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万历 内帑 光宗这个数值是怎么决定的

帖子主题:崇祯内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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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钩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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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崇祯内帑,其实是个老问题了,很多论坛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翻出来大吵一番。辩论双方都掌握了不少证据,都认为自己的证据足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可就是说服不了对方,争论来去,最终不了了之,继续各持己见。这种没有结果的结果,让看的人很是不甘。本文试图对“崇祯内帑”进行全面分析,主要参考了黄仁宇有关明代经济史的著作、《明史研究论丛》、梁方仲的明代经济论文等等我所能搜集到的所有相关资料和相关讨论的帖子。本文除了希望对传说中崇祯内帑真伪进行一个初步判断外,最重要的是希望提出一种大家都认可的分析方法,用这种分析方法得出来的判断,既能够符合现有的大多数史料,又能够解释史料中相悖的地方(当然,该存疑的还得存疑)。这种方法能够大致涵盖不同人的不同考虑,而且从来源人、来源数据去分析史料的准确性,并且可以任意提出疑问,绝不回避不利自己推论的资料。只有建立在科学的分析方法上,才能得出有相当程度可信的判断。因为可靠的史料和分析都能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参考,如果未来出现新的证据,更可以将之融入进来,为进一步证实判断或者推翻判断做好准备,直到最终结论的出现。二、分析思路崇祯内帑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末年崇祯的内帑是否有如传言中的多?如果没有,又是否如崇祯自己所说的内库全然空虚?或者崇祯内帑虽然有一些,但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多?对此,我们从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方面,我们不妨假设,崇祯内库如果有相当数量的白银,比如说是上千万两,那么这些白银必定有来源,也一定会有去向。这笔白银决不会凭空而来,又凭空消失。我们只要从白银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追踪,多多少少总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有关崇祯内帑的主要来源,大致可能是以下几点或者综合作用:1、明代历朝皇帝遗留,尤其是万历皇帝遗留;2、抄没的家产;3、崇祯当政时搜刮;有关崇祯内帑的主要去向,大致可能是以下几点或者综合作用:1、取得并运往陕西;2、清军接管。第二方面,关于崇祯内帑,不少当事人都有过记载,我们可以对当事人及其记载进行分析,我们需要了解他们是否有了解崇祯内帑的背景?他们是否亲眼所见?他们的说法是否可以成为可靠的证据?以此来做一个基本判断。本文就是打算以这两点作为突破口。三、来源和去向我们首先对崇祯内帑可能的来源做出分析。来看最广为流传的说法,就是来源于万历皇帝的遗留。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一般来说,皇帝的私人收入主要来自于每年一百万两的金花银,但每年需要从金花银中额定支出大约二十万两给京师的武将作为俸禄,还要应付各种各样的皇室开销。皇帝真正到手的银子并不多。