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违规办案这样举报也失效违规吗?

【图片】【申诉及建议】 关于因问题违规导致的已采纳答案失效【知道意见社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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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及建议】 关于因问题违规导致的已采纳答案失效收藏
先声明,来处理的管理员请不要回复我有操作问题要在那儿那儿楼里发帖的话,你没说腻我也看腻了。如果所有问题只能发在那几个置顶楼里解决,那么何苦要这贴吧,何苦给我们发帖权限? 规矩道理我也知道些的,只是今次这个问题不好陈述,有点长,在那里发容易被插楼,这才单独出列,如此而已。======================================【问题ID号】从谷【问题类型】算④其他吧【问题简述】9月14日凌晨无意间发现前面回答的已采纳答案大部分都失效,尽数显示“ &_&!! 该提问可能违反了知道内容规范,仅参与者可见,请您知晓。 ”,难怪采纳越来越多,采纳率却直线下降。【问题背景】我的采纳率上周是75%,在被大批匿名提问者过河拆桥放鸽子后降为74%,为防止再被人当猴耍,我选择只回答 处理问题及时且公平公正的ID的问题,结果采纳率更是直降到72%。
我屡次对着“我的回答”里一连串的金牌采纳及直线下降的采纳率惶惑,直到无意间进团队发现团队贡献库里根本没有我的那一连串小红旗,甚至连答题记录都没有,这才惊觉是所有回答都因提问违规被判失效了。(这里的提问违规也是冤假错案,暂且不表)
【问题截图】 太多了,我先截个总的,后面会发链接。下面均是昨晚答的题,标记出的都已失效,触目惊心。问题链接里全都显示如下图:太多了,我没那功夫一个个截,如果你们必须要的话,就说一声,我再弄。
以上是问题陈述,以一直以来对你们处理投诉的效率及效果来看,我根本不敢对这些失效问题抱有希望,这种现象我不是第一个投诉的,也决不会是最后一个。我知道后台太多流程要走,小吧也并不见得有多大权利,只是很多话还是不可不说。首先,提问失效答题者凭什么要被株连,既然你判了株连为什么不连坐到底却在算采纳率时就又“有效”了???
再者,失效回答与正常回答一模一样列在“我的回答”和“光辉战绩”列表里有据可查,只有点开看才知道那全都是无用功,这等鱼目混珠意欲何为?? 如果我没有团队可以去查贡献库,那岂不是连自己怎么si的都不知道?!所以,我希望【因提问违规导致的失效问题,请官方也给答题者以明确通知或在“我的回答”列表里作出失效标记,并且 因此而造成的回答失效不可参与采纳率计算。】(后面这点我知道管理员008一直在为我们争取,所以着重是前面的通知,问题失效我们答题者有知情权,失效问题不可删除那样就连链接都没地方找了,所以给个标记区分下是必要的)
继续失效链接,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究竟是被坑了多少?!!以上是从9月8日14点左右到14日凌晨的已采纳答案失效,全是因为提问违规,且集中出现,8号上午再往前我连续看了两页都没问题。我没有被害妄想症的,只是这事实怎么解释?下手真狠啊,本来以为只是昨晚的,原来一直都在黑了,笃定我不会翻老题是吧?!这样还让人如何淡定,求管理员明察,求公理公正,求恢复!!!
以上失效问题太多,请关注!
15楼链接截图,吞了N次实在没办法了。
求救!!!!!因提问违规造成我的已采纳答案失效,我连申诉都不能,这跟封ID有什么区别?甚至比封我号还卑鄙。为了验证,我刚已经没有答题了,什么操作都没有,看着刷新后采纳率下降到71%
肯定是前面的失效还在进行,请关注!
你不如封我号得了吧,免得傻傻做无用功。
从团队贡献数量里推出,就刚才又有10个采纳失效,我不想挨个找了,把我账号封了吧,我要求注销“从谷”ID。
我正想发帖表示郁闷呢,想不到你已经先发了。呵呵,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个采纳中总有那么几个被失效了,这种情况是近期才出现的,我相信这是百度审核的问题。想说,这是在糟践我们劳动成果,浇灭我们的答题热情。恳请管理员明察,请在我们还没有对百度彻底失望之前,尽快处理一下这样的情况!!我代表百度知友们先谢过了!!!
