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官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地区不断改革是因为有必要为卑劣罪恶势力一次次披上美丽的面纱民主司法体制改革地区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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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唱毛泽东之一:毛泽东的改革最伟大
作者:文言
  1、改革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改革这个词的含义是这样解释的:把事物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客观情况的。从词义来看,这是一个褒义词,它代表着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光明的一面。
  2、 改革是人类历史的一种常态
  历史犹如一条长河,改革犹如河水,大河的常态是水在不停地流动,历史的常态是改革在不断地进行。水在不停地流动中保持活力,不停向前,最终到达浩瀚无际的海洋。历史在不断地改革(或者革命)中保持动力,在改革中不断发展,最终到达无比壮丽辉煌的共产主义社会。
改革不是恐怖,不应该有血腥味
  因为改革代表着积极、健康、向上、光明的一面,因而它是温馨的,是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希望的一个词汇。因此,它不应该与恐怖和血腥联系在一起。
  高举改革大旗,高喊“杀开一条血路”!
与改革的含义,与改革的事业不合拍,不着调,不搭界。我们看电影知道,当我们的部队陷入敌人重重包围的时候,为了掩护主力部队突围,必须组织一支突击队,向着敌人力量薄弱的地方突击。这时候,就必须“杀开一条血路”以便主力部队突围。这条血路有敌人的血,也会有突击队战士的血,即使突击队打光了,所有战士的血都流尽了也在所不惜。因为不以少数部队的牺牲,就不能换来主力部队的生存,这样的代价是不得不付出的。
  现在的改革也要“杀开一条血路”!究竟是谁的血路呢?
  工人阶级的血路吗?那不可能。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当然不可能是工人阶级的血路!农民阶级吗?也不可能。因为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可靠同盟军,当然也不可能是农民的血路!知识分子吗?似乎也不可能。因为按照毛泽东1957年2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的分析,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是爱国的,爱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的国家服务。”
“对于我们的国家抱着敌对情绪的知识分子,是极少数。”即使大部分知识分子在世界观来讲,仍然属于资产阶级范畴的,也不可能对他们“杀开一条血路”!要对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杀开一条血路”吗?也不可能。因为刚开始改革的时候,走资派并不明显,而且文革刚刚过去,也不讲走资派了。所以,要“杀开一条血路”,似乎没有对象。若说要对那些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杀开一条血路”,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五类分子帽子才刚刚摘了下来不久,马上就要对他们“杀开一条血路”,道理上也讲不通。
  那么,作为一个集团或者阶层来说,要杀他们“一条血路”的应该没有了,那些散兵游勇,不成集团和阶层的少数坏人,对他们就没有高喊“杀出一条血路”的必要。像前面说的突击队,如果前面只有一两个敌兵,乒乓两枪就把他撂倒,大部队就可以突围了,用不着“冲啊!”
“杀啊!”的高声叫喊。
  有人会解释说,所谓“杀开一条血路”,并不是说要杀掉一批人,而是指冲破某些习惯势力以及制度藩篱之类,是一种比喻,表明改革的决心大而已。但你考虑过没有?中国刚经历文化大革命,那些挨过斗,挂过牌,游过街,甚至挨过打的,被关进过牛棚的人,对一些词眼是极其敏感的,十分忌讳的。像“打倒某某,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等等,所以他们把文革称为“浩劫”。虽然批斗打人只是文革头两年的事,后面八年不打人了。为什么还叫“十年浩劫”呢?因为心有余悸啊!
  我是坚决反对戴高帽,挂牌游街,甚至打人的非法行为的。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也明确规定:“要文斗,不要武斗”。你搞武斗或者变相武斗,有损人的尊严,又达不到教育人的目的,更违反文革的规定和精神。
  因此,在文革刚刚结束不久,你就杀气腾腾地高喊要“杀开一条血路”!比起文革“戴高帽游街示众”,“再踏上一只脚”来,似乎还更显得恐怖,更显得血腥,那些在文革中受过伤害的人,一听心里就会发抖!
  你要表示自己的决心很大,也不必非用“杀开一条血路”这样的词眼,很多词都可以用的。毛泽东的“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就很能表明决心大,又没有血腥味,还能表现出一种英雄的气概来。用“坚定不移”这个词也可以,也能够表达决心非常大。何必非用“杀开一条血路”
“不改革就死路一条”这样的让人一听就感到不寒而栗的词汇呢?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这样的说法就很好,听起来使人感到舒服,感到温馨,能让你自觉地参与到改革的潮流中去。
  4、改革没有神圣
  前面已经说了,改革,很正常、很普遍、人类天天都在做的事情。当然,改革有大的改革,有小的改革,有整体的改革,也有局部的改革,世界各国都在做。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拉美各国都在搞经济改革,智利、巴西、阿根廷等国家都在搞大规模的经济改革,英国也搞医疗改革,美国200年资本主义也在不间断的进行改革,现在的医疗改革仍在进行中,日本内阁还专门设置了“行政改革担当大臣”这样一个部长级的高级职位。所以,改革本身没有什么神圣可言,它太普遍了。
  在我们国内,有些人把改革拔高到无与伦比的高度,甚至将改革神圣化,谁也不能对“改革”这两个字说三道四,谁触动了“改革”,谁就等于触动了“圣教”,等于犯下了弥天大罪一样,就会受到主流媒体的一致声讨、打压、围剿、谩骂,甚至发出“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这样的威胁的恐怖咒语来。
  改革,这个古往今来的人类历史,当今世界各国都在做的东西,不是我们在哪一年的突然发现和发明,不是我们的专利品,它没有什么神圣的地方,值得我们像维护圣教一样的去维护。更何况,改革虽然是褒义词,但在各种改革中,有很多是成功的,也有不少是失败的。就是某种成功的改革,在它的过程中,也会有走弯路的时候,也会有失误,需要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最后成功地完成改革。
  失败了的那些改革,往往是改革者在走了弯路,在碰到墙壁的时候,都不知道回头,都不知道调整一下方向,改变一下策略,还是硬着头皮去撞,死抱着“开弓没有回头箭”的信条。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和当今世界上并不少见。
  就说拉美的经济改革,后来叫“拉美化陷阱”!前些年,关于我国的改革会不会陷入拉美化陷阱的问题,不是很热闹地讨论过一回吗?
  所谓拉美化陷阱,是在各国讨论和评价上个世纪80和90年代拉美地区国家经济改革的成效时提出来的。它主要是指这些国家进行经济改革以确保经济增长的同时,社会形势不断恶化,最终改革结果与预期相去甚远的矛盾现象。由于这些改革主要是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的,所以有人认为拉美化陷阱一定程度上也暗指新自由主义在拉美国家实践的失败。(上述解释见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陈江生、郭四军“拉美化陷阱:巴西的经济改革及其启示”一文的注释)
  拉美化陷阱是拉美国家改革中产生的。拉美国家的问题在我们的改革中有没有呢?要不要总结一下呢?如果有的话,要不要调整一下方向或者策略呢?没有!半点反思的姿态都没有,对批评意见半句都听不进去,硬邦邦的回应一句“开弓没有回头箭”就作数。更有甚者,竟然对批评者高喝:“不改革,就死路一条!”
  5、毛泽东的改革最伟大
  前面说了,人类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各国,各种各样的改革从来没有停止过。有大的改革,也有小的改革,有全面的改革,也有局部的改革,有成功的改革,也有失败的改革。纵观古往今来各类大大小小的改革,都不如毛泽东领导下的改革来得伟大。
  毛泽东领导的伟大的改革都有哪些呢?
  第一、 解放初期的民主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首先进行了土地改革,通过没收地主的土地,然后按人口平均分给全体农民,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先哲们“耕者有其田”的伟大理想,农民历史上第一次成了土地的真正主人;
  在工矿交通企业的民主改革中,通过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使工人真正成为企业名副其实的主人;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利的婚姻制度;
  取缔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丑恶现象,在不长的时间内,这些在旧中国屡禁不绝、在西方社会也被视为不治之症的社会病毒,在毛主席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基本被禁绝,引起了全世界的惊奇和赞许。
  西藏在民主改革前,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寺院的上层僧侣等农奴主,占有西藏几乎全部耕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农奴超过旧西藏人口的90%。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可以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1950年的西藏有100万人口,其中没有住房的就达到90万。农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地剥削,仅当时的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农奴主支的差,占农奴户的劳动量的50%以上,高者可达70%到80%。西藏民谚中描写道:“农奴头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钱高;农奴面前三条路,逃荒、为奴和乞讨”。
  他们说:“我们住在地球的最高处,却生活在世界的最底层!”
