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武定县最新干部公示微创企业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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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武定县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名单公示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楚雄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武定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定向招聘)和紧缺人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武定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定向招聘)和紧缺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日至8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何疑义,请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公示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应签署或说明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地址、电话,以便于组织调查核实,组织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武定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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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实施方案
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吏核心是从严治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科学配置权力,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责任追究,使制度之笼通上“高压电”,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有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达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乡村党政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定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阳光用权”工程各项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召集,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实施“阳光用权”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督促、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履行好“阳光用权”工程的相关职责。对各单位出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畅通。
二、实施“阳光用权”工程公开的内容
(一)权力网上公开。依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地方规范性文件,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面清理单位以及岗位权力事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填写《武定县权力透明运行公开表》。把采集到并经审核的权力透明运行公开表,通过武定信息网“权力公开”专栏和武定县纪检监察网“阳光用权”专栏向社会公开。
“阳光”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用人”和“阳光用钱”等情况,重点是重大项目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和“三公”经费等情况。通过、、、及进行。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层次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公开目录按党务公开由县委组织部、政务公开由县政府办、村务公开由县民政局、校务公开由县教育局、医务公开由县卫生局、厂务公开由县经信局负责牵头制定。
(一)规范流程保运行。实施“阳光用权”工程要按照安排部署、全面运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求在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依靠制度保运行。制度笼子不可能一“笼”永逸,要常修常新,及时废止过时的制度,改革不管用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用人”和“阳光用钱”等方面的制度,用制度固化权力运行“路线”图,给权力带上“紧箍咒”,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畅通信息保运行。利用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规范信息发布、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预警纠错、催办督办、异常处理。建立健全省、州、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按照“1103”工作体系要求,认真处理“阳光用权”工程实施中的举报或投诉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公开承诺保运行。县委常委班子、“”,,。
(五)加强监督保运行。“阳光用权”工程等情况
(六)责任追究保运行。“”“”委
(一)提高认识抓落实。实施“阳光用权”工程是规范权力行使、保证各级各部门正确运用权力的客观要求,是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有效途径,是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构筑和实施这项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注意防止和克服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敷衍应付、走过场等问题,高度自觉、认真负责
地抓好“阳光用权”工程。
(二)齐抓共管抓落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是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责任主体,各部门是工程的具体实施主体,纪委是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主体。各部门“一把手”是工程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防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整体合力,确保“阳光用权”工程的整体效果。
(三)经费保障抓落实。实施“阳光用权”工程要有必要的载体作支撑。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投入经费,配置公示牌、公开栏、公开网站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设置公开意见箱,公布公开工作电子邮箱和电话,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党员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收集和归类整理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类资料。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分类指导抓落实。“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准确把握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分领域、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工程实施。要加强对重点部门的指导,落实好工程各项重点任务,组织抓好每个具体步骤和环节,抓两头带中间,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其他部门和单位整体推进。县“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推广一些部门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引领推动工程扎实有效开展。要加大“阳光用权”工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工程影响力,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五注重结合抓落实要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契机,把推动“阳光用权”工程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强化宗旨意识,淡化权力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阳光用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实施“阳光用权”工程还要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工程的施努力把“阳光用权”工程打造成为我县规范权力运行的系统工程、创新工程、品牌工程。
六抓落实实施“”。各级各部门“阳光用权”工程,。,,。
(七)从严要求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阳光用权”工程,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增强各级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武定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
2.武定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3.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公开内容
4.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流程图
5.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建立完善制度方案
6.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电视公开承诺方案
7.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武定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组织领导,推动“阳光用权”工程的深入实施,成立武定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
常务副组长:
成&&&&&&员:&
徐志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余文乾&&县人民法院院长
丁&&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覃&&文&&&县委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加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爱玲&&县纪委副书记
许嘉芳&&&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自银&&县司法局局长
贺明华局长
闻永光&&县国土局局长
朱&&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保鉴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卫华&&县农业局局长
张加亮县林业局
杨云彬&&县水务局局长
杨添荣局局长
罗星伟局长
鲁自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解&&惠&&县保密局局长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下设纪委袁雄李加德刘爱玲、、欧乾辉,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再行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实施“阳光用权”工程进行统筹协调,安排部署重要工作;
(二)研究决定实施“阳光用权”工程中的重要事项;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运行中的重要问题;
