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是不是针对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金?是不是不在职就不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急诊医保待遇如何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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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急诊医保待遇如何设定?
&&& 答:在职职工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
&&& (一)44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支付6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50%。
&&& (二)45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
&&& 另外,日前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原在职"中一"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
&&& (三)在职职工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的医疗费用以及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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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办理退休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办理退休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办理退休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未达到缴费年限补交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1999]212号)
2、《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榕政综[2000]364号)
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闽劳社函[2008]62号)
用人单位备齐参保资料到医保中心窗口申报,材料齐全的医保中心办理退休。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25年,其中外统筹区转入人员、劳务派遣单位退休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按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补缴。
需提交材料
1、《福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在职转退休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基本养老金计算表或退休审核表、个人档案
3、机关事业:退休批文、退休费审批表或社保退休审核表、个人档案。
4、托管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表或退休审核表。
5、视同工龄认定:2003年12月31日前原在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等累计工龄;2007年11月30日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正式招收街道集体企业职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医保中心单位参保管理科
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每月6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
周一至周五上午
版权所有: 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寿宁县数字寿宁建设办公室 闽ICP备号
地址:寿宁县东部新区政府办公大楼 邮编:355500
电话: 邮箱:
技术支持:福州柏科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您好,我婆婆在职时参加了盐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已退休,目前居住在南京,由于她患有糖尿病,经常需要到医院门诊开药,想咨询一下在外地的参保者的门诊费用如何报销,门诊报销比例和标准是怎样的,是不是需要把票据带回盐城社保部门进行报销,请具体说明,非常感谢!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 您可以帮您婆婆办理异地安置。所需材料:1.长期居住在南京的我市参保职工携带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医保卡、一寸照片四张、南京的暂住证或长期居住在南京的证明(此证明需南京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到异地就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盐城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南京地区异地就医申请表》。&2.异地就医管理窗口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录入计算机信息。&3.参保人员携带已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至江苏省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卡。
&&&& 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治疗划卡实时结算。
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办理退休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法律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未达到缴费年限补交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号)2、《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榕政综[号)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复函》(闽劳社函[2008]62号)4、《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关政策的批复》(榕劳社保[2009]43号)&办事程序 用人单位备齐参保资料到医保中心窗口申报,材料齐全的医保中心办理退休。&办理条件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25年,其中外统筹区转入人员、劳务派遣单位退休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按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补缴。&需提交材料 一、《福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在职转退休申报表》一式两份二、企业:基本养老金计算表或退休审核表、个人档案三、机关事业:退休批文、退休费审批表或社保退休审核表、个人档案。四、托管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表或退休审核表。五、视同工龄认定:日前原在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等累计工龄;日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正式招收街道集体企业职工。&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市医保中心单位参保管理科 办理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办理时间 每月6日至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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