岂有此理,看了以后我火就大,怪不得我狂答上千题采纳率都没有上升,原来是有人在背后捣鬼,偶尔上升了1个点,没过几分钟又再次下降。
“ &_&!! 该提问可能违反了知道内容规范,仅参与者可见,请您知晓。 ”既然是【可能违反】,那么也有【可能不违反】,那么事后有没有去调查,嫌疑犯被调查最后也有被无罪释放的道理,百度就是乱抓人,抓了又全部枪毙是不是?!
有本事取消匿名提问和匿名回答,放任蒙面阿里扎欺骗好心人,以后谁还会帮助戴口罩的病人?
拜托!去置顶操作贴反馈?难道还要他们也把失效链接一个个复制粘贴么? 一模一样的原因,为什么就不能彻查以下呢?难道说不贴链接的问题就不给解决吗? 我敢说这状况已经普遍存在了,只是很多人还没发现,没事谁会翻自己往期答题记录啊。再者,只有答题够多的人才更明显,你们去娱乐休闲去脑筋急转弯谜语分类下看看,上面发言的哪个不是大神级,哪个不是周采纳过百,敢让他们一个个贴链接,我就敢怀疑你们是无作为、在转移注意力。
我知道你们只是吧务,出力未必讨好的话,我原也不愿把话说的太难听,只是以后回复时请少说那种官话,那种置身事外的感觉更激人火。每次看到你们这样无用的答复我就想把知道里的话还给你们!顺便说下, 我昨晚之后再没答题,刚上线看记录,总数里又有2个采纳失效。这样的事让人如何淡定?!!!
如果一道题目失效就应该把题目作自动删除处理,被采纳的人采纳不算,没有被采纳的人也不应该出现绿勾,也就是说大家这一道题目谁都没有回答,大家的采纳率保持原有状态,这样才合理,而且判断失效必须有时效性,如果1天以前的回答还能被判定失效就是有人故意在捣鬼!!!
跟你说,更纳闷的是当天的失效链接发贴吧,过不了10分钟就会被吞楼,我试了不下十次,往期的就没事,而且仔细看我上面截图里的网址和前面能发出来的链接,地址长度不一样。反正这事要提要改,若能借机把【因提问违规导致的失效问题,请官方也给答题者以明确通知或在“我的回答”列表里作出失效标记,并且 因此而造成的回答失效不可参与采纳率计算】这个实现一下,那也是广大知友的福利一件!
我的也是啊~~~~(&_&)~~~~
这样的几个个都没了,,真郁闷
关于大家反馈的相关问题,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我们已妥善记录,和这个同类的建议在 9 月4日,也已经
帮忙递交过了,不排除会在今后的知道版本升级中,作为优化参考的可能。百度知道将继续致力于提升最好的用户体验,不断改进百度知道产品,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再次感谢您对知道产品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娃哈哈回应强制员工买快过期奶粉:暂未发现违规|娃哈哈|员工|奶粉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娃哈哈回应强制员工买快过期奶粉:暂未发现违规
  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买1箱送1箱,科长1人4箱,副科1人2箱……这两天,一则“娃哈哈强制员工购买过期产品”的内部文件在网上流传。小公司搞摊派,不稀奇,这么大个企业,如果也这样玩儿法,着实让人诧异。
  这封 自称娃哈哈内部职工的举报信称,娃哈哈集团从2014年5月强制将老批号快过期的爱迪生奶粉,分摊到整个集团公司69个分公司的员工头上。
  信中写到,强制摊派奶粉其实从2011年起就开始了。娃哈哈集团除了让员工买,每逢节日,还当做福利给员工发放。因为大多是快过期的奶粉,员工家里的老人孩子没事就喝奶粉,喝不完的,只好扔掉。
  举报信中还附有潍坊娃哈哈分公司5月5号发布的关于奶粉促销要求的通知截图,通知称,爱迪生配方奶粉自上市以来,品质受到消费者一致认可,但因为缺少广告宣传,目前有部分奶粉库存急需消化,要求各车间、科室动员广大员工,尽快消化老批号奶粉。
  一位在娃哈哈集团潍坊分公司工作的员工,向中国之声记者确认,早前公司曾贴出通知要求员工购买爱迪生婴儿奶粉。
  娃哈哈员工:这就是库存,差不多一罐90多块钱,市场价是200多块钱。得买六百块钱的,不买不行的,人家都说都得买,我也不想买,但大家都买,不买不行,我也没办法。基本上是每人一箱,一箱9罐。从领导开始到职工都买,全部都买,领导买的比我们职工买的还多。
  这位员工说,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早不喝婴儿奶粉,买下这么多奶粉也不知道该做什么用。
