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有多重 阳春胶囊是不是壮阳药 比现在的人 壮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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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有多重 是不是 比现在的人 壮的多?
尼古丁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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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解析武松
从打虎看的实力   描写打虎这一段,非常精彩。   作者从很早之前就预先埋下伏笔,交代上路的时候,“拴了梢棒要行”;“提了杆棒相辞了便行”;酒店里,“武松倚了俏棒下席坐了”;“拿了梢棒出酒店”;“提了梢棒,”;“提着梢棒”……   那个棒子,不厌其烦的写了约有十多次。让产生幻觉,以为棒子会有大用场,但真到了有大用场的关键时刻,作者却突然将棒子毁掉!让他打不成虎,从而营造紧张气氛。   当时,“双手轮起稍棒,尽平生气力,只一棒,从半空劈将下来。”只听得一声响,——原来慌了,没打到老虎,却打在树枝上,“把那条稍棒折做两截”。   这样,就只有被迫徒手斗猛虎。   徒手搏虎这一段,作者写的也非常有意思。   那老虎扑过来,望后一跳,却退了十步远。老虎的两只前爪刚好搭在武松的面前。武松就将半截棒丢了,腾出两只手来,就势把老虎的顶花皮揪住,一按,按在地上,死死地不放。   那老虎急要挣扎,被双手尽气力纳定,哪里肯半点儿放松?同时,脚也没闲着,望老虎的脸上、眼睛里只顾乱踢。   那大虫(猛虎)发狂了,咆哮起来,又挣不脱身,爪子乱抓,把身底下扒起两堆黄泥,做了一个土坑。   呵呵,自掘坟墓。   正好。就把那老虎的嘴望下按,一直按到老虎自己刨好的那个坑里面,刚好塞进去,看你还怎么咬!   接着,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乱打!   一口气连打得五七十拳,打得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一顿拳脚之后,那大虫动旦不得,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   还不放心,又把那打折的棒橛寻在手里,只怕大虫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   最后,准备把虎尸拖下山去。“就血泊里双手来提时,哪里提得动?原来使尽了气力,手脚都酥软了,动旦不得。”   就这样,一个人,徒手打死了一只老虎。   仔细品味,究竟写得好在哪呢?哦,原来,把打虎的过程,其实写的很“笨拙”。   看过“唐打虎”的朋友应该知道,那个杀法,才叫专业!才叫技巧!一把小刀,瞬间叫猛虎开膛破肚!   呢,既没唐氏祖传的这种精致技术,也没职业猎户那样的捕杀工具。他就凭一身蛮力,掐住老虎,与之肉搏!   已经吓懵了,分析他的“战略战术”,似乎没有意义。那老虎倒是有战略战术的,一扑,一掀,一剪。武松只能是靠着条件反射、自然反应与其周旋。   最后,竟然是把老虎按在地上!我们可以想象,把老虎按在地上,应该是各类捕杀老虎方法之中,最笨的一种方法了吧。   对。就用这种最笨的方法将老虎制服,老虎居然挣不脱。   注意:作者并不是说笨,而是只有这样描写,才能更加突出武松的神力!试想,如果用工具捕,用刀杀,用棒打,或用其他什么巧胜方法,其效果必然又逊色的多了!   一人一兽,相互都面对着面,扭缠在一起,都各以体力相角,都各以性命相搏。这样描写,展现的就是的绝对实力了。此时的武松就比野兽更野兽,野兽的力气还没他大。暴力,顿时宣泄至极至。   曾有人怀疑过,是不是这个老虎根本就不凶狠?   这是没道理的。因为书中写老虎的战绩非常清楚:“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我们猎户,也折了七八个”;“过往客人,不记其数,都被这畜生吃了。”   那么,能够徒手击毙这只凶残的猛虎,就只能说明武松真的是神人、是天人。在《水浒》里排第一,当之无愧。   前面也写过一个展现神力的人,鲁智深“倒拔杨垂柳”。但和一比,就又逊色了。因为树是不会动的,树更不会咬人。   徒手击毙老虎,虽有偶然性,但我们如果从理性的角度(寻找量化数据)来解释,那就是:武松的实力比老虎更强。   的实力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看:   1. 本身就是徒手格斗的一流高手。以现代标准来看,少说也是九段水平。   2. 的力气之大:第二十八回,举起四五百斤的石墩。以现代标准看,正好是举重冠军的成绩。但武松还能将石墩抛在空中,掉下来时再接住。可见其臂力最少要大于500斤,且游刃有余。   3. 的身法其实比那老虎还灵活。“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 老虎扑了他好几次,一次也没扑中。   一只老虎有多重呢?平均体重是在三、四百余斤左右。   景阳冈的这只老虎,总不至于有500斤吧,所以,从这些数据上看,老虎的实力比小。只要不被它抓伤、咬伤,武松就有实力把老虎按在地上爬不起来,打死它。   正因为有着如此强悍的实力,水浒传中无人能及,所以其性格上也就必然有着相应的弱点。
如果我是武松绝对会的
曾经,武松是宋江最好...
