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性闺蜜,今天我们在一起格桑拉就掐,没在一起也挺关心彼此,手机停机了她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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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微小说】不看你绝对后悔!!!
宝宝4个月LV.24
第一部《前任种树,现任乘凉》文丨牛
青葱白纸签约作家,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微博@牛莹RN。
茉莉第一次看到王恺时,他正用杯垫小心垫着饮料瓶下的水渍,不让它印在木质的桌面上,就这么一个小动作,便让茉莉对他有了无限好感。
这是一场小型聚会,天气炎热,会所里供应的都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各种饮料,一冷一热,饮料瓶身的外壁上,全都嘀嗒流着冷凝水,唱得正嗨的大家随意拿取放置,根本无人关心会不会有水印的问题,而且这是在公共场所,作为消费者,就算弄得满地都是水,也自有服务员来收拾擦净,何必在意这么多?
朋友碰碰茉莉的肩膀,示意她看这个矫情的男人,和朋友的戏谑不同,茉莉不觉得王恺这是矫情,她觉得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代表了他的修养和生活状态,王恺的这种习惯,让她很喜欢。
茉莉讨厌任何不注意细节的做事方法,她最讨厌的,莫过于浩子上完厕所,马桶边和地上留下的尿点。她不要求浩子能滴水不漏,至少漏了要知道擦啊。
但浩子不这么想,还理直气壮的反问:“哪个男人不这样?谁他妈还像个娘们似的拿着卫生纸到处擦?”
王恺,就是那种尿完拿纸巾到处擦,把马桶边和地上的痕迹都去得干干净净的男人。
茉莉要跟浩子分手。
浩子冤得慌,说:“我没劈腿不花心长得不错对你不薄,你凭什么说踹就踹?”
茉莉指着沙发上新沾上的番茄汁,地板上残留的饼干渣:“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沙发上吃酱类的东西,吃掉渣的饼干要用个东西兜着,你听了吗?”
浩子瞪大眼:“你不会就因为这些屁大点的小事而要跟我分手吧?”
“这些不是小事,你每次认为的小事,我都要花时间来收拾,我说过你很多次,可你从来就没听进去,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你对我的话根本就不在意。”
“我说你能不能别盯着这些狗屁细节?”“我的生活就是由这些细节组成的。”浩子很郁闷:“那你可以不收拾啊。”
“不收拾我忍不了,天天这样收拾我也受不了,我想了很久,我们真的不合适。”
浩子摔门出去:“妈的神经病!”
恢复单身三个月以后,茉莉遇到了王恺。
王恺的好习惯大大超出茉莉的预期。他洗完手从来不把手上的水到处乱甩,而是拿着专门擦手的抹布认真的把手上的水擦干,吃完东西的时候会先用纸巾擦嘴再喝水,这样杯子上就不会留下唇形的油渍,他每天出门前,都会把拖鞋朝门整齐摆好,雨伞和帽子更是整整齐齐的排列在门背后的收纳袋里,每次取拿都非常方便。
每当王恺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穿着纯色如新的衣服拉着她去餐厅吃饭时,茉莉就会想起那个洗完脸眼角还留有眼刺或是刷完牙嘴边还残余着牙膏的浩子,王恺做事不疾不徐有条不紊,根本不会出现浩子那种打翻水杯,水撒满桌,吃饭时又把菜汁滴在身上的低级错误。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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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王恺在一起,茉莉觉得舒服多了。
茉莉再也不用一天擦五六遍水渍斑斑的洗手池和星星点点的墙面镜,也不用攥着百洁布使劲的搓玻璃杯上的各种油印,更不用天天弯腰收拾门口那堆东一只西一只的拖鞋。
现在的茉莉不用说任何一句话,王恺就能按照她心中最完美的作法去做,王恺做的每一件事,都深得茉莉的心,她总在想,如果自己能早一点认识他,那该省多少心?