  娃哈哈员工:孩子都大了,没办法,只能在家里放着。保质期应该是快过期了吧,保质期到今年的12月份。
  通过搜索发现,最近,在网络上,还出现了其他一些自称娃哈哈的内部员工贴出的类似“因内部员工有销售任务,低价出售娃哈哈爱迪生奶粉。”的广告。记者与他们取得联系,其中一人告诉记者,他们出售的奶粉是公司让他们购买的,以不高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购得。买到的奶粉保质期分为两种,一种到今年12月份过期,还有一种明年年初到期。
  娃哈哈员工:有一些好像是快过期了,我这个日期好像是明年吧。
  中国之声记者今天还采访到了娃哈哈集团的一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娃哈哈集团确实每年有一次促销,但是只是员工内部活动,并不会强制要求购买。
  娃哈哈集团负责人:一个我们不是过期的产品,第二我们也不是强制摊派。每年夏天,都有不同产品大家帮着促销,但是没有说强制员工说是去卖。我们公司员工是可以享受优惠价的,只要是公司产品你就可以享受优惠价,但是有时候确实会搞一些促销。
  这位负责人表示,娃哈哈集团已经就这次事件展开调查,暂时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娃哈哈集团负责人:总公司没有这样要求,也许使他们个别的行为。总公司没有要求这样。每个分公司可能为了完成……作为总经理,他希望能够做的好一点,你做的好一点对公司也是一种业绩,一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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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外贸业务员的,做好了正常的交接,劳动合同也过期了,辞职后违法了么?
你好,请问我是做外贸业务员的,做好了正常的交接,也过期了,辞职后,自己出来单干,有部分客户的电话我也保存了,然后做的是以前公司的产品,达成了订单。违法了么?
律师回答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28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只要没有和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禁止你做相同业务就不违法。 14:38 14:40华律网用户什么是竞业限制协议 14:45就是公司可以和你签订这个协议,约定你离职后不能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职业,但公司要支付补偿金 14:48华律网用户签订了协议,约定了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同样的职业,可是这个公司并没有支付过任何的补偿金呀,这样的话还承认这个协议么 14:49不支付补偿金,就是公司违约,你可以从事相同或相似工作 14:51华律网用户好的,可是以前那个老板还发信息说叫我不要偷用客户信息,否则要报警, 14:59这个很难界定的 15:00华律网用户好的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5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吗 15:13 15:15华律网用户你好,有当时在职的时候签了,可是老板没有支付补偿金 15:17按照约定处理 15:19华律网用户什么意思不懂? 15:21违法了合同的约定 15:25华律网用户是签订了这协议,可是协议上并没有写明要支付补偿金,老板也并没有支付任何补偿金 15:27那你可以要求的 15:28华律网用户那现在我已经离职了,这协议还管用么?还有约束力么 15:28有效的应该有约定期限的 15:30华律网用户这样说是我违法了?补偿金什么都没有,还不允许再做相同的产品
无锡推荐律师百度知道怎么回事,怎么老是显示问题失效,没有哪里违规了啊!_百度知道
百度知道怎么回事,怎么老是显示问题失效,没有哪里违规了啊!
我有更好的答案
qq号,广告,脏话,复制链接等很多敏感违规词语,性提问或回答失效就是带有敏感违规词语,如手机号
不是啊,我把昨天的问题我重新发一遍就今天不能通过!