帅比的武松就是叼叼的
就在这个位置,会时不时...
本人非氪金玩家,好不容...
初三都进来调查下
看有人聊水浒,我也喜欢。
那种极度渴望滋润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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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在喝酒吃肉的路上  的哥哥,是这样评价武松的:   “我怨你时,当初你在里,要便吃酒醉了,和人相打,时常吃官司,教我要便随衙听候。不曾有一个月净办,常教我受苦。这个便是怨你处。”   尽管作者极力掩饰的过去,可从他亲哥哥嘴里,我们还是很容易看出武松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家待业的时候,是这样的:要去喝酒;酒喝醉了就去打人;一打人就被抓起来关黑屋;关起来后就叫家长拿钱来罚款领人;人领出来后,再去喝酒;喝醉了再打人……   周而复始,没哪一个月是清净的,折腾的他老哥够呛。   终于有一天,酒后醉了,和一个有身份的人相争,只一拳打得那厮昏沉。以为打死了人命,也不管他哥要赔多少钱,就一个人跑了,闯荡江湖去也,投奔柴大官人处躲避。   供白吃白喝了一年。刚来时待为上宾,后来就疏慢了,病了也不管他,看武松住的位置:柴进家的走廊里,“当不住那寒冷”。所以武松愤怒地叫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为何这般对他?我们从后文景阳冈酒店里或许可以看出些端倪:   问有什么饱肚子的菜?酒家说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来吃。”酒店家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盘子端上来。   “三碗不过冈”。这是普通客人的酒量。“吃了三碗的,便醉了。”   笑道:“我却吃了三碗,如何不醉?”   酒家见全然不动,又筛三碗。   吃道:“端的好酒!主人家,我吃一碗,还你一碗钱,只顾筛来。”店家被他发话不过,一连又筛了三碗。   道:“肉便再把二斤来吃。”酒家又切了二斤熟牛肉,再筛了三碗酒。接着,又连吃了六碗。   你看这个人!他居然把一十八碗酒都喝肚里去了(是普通人酒量的6倍)!牛肉也被他吃下了四斤!   这还只是一餐!你想啊,要是天天都这样搞,就算嘴里不说什么,他手下人也有意见啊。   更要命的是,恶习不改,喝了酒之后又要打人,把家的庄客们都打了,所以后来就闹的大家都不喜欢武松了。“柴进虽然不赶他,只是相待得他慢了。”   怎么怠慢呢?再不喊他喝酒了。请宋江热闹喝酒,却蜷缩在墙角里哆嗦,所以武松挥着拳头叫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按这个逻辑:柴进应该请武松大酒大肉吃上三年(千日),才讲义气。   与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仇,只有恩。为何还要闹矛盾犯别扭呢?我实在是找不出其他的什么理由啊,就只一个原因:   不为别的,就因为不再请吃肉喝酒了。   这义气的产生,往往由纯朴的感情建立。而义气的维系,则需要大量的酒肉来支撑。因酒肉而聚,无酒肉则散。   客观的讲,《水浒传》对的描写,还是正面的居多。   比如说,打死老虎,尽管“为民除害”是无意中做出来的,但他处理赏钱的做法,却是令人咋舌!   他得到的赏钱是“一千贯”啊,这一千贯,合现在的人民币30万,对来说,就已经算发财啦!但是你看他,竟然全部都当众分给众位猎户了!图个什么?什么都图不到!   30万已经到了手,转手间又散给了大家伙,把县太爷都感动了。这一举动,足以说明的光明磊落,武松的大气!   因此,的武艺不仅排第一,义气(仗义疏财)也是排在第一!没有谁比他还仗义疏财的了。正因为他自己是这样,也难怪他会认为不够义气了。   这样看来,好汉们的追求,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精神追求,一种是物质追求。   