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己的权利幼儿的权利是指

学校和教师应树立怎样的现代儿童观,尊重少年儿童在校的各项权利-五星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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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教师应树立怎样的现代儿童观,尊重少年儿童在校的各项权利
导读:论“学校和教师应树立怎样的现代儿童观,尊重少年儿童在校的各项权利”,人们常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学校是花朵绽放的摇篮,学校和老师对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学校和老师只有树立正确的现代儿童观,一、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现代儿童观,应该享有人的一切权利,现代因为儿童生来就有尊严和价值,(二)儿童是一个发展的人,只有适宜的教育对儿童的发展才是有效的,(三)儿童期应该享有童年的快乐和幸福,儿童期
论“学校和教师应树立怎样的现代儿童观,尊重少年儿童在校的各项权利”
人们常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学校是花朵绽放的摇篮,老师是浇灌花园的园丁”。由此可见,学校和老师对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因此,学校和老师只有树立正确的现代儿童观,才能履行好作为“摇篮”和“园丁”的职责,发挥好为祖国培养接班人的作用。
一、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现代儿童观
(一)孩子是社会性的人,生来就有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应该享有人的一切权利。现代因为儿童生来就有尊严和价值,我们应该把他当成一个处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发展完整的人来看。
(二)儿童是一个发展的人。他是一个发展的人,又是一个最初的人,需要成人给予精心地呵护和细致地照料,需要我们的教育。孩子的可塑性极强,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这种心理结构具有很强的个性特点和自主意识。面对每个不同的孩子,我们应该寻求一个最适合他的教育方式和教育策略,只有适宜的教育对儿童的发展才是有效的。
(三)儿童期应该享有童年的快乐和幸福。儿童期是为成人期准备,不仅要为将来而活着,还要
为现在而活着,教育者的位置不应凌驾于儿童之上,应低下身来跟他们一同成长,用爱包容儿童的一切,我们会发现儿童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四)孩子是一个主体性的人。孩子有自身的潜力,有内在的能动性。孩子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很多阶段需要自理、自立、自强,这种自理、自立、自强需要外部环境来进行调整。了解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前提,尊重孩子是教育的基础,多管齐下,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教师的儿童观是一种以意识或潜意识的形式存在,它能够深刻影响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行为的内在认识,在现实生活中,不尊重儿童的现象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一些教师和家长身上表现出来,从而严重影响了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因此,教师树立积极的现代儿童观、自我矫正自身教育行为,对儿童健康成长十分重要,学校和教师必须高度重视。
二、学校和老师应树立怎样的现代儿童观
《儿童权利公约》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传达和承载的都是一种全新的现代儿童观念。现代的儿童观与传统的儿童观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仅重视儿童对于社会的价值,看到儿童因弱小而需要保护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它不因儿童弱小而轻视他们,而是把儿童看作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
权利主体,儿童拥有权利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把这种全新的儿童观转变成广大教师、父母以及一切和儿童相关领域中人们的自觉意识,是依法做好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
三、如何培养正确的现代儿童观、尊重儿童权利
每个儿童都是独立的主体,他们有独立的人格,有被爱、被肯定、被尊重的心理需要。教师要尊重幼儿,平等地对待每个幼儿,充分认识心理伤害的严重后果。
教育必须坚持因材施教。教育所追求的就是要实现每个儿童“个人的”、“自由的”、“充分的”发展,就是要根据每个幼儿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以及个人的发展需要“因材施教”,真正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切不可“一刀切”。
教师必须加强对自身情绪的调节,要善于做自己情绪的主人。首先,要加强道德修养,“以理制情”。其次,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地支配自己的情绪。第三,要自我疏导。自己有不良情绪时,可及时向亲人、朋友倾诉,万不能迁怒于幼儿。第四,要用意志克服各种困难,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始终保持乐观都达的心态。
