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物湿度如何调整?

药物临床试验试验用药物 储存室温,湿度记录表每天都必须记录吗_百度知道
药物临床试验试验用药物 储存室温,湿度记录表每天都必须记录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是的。每天都需要记录温湿度。如果再仔细点,一天还需要记录几次。确保药物的储存条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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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想】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2:35 编辑
又是大晚上地守着CFDA,你有顽皮了,不过没关系,我正摸着你的小性子呢~突然闹一下,我也就跟着看看热闹。不得不说,这个附件很给力,毫不留情地一刀刀戳中临床试验痛点。曾经我们秘而不宣的事儿,这就红果果地就摊开在世人的面前!这一次,我真心想说,点个赞。过往不堪回首,这次快刀斩乱麻,流点血是为了割瘤保命啊!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序号& && &&&现场核查要点
一、Ⅱ、Ⅲ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通用内容
1.& && &&&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含各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职责落实)
& && &&&临床试验单位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与合规性:
& && &&&1.1.1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院内进行(含具有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批件),落实临床试验条件是否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 && &&&1.1.2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 &&&1.1.3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瞎想:其实我一直很好奇,部分临床是做双盲的,这样品和对照品送样,按理说医生也是不知道哪个是样品哪个是对照哪个是安慰剂的……临床试验的合规性,包不包括样品的合规性?这条也由临床试验单位负责?样品送不好,弄出对照比对照的,这事儿容易扯皮,到底是研发单位、CRO还是临床调的包?
1.2& && &&&伦理审查批件及记录的原始性及完整性:
& && &&&1.2.1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 && &&&1.2.2委员表决票及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1.3& && &&&临床试验合同经费必须覆盖临床试验所有开支(含检测、受试者营养/交通费补贴、研究者观察费等)。
瞎想:额……钱的问题吧,我个人觉得是你情我愿,人家就是愿意贴钱做,其实监管部门也管不着……不过这个规定也是对的,俗话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这就跟零团费旅游似的,太低的价格总遭人怀疑,还不如做奢侈品,五万块的一个包,先不说质量,就听价钱,你就觉得它好。
1.4& && &&&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原则、方案及合同承担相应职责的文件和记录(如合同或方案中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及监查、稽查相关记录等)。
瞎想:这条说明了CRO公司的职责,就这一条,责任重大。如果违规了,会怎样?直接进入黑名单,完成之前临床自查公告里的第七条?黑名单制度已经有了,等待先例和先烈。
2.& && &&&临床试验部分(以研究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关注点)
2.1& && &&&受试者的筛选/入组相关数据链的完整性:
& && &&&2.1.1*申报资料的总结报告中筛选、入选和完成临床试验的例数与分中心小结表及实际临床试验例数一致,若不一致须追查例数修改的环节。
& && &&&2.1.2*方案执行的入选、排除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如实记录体检、血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等详细内容),其筛选成功率为多少?(含有证据的初筛受试者例数)。
& && &&&2.1.3*受试者代码鉴认表或筛选、体检等原始记录涵盖受试者身份鉴别信息(如姓名、住院号/门诊就诊号、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由此核查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真实性。
& && &&&2.1.4对受试者的相关医学判断和处理必须由本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执行并记录,核查医护人员执业许可证及其参与临床试验的实际情况。
& && &&&2.1.5受试者在方案规定的时间内不得重复参加临床试验。
瞎想:其实我比较好奇如何统计受试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得重复参加临床试验,这需要大数据的支持。目前临床登记平台的更新程度是否能做到实时……这点有待考察。实际参与试验的好像也不能知道受试者的身份信息,怎么核实呢?
2.2& &&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与试验过程的真实完整性:
& && &&&2.2.1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数量与总结报告中的筛选和入选病例数一致。
& && &&&2.2.2所有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内容完整、规范(含研究者电话号码,签署日期等)。
& && &&&2.2.3知情同意签署时间不得早于伦理批准时间,记录违规例数。
& && &&&2.2.4*知情同意书按规定由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必要时,多方核实受试者参加该项试验的实际情况)。
瞎想:这是……要采取和银行卖理财产品一样,录音视频保存证据,证明老太太买理财产品的时候是知道风险的,对吧?
