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赣教体艺字〔2015〕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今年初,我省个别学校发生了结核病疫情。结核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强等特点,将严重影响患病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疫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诸多问题:一是部分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未建立并落实传染病防控合作机制。二是健康教育工作未落到实处,学生和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欠缺,导致患病后不及时就医或故意隐瞒病情。三是部分学校学生学习、生活环境拥挤,通风条件差。四是部分学校未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等管理措施,导致疫情发生。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防止聚集性结核病疫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是人群聚集场所,易出现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关系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及紧迫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关心爱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结核病防控各项措施,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成立有学校负责人、有关部门人员、校医和班主任参加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领导组织,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要按规定设立校医务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学校要在全校员工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   三、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   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江西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赣卫医发〔2009〕6号)的要求,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儿童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不全要及时督促予以补证、补种;要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特别是要提高校医和班主任等有关人员的结核病防病意识,对学生出现咳嗽、咳痰、胸痛等症状的要及时动员去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对同一班级、宿舍短期内出现多例咳嗽、咳痰、胸痛等相似症状学生的,要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到早就诊、早治疗、早隔离,保证患病学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   四、大力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要采取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板、广播讲座等方式加强学校结核病的健康宣传,让师生正确认识、了解结核病,防止产生恐慌心理,并逐渐使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常规化;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晒衣被,注意个人卫生;要保证学生正常的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引导学生科学锻炼,增加营养,提高体质,降低患病机会;同时要教育学生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确诊为肺结核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并坚持规范化治疗。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教室、宿舍、图书室、计算机房、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做好定期开窗通风工作,清除卫生死角,积极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五、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和管理   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后,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调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落实防控措施,并将处置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卫生计生部门。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卫生计生部门指导下,对确诊感染传染性肺结核和重症涂阴肺结核学生实行休学,凭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做好非传染性病人上学服药期间治疗督导工作等。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江西省教育厅                                  日
&稿源: 江西省教育厅
文章作者: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号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日05:44  人民日报
页面功能&&【】【】【字体:&&】【】&【】
  本报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今年3月份以来,我国部分省份的学校发生了结核病的暴发流行。疫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卫生部、教育部要求:  一、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三、要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和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由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或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校医或分管卫生保健工作负责人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其了解肺结核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并向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可疑病人,督促可疑肺结核病人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防结核病在人群中的感染和暴发流行。  五、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对教室和集体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染机会。  六、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页面功能&&【】【】【字体:&&】【】&【】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署&&&&名&&
手&&&&机&&
密&&&&码&&
三天内退订不收费!!!
,跟踪萨达姆被捕全程
-- 给编辑写信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Copyright &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如何做好学校结核病的防治工作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如何做好学校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结核病防治工作汇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