她把这话跟王恺说的时候,王恺正给她细心的去吐司边。
王恺停下动作,笑着摇摇头:“如果你早些认识我,你一定不会喜欢我。”
茉莉很疑惑,王恺就跟她说起前女友薇薇的往事。
薇薇是王恺的初恋,谈了四年的两人最终还是分开了。
王恺说,薇薇喜欢一切有细节的事情,她最讨厌的事就是王恺滴在马桶边上的尿点,她喜欢晒衣服时,搭配跟衣服同色系的衣架,她喜欢走路的时候,男生站在外侧护着她,她讨厌男生吃东西时把菜汁滴到衣服上,她讨厌随手甩水和镜子上有水印,她喜欢把玄关整理得井井有条,说出门不慌乱,办事才顺意。
而以前的王恺,并不是现在的王恺。他不拘小节,他粗枝大叶,他吃饭不是碰倒了桌面上的水杯就是把菜汁滴到了她送他的羊绒衣上,他进门看手机,不是把皮鞋甩得东一只西一只,就是忘了脱鞋,穿着皮鞋就往房间走,把薇薇刚拖干净的地板踩出脏印。
两人经常因为这样的小摩擦吵架。
王恺抱怨薇薇像个神经病,总在一些没必要在乎的细节上跟他较劲过不去,但薇薇觉得,王恺总把她在意的事看成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对于这样的小事,无论她说过多少遍,他都是左耳进右耳出,但,爱不就就是一件件琐碎的小事吗?王恺连琐碎的小事都不愿听她的意见,考虑她的感受,还谈什么疼她爱她?
薇薇耗尽心力的改造了王恺四年,收效甚微,失望透顶的薇薇最终跟一个上完厕所后把尿迹擦干的男人走了,王恺在失去爱情之后才彻底醒悟,他开始试着改变,当初薇薇要求他的事,他都一一坚持照做了,但薇薇去意已决,改变并没能挽留这段感情。
初恋走了,习惯却留了下来,王恺觉得,自己不能白白失恋,总得在这段失败的感情中学到点什么,那些薇薇让他注意的各种细节,便是他最刻骨铭心的收获。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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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所学校,如果男人天赋异禀,或许一个女人就能让他学成出师顺利毕业,而很多男人,去了不同的学校,毕业依旧遥遥无期。
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王恺,是薇薇辛苦调教的成果,如果不是这位前女友,王恺身上不会有这么多让茉莉喜欢的东西,前人播种后人收,茉莉轻舒了一口气,庆幸自己是在薇薇之后,才遇到王恺。
都说前任是现任的公敌,茉莉却没有这种感觉,看着照片中那个一头大波浪长发的薇薇,茉莉竟然生出惺惺相惜的感觉,她自己改造过浩子,所以知道过程的艰辛。
每当王恺细心的拉着她的手过马路或是体贴的鞍前马后时,茉莉都会感谢薇薇,茉莉甚至觉得,如果自己和薇薇相识,如果两人不是这么尴尬的位置,估计能成为脾气相投的好闺蜜。
天气炎热,茉莉和王恺约好在甜品店见面。
茉莉喜欢石榴,先到的她在吧台前给自己先点了杯石榴汁,一头大波浪长发的女人推门进来,站在吧台前也要点石榴汁,服务员抱歉的说最后一杯刚卖出去,女人满脸失望的刚要离开,茉莉站在旁边,把刚榨好的石榴汁让给她,女人看着陌生的茉莉很是意外,付钱道谢,提着石榴汁走了。
茉莉站在吧台前心情愉悦,薇薇帮她调教出王恺这么好的男友,她让给她一杯石榴汁,应该的。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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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不要高估世界,不要低估自己》文丨琼
青葱白纸签约作家,一个爱听故事爱写故事的人,微博@琼华Vivian。
桃子一直很想买一个苹果Air,一来是她的笔记本确实上了年纪,二来是她也想换个轻薄的,便于携带。但桃子只是一个普通小白领,每个月就那几千块,可一个苹果Air就得花去近她两个月的薪水。桃子舍不得。
于是她想到一个能让良心过得去的办法,就是用稿费去买,同时也可以当做对自己的奖励。她把这个想法告诉我之后,我觉得非常好。但桃子又不开心了,原因是她现在的稿费少的可怜,一个月也就是两三百,按照这个算下来,买一个近一万的苹果Air要等好几年。
我说,想到了就去做,先不要考虑结果,不逼逼自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能在哪儿。
桃子点点头,为了这个笔记本白天工作,晚上写稿。凡是那些稿费给的多的,要求也相对很高,桃子投出去的稿子大部分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但她不让自己去想退稿的事情,一有时间就看别人写的文章,学习写法,同时自己没停下。
别人每天写三千字,她就写六千字。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时候,她就看看苹果Air的价格,瞬间就又有了力量。
就这样坚持了不到半年,桃子很兴奋的拿着她新买的苹果Air见我,一脸骄傲的说,我做到了!
我也真心为她高兴,她完成的速度比我预估的要快很多。我问她,你是怎么做到的?