对精神的追求,大概都好象已达到了极限——任我为所欲为!   而对物质的追求,一般都不过分,又似乎很容易满足——就是酒和肉!   钱财任意撒,只要酒和肉!要快活地“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所以我们看到了各位好汉们在做出各种行为的间隙,总是穿插着大量的喝酒吃肉的场景。   出门前,先喝酒吃肉,中途停下来歇会,又喝酒吃肉,到达目的地后,还是喝酒吃肉。因此可以说,好汉们的日常生活,其实就是在喝酒吃肉的路上奔走。   现在,的工作有了,在县里当了个都头(**局长),名气有了,尊严有了,酒肉也都有了。一切似乎皆大欢喜的时候,又有了新的问题。   那就是,遇到了第一个女人,嫂子,他哥哥的老婆潘金莲。   好不好色,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他好酒。可酒是色媒人......   书上描写见到潘金莲时,“武松当下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这一拜,也就一瞬间的事,也就只看了有一眼。   看那妇人时,但见: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     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     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     擅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     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眉象什么,脸象什么,腰里系着什么,口上涂着什么,都看的非常仔细。是个非常精细的人,就这一眼,看出了她“暗藏风情月意”(旺盛)、“常含雨恨云愁”(饥渴)。 ?
潘金莲是怎样变成**的?  提起潘金莲,大家都说她是个坏女人。但在小说《水浒传》中,作者却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出场: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这一段,讲的是“结婚前的潘金莲”。   潘金莲,一个大户家的使女。地位极其卑微,命运受人操纵。最后将她嫁给了又矮又丑的武大郎。   大户将潘金莲嫁给武大郎的动机,极其单一:就是因为记恨,而要报复!故意要把这朵鲜花插牛粪上。为何记恨报复?就因为潘金莲不肯陪他上床。   如果单单只从最现实的“利益”角度而言,潘金莲要是能够勾搭上这个大户的话,无疑是条“捷径”,至少经济上。 要知道,老板能看上女员工的机会,其实也少的可怜呢,现在,机会就在潘金莲眼前,但是,潘金莲她居然不肯依从! 你是老板就了不起啊,没门! 那么这就只能说明:潘金莲并不是一个水性扬花、随随便便的女人。 过去,买使女,一般是八九岁的,最大不过十四五岁,总之要童女,不是妇女。注意潘金莲的年龄:“年方二十余岁”。   二十几岁的美女,早该嫁人了,她妈总不至于等她过了二十岁,还把她冒充童女卖出来。   那么,潘金莲应该在大户家里工作有些年头了,少说也有六七年,这么些年来,那个大户一直霸住迟迟不肯让她嫁人,为什么?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总不会只一次,只有长年累月不到手,才会因爱生恨,不到绝望之时,又怎会轻易白白给了武大?   你看,纠缠了好几年,也没上手,已成大龄女了。这潘金莲熬得住、把得牢!不为片时欢娱所动,不为利益出卖自己,不仅不肯屈从于老板的淫威,逼急了还不顾一生的幸福,去向主人婆告状!   原来,这潘金莲竟是个守身如玉的贞妇烈女!哪怕遭到报复。   不容易啊,拒绝诱惑,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做到的,尤其潘金莲这样的美女。   第二阶段,是潘金莲和武大郎结婚之后,到遇到西门庆之前。   