2.3& && &&&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的溯源:
& && &&&2.3.1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如执行方案、病例报告表(CRF)、采血记录、接种记录、观察记录、受试者日记卡等保存完整;核查任何一项不完整、不真实的数据。
& && &&&2.3.2核查CRF记录的临床试验过程(如访视点、接种时间、采血点、观察时间等)与执行方案的一致性;核查任何一项不一致、不真实的数据。
& && &&&2.3.3*核查CRF中的检查数据与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内镜室(LIS、PACS等信息系统)/等检查数据一致;核实任何一项不一致/不能溯源的数据。
& && &&&2.3.4核查CRF中的数据和信息与住院病历(HIS)中入组、知情同意、用药医嘱、访视、病情记录等关联性记录;核实完全不能关联的受试者临床试验的实际过程。
& && &&&2.3.5核查门诊受试者的CRF中入组、访视、病情记录等信息与门诊病历(研究病历)的关联性(必要时,可通过医院HIS系统核查门诊就诊信息)。
& && &&&2.3.6受试者用药应有原始记录,如受试者日记卡或医嘱或原始病历(住院/门诊/研究病历)等;核查记录的完整性(用药时间、用药量等)及其原始性。
& && &&&2.3.7* CRF/研究病历中的临床检查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2.3.3款继续核查);落实任何一项不一致数据发生的原由。
& && &&&2.3.8核查CRF的不良事件(AE)的记录及判断与原始病历/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AE例数。
2.4& && &&&CRF中违背方案和严重不良事件(SAE)例数等关键数据:
& && &&&2.4.1核查CRF中合并用药记录与门诊/住院病历记载是否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合并用药例数;若一致则核实其与总结报告是否一致。
& && &&&2.4.2核查CRF中违背方案的合并禁用药的记录与门诊/住院病历记载是否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合并方案禁用药的例数;若一致则核实其与总结报告是否一致。
& && &&&2.4.3 CRF中偏离和/或违背方案相关记录和处理与实际发生例数(门诊/住院病历)及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例数。
& && &&&2.4.4*CRF中发生的SAE处理和报告记录,与原始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研究病历)、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瞒填的例数。
& && &&&试验用药品/疫苗的管理过程与记录:
& && &&&2.5.1*试验用药品/疫苗的来源和药检具有合法性(参比制剂的合法来源证明为药检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 && &&&2.5.2*试验用药品/疫苗的接收、保存、发放、使用和回收有原始记录;核实原始记录各环节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 && &&&2.5.3*试验用药品/疫苗接收、保存、发放、使用、回收原始记录的数量一致,核实并记录各环节数量的误差。
& && &&&2.5.4试验用药品/疫苗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温度均符合要求。
& && &&&2.5.5试验用药品/疫苗批号与药检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一致。
2.6& && &&&临床试验的生物样本采集、保存、运送与交接记录:
& && &&&2.6.1*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保存、转运过程的各环节均有原始记录;追溯各环节记录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 && &&&2.6.2血样采集时间与计划时间的变化与总结报告一致。
& && &&&2.6.3根据化学药品性质需进行特殊处理的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应在方案中有规定,且原始记录与方案要求一致。
瞎想:以上那么多,都在强调完整性、原始性、真实性,尤其是入组例数。这里强调了试验用药品/疫苗的管理过程与记录,可我还是想知道,双盲试验怎么送样标识的。
3.& && &&&委托研究
3.1& && &&&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的研究、检测等工作,是否有委托证明材料。委托证明材料反映的委托单位、时间、项目及方案等是否与申报资料记载一致。被委托机构出具的报告书或图谱是否为加盖其公章的原件。对被委托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证其研究条件和研究情况。
4.& && &&&其他
4.1*& && &&&出现下列情况,视为拒绝或逃避检查:
& && &&&4.1.1拖延、限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
& && &&&4.1.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