桃子说,真没什么秘诀,就是写,写,写。说实话,我不是对写作特别有天赋的人,但我就是努力,从来不拖稿,被退回的稿子我还会仔细和编辑探讨,慢慢的越来越对味儿。渐渐的,有不少杂志社跟我约稿,其中有一家过稿一篇就给1000块,如果一个月能过稿多篇还给额外的奖励。很幸运,我前两个月过了六篇稿子,稿费加上奖励,再加上之前存下来的,居然还超了预算。看来,还真是我小看了自己。
露娜是个温柔善良又可爱的女孩,人缘特别好。二十五岁结婚,二十七岁当了妈妈,与此同时还是个公司里颇受上司器重的好下属。因为露娜夫妇都不是当地人,双方父母还都是在职,谁都无法来照看小孩,最后便请了一个远亲的阿姨来看,阿姨人不错,真心疼爱露娜的孩子,让他们省了不少心。
然而好景不长,阿姨是个寡妇,唯有一子,儿子做的不错,因公被派往外地常驻,要带着阿姨一同过去。之前都是阿姨带孩子,露娜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她经常打趣说她这个亲妈还不如人家阿姨了解自己的孩子。所以,阿姨要走这事儿对露娜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她可能再也没有假期,甚至还要辞职。
露娜为此焦虑了一段日子,她很苦恼的告诉我们,她一个人根本照顾不了小孩。
最终,她还是辞了职,成了全职太太,专门照看小孩。照她的话讲,她每天都跟打仗一样,早上起的比上班早,晚上睡的比上班晚,别说休息的时候,就是看手机的时间都没有,天天手忙脚乱的却还是出状况。不是小孩从沙发上摔下来磕到了头,就是小孩不好好喝奶粉总是往外吐,又正值孩子在学说话,一天到晚嘴巴都不停,说的全是她听不懂的外星语。
期间,我去看过她一次,家里凌乱的简直不知道该往哪儿插脚。平日里艳光四射的露娜穿着她老公的大T恤,头发散乱的被一个抓夹随便夹住,简直让我大惊。
过了一段时间,再见到露娜的时候是在某商场。她推着一个儿童车,怀里还抱着一个,脸上戴着墨镜,又是她从前的打扮。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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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出望外的说,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看来适应的不错嘛,怀里那个是怎么回事儿?
露娜摘下墨镜,姣好的容颜上绽放着自信的笑,邻居出门,要我帮她看两天,我想着一个看也是看,两个看也是看,何不帮帮人家呢。
我们找了楼下的西餐厅坐下,我看着露娜娴熟的一边照顾两个小孩,一边对我说,我现在发现任何事情都有属于它的规则,只要你了解这些规则就会找到对应的方法,工作是这样,带孩子也是这样。之前觉的完全不可能办到的事,到头来,也不过如此。
桃子和露娜的事情,让我想起读书的时候,一个对计算机从来不感兴趣的我,却要参加国家二级考试。我很早就买了教程,还买了模拟试卷,一本书读了三遍,模拟卷依旧不及格。那时候距离考试已经不到一个周。
我很焦虑也很烦,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编程的料,因为还有别的考试要应对,便想放弃计算机。可我一看到二级的书又很不甘心,我不停的问自己:二级到底有多难呢?我还没有参加考试就轻易的放弃难道是要承认自己是个懦夫吗?
之后,我把从前做的卷子反复的练习,特别是做错的题。根据正确答案反复思量,如果还不懂,就请教别的同学。每天挑灯夜读,咖啡喝了一杯又一杯。考试的前一晚,我终于可以达到及格的分数了。尽管我觉得上机操作并不是很理想,但最终我通过了二级考试。看到结果的时候,我美滋滋的想,原来二级也不过如此。
我经常听别人在做某件事之前就否定了自己,说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可是,你连试都没试,更没有全力以赴,又怎么知道自己不行?成果不是预料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世界上的很多奇迹就是在质疑和不可能中发生的。所有看起来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其实都是因为你低估了你自己。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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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别说话,吻我》文 | 毫 升
青葱白纸签约作家,一个暖心的二货小姑娘。
你喜欢的人总有一天你会不再喜欢,你不喜欢的人也会在某一天莫名其妙开始喜欢,这就是人生。所以当在一段恋情失败的时候,不要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你,因为全世界可没空理你。
记得每一段爱情的美好,因为不好不会变成好,而好可以变得更好。记得过往中的美好,用一首歌的记忆,不长不短几分钟,匆匆微笑扬起,久久不要逝去。恋上一个人,爱上一首歌,你又曾记得几首?
