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电池鼓包了,行驶过程中会路虎车行驶中发生爆炸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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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电池是不会爆炸的,但死者家长为什么说会爆炸?超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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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威公司代理人展示了一个新电瓶,称这种电瓶没有可燃性,不可能爆炸,并推测电瓶爆炸原因是充电器内部电器故障(短路)导致。
06:26:41 
摘要: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放在屋里充电夜间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在睡梦中夺去了小娟年轻的生命,年仅24岁。事后,小娟父母将电动车生产商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百余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涉案的电动车电瓶到底是谁生产的,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成为 庭审的焦点。郭先生和妻子共育有三个女儿,夫妇二人与二女儿小娟、三女儿小玲共同居住在朝阳区鸿博家园的某处房屋。日凌晨3点40分左右,郭先生夫妻被巨大的爆炸声惊醒,随后隔壁传来二女儿小娟的呼喊。郭先生冲过去推开房门想要救出女儿,但右手瞬间被大火灼伤,无法入内。待消防队将火熄灭后,小娟已经死亡,年仅24岁,刚过完生日。原来,当晚小娟照常将卸下来的小鸟电动车的电瓶放在屋里充电,引发爆炸。朝阳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所致。郭先生夫妇认为,是电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女儿死亡。他们诉至法院,要求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百余万元,并赔偿鉴定机构评估后的房屋受损实际价值。天津泰丰公司认为,该公司生产的电动车的配电电瓶都有“小鸟”标志,但涉案电瓶却没有任何标示,不能证明该电瓶是被告生产销售的。原告购买电动车至今已四年有余,正常情况早该更换,因涉案电瓶平整光滑没有标示,可以判断原告更换了其他电瓶。
消防调查笔录也显示,小娟母亲认可两年前新更换了电池。泰丰公司还认为,小娟未按照要求充电是导致火灾原因,自身也存在过错,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由于电动车的电瓶供应方是超微电源有限公司,法庭追加超微公司为第二被告。超微公司表示,超微电源不是小鸟电动车的唯一供应商,电池一般使用寿命为一到两年,正常一到两年会更换,因此不能证明涉案电瓶是超微公司生产。超微公司同时分析认为,是充电器的电源线短路导致事故,也可能是适配器发生爆炸。上午,此案没有结果。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父母给自己买了一辆小鸟牌电动车,24岁的小娟每天骑着上下班。去年10月16日3时40分许,就在卧室内充电的充电电瓶突然爆炸起火,小娟被当场烧死。因认为电动车生产厂家应该对此负责,小娟父母将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鸟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并追加充电电瓶生产商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公司)为被告。今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开庭审理。  今日庭上,小娟父亲郭先生同一名律师到庭,小娟妈妈因精神受刺激没有到庭。据了解,郭先生是山东人,有3个女儿,一家人来京工作、上学已10余年,在朝阳区鸿博家园租房住。该辆小鸟牌电动车买于2011年2月,中专毕业的小娟每天骑它到亦庄上班。  郭先生诉称,日凌晨3时40分许,其夫妻两人被巨大的爆炸声惊醒,随后隔壁传来小娟的呼喊。两人随即推开房门想救女儿,但瞬间被大火灼伤。待消防队将火熄灭后,该房内所有的家具也被烧毁,小娟被当场烧死。  据朝阳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该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所致。故郭先生认为,小鸟公司作为生产者,超威公司作为充电电瓶生产商,应为该场事故负责,故诉请两被告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烧毁的家具等共150万余元。  庭上,小鸟公司称其不应该是该案适格被告,“事故认定起火的依据是电瓶故障,小鸟公司生产的仅仅是车架并配备外观,电瓶有专门的生产商供货,且一般用两到三年就得更换新电瓶,原告家里应该已经更换过新电瓶,故小鸟公司不应该赔偿。”  消防笔录显示,小娟母亲曾称,其曾于两年前更换过一次充电电瓶。  超威公司则认为,其厂家虽然生产充电电瓶,但一个完整的充电电瓶,至少包括插线板、充电器、多块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线、多块蓄电池等部分。