  旧西藏地方政府有法律、法庭和监狱,领主在自己的庄园内也可以私设监狱。刑罚极其野蛮残酷,有腕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
  1959年平定西藏叛乱后,成立了西藏地方自治政府,实施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和土地所有制,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分得了土地,分得了没收的农奴主的财产,并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政治权利。
  当时的人们,不管男女老少,都从家里出来,围着火堆跳锅庄舞,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已经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请问: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改革么?没有!有过这么多穷人热烈拥护的改革么?没有!这是不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改革呢?是的!你还能找得到比中国的民主改革更伟大的改革吗?找不到的!
  第二、 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
  私有制是万恶之源。首先发现并提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人,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托马斯~莫尔,他在《乌托邦》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私有制是一切社会祸害的总根源”,“必须消灭它”的思想。
  意大利的康柏内拉在17世纪初也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18世纪的德国人马布利也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社会罪恶、暴政和奴役”的根源。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私有制产生贫富对立,是社会不平等和一切罪恶的、祸害的根源”。
  私有制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一个字:钱!
  我们看看英国的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这个剧中借剧中人泰门之口是怎样诅咒代表私有制本质的这个“钱”的吧: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它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咒诅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尚爵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作新娘,即使她的尊容会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娇艳。来,你这人尽可夫的娼妇,你惯会在乱七八糟的列国之间挑起纷争,我倒要让你去施展一下你的神通。……(手捧金子眼睛紧盯着)啊,你可爱的凶手,帝王逃不过你的掌握,亲生父子会被你离间!你灿烂的奸夫,淫污了纯洁的婚床!你勇敢的战神!你永远年轻韶秀、永远被人恋爱的娇美情郎,你的羞颜可以融化了狄安娜女神膝上的冰雪!你有形的神明,你会使冰炭化为胶漆,仇敌互相亲吻!你会说任何的方言,使每个人唯命是从!你动人心坎的宝物啊!你的奴隶,那些人类,要造反了,快快运用你的法力,让他们互相砍杀,留下这个世界来给野兽统治吧。”
(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莎士比亚全集》第八集第176页,第187—188页)
  莎士比亚对金钱,对私有制的罪恶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和声讨,让我们更加感性的认识私有制的罪恶。
  私有制既然有这么多的弊病,有这么多的罪恶,那么,它还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吗?没有了!私有制已经成了人类社会的公敌,它已经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应该到了被消灭的时候了!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旗帜鲜明的向全世界宣告:
  “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私有制已经腐朽了,已经到了消亡的时候了,那用什么来代替私有制呢?当然是公有制。列宁曾经领导苏联进行了私有制变为公有制的改革,列宁的改革是伟大的改革。毛泽东领导了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把私有制改革成公有制,这样的有利于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改革,也同样是人类历史上极其伟大的改革!
  在公有制条件下,所有的劳动成果都是所有人的共同财富,然后各人再从中拿回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劳动逐步地变得不需要强迫,而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变成一种乐趣,像广场老大妈跳舞一样。
  除了资产阶级,或者很想成为资产阶级的人以外,大多数的人,都是喜欢公有制、热爱公有制的,都会认为毛泽东领导的把私有制变成公有制的改革,是中国历史上与日月同辉的一项伟大的改革。
  第三、分配制度改革
  在消灭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剥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是毛泽东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实行的又一项伟大改革,几千年来阶级社会中始终存在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不合理现象破天荒地被消除了。
  人人都参加劳动,人人都有饭吃,包括原来的剥削阶级分子都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大家同工同酬,按劳分配,贫富差别不大。对这样的改革,对这样的分配制度持不满意态度的,认为还是几千年来的剥削制度更好一点,认为毛泽东领导的分配制度改革一点也不伟大的,只能是剥削阶级以及梦想成为剥削阶级一员的为数不多的人。
  第四、医疗卫生制度改革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毛泽东领导了全世界有史以来,人类最伟大的中国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源起是这样的:日,毛泽东听取卫生部长钱信忠汇报,当钱信忠汇报时说,全国现有140多万卫生技术人员,其中70%在大城市,20%在县城,只有10%在农村;高级医务人员80%在城市;医疗经费的使用,农村只占25%,城市则占去了75%。
  毛主席听了这些数字后发怒了,站起来严厉地说:
  “卫生部只给全国人口的15%工作,而且这15%主要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二无药。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老爷卫生部,或者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
“应该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1968年,毛泽东又批示推广了湖北乐园公社的合作医疗经验,逐步形成了集预防、医疗、保健功能于一身的三级(县、公社、村)卫生服务网络。有数字统计,这个卫生服务网络,有51万正规医生,146万不脱产的大队“赤脚医生”,236万生产队卫生员,63万多生产队接生员,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公社”的目标。
  中国以在落后的广大农村建立合作医疗制度为主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赞誉为
“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并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推广。
  世界卫生组织称赞中国只用了世界1%的卫生资源,解决了22%人口的卫生保健问题。这样的改革,毫无疑问的,是世界医疗卫生史上绝无仅有的最伟大的改革,是彪炳世界历史的伟大奇迹!
  第五、教育改革也是很伟大的改革。
  旧社会留给毛泽东80%的文盲人口。列宁说:“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内,是建成不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毛泽东用识字班、扫盲班的办法,在五十年代就扫除了一半多的文盲,到毛泽东去世的时候,全国只剩下一部分年老的文盲了,小学五年教育得到了普及,新的文盲不再产生。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学制的改革,教育方针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以及教材的改革等,为如何培养社会主义的新型劳动者和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经验。
  第六、干部制度改革,同样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毛主席说:“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转摘自日《人民日报》)
  “必须坚持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是普通劳动者,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干部通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同劳动人民保持最广泛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它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转摘自《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日《人民日报》)
  当时实行了直接从工人、农民中选拔直至副总理的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干部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规定每年大队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少于300天,公社干部不少于200天,县级干部不少于100天;推广“鞍钢宪法”,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行,使干部队伍永远保持革命的本色,各级干部永远保持革命的热情,永远保持和人民群众亲密联系的作风,这对于克服官僚主义,铲除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产生的土壤及条件,使共产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
  第七、司法改革把法院改成了真正属于人民的法院。老百姓去法院告状、打官司不收钱。
  这样的司法改革是不是也很伟大呢?一般的老百姓,特别是现在打过官司的,或者想打官司又不敢去打的那些普通百姓一定是这样认为的!
  在毛泽东时代,称得上是伟大改革的,还有很多,比如前面提到过的,已经包含在民主改革这个总题目里面的土地改革、婚姻改革等等,这些改革也都是很伟大的改革,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毛泽东接手的中国社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身体羸弱、头戴“东亚病夫”帽子的5亿人群及其中的4亿文盲大军;是无水又无肥,只能望天讨粮的贫瘠而又干旱的土地;是连肥皂、火柴、铁钉都要靠进口,连一辆汽车、一辆拖拉机都不会造的零工业基础;是50年代美国在朝鲜打,60年代又在越南打,苏修在东北边境打,印度在西藏边境打,蒋介石一直在东南沿海朝大陆骚扰这样一种战争的年代;是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新中国进行全方位的围追堵截的环境下进行建设和改革的。
  而1978年开始的改革呢?是在土地肥沃、旱涝保收的农业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全体中国人民都能吃饱饭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国内已经建立起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六大工业国之一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我们已经能够制造喷气式飞机、原子弹、氢弹、核潜艇、万吨远洋轮、发射人造卫星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我们已经拥有了像杂交水稻、牛胰岛素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全国已经普及小学教育,青壮年中的文盲已经扫除,中等、高等教育取得很大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已经有100多个国家与我国建交,恢复了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美国总统尼克松亲自跑到到北京来谋求和解,并发表了《中美联合公报》以后,几乎西方所有国家的首脑都争先恐后地跑来北京,表示与中国友好的国际环境下进行的;是在一分钱内债和一分钱外债都没有的财政基础上进行的。
  现在我们的确是吃的好了,穿的好了,住的好了,用的也好了,但这些的好,这些经济方面的成果,带来的负面效应太多,付的学费太贵,代价太高,发展又不可持续。这些成绩如果当作在水瓢底挂数,等于没有,这样可能有失公允。但要跟“伟大”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恐怕要掂量一下。
  在政治层面上,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改革,除此以外,还有那些改革是成功的呢?
