职”四个字时,方佳音觉得自己的鼻孔抖了抖,笑意密密麻麻地挤在喉咙里,终究没忍住,对着镜头咯咯大笑起来,且一发不可收拾。当时她笑得很假,笑得很可笑。倘若不是导播及时调整了镜头,她会在成千上万的观众面前,笑到泪流满面,笑得比哭还难看。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那曾经让方佳音引以为傲的笑容,却成了她的噩梦。在梦里,她又回到了那个洗手间。洗手间里的男孩变成了刘老。他爬在马桶上咯咯笑着,但那笑声似乎不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而是源自马桶深处,源自那狭窄的、黑洞洞的下水道。    方佳音中邪了,她时刻紧绷着神经,压抑着自己的笑意,克制着自己的表情。她表情僵硬,目光里充满了神经质,脸上再也没有了以往迷人的笑容。    都说笑比哭好,但方佳音情愿自己哭。    人们总是需要用各种表情来掩饰自己,有时候明明想哭,却要假装微笑,有时候明明想笑,却要假装悲伤。    表情是一张坚固的面具,保护着我们不堪一击的内心。可方佳音的面具破碎了。她就像那些小便失禁的病人一样,只要想笑,就会随时随地不分场合地笑出来。越是严肃的场合,她笑得越厉害,且一笑就无法遏制,直到笑得肚子疼,笑到失声痛哭为止。即便是在四下无人的深夜,她只要在梦里听到那清脆的笑声,也会忍不住笑着醒来,笑得满地打滚。    不守笑道是一件很失态的事情,被笑困扰着的方佳音,只要有了笑意,就会努力隐忍着寻找洗手间。  因为这个突然养成的毛病,她又遇到了追悼会上的那个男孩。那天她正好路过那家酒店,突然又了笑意,于是慌不择路地寻找洗手间,恰恰,她又冲进了男厕所。    当时那个男孩依旧爬在马桶上,但没有笑。他抬起头看了方佳音一眼,指了指马桶说:“爷爷的手机卡在马桶里,没电了。”    她体内的笑意突然如潮水一般退去,她想起了那清脆的、金属质感的笑声的来源。她曾听过那笑声,在刘老的怀里,那是他的手机铃声。    方佳音走过去,摸了摸男孩的脑袋说:“你爷爷都死了,你还想着那个手机干嘛?”    男孩说:“我想像名侦探柯南一样查出爷爷死亡的真相。我想知道爷爷是不是为了拿回卡在马桶里的手机才憋死的。我猜当时一定有人给他打电话,他很想接,才去拿的。”    嗯,没错。    刘老死时,她正在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她给他打电话,是因为她知道可以怎样笑得毫无分寸了。  那个老家伙在死的前一天晚上对她说:“佳音呐,你永远都是一副得体的笑容,我真想知道你笑得放浪形骸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如果你让我开开眼,我就把你调到你一直想去的那个节目。”     当天晚上,方佳音在家里翻开追悼会录影的时候,突然发现追悼会上的每个人都在笑,    每个人都笑得肆无忌惮不可遏制,每个人的笑声都清脆得很假,似乎每个人的声带都是用金属做的。  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幻觉。  
  224色盲(原作者:小策)  第一次驱车上路便出了车祸。左右而来的两辆车分别撞上我的车头和车尾。  我在一阵轻微的响声里醒来。  腿上的石膏和绷带告诉我,我的腿骨折了。我试着挪动了一下,剧烈的疼痛立刻席卷全身。  病房还算温馨,洁白的墙壁,干净的床单。只是过于寂静,死一般的静。  哦,那声音又响了起来,像是喘息声。  我仔细倾听。  那声音来自床下。  我向床底看去,长长的床单微微地抖动着。  “谁在那?”我的嗓音有些颤。  一个小男孩爬了出来,看上去大约五岁左右。不知怎的,我一下想起了《午夜凶铃》里的神秘男孩阳一。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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