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局现在执行的关于各中小学收缴学费收缴制度的通知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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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
清发改收费〔2016〕19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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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教基〔2009〕8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现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管理职责和目标任务
  依法办学,规范中小学管理和办学行为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履行的责任。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办学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规范课程开设、作息时间、招生行为、课业负担等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管理为目标,使每一所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成为办学行为和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校风、教风、学风良好,育人氛围浓厚的和谐校园。
  二、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中小学校要按照校历的规定安排教学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和放学后的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高中生每天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超2小时,高中不超2.5小时;晚自习结束时间,义务教育不超过21:00,高中不超过22:00;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30。不住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回校参加晚自习。
  三、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等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按规定开设课程和安排课时,课程表要张榜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不得违反省的课程计划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违反课程计划提前结束新课或提前开设新课,禁止擅自取消或减少按规定必须开设的课程、课时和教学内容,特别是要保证按规定开足、开齐信息技术课、艺术课(或音乐课、美术课)、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四、规范招生行为
  全面实施中小学“阳光招生工程”,教育部门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学校要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地点、咨询电话、录取结果。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县级或以上教育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分区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派位入学,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学校(除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奥林匹克学校外)招生不得与各种竞赛挂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招收择校生,优质学校要合理确定服务范围,逐年减小跨服务区招生的比例。普通高中招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要划定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年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制定。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禁止违规提前招生,禁止擅自招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严格控制学生每天作业量,各学科每天作业量由年级组和学科备课组统筹安排。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因材施教,精选作业内容,禁止搞题海战术,确保学生的正常休息时间,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全面发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提倡和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安排1天“无家庭作业日”,使学生自主学习和参与社会实践成为可能。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考试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着重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不出偏题、怪题。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考试成绩要用等级制表述。要改革和完善学校考核评价制度,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要以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和学生综合素质作为主要衡量指标,要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尚未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地区对初中学校的评价要考虑初中毕业生升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比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学校不得给班级和任教教师下达高考、中考任务,不得以高考、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考、中考的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中考状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竞赛和考级,不得举办各种奥数班、奥英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六、规范学籍管理
  积极推行电子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编班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学生。禁止公办普通高中、初中招收往届生复读。
  七、规范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按规定做好学杂费的使用和管理,禁止挪用、克扣或截留学杂费,保证专款专用。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捐资助学款管理和使用,捐资助学款由县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安排,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八、切实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第一把手和中小学校校长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全面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和整改工作,坚决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县(市、区),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省将在2009年秋季开学后进行专项检查,并建立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县(市、区)。
  要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监督机制和督导制度,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规范化学校建设和创建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域的重要内容。市、县要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学责任区,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发挥督学在规范办学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办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包括取消等级学校称号、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等)、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出现多个学校多次违反规定的县(市、区)、乡镇,根据情节轻重,对县(市、区)、乡镇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颁发的先进称号,包括省教育强县(市、区)、强镇称号等。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教育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或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广东省教育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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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生成日期: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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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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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5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发改〔2015〕51号)