  教育改革是失败的;
  医疗改革也是失败的;
  国有企业的改革,造成了那么多的失业(下岗)工人,造成了那么多的国家财产的流失,那不是失败,而是犯罪!
  还有住房制度改革,就凭涨到天价这么一条,且人均收入又如此之低,众多百姓只能望房兴叹,居者难有其屋,而那些权贵者和暴富者,则几十套几百套地刮入囊中,直搅得民声鼎沸,怨声载道!这里面哪有一点点成功的影子?
  再有分配制度改革。那些私人老板一年捞了多少座金山银山,各级官员利用职权让亲属经商发了多少大财,贪官污吏贪污受贿多少个亿,这些都先放下不管,单拿固定的、公开的薪资这一条来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同一个单位不同岗位之间,薪酬差别之大,简直匪夷所思。这样的分配制度改革,失败这两个字,已经无法概括它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危害程度了;
  再按照邓小平的标准,“两极分化”一条,我们该怎样评价30年来的改革呢?
  对比起来,我们发现,毛泽东领导的那些改革,许多都具有破天荒的性质,划时代的意义,翻天覆地的恢宏气势。因此我们不能不得出如下的结论:
  毛泽东的改革最伟大!
十唱毛泽东之二:毛泽东的开放最成功
  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是对外开放的大师。毛泽东的对外开放,有一套完整缜密的思想体系;坚实创新的理论基础;坚定明确的原则底线。
  不像我们现在,“呼隆”一声“开放罗”!
门窗随即大开,苍蝇蚊子一齐拥进来。没有思想基础,没有理论支持,更看不到原则底线。只好“摸着石头过河”!
  毛泽东名著《论十大关系》中的第十个关系,即“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总共近2500个字,它实际是毛泽东的一部对外开放宣言书;是我国社会主义对外开放的指导方针;是我们今天如何与世界各国交往,如何保持国家独立和尊严,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原则基础;是毛泽东留给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下面我们探讨一下毛泽东的对外开放,分三个问题:
  1、毛泽东的开放思想
  毛泽东是一位学贯中西,知识渊博,目光远大,锐意进取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他的头脑中,没有哪怕一星半点的“闭关锁国”思想。纵观他的一生,他不但始终保持着向世界学习的强烈愿望,怀抱改造中国,改造世界的伟大志向,一向地坚决“反对关门主义”,一再地宣称“我们不要关门主义”,并且一直都在同闭关自守、故步自封的落后狭隘的封建思想作不懈的斗争。
  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就是一位胸怀广阔,放眼世界,思想开放的青年。在努力探寻救国救民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的眼光不仅在浩瀚的中国历史古籍以及现实状况中探寻,也在世界历史的长河中探寻。他读过许多西方国家的地理、历史书籍和古典文艺作品。他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亚当.斯密的《原富》、赫胥黎的《天演论》、孟德斯鸠的《法意》、卢梭的《民约论》等。
  他曾组织三百多名湖南青年到法国勤工俭学,向章士钊筹借2万银元作为去法国留学及革命活动的经费,还介绍任弼时、肖劲光到苏联留学。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是德国人,列宁是俄国人。毛泽东经过苦苦探寻,经过反复研究比较,终于认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是拯救中华民族的真理,从而奠定了一生的最高信仰,最终成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
  如果毛泽东的思想不开放,他会去崇拜一个满脸胡子的德国人作自己的导师么?会去崇拜一个其貌不扬、身材矮小的俄国人作自己的导师么?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著名思想家和英雄豪杰有如天上灿烂的繁星,数不胜数。为什么毛泽东偏偏选择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这些外国人做自己的导师呢?并把他们的主义确定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呢?
  如果毛泽东思想不开放,它极有可能成为的是一位学术造诣颇深的国文教员,或者是一位笔锋犀利的资深记者,不可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不可能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家。
  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和《对外宣言》,一方面“宣布中国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
  同时,又明确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并不反对与世界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重新签订完全平等的条约。在苏维埃区域内,这些国家的人民在不违反苏维埃一切法令条件之下,可以有经营工商业的自由。”
  这就表明了即使是在革命政权还极不稳定的情况下,毛泽东领导的苏维埃政府仍然是对外开放的,而不是自我封闭的。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还和美国记者斯诺结成了终生的好朋友。不管是和斯诺的多次谈话中,还是在接待美军观察组造访延安的过程中,无论是共产党这个组织,还是边区政府这个机构,以及毛泽东这位领导人,留在来访者脑海中最深的印象之一,就是开放的共产党,开放的边区政府和开放的毛泽东。
  到了五、六十年代,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共产党中国采取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文化的全方位的严密封锁的情况下,毛泽东仍然严密地关注着世界的大势,谋求如何打破西方国家的封锁,谋求向包括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开放的路子。
  1971年4月,用一枚小小的乒乓球,巧妙地打开了中美关系的大门。1972年2月在北京接见了美国总统尼克松,发表了中美联合公报,震动了整个世界。
  毛泽东对外开放思想的集大成者,当属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即著名的《论十大关系》。毛泽东的这篇讲话,通篇闪耀着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光辉,同时也闪耀着毛泽东开放思想的光辉。
  《论十大关系》中的第十个关系,就是“中国和外国的关系”:
  毛泽东在开头第一句就说:“我们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我想是提得对的。现在有些国家的领导人就不愿意提,甚至不敢提这个口号。这是要有一点勇气的,就是要把戏台上的那个架子放下来。”
  “应当承认,每个民族都有它的长处,不然它为什么能存在?为什么能发展?同时,每个民族也都有它的短处。有人以为社会主义就了不起。一点缺点也没有了。那有这个事?”
  “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
  “自然科学方面,我们比较落后,特别要向外国学习。但也要有批判地学,不可盲目地学。在技术方面,我看大部分先要照办,因为那些我们现在还没有,还不懂,学了比较有利。但是,已经清楚的那一部分,就不要事事照办了。”
  “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对外国的科学、技术和文化,不加分析地一概排斥,和前面所说的对外国东西不加分析地一概照搬,都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都对我们的事业不利。”
  在最后,毛泽东又强调:“将来我们国家富强了,我们一定还要坚持革命立场,还要谦虚谨慎,还要向人家学习,不要把尾巴翘起来。……在几十个五年计划之后,还应当向人家学习。一万年都要学习嘛!这有什么不好呢?”
  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也强调:“
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有益的东西,我们都要学。找知识要到各方面去找,只到一个地方去找,就单调了。”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文章的第十二节“中国工业化的道路”中,毛泽东又说:
  “一切国家的好经验我们都要学,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至于帝国主义国家,我们也要团结那里的人民,并且争取同那些国家和平共处,做些生意,…..”
  看了前面那么多的材料,还有谁认为毛泽东是“闭关锁国”的人吗?
