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教育

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虎山路街道建立教育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发挥法制学校、家长学校、青少年课堂作用,邀请青岛各大中专学校、市科普报告团、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定期深入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律大课堂”等专题讲座,保持每月一次的开课率。邀请民警到虎山小学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电教课,并向学生们展示几类毒品的样品;邀请交警大队的同志到阜康社区服务中心开展进行交通知识培训;邀请消防战士到家长学校开展消防知识现场问答。
(虎山路街道)
作者:虎山路街道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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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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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几点思考
作者:王祥建&&&&文章来源: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点击数:2442&&&&更新时间:&&&&
求本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构建法治社会,必须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工程。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自身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意义十分重大。为全面掌握我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情况,摸清底数,找到问题,增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法治郧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在全县开展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现状的调查研究,以期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通过此次调查研究,就我县学生学法用法现状、实际效果以及加强、改进学生法治教育的对策思考如下。
一、我县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现状
我们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县155所中小学校中抽取了20所学校(中学8所,小学12所)的817名学生参与了此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一)青少年学生大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常。
由于对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宣传力度较大,且课程中也有相关内容的学习,被调查学生对这一法律的掌握普遍较好,在问卷中有79%的学生选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利机关。但调查也反映出学生对一些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容乐观,仅有34%的学生可以正确区分“夜不归宿、强索财物”等不良行为,22%的学生可以区分“吸食毒品、多次偷窃”等严重不良行为,这一点值得关注。
(二)被调查学生具有相当的法律意识,大都表现出对学习法律知识的渴望。有81%的学生认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很重要,46%的学生感觉自己的法律知识“有所欠缺,亟待加强”,仅有3%的学生认为“不做坏事就行了,学不学没关系”,另有1%的学生虽然承认自己的法律知识欠缺,但坦言没有兴趣学习,对于学校组织的各类法治教育活动,63%的学生认为“对自己有帮助,希望多组织这样的活动”。
(三)被调查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面对不法行为时能够做出较为正确的选择。对于网络环境中发生的违法行为,83%的学生认为“和现实中一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打官司只为索赔一元钱”,80%的学生认为值得;在发现犯罪行为或坏人坏事时,86%的学生选择报警或告诉老师、家长,9%的学生选择“上前制止”这一见义勇为的做法;在遇到坏人对自己进行侵害行为时,57%的学生采取“打110报警”。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有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同时,自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
(四)学生接受法治教育渠道趋于多元,学校教育、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成为学生了解法律、法规知识的主要途径。100%的学生表示学校能够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82%的学生表示经常收看、收听法治方面的新闻报道或偶尔收看自己感兴趣的法治内容的节目;97%的学生表示家长曾经与自己谈论过法律方面的话题。
以上数据表示,通过青少年法治教育,我县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法治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产生了预期效应。但同时,在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特点,对于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实际效果分析
参考本次调查的数据结果,我们对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状况做出以下分析,以利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一)学校开展卓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对青少年学法用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调查显示,有89%的学生认为法律知识学习的主要渠道是学校,这从侧面反映出学校在青少年学法、用法中主渠道、主课堂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反映出学校开展的法治教育工作,在学生中产生了效应。
一是“一课、一长、一庭、一考”是学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模式。将法治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之中;保证法治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5课时;统一教案模式,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法治课教研活动。对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坚持每学期开展考核,并纳入对学生的德育评价之中。调查数据显示,有51%的学生认为学校法治教育课很好,67%的学生可以正确说出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姓名,由此可见,坚持在学校中进行法律常识的普及,对青少年学法用法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工程。
二是灵活多样、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是青少年学法用法的有效载体。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辩论会、法制教育征文比赛、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交通警示影片、交通安全征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还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2014年,开展了以“远离白色毒魔,享受生命阳光”为主题的禁毒宣传行动。
三是与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相结合是青少年学法用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成因,往往以其不良行为习惯为萌芽,并与不健康的心理状况密切相关。在访谈中,63%的男生坦言与同学打架是由于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工作中,通过强化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单亲、父母离异、家庭生活困难、在校有劣迹、家庭放任等学生情绪敏感、易于波动,容易引起心理失衡和行为失范。对此我们密切关注,建立跟踪档案,指定辅导员,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对这些学生及时引导,防患末然。
(二)虽然青少年法治教育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但调查结果仍暴露出一些直接影响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因素。
一是青少年对法律知识、常识的掌握仍有欠缺。调查表明,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获得,主要依靠学校法治教育课、法治教育报告和讲座。然而仅靠学校法治教育,时间有限,间隔过长,不同学段同时授课,不利于前后的贯通、衔接和递进。此外,社会媒体对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片面炒作,使学生在头脑中形成了模糊认识,有32%的学生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受法律制裁。这些都不利于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
二是家庭教育不完善和教育方法不当。有的父母过分强调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孩子遵纪守法观念的培养;有的父母对于孩子过分溺爱,放任自流,致使孩子一步步发展到违法犯罪;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简单粗暴,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有的父母只管自己拼命挣钱,对子女疏于管教,使子女物欲日趋膨胀,精神日渐空虚,最终走上歧途;加之单亲、离异等不健全家庭,成人且自顾不暇,更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教育责任,由此造成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