发布时间:日
各完中、职业中学,各镇财政所(分局),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47号、苏财综〔2007〕53号、苏教财〔2007〕32号)和《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收费
  (一)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育才中学、实验中学、金郊初中、金北学校、实验小学(含金桥校区)、通州小学、金沙小学。
  1.住宿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仅限育才中学、实验中学、金郊初中、金北学校初中部收取,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通发改〔2015〕50 号)执行。
  2.伙食费:按备案标准收取。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按实结算,以学期为单位多退少补。
  3.社会实践活动费:50元/生&学期。
  4.校服费:需统一着装的,按规定向区教育局和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按区勤工俭学办公室统一招标的价格收取。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备案标准收取。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按实结算,以学期为单位多退少补。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为:英才小学。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通价〔2015〕46 号)执行。
  二、高中教育学校收费
  (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为:通州高中、西亭中学、平潮中学、金沙中学。
  1.学费:840元/生&学期。
  2.代办费:
(含英语录音教材)
对需统一着装的学校,可收取校服费。高一年级校服费每生不超过96元,高二年级每生不超过84元,高三年级不得收取
  教材选用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教基〔2015〕49号)规定执行,学校不得重复征订。
  3.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和伙食费,严格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通发改〔2015〕50号)和伙食费备案标准执行,切实保证服务质量。
  (二)公办职业中学学校
  公办职业中学学校为:通州中专(含二甲职中)、农综技校。
  1.代办费:代办教材按报区价格主管部门、教育局备案后的目录和价格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2.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严格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通发改〔2015〕50 号)和伙食费备案标准执行,切实保证服务质量。
  3.实习材料费:少数实习材料消耗较大的专业,报区价格主管部门、教育局批准后可另外收取实习材料费。实习材料费按学年收取。
  三、教辅材料收费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南通市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通教基〔2015〕25 号)精神执行。必须坚持&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不得牟利&和&公示&原则。同时,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通知》要求。《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加盖学校公盖和校长签名(章)后,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学校汇总后委托有资质的发行机构代购(各校要将《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回执收齐后留存备查)。严禁由教辅发行机构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如查实发行机构到校发放征订单推销教辅材料的,一律清退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办〔2015〕14号)精神,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方式,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收费减免规定、投诉电话等。
  (二)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收费;严格落实按学期按实结算的规定,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后15日内,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部门报送代办费结算、清退情况。
  (三)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及社会困难群体收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价费〔2005〕281、苏财综〔2005〕7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收费优惠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开学后,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和教育部门将组织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配合区纠风办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 2015年8月26日广东省教育_教育部门户网站_
广东省教育
  [基本情况]
2002年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
2002年各级成人学校基本情况
  2002年,广东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实施教育“十五”计划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优化结构,保持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2002年的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现代化需要。二是调整优化农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三是改善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四是加快高校科技创新,推进高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大对科教兴粤的贡献力度。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六是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提高使用效益。七是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和督导评估,创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八是加强高校党建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到中山大学和省教育厅进行到粤任职后的第一次调研。张德江充分肯定广东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强调要充分认识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要充分认识广东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仍不相称,与提高经济质量和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指出要充分认识全省教育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走出一条创新发展之路。要调整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全省高等教育发展。重点抓好高教园区建设,进一步扩大高校规模,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既要发挥政府办教育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张德江说,只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解放思想,相信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广东高等教育一定能跃上一个新台阶。