当然,万历初期,是张居正当政的十年,当时国内国外政治稳定,没有,国库充盈,明政府就有上千万两白银的库存,于是贪婪的万历皇帝从户部将国库资金调为己用,使自己的个人岁收入接近一百万两白银,并且派遣大量宦官下到地方直接收取矿税,使得个人岁收入再增加二十万两白银。万历皇帝当政四十多年,可以想象其收藏之丰。然而,万历皇帝虽然在国家事务的使用上十分吝啬,但对于自己的开销却非常浪费。史料表明,万历皇帝为自己的陵墓修筑,为自己的宠幸所花费的金额,为公主们的婚礼开支都非常巨大。最终,万历皇帝留给子孙后代的,只有大概700万两白银。正如黄仁宇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中所写:当他(万历皇帝)1620年驾崩时,紫禁城中的仓库被发现存有大约700万两白银,其中大部分被他的两个继承人——泰昌帝和天启帝——转移给各部。在《明史》中,也可以找到这样的记录:(万历)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丁酉,太子遵遗诏发帑金百万犒边。尽罢天下矿税,起建言得罪诸臣。己亥,再发帑金百万充边赏。显然,光宗和熹宗对于聚敛财富并没有特殊的兴趣。于是,万历的巨额存留在交到崇祯手中之前,已经被消耗得差不多了。更何况时期,魏忠贤可能盗窃了万历皇帝剩下来的最后财产,《崇祯遗录》说其于“熹宗在位七年,将神宗四十余年蓄积搜括无余,兵兴以来,帑藏空虚。”由此可见,所谓崇祯内帑,绝不可能来自万历皇帝的遗留。那么,崇祯的巨额内帑是否可能得自于魏忠贤抄没的家产呢?有关这点,历史并无记载,从来没有公开过这个数字。只有《明史樊维城传》一句提到,(魏)“忠贤所积财,半盗内帑,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仔细计算起来,数倍崇祯初年的九边之饷,定是千万两白银之巨。但樊维城的说法是否可靠呢?为什么其他的大臣并没有提及这个数字呢?为什么从没看见廷议时在讨论边饷危机时打这笔钱的主意呢?何况熹宗时期,内帑已经开始补贴明政府入不敷出的财政,朝臣们都盯着这笔钱,魏忠贤能从中盗取多少呢?魏忠贤是红极一时的宦官,无疑他也是贪官,但他的贪污有多大规模,并无任何证据表明他的家产超过上千万两白银。当然,此点尚需存疑,我们以下再进行详细分析。崇祯内帑来源的最后一个可能性,是崇祯当政时期搜刮的吗?这一点似乎可以和万历皇帝来做个对比。皇帝的私人收入只有金花银,金花银要给京中的武将发工资,所剩下来的不多。我们知道,万历皇帝是个贪婪的皇帝,他敛财的办法一是从国库拨款,二是派宦官去征税。这两点虽然非常成功,但也饱受批评,万历皇帝的这类行为都如实写在了史书中。同理,崇祯虽然可以采用万历的敛财办法,却逃不过历史的记载。崇祯时期不比万历时期的国家环境,万历初期国家政治稳定,没有外部军事行动,加上张居正的改革,积累了大量财富,还可以任由万历的胡闹。而崇祯继位之初,国家早就财政破产,收支严重不平衡,户部焦头烂额,面对建州的咄咄必然,接踵而来的流寇、大灾荒,从来不得一刻安定。崇祯手头上一点内帑,也不知道多少人打主意,得不断的拨出去应付紧急情况下的军事开销,以防止敌人兵临城下。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崇祯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敛财,还能把所有历史记录都改写,瞒过天下人吗?即便是至尊无上的皇帝,也是做不到的。崇祯时期,三饷征收最高时期岁收入达2100万两白银,按理崇祯应该比祖先更有机会获得其中的财富。但2100万两只是纸面上的预算,实际征收到的或许不到60%,黄仁宇分析认为是明政府长期实行低税政策,却没有藏富于民,大量利润被官吏和士绅瓜分,农民仍然只有温饱。而明末政府的加税政策,一方面将农民逼到了绝路上,一方面也触犯了官吏和士绅阶层的利益,总之收税受到阻挠和抵制,其时政府对国家的控制力大大减弱,对此也无计可施。何况相对无底洞般的军事支出,三饷都解决不了问题,崇祯也没有机会来据为己有。因此上,可以推断“巨额崇祯内帑”似乎有些来历不明。接下来,我们看看崇祯内帑的去向。最早将崇祯内帑“真相”曝光的是在李自成入京时期。