三是社会大环境令人堪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当前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起着直接作用的社会环境仍不尽如人意。54%的学生表示曾进过网吧,并且没有受到查询;49%的学生表示曾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中见到过色情或暴力的文字和图片。一些屡禁不止的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垃圾,拜金主义、攀比之风、哥们义气等不良思潮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灵,而非法网吧更是滋生犯罪的土壤,为青少年提供了偏离正轨,走向犯罪的温床。
三、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对策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学校、家庭、社会是这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必须使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有效的帮助青少年学法,指导青少年用法,引导青少年守法。
(一)进一步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是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的重要阵地,要根据实际,调整课时安排,利用讲座、广播、网络、橱窗等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教育。要坚持将《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权利与义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作为重点,杜绝学生由于认知模糊而造成的行为失范。学校还要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法庭进校园、参观少管所、倾听少年犯现身说法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最大限度的吸引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之中。调查中,有86%的学生表示“希望学校法治教育课多讲一些发生在身边的青少年违法案件分析”,这一点也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启示。
(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干预和指导。家庭作为青少年接受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最早的地方,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应有意识地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启蒙教育。学校要对学生家庭教育给予密切关注,建立家长学校,实行家访制度,针对有问题的学生家长,进行谈话和辅导,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法治讲卒,使法治教育在学校和家长之间形成良好的循环。社区要肩负起对家庭教育的监督职能,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融洽亲子关系,监督不良家教行为,加以有效地指导和干预。
(三)不断优化社会环境。社会是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大课堂,政府机关、司法部门、人民团体等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大力度,铲解妨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场所。新闻出版等社会各界要严格管理文化娱乐场所,自觉地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生活环境。继续发挥优势,开展检学共建、法学共建、警学共建活动,有的放矢地进行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帮助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四)加强对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的调查研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和科学性。要坚持从国情、市情、县情、校情出发,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和青少年关心的重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深入客观的进行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规律、新方法。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在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深入基层、深入青少年,研究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和法治教育的规律,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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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着力培养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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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
&&&&&&&&&&&&&&&&&&&&&&& &&红花岗区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 红花岗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
1957年11月,毛泽东同志语重心长地对青少年说: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1977年8月,邓小平他老人家再次强调: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在中共红花岗区委、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确立了以学校课堂教育为主,采取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为辅,社会各界联手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思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和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努力构建师生法治价值观
自2011年以来,全区中、小学校均已开设法制课,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基本上保证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遵义市文化小学等一些学校还专门编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有的还将法律知识列入考试内容。各学校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并有针对性地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队)会&活动,使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遵义市第十一中学、东风小学、遵义市第十七中学等学校依托课堂教学每周一节法制教育课的&主渠道&和利用班会时间进行法制教育的班级教育&主阵地&,开展普法教育,使学生成为创建活动的主体力量和最大受益者。
为了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2011年7月,上述三间学校的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先后到省教育厅参加培训。之后,我区作为全省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示范点,先后举办中、小学校长法律知识培训班12期,培训800余人,对全区150余名中小学校长、法制课教师和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全区不少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中创新工作手段,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日,红花岗区教育行政系统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优质课的评选活动,东风小学袁世会等11名老师获得一等奖,建文小学郑娟等22名老师获得二等奖。
二、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和&法治校园&活动
按照上级《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全省中小学校普遍从基层政法部门选聘干警、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指导学校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及学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日,红花岗区综治办、关工委、教育局等联合行文为遵义市第一中学等20所中小学校全部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同时,各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中小学校均配备了法制教育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我区将在今年下半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红花岗区关于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创建&法治校园&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工作要求,率先开展依法治校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选择试点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力争在年底命名、表彰了一批&法治校园&、&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贯彻落实,从而使我区广大青少年学生在良好的法治氛围中成长。
三、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红花岗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我们先后会同区教育局在我区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活动,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护法热潮;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近三年来举办普法讲座、法制报告会360余场,参加教职工5000余人次,中小学生18多万人次。