我16岁就谈了第一场也是真正意义上唯一一场恋爱,谈的惊爹动妈一点也不夸张。那个时候我读初三。
男孩子姓孙,178的个头,瘦的像竹竿,挺直的鼻梁,浓浓的眉毛,只一眼我就喜欢他。那个时候初三为冲刺中考,学校重新分班,他坐在了我后面。
年少时的爱恋是永生难忘的,单纯而美好,没有任何的杂质,每每想起总会不自觉嘴角上扬。
后来我回忆了好久,我们之间并没有过真正的表白,我也不记得我们在一起的具体日子是哪一天,所有的事情就像是夏天应该吃冰淇淋,冬天应该堆雪人一样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他是单亲家庭,妈妈很小就没有了,跟爸爸还有两个姐姐一起生活,不太爱说话,没事喜欢安静的待着,不惹事不闹事甚至稍稍有点怕事,照理说女生都喜欢英雄,可是年轻最大的好处就是喜欢就是喜欢,纯粹的喜欢。
16岁,什么都不用愁的年纪, 那时候的喜欢很简单,就想天天能在一起说说笑笑,吵吵闹闹就好。
他不爱说话,却偏偏喜欢跟我说话,他不爱周杰伦却为我买周杰伦的海报,他中午本该回家吃饭却为了我留校吃食堂;那时候我们的约会方式就是偷偷跑到广场上吃刨冰,偷偷去果园摘苹果,没有什么刷卡购物看电影。 这些事情如果放在26岁时候的我应该会觉的幼稚的要死,可是16岁就是美好啊。
他不爱唱歌也不爱听歌,却偏偏独爱一首张宇的“趁早”,那个时候没有手机,没有MP3,只有收音机。
中午的时候河北音乐广播有一档节目可以点歌,我们俩会戴着一副耳机,一起趴在桌子上听里面的歌,然后很安稳的午睡,没有一丝杂念。
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我用妈妈的手机偷偷打进电台在他生日那天的中午点了一首“趁早”给他。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让DJ姐姐说的话:“孙同学,和你在一块,我很开心,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们会不会一直在一起,我都会记得你,这首趁早是你最喜欢的歌,我点给你,也许很多年以后你不再一直记得我,也希望你能在听见这首歌的时候偶尔想起我,想起我们趁早的爱情。”
是不是很矫情,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会有一阵悸动,虽然不再心动,但依然会扬起嘴角想起那个甜蜜的午后,我们带着耳机相视一笑的温暖画面,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那时候最爱上的课是实验和微机,因为可以自由结组,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坐在一起了。就像诗里说的,我们站着,什么也不说,就十分美好。我们也就那样坐着,什么也不说,偶尔抬起头看见正在看自己的对方,互相笑笑,就十分美好。
那是个流行照大头贴的日子,我们也照了一打,贴的到处都是,爱的那么肆无忌惮,爸爸妈妈很开明,没有任何阻拦,在我们吵架的时候还会给我出主意。我真的很感谢我爸爸妈妈,让我有了一个相对美好的初恋。
后来我去了重高,他去了技校,我曾闹过舍弃重高随他去技校,是他及时制止了我,我感谢他。
再后来他喜欢上了别人,我们的爱情在我高一后半年终结了。其实对我打击挺大的,直到现在我也没敢再谈过恋爱,害怕失去,可是我不怨他,就像我自己说的,记住好会变成更好。
时间长了这个人已经不会再有多大影响,可是“趁早”这首歌,还有那个甜蜜的午后我想我会记一辈子的。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2013年李荣浩的“李白”红极一时。
2013年我在一家保健品公司实习,那年我21岁。带我的主管也是瘦高个,比我只大2岁,开始我不喜欢他,严苛古板,一点不像20出头的人,于是总抱着一种反正我就实习几个月,你管那么多干嘛的心态工作。
也许他看出来了,对我更加严苛,给我定的任务量要比同学多一倍,我不服气找他理论,他总是一副不干拉倒的状态,我这人脾气倔,经不起激,你越说我无能我越要展示给你看。
于是我变得异常勤奋的跑客户,每天累得半死,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完成了任务量。我一脸骄傲的找到他,以为他会打击我,没想到他说让我早点下班带我出去庆祝,我着实吃了一惊。
晚上我们去了一家氛围比较好的餐厅吃饭,趁着光晕看他点菜感觉他好像没那么讨厌了。吃饭期间我去厕所,出来的时候发现他在外面等我,心里竟有些暖暖的。