是的,带有以上的敏感词语就是违规
昨天能过的问题今天过不了,不是这个原因吧!
不在一天内发,发几边也可以,但带有违规词语就提交失效
系统也有检测漏的时候
这个系统不科学啊!
是啊,也有很多漏洞
你能看到我以前的问题吗?这位网友
只能看到你的精彩答案,提问的看不到的
你能看到我以前的提问吗?这位网友
看不到你的提问,
你的回答能看到的
没法啊,系统检测到的,要是觉得没违规可以到电脑版上申诉找回
找回没必要,大不了重新发
觉得也是,我刚才发的一个,提交成功后就看不到了,不知道那去了,
也是系统给屏撇了,没法,违规词语没法注意,
要是违规,怎么以前可以发,怎么第二天才不行
反正就得小心注意
注意敏感词语就行了,
人家系统说了算,
嗯嗯!没法啊
怎么评,在哪里弄
采纳率:49%
来自团队:
社情的就问不了,我也是,问点两性问题,就给我删了
昨天都可以的啊!
怎么昨天还可以问的,咋回事
对啊,当时问是能问,以后就给你删了
我昨天的都在,今天就问不了了
我昨天的都在,今天就问不了了,不知道什么鬼
对啊对啊,今天你点开是不是你的问题涉嫌违规balabala
不是这样子的,昨天的没失效,是我今天重新发一遍就不能通过,都是复制昨天的!
哦~百度就那样,那你就别问那么……直白?
你能看到我以前的问题吗?网友
在个人空间看到的啊
我以前的提问能看到吗?
你可以点击申诉
是不是同一个问题问的次数多了不行啊!
对,你可以在后面加一个字,或者加一个符号就行了
加了,内容里好多字相同就通过不了
那你把这个应用删了再下载,或许可以
我没在知道里发的,直接在百度发的,和那个知道也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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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国土房管局宣布1213号文失效 被举报属违法下发字号:&摘要: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官网挂出通知,宣布1213号文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失效。不久前,一举报人曾申请市法制办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随后得到回复称该文件没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也没有按规定统一下发。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退还合同保治金事宜。如保治金退还白蚁防治企业,如何防治白蚁保障房屋安全成为一个新问题。 & &实名举报遭国土房管局泄密事件追踪 &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官网挂出通知,宣布1213号文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失效。不久前,一举报人曾申请市法制办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随后得到回复称该文件没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也没有按规定统一下发。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退还合同保治金事宜。如保治金退还白蚁防治企业,如何防治白蚁保障房屋安全成为一个新问题。 & &红头文件发布违规宣布失效 & &一起广州白蚁防治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纠葛,最终引发一系列举报、上访、官司事件,其中一企业负责人发现穗国房字〔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213号文)是违法下发文件(详见南都1月21日和1月23日相关报道),并得到广州市法制办的审核确认。 & &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请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申请的复函&》(穗府法函〔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穗国房字〔号)已无效。请各相关单位、企业继续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自身市场行为,切实保持白蚁行业秩序的稳定。”时间落款为1月23日。 & &另一份文件还在申请合法性审查 & &据了解,1213号文是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日下发的,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加强白蚁防治单位及从业人员准入管理、抓好白蚁防治单位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规范白蚁预防工程备案、加大白蚁防治工程包治费监管力度、落实房屋白蚁预防措施、加强白蚁防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做好白蚁防治信息公开工作。 & &陈善洪认为广州市实行白蚁防治企业资格准入制度的依据之一就是1213号文,但违反了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他通过律师向广州市法制办申请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获得这样的回复:1213号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也没有按规定统一下发。因此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也有权拒绝执行。 & &事实上,1213号文的发文依据是《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虽然1213号文失效,但对整个行业并无实质性影响,因为1213号文中所强调的具体内容,均来自《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目前该规定依然有效,但陈善洪正在向省、市法制办申请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 & &法制部门专家介绍,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业资质的认定需由法律作出规定。