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岗位职责,能否解除劳动关系专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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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期满,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用户:A351***
员工医疗期满,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我公司一名员工患病,两年医疗期已满,原工作岗位已安排其他人了,现又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安排,公司可以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他本人不愿意解除合同,不签字,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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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解除,但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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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建议你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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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的,从2008年1月开始,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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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企业能终止劳动关系吗?
每天认真学习四个精华案例让自己的能力真正得到提高 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合同是有效的吗? 深圳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新入职的王小姐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8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王小姐提出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王小姐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责令该深圳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请结合本案例分析,试用期合同有什么问题? 案例解析: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意味着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纳入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本案例中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3个月的合同期限内,不能够设定试用期。 招聘面试时如何评估面试人员的匹配性? 某公司是一家小型的软件技术研发企业,为了提高公司的资本运作,财务管控能力,准备招聘一名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过层层筛选后,安排了两批人员,共6人面试,最后确定一名马先生,顺利通过面试。人力资源部把面试信息反馈给总经理,总经理约谈后即安排入职。在试用的过程中,陆先生对公司的一般财务管理工作十分熟练,但对资本运作和资金链管理深度不够。最后,因为压力很大,马先生自己主动辞职。招聘面试时,如何评估面试人员的匹配性?请结合本案例分析。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马先生不胜任财务总监岗位,因此最后主动辞职。说明在前期面试的时候,对于候选人员面试的评估有效性不够。在人岗匹配的评估方面,主要评估,岗位的匹配性,团队的匹配性,文化的匹配性。岗位匹配性方面,候选人员的知识结构、经验、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岗位的要求,特别是岗位的关键能力方面的甄别,在前期的简历筛选就应该重点关注。本案例中,公司对马先生的要求除了一般的财务管理要求,在“资本运作和资金链管理”方面有较高的要求,这些是重点的考核项,也是马先生不具备的能力。团队匹配性,主要是指候选人对团队成员的知识的互补。文化匹配性,主要是指候选人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和适应性。 知识点:人岗匹配,通过评估候选人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人性格等,结合候选人的胜任能力,评估候选人员是否能够胜任目标岗位,进行“人岗匹配”的分析和评估。人员配置的前提是工作分析,在人员配置的过程中,通过工作分析可以重点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 陈小姐转正工资补发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陈小姐日入职A公司任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培训业务,A公司与她签订了二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到日止,约定试用期薪水为3500元,试用期后薪水为3800元。2009年6月份,陈小姐提交辞职,随后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试用期后每月少发工资00=575元。A公司随后辩称:公司与陈小姐约定的薪水是3800元,试用期薪水给予3500元,已经超过3800的80%,所以不存在少发工资的问题。陈小姐的仲裁请求能否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请结合本案例分析。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公司无需支付陈小姐试用期后每月“少发”的工资575元。陈小姐与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试用期及其后的工资同时作了明确约定,即分别为3500元和3800元,虽然《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双方已明确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的情况下,“80%”是用来衡量试用期工资是否合法的标准。显然,本案中陈小姐的试用期工资并不违法。当然,如果只是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也可据此确定最低的转正工资,而其从试用期工资倒推算出转正工资的做法与法不符。 知识点:试用期工资如何规定?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企业能终止劳动关系吗? 李某于2006年7月大学毕业,应聘进入上海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工作。企业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底。2009年6月起,李某因患慢性疾病一直病假在家。2010年12月底,企业书面通知李某,因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李某称:他因病假在家休息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继续支付病假工资。企业称:因为李某的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再与其续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即行终止,所以对李某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李某多次与企业交涉未果,于是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李某的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吗,请结合本案例分析。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李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李某在医疗期内,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也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企业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李某病假工资。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其终止合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以下情形消失:(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遇到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正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则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医疗情形消失。李某在医疗期内即使合同期满,只要李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企业就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所以,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企业恢复与李某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至医疗期满,并支付李某病假工资。
知识点: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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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16:04&&来源: |
一、试用期内
(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依据:《劳动》第21条、26条。
(二)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二、固定期限员工
(一)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
(二)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 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2.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五)合同期满双方不能就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
1. 等于或高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
2. 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6条、第36条、第44条、第46条。
三、无固定期限员工
(一)需要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外)。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单位不签订: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
四、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条、第11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7条。
(四)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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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
&05-09 11:07&&悬赏 0&&发布者:byxxyb &地区:上海-黄浦区 回答:(5)
工作在上海,去年10月出差时得了脑梗死,后治疗,请了3各月病假,在今年2月上班,上周hr找我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在这个公司已经工作了11年,请我我上班后还享受医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保护吗,还有我的医疗期到什么时候结束&如果协商我能获得那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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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
回复时间:日 11时46分
公司要与您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什么?根据原因及相应证据来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如果你仅仅依据法定医疗期来主张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会比较困难,因为对于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情况,只有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并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单位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您明显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建议你从单位解除合同的原因入手,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主张经济赔偿金。仅供参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上海-长宁区]
回复时间: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如需委托,可致电本律师。
追问:那么我现在上班,是否还在医疗期的保护中
回答:具体看你的工龄,还在医疗期的
[上海-徐汇区]
363576积分
回复时间:
按照法律规定你享有13个月的医疗期,3个月病假结束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追问:那么我现在上班了,是否还享有这13各月的医疗期的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保护
回答:已经上班了 就不属于医疗期内了,但没有严重违纪的情况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上海-虹口区]
407414积分
回复时间: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追问:我现在上班了,是否还享有这13各月的医疗期的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保护
回答:你已经上班,不能。
[上海-徐汇区]
357563积分
回复时间:
你已经上班了,不适用医疗期规定。
公司没有合法理由的话,不能辞退你。违法解除的话,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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