因为充电电瓶组成部分较多,火灾事故认定书中,关于火灾原因的认定存在多种可能,因此,具体是何种原因导致了火灾的发生,无法直接从事故认定中提出结论,故需法庭进一步查明。  最终,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下,法庭决定对涉案电瓶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问题进行检验。该案休庭,没有当庭宣判。/social/23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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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这种电瓶没有可燃性,不可能爆炸,
并推测电瓶爆炸原因是充电器内部电器故障(短路)导致。
常规检测中,铅酸蓄电池确实不会爆炸。
但是检测细节非常重要,在常规实验中,蓄电池是不会出现异常放置的,比如说倒置、比如说斜置、比如说侧置等情况,所以一般的阀控蓄电池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实验中的充电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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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的隐患还是不少的,杂牌太多了,就算正牌,也不一定符合标准。
工作时电流很大,电瓶老化很快,有的人经常充电超过时间,如果充电器不能正常的自动断电,电瓶很容易发热,见过很多电瓶都涨了,跟蒸馒头似的,挤在一起。
各种杂牌作坊弄些飞鸽集团,爱玛之星之类的所谓的品牌,其实就是小作坊生产的,在淘宝上卖,一千出头甚至一千不到就能买到,还是超威或者天能天池,卖一段时间就会关闭网店,重新开一个网店,售后都没有保障。这些电动车估计电机都是翻新的,控制器估计也是最便宜的,车架大部分是歪的,供电线路材质低劣,这种没有品质保证,甚至都找不到生产厂家的电动车却有很多人买。
使用电动车的人,也根本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比如车架牢固性,稳定性,充电器是否和电瓶匹配,能否自动断电,电池盒有没有短路保护器等等,很多人只是把电动车当作一个工具,却没有考虑这个工具是否安全,等出事的时候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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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检测中,铅酸蓄电池确实不会爆炸。
但是检测细节非常重要,在常规实验中,蓄电池是不会出现异常放置的,比如说倒置、比如说斜置、比如说侧置等情况,所以一般的阀控蓄电池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实验中的充电器也是有规范的,充电电流、截止电压、截止电压后截止电流。
而在事故中的,蓄电池肯定放置不正常,这是一般电动车设计的特点,因此其阀控失灵是很可能的,加之充电器不合格,导致充电的异常,导致绝缘隔板穿板,最终导致毁灭性的事故,穿板后会导致蓄电池内部的无控制短路,导致熔芯当温度达到危险值,会出现不可燃变可燃的物理现象,产生爆燃。
实际最终问题,在充电器和电池身上,是什么原因穿板导致熔芯。最后是如果搞不定就是安抚性的赔偿,如果不举证反置,小鸟完全可以旁观了,因为消费者已经承认了一些事,导致某些事实与小鸟无关了。
还是用试验最有说服力
大兴消防支队模拟电动车起火,对废弃电动车进行“燃烧试验”。试验中报废电动车使用时间在六七年以上,据有关技术标准,电动车内普通电瓶使用年限为1.5年-2.5年。试验开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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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不能爆炸,和因为电池爆炸导致人死亡所以需要赔偿没有关系啊。
反正我就觉得你炸了,那你就是炸了。
至于这一声响,到底怎么回事,管他呢。
我估计是充电过热导致已经着火了,或者就是充电过热,导致铅酸电池内部压力升高崩开了。
这一崩开,就把着火的东西喷溅到四处,导致火就瞬间起来了。
但是我疑惑的是,推门怎么导致被灼伤的?如果爆炸声之后起火,马上推开门不应该有这么大的火,除非屋内有非常易燃的东西(比如汽油),铅酸电池里面的硫酸不能燃烧啊。
所以我怀疑,在爆炸声传出之前,屋子里面已经着很大的火了。
电池因为高温崩开,爆炸声导致隔壁被弄醒。之后才过来推门发现已经大火。之后屋里的人在起火后,并没有及时醒来逃出屋外。爆炸声吓醒后,见到屋里一片火海后,就吓傻只会叫嚷,而不是及时冒火出去。或者已经因为吸入大量燃烧后的烟尘影响运动能力了。
这种租屋,里面肯定也堆了不少东西。充电时应该远离易燃物的防御措施根本就不考虑(我爸的电动车充电,直接变压器就扔面袋子上,我喷了 N 次,才换成放到面袋子边上的锅上面,然并卵的事情。我就不明白,他为啥就认准了厨房的那个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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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适器爆炸
就相当于电视看着看着,电视没炸,遥控板炸了的意思对吗?