这段时间,潘金莲的婚姻虽不美满,颇有怨言,但其表现依然不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良家妇女形象。你就从来看不到潘金莲上过街,接触过任何其他外姓的男人。甚至也很少下楼。“真个蝼蚁也不敢入屋里来。”   一句话,是个不出门的女人。不出门,哪来外遇?   请注意:《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是不出门的。这一点和《金瓶梅》有很大差异,《金瓶梅》中的潘金莲,每天打发武大郎出去后,她就坐在门口,磕着瓜子,唱着色情歌曲,露出小脚,勾引浮浪子弟。   水浒里没有这段描写。倒是写她每天早早的“先自去收了帘子,关上大门。”   直到有一天,遇到了西门庆。也正因为潘金莲关门关早了,恰好西门庆经过时,叉杆掉下来打着西门庆的头。   第三阶段,当潘金莲遇到西门庆之后。   话说那叉杆打着了西门大官人,潘金莲连忙道歉:   这妇人情知不是,叉手深深地道个万福,说道:“奴家一时失手,官人休怪。”……这妇人自收了帘子叉竿归去,掩上大门,等武大归来。   道歉之后,就进去关了门等武大回来。书中没有任何关于潘金莲在见到西门庆后的遐想描写。也找不出半点要勾引西门庆的证据,甚至连西门庆长什么样子也未必看仔细。在潘金莲眼里,西门庆也就一个“路人甲”。   然而,西门庆却在这一瞬间,被潘金莲的美貌吸引住了,不能自拔,“临动身也回了七八遍头。”于是,西门庆在王婆的帮助下,设计与潘金莲进行了幽会,两人独处一室。一个恶棍,一个贞女。   这是潘金莲的第一次幽会,也是第一次接触到陌生的外姓男人。   这个男人,虽见过一面,但绝对不熟悉,更谈不上什么感情。   西门庆就按照王婆的计谋,把筷子拂落在地,连忙蹲下身去拾,乘机在潘金莲小脚上捏一把,试探一下,看潘金莲有什么反应。这个时候,奇怪的事发生了:   那妇人便笑将起来,说道:“官人休要罗唣!你真个要勾搭我?”   (另一版本作:“官人休要罗唣!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个要勾搭我?”)   这个女人,居然问这个陌生男人,你是不是真的要勾搭我?你就不要演戏了,你有这个意思,我也有这个意思。   好干脆!直奔主题!就是真**,也难于如此直接地说出这般话来。   西门庆就慌忙跪下了。   “那妇人(潘金莲)便把西门庆搂将起来。当时两个就王婆房里,脱衣解带,共枕同欢。”   真不可思议,是潘金莲主动把西门庆搂抱到床上,两个在别人家里脱衣服脱裤子。   第一次幽会,潘金莲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就已经**到了极点。   怎么看,怎么别扭。前后完全不一致,分歧太严重了。为什么以前那么正派,突然就变得如此**?——原来在此之间,还经历了一个武松。   那么,武松究竟对潘金莲做了什么?竟使她受这么大刺激变成这样了
究竟有没有爱上过?  遇到小叔子时,把他和自己老公做了个比较:都是一妈所生,他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相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  “直恁地晦气!”嫁给武大郎,就只有自认倒霉。   一见到高高大大的,当然会有所心动,也是一种正常心理。这个大家都知道的。   那么,大家所不知道的是,呢?当他见到如此美貌的嫂子时,有没有动心呢?当然也有,否则,他盯着漂亮嫂子上上下下的看,看那么仔细干吗?!   我知道又有人想说我在扯淡了。   呵呵,在许多读者看来,见到时,是没有任何感觉的。因为老先生并没对武松的心理感受进行描写,所以给大家都造成了一种错觉:觉得武松始终是冷冰冰的,冷血动物一个,不可能对女人动心思。   这咋可能呢?你想啊,那么强壮的男人,过剩,会对没感觉?   下面,我们就把《水浒》原文中,一系列的行为表现,读出来你听:   (一)与嫂子说话   叫武大郎到外面街上去买菜。   此时,独自坐在房里,和她说话。潘金莲问什么,他答什么,你一言我一语,也有多时,俩个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因为书上写明:等武大买菜回来的时候,他俩的话,还没有说完。   