  党的十六大闭幕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先后召开委厅机关干部大会和全省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会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传达十六大精神,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李鸿忠出席了全省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会议,并就全省高校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提出要求。12月6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会议,结合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中山大学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讲话精神,对全省教育战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作了进一步部署。各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座谈讨论、作辅导报告等形式,大力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在“十六大”召开前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金秋颂歌--广东高校迎接‘十六大’胜利召开大型文艺晚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李长春,广东省省长卢瑞华等领导出席了文艺晚会。
  [教师队伍建设]
  2002年,全省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42.58%,普通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0.41%,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72.68%。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占37.47%。启动了基础教育第二批“百千万工程”,确定214名省级培养对象,并进行培训;高等学校第二批“千百十工程”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已开始进行。基本完成“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的主要任务,培养新任教师9万多人,培训教师456万人。协助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1600名,其中院士2名,教授和副教授613名,具有博士学位的595名。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制定《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组织评审第六批中小学特级教师182名。组织评选出10名“广东省高等学校师德标兵”。
  [语言文字工作]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配合全国人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普遍开展了对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2002年接受普通话测试人数达20万之多,为以前历年测试总数的2倍。全省有测试员1300多人,基本能满足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需要。精心组织“推普周”活动,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省语委办与佛山市政府、佛山市语委联合在佛山市举办了语言艺术欣赏会。举办7省(区)中小学课本剧大赛。认真布置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制订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
  [教育对口支援]
  圆满地完成了第一期对口支援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地区学校的工作,对第一期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了41名优秀支教教师,选派了第二批120名支教教师安排到广西贫困地区120所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支教。根据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学校体育工作]
  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广东省中小学体育代表团共获金牌18枚、奖牌51枚、团体总分671分,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均列全国第二,奖牌总数居全国第一,同时被教育部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实施在普通高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教育法制建设与检查评估]
  2002年,省政府颁布《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全省实施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教育。组织开展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情况、农村中小学改造薄弱校情况(包括全省老区1000所小学改造工程)、中小学收费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评估、广东省高职高专办学条件检查评估,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年检。
  [教育投入与支出]
  2002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为477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06亿元;社会团体和公民办学经费为26亿元,社会捐资办学经费为11亿元;学费、杂费95亿元;其他教育经费39亿元。
  2002年,广东省本级财政投入高等教育经费26亿元。其中,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安排9.19亿元,“211工程”建设专项0.77亿元。当年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安排用于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重点师资的投入。其中:仪器设备0.18万元,图书资料640万元,生活设施1300万元,重点学科880万元,教师岗位津贴3947万元,其他项目8.33亿元。
  [综述]
  2002年,围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紧迫任务)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任务)两大任务,抓住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促进基础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两个关键,关注基础教育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全面提高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2002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6.2%,初中毛入学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1%。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重点落实“三保”机制。一是财政确保教师工资。建立县财政统发工资制度,银行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到年底,全省各市均实行财政统发教师工资。二是学杂费保证学校正常运作。为规范中小学收费和规范学校开支,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全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一费制”,从根本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三是教育费附加和其他专项经费保证学校的基本建设和发展。省政府安排20亿元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欠债问题,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未实行税费改革的地区,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实行税费改革的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确保教育经费不减少。
  2002年底,全省已基本完成撤销乡镇教育办公室的工作。这次撤销镇教办精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人员7000多人,1434个镇教办职能移交乡镇中心小学负责,95个镇教办合并到镇政府的科教文卫体办公室。
  [扶持山区教育事业]
  8月2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山区发展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加大对山区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省政府安排20亿元,用于减轻农村义务教育所欠历史债务。2002年、2003年,省政府帮助山区、老区和贫困地区改建2000所小学,每所学校安排3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政策,确保山区每个此类子女有书读。省再安排2.1亿元,连续5年,每年资助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接受2~3年的技工教育;另每年安排1000万元,连续5年,用于贫困家庭子女岗前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书杂费]