& && &&&4.1.3以声称相关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
& && &&&4.1.4拒绝或者限制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
& && &&&4.1.5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
瞎想:飞检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介入,不知道临床检查行不行……
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专有内容
5.& && &&&BE、PK生物样本检测部分(检测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重点)
& && &&&具备与试验项目相适应实验室检测设备与条件:
& && &&&5.1.1分析测试的关键实验设备、仪器应有相关维护记录。
& && &&&5.1.2*遵循《药物I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日以后的试验项目须开启源计算机(采集原始数据的计算机)和工作站的稽查系统。
瞎想:这个时间点很人性化,毕竟2005年那个时候,还有人在用三寸盘的。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嘛。只是2011年就实行的东西,应该已经支持大数据了,各种数据很多很多的,所以……监管部门心里应该都有数。
5.2& && &&&生物样本检测实验过程记录的真实完整性:
& && &&&5.2.1生物样本检测实验须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包括实验单位、人员、日期、条件及实验结果等);核实记录的完整和原始性。
& && &&&5.2.2*生物样本分析方法学确证的原始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
& && &&&5.2.3*核查血药浓度数据与对应标准曲线计算的一致性;现场重新计算用以核实试验数据的真实性。
& && &&&生物样本的管理轨迹可溯源:
& && &&&5.3.1*生物样本有接收、入库、存放的原始记录,且记录完整(含样本标识、数量、来源、转运方式和条件、到达日期和到达时样本状态等信息)
& && &&&5.3.2贮存的生物样本有领取、存入的原始记录。
& && &&&5.3.3在规定期限内,该项目保存的生物样本留样及其原始记录;核查留存生物样本的实际数量及记录的原始性。
5.4& && &&&分析测试图谱的可溯源性:
& && &&&5.4.1*图谱上的文件编码/测试样本编码与受试者生物样本编码的对应关系能够追溯;核实和记录不可追溯的环节。
& && &&&5.4.2所有纸质图谱包含完整的信息(进样时间、峰高/峰面积、血药浓度等);核实和记录不完整的信息。
& && &&&5.4.3*核查未知样本、方法学验证样本及随行标准曲线、QC样本的图谱,并在源计算机溯源,核对其与工作站电子图谱的一致性;记录检查数量以及不一致和不可溯源的数量。
& && &&&5.4.4*核查未知样本、随行标曲、QC样本图谱其进样/采集时间与文件编码顺序、试验时间顺序的对应一致性;追踪和记录所有不一致的数据。
& && &&&5.4.5*纸质图谱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性,记录不一致数量。
5.5*& && &&&核查并记录影响Cmax、AUC等BE评价数据手动积分。
瞎想:关键词是手动积分。关于手动积分的态度一直是暧昧的。这条只是说明,只要不影响BE评价,那是可以手动积分的……这个要求,真心不高。
5.6& && &&&复测生物样本应有复测数量、复测原因、采用数据的说明。
5.7*& && &&&血药浓度/药代动力学/生物等效性的分析计算数据及结果在相应的软件上可重现,且与总结报告一致。
三、Ⅱ、Ⅲ期临床试验数据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专有内容
6.& && &&&Ⅱ、Ⅲ期临床试验/疫苗临床试验部分(以数据库的真实性为重点)
6.1& && &&&核查原始数据、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与锁定的数据库一致性:
& && &&&6.1.1*数据库锁定后是否有修改及修改说明;核实和记录无说明擅自修改的数据。
& && &&&6.1.2*锁定数据库的入组、完成例数与实际发生的入组、完成例数对应一致;核实和记录不一致的例数。
& && &&&6.1.3*核查锁定数据库与CRF和原始病历记录的主要疗效指标及安全性指标一致性(如有修改需进一步核查疑问表的修改记录);记录检查例数和擅自修改的数据。
& && &&&6.1.4核对统计报告例数与锁定数据库的一致性。
& && &&&6.1.5核对总结报告例数与锁定数据库的一致性。
瞎想:据说第一批接受核查的全军覆没。有人着急忙慌把电脑砸了,企图掩耳盗铃般的毁尸灭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件事很明确,这次风暴之后,能存活下来的CRO都很厉害,不良CRO都会被关门,只是不知道这次有没有临床机构被关闭的?!反正之后呢,临床会规范很多,但临床试验的价格也会高很多吧……
各位蒲友,单身节快乐!小妖我去网购了……
药物临床试验不容造假
这个节奏,必须点赞,祝网购快乐
临床核查可以一下子发现问题呀,是不是如果发现临床单位造假,那么在那家临床单位做的临床实验是不是都得核查一遍,然后咔咔,一下子就好多企业缴械了……
大晚上的熬夜不睡觉,不利于美容养颜
临床核查可以一下子发现问题呀,是不是如果发现临床单位造假,那么在那家临床单位做的临床实验是不是都得核 ...