  2、 毛泽东的开放原则。
  毛泽东对外交往的思想是开放的,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但毛泽东所倡导的对外开放,不是毫无节制的,而是有坚定原则的,是有明确底线的。
  毛泽东所主张的对外开放,主要有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不但是毛泽东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也是整个毛泽东思想体系的一个基本观点。毛泽东一向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见毛泽东《矛盾论》一文)
  要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必须“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
  在日《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毛泽东说:“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
  毛泽东接着又说:“但是这不是说我们可以不需要国际援助;不,国际援助对于现代一切国家一切民族的革命斗争都是必要的。”
  1958年6月,毛泽东在第二个五年计划要点的报告上批示:“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破除迷信,独立自主地干工业、干农业、干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
  还在1956年5月导弹研究院即国防部第五研究院酝酿成立时,聂荣臻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中国的导弹研究应采取“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和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学成果”的方针,立即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批准。因此,当1960年苏联撕毁合同并撤走全部专家以后,我国能够完全依靠自主的力量,继续完成和发展原子能事业。
  二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原则。
  维护国家主权的完整和国家的安全,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毛泽东特别地看重这个问题。这里只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了。
  1958年,当时中苏关系还没有破裂,赫鲁晓夫访问中国,在同毛泽东的谈话中,提出要在我国建立中苏两国共管的长波电台和两国的联合舰队。赫鲁晓夫的这一提议,立即遭到了毛泽东的断然拒绝。在毛泽东看来,外国的一兵一卒都不能留在中国。毛泽东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是不能有丝毫的让步的。
  坚决拒绝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是“一分为二”的辩证原则。
  “一分为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毛泽东对于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用“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进行观察的。“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是毛泽东观察世界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对外开放的一个基本原则。
  毛泽东认为,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它的长处,也有它的短处,社会主义国家也一样。因此,在对待“外国的科学、技术和文化”,毛泽东特别地反对那种不加分析的
“一概排斥”和“一概照搬”的态度,认为这两种态度“都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都对我们的事业不利”。
  毛泽东一方面强调,对“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地批判。”一方面要求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
  四是“学中有创”,“立足赶超”的原则。
  毛泽东的大脑是绝对的发展型的、创新型的大脑。那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求进步、不求创新的思想观念绝对地与他无缘。
  日,毛泽东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指示: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范围内,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论点,悲观的论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的论点,都是错误的。”(文革版《毛主席语录》第174—175页)
  1964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草稿时,加写了一段话(下面引用的是其中一部分):
  “我们不能走世界各国技术发展的老路,跟在别人后面一步一步地爬行。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
(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341页 )
  五是平等互利的原则。
  平等互利是新中国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国近代一百多年来,由于饱受西方列强的欺凌。人民当家作主以后,特别看重国与国交往中的平等互利原则。中华民族又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是一个胸怀广阔而又善良的民族,中华民族即使在最强盛的时期,也同样是以平等的姿态来看待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的,例如唐朝。
  毛泽东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古往今来炎黄子孙集中华民族卓越的智慧、优秀的品质、崇高的人格于一身之集大成者。毛泽东在强国面前从来不低头、不示弱;在弱小国家面前也从来不歧视、不逞强。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了“我们是愿意按照平等原则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但是从来敌视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决不能很快地就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我们,只要一天他们不改变敌视的态度,我们就一天不给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以合法的地位。”
  1949年9月制定的《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外国的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通商贸易关系。”
  1950年6月在与印度客人的谈话中说:“无论是人与人之间,政党与政党之间,或是国与国之间,都必须是互利的。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合作就不能维持下去。”
  建国以后,毛泽东曾反复告诫中国同志,不要翘尾巴,要防止我们自己在国际交往中搞大国沙文主义。日,毛泽东在《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写道:“中国人在国际交往方面,应当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大国主义。”
  日在会见南共联盟代表团维塞林诺夫等人的谈话中,日同西哈努克谈话时,日同尼泊尔首相柯伊拉腊谈话中,日同坦桑尼亚客人的谈话中,日同尼泊尔教育代表团的谈话中,都强调了“反对大国沙文主义”,
“不能搞大国沙文主义,不能看不起小国”,
“每个民族都有长处,都有缺点”的论点。(本节中,毛泽东相关讲话的出处,见《外交战略家毛泽东》一书第342页、346页、386页和433页)
  3、 毛泽东的对外开放成果。
  胸怀广阔、目光远大、思想开放的毛泽东,首先造就的是一位坚定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自己。如果毛泽东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僵化,他就不可能去学习和研究德国人马克思的主义,不可能去学习俄国人列宁的主义,当然也不可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并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立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人民至今仍有可能还在漫漫的长夜中摸索。
  自从1840年英国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开始,受尽欺凌的积贫积弱的中华民族,在经历了43年的苦难之后,终于在日,迎接到了自己最伟大的儿子的降生。中国黑暗的天空上,现出了一丝曙光。又过了20多年,即1920年前后,毛泽东登上了中国革命的政治舞台。从此,开放的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寻找到了一条自己解放自己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经过了28年的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最后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人民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几千年来,一直在少数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下的劳苦大众,第一次破天荒地登上了政治舞台,成了国家的主人。这样的成果,用“伟大”、“奇迹”等等字眼来形容都显得太过于渺小,人类的语言在这里突然地变得贫乏起来,居然找不到任何的语汇来形容人民翻身做主人这个伟大事件的历史意义。
  如果要说开放的成果,建立人民当家作主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应当看作是毛泽东这位伟人一生中最伟大、最为耀眼的思想开放成果了。
  从建国后到毛泽东去世的26年中,毛泽东领导新中国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又取得了哪些重大的开放成果呢?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项:
  一是建国初期实行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倒”的开放方针,不但使我们新中国站稳了脚跟,还获得了苏联老大哥提供的经济援助,建设156个大中型工程项目。数千名苏联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到我国帮助建设,这些工程项目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下面的数据并非十分精确)辽宁24项,吉林11项,黑龙江22项,内蒙古5项,北京市3项,河南10项,河北8项,湖南6项,四川11项,陕西24项,山西11项,云南5项,江西3项,安徽1项,新疆3项,宁夏1项。这些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建成,为我国的工业布局和今后的工业化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是在与苏联关系决裂之后,把对外交往的重点转到了亚、非、拉三大洲。
  中国坚决支持亚非拉各国人民进行的反帝、反殖,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每当一个新独立国家出现时,中国政府马上予以承认,并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在建交方式和程序上照顾对方的具体困难,采取灵活的态度。这一时期,我国出现了与亚非拉国家建交的高潮。
  从1959年到1960年代末,中国先后同非洲和中东地区的一大批国家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而且与其中的不少国家签订了友好条约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加深了相互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1961年,当古巴人民面临美国武装干涉的严重威胁时,毛泽东亲自出席古巴驻华大使为庆祝古巴革命胜利两周年而举行的招待会,并对古巴大使说:中国人民决心从各方面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支持古巴人民的爱国正义斗争。
  1964年1月,毛泽东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的谈话中指出:中国人民坚决站在巴拿马人民一边,完全支持他们反对美国侵略者、要求收回巴拿马运河区主权的正义行动。
  日,毛泽东发表《关于支持多米尼加人民反对美国武装侵略的声明》,严厉谴责美国的干涉是对多米尼加人民的严重挑衅,也是对拉丁美洲各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严重挑衅,中国人民坚决支持他们反美爱国的武装斗争。
  1967年12月,正当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处在最为困难的时刻,毛泽东代表中国人民坚定地表示:“七亿中国人民是越南人民的坚强后盾;辽阔的中国领土是越南人民的可靠后方”,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持越南人民的抗美斗争。
  1970年5月,美国把战火烧到柬埔寨,毛泽东发表著名的庄严的“五二〇”声明,强烈谴责美国新的侵略行径,表明了中国坚决支持印度支那三国人民打到底的坚强决心和严正立场。
  正是由于中国政府旗帜鲜明地坚决支持亚非拉各国反帝、反殖,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正义斗争,中国在国际交往中赢得了广大亚非拉国家的广泛支持和尊重。
  1971年10月,第26届联大对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表决,当阿尔巴尼亚等23国的提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以压倒多数获得通过时,整个大厅沸腾起来,经久不息的掌声持续了几分钟,许多国家的代表高声欢呼,热烈拥抱。极度兴奋的坦桑尼亚人甚至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前排跳起了欢快舞。
  当联大通知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出席大会时,中国政府事先没有估计到形势发展得这么快,外交部更是一点准备也没有。当时有不少人主张不去。
  问题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明确指示:要去。为什么不去?这是非洲黑人兄弟把我们抬进去的,不去就脱离群众了。并亲自点将乔冠华当代表团团长。
  11月15日,当乔冠华为团长、黄镇为副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首次出席联合国大会时,由于要求发言的代表不断增加,原定上午结束的会,一直开到下午,历时约6个小时,共有57个国家的代表登台致欢迎词,这在联合国的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见《外交战略家毛泽东》519页——521页)
  乔冠华团长在大会进行发言(经发言稿毛泽东逐字修改审阅),乔冠华团长在发言中凌然正气,严厉地谴责和抨击了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在世界上的霸权主义行径。
  敢于同时对两个超级大国进行谴责和抨击,这在世界上是没有的先例。
  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回顾了中国代表团首次出席联合国大会的空前盛况,并配发了乔冠华仰天大笑的一幅照片,解说词中说:
  “有人当时就评论说:‘中国好像回到了盛唐时代!’”(见央视中文国际频道日晚10点39分电视节目)
  三是运用娴熟高超的外交艺术,成功地打开了紧闭的中美关系的大门,避免了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两面同时作战的巨大风险,有效地遏制了来自北边强大的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开启了中、美、苏世界大三角的国际战略新格局。
  打开中美关系的大门,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到底有多重要?我们只要看看当时世界的反应就知道了:
  对于整个世界来讲,尼克松总统和中国新华通讯社同时(日)宣布的这个公告
(尼克松即将访问中国)
,就好像是在一个平静的湖面上扔下了一颗炸弹,引起了震惊的反应。人们突然醒悟到:中美之间前一阶段所进行的兵乓外交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这有如梦幻般的公告所表明的北京和华盛顿之间的接近,不仅将对中美两国的关系,中国同联合国以及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而且对中美苏三角关系的形成也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宣布一位美国总统访问中国,这在中美关系史上还是第一次。尤其是在两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之前,就将实现总统访华,这在外交惯例上是极为罕见的。它标志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美之间长期存在敌对关系即将出现根本性的改变。而这必然揭开远东和世界政治新格局的序幕。毫无疑问,中国将从这一事件中得到许多好处。
  公告在美国“盟友”中间产生的冲击也是非常强烈的。台湾当局的驻美“大使”沈剑红“感到相当震惊和无法相信”。……在日本,尼克松将要访华的消息震动了朝野,…..使日本佐藤内阁陷入了“深刻的窘困之镜”,感到极大的不安。《朝日新闻》说,这是对日本各界的一个“晴天霹雳”。各在野党纷纷摩拳擦掌准备追究佐藤内阁的责任,由此加速了佐藤内阁的下台。
(见《外交战略家毛泽东》484——485页)
  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启程前往中国的首都北京,开始了他称之为“谋求和平的旅行”,中美双方共同发表了《上海联合公报》。随着尼克松总统的成功访华,英国以最快的速度于3月同中国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荷兰、联邦德国、西班牙、卢森堡等西方国家也很快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同一天与中国建交。至此,西方工业国家除个别外均与中国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
  日本佐藤内阁由于在中国问题上拿不出新方针而于7月黯然下台,由田中角荣出任新首相。田中角荣于9月访问北京,完成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进程。
  自此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要员以及经贸、文化、体育等代表团如同潮水般地涌向中国。亚、非、拉等第三世界国家更是争先恐后的加快了同中国建交的步伐,扩大经济贸易的往来,北京一时间成了全世界最热闹的对外交往的城市,毛泽东的书房也成为全世界接待各国元首和政要最多、最著名的地方。
  四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根据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科学地提出了划分三个世界的战略思想,将我国的对外关系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毛泽东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一开始就得到了第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赞同,同时也得到了第二世界很多国家的认可。妄图称霸世界,在世界各地到处搞霸权主义的两个超级大国的国际信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遇到了从未有过的信任危机。
  中国高举反对霸权主义的大旗,站在了世界道义的最高地,北京成为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向往之地,中国在国际上的声望与日俱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中国的朋友遍天下。
  由此,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结论:毛泽东的开放最成功!