  从2001年秋季开始,省政府决定,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书杂费。2002年重新核准了免收书杂费对象的名单,确保农村家庭困难的学生都能免收书杂费,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学生103万人,省财政拨出4.4亿元专款下拨到有关县(市、区)教育部门。2002学年初,初中在校生数比2001学年增加10万人,其中4万人是招生增加数。免收书杂费有效控制了中小学生流失。
  [改造薄弱学校]
  从1998年起,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共5亿元,改造薄弱学校。到2002年底全省已完成8036所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省及各地共投入资金66.33亿元。已调整撤并的中小学校达1749所。2002年初,省政府决定拨款3亿元改造老区小学1000所,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发动珠江三角洲有关市对口扶持改造老区小学364所,共改造老区农村小学1364所。
  [高中教育]
  2002年,全省高中招生比2001年增加5.3万人,增长15.94%,在校生增加14.13万人,增长16.77%。高中毛入学率为44.7%,比2001年提高3.5个百分点。为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2002年初,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启动“1521”工程,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即在“十五”期间建设200所省一级普通高中,其中建设10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强示范。同时,积极创造有利于各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民办学校的多种办学形式,适度利用市场机制,盘活优质教师资源。通过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使省、市一级普通高中招生数达到22.36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数的58.1%;省、市一级普通高中在校生数达到54.43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数55.5%,较好地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信息技术教育和课程改革]
  2002年,全省已有95%的高中、51%的初中和14%的小学配备了计算机。总结推广大埔县“卖方信贷”的经验,加快山区信息技术教育和英语教育的步伐。全省33个试点县(区)进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省直接培训实验教师1.3万人次。
  [教育督导]
  建立起以教育强镇督导、教育强县(市、区)督导为龙头,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督导、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督导等为骨干的督导新机制,基本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到2002年底,有6个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教育强区(市)称号,6市、区近3年教育总投入92.58亿元。有13个镇被授予教育强镇称号,13个镇近3年教育总投入24.49亿元。2002年省督导评估省一级幼儿园21所、省一级学校62所。到2002年底,全省被评为省一级中小学387所、省一级幼儿园112所、省一级民办学校1所。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2002年省政府组织了教育、纠风、物价、财政、减负办等部门对中小学校收费工作进行了多次检查,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据统计,全省各地共处理违规收费金额1104.59万元。其中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042.99万元,罚没违规收费金额61.60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责任人53人,其中通报批评3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9人。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2年,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共招生21.9万人,比2001年增长6%,在校生共22.8万人,比2001年增加1.5万人,增长37%。中等职业教育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其中,职业高中招生比2001年增加0.6万人,增长7.24%;在校生比2001年增加1.5万人,增长37%。2002年新设立1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使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达到40所。
  2002年,成人高校实际招生12.5万人(其中本科生2.7万人,占22%;专科生9.8万人),比2001年增加2.8万人,增长29.2%;在校生28.9万人(其中本科5.7万人,占19.7%,专科23.2万人),比2001年增加5.6万人,增长24.01%。
  [职业教育改革]
  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学校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及社会需求自主确定招生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如可招收高中毕业生、考生可不受年龄、户籍限制等;进一步鼓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从中专独立升格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以办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如学校办学条件允许,可保留中专部,继续招中专生等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基本建设]
  重点专业建设。适应市场需求,加强重点专业特别是“软件蓝领”、数控技术等专业建设,初步形成了一批重点建设专业群。到年底,全省已在广州、东莞、顺德等地办出一批像顺德梁(钅求)锯中学、广州电子信息学校等专门培养软件蓝领的学校。
  实训基地的建设。自2001年启动实训中心建设以来,第一批35个实训中心新增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实际投入实训中心的资金达到2.3亿元,其中设备投入1.12亿元。2002年确定了第二批24个实训中心。
  “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26期100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技术培训。5个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得到加强。
  课程教材建设。制定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软件蓝领方向)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编写了教学基本要求(大纲)和教材。
  举办了“广东省首届职业技术教育展示会”,并组织参加了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的中国首届职业教育成果展,获得好评。
  [远程教育与社区教育]
  制定了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省内82个依托建设单位与32个试点高校联合举办了109个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共布点44个,在校生达1.3万人。
  2002年设有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宝安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3个。
  [综述]
  2002年全省有普通高校71所,其中本科院校31所,专科院校40所。200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17.2万人,在校生数46.78万人,在校研究生数2.2万人,均比1998年提高2倍~3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8.1%提高到2002年的15.3%。
  2002年,进一步完善了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全省21个地级市设立了普通高校。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先后进行大学城(园区)建设,成为广东高等教育发展新的亮点。省财政拨出20亿元用于广州大学城建设。珠海大学园区在校生达2万人,吸引了国内著名大学15所;深圳大学城引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并吸引国外高水平大学进驻。东莞市政府拨出10亿元建设东莞理工学院。佛山市聚集高校7所。初步形成了以广州为龙头,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为骨干的广东省高等教育战略新格局。
  [高校专业调整]
  根据全省高教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十五”发展规划,制定了学校专业建设和调整改革整体规划方案。全省高校1586个本、专科专业中,有685个专业或调整了专业方向,或通过合并调整将旧专业改革为新专业,占专业总数的43.19%,增加了专业的适应性。同时,新增设了一批社会需要的新专业,新增专业点388个,其中本科专业点125个,专科专业点263个,新增设的本科专业点中包含20多个专业目录外的信息技术本科专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建立和完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共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和近10万人次毕业生参加8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2002届毕业研究生的总体就业率为100%,本科毕业生为95%,专科毕业生为86%。