2012年10月,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指导下,在遵义市第十二中学领导和老师的配合下,成功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原告&、&被告&依席而坐,双方&代理人&手里拿着&陈述材料&,在&书记员&的庄严宣告中,&审判长&和两名&陪审员&神情庄重地走进&法庭&,随着&审判长&一声&开庭&,一场&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案件&在十二中&开庭审理&。现场观摩的学生们在&庭审&结束后表达了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位姓王的同学说:&我现在知道了法庭先干什么,后干什么。&另一位女生则说:&本案中&原告&虽然身心受到了很大伤害,但他没有更多地强调自己所受的伤害,而是举出了许多&证据&,我现在知道了法律是要讲究证据的。&而一名男生则表示:&我长大了想当法官,为人们主持公正!&
&六五&普法以来,我们会同共青团、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设有&青少年维权岗&一个&&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文化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最大限度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2013年3月下旬,区文化监察执法大队在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外环路等多个小区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共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4人,收缴网络终端服务器200余台。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协同支持下,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使学校法制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逐步使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012年,红花岗区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深溪镇创建了全市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强、功能齐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遵义市新雨学校。2012年下半年开始招生,通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出台了一些标准和要求,形成了初步的制度性措施。同时,新雨学校也制定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方案,要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不仅要强化到新雨学校就读学生的法制教育,也要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让他们在新雨学校也能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2012年新雨学校第一期文化班学员毕业后,多数返回原就读学校继续学习。通过各级各部门跟踪调查,这部分曾经的&浪子&,现多数已是青春、阳光、勤奋、好学的&优生&,例如:2012年6月在遵义市第九中学就读的李某,因多次盗窃但又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与家长、学校共同协议,将其送到新雨学校学习。进校后,通过管教干部、老师的辛勤帮教,半年后回到九中,学校不愿意再收其就读,新雨学校的老师和管教干部经多方努力,恳求回校学习才收下李某,他不负众望,学习成绩直线上升,现在是班上前十名。并且,对老师、同学、长辈都十分有礼貌。学校老师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同时,也改变了对新雨学校&&这所特殊学校的看法。
自&六五&普法开展两年多来,我们虽然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仍存在以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还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家长法制观念淡薄,制约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没有形成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体系,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法制教育的&空档&。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下半年,我区将制定《红花岗区关于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认真做好学校法制课教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向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最近,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专门通知,以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在我区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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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遵义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1号还房小区 &邮编:563000 & 备案号:黔ICP备号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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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浸润校园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日 16:35:32&&&&&&&&&&&&&&
近年来,海盐县以提高青少年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为目的,不断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通过强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体验教育和维权保护等载体,抓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
9月2日,海盐理工学校举办“享受青春,远离犯罪”专题教育讲座,组织全校师生2200余人聆听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惠解析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及预防犯罪的手段。“这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该校相关负责人说。
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在教育,而法治思维的方式和法治信仰的形成关键在学校,海盐持续强化学校法治宣传主战场的作用。年初以来,海盐以召开学法班会、法治游园会,举办学法漫画、法治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我学法律,我守规矩”主题活动。
为了更好地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引导青少年主动、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提高学法的实效性,海盐继续把法治教育列入课程计划,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配齐配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作用。
6月7日,滨海中学邀请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的王立律师到校为780名学生作题为《如何远离青少年犯罪》的法治讲座。讲座结束后,同学们仍意犹未尽,甚至追到校门口,继续追问法律相关问题,表现出对学法护法的浓厚兴趣。
家庭在法治教育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海盐着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运行机制,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海盐经常性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不断丰富和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知识与法治意识,形成“一人学法、全家参与”的学法模式。
同时,通过家长学校、校讯通、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送到每个学生家庭中,营造互帮互学、和谐幸福的法治环境。
青少年吸毒已成为全球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起到警示作用,海盐县依托滨海中学独立教室,创新建设禁毒法治教育体验馆,有望为全县中小学生、共青团员和高年级少先队员提供警示教育体验课堂,扩展青少年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空间。
馆内设有禁毒图展区、仿真样品区、以案释法区、视听宣传区和模拟体验区,青少年参观者可通过互动,拍照生成预判自己吸毒后的惊悚图像,从而更加直观地了解毒品对身体的危害,增加禁毒法治意识。
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为青少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读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利用“5·4”青年节、“6·1”儿童节、暑期等纪念日或假期,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制作法治宣传展板,讲解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青少年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同时,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指派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来源:嘉兴在线—嘉兴日报&&&&作者:■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徐 苗&&&&编辑:朱喆妍&&&&责任编辑:戴红波登录没有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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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用法能力