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应有主动活动、自由活动和充分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在教学中,儿童是
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动者,儿童通常被当作接收器,而不是被当作能动的人,教师是指导者,而不是操纵者、替代者。教师应了解孩子的兴趣,尊重孩子的兴趣,并为孩子提供学习、探索的条件和机会,这才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位置。
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尊重学生人格,归根结底在于教职人员良好的道德素质。教育者应当首先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具备了良好的师德,才能保证在处理各种情况时都能够尊重学生,不伤害学生的人格。所以,教师应当从提升自身的素质着手,善于解剖自我,走出心理误区,严格地要求自己,宽容、友善地对待学生。教师应当避免恶语中伤,践踏学生的人格,引发逆反情绪和对抗行为,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首先必须重视这一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其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既要晓之以理又要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平等、亲密的关系。最后,对于有某些缺点错误的幼儿和学生,要特别耐心细致,循循善诱,从多方面关心他们,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而绝不能遇到学生“不听话”就火冒三丈,用打骂或体罚的方法解决问题,否则将会给未成年学生和幼儿的健康成长造成十分不良的影响和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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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幼儿发展
作者: 刘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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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13:13
尊重幼儿发展&&
教育部网站发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学龄前孩子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设定了&“阶梯状”的成长标准。与2001年出台的幼儿园指导《纲要》不同,这是我国首次为幼儿成长设置标准,旨在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共32个目标。同时,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纲要》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共87条教育建议。
《指南》的本质是一种期望。“我们国家的人,我们国家的学者也好、家长也好、教师也好,对于我们国家3到6岁儿童,他的发展和学习的一种合理的期望”。&“比方说我们在儿童5岁的时候,期望他能够做20以内的加减法或者是说甚至更多的,100以内的加减法,这种期望就是不合理、不科学的期望,《指南》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中国的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家长,什么是正确的期望。”
作为一名一线的幼儿教师我认为《指南》给我们不仅仅是与2001年出台幼儿园指导《纲要》不同,这是我国首次为幼儿成长设置标准,旨在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更是《纲要》的细化具体表现为:
育人为本&&让爱不再盲目
强国之本,在于重教。而幼儿教育是根基的教育,影响人一生的发展。坚持育人为本,首先要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这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教育的基本宗旨是树人育人,它以促进每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幸福为本。《指南》是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表达的就是“育人为本”的价值诉求。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指南》从五个领域描述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解读了《指南》的具体教育理念,还指明了科学育人的实施路径。例如:“健康”领域中,有“动作发展”这一内容,列举了三个发展目标,分别是“具有一定的平和能力且动作协调灵敏”、“具有一定的力量和耐力”、“手的动作灵活协调”。在“具有一定的力量和耐力”这一目标下,又详细地例举“能双手抓杠悬空吊起10秒左右”、“能快跑15米左右”等内容,帮助教育者、家长明确自己的孩子是否达到发展目标,如未达到,差距在哪里,提出教育建议,让家长可以有目的地改进。