  [国家助学贷款]
  2002年,省政府出台了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再有额度限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推行高校金融业务与开办国家助学贷款捆绑经营机制等新政策、新措施。各高校广泛开展了诚信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2年,广东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增加到73所,全省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10672人,合同金额13634.43万元,实际发放金额7840.75万元。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000年~2002年,全省高校利用社会资金近30亿元,新建学生公寓152万平方米。利用社会资金近5亿元,新建学生食堂22.7万平方米,改建扩建学生食堂15.5万平方米。2002年上半年,全省高校全部后勤服务项目实现分离,5000多名在编后勤职工进入后勤服务实体,通过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后勤实体有52个,并在实践中探索出各有特色的多种后勤社会化管理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大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问题。
  [教学和科技工作]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的“211工程”建设,已完成“九五”期间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和“十五”期间立项工作。
  组织实施高校教学改革的“五项工程”。包括新世纪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高校实验室建设与改造工程、现代教育技术“151”工程(即在“十五”期间,组织全省高校研制开发100个专题学习网络,建设50个专业公用资源库,开展100项基于网上资源利用的教学改革试验研究)、高校名牌专业建设工程、高校电子图书馆工程,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积极推进高校的科技工作。组织高校参加“科技进步活动月”及经贸洽谈会等活动。抓好科研立项工作。积极开展全省高校第九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准备工作。
  [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为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9月26日举行了广州地区大学生形势报告会,省长卢瑞华向广州地区37所普通高校的学生代表和部分教师代表共3200多人作了形势报告。卢瑞华向广大师生介绍了广东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及取得的辉煌成就。在谈到教育问题时说:教育是立国之本,强省之路,关键中的关键。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非常重视教育。希望大学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广东的现代化建设,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贡献青春和力量,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发展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入党工作。进一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两课”教育教学注入了新的内容。结合“五四”、“七一”、“十一”、“十六大”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的斗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
撰稿 石勰平 张幼铎
审稿 郑德涛
深圳市教育
  [基本情况]
2002年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
2002年各级成人学校基本情况
  2002年,深圳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的发展。普通高校9所(包括深圳大学城引进的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比上年增加6所,在校生(含研究生)比上年增加约8000人;中职类学校比上年减少4所,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39人;普通中学比上年增加27所,在校生比上年增加2.45万人;小学比上年增加18所,在校生比上年增加5.14万人;幼儿园比上年增加47所,在园幼儿比上年增加6950人。
  教育经费大幅增加。2002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77.12亿元,比上年增加19.41亿元,增长33.64%。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51.44亿元,比上年增加13.05亿元,增长33.98%;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7.87%;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6.71%。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55.54亿元,比上年增加14.46亿元,增长35.18%;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48%。全市教育部门生均经费14055元,比上年增加2386元,增长20.45%。2002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增加的主要因素:基建投入增加7.3亿元;人员经费投入增加4.85亿元;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创建教育强区(镇)增加专项投入1.47亿元;教育事业发展,在校生增加,及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秋季实行“一费制”,提高了借读费标准,并将原代收费纳入的事业收入,共增加2.65亿元;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比上年增加3.14亿元。
  教育改革创新步伐加快。2002年是教育改革创新力度较大的一年。一是初步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制度,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1.57万人报名申请,占全省报名人数的30%。有6213人通过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在深圳小学进行改革试点,探索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新路。二是有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民办教育。全市民办中小学达到188所,比2001年增加35所;成人教育机构和幼儿园90%以上为民办幼儿园。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三是有效实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成立“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21个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学校)纳入中心进行集中会计核算,逐步实现财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四是建立新的基建管理办法。成立基建管理办公室,逐步做到对基建投资计划、基建工程项目、校舍维修等规范化管理。五是大胆探索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全市中考建立了“两库”(命题人才库和题库),实行“两网”(网上登分、网上招生),加强了中考中招工作规范化管理。中职学校招生还实行统一入学考试、多次录取的办法,改变了近年生源不足的状况。六是大面积推进课程教材改革。继南山成为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后,福田、罗湖、盐田以及市属学校成为省级课改实验区,进行新课程改革。
  创建教育强区强镇。全市教育强区、强镇建设年内投入7.50亿元。南山成为全省第一个教育强区,罗湖、福田6月通过评估成为省教育强区。全省6个教育强区、21个教育强镇,深圳市分别占3个和13个,占一半以上。
  教育信息化建设。2002年是深圳市教育信息化投入较大的一年,据统计,市、区、镇三级共投入5.53亿元。9月,连接6区教育局和高校的教育城域主干网顺利开通。截止12月,全市88%的公办学校建成校园网;100%的中小学装备了计算机教室,中小学的人机比为8.5∶1,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市小学三年级以上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比国家规划的时间提前9年。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各高校积极开展邓小平理论“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提高学生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深圳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德育工作的局面;建立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警校共建”,全市已有496所学校聘请645名公安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一校一警”制度,中小学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犯罪率为零。