几位曾经的明朝官员,在大顺军占领北京城后沦为阶下囚,他们听闻到一些消息,有大量白银从北京运送到了陕西,而这些白银来自于崇祯库藏,是万历时期遗留下来的。抛开这个传言不论,这上千万两白银最后到哪里去了呢?一种可能性是运到了李自成的根据地——陕西,另一种可能性是被追击的清军截获。如果事实是第一种可能,那么这些白银只有从北京运出的传言,却从此没有了下文。或者被李自成藏了起来,或者被抛入了黄河,总之上千万两白银就此了无音讯。李自成于1644年3月攻占了北京城,42天后清军接管了北京城,随后清军一路追击,大顺军节节败退,不时遭遇到已征服地区的叛乱,1645年初李自成竟然丢失了陕西。这么短的时间内,李自成还是把千万两白银从北京运到陕西,藏好,保密工作做得至今还无人知晓,也太神奇了。至于抛入黄河,似乎过于牵强,溃军之下,岂有如此军纪,执行的士兵怎会如此老实?如果事实是第二种可能,也不无道理。清军确实有过接受李自成弃金的纪录,但没有上千万两白银。而且李自成除了可能获得崇祯内帑外,他大肆搜刮北京城的收益也很多,没有证据表明李自成的弃金一定都来自于崇祯内帑。如果清军从大顺军处截获了大量白银,清方似乎没有隐瞒真相的必要,来源于贼而用于民,怎么也说得过去。此外,也没有听说过曾经投降李自成又投降清军的明臣对这笔巨额资金提出任何建议,按理说既然在监狱里的明臣都可以收到崇祯内帑消息,已经归降的大顺的明臣更应该知道李自成运金的情况,上千批马或者骡组成运输队伍,速度一定快不了,只要前有拦截,后有追兵,这笔对任何一方势力都极为重要的财富就可以落入清方之手,怎么会没听到过任何讨论或者建议呢?因此上,可以看到“巨额崇祯内帑”又有些去向不明。总的来说,崇祯内帑如果有上千万两的白银,这么重要的事情,大家都关注的对象,无论来源和去向情况都非常不明,直接的证据非常少。四、证据和记录1、《康熙实录》的记载康熙帝曾说:“明代万历年间,于养心殿后窖银二百万金,我朝大兵至,流寇挈金而逃,因追兵甚迫,弃之黄河。”这段记载来自《康熙实录》。康熙帝虽不是亲眼所见,但他消息来源应该还是可靠的。这段记录提供了两点重要的信息,一是内帑遗金起码有二百万金,而是内帑遗金来源于万历年间。从记载的真实性分析,李自成迅速占领了北京,接收了崇祯内帑,在山海关战役之前,战事一直都很顺利,根本不会打算放弃北京城,也不用急于转移财产。尤其是相对搜刮北京的财富、讨伐吴三桂、称帝建制这些重要的工作来说,将大笔资源投入到运输资金上完全没有必要。而山海关战役之后,大顺军惨败,面对清兵的尾随追击,才有了携款潜逃的念头,只不过那个时候,能逃命尚且不易,在中途将携带巨额金银丢下,也是合情合理的。不过,以上记载并没有告诉我们,崇祯内帑的全部数量有多少?大顺军到底搜刮了多少,丢失了多少,带走了多少?总的来说,这个数字是满足“崇祯内帑确实有一定的数量,但绝没有上千万两白银这么多”这个推断的。2、《甲申纪事》的记载《甲申纪事》说:“贼载往陕西金银锭上有历年字号,闻自万历八年以后,解内库银尚未动也。银尚存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两。”《甲申纪事》又说:“予监督节慎库时,为甲申三月十五日,与主事缪沅交盘,库中止银二千三百余两,又钱作八百,国家之贫至此,可发一笑,.自正月至三月,日以坐饷为令,或论省坐派,或官坐派,无虚日。至三月十八日始发帑金二万,赏守城军士,银未及发而城破矣。闯破城后,日以内库银骡车运至西安。见其锭上有凿万历八年字者。闻内库银用至万历七年止,八年以后俱未用也。陈陈相积,扃而不发,卒至以国与敌,可为后世有国者之戒。”《甲申纪事》是赵士锦所写。崇祯十七年(1644年),赵士锦以工部员外郎的官衔管理节慎库,节慎库为工部矿银的收入仓库,主要提供宫廷使用。1644年,农民军攻占北京后,赵士锦不降被俘,不久逃回江南,并写了这部《甲申纪事》。和赵士锦同时被俘的翰林院谕杨士聪在《甲申核真略》中提到:“内有镇库锭,五百两为一锭,铸有永乐年字,每驮二锭,无物包裹,黄白溢目。其其寻常元宝则搭包囗囗。按贼入大内,括各库银共三千七百万两,金若干万……”这段内容差不多,放在一起分析。赵士锦和杨士聪的记载是支持“内帑有千万两白银”之结论的。他们都是朝廷官员,赵士锦更任工部库存官员,可算专业人士,事发当时他们又在北京城,这个说法确实非常权威。然而仔细考究起来,他们当时虽在京城,却被大顺军囚禁,无法亲眼目睹。