毛泽东的法制最健康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法,是阶级统治、阶级压迫的工具,法治,则是有组织的、广泛的暴力。资本社会的法治,就其本质来说,其实是钱治。德治是人类社会的最佳选择,法治居中,人治为下。
  十唱毛泽东之四:毛泽东的法制最健康
  本文共六个问题:
  一、法,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法治,则是有组织的广泛的暴力;
  二、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将和阶级、政党、国家一道,逐步地走向消亡;
  三、上、中、下三分德治、法治和人治;
  四、资本主义少有德,何以施德治?只能退而求法治;
  五、社会主义沃土育上德,自然选择德治,法治只能退居其次;
  六、毛泽东时代的法制最健康。
  下面分开来谈:
一、法,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法治,则是有组织的广泛的暴力
  你说法治好,我也说法治好,很多人都说法治好。可是,法治不是香肠,不是糯米甜酒,不是松软的红枣糕。法,是一个阶级用来统治另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法治,则是一种有组织的广泛的暴力。
  《共产党宣言》特别点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阶级属性: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一些人非常地忌讳“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阶级压迫”这些字眼,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剥削者压迫者,或者思想意识上站在剥削者压迫者立场上的人。他们忌讳“阶级斗争”、“阶级压迫”这些字眼,这是他们的阶级本能所使然。因为他们在总人口中只是少数,他们每时每刻都害怕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剥削、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和其他广大劳动人民阶级意识的觉醒,给他们的统治造成危害。
  在法和法治的问题上,他们也是同样的需要掩盖“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这样的实质的。
  学过一点历史或者读过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人都知道,原始的氏族公社生产力很低,没有剩余的生活品,也没有私人财产。随着农作物种植和牲畜饲养规模的逐步扩大,慢慢的一小部分家庭开始有了自己的私人财产,互相对立的阶级也就慢慢的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个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恩格斯语)的国家也就因此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这样的国家,当然“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8页)
  作为国家机器的法律、警察、法庭、监狱等,再明显不过的当然也就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了。
  刚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不久的毛泽东在1920年也说了:
  “资本家有‘议会’以制定保护资本家并防制无产阶级的法律;有政府执行这些法律,以积极地实行其所保护与所禁止;有‘军队’与‘警察’,以消极地保护资本家的安乐与禁止无产者的要求。”(《毛泽东书信选集》第5页)
  在很多时候,往往就因为那么一条短短的法文,两个阶级便要围绕它而进行生死搏杀,围绕它而拼个你死我活。
  比如,1950年新中国施行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子。但地主的其它财产不予没收。”
  这条法文,早在1931年江西苏区的时候,全国工农第一次代表大会制定的土地法里面就有了类似的“耕者有其田”的法文。
  因为这样短短的一条法,国民党反人民集团“进行了十年反人民的战争,亦即反‘耕者有其田’的战争。”(《毛泽东选集》第三卷1024页)
  毛泽东接着说:
  “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动员一切力量,向着中国共产党放出一切恶毒的箭;明的和暗的,军事的和政治的,流血的和不流血的。两党的争论,就其社会性质来说,实质是在农村关系的问题上。我们究竟是在哪一点上触怒了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呢?难道不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吗?”(《毛泽东选集》第三卷1024页)
  香港持续了79天的引起全世界普遍关注的“占中”事件,也不过是由一小撮港独分子勾结外国势力策划并推动的一场闹剧,以此来要挟中央修改《基本法》,实行他们所认可的普选办法而已!
  再看一看旧西藏的法治。
  不要以为落后残暴的旧西藏政府是根本不讲法治的。其实,旧西藏政府也是讲究法治的。1618年制定的《十六法典》(后修改为《十三法典》),就一直沿用了300多年。有人十分赞赏美国的独立宪法沿用了200多年都不用改,很稳定。可《十六法典》却沿用了300多年,比美国宪法还稳定!
  但这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呢?
  《十六法典》规定:
  “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藏王、大小活佛及贵族属“上等人”,商人、职员、牧主为“中等人”,铁匠、屠夫和妇女等属“下等下级人”。各等人的生命价值差别巨大:“上等上级人”命价无价或“遗体与金等量”;上等中级人的命价为“三百至四百两黄金”;而下等下级人的命价则为“一根草绳”。
  这就是旧西藏著名的“三等九级制度”。
  《十六法典》第三条规定:“王宫前吵闹者拘捕,乞丐为贼者拘捕,打家劫舍者拘捕,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
  第四条规定:“打家劫舍、绑架破坏、盗窃杀人、持械行凶、平民造反,当施肉刑: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水、处死等,量刑判处,以儆效尤,而杜后患。”
  第八条规定:“尊者滴血值一钱,卑者滴血值一厘。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断伤人者手足;主失手伤仆,治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
  如果现在还是旧西藏政府当政,还是施行《十六法典》,旧西藏政府要积极地推进这样的法治,仍然依照这样的法来治藏,占人口少数的上层人士当然是热烈拥护的。但是,占人口90%以上的农奴也会热烈拥护吗?
二、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将同阶级、政党、国家一道,逐步地走向消亡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条普遍真理。虽然这一真理的实现,还要经过一段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变成现实。但是,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客观真理,从人类历史的发展逻辑来说,它是必然的。再从这条真理的境界和格调上来考察,它都要远远的高于资产阶级固守的“剥削有理”,“剥削万岁”的理论。
  资本社会造成严重的两级分化和严重的阶级对立,造成剧烈的社会动荡。资本主义不可能也绝对不是人类社会最终的福音书!
  这一节不需要多的论述。只要认真地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主要论述,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理解。
  1852年,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中说:
  “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332页)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也说:
  “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发展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70页)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文章中,也详细地论述了阶级、国家、政党的消亡问题,他说:
  “人到老年就要死亡,党也是这样。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而走到更高级的人类社会。我们和资产阶级相反。他们怕说阶级的消灭,国家权力的消灭和党的消灭。我们则公开声明,恰是为着促使这些东西的消灭而创设条件,而努力奋斗。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专政的国家权力,就是这样的条件。”
  “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权力,消灭党,全人类都要走这一条道路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条件。”
  “资产阶级所以不欢迎这一条真理,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被人们推翻。……对于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共产党,则不是什么被推翻的问题,而是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使阶级、国家权力和政党很自然地归于消灭,使人类进到大同境域。”
  “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是历史上发生的。凡是历史上发生的东西,都要在历史上消灭。因此,共产党总有一天要消灭,民主党派也总有一天要消灭。消灭就是那么不舒服?我看很舒服。共产党,无产阶级专政,那一天不要了,我看实在好。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促使它们消灭得早一点。”
  很显然,共产党人与资产者以及一切剥削者比起来,在做人的格调上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气节是一切剥削阶级不可能有的,也不敢有的!