吃完饭我们去了附近一家KTV,我正默默吃西瓜的时候,他上去点了一首“李白”,难得一笑的冲着我说:“这首歌送给你呦。”从此李白就成了他的专属铃声。是的,我喜欢他了。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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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天开始我们俩缓和了不少甚至开始变得亲近,慢慢变得无话不谈。
他不是本地人,还没有足够的资本在这扎根,家里一直催促他结婚回家,可是他不想,希望可以奋斗在这个城市。我默默地听着,没有只言片语。
他会开车带我出去兜兜风,会带我出去吃饭,会告诉我下班注意安全,生病记得帮我买药,会有意无意给我讲他的人生规划,我知道,他也喜欢我。
可是我害怕了,我不会跟他回去,我有爸爸妈妈在这儿需要我,我不愿意这么早就结婚,我还小,还有好多梦想好多事情没有去做,总之有很多很多的不愿意。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事实是的。
我会在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想到哭,会无数次的回想我们在一块的画面,会在知道他的处境时而心疼落泪,还会害怕他开车的时候出事而天天不停地打电话叮嘱,但是,我们从未有过告白。
也许是我的犹疑让他伤了心,他走了,回了老家。那天我一个人躲在厕所哭到差点抽搐,然后强装镇定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他走后的第二天,我住了院,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只有我清楚,自作孽不可活。
一个月后的晚上十点三十二分,这首“李白”突然唱起,我还以为是幻觉,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发懵,直到第三次响起我才反应过来,哆嗦着接过电话,听筒里面的声音说:“我回来了,现在在你家楼下。”
我什么也没说,抓起外套就往楼下跑,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哭的不能自己。他抱着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一句又一句的说着我回来了。我躲在他的怀里拼命点头。
我没想过这次一见会是最后一次,我还憧憬着他说下次回来给我做皮蛋瘦肉粥的时候,还期盼着李白再次响起的时候,他结婚了。
我不知道他再次回去后的一个月发生了什么,这辈子也无从得知。我想知道吗,刚开始的时候想的要死,后来就不想了,结婚是爱情最后的底线,多爱也不能跨过。
就让李白在那里静静的躺着吧。
“我们不该这样的放手不爱了,我们不该这样的……”正在午休,办公室里一阵超大的铃声响起,把我气得半死,睁开眼看见一口大白牙正冲着我咧嘴笑,气一下子就消了。
这个不是瘦高个,是瘦矮个,但是一笑像极了宋仲基,我对一个痞笑的男生是没有抵抗力的。
刚开始就是喜欢他冲我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我多坏的心情也能立马放晴,但还不是爱情的喜欢。
也许是异性相吸,也许是互生好感,我们很喜欢坐在一块聊天,说好多废话也不觉得对方烦,后来知道这就是爱情的喜欢。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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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在休息的时候给我买瓶饮料带过来,顺便聊一会儿;他会在回家的时候给我发短信有没有想要吃的东西给我带过来;早上办公桌上会有一瓶热牛奶,抽屉里还多了藿香正气。
我搬家,他会开车帮我,看我房间空空如也,帮我买了壁纸贴画,帮我装饰我的新房子。看着他帮我贴壁纸的背影,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如果我可以和这样一个人有一个家,安稳的生活着,该有多好。
我其实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我偷偷地把自己的闹钟和手机铃声换成了和他一样的“我们不该这样的”,我在看他手机相册的时候偷偷收藏了一张锁进了自己的微博里,在家里的时候就把他设置成手机屏幕,看着就会笑。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像我喜欢他一样喜欢我,但是人总想要有一个结果,那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答案是。