我自己在看每个目标的时候,都细心地用笔在旁边进行批注,有的班上孩子能全部做到,我就批上“合标”;有的部分能做到,我就注上“部分合标”。全部读完,孩子各领域的发展情况,就非常清晰地有一个轮廓了。班上孩子的优势在哪里?孩子的不足有哪些?通过阅读,心中的方向感愈加明晰,今后教育的着力点也就更加准确了。我认为,这比盲目地让孩子学这个、练那个,更有针对性,更能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爱孩子,就不能揠苗助长,做一些看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事情;爱孩子,就要知道孩子现在在哪里,将来要到哪里,怎样帮助孩子一步步到达那里,而所有这些,《指南》都能给教育者家长非常有效的指导。
尊重儿童,让爱看得更远
《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较为细致地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并提出了具有极强实操性的教育建议。针对每个领域不同的侧重点,向每一位老师着重强调了“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尊重儿童”个体价值的理性表达。学习与发展是每一个幼儿的权利。要求我们要做到对每一个孩子的尊重,举了一个很小的例子,在一个班级中选小组长,采用的是让每一个孩子轮流来做小组长,即使是哪个最差的孩子来做组长,哪怕是旁边的小朋友提醒他、指挥他,到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虽然是被别人间接的遥控着,幼儿的心里也是非常得意的,他还是会想到这一天或者这一个月是我当家作主,真正做到了尊重每一个幼儿,给了每一个孩子学习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很多的老师确实有这方面的误区,每次选小组长时总是选一些能干的孩子来做组长,总认为那些差的孩子做什么事情肯定都做不好,还不如不让她做呢。在这个问题上我也采用了类似的方法,我们每月更换一次小组长,每一组有两个组长,一学期下来每个小朋友都能当过组长,哪怕是那些最差的小朋友我们也让他来做组长,确实指南中提到那样“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有一些能力稍微差一些的幼儿在他做组长的时候,都是旁边的一些小朋友在告诉他,还要拿几个茶杯,这个东西要好好收起来了等等。在这一过程中给了每一个孩子直接或间接的学习和发展的过程。都是“尊重儿童”个体价值的理性表达。 指南中指出;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一方面,幼儿期确实有为将来做准备的功能,但是也有它独立的价值,如果强调为将来做准备忽视了今天的快乐,那么久忽视了童年本身的价值。如果强点了今天的快乐而忽视了未来的准备,可能会导致放羊式的教育。如果我们遵循幼儿的发展特点就能够找到两者的平衡,既能够实现当下的快乐又能为未来发展做准备。
家园共育,让爱做得更好
《指南》中给我启发最多的,还有教育建议。这些教育是写给教育者的,但更多的是写给家长的。因为教育决不仅仅是幼儿园的事情,真正有效的教育更需要家园携手,合作共进。
家长普遍存在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这种高期待的美好愿望与科学理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落差。根据《指南》要求,科学地回答了3—6岁儿童“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应该学习什么(学习内容)、怎样学习(学习方式)”,以及教师与家长“应该提供怎样的帮助与指导”等有关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础性与根本性问题。关于如何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指南》用朴实的语言,给父母指导与启示:
父母首先要以身作则,要求孩子做到的,父母首先要做到。其次,父母要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第三,父母要在生活中对孩子进行教育。更重要的是《指南》的出台是就是遏制家长“输在起跑线”的思维定势。这对幼儿家长也起到了详细的指导和对照作用,这样就对家园双方的共同教育提供了同步的可能,其指向性和目的性更为详实,可以有效防止当今家长们在教育上的片面性、盲目性和急功近利,使家长们也能比较好地了解孩子的特点和规律,使家庭教育更加科学化。让孩子学习他该学的东西,做他该做的事情。不把成人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让孩子真正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
应该说《指南》是我们一线教师和所有的家长朋友们很好的一盏指明灯。有了理论支撑我们在从事教育活动时,就能相对更恰当的理解和掌握五大领域的目标、要求和实施要点,结合每个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知道自己可以对不同年龄层面的孩子有哪些合理期望。有了合理期望,相信我们在实施教育活动时能够更加的得心应手,同时也能与家长朋友进行更为科学的家园互动,帮助幼儿获得更好的发展。
当然《指南》是指导教师如何帮助孩子发展的,但不能把它当成标尺去测量幼儿,伤害幼儿,不能把变成束缚幼儿和自己的绳索。它提倡我们做一个研究型的老师,要善于观察幼儿,勇于反思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指南》的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创新自己的教育理念,调整自己教育思路,为每一位孩子创出一片美好的未来。&
【已经有1人表态】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热门标签: & & & &&&>>&&>>&&>>&&在尊重的基础上促进幼儿主动参与