脑补开庭,就是一帮矫情P跟那互相展示风采。
这是死亡伤害赔偿案,所以是起诉造成死亡的侵权方。
由于失火死亡,就看消防队的鉴定起火点,因此起诉起火点的电动车,电动动车制造企业根据火灾认定,对电器线路部分应诉,由于配套厂商关系,追加超威为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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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适器爆炸
就相当于电视看着看着,电视没炸,遥控板炸了的意思对吗?
这是死亡伤害赔偿案,所以是起诉造成死亡的侵权方。
由于失火死亡,就看消防队的鉴定起火点,因此起诉起火点的电动车,电动动车制造企业根据火灾认定,对电器线路部分应诉,由于配套厂商关系,追加超威为第二被告,负责电动车电器部分单独侵权责任。
火灾致人死亡(侵权事件:电动车起火导致死亡)
电动车是火灾起点(侵权物品牌责任:小鸟电动车起火导致死亡)
电动车的配套供应(侵权物主体责任:小鸟电动车电器系统起火导致死亡,已知超威电池为电器系统配套)
这个案件那,小鸟是怕只有自己一个被告,导致赔偿全包的问题,所以被告拉被告是摊薄赔偿费用,而原告拉被告是增加获赔可能。
Do you understand?
是 you NO understand
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问的是配适器。你说的是前门楼子。SO 是 you NO under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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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卧室充电本身就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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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电瓶不会爆炸,电瓶坏掉,充电器一直冲,就会发烫爆炸,所以什么电瓶车,电瓶汽车根本不能卖,94年开航空时候。都不会弄,卖车地方电瓶的出气口没拔掉,开久了直接爆炸,吓得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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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死亡伤害赔偿案,所以是起诉造成死亡的侵权方。
由于失火死亡,就看消防队的鉴定起火点,因此起诉 ...
是 you NO understand
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问的是配适器。你说的是前门楼子。SO 是 you NO understand
总觉得别扭,但确实是这个问题,适配器炸了和遥控器炸了挺是那么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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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you NO understand
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问的是配适器。你说的是前门楼子。SO 是 you NO understand
总觉得别扭,但确实是这个问题,适配器炸了和遥控器炸了挺是那么回事的。
您解释的也特姿密,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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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别扭,但确实是这个问题,适配器炸了和遥控器炸了挺是那么回事的。
您解释的也特姿密,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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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检测中,铅酸蓄电池确实不会爆炸。
但是检测细节非常重要,在常规实验中,蓄电池是不会出现异常放 ...
还是用试验最有说服力
大兴消防支队模拟电动车起火,对废弃电动车进行“燃烧试验”。
试验中报废电动车使用时间在六七年以上,据有关技术标准,电动车内普通电瓶使用年限为1.5年-2.5年。
试验开始前,消防监督员对电动车进行人为短路操作,打火机的火星点燃接到电瓶上的两根阻燃电线后,引燃了电瓶车内的电池。
1分钟左右,火势迅速从电瓶位置向外侧蔓延,整个电动车被包裹在火中,并冒出浓烈刺鼻的黑烟,向天空位置飘散,电瓶开始向下呈“流油状”燃烧,并明显闻到刺鼻的焦糊味。约两分钟后,“嘭”的一声,电池发生爆炸。此时,消防人员用红外测温仪器测量到,电动车起火后温度已经达到604℃。
“如果电瓶车在室内着火,三分钟左右,封闭空间内的温度就能达到1200℃,
浓烟会逐渐蔓延整个楼道。”消防员分析,电动车起火多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其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自身电器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瓶故障引起。北京发生的几起电动车伤亡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充电过程中,此时间段一般为深夜,人大多处于熟睡中,难以逃脱。