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地方。   可是,当三个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却突然不好意思起来了。   原文:“那妇人吃了几杯酒,一双眼只看着的身上。武松吃她看不过,只低了头,不恁么理会。当日吃了十数杯酒,武松便起身。”   只是看着。看着他,有什么不对吗?难道不许人家看呀。   ,你紧张什么?难道嫂子多看你一眼,你就不自在了?这根本就说不通呀,因为此前,和嫂子独处一室,说那么久话,嫂子早把他看了又看!也不差现在这一眼啊。他先前怎么就没觉得不自在、不好意思呢。   先前,那诱人的眼神,的确是舒服的。但是现在不舒服了,这是为什么?   我来告诉你,是因为喝了酒。   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只要一喝酒,肢体就不受大脑控制。所以当他连吃了十数杯酒后,莫名的冲动便驱使着他逐渐狂燥,不知将会做出何种惊人的举动来。   对面那个人,是亲嫂子呀,况哥哥就坐在旁边…实在是受不了了…只好起身而去…   走的时候只说了这么几个字:“只好恁地,却又来望哥哥。”这句话怪怪的,语句不通是吧。怎么理解呢?典型的酒后“语无伦次”。   (二)搬嫂子家住   叫他搬到家里来住。   道:“既是哥哥嫂嫂恁地说时,今晚有些行李,便取了来。”最后说了一句不知道是不是属于“暗示”的话:“叔叔是必记心,奴这里专望。”   别了哥嫂,径投县里来。径,就是直接。正值知县坐衙。(上班时间),武松禀过老爷,就收拾行李,都搬到哥哥家来。见了,“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   喜什么?因为她希望能搬过来住,武松虽然嘴上说的是,等晚上再搬过来。而实际行动却是,一转身,径直来到县里,马上就把东西都搬了过来!哪还等什么晚上!   哦,原来在他内心深处,其实是非常渴望搬来和嫂子一起住的。   一定会这样想,也许,他对我有意吧,不然,他明明说是晚上来的,为什么这么快就搬来了呢?只因我对他说过,“奴这里专望。”   (三)给嫂子送礼   此后,每天早起,烧洗面汤,舀漱口水,伺候洗漱了,去县里画卯。画了卯,再回来吃早饭。把武松的起居生活照料的好好的。潘金莲说:“自家的骨肉,又不扶侍了别人。”   就这样,“过了数日,取一匹彩色缎子与嫂嫂”。   那么,这样一来,会不会给造成一种错觉呢?   哦,原来他对奴非常有意。一定这样想。也许,他也打心底里喜欢我,不然,他为什么要送我缎子布呢?缎子布好贵啊!还是彩色的呢,还是一匹,这得花他多少钱呀。  (四)陪嫂子喝酒   十一月,那天下大雪。清早到县里画卯,没回来吃早饭,直到中午,回来吃中饭。   问他:“奴等一早起,叔叔怎地不归来吃早饭?”   道:“便是县里一个相识,请吃早饭。却才又有一个作杯,我不奈烦,一直走到家来。”   这一番话,是什么意思呢?   1. 因为早上,有个同事请我吃早饭,所以就没回来。   2. 刚才中午,又有一个人请我去喝酒,我不奈烦了。   夷?有人请喝酒,武松居然会不奈烦!好奇怪哟,武松不是非常好酒的吗?为什么有人请他喝酒,他还不奈烦呢?   因为他自己说得很清楚,他要赶快回家。   别人影响了他回家,他当然就不奈烦了。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回了家,他就可以和嫂子一起喝酒了。   哦,原来他已经离不开我了。一定这样想。不然,他为什么要冒这么大风雪回来?为什么要拒绝跟别人喝酒?为什么才一个早上不见面就不奈烦了,急匆匆赶回家来?吴闲云博客   好感动好感动。于是,决定向表白。   从以上四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对不仅有感觉,而且还是一次比一次的强烈、冲动。只是他,永远也没办法说出口!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把这段情永远的憋曲在心底。最终就是,一早上不见潘金莲,就会变得焦躁不安,莫可名状。 ?