作者: 廖贻&&来源: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上传时间:&&&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主动活动的过程”。可见,鼓励幼儿的主动参与是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本案例通过方老师观摩其他教师引导幼儿参与的过程,同时回顾了自己引导幼儿主动参与的过程,从“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的高度,从“请不举手的小朋友回答”这句教师常用语中发现问题,对教师们的引导初衷、即“希望更多的孩子参与到老师组织的活动中”“给每个孩子在活动中参与的机会”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如何才能做到尊重和发展不两难”的疑问。  结合方老师的案例,笔者试着从教师对幼儿主动参与的认识,以及教师课堂提问与个性化引导等方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策略。  对于幼儿不主动参与行为的内在原因的思考  当前,广大教师对于幼儿主动参与,特别是在更均衡地给每个幼儿提供参与机会这方面,已经有了很深刻的认识,但是在师幼互动的实践中,幼儿参与的主动性水平却比较低。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教师们很少从儿童权利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主动参与的内涵与关键要素。  1989年,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的四类基本权利,其中参与权是重要权利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将“参与权”与“生存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共同列为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利。[1]  HantR曾将儿童的参与权分为八个递进的阶梯,并描述了儿童参与的不同程度。  1.儿童被操纵——有关儿童的事情,儿童完全按照成人安排或决定来说话和做事,儿童并不理解他们所做的、所说的事情的意义。  2.儿童成为装饰品——儿童可能有机会参与活动,但他们不明白这些事项的意义,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参与、如何参与以及在参与过程中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  3.儿童象征性参与——儿童可能会被问到他们有什么想法,但是没有人重视或参考他们的意见。  4.成人决定,但事先通知——成人决定一些有关儿童的事项或计划后,让儿童了解他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儿童可以决定是否参与。  5.成人决定,事先征询儿童意见——在成人计划和实施的项目中,征询儿童的意见和建议,成人告诉儿童事情的过程,并认真考虑儿童的意见。  6.成人提议,儿童参与做决定——成人出主意,在计划与实施的过程中让儿童参与,在做出决定时,与儿童的意见达成一致。  7.儿童提议并指挥——儿童发起,自己计划、组织和主导实施的过程,在计划与实施的过程中没有成人干预。  8.儿童策划并邀请成人一起做决定——儿童自己提出有关事项,并以主体身份来邀请成人一起决定。[2]  从这八个阶梯可以看出,阶梯越高,儿童参与的主动性越高。而儿童的参与权直接体现在他们能否做决定、在多大程度上有决定权这个关键要素上,这一关键要素极大地影响着儿童参与的动机水平。因此,前三个阶梯没有表现出儿童参与的主动性。从第四个阶梯开始,儿童才真正拥有参与权。  结合方老师提供的两个案例,我们看到了幼儿两种不主动参与的行为,根本原因都是教师没有充分赋予幼儿“决定权”,共同表现是教师习惯采用指令的方式“强迫”幼儿参与。但是这两种不参与行为的具体引发原因又是不一样的,前一种是由于教师课堂提问本身存在问题,后一种是教师忽视了幼儿自我概念发展的个别差异。  对于幼儿不主动参与行为的引发原因的思考  参与指的是个体卷入群体活动的一种状态,既指个体作为一种有形的实体,在群体活动时是否“在场”、是否与其他成员进行互动等外显行为;也包括个体在认知和情感方面卷入和影响群体活动的状态。[3]  据学者们的相关研究,目前我国幼儿园幼儿参与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参与的发起者以教师为主,教师主要是以提问、指令的方式引导幼儿的参与,幼儿积极、主动地参与不多[4],且认知与情感参与不足。[]5  下面,我们再结合两位教师的课堂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教师失误的课堂提问导致幼儿不主动参与  教师课堂提问为什么会导致幼儿的不主动参与呢?  1.教师提问的不准确让幼儿从认知上不知如何参与  被观摩的教师当天和中班幼儿进行的是语言活动“大雁考上邮递员”,这是根据三种禽类动物的生理特征编成的故事。教师的提问是“小鸭子有没有成为邮递员?谁能把它考试的事连起来说一说”,这一提问的意图是帮助幼儿复述故事的部分情节,但是由于教师的问题表述得不够准确,比如,在故事里小鸭子考试的情节集中在第二自然段,而教师让幼儿把小鸭子考试的事“连起来说一说”,这就会让幼儿产生疑惑,搞不清教师的意图是什么,不知道本来就很集中的情节该如何“连起来说”,因此才会出现很多幼儿不敢举手的现象。而教师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提问本身就存在问题,而是继续要求幼儿回答,为引导幼儿参与课堂互动,甚至说出“请不举手的小朋友”这样强迫幼儿参与的指令。于是,幼儿从认知上无法主动卷入集体活动。  2.教师的生硬命令让幼儿从情感上不愿意参与  如果说教师开始时的“让幼儿举手回答并耐心等待片刻”,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幼儿决定权的表现,那么“请不举手小朋友”的做法已经把幼儿的“决定权”剥夺殆尽,使得幼儿更加从心理上、情感上都无法产生“主动参与”的意愿。于是每位小朋友只愿意“在场”,不愿意从情感上卷入集体活动,结果是严重影响了他们主动参与的状态。  可见,因为教师提问的失误,使幼儿从认知到情感都无法卷入集体活动,也就是达不到理想参与的状态。  (二)教师忽视个体差异导致幼儿不主动参与  与前一个案例不同的是,彤彤的不参与是一个个别现象。