消防员建议,在购车时要选择规范的商家,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电瓶进行检查,充电过程中要不时查看,尽量不要在睡觉的时候充电,以免发生火灾时无人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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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所致。[/backcolor]郭先生夫妇认为,是电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女儿死亡。
消防部门非常聪明,你看这个鉴定语句,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我用这句&
新闻稿的有些措辞,我实在是不敢苟同。
两根阻燃电线后,引燃了电瓶车内的电池
这句话有严重的舆论诱导,在电器学实验报告和火灾报告中,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陈述,只会叙述为材料,和烧蚀程度,燃点温度,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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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用试验最有说服力
大兴消防支队模拟电动车起火,对废弃电动车进行“燃烧试验”。
新闻稿的有些措辞,我实在是不敢苟同。
两根阻燃电线后,引燃了电瓶车内的电池
这句话有严重的舆论诱导,在电器学实验报告和火灾报告中,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陈述,只会叙述为材料,和烧蚀程度,燃点温度,流淌火等等。因为你无法区分该电线是否阻燃,阻燃电线只见冒烟不可见明火,那么其如何引燃电瓶,电瓶壳的耐温也不会很低,为什么不见,明火就被引燃。
大兴做的实验,那么电线出现流淌火,明显其不是阻燃的,是一般的民用电线,表面是塑料线皮,导致其燃烧溶解带火流淌,引燃了电瓶大壳。电瓶被架在火堆上烧了,就算电瓶自身不可燃,其周围的电池体大包壳也是可燃的ABS工程塑料,如何区分!!所以新闻稿这种东西啊。信一半猜一半。
实验有说服力,但是你看的不是实验,而是实验旁观者的新闻稿。作为电器学实验人员,一要看实验自身有一个直观的细节关注,二要看实验报告参试的拆解表述,三实验放置细节。
你们只看到引燃电池,我看到的是先电线冒烟,然后瞬间出现明火,这一下就完了证实有东西可燃,而且是气爆式可燃。
实验放置细节,电池是否有倒置、斜置、这个关系到阀控蓄电池的内压控制部分是否工作在正常范围。
实验报告,使用的什么电池,市场电池抽测,其表壳耐温阻燃参数。(此时不评论假货,用火焰喷枪对电池体外壳进行明火加热,看其表面是否有起泡裂解燃烧现象,火源脱离后燃烧情况)
电器学火灾实验绝对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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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用试验最有说服力
大兴消防支队模拟电动车起火,对废弃电动车进行“燃烧试验”。
朝阳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所致。郭先生夫妇认为,是电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女儿死亡。
消防部门非常聪明,你看这个鉴定语句,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我用这句话可能有几种可能。你看看辩护方用了多少种(含小鸟和超威)!
充电电瓶是否在充电,是可能产生氢气,极易燃且可能爆炸。
充电器是否有保护功能。
接触器是否防火(插座)
集线部分是否有防护。
集线线材是否防火。
电池组大壳是否防火。
电池组是否正品。
电池组什么类型,是否会由于放置原因导致保护措施失灵。
电器故障是否由非强制断电部分引发,如控制盒。
以上你们猜去吧!!!!!!我只管说什么着了。孩子爸妈就傻了,开始瞎起诉,细节越多对自己越不利,除了没事抹稀泥,反正真相越多孩子爸妈越伤心。
超威公司则认为,其厂家虽然生产充电电瓶,但一个完整的充电电瓶,至少包括插线板、充电器、多块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线、多块蓄电池等部分。因为充电电瓶组成部分较多,火灾事故认定书中,关于火灾原因的认定存在多种可能,因此,具体是何种原因导致了火灾的发生,无法直接从事故认定中提出结论,故需法庭进一步查明。
超威找了专业的法务,人家一语中的,我只管电瓶,其他部分我不管。此时应当注意超威是谁拉进来的,如果是被告,这官司不抹稀泥的话,孩子爸妈是要哭死的。&&只要鉴定出电瓶没问题,小鸟和超威就都脱离本官司了,谁也不会赔偿。
本案的第一被告应是更换蓄电池的商家、第二被告是充电器商家、第三被告是小鸟电动车、第四被告是超威蓄电池。你们四家扯皮赔我孩子,瞬间狗咬狗,原告会轻松很多的。这四个被告要分别证明自己没问题,而原告只需要听。因为民事侵权,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只举证充电车导致我孩子死了,消防队证明就够了。 被告四家来吧说你们自己没问题,任何的没问题,我孩子因为你们的服务或产品死了。你们四个根据过错比例赔吧!