  2002年,市教育局整章建制。一是完善议事和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二是完善会议制度。建立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教育督导主任会、市区教育局局长会、市局直属学校校长会等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规则,逐步实现教育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完善调研制度。年初确定了教育收费、中小学德育、民办教育、校园安全立法、职业教育调整改革5个课题调研。四是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成立了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从制度上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都尽量向社会公开。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做到录取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职称评审工作实行了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局长值班制度。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待基层和群众来访,听取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教育局还设立接访日和接访电话,全年接访群众60多批150多人次,接听群众来电2.5万个,基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基础教育]
  2002年,深圳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深化教育改革,实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小学在校生比上年增长14.1%;普通中学在校生比上年增长19.4%;初中入学率100%。以公办学校为主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全市小学和初中接纳流动人口子女33.4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52.77万人总数的63.31%;其中公办学校解决19万人,占就读总数的57%。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亮点:一是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年市区两级实际投入1.94亿元(其中市8920万元,区1.05亿元)对133所一般学校进行标准化改造,使之达到区一级以上的标准,为深圳市评估等级学校和创建教育强区、强镇打下基础。二是民办中小学规范发展。全市民办中小学188所,在校学生17.42万人,民办中小学的整体办学条件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校均规模为963人,生均建筑面积为6.8平方米,校舍投资与人员经费、设备经费之比为1∶0.4∶0.4。民办教育的发展,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化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课程教材改革进展顺利。2002年,继南山区成为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后,福田、罗湖、盐田以及市属学校成为省级课改实验区,广泛开展新课程改革实验。南山区在全国20个课改实验区中,主要承担了艺术、历史与社会、科学课程等综合课程改革实验,取得较大成功,得到教育部的肯定。四是示范性高中建设开始启动。2002年,广东省决定“十五”期间在建设200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基础上,建设10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称“1521”工程)。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1521”工程工作方案(草案)》,计划建设2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中2002年规划建设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深圳中学、实验学校、外语学校、翠园中学、宝安中学,于2003年接受验收。
  全面推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2002年秋季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市教育局加强教育收费改革的宣传,与市物价局联合召开听证会,吸收各方面的代表参加,十分重视群众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发放《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学生交费登记手册》,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在实行“一费制”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中小学收费的监管力度。查处了少数学校违规收费的现象,有效制止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受到群众好评。
  教育督导。2002年通过省一级评估的学校达到29所,97所学校通过市一级学校评估。全市45所学校、幼儿园获2002年办学效益奖。50%以上的学校推行办学质量承诺制,促进学校狠抓管理、提高质量。
  创办国际学校和港人子弟学校。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政策扶持,多元投入,自主办学,规范管理”的思路,创办国际学校和港人子弟学校。秋季,新办的深圳南山国际学校、QSI国际学校和罗湖港人子弟学校、福田区港人子弟学校开学。全市有4所国际学校和3所港人子弟学校,在校生1000多人,逐步解决了外国专家、外商、港人和台商子女上学问题,优化了投资环境。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200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健康发展。一是深化职业教育调整改革。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与实施《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完成新一轮布局结构调整。深圳市电子学校的计算机应用、华强职校的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成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首批获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电子学校和博伦职校实训中心已正式立项。二是成人教育加强规范管理。据统计,全年参加学习培训人数达112万人(次),社会劳动者继续教育率达到31%。开展社会力量办学大检查,查处4家违规办学单位,被注销的办学机构3家,暂缓年审的办学机构5家,限期整改的办学机构1家。
  [高等教育]
  2002年,深圳市普通高校9所(即市属高校3所,大学城内引进大学4所,民办高校2所)。其中新办的高校有深圳大学城新引进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市工业学校、市财经学校和市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的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广东建华职业学院。全市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28.86%。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措施是:一是进一步办好深圳大学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两校2002年实际招生7249人,全日制在校生分别达到10980人、10759人。“十五”期间,在正常性经费投入之外,市政府将对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增加投资7亿元和5.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深圳大学已确定办成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目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CAD/CAM、电子工程、楼宇设备与智能化技术3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进行四年制高职试点专业。二是做好新办高校招生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开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建华职业技术学院4所新办院校2002年分别招生200人(研究生)、75人(研究生)、607人(专科生)和332人(专科生)。8月,市政府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暨南大学签订协议,合作举办暨南大学中旅学院,招收本科生220人。三是加快深圳大学城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8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东校区(A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基本完成。4所研究生院学科规划与实验室建设起步较好。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已组建了软件工程中心、现代物流研究中心等5个实验室和研究机构。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确定建设视觉听觉信息处理、IC设计等4个实验室。2002年四所研究生院共招生2009人,其中,全日制学生764人,非全日制学生1245人。在校学生4274人,其中,全日制学生869人,非全日制学生3405人。
撰稿 赖群阳
审稿 黄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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