  请问:历史上曾经有过说自己的阶级,自己的政党也要归于消灭的吗?没有!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宣布过自己的阶级也要归于消灭的吗?没有!资产阶级宣布过自己的阶级也要归于消灭的吗?没有!各色各样的资产阶级政党有宣布过自己的政党也要归于消灭的吗?也没有!
  只有无产阶级,只有共产党,只有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才能宣布和勇于宣布:
  共产党是要归于消灭的,无产阶级是要归于消灭的,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也是要归于消灭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也是要归于消灭的!
三、上、中、下三分德治、法治和人治
  围绕人治和法治孰优孰劣的问题,古今中外历来争论不休,有说法治好的,也有说人治好的。
  那什么是德治?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人治呢?
  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社会,如果以道德道义为主要调控手段,一切以道德责任来衡量,尤其要求公务人员和公众人物的品行操守都高于一般民众的道德水准,而且对职务越高影响越大的人物其道德水准要求越高。这样就被称为德治;
  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社会,如果以法律为主要的调控方式,一切依照法律而行,尤其对掌权者的行为纳入法律规定的范围,并以法律对其行为进行评判。这样就称为法治;
  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如果一切都主要以掌权者的意志唯命是从的话,那就是人治。
  到底是德治好,还是法治好,或者是人治更好一些。能不能分出上、中、下,孰优孰劣来呢?
  下面我就德治为上,法治为中,人治为下的观点作些分析:
  先说人治。人治并不是全部都是坏,一律地不好,也有好的人治。如果由毛泽东、周恩来、焦裕禄、孔繁森以及雷锋这一类的人来实施人治的话,那一定是好的人治;如果由希特勒、墨索里尼、商纣王、秦桧、蔡京、周永康这一类的人来实施人治的话,那肯定就是坏的人治了。
  法治同样有好的法治,也有坏的法治。如果用体现大多数人利益的良法来治理国家和社会,那是好的法治;如果用恶法如旧西藏政府1618年制定的《十六法典》来治理,连逃亡国外的达赖也不敢高声说好。
  美国的法哲学家富勒写了《法律的道德性》这本书,书中第196页引用了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一句话:“在纳粹德国,整个民族通过法律以及其他工具被转变成了一群嗜血的世界匪徒。”
  如果用纳粹德国的法律来治理,恐怕也没人敢说好!
  富勒在他的书中第151页还说:
  “任何法律系统,不论是小是大,都会存在相同的弱点。法律取得的成就永远也不可能超越引领它前行的人类见识。”
  法治,维护的是人类道德最低一级的底线。一些所谓的法学家,往往也是最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法无禁止即可为”就是这些人无德的表白。
  下面,我们做个简单的比喻:
  我们把人类社会的道德关系比作一座大厦,张三和李四两人之间的关系代表人们彼此间的关系,分为四个层次:
  A、张三和李四互相见面时,只是点点头,打个招呼,相互之间没有其他交往,也没有矛盾冲突。这时,两个人的关系处在道德大厦的第一层;
  B、后来,两人成为了好朋友,遇到困难都能主动地去帮助对方。这时,两人的关系就上升到了道德大厦的第二层;
  C、再后来,两人的关系发展到了生死与共的地步,甚至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全力维护对方的利益。这时,他们的关系就上升到了道德大厦的第三层以上了。
  D、有一天,张三、李四的关系因为各种因素恶化了,甚至到了动不动就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的地步。一次,张三把李四打成重伤,被逮捕。
  张三和李四的关系处在A、B、C的时候,法治都是不予理会的。只是到了D的时候法治才出现。
  法治关注的只是道德大厦的基础,连第一层都无法达到,别说更高的层次了。
  法治好不好呢?当然也好。它起码可以保护人类道德大厦的基础部分不被破坏而轰然倒塌。不然的话,张三可以打伤甚至打死李四没人管,王五就可以打死赵六,刘七也可以打死陈八,人类社会就玩完了。
  因此,法治自有它独特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不能没有法治。但它和德治比起来,又明显地要在德治之下。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法治相对较为成熟稳定的一个社会。但美国社会的道德水准如何呢?据复旦大学陈平教授“美国的‘程序合法性’究竟对谁有利”(观察者网刊载)一文的披露:
  2007年,只占世界人口5%的美国,监狱的囚犯却占了全世界的23%。2010年,美国警察逮捕的人犯高达1312万人。囚犯数和逮捕率都远高于其他国家。
  这就说明,再好的法治社会也不可能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甚至连人类道德大厦的基础,人类道德的底线也把不牢。
  再说我们自己:
  环境保护的法律一部又一部。总的有《环境保护法》;水,有《水污染防治法》;空气,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噪音,有《噪声污染防治法》;就连废物,都有一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还有一部《环境影响评价法》,外加各种条例,多了去!为什么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山不绿了!水变臭了!天变灰了!
  毛泽东德治的时代没有这类法,环境反而保护得那么好呢?水是那样的绿!山是那样的青!天是那样的蓝!
  可能有人说,毛泽东时代工厂没有现在多,所以环境就保护得好一些。工厂多,环境就一定会污染,工厂少,就不污染了吗?
  湖南郴州市有这么三家未经环评审批的企业,分别是:桂阳县浩塘乡元山废铅回收厂,嘉禾县腾达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嘉禾县金珠金属有限公司。三家工厂不算多吧?可它就造成了全国闻名的严重的“血铅中毒事件”。
  郴州市桂阳县浩塘乡元山村的村民整日生活在一个废铅回收厂的废气浓烟笼罩之下。郴州市环保部门从2007年开始,先后下达了十道“环保令牌”,但都无法关停上述三家非法企业的生产。
  四川有一家川化股份公司,未经环保局的批复就违规试生产,日至3月3日,导致大量的工艺冷凝液排入沱江。仅此一家企业的违规生产,就造成四川五个市区近百万人无水喝的困境。
  上述企业都是私有企业。
  毛泽东时代是公有制,没有私人企业。公有企业一般不会搞非法生产。假如你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厂长,你拿的工资和工人一样多,你是愿意等到审批以后再开工,还是愿意冒险去搞非法生产呢?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也不少,为什么三氯氰胺奶粉到处卖呢?前些年,大头婴儿奶粉事件一经媒体曝光,几乎所有的年轻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无不肝胆震颤!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吃上了这类毒奶粉。
  毛泽东时代没有食品安全法,为什么八亿人民反而吃得那么放心呢?
  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啊,条例啊也不少,为什么全国到处都有假、冒、劣产品,从低端的日用百货到高端的电子产品充斥着城乡市场呢?为什么不时的听到“楼脆脆”、“桥脆脆”轰然倒塌那恐怖的响声呢?
  毛泽东时代确实没有产品质量法,但那时候工业产品的质量为什么反而那么好,那么耐用呢?
  毛泽东时代没有禁毒法,毒品却能有效地被镇禁;现在有了《禁毒法》,还层层设立了禁毒办公室,吸毒贩毒反而屡禁不止!
  毛泽东时代没有节约能源法,勤俭节约却能蔚然成风;现在有了《节约能源法》,铺张浪费却越演越烈!
  毛泽东时代没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却没有老人死了无人知的现象;现在有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而老人死在家中多日无人知晓的情况却屡见报端!
  毛泽东时代没有反贪局,却极少贪污贿赂;现在有了反贪局,反腐法规汇编厚厚一大本,可贪污贿赂行为却遍及城乡每个角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就颁布施行了,可是,“保障”来,“保障”去,结果呢,却“保障”出来数千万的卖淫女!
  三年前,贵州毕节就有5个留守儿童雨夜躲在垃圾箱内烤火,致使一氧化碳中毒全部死亡,6月9日,四个留守儿童一起喝农药自杀,他们是亲兄妹,最大的才13岁,最小的才5岁。
  1991年就已经施行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啊,你那几张薄薄的法律纸,怎么遮盖得了那些幼小孩子那冰凉的尸体啊!