他们的记载,尤其最重要的部分,都是道听途说来的。他们虽是朝廷官员,但事先显然对崇祯内帑毫不知情,其实岂止他们一无所知,明末所有的朝廷官员都不清楚,在李自成占领北京城之前,没有任何记载提到过崇祯内帑的数量,任何廷议没有提过,任何请发内帑的奏章也没提过内帑总量有多少。而李自成占领北京后,三千万两白银的说法才为天下所知。这其中是不是有蹊跷呢?为什么文中记载李自成运往陕西的白银来自于内帑而不是来自于大顺从京城官员富豪那里敲诈勒索来的金银呢?关于以上疑点,有一个很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李自成掠金来自于崇祯内帑的说法,是大顺军自己造的谣。大顺军在北京城的劫掠并不是什么光彩事,无论传入人耳,还是记载于史书,都是不妥的。但将之传播为崇祯巨额内帑,则是一举两得。明末三饷早已臭名昭著,而今又发现崇祯收藏的大量财富,更让人痛恨明政府,为大顺王朝的顺利统治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此,明人也产生了怀疑,并且予以澄清。谈迁就针对以上疑点做出了这种解释,《国榷》说:“所掠输共七千万。大约勋戚、宦寺十之三,百官、商贾十之二。先帝减膳撤悬,布衣蔬食,铜锡器具尽归军输,城破之日,内帑无数万金。贼淫掠既富,扬言皆得之大内,识者恨之。”《恸余杂记》也支持谈迁的说法:“闯贼西奔,括宫中得金银七千余万两,驼载而去,天下闻而惑之。以为先帝宫中有藏金如许,足支数十年,而顾以二百四十万练饷之加,失天下心,致成瓦解。即甚昏愚,亦不至此。吴喧山曰,吾尝司计,请发内帑,上令近前密谕曰,内库无有矣,遂堕泪。”毛奇龄在《后鉴录》中也说:(大顺军)进拷索银七千万两,侯家什三,阉人什四,官什二,估商什一,余宫中内帑金银器具以及鼎耳门环钿丝装嵌,剔剥殆遍,不及十万。贼声言得自内帑,恶拷索名也。不管事实是不是李自成造的谣,这个可能性不能轻易排除,何况,“天下闻而惑之”,可见当时这个说法已经造成了很大影响。另外,反对“内帑有千万两白银”之说法的,也有很多记录,权威性并不亚于《甲申纪事》。特录如下:《平寇志》:“(大顺军)其所得金,大约侯门十之三,宦寺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贾十之二,共七千万两。宫中久已如洗,怀宗减膳、布衣,酒扈器具之金银者尽充军饷,内帑无数万之藏。贼淫刑所得,扬言获之大内,识者恨之。”《崇祯遗录》记载,时任锦衣卫佥事的王世德说:“廷臣动请内帑,夫内帑惟承运库耳,钱粮解承运库者有,一曰金花,二曰轻赍。金花银所以供后妃金花,宫人宦官赏赍。轻赍银所以为勋戚及武臣俸禄随发,非唐德宗之私库,聚而不散者,安有余资?野史谓城破时尚有大内积金十余库,不知十余库何名?承运库外有甲字等十库存方物也。城破时惟车裕库珍宝存耳,乌有所谓十余库基金者。”因此上,对于《甲申纪事》的说法,我们是需要抱着怀疑态度的。3、《明季北略》的记载这个记载没什么好说的,文中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明季北略》的记载:“贼拘银匠数百人,凡所掠金银,俱倾成大砖,以骡马骆驼驮往陕西。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每驮二锭,不用包裹。谈迁曰:三千七百万锭,损其奇零,即可两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括,海内骚然,而扃钥如故,岂先帝未睹遗籍耶?不胜追慨矣。”随后,计六奇又写道:“予谓果有如此多金,须骡马一千八百五十万方可载之,即循环交负,亦非计月可毕,则知斯言未可信也。”虽然作者在书中否认了传言,但没想到传言却因为这本书而传得更加广泛了,很多人毫不犹豫地引用了前面那段话,却从来没有打算读完后面几句(惭愧的是,我曾经也是这样引用的)。,这段记载反映了“三千七百万”的说法在明末清初已经盛传开来,今天的人都这么容易相信,当时的人或者更容易相信吧,加上以讹传讹,很多所谓言之凿凿的记载说不定也是这样听来的。五、疑点和释疑1、 崇祯皇帝的内帑收支是否无证可查呢?在明清史的记载中,不少大贪官,比如刘瑾、和绅等人抄没时候的家产,相当于国家一年甚至多年的收入,身为皇帝,不是比他们更有条件搜刮到这些资金吗?