嘘&&别乱说
筛选数据即可,留下有用的。。。
抢到啥了?
临床研究机构也该整顿了,脓包该割除了!
双十一不剁手了么。。。。药监局也来凑了把热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8家企业11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告(2015年第229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自查的公告》(2015年第197号)要求,日—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已提交自查资料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核查,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氯氮平口腔崩解片(受理号:CXHS1500028),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坎地沙坦酯片(受理号:CYHS1390059、CYHS1390060),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硝苯地平控释片(受理号:CYHS1390020),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受理号:CYHS1190072),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消旋卡多曲干混悬剂(受理号:CXHS1190001),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受理号:CYHS1190129),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布洛芬混悬滴剂(受理号:CYHS1190061)和布洛芬混悬液(受理号:CYHS1190062),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阿奇霉素胶囊(受理号:CYHS1190070)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受理号:CYHS1290102)等11个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和不完整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11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
  二、上述药品注册申请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氯氮平口腔崩解片(受理号:CXHS1500028),申请人为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合同研究组织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原始记录缺失。临床试验受试者鉴认代码表、采血时间表、生命体征监测表、血浆运输与处理记录表、崩解时间、样本分析过程记录、样品出入库记录等原始记录缺失,相关记录为事后整理补充填写;分析过程记录、样品出入库记录等是后期整理得到,没有原始分析记录。
  2.多例违背方案合并用药。参加试验的23例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合并使用其他药品,其中违背临床试验方案合并使用其他药品的有20例。
  3.分析测试系统无稽查轨迹。生物样本分析测试仪器在本研究期间无稽查轨迹和工作日志,可随意修改或删除数据而不留记录。
  4.隐瞒弃用试验数据。原始记录本缺少第二个批次的信息,但经核实该分析批存在;图谱文件编码序列间缺失18张图谱,核查找回9张且该9张图谱数据均未被采用,也未在总结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描述。
  5.修改调换试验数据。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如基质效应数据与源图谱数据计算结果不一致,原始记录中第四批标准曲线数据与图谱不一致;8名受试者多个时间点样品编号与对应的图谱中的文件名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颠倒,原始记录和总结报告均未体现原因。
  6.分析测试过程不完整。图谱文件与血样没有关联性,两者之间的联系可随意更改且无法追溯;样品序号无法追溯到实际受试者血样点。
  (二)坎地沙坦酯片(受理号:CYHS1390059、CYHS1390060),申请人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合同研究组织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原始记录缺失。临床试验受试者鉴认代码表、采血时间表、生命体征监测表、血浆运输与处理记录表、样本分析过程记录、样品出入库记录等原始记录缺失,相关记录为事后整理补充填写;分析过程记录、样品出入库记录等是后期整理得到,没有原始分析记录。
