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湘雅医院的病例复印委托书怎么复印出来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提供学术支持
病历可否复印?
来源:好医生网站
“复印4页病历,就要收5元?!”前不久,海南省儋州市一患者家属对医院病历复印收费标准提出了质疑。据当地媒体报道,金先生的亲属买了医疗保险,因为要提供住院病历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于是他到医院为刚出院的亲属提取住院病历。他想将亲属的住院病历借出复印,但院方不同意,院方称只能在医院内复印。然而,院内复印收费价格让金先生无法接受。“离医院大门几步远的复印店,复印1页只收0.15元,差距太大了!”金先生说,拿到医院病历复印件后,他在医院附近一家复印店又复印了一份(4页病历),只花了6角钱。
当地记者走访海口市多家医院,发现医院内的复印费都高于院外。在海口一家三甲医院的妇产科病历复印室,记者看到在此等候复印的患者和家属很多,负责复印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也忙个不停。
对于记者“能否将住院病历借出、院外复印”的询问,在场的医院工作人员回答,“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将住院病历拿到外面复印。”该工作人员还特别强调,拿到院外复印的住院病历有篡改嫌疑,院方是不会盖章的。
记者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复印21页住院病历,花了10.5元,平均每张0.5元。而记者在医院外几家复印店了解到,同样是A4纸,复印价格为每张0.15元,复印多的还有优惠。接受记者采访的十多位患者表示,医院不该收这么高的复印费。有患者还提出,自己住院时做的相关检查已经出了钱,为何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所产生的费用还要由自己来承担?
事实上,医院病历指定复印已为业内成例,院内复印价格高于院外也非个别现象。个中到底有无潜规则呢?
为何复印病历
众所周知,病历既是记录患者病情和医疗服务过程的医疗文书,也是对病人进行相关诊治的依据。
“复印病历了解自身病情,是病人的权利。”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郭明律师指出,早在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就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事实上,复印病历还是病人办理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合作医疗报销、伤残鉴定、病退等方面手续的实际需要。
吉林通化市中心医院医务科主任王颖做过一项统计,在该院年间的出院病人为43,297例,要求复印病历的为6728例,占同期住院病人的16%.申请复印病历的主要用途是保险机构调查、医疗费报销、伤残鉴定、司法案件和医疗纠纷等,其中法律取证、伤残鉴定及医疗纠纷占病历复印总数的21%。
对此,郭明认为,随着近年来患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前去医院要求复印病历的病人比例可能更高。
指定复印由来
那么,医院住院病历为何不能让病人或其家属拿到院外去复印?
“统一在医院复印住院病历,是按照国家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在医院,住院病历作为重要的医疗文件,是要进行存档的。由于担心病历丢失、污损,医院不愿患者拿着病历去外面复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投诉处夏宝华强调,病历复印件只有盖上医院公章后,才能作为病人办理保险、病退、报销、司法鉴定、医疗纠纷等的有效证明。
此前有报道称,重庆市一市民前往渝中区某三甲医院索取病历时,除了要支付“价格是外面复印店5倍”的病历复印费外,还需交纳4元/份的查询调档费。而且,同样是患方不能将病历拿到外面复印,否则院方不予盖章确认。院方对此的解释也是“有相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且价格经过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据郭明介绍,所谓相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是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其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至于病历复印收费的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收费是否合理
出于种种考虑,不少医院专门设立了复印室,以应对院内外各方复印需求。
尽管不少医院人士表示,病历指定复印是出于管理目的,并不是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考虑的。但事实上,院内外复印的价格差异让前来复印病历的有心人不得不产生想法——医院病历指定复印是不是“垄断收费”?
对此,夏宝华解释,医院为患者提供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复印服务,还包括病历的保管、检索、整理等工作。在一些医院较高标准收取的费用中包括档案管理等费用。
郭明则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医院不允许患者在其他地方复印,而只能在其指定地点复印,否则不予加盖公章的做法,涉嫌不正当竞争。除了涉嫌侵犯其他经营者的权利外,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病历复印申请人)的选择权。
此前,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于日发布《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指出,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遵循自愿有偿、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同时规定了一个收费标准,“病历资料复印(A4纸):0.30元/张”。据了解,北京、重庆、云南等省市都曾发布过类似通知。对于这种“一刀切”的收费标准,医院方面人士多认为,收费标准远低于病历复印、保管的成本。
业界观察人士则指出这样一个事实,直至今年初,重庆市各大医院病历复印价格执行的还是2002年的标准水平,而当年就医院病历复印费定价时,复印费用相对较高;但数年过去,市场复印价格大幅下降,当年的定价就高于市场价。
郭明认为,住院病历资料复印费不属于医疗收费项目,如果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医院可根据其成本自行定价,物价部门则负责监督管理。但前提是,相应监督管理应及时有效。
相关链接:病人无权复印主观病历
日开始实施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不能复印。
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记录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下称《病历规定》)实施后,病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和出院记录,但这些病历资料只是客观病历记录,并不包括主观病历。
按照《病历规定》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医务科)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包括“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在内的主观病历。
有的家属在病人死亡后,要求医院马上就提供病历给予复印,这种做法其实是与《病历规定》相悖的。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急诊抢救,允许医生在完成抢救后的6个小时内补记病历,而一般住院病人的入院记录,医生可以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检验结果要在24小时内归档
《病历规定》中的很多规定对医生和医院的行为作出了规范,这对保障病人的权益起了积极作用。
例如《病历规定》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至少要保存15年。据了解,不少大医院将过去的病历扫描成胶片,做成微缩光盘,保存几百年都没问题。
哪些人可申请复印病历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
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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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复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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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既是病人的一份重要资料,必要时也是一份法律文书,其复印有一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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