一天晚上加班,我忙完了,他和他的同事还在,他招呼我过去帮忙。
今年的夏天格外热,即使开着空调,还是会感觉燥。而那天的我正巧披着头发。他说让我套上我听话的套上了,然后低头帮他们写文案,突然感觉后面有人在弄我的头发,我没回头,感觉头发被重新套紧了。村上春树的“拨发论”又成立了:
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爱我。你头发乱了的时候,我会笑笑替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地在你头发上多待几秒。
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不巧地不爱我。你头发乱了,我只会轻轻的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喔。
而他是第一种。我忘了那天我的心情,但我记得那一夜我没拆头发就睡了。
时间长了,边上的人都会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恋爱,我永远都会强装镇定笑笑说怎么会?是啊,怎么会,我24岁,他才刚刚20岁,我没有办法接受。
也许你会说我封建,会说我矫情,其实我只是有些不确定。一个20岁的男孩子刚刚开始长大,最好的年华刚刚到来,他有他的梦想和事业,爱情只会是他前进路上的一道风景,可是我却是一个傻乎乎把爱情看的最重的女生。所以我其实没有多大奢望我们会走到一起。
都说暧昧期是最幸福的,你却忽略了他的年纪。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小男生和小女生之间不谙世事,不懂世间复杂的那种纯纯的暧昧才是最动人的,我即使不大,却也懂得不是有爱饮水饱。
我纠结了好久,但我们始终没有说破。也许缘分本就浅薄,也许命该如此。
没多久,公司变革出现问题,我们部门突然解散,大家都急着换部门换工作,我却突然有些许开朗,也许走了就会好一些,虽然是逃避的思想,但是会解决很多问题。于是我辞了职,我本想着可以多看一天是一天,多看一眼是一眼,但是有句话说的好,不是你的每一次出现我都会觉得开心,越看越难以舍弃,于是我匆匆收拾桌子离开了公司。
他发短信问我去哪了,我淡然的回了句:随遇而安。
距离我离职刚刚过去几天,我仍喜欢他,铃声也会时不时响起,短信也会时不时的发送,但我想暂时不会有结果吧。
在爱情里,我是个勇者也是一个懦夫。我憧憬爱情,每一次遇到心动的人都会义无反顾,即使知道结局也许差强人意仍会一头扎进去。可是我只喜欢一个人的爱情,因为我害怕更差强人意的结局。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却又喜欢那个每次都能爱的很投入的自己。
我是个悲观的人,总会想到最差的结尾,但我会铭记过程的美好。
人生总会遇到一些人,爱过、错过,不要慌不要乱不要学我的懦弱,勇敢一点去遇见你的良人,共同谱写一首属于你们的歌,旋律唯美,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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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七夕,我们结婚吧!》文 | 任夕颜
青葱白纸签约作家,住在海边,喜欢夏天,吃不够海鲜,写不够青春。
在一起的第五年,你从会脸红的少年变成帅气的警官,我想陪你从校服到婚纱。
这是倩姑娘刚刚更新的状态。配图是一大捧蓝色妖姬,烛光晚餐,最重要的是倩姑娘无名指上的戒指和两张结婚证。没错,就是那红底金字的闪闪发光的结婚证。
今儿是七夕,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甜蜜的味道,还有卖玫瑰花的小姑娘追着路过的情侣奶声奶气的说一句,哥哥,给姐姐买朵花吧。
在这样秀恩爱泛滥成灾的日子里,大概是嫌自己被虐的不够惨,还手贱的戳开了张警官的空间,果不其然和倩姑娘的如出一辙。
在一起的第五年,你从哭鼻子的少女变成知性的女孩,我要你陪我从青丝到白发。
七夕,恰好是倩姑娘和张警官的五周年纪念日。他俩的状态下又是博了数不清的赞和一长溜儿的祝福。
可看他俩从校服到婚纱一路走来才明白,一段人人艳羡被称赞被祝福的爱情,真的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炼得道。
倩姑娘是一名转学生,因为自带高冷气质,又是美女一枚,迅速火遍我们整个高二年级。一到晚自习,总有几个男生鬼鬼祟祟的趴在窗户那儿偷偷看坐在我后排的倩姑娘。