然而,皇帝之收入毕竟不同官员之收入。其一,凡贪官之搜刮,无非是以权势牺牲国家利益交换到个人利益,但对于皇帝来说,国家利益才是他最大的利益,皇帝本身没有任何理由出卖自己的最终利益。其二,皇帝有的是正当理由来收取税金以提供自己的个人开销,并无必要走隐秘的渠道。其三,皇帝个人收入的执行只有通过文官系统和宦官系统来运作,如果走文官系统来收取税金,必然受到文官的严重阻挠,即使是皇帝,也不能毫无理由的提高国家税率,何况这样的操作必然会在历史上留下记录。如果走宦官系统,虽然可以避免收入数字的公开,但宦官系统同样以公开的名目征收税金,因为恣意扰民,又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同样会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且也根本无法隐瞒。2、 魏忠贤家产的简略分析魏忠贤抄没的家产涉及到崇祯内帑的数量,却又没有直接证据,这个疑点我们只好通过明代中后期被抄没的权臣家产来作一个简单的分析和比较。这里选择的人物分别是张居正、冯保、严嵩、严世蕃、刘瑾。明神宗初期的张居正也是权臣,抄家后家产折价约金银19.58万两,另有良田八万余顷。在此稍前,张居正的盟友冯保抄没家产折合大约白银百万余两。而继续往前追溯,世宗时期的严嵩,被抄没的家产为“黄金三万两,白银二百万两,田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 严世蕃的家产,“追赃二百万两”。从以上几位权臣家产来看,魏忠贤的家产在百万两左右应该比较可信。惟有更之前,武宗时期的刘瑾,抄没家产十分惊人,有三组数字,第一组是说黄金1205.78万两,白银2.59亿两。 第二组是黄金250万两,银5千余万两,他珍宝无算。第三组是“金银累数百万”。即使采信第二组数字,魏忠贤的家产也有可能达到上千万两白银。然而,我们可以通过手头上的资料推翻第一组和第二组数字。中国的白银在元朝时期就大量流向中亚,明初时期国内白银存量非常少。黄仁宇书中提到,彭信威引用一份十七世纪的资料指出,一直到明朝灭亡,民众手上仅有25000万两白银,这一数字还包括银器和银首饰,实际在流通领域中的大概为60%。这明末全国的25000万两白银,其中有10000万两大概是由海外流入。当然,国内也有产银,不过产量极低,平均每年5、6万两。海外的白银流入,主要来自美洲和日本,秘鲁银矿开采于1550年代,墨西哥银矿略晚,日本于1540年大量开发,但繁盛是在1567年明廷开海禁之后。而刘瑾被抄家的时间,是在1510年。当时明代全国仅有15000万两白银,处于流通领域的仅为9000万两,刘瑾能够攫取其中的5000万两吗?黄仁宇分析认为,明代初期和中期,国家赋税的中大约500万两白银从南方流向北方,再从北方流向南方。在白银流通之外的地域,白银作为一种货币极其短缺。实际上,如果刘瑾库藏的白银超过500万两,就会对流通领域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可以推断刘瑾的家产最多不过数百万两,和其他几位倒台的权臣不会相差太远。为什么公开了的刘瑾的家产为何会有如此悬殊的不同记载呢?这点非常值得我们思考。或许明代的学者、文人并不关心权臣家产抄没数字的准确性,而是致力于批评权臣带给国家的伤害,他们根本不在意信口开河的夸大。事实上,明代官方和私人有关这方面的记录,确实非常随意。所有抄没的财产收归皇帝私人所有还是收归国库?在白银之外,还有大量的不动产、首饰、字画之类,究竟是变卖还是充公或是奖赏给他人?这上百万两的白银抄没后是怎么开销的,由谁来管理,户部还是宦官?有没有账目?以上这些疑问,我们都不知道。就好像任何一次抄没都石沉大海了一般。当然,相对刘瑾来说,魏忠贤还是有可能聚敛更多财富的。魏忠贤所在的时代,白银已经大量流入中国,即使是拥有和刘瑾同样价值的财富,通货膨胀的原因也会让魏忠贤至少要比刘瑾多出40%左右的白银数量。明末时代,拥有上百万两白银的大财主也不是没有。但是,在古代,携带大量白银行动的想法根本不切实际,一个受贿者,如果有源源不断的贿赂,他所感兴趣的东西,决不会只停留在货币上。