好汉的第二副面孔:谁说不好色  在上一回中,我把写的很色,很下流。所以有朋友批评我,认为我玷污了武松这条响当当的好汉。玷污了武松的光辉形象。   其实呢,说是条好汉,不假。说他hao色,也同样不假。这在原著中是显而易见的,只不过大家不愿接受、不敢正视罢了。    ? 醉打蒋门神之真相揭谜  “凭着我胸中本事,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的人。”这是中所说的原话。   要打硬汉,要打“不明道德”的人。那么,他自己究竟明不明道德呢?我们来看他替出力这一段。  话说发配到孟州牢营,小管营不仅免了他一百杀威棒,还大酒大肉,好吃好喝的伺候他。“武松自到那房里住了三日,每日好酒好食,搬来请武松吃。”又“住了数日,每日好酒好食。”   吃的多了,便问那送酒肉的人,为什么要白给他酒肉吃。   那人道:“小人如何晓得。小管营分付道:教小人且送半年三个月,却说话。”   道:“却又跷蹊!我自是人氏,他自是孟州人,自来素不相识,如何这般看觑我!必有个缘故。我且问你:那小管营姓甚名谁?”   那人道:“姓施名恩,使得好拳棒,人都叫他做。”   听了,道:“想他必是个好男子。你去请他出来和我相见了,这酒食便可吃你的。你若不请他出来和我厮见时,我半点儿也不吃你的。”   从这一段我们可以看出:与“自来素不相识”,但武松却说施恩“想他必是个好男子”。 好男子就是好人的意思。想必这施恩是个好人。   凭什么说他是个好人呢?就凭他天天送酒肉来给我吃,所以想他必是个好人。  这就是的逻辑。  接着,小管营出来了。问他究竟有甚话说?   先说“久闻大名,如雷灌耳,只恨无物款待。因此怀羞,不敢相见。”又说“却如何造次说得?”又说“因为兄长是个大丈夫,真男子,有件事欲要相央。只是兄长远路到此,气力有亏,未经完足。且请将息半年三五个月,待兄长气力完足,那时却对兄长说知备细。”   吞吞吐吐,就是不肯明说。再问,就说“再养几时,方敢告诉。”   因此,从头到尾,一直也没有明说他究竟为什么要请白吃白喝。   但却已经猜出来了,是要请他去揍人。因为武松说道:“你要教人干事,不要这等儿女像,颠倒凭地,不是干事的人了!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若是有些谄佞的,非为人也。”   不要说是揍人,就是杀人,“一刀一割的勾当,也替你去干。”   到这个时候为止,人家还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呢,就很爽快的答应去帮他揍人或杀人,都行。至于后果,武松其实也很清楚:“拳头重时,打死了,我自偿命。”  明知道要干坏事,也要去干,并且还承诺由自己来承担后果与责任。为什么?就因为我吃了他的酒肉。   这才说:小弟此间东门外,有一市井唤做快活林,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兑坊。小弟倚仗随身本事,捉着营里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但有过路妓女之人来时,先要参见小弟,然后许她去趁食。每朝每日,如此赚钱。近来被蒋门神那厮夺了小弟的道路,吃那厮一顿拳脚打了,两个月起不得床。久闻兄长是个大丈夫,怎地得兄长与小弟出得这口怨气,死而瞑目!   快活林的经营权,谁厉害归谁。从本质上讲,与蒋门神并无区别,都是黑老大。这两个黑老大中,只有施恩是好人。因为他给吃了的。  那个强盗张青,还知道不要坑害妓女,因为妓女赚钱艰辛。而这个黑老大,尽赚妓女的钱,“如此赚钱。”——这,就不用多操心了。  以上分析,其实前人早已有过精彩论述。  下面,就再讲一段没人或是极少有人发现的问题:   说,迟几个月去,也是一样。可究竟为什么一定要马上就去越快越好呢?   前面说过,是好色的。虽然他是条好汉,但他的心理上却是非常好色的。这并不矛盾。况且,长期关在牢里,又怎可能见到什么女人呢?  现在,他之所以要急急而去的原因,就是因为听到说了,快活林百十处大客店,有许多妓女。而在施恩面前越是表现的讲义气,就越是在掩饰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就是想出去找一下女人。哪怕只看一眼也行。你若不信,我们接着原文往下看:   喝得大醉,来到快活林,看见蒋门神正躺在那里乘凉。