可美名远播的范围远远比我料想的要广,没多久,倩姑娘就收到了两封来自高一年级的小纸条,并且是同一个班。
可我家倩姑娘是个小迷糊,本想给另一个男生回信的她,结果却给了张警官。就这样阴差阳错,倩姑娘和张警官在同学的撮合下,成了朋友。
倩姑娘转学过来,是励志当学霸的,虽然爱慕者无数,仍是一门心思只读圣贤书的乖宝宝形象。
奈何张警官年纪轻轻便情商极高,知道倩姑娘爱喝旺仔,便隔三差五的送来,还时不时来个温馨小提示,好好学习,注意添衣之类的。倩姑娘初来乍到,自然对这个温暖的少年多了几丝好感。
后来在一起之后,张警官告诉倩姑娘,每次倩姑娘下课去卫生间都要路过自己班,张警官便躲在窗帘后面偷偷看倩姑娘,为了多看几眼,会一直等倩姑娘折回来。
年少时的喜欢,像风吹八千里那般不着痕迹,又像向日葵追逐着阳光那般的盛放和热烈。
倩姑娘过生日的前一天,张警官写信告诉她,说自己回家了,倩姑娘随口应着,没放在心上。
第二天晚自习的时候,倩姑娘被闺蜜蒙着眼睛神神秘秘的拉到中楼道那里,倩姑娘性子急,一个劲儿问怎么了。
一睁开眼,一群熟悉的同学的脸,每个人手里都握着一根小蜡烛,围了一个圈,圆圈中心,手捧一个小小的蛋糕,笑意盈盈的站在那里的正是谎称回家的张警官。
大家一起轻声合唱“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最后张警官慢慢走到她跟前,眼睛满是宠溺的说,从今往后的每一个生日,我都会陪你过。
倩姑娘只觉得眼睛一阵儿潮热,一支支跳跃的烛光也渐渐模糊成一团团模糊的光影。
在学生年代,一点小小的风吹草动都躲不过教导主任的法眼。最后,这场温馨的烛光生日趴以张警官写检讨三千字,差点请家长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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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姑娘说,此后吃过的再精致的蛋糕,收过的再贵的礼物,都不及那年二十岁的生日惊喜的十分之一。
因为年少,最难说出口的话便是“喜欢”二字,而最难做的选择题便是要不要在一起。
烛光夜之后,倩姑娘顺手从楼下的小花坛摘了一朵月季花,一片一片像是染了口红的花瓣散落一床,在一起,不在一起,倩姑娘嘴里念念有词。咦,最后一片竟然是不在一起。倩姑娘盯着光秃秃的枝茎,若有所思。
倩姑娘本来就对比自己小两岁的张警官稍有介怀,又加上自己快要高三不能分心的特殊时期,于是决定把谈恋爱事宜再次延期。
可没几天,倩姑娘就被自己的决定打脸了。一天下午,倩姑娘想趁晚自习的时候给张警官还东西,结果刚到他班门口,一不小心透过窗户,看到张警官和一个女孩正打打闹闹笑的很是开心。
倩姑娘没想到自己吃醋了,火爆脾气一下子蹿上来,一脚踹开了张警官教室的门。“嘭”的一声巨响,震得整个班的学生都直勾勾的看着她,倩姑娘却淡定的喊了一嗓子“张XX,出来!”。
因为这一脚,倩姑娘在高一年级一夜成名,张警官和倩姑娘正在谈恋爱的消息也是风极一时。
第二天便是七夕,聪明如张警官,集天时地利人和之势,把倩姑娘约在学校边上的九龙湖,及时的把传言坐实。
开学后,倩姑娘升入高三,张警官也高二了。
张警官从未间断给倩姑娘送酸奶的优良习惯,还会买很多笔芯和本子送给她。倩姑娘很瘦,有胃疼的毛病,张警官便会细心的送来胃药和热乎乎的小米粥。
倩姑娘生理痛的时候,张警官还帮她洗校服,故意挂在阳台最显眼的位置。倩姑娘每次路过男生宿舍,看到窗口飘着的橘色条校服和红色条校服,心里便暗暗发誓,这个男孩子我跟定了。
结果就在倩姑娘快高考的时候,在小树林偷偷见面的他们被一直严厉打击早恋的年级主任发现了,非要请双方家长来,还威胁着要开除。
最后张警官在办公室里再三保证会和倩姑娘分手,以高三学习耽误不得为由,只请了张警官一人的家长,回家反思了半月。
谁说学生时代的爱情经不起风雨,这事儿之后,倩姑娘非但没分手,反而更恩爱了。
后来倩姑娘毕业了,上了大学,自此倩姑娘和张警官开始了异地恋之旅。
脱下校服的倩姑娘到了大学,即使素颜的她扎在女生堆里还是出挑的很,爱慕者排起了长队,但倩姑娘通通一脸冷冷的回绝,我有男朋友。
楼主食之客
宝宝4个月LV.24
她会掐着午饭的时间点,给张警官打一个爱意满满的电话。倩姑娘也会偶尔从学校做好几个小时的车,赶回高中看张警官,有时两人只能隔着大门远远的看一眼,然后张警官提着一大袋水果零食一步三回头的回去上课。
终于熬到张警官毕业去了警校,可两个人还是异地情侣,而且警校管理制度严,两人见面的机会仍旧很少。
我曾问过倩姑娘,异地恋是不是很辛苦。她说,辛苦,但我在想他的时候知道他也在那么远的地方想我,就觉得一切都值得。
张警官一有外出的机会,就马不停蹄赶去倩姑娘所在的城市见她。赶上法定节假日买不上火车票,就一路站七个小时过去,有时候到站的时候快半夜两三点便窝在火车站的长椅上睡一觉。倩姑娘很是心疼,张警官却甘之如饴。