这是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活动室里出现了很多平时没有的陌生面孔。教师带领孩子们做的是数学操作的活动,活动结束后的展示环节,教师希望不怎么喜欢当众参与互动的彤彤也能有机会学习和锻炼,所以用“请不举手小朋友”的策略引导她参与活动。结果却是,彤彤的表现不如平时,而且结束后“一直没有抬头”。显然,彤彤在活动中的认知表现不如平时,也没有体验到成功的喜悦,甚至沉浸在沮丧的情绪中。为什么教师引导主动参与的策略反倒让幼儿不愉快呢?  1.没有把握好面向全体与尊重个体差异之间适宜的平衡关系  方老师在活动开始前就牢记着一个基本原则:要面向全体,让家长看到“我”对每个孩子的关注,但是她却忘记了这一基本原则和“关注个体差异”原则之间的分寸与平衡。每个孩子在活动中的学习水平、学习过程、表达特点都是有差异的,因此教师在坚持面向全体时,还要充分尊重个体差异。教师正是没有把握好这两个原则之间的平衡关系,简单生硬地采用了“请不举手小朋友”的指令,也在不自觉中剥夺了幼儿主动参与的“决定权”,使幼儿从认知到情绪,都离主动参与的状态越来越远。  2.对孩子的个性表现很了解却没有尊重个体差异  自我概念是人对自己的智力、兴趣等的认识,这一认识影响着自豪感或自卑感的自我情感体验的产生。幼儿园的师幼互动是影响幼儿自我概念形成的重要途径。研究表明,教师对幼儿的认可度是影响幼儿自我概念的重要因素。[6]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彤彤在熟悉的环境中会主动参与面向集体的表达,但是却对环境变化非常敏感,在陌生人多的情况下就不喜欢参与了。看来,她是对在集体中自己的地位和价值还没有肯定且稳定的认识,因此会表现出退缩和一定程度的自卑,教师刻意的鼓励和引导反而会加重她的紧张和自卑,让她明确意识到是自己“不行”老师才要特别“锻炼”她的。因此,她的参与不是从认知和情感上积极卷入集体活动,而是被动地在“锻炼”和证明自己,这使她更加深了自卑感。  可见,教师只了解彤彤的个性表现,却没有关注和尊重她的学习与发展特点,更没有在此基础上深刻反思自己平时与幼儿互动行为上的疏忽和失策,还在进一步采取“强迫”的方式,试图引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其结果当然是不理想的。  教育策略建议  正如方老师所反思的,幼儿园教育既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也应“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具体到教育实践层面,“面对不举手的孩子,如何才能做到尊重与发展不两难呢”?  (一)教师要坚持从“幼儿人格和权利”高度,把主动参与的“决定权”还给幼儿,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幼儿从行为上、认知上、情感上主动参与的意愿。  (二)教师要把握好尊重幼儿主动参与意愿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平衡,研究适宜的教育策略,提高幼儿参与的主动性。  比如,在“大雁考上邮递员”这一语言教学活动中,教师先要认识和把握这个故事的教育价值。这个故事的独特价值在于让幼儿从生动的故事情节中熟悉三种禽类动物的动作及特点。因此教师的提问应该指向这个方向,比如,“最后谁当上邮递员了?为什么?”“其他两位为什么没考上,它们输在什么地方了?”“想一想,鸭子和麻雀去做什么工作更合适?为什么?”这样的问题,既指向故事所蕴含的动物特点,很明确还富有启发性,幼儿就会有想要主动参与的兴趣,并且有话想说和有话敢说了。  方老师对彤彤的引导,不能急于在课堂上尤其是在有很多陌生人参加的课堂上实施。而是应更有针对性地研究彤彤的学习与发展特点,反思自己平时的互动策略,制订一个长期的个性化培养方案。首先,教师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语言、表情、行为,不能让孩子感到老师给她贴了某种标签(比如她当众表达不行);其次,教师鼓励彤彤表达的内容要从简单、具体、个人擅长的开始,这就要求教师要观察彤彤的学习过程,发现她与众不同之处,在她愿意的前提下,让她用最简短的语言、只介绍她所擅长的某个具体方面,体验自己在团队中的独特地位与价值,然后再逐渐引导她参与大家共同关心和讨论的问题;再次,教师引导彤彤从面对少数人表达逐渐扩展到面对多数人表达,增强自信心,循序渐进地获取主动参与集体活动的能力。比如,让彤彤先面对身边的两三个小朋友表达,鼓励她再换其他两三个小朋友进行表达,然后鼓励她在小组面前表达,再扩展到面向全班表达,最后在有观摩课和开放日时,面向全体熟悉与陌生的听众表达。而教师这一切的努力,都要在相信幼儿和赋予幼儿“决定权”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彤彤在相当程度上要参与制订这一学习与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总之,教师应当从儿童权利的高度深刻认识幼儿主动参与的内涵,在尊重幼儿主动参与意愿与促进发展的基础上,研究幼儿和研究学科特点,提高幼儿主动参与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邓芸等.浅谈儿童参与权[J].社会科学家,2007年6月增刊,43—44.  [2]HartR.Childen’sparticIpation:FromTokenismtoCitizenship.Florence:UNICF.InnocentiEss&ys,1992.  [3]顾玉军.一次“参与式”教师培训引起的思考[J].成人教育,2004年6月.54—55.  [4]黎敏.幼儿园有效教学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学前教育研究,2006(04).  [5]支娜.幼儿集体教学中教师提问方式的特点与改迸[J].学前教育研究,2010(02).  [6]张明红.学前儿童社会教育[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8.40.摘自:《学前教育》2016.01编辑:cicy关键词: 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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