  完全不讲法治,法律统统不要,当然不行。可你硬要把法治好得都吹到天上去了,自欺可以,欺人则难!
  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商品都是用来交换的,包括人的劳动力都是商品,都是用来交换的。整个社会都是商品的海洋。如果没有很多的法来框定各种商品的交换规则,资本社会就会乱作一锅粥。所以,法治只能是资本社会无奈的选择!
  德治社会则通过好人好事的反复宣传,通过树立优秀道德人物作为榜样,使人们的道德水准不断地提升,从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不断地往上……,最终实现没有国家、没有阶级、没有政党、没有法律、没有军队、没有警察、没有法庭,社会所有的人道德水平都很高,物产又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
  人治呢?人治在好人治理的时期要比法治好,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好人去世以后往往会造成人亡政息的局面,容易断层,容易反复。如果碰到像希特勒这样的人来治理,那将是人类社会的灾难。相比起来,法治比人治要好一些。
  总起来说,德治是人类社会的最佳选择,法治居中,人治为下。
四、资本主义少有德,何以施德治? 只能退而求法治。
  资本主义奉行的是丛林法则,是一个优胜劣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社会;是一个以金钱来衡量一切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以自我的利益为核心的社会;是一个“三性”(即残酷的竞争性、疯狂的逐利性、极端的自私性)十分突出的社会;是一个只讲法律不讲道德的社会;是一个公民的道德水准十分低下的社会。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除了金钱以外,像道德啊,良心啊,怜悯啊等等,都属于稀缺的难得一见的奢侈品。
  晏子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水土异也。”你要在资本制度下施行德治,其水土不服,无可施治。
  在资本社会中,有些人说法最大,比总统大,比一切都大。其实,资本社会中权力最大、权威最高的不是总统,不是议会,不是法院,不是军队,不是法,也不是其他的任何组织和机构,而是金钱。
  金钱在资本社会中的能量到底有多大?英国著名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一剧中通过剧中人的口告诉我们: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它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咒诅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尚爵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作新娘,即使她的尊容会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娇艳。
  来,你这人尽可夫的娼妇,你惯会在乱七八糟的列国之间挑起纷争,我倒要让你去施展一下你的神通。……(手捧金子眼睛紧盯着)啊,你可爱的凶手,帝王逃不过你的掌握,亲生父子会被你离间!你灿烂的奸夫,淫污了纯洁的婚床!你勇敢的战神!你永远年轻韶秀、永远被人恋爱的娇美情郎,你的羞颜可以融化了狄安娜女神膝上的冰雪!你有形的神明,你会使冰炭化为胶漆,仇敌互相亲吻!你会说任何的方言,使每个人唯命是从!你动人心坎的宝物啊!你的奴隶,那些人类,要造反了,快快运用你的法力,让他们互相砍杀,留下这个世界来给野兽统治吧。”
(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莎士比亚全集》第八集第176页,第187—188页)
  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也是说金钱威力大。今天竟然发展到“有钱能使磨推鬼”这更为神奇的地步。在法力无边的金钱面前,世界上任何东西,包括道德啊,良心啊等等,都会像奴隶一样地被金钱所驱使。
  资本制度下的法治,从其本质意义上来说,其实是钱治!
  道德啊!没有!良心啊!
也没有!怎么治呢?于是乎,只好求助于法。钱治太不雅听,终于还是叫法治!
五、社会主义沃土育上德,自然选择德治,法治只能退居其次。
  公有制是适合培育人的高尚道德情操的最肥沃的土壤。
  我们知道,道德和法都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它是受经济基础的支配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
  前面谈到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资本社会是一个充满私欲的、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以金钱为中心的社会。在资本社会可以讲法,但不讲德。道德、良心在资本社会中是稀缺之物,它不适应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公有制与私有制恰恰相反,它提倡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勤俭节约这些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尚的道德情操特别适应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公有制社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所发现的培育上好德的最为肥沃的一片土壤。
  《共产党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告: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时代,同传统私有制旧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提倡和树立起来的新道德、新风尚、新精神很多。
  个人方面的有:
  英雄黄继光用身体堵敌人的枪眼,体现的是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邱少云身上体现的是高度自觉的组织纪律性、坚韧顽强的革命意志和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
  王进喜身上体现的是“铁人精神”;
  周恩来概括的雷锋精神是: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焦裕禄体现的是五种精神,即:公仆精神、奋斗精神、求实精神、大无畏精神和奉献精神;
  华罗庚体现的是:一心报国、矢志不渝的爱国精神,逆境拼搏、奋斗不息的自强精神,慧眼识珠、甘当人梯的人梯精神,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奉献精神;
  陈景润体现的是:自强不息、为科学献身的精神;
  与雷锋齐名的王杰,英雄少年刘文学,草原英雄小姐妹以及各条战线的英雄模范有如天上灿烂的繁星,数不胜数。
  这些英雄模范人物体现出来的高尚道德品质和崇高精神,成为人们学习效仿的榜样,给全国人民良好道德的提升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鼓励和号召人们拾金不昧的一首儿歌一直唱到现在: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到钱对我把头点,我快乐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见先进就学,见后进就帮。”这个口号在毛泽东时代广为流传,这个口号是当时与铁人王进喜齐名的武汉重型机器厂劳模,被誉为“刀具大王”的马学礼提出来的。我小时候念书时就熟悉这个口号,因容易上口,今天仍然记得。可见,当时道德宣传在人民群众中是多么的普及和深入。
  集体方面的有:
  大庆精神:
  为国争光、为民族争气的爱国主义精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艰苦创业精神,讲求科学、“三老四严”的科学求实精神,胸怀祖国、为国分忧的奉献精神;
  大寨精神:
  周恩来总理将大寨精神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
  红旗渠精神:
  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
  在公有制社会中,所有的工厂、矿山、铁路、山林、土地等等生产资料都是国家和集体的,每一个劳动者都有一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和集体是一个大家庭,爱国家、爱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勤俭朴素等良好的社会风气容易形成。
  在纯正风气的熏陶之下,各种歪风邪气受到极大的打击、压制。赌博、卖淫、嫖娼、偷盗、诈骗、抢劫、造假、毒品等几近绝迹。整个社会都在“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的指引下健康地运行,呈现出一派政清民和、上下团结、左右和睦、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经济健康发展的欣欣向荣的景象,社会整体道德风尚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这从当时官场的清廉度可以窥见一斑:
  自从枪毙了刘青山、张子善以后,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党政官员中基本上再没有出现较严重的贪污腐败的案例。从披露出来的材料看,当时在经济上生活中不够清廉的就数王洪文了。王洪文在经济上究竟是什么样的问题呢?
  其一:经常试吃试用上海生产的一些工业新产品。
  这样的问题在今天反腐败中连提都不会提及。
  其二:王洪文多次向人民大会堂买了宴会吃剩下拼装回来的茅台酒,按大会堂的规定每瓶收取人民币2元钱。
  作为党中央的副主席,要去买宴会吃剩下的酒来喝,这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情啊,但和腐败又风马牛不相及。
  当时政治局开会,喝茶每人每次要交一角钱。月工资只有68.5元的吴桂贤知道后谎称自己不爱喝茶,改喝白开水,从而减少了一角钱的开支。这些近似于天方夜谭的故事,只有毛泽东时代才有可能发生。说明当时良好的道德风尚从上到下已经相当普及,良好的社会风气已经形成,通过道德的手段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已经基本成功,需要动用法律来处理的领域已经很狭窄了。法治很自然地退到了十分次要的位置。
六、毛泽东时代的法制最健康
  前面说了,毛泽东时代实施的是最好的社会治理模式——德治。那时候的法治自然就退到很次要的位置上了。
  因此有人就说毛泽东不重视法制,搞法律虚无主义。这些人如果不是诬陷和偏见,就是没有头脑的,人云亦云的糊涂蛋。
  毛泽东时代的法治虽然是居于辅助地位的。但是,毛泽东时代的法制仍然要比资本社会的法制优越得多,健康得多。
  毛泽东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的法制工作。他抓法制的方法特点是:抓大放小,抓重放轻,抓主放从。
  刚解放不久,毛泽东领导的人民政权即推出了三大重磅法律:
  《婚姻法》解放了广大妇女,让妇女翻了身;
  《土地改革法》让广大农民在黄土地上翻了身;
  《工会法》让广大工人翻了身。
  三部法律就让占人口90%以上的人民翻了身。
  如果工农大众没有得到利益,你纵有三千部、三万部法律都不顶用。如果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一部也嫌多。毛泽东时代法律虽少,但它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它最健康。
  毛泽东特别重视《五四宪法》的起草,亲自担任起草小组的组长,并把其他的工作调开,专心宪法的起草:
  从日起,带领起草小组成员到杭州开始近4个月的起草工作,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阅读研究了大量世界各国的宪法文本和法学书籍;亲自起草了宪法的大部分条文;亲自拟定起草工作的计划、步骤和完成时间。
  请问: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还能找得到像毛泽东这样倾心于一部国家法律起草工作的国家元首吗?