太厉害了,高手 啊
一般人不会这么明白的,以为看了试验就没问题了,但这试验也不可靠啊,这在中国啊,中国特色。
试验中用的是特殊电线,但居民家中的电线肯定是可燃的,这试验说明不了什么了,哎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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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所致。郭先生夫妇认为 ...
太厉害了,高手 啊
一般人不会这么明白的,以为看了试验就没问题了,但这试验也不可靠啊,这在中国啊,中国特色。
试验中用的是特殊电线,但居民家中的电线肯定是可燃的,这试验说明不了什么了,哎哎哎,但中国特色,真相没法真正揭露了。
希望死者父母能看到你的建议!!1
Powered by最近,三星Galaxy S4手机受困于电池鼓包问题。针对Galaxy S4电池鼓包现象 本报昨日获三星公司独家回应
针对此前有用户报料称三星S4手机使用中电池出现鼓包现象,三星公司昨日独家回应本报表示,将邀请受影响的用户到离自己最近的三星电子服务中心免费更换手机电池。
三星电子称,电池鼓包不会引起爆炸,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而且三星电子昨日强调,不管用户的Galaxy S4是否已经过了保修期,用户的Galaxy S4如果出现鼓包现象,就可得到三星电子的免费更换。三星称,目前获得信息是只有很少用户的Galaxy S4电池出现问题。
文/ 记者段郴群
针对此前有用户报料称三星S4手机使用中电池出现鼓包现象,三星公司昨日独家对本报做了回应。
据媒体披露,由于有约30%的三星Galaxy S4手机使用者抱怨电池出现膨胀或电量快速下降等问题,德国三星在本月17日宣布,出现问题的S4可以免费更换手机电池。据悉,目前三星并未正式公布Galaxy S4电池所采用的材料和电芯存在何种隐患。
回应:鼓包不会引起爆炸
与此同时,有媒体披露,出现问题的手机电池都是中国内地制造的“副厂电池”,但当时并没有得到三星官方的回应。据悉,三星在本月16日发表全新电池技术,以减少电池出现问题的机会。三星宣称,新的电池就算丢进火里也烧不起来,预计2015年能量产。
三星电子昨日给本报的独家回应中表示,公司已经知道到了这个问题,它可能给中国内地的部分用户造成影响,因此诚挚邀请受影响的中国内地用户到离自己最近的三星电子服务中心免费更换手机电池。
对于有多少电池组受到影响,三星电子表示目前正在测试,到目前为止,接到受影响的案例还很少。同时,对于什么原因导致手机电池鼓包,三星回应称目前在测试,以便找出原因。
据悉,不少Galaxy S4用户担心电池鼓包会引起爆炸,对此,三星公司昨日表示,电池鼓包不会引起爆炸,唯一的问题就是机身本身不能和后壳完全贴合;同时,对于用户关注的电池鼓包现象目前影响了哪几款机型,三星表示,到目前为止,鼓包现象较少,只有少数Galaxy S4用户受到影响,其他型号用户可以放心使用。
电池一直困扰手机产业
对于已经过了保修期的Galaxy S4用户是否能获得免费更换,三星电子昨日在回应中特别强调,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只要是用户的Galaxy S4电池出现鼓包,都可以免费更换电池。而对于此前有媒体披露鼓包电池是中国工厂生产的,三星表示,问题电池与在哪里生产是没有关系的。
据悉,手机电池问题由来已久,2007年,当年的手机老大诺基亚公司宣布全球召回4600万块诺基亚品牌的BL-5C电池,涉及诺基亚N70、N72、N91、等52款手机型号,是手机历史上最大一次手机电池召回,而存在问题的电池是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期间由松下电池公司为诺基亚生产的。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电池利润很低,众多手机公司的电池都是由第三方工厂代工,这就导致了手机电池品质控制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导致曾出现多次手机电池召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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