  2.分析测试系统无稽查轨迹。生物样本分析测试仪器在本研究期间无稽查轨迹和工作日志,可随意修改或删除数据而不留记录。
  3.试验用药品未留样,部分血样丢失。该品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未按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要求留样保存;所有受试者给药前零点血样丢失,其余血样均有留存。
  4.部分图谱真实性高度存疑。30名受试者三周期的90个给药前零点血样图谱在一个分析批中完成测试,其基线噪音非常一致,而这些给药前零点血样与其自身给药后第一点血样的图谱基线噪音却均存在较大差异。
  5.隐瞒弃用试验数据。图谱文件编码序列间缺失28张图谱,核查找回9张且该9张图谱数据均未被采用,也未在总结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描述;12份文件名编码后两位为81的图谱缺失,实验操作人员解释仪器样品托盘81号位为洗针瓶位置,但现场发现“Candesartan5181”实为质控样本。
  6.修改调换试验数据。3名受试者多个时间点样品编号与对应的图谱中的文件名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颠倒,原始记录和总结报告均未体现原因。
  7.分析测试过程不完整。图谱文件与血样没有关联性,两者之间的联系可随意更改且无法追溯,样品序号无法追溯到实际受试者血样点。
  (三)硝苯地平控释片(受理号:CYHS1390020),申请人为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1.多处违背临床试验方案。方案及知情同意书中均规定入组48名受试者,单次给药24名,多次给药24名,但实际临床试验中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采用了同一批受试者;部分受试者违反入选排除标准入组。
  2.原始记录缺失。临床试验仅有病例报告表(CRF),无原始病历记录,受试者出入院时间以及入住期间的管理、饮食控制等均无法追溯。
  3.瞒报修改试验数据。检测原始记录本中的记录与稽查轨迹记录不符,方法学验证及生物样本测试的稽查轨迹中均多处出现分析测试系统日期反复更改、重复检测后用同一文件名命名并覆盖原有图谱,报告中仅提交其中一次文件的情况。如:
  (1)方法学验证中更改系统日期并重复检测。日将系统日期调整为日,进行基质效应考察,重复进样至少11针并覆盖原有图谱;日将系统日期调整为日,再次进行基质效应考察,重复进样至少17针并覆盖原有图谱。
  (2)生物样本测试中更改系统日期并重复检测。日将系统日期调整为日,重新分析了全部4号和5号受试者的样本,其中4号受试者全部生物样本分析了3次,5号受试者全部生物样本分析了2次,最后报告只显示了最后一次的分析结果。
  (四)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受理号:CYHS1190072),申请人为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合同研究组织为北京乐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原始记录缺失。临床试验仅有病例报告表,无原始病历记录,受试者出入院时间以及入住期间的管理、饮食控制等均无法追溯,采血记录表及病例报告表中采血的“实际时间”均为根据服药时间推算出来的理论时间,非实际采血时间。
  2.不良事件记录不完整。受试者实验室检查结果明显异常,但未计入不良事件,也未进行随访。
  3.瞒报修改试验数据。检测原始记录本中的记录与稽查轨迹记录不符,稽查轨迹中多处出现分析测试系统日期反复更改、重复检测后用同一文件名命名、覆盖或挑选数据。如:
  (1)原始记录本显示代谢产物氯吡格雷酸分析工作进程如下:、26、29日三天进行方法摸索,、13、14日进行了方法学验证,日开始检测生物样本,1月20日结束分析。核对相应轨迹显示:日生物样本分析期间穿插了1月19日—20日之间反复三次的时间修改,回到1月19日进行随行质控样本分析操作;1月20日将日期改回日进行方法学验证分析。
  (2)日一个分析批中,共检测16个分析质控样本,其中7个不合格,但仅选用其中1个不合格质控和8个合格质控的结果。在日和日两个分析批中,出现多份相同编号的生物样本测定图谱,但报告中仅提交了其中一份。
  (五)消旋卡多曲干混悬剂(受理号:CXHS1190001),申请人为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生物样本分析单位与合同研究组织为合肥合源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试验数据不可溯源。影像科和心电图室无受试者进行胸透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的记录。