  有人可能还会说,毛泽东开始还是重视的,后来慢慢就不重视了,并举出毛泽东曾说过这样的话:“许多问题的解决,光靠法律不行。法律是死的条文,是谁也不怕的。大字报一贴,群众一批评,会上一斗争,比什么法律都有效。”
  凭这些话就叫不重视法制?就叫搞法律虚无主义?毛泽东没有说不要法律,而是说“光靠法律不行”。
  毛泽东是辩证法的大师,毛泽东“光靠法律不行”这句话,充满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理;毛泽东又是真正的人民领袖。他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胜过法律。
  更何况,法律本来就是靠人去制定、靠人去修改、靠人去执行的。希特勒能够祸害整个世界,他也是通过国会修改了《魏玛宪法》,通过了《国会纵火案法》、《授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一步一步踩着法律的脚印走上法西斯独裁道路的。
  历史早已经证明而且还将继续证明:光靠法律确实不行!
  有人又把文革初期发生随意抄家、打人、戴高帽等破坏法制的行为归罪于毛泽东并以此认为毛泽东是不讲法制的人。
  根据现在披露的材料,文革初期破坏法制的很多行为,都是走资派为了保护自己而通过自己的子女,亲信把矛头对准普通群众,通过乱批、乱揪、乱斗来转移斗争的大方向,把水搅浑,以便自己蒙混过关。
  在毛泽东去世再也不能说话后,走资派就把毛泽东坚决反对的、为了自己能够蒙混过关而搞乱文革、破坏文革的倒行逆施的行为,转而倒扣在毛泽东的头上。这种卑劣的行径现在越来越被人们所识破。
  毛泽东说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社论)
  在几个亿的人民群众都广泛动员起来参加的规模无比宏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出现了像破坏法制的情况以及其他方面的错误情况(包括走资派故意挑动的破坏在内),应该说是在所难免的。那些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受到无辜伤害的人有怨恨,发泄牢骚不满,人们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你想过没有,要把文化大革命规模这样宏大的运动四平八稳地开展下去,一点问题,一点错误都不会出,任何人都办不到。世上没有神仙,假使真的有,有些事情恐怕连神仙也不一定完全能够预见得到!
  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说:
  “在缔造前所未有的新型国家制度这种全世界历史上新的事业中,难道能没有失利和错误吗!”(《列宁选集》1975年版第四卷568页)
  列宁都承认在历史上新的事业中,不可避免的会有失利和错误。文化大革命这样规模宏大的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群众运动中,当然也会有失利和错误。毛泽东自己对文革不是也有一个三分错误,七分成绩的总结吗!
  把客观中避免不了的缺点错误硬往别人的主观故意上去套,去扣,这正是一切卑鄙小人的卑劣伎俩!
  总结起来,毛泽东时代法制健康的表现,可以归结为它的三大功能,即:
  1、对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保护功能
  有一首歌《江山》,很好听,彭丽媛唱的,歌词如下:
  打天下,坐江山,一心只为老百姓的苦乐酸甜。
  谋幸福,送温暖,日夜不忘老百姓康宁团圆。
  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
  老百姓是山,老百姓是海,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
  真正的共产党和歌词里面写的是贴切的、一致的。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就和歌词里写的一样:“一心只为老百姓的苦乐酸甜”,
“日夜不忘老百姓的康宁团圆”,
“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当然还有一句千万不能不要,那就是后面的那一句:“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
  正因为如此,在毛泽东时代,共产党制定的所有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等,无一不是围绕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
  毛泽东不怨其烦地反复地告诫全体党员和各级干部: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957年1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法律是上层建筑。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359页)
  劳动人民最根本、最切实的利益,当然是能够生存下去,能够吃饱饭、不受冻。“耕者有其田”就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志士仁人梦寐以求的伟大夙愿。日,《中国土地法大纲》正式施行了,“耕者有其田”的伟大理想终于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实现了。广大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写进了法律,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土地法第二条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的粮食及多余的房屋。
  土地法第十条规定:“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对地主亦分给同样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婚姻法》的颁布,极大地保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工会法》极大地保护了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
  1959年,西藏开展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占人口90%以上的广大农奴政治上翻身解放,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经济上分得了土地、牧场和牲畜,从奴隶摇身一变成了主人。
  1954年《宪法》破天荒的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并把它列为第一条。
  第八条写道:“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七五宪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监督和依照法律的规定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十一条有“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规定,还有“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规定。
  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从其本身的意义上来说,是为了防止干部脱离人民群众,与劳动人民永远保持一致,让共产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制度,实际上也是为了维护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一项制度。
  《七五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头控告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刁难、阻碍和打击报复。”
  这一条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起到了极大的保护作用,对各级党政官员保持廉洁奉公的良好品质有很强的督促推动作用:
  请注意如下几个关键词:“任何”、“各级”、“失职”。该做的事你不做就是“失职”。这在今天看来应该属于十分轻微的事了吧,可在当时却是大事。你虽然不违法,只是做事不够积极,失职而已,就有可能被人民群众告到各级政府直至中央里头去。宪法规定的啊!而且任何人不得刁难、阻碍和打击报复啊!
  第十三条肯定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有利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文化大革命虽然被否定了,但文革时期,工、农、兵的地位却反而是最高的:
  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可以表明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在2885名代表中,工人代表813人,占28.2%;农民代表662人,占22.9%;
解放军代表603人,占20.9%,工农兵代表占了代表总数的72%,这一届全国人大体现了劳动人民真正的在当家作主。
  文革期间,一大批优秀的在一线工作的工人和农民,先后当选为各级党政机关的负责人。其中陈永贵、吴桂贤、李素文等人,先后担任了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进入了中央的决策机构,彰显了工人农民在人民政权中崇高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罢工,毛泽东是这样说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325页)
  后来的《七五宪法》,真的增添了“罢工自由”的内容。
  2、对占人口极少数的敌对分子压迫和专政的功能。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
  “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果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为什么毛泽东老是挨骂呢?看了这段话,你就可以理解。毛泽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毛泽东是这么做的,公开也是这么说的。这样的毛泽东如果反动派不骂他,那就太不正常了!
  站在人民对立面的反动派,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二、三,但那也是千万以上的数字啊,加上他们的亲属呢?至爱亲朋呢?人数可不少。特别是那些手握笔杆子的反动分子,一遇到适合的气候,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大跳出来。他们跳出来咒骂的首要对象必然是毛泽东,其他领导人还没有这份殊荣呢!
  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对于一般的反动分子、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在解除其武装、消灭其特殊势力后,仍须依法在必要时期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但同时给以生活出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假如他们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
  195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共21条,里面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于“凡以推翻人民民主政权,破坏人民民主事业为目的的各种反革命犯罪活动”,对其首要分子和情节恶劣者,均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五四宪法》和《七五宪法》都规定有“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的内容;
  《七五宪法》还规定:“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
  《七五宪法》第十二条还特别规定:“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
  3、促进阶级、政党、国家、法律逐步走向消亡的功能
  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最突出的有两条
:一条是人们的道德水平极大提高;一条是社会的物产极大丰富。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是极其适合培养人的良好道德风尚的一种制度。人类社会要向共产主义迈进,必须经过社会主义这个过渡阶段。社会主义在培养人们道德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法制作为一种辅佐的手段,当然也有它的积极作用。
  没有社会主义的法制,就不能保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没有社会主义的法制,就不能镇压反动派的反抗和破坏;没有社会主义的法制,社会主义的经济就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道德也不能得到良性的发展和提升,甚至人民的政权都不能巩固。
  所以社会主义法制就像食粟布帛一样,对于广大的劳动人民来说,是一种须臾不可或缺的东西。
  社会主义的法制在促进阶级、政党、国家、法律走向消亡的过程中,其积极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
澄清谣诼,还清白于毛泽东
  作者: 李晓鹏 &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Ash中心研究员
  一、毛岸英之死
  关于毛泽东的谣言很多,有一些层次很低的,我们就不用细说了。比如说什么他在全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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