任何人拥有了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后,必将把资金转向奢侈品、贵重物品、不动产、可升值的生意这些方面,其流动资金的比重不会超过财产总值的一半。何况魏忠贤只要还得势,就根本不需要流动资金来应付可能发生的经济危机。假设魏忠贤有一半家产都投入其中,又假设这些财产价值共计数百万两白银,那么,在明末严重财政赤字的当时,没有任何理由皇帝和大臣都置若罔闻,可是我们为什么会看不到任何变卖、处理、建议、批评的记录呢?3、明代宫廷巨额开销的疑惑有一种质疑的声音,认为有明一代宫廷兴建大工,费银百万甚至近千万是很正常的事情。假如以上说法是事实,那么即可推翻现在明代经济史的很多基本观点,比如明代巅峰时期户部岁收入为四百万两白银,皇帝的私人岁收入为一百万两白银,明代流通领域内的白银数量极少等等。而且进一步可以证明崇祯内帑完全可能达到上千万两,只是还有我们还不知道的收入渠道。明代宫廷的宫殿为木质结构,非常容易起火失修,基本上每十年就要修筑一次,耗资巨大。但是不是有上百万两甚至近千万两呢?我大致找了一下,说法大概来源于以下史料:《世宗实录》:(嘉靖十九年三月戊戌)诏修西苑、仁寿宫。户科右给事中朱宪章等请罢西内工。谓:“慈庆宫经始于十六年,为工八百余万,实费四十二万有奇;一号等三殿,经始于十七年,为工二百余万,实费十万有奇;物料运价之数不止焉。尚未就绪,若重兴西苑、仁寿二工,恐愈烦维,乞暂止。”《明史食货志》:武宗时,乾清宫役尤大。以太素殿初制朴俭,改作雕峻,用银至二千万馀两,役工匠三千馀人,岁支工食米万三千馀石。从以上资料看来,质疑得非常有道理。可是,明代不同于现代,“工”是通过“役”的形式向政府提供免费服务,不需要政府支出实际白银的。所谓“为工八百余万”和“,为工二百余万”,只是把折合的算法。实际情况是,嘉靖年间,在宫廷中养了很多工匠,不发他们工资,朝廷支出的仅仅是粮食。所以明代修宫殿,真正花出的白银并不多,很大一笔开销,比如工费、原料费都是不出钱的。按照明代白银开支的计算,一座宫殿的修筑大约在二十万两左右,而如果计算工木费的话,当在数百万。黄仁宇引《神宗实录》:1515年修建太素殿费银20万两,1585年修建慈宁宫费银15万两,2598年修建乾清宫和坤宁宫费银72万两。这是忽略了建筑材料和劳力。其实修筑宫殿开支最大的是木材,加之运费惊人。黄仁宇估计一项小的工程可能需要价值50万两白银的工木,而一项大的工程,工木费用可能轻易超出300万两白银。至于《明史食货志》中“二千万两”的纪录,黄仁宇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和李洵《明史食货志校注》都认为是笔误,应该为“二十万两”。还有一些数字,比如天启三大殿花费了5957500两白银,修三大殿采楠杉诸木於湖广、四川、贵州,费银930多万两,天启皇帝的陵墓花费大概300万两白银。这些数据的记载多在16世纪末期,也是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时候。可能因为白银在流通领域的通行,明人的观念渐渐发生变化,把粮、工一起折算到总开支里面,而不像以前那样忽视了粮和工的开销。我们来看三大殿的修筑资料,《熹宗实录》是这么说的:天启七年八月,工部奏:三殿大工开工,自天启五年二月二十三起至七年八月初二报竣,总算钱粮与领状者共五百七十八万八千一百三十五两八钱三分八厘二毫二丝八忽六微,应找者共三十万零一百三十三两八钱九分四厘七毫五微……“总算钱粮与领状者”,这就表示不仅仅只开支了白银,而且能够算到两之下的小数点这么多位,应该是有相当多的原料物资的折算。再者,《熹宗实录》继续说:得旨:览奏三殿鼎建,两载告成,工大费省皆赖厂臣心计……顶石之运,楠杉之采,节省金钱数百万……由此可见,三大殿相比以前的宫殿是节省了相当多费用的。如果史书中的数字都是抛去了粮、工、料的纯白银支出,那么,三大殿耗资近600万两白银,怎么可能比以前不过耗资二十来万两白银的宫殿维修费还节省金钱数百万呢?何况由于白银的大量流入,明末已经出现了通货膨胀,导致物价水平上涨40%,修筑宫殿耗银应该更多才是。综上分析,宫廷这些开销的数字并不能否认我们的基本观点。另外还有补充一点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征收赋税,在原料和劳力方面,有相当的伸缩性,修筑宫殿的时候多些,不休的时候少些,是否可以这么理解:“加派”可以成为官府的额外收入呢?