  2.修改试验数据。机构存档的总结报告(盖有三方公章)的格式及部分内容与申报资料32中的总结报告不一致;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与机构存档的申报资料31中的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不一致。
  3.试验数据不完整。无监查记录,无授权分工表,无方案培训和内部质控记录;无受试者服药前后的禁食时间以及合并用药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中的医学监护无真正执行人的签名;病例报告表显示有1名受试者发生与试验药物可能相关的不良事件,但未见其原始记录;试验用药品与生物样本管理数据不全。
  4.分析测试数据存疑。抽查4个批次共187份纸质图谱,实际在源计算机图谱为188份,其中第5批质控样本“中浓度”无纸质图谱,源计算机有电子图谱,查阅记录本记录为“进样失败,无图谱”。
  5.分析测试数据不完整。无生物样本测定时领取、存入的记录,无生物样本保存温度记录。
  (六)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受理号:CYHS1190129),申请人为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生物样本分析单位与合同研究组织为合肥合源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试验数据不可溯源。影像科和心电图室无受试者进行胸透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的记录。
  2.修改试验数据。申报资料32的总结报告中描述无不良事件发生,而原始记录、病例报告表以及机构存档的总结报告均显示有8名受试者发生12例次与试验药物可能相关的不良事件。
  3.试验数据不完整。无监查记录,无授权分工表,无方案培训和内部质控记录,无方案修订相关记录;原始记录中的医学监护和不良事件无真正执行人的签名;试验用药品与生物样本管理数据不全。
  4.分析测试数据存疑。分析测试完成时间为2010年4月—7月,而其气相色谱仪出厂合格报告时间为日;抽查140份纸质图谱,其中日批号的标准曲线有3个点的内标峰面积的纸质图谱与电子图谱不一致。
  5.分析测试数据不完整。电子图谱为移动硬盘备份文件,源计算机损坏无法溯源;纸质图谱没有血药浓度,血药浓度通过DAS软件计算而非通过仪器的数据处理软件计算,现场检查期间所有在场人员均不会使用气相色谱数据处理软件,这两种计算方式是否一致无从考证;无生物样本测定时领取、存入的记录,无生物样本保存温度记录。
  (七)布洛芬混悬滴剂(受理号:CYHS1190061),申请人为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1.临床试验数据不完整。受试者入住病房信息缺失,20位入组受试者中6名受试者名单与受试者补偿费发放表名单不一致;10名受试者试验前后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但研究者对其是否有临床意义未作出医学判断,试验药物保存记录缺失,原始记录无法完整体现研究报告中样本测试具体操作过程。
  2.试验记录与实际不符。给药前采血点与给药时间点完全重合,采血时间点与实际操作不符;方案规定全血离心获得血浆需要离心10分钟,记录显示离心10分钟,但是最初两次离心记录时间间隔为5分钟。
  3.试验数据不可靠。布洛芬对照品溶液配制记录中,储备液Ⅱ和Ⅲ的浓度计算有误,储备液Ⅳ的配制过程不清,实际浓度无法确认;样本处理后室温放置稳定性验证时间为8小时,分析批中部分样本实际放置时间最长的超过24小时。
  4.选择性使用数据。方法验证中,第三天精密度试验低浓度质控采集8个点,研究报告只选用了其中5个,中浓度采集7个选用5个,高浓度采集6个选用5个。分析序列()有13个质控样品分析,但研究报告选用了其中的6个,未说明原因。部分受试者分析序列采集过程有中断,质控样本重复进样,部分样本重分析而没有随行质控,但数据被采用。
  5.分析测试数据存疑。方法学验证中,日序列(09-25-51),仪器工作日志体现起始时间为09:25:51,结束时间为19:47:46,但10月18日序列(12-18-36)开始时间为12:18:36,同一仪器两个不同序列运行时间重合。日和10月21日又出现此现象。
  (八)布洛芬混悬液(受理号:CYHS1190062),申请人为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1.临床试验数据不完整。受试者入住病房信息缺失;20名入组的受试者中17名受试者的实验室检查有异常,11人为心电图异常,研究者对检查异常值是否有临床意义未作出医学判断;试验药物保存记录缺失;原始记录无法完整体现研究报告中样本测试具体操作过程。
  2.选择性使用数据。日进样序列(BLF
10-12-22),标准曲线样本共7个点,其中cal-1点反复进样三次,研究报告选择了其中一个,另两个未作说明,但cal-1点三次进样的峰面积有明显差异,不能说明来源于同一个样品;cal-2、cal-3有同样现象。日三个进样序列对部分受试者已分析样本进行重分析,未作说明,并且研究报告选用了其中的两个数据。