  文/图 罗建园 记者毛小泉 康春华“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教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加强校园管理,对校园欺凌零容忍,让学校、教师、学生都能共享法治社会的阳光;借助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日前,吉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万安接受新法制报记者专访,就全市教育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年)》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就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提高教育管理法治化水平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吉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万安  紧贴教育中心工作抓普法  新法制报:今年是 “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吉安教育系统在此期间将如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张万安:“六五”普法以来,我们在吉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高。“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期间,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吉安”建设大局,结合吉安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中心工作抓普法,紧贴师生实际需要抓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工作。同时,推动各地各校加强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教育培训和建设,提高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执教水平,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治教育工作队伍。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微信等媒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让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得到法治教育。  三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健全各部门共同参与机制,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创新培训考核办法,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促进广大干部教工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工作督查,将法治教育工作列入市教育局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新法制报:吉安在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方面将采取什么举措?  张万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把依法治国摆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系统要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就必须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首先,我市教育部门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教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丰富会前学法、法治讲座、中心组集中学法等多种普法形式,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用法守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教育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教能力。把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教师培训重要内容,组织教育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教育大评议”、“万师访万家”等活动,引导教师规范从教行为。  其次,加大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和建议,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广大师生、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办学。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让学校、教师、学生都能共享法治社会的阳光。  最后,要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学校章程被视为一所学校的“宪章”,上承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下启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这既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建设法治校园客观要求,也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目标的集中体现。教育部门将指导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加快章程建设,完成章程制定核准工作,形成系统、配套、功能完备的制度体系,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各地各校依据章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加大章程执行督促检查力度,增强章程执行能力,保障章程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  新法制报:当前,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学生身心发展,也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侵蚀了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请您谈谈如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治理校园欺凌现象?  张万安:当前,少数青少年法治观念淡薄,导致产生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这暴露了我们的法治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对校园欺凌应该零容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受欺凌者的权益,遏制欺凌者的嚣张气焰。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以课堂教育为主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法治辩论赛等各类法治主题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二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积极开发“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教育环境资源,积极开辟学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指导学校在抓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书写法治宣传标语,绘制法治宣传画,张贴法律条规和格言警句。同时,通过举办法治图片展和法治报告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让学生目睹法律的尊严,认识违法的后果,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  三是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密切家校交流,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  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开展家长培训,邀请教育专家、心理专家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帮助家长提高识别校园欺凌迹象的能力,培养家长观察孩子的敏感性,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时处理校园欺凌现象。  四是教会学生应对策略。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强学生自救自护能力教育,给孩子们讲述校园欺凌的危害,让可能成为施暴者的学生得到警示,使可能成为受害者的学生学会保护自己。  增强法治教育感染力和吸引力  新法制报:我们知道,灌输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难以达到教学目的,如何才能让法治宣传教育更生动、更有实效性呢?  张万安:当前,多元的价值观,日新月异的社会,海量信息的包围,让法治宣传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照本宣科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已无法将“法治”镌刻在孩子们心头。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一是要丰富教育形式。通过定期举办法治教育讲坛、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文艺展演、法治故事演讲赛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让学生们爱参加、想参加,使学生们在快乐中接受法治教育。  二是要建立教育基地。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宣传基地的配套设施,形成以法治教育基地为载体,家庭、社会相配合,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相支持的法治教育新模式,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新的途径和方法。  三是要开展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当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如,联系政法部门,利用法庭、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资源,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直观、形象、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发动法治副校长、班主任、法治辅导员等教育工作者,组成帮教队伍,开展与不良行为学生结对子帮教活动;广泛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小手牵大手”、“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走进学生心中。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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