《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则是以广州市政府政府令的形式进行规定的。 & &延展A & &20%保治金或将退还企业 & &昨日,协会会长胡伟权表示,白蚁行业这几年如此多风风雨雨其实均因20%的合同保治金制度所引起,他认为他和陈善洪之间矛盾的根源也是在此。 & &胡伟权说,考虑到白蚁防治行业参差不齐,但国家规定白蚁包治的期限不得低于15年,为了维护公众利益,防止企业中途倒闭或对今后出现的问题不认账的情况,协会上一届理事会组织大家讨论后决定实行保治金制度,要求白蚁防治企业拿出合同的20%放入专用账户,由协会和国土房管局共同监控。他也认可这一制度,因此一直延续至今。 & &但这一制度在执行期间存在很多争议。他认为,2013年5家企业联合举报协会的各种问题,根本原因也是这20%的防治费引起。 & &2013年7月,协会5家会员单位联合举报协会违规收取2%的合同管理费以及实施20%的保治金问题后,广州市物价局日给协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拟对这两个问题都进行处罚。协会申辩后,广州市物价局在日第二次对协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时,没有提及处罚协会收取20%保治金的事项。 & &对此陈善洪感到不满。他出示了一份由广东省发改委关于这一问题而给他的复函。复函表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白蚁房子经营企业不再执行粤价【号文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再执行上文第三条第3款‘城市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包治期内的复查(维护)不另行收费,其费用包含在防治费内(占防治费的20%),具体监管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即包治期费用等问题由经营者(企业)和业主双方协商议定。对此,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 &“陈善洪的企业是广州最大的,他的保治金也是最多的,所以意见最大的也是他。”胡伟权说,目前协会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考虑将这20%的保治金退还给企业。 & &延展B & &退还保治金引发白蚁防治 & &新隐患 & &“一般市民家里发现有白蚁了,首先就是去百度查,然后在上面找企业去灭。有些企业连工商登记都没有。灭完了又出问题了,再打电话回去企业就不认账了,这种情况也很多。”胡伟权说,白蚁防治行业确实比较特殊。行业协会的存在至少可以做到出了问题可溯源,但白蚁防治企业接的单都是很小的金额,是很小很小的生意,有些企业的生存都非常艰难,他认为部分企业是很难在未来15年内继续存在,而15年是国家要求白蚁防治企业最低的包治期限。 & &“有20%的保治金在这里,即便公司倒闭了,或者不认账了。这里有一笔钱,在15年的包治期内,出了问题可以拿这笔钱请别人去做。”胡伟权说,原本在2013年媒体第一次报道的时候就考虑不实施这一政策,但最终还是没有下决心,让他惹了一身的麻烦。 & &这一做法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保治金退还之后,企业对之前做的工程不认账怎么办?后期白蚁防治行业会不会更乱?房屋的安全质量问题如何保障?对此胡伟权表示,如果不再实行保治金制度,未来新的工程就由业主和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具体怎么操作交给市场。 & &之前企业做完的工程要是出了问题,保治金又退了如何约束企业呢?对此,胡伟权表示,目前考虑的做法是,退还保治金之前,需要协会会员企业和协会签订承诺书,如果之前的工程在包治期内出现问题,承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怎么处理。 & &企业都亏损了没钱了,或者跑了找都找不到了,一纸承诺有什么用?胡伟权表示,这个问题确实也是他思考的问题。 & &胡伟权、陈善洪均表示,他们都非常希望借此机会好好研究探讨,未来如何让行业健康发展。 & &案例 & &白蚁防治工程与1213号文 & &此前,广州市穗升白蚁防治中心被协会吊销了资质,无法继续在广州市承接大型白蚁防治工程,也无法在协会取得合同备案原件,因此无法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取得合同验收备案,据称导致数百万工程款无法收回。公司总经理陈善洪不服,他认为因为1213号文和《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是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于是向法制办申请对这两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还四处奔走举报协会及协会会长、同时还举报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中的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州市停止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 &陈善洪称,1月23日下午他接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电话,表示白蚁防治工程的验收备案已不需要协会的合同备案就可以办理。 & &采写:南都记者 刘军 实习生 孙美婷 林致远0相关文章高清图集&&|&&头条推荐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南都网官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南都网官方微信用QQ浏览器扫一扫浏览+收藏 一步到位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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