异地恋的成本很高,倩姑娘和张警官的生活费也是固定的,两人见一次面就要各自勒紧裤腰带过半月。倩姑娘有时还瞒着张警官偷偷跑出去做兼职,只为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可以送他那双他喜欢好久的篮球鞋。
倩姑娘说,因为那个人是他,所以我从来没打过退堂鼓。
可爱情并不是只有一个模样。
张警官模样俊朗帅气,上了警校之后,气质更加不凡,简直自带招桃花特效。而张警官又是对女孩子没有狠心,不懂回绝的性格,所以经常会有小姑娘找他聊天。
倩姑娘从来是见一杀一,有二杀二,可招架不住小姑娘们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日子久了,倩姑娘便开始吵闹,冷战,甚至闹分手。张警官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道歉,宝宝长宝宝短的哄着倩姑娘。
念在张警官从未犯什么过分的错误,也架不住他的糖衣炮弹,没多长时间就甜蜜如初了。
可还是有不长眼的小姑娘又在QQ上嗲嗲的问,在吗,正好被查岗的倩姑娘逮了个正着。倩姑娘立马拿出了正牌女友的威风,删光了张警官手机里所有女头像。从此,张警官的QQ上清一色的汉子,消息提醒的时候,90%都是倩姑娘。
张警官也不恼,由着倩姑娘折腾,总是一脸宠溺的看着她,只要她开心就好。
可倩姑娘有一次还是生气了,她那年大三,张警官大二。倩姑娘买了一条新裙子,还偷偷做了好久的攻略,打算七夕的时候和张警官去那个海滨小城旅游。张警官也早就答应过她会陪她一起过七夕和纪念日。
可不巧的是,张警官的学校临时挑了一批学生去南京青运会安保,其中就有张警官,一去就是一个月。
就这样,倩姑娘的七夕游泡汤了。七夕那天,舍友们都打扮的美美的出门约会去了,而自己落了单。
倩姑娘越想越气,越想越委屈。给张警官打电话,哭得一抽一搭的,眼泪儿跟断了线的珠子,倩姑娘仿佛想把异地以来积攒的所有委屈都哭出来,而张警官在电话那头也是难受的不行。
倩姑娘当天晚上发给张警官的信息是这样的。我会抱怨会委屈,会难过会发火,却不会与你分开。你好好工作,记得想我。
大四寒假的时候,倩姑娘的妈妈病了,动了好几次手术。我们问起的时候,倩姑娘总是坚强的说,没事,年轻,抗造。
楼主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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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只有张警官知道他心爱的姑娘只是一个柔弱的小女孩。帮妈妈换药,买饭,陪着楼上楼下做各种各样的检查,倩姑娘硬是坚持陪护妈妈56天。
张警官心疼倩姑娘,便也隔三差五就去医院陪陪倩姑娘和她妈妈。倩姑娘说,在签妈妈的手术同意单之前,在觉得自己快撑不下去的时候,总会给张警官打一个电话。
倩姑娘的妈妈出院之后,张警官和倩姑娘的事儿也算过了父母那一关。听说,一到七夕,倩姑娘的妈妈总会催着自家闺女出去约会。
在最煎熬的时光里,总有那么一个人,你知道只要他在,世界就是闪着光的。即使世界天塌地陷的时候,也不害怕,因为他就是天,他就是地。
倩姑娘说,有他在,我就心安,他就是我的安全感。
早恋像青涩的果实,还没等日子慢慢把它熟透,就被师长打着为了以后更好成长的旗号扼杀在枝头上,最终多数恋人选择各自奔赴前程。可倩姑娘和张警官紧紧相依,不惧艳阳,也不怕风雨,给学生时代的爱情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现在的女孩子更多的是大叔控,偶尔谈个小鲜肉男朋友也只是尝鲜的心理,可倩姑娘偏偏认定了比自己小几岁的张警官,只要喜欢,年龄又何妨。
明明是有恋人的人,却活得像单身,只是因为那个人在异地。可距离是一份考卷,用来测试是否足够相爱的。倩姑娘和张警官的爱情正好完美诠释了孙燕姿的那句歌词,我们用多一点点的辛苦,来交换多一点点的幸福。
你会说早恋太幼稚,你会说姐弟恋不靠谱,你还会说异地恋太熬人。我想说,活该你单身。
你对别人马拉松长跑式的爱情羡慕不已,也总是在别人的婚礼上唏嘘感叹,可你从不知道那些爱情背后的心酸,也不懂得新娘为何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敢陪你从校服到婚纱,你敢陪我从青丝到白发,是对爱情最好的解读。
七夕,我们不秀恩爱,只谈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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