心中自忖道:“这个大汉一定是蒋门神了。”   看见蒋门神了,也认出来是蒋门神了,但他就是不上去打蒋门神,他还要继续往前走。这是为什么呢?你看:   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一个酒店门口才停了下来。我们知道,快活林有百十处酒店,可武松为什么偏偏要停在这一家酒店门口呢?   因为看见这家酒店的招牌上写着“河阳风月”四个大字。风月的意思,想必大家都知道,就不用我再解释了吧。   正是被这块风月之所的招牌吸引而停下了脚步,所以才“转过来看时”(这几字用的极好),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站在门口往里面一望,只见——“里面坐着一个年纪小的妇人,那妇人生得如何?眉横翠岫,眼露秋波。樱桃口浅晕微红,春笋手轻舒嫩玉……”   正是看见这个小美女了,才进来的。你千万别告诉我,那是蒋门神的小老婆可以调戏。武松他知道个屁呀,他晓得那女的是谁?!   管她是谁!“看了,瞅着醉眼,迳奔入酒店里来。”来干什么呢?来调戏这美女。“双手按着桌子上,不转眼看那妇人”。把人家看不好意思了,“那妇人瞧见,回转头看了别处。”   道:“过卖,你叫柜上那妇人下来相伴我吃酒!”   那妇人大怒,却待奔出来。早把土色布衫脱了,一手接住腰跨,一手揪住云髻,望酒缸里只一丢,听得扑通一声,把这妇人泡在大酒缸里洗澡,浑身都湿透了。   呀武松,你不是只要打“硬汉”吗?你打这娘们干吗呀?凭良心说,人家招你、惹你了?  以的功夫,对付蒋门神只“鸳鸯脚”一招就够了。干吗还要那么详细的描写他调戏妇人呢?   如果不调戏这妇人,当时看见蒋门神乘凉时,就直接冲上去,给他几拳,踹上几脚,还简单些。那蒋门神仍然还是要老老实实的滚蛋,效果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结果虽然是一样的,但这过程——的真实意图,可就大不相同喽!
水浒里的故事(23—32,武十回),是由若干个小故事构成的。这些小故事间看似联系不紧密,但每一个小故事的高潮部分都是“暴力”。所以,暴力就成为从头到尾贯穿这些不太相干故事的主线。   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应该当作一个整体来解读。为了防止以偏概全,我们先把这些暴力事件归纳如下,进行全盘分析,就可以很清晰地揣摩出这样编排故事的真正意图。   1. 打虎   打虎足以显示的功力,这使他牢踞水浒好汉中徒手格斗排第一的位置。并且,其社会意义是:为民除害。而人品则是更佳:把得到的大笔赏钱一千贯,分给了众位猎户。   因此,的光辉形象,已是十分完美。   作者对他的认同度,接近100%. 而对他的认同度,也能接近100%. 后人只要一提起他,可以不知道别的事,但一定都知道“打虎”。   2. 杀   由于官府不作为,便自行解决,怒杀、。杀人后,投案自首,敢作敢当,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愿。   作者对他的过激行为表示理解与同情。而对的犯罪行为,一般也不做追究。大致上比较认可。只是手段过于残忍血腥,处理某些问题略有欠妥。   虽然他杀了人、犯了罪,但依然还是有很大多数的支持者:杀的好!此时,人们对“”这个形象的认同度,少说也有80%.   3. 醉打   在孟州牢营得到好酒好肉的款待,就想必他是个好人,主动提出要帮他“干事”,“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而此时,施恩尚未向他提出任何要求。)   本与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去打他时,“大路上打倒他好看,教众人笑一笑。”先什么理由也不说,直接揍倒后才说了三条:   第一,要你离开快活林,随即交还原主。   第二,我饶你起来,把快活林为头为脑的英雄豪杰,都请来与陪话。   第三,不许你在孟州住,我见一遍打你一遍,我见十遍打十遍。轻则打你半死,重则结果了你命。   与都是黑老大,本质上并无区别。蒋门神打跑施恩,不讲道理只讲狠!而打蒋门神,也没讲啥道理,一上去就是讲狠!   “自此的买卖,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各店家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有出头,施恩这个原先的黑老大,便开始加倍的刮钱!   也不住牢里了,被留在快活林店里居住。“武松终日醉颜酡”。武松的形象由此而大打折扣!武松沦为一个不明事理的人了。   不过,也有人不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来看,偏从江湖义气的角度来看:讲义气!够朋友!   于是,这两种观点互不相让,几百年也没结果。不过,这争议,正好说明:对“”的认同度,还有50%. 还有一半的人认同他的行为。   4. 杀张都监全家   张都监、张团练、正吃酒,跳进来把他们都杀了。在张家共杀了15人,全是一刀毙命!远没电视上打来打去的动作,如果武松还出第二刀,那一定是按在地上割头。没有人挨上第三刀。   坑害的人最多只4个,另外11个是无辜的,属于滥杀。   而作者对的形象,做进一步掉档次的刻画:先把桌子上的残酒残菜吃了,又把喝酒的金银器皿拿走,不好带的,就“踏匾了,揣几件在怀里。”   杀了玉兰后,两个小的亦被搠死,一朴刀一个。又专寻女人杀,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武松道:“我方才心满意足。”   对于的滥杀行为,绝大多数人是不能认同的。不过,是张都监害他在先,恨极而杀也是有原因的。此时,对武松行为的认同度,则是在进一步的下滑,仅为30%了。滥杀无辜是要受到谴责的。   5. 杀道人   而到蜈蚣岭杀道人事件,对行为的认同度,只10%或无。   因为那道人究竟该不该死,还不太清楚。新得了两口好刀:“刀却自好!到我手里不曾发市,且把这个鸟先生试刀。”童子出来开门,这小道童也就一儿童,武松“先把这鸟道童祭刀!”说未了,道童的头落在一边。   已经变成纯粹的滥杀了。杀人,只是为了毫无意义的试一下刀。   6. 争抢酒肉   来到一酒店,与人打起架来。为什么?只为和人家争抢青花瓮酒和一只鸡肉吃。   “叉开五指,望店主人脸上只一掌,把那店主人打个踉跄,直撞过那边去。那对席的大汉见了大怒,看那店主人时,打的半边脸都肿了,半日挣紥不起。”   那大汉指责,好不依本分,怎地便动手动脚?却不道是出家人勿起嗔心。   道:“我自打他,干你什事!”   结果就是,当面指责的大汉,被他放翻在地,打了二三十拳,提起来,扔到了门外的溪里(当时是寒冷的冬月。)   人家不给他吃,他就打!多管闲事的人,打!   一句“我自打他,干你什事”。的形象被彻底否定。   照此则:自毒武大郎,干你什事?自奸潘金莲,干你什事?自打,干你什事?   这句话直接否定了他自己标榜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否定了他“专打不明道德的人。”而现在的自己,也正在变成以前想揍的人。
水浒部分的故事中,最后一次打斗,是和一条狗。   “一只大黄狗赶着吠。武行者大醉,正要寻事。恨那只狗赶着他只管吠,便将左手鞘里掣出一口戒刀来,大踏步赶。那只黄狗绕着溪岸叫。武行者一刀砍将去,却砍个空。使得力猛,头重脚轻,翻筋斗倒撞下溪里去,却起不来。冬月天道,寒冷的当不得…淋淋的一身水…只在那溪水里滚。”   还拿着刀呢,竟被一只狗把他弄到水里去了,起不来!出丑态。读者废书而叹,这难道不是作者有意在奚落?   从故事的编排顺序来看,非常有层次,的形象是一次又一次的往下滑,对他的认同度从100逐步降到0,一直到最终被彻底否定。这是一个英雄沦落的全过程。以打虎胜出开局,以杀狗落败收尾,所谓“虎头狗尾”。由此可见,并非想赞美他什么,也不会单纯的描写他会杀人,肯定还有深意。   而人们习惯上把看得很高大,那是因为只记得他打虎、杀西门庆的故事,那只是早期形象罢了,却并非所描写的整个全盘过程。
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如果不打死老虎,自己就没命了。武松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好汉,为自己哥哥报仇也说明不了什么,一肚子都是仇恨,杀人,基本没有做过什么行侠仗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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