黄仁宇解释说:要是认定这些加派表现为官府的净收入,那将是错误的。明代后期官府的控制能力十分有限,税收实际上已达到了饱和点,对任何一个方面进行额外的派征肯定会引起其他方面税收的不足。1592年,一位掌管台仓库的户部侍郎上奏说六年中各省直共欠京运银7641100两(《神宗实录》4933)。而这一时期正是在重修慈宁宫,进行大规模水利工程设,万历皇帝又另外下诏修建自己的陵寝。由此可见,明代后期政府的总税收额度似乎已经定了下来,某方面的征收必定带来其他方面的减少,或者就是大量的拖欠。明代后期赋税的拖欠非常严重,政府的征收从来没有超过额定中的80%。六、综述明末历史留下来的资料虽然多,但确实没有任何一个记载明确表示出崇祯内帑的来源和去向,我们只能就自己所掌握的资料做一个简单的判断。我们知道,万历皇帝非常吝啬,他在有生之年聚敛了上千万两白银的内帑,但他的开销同样巨大,奢侈浪费也是相当惊人的。即使如此,万历皇帝逝世时候仍然留下了约七百万两白银,不过被光宗和熹宗用于边饷和分配到了各部,万历皇帝遗留的财富再次被削减,直到熹宗年间,魏忠贤的独擅彻底掏空了万历的私藏。我们可以大致判断,到崇祯继位之日起,万历皇帝时期的积累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所谓“万历八年以来藏金未动”是不可能的。崇祯时期不像万历时期那样财政压力比较轻松,崇祯皇帝唯一的致富机会是没收魏忠贤的财产,这笔财产没有公布出来,也缺乏历史记载,只有一些不切实际的猜想。无疑崇祯因此充实了自己的小金库,不过相对明末的局势来说,这点钱贴补进去也是杯水车薪。至于其他的发财渠道,相信在明末入不敷出的巨大财政压力面前,即使是皇帝,想搜刮私房钱也不容易。尽管如此,我们不可否认当时宫中仍然可能有上百万的内帑以备不测,或者还有魏忠贤时期藏匿于宫中,始终也没有为崇祯皇帝所知的一定数量的白银。在李自成进京后,全部为之获得。李自成一方面接管了明政府的财富,另一方面在北京城大肆敲诈勒索。毕竟强盗般的行为不便宣扬,干脆将其归于崇祯内帑,从而打击明廷的政治声誉,这一手法相当高明而且有效,其后清政府显然也认可了这种手法,不予澄清。因为李自成的速败,大顺军在北京城到底掠走了多少财富(有两个数字,一个是3700万两白银,一个是7000万两白银),最后这些财富又开销到了什么地方,并无明确的说法。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所有历史记载,作者都是李自成不共戴天的敌人,他们完全可能将道听途说的恶性强加于大顺军。李自成在北京城逗留的时间有限,活动却很多。1644年大顺军迅速渡过黄河,占领了北京城,其控制了整个黄河流域和部分长江流域的广大疆域,统治区包括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北京、天津,以及湖北、江苏、安徽部分地区。对应的,李自成的战略是分兵而守,在北京城的兵力有限,也直接导致了山海关战役的兵力不足而失败。而当时因为进军过于迅速,李自成在北京城内的后勤资源更为有限,是否可能随军携带数千头马、骡和骆驼专门来进行这项工作?李自成什么时候成立的这支庞大的运输队伍?这支运输队伍是什么时候到达北京城的?其运输效率如何?能否胜任运输数千万两白银的任务?这样一笔巨额数量的白银,只在黄河边遗留了小部分,大部分竟从此消失于世,再无知情人,是否可能呢?综上所述,个人确实倾向于“崇祯内帑确实有一定的数量,但绝没有上千万两白银这么多”这个推断。当然,很多分析仍然是想当然尔,而且还有一些疑点不能自圆其说。毕竟我们对明代经济史,特别是明末的经济史不太熟悉,不能从经济史角度去分析,而这方面的知识,或许才是最终解开此谜团的关键。在结束本文后,我的底气反而还没有开始时候的足,越深入探讨下去,就越发现我所不知道的事情远远多于我所知道的事情,搜集到的资料远远不能解决所有的疑问,有关崇祯内帑的争论也将会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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