  3.试验记录与实际不符。日、12月7日和12月23日,液相工作日志有进样序列,但无仪器使用记录;11月25日多个样本被重新分析并被采用,但原始记录本未记录;日—12月2日,共进样1260份样品,以运行时间为15分钟/针计,共需流动相15000mL,而根据天平使用登记记录计算配置量为9000mL。
  4.分析测试数据存疑。日进样序列(13-03-48),仪器工作日志体现起始时间为13:03:49,结束时间为11月23日06:45:08,但11月23日序列(3-42-09)开始时间为03:42:12,同一台仪器上两个不同的序列运行时间重合。
  (九)阿奇霉素胶囊(受理号:CYHS1190070),申请人为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生物样本分析单位为沈阳亿灵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临床试验数据不完整。受试者身份信息不全,且与申请人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不一致;不能提供临床检验原始申请送检单,检验室《检验标本及化验单取送登记表》记录为样本检查结果出来后整理填写,无法溯源检验样本采集和送检过程;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可在计算机上任意增加、修改、删除; 病例报告表第一联记录缺失,无法证明其去向。
  2.试验记录存疑。2008年《药品储存室温湿度、冰箱温湿度记录表》记录人员从2008年8月开始在该医院工作,但2008年1月起药品储存室温湿度就由其记录;《阿奇霉素胶囊标准操作规程》中所记录的标准物质的批号与《阿奇霉素胶囊项目交接内容》中记录的不一致,称量记录中也未见相应的批号记录。
  3.分析测试数据无法溯源。分析测试的关键仪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被转卖,本项目所有临床试验样品分析图谱均无法溯源。
  (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受理号:CYHS1290102),申请人为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生物样本分析单位为沈阳亿灵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临床试验数据不完整。受试者身份信息不全,且与申请人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不一致;不能提供临床检验原始申请送检单,检验室《检验标本及化验单取送登记表》记录为样本检查结果出来后整理填写,无法溯源检验样本采集和送检过程;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可在计算机上任意增加、修改、删除。
  2.试验过程存疑。受试者筛选26人,入选20人, 检验室提供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检验标本及化验单取送登记表》显示,同一批人员同一时间进行实验室检查,只有入选20人的样本有登记记录,未入选的6人无样本交接记录,但计算机能对此6人检查结果进行溯源;在方法学特异性、基质效应和线性范围考察前,已配制稳定性质控样品,难以保证质控样品的基质合格以及浓度选择正确。
  3.分析测试过程不完整。生物样本测试处于开放状态,研究方介绍样本分析与统计分析为不同人员,但在相应的原始记录中未有体现;该项目试验方案和总结报告均提示标准溶液制备及血样处理全过程均应严格避光,但在原始记录中未见相关描述。
  三、针对上述临床试验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涉嫌弄虚造假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对其所承接的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进行延伸检查,对相关合同研究组织进行延伸检查;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涉嫌弄虚造假行为,分别由湖北、安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明确注册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合同研究组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医疗机构的相关责任人由卫生计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相关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学习了,有时候也不全是企业的问题,社会环境这样,一步一步的改变,
规规矩矩的做临床多好
谢谢分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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