(四)加强对全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指导和督促检
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向上级汇报全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开展情
况,积极争取上级对“阳光用权”工程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六)指导各成员单位抓好日常事务,及时研究解决成员单位提请的问题和有关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完成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做好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做好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综合材料和重要文件的起草;
(四)对开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五)督促各单位认真实施“阳光用权”工程,厘清职责和权力,并根据清理出的职责和权力编制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六)搭建公开平台,利用网站、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审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公开;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定县实施“阳光用权”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领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推进全县“阳光用权”工程的深入开展,特制定“阳光用权”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办牵头,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召集人,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县委副书记委托其他常委作为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保密局等相关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好实施“阳光用权”工程工作制度和工作决策部署。
(二)分析研究实施“阳光用权”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三)督促、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履行好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相关职责。对各单位出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畅通。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决定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
(三)联席会议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实施“阳光用权”工程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联席会议根据县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五)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了解掌握并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席会议成员必须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并指定相应人员参加会议。
(七)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以通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会议。
武定县“阳光用权”公开
一、县委“阳光用权”工程公开内容
(一)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履职依据、履职风险、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单位办公联系电话;
(二)县委及常委班子成员工作流程;
(三)全县党组织设置及党员构成分布情况;
(四)县委年度工作目标、发展规划等;
(五)重大事项情况:包括县委出台的有关决定、意见等文件,重大决策、思路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六)干部任免情况,包括公推、公选及干部任前公示等;
(七)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初定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八)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规违纪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
(九)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一)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履职依据、履行职能风险、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单位联系电话;
(二)县政府本级及班子成员工作流程;
(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四)县政府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
(五)县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六)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及就业岗位信息情况;
(七)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情况;
(八)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九)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等。
(一)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履职依据、履行职能风险、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单位联系电话;
(二)县人大本级及常委会班子成员工作流程;
(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情况;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情况;
(五)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
(六)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及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情况;
(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等情况;
(八)本系统各类先进评比,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纪处理情况;
(九)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一)县政协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履职依据、履行职能风险、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单位联系电话;
(二)县政协本级及班子成员工作流程;
(三)县政协会议代表的选举情况;
(四)参与本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情况;
(五)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监督的有关事项情况;
(六)督促本县有关单位、部门办理县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情况;
(七)本系统各类先进评比,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纪处理情况;
(八)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1.本单位主要职责、履职依据、履行职能风险、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业务范围和单位联系电话;
2.本系统、单位出台的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办事人员的权限及行为规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等情况;
4.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涉农收费的内容;
5.重大财务开支,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
6.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的具体情况,接待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费等开支情况;
7.干部调动和任免各个环节,各类先进评比、职称评定情况等;
8.本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回应处理情况等。
8“五一金”
&&&&13.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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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建立完善制度方案
一、建立“阳光决策”机制
完善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票决程序和运行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建立县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制度。建立完善会议公文制度,逐步形成“阳光用权”工程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办
二、建立“阳光行政”机制
三、建立“阳光用人”机制
选完善党政正职述廉制度。
四、建立“阳光用钱”机制
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结算、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加强项目资金、支农惠农资金、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农村“五金”等资金的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县扶贫办、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计生局、县新农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残联、县民宗局、县移民局、县供销社、县科协、县团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烟草公司。
时限要求:日前
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电视公开承诺方案
推动“阳光用权”工程实施,,,经县委研究,县委常委班子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承诺对象
(一)县委常委班子成员。
(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招商局、县计生局、县发改局、县人防办、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畜牧局、县运政管理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人民医院35家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行业单位的主要领导。
二、公开承诺内容
(一)县委常委班子:围绕《武定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以“三严禁”、“八不准”为主要内容,结合职权和分管工作公开承诺。
(二)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行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治“四风”目的,重点围绕单位职能职责、、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公开。
三、公开承诺时间和方式
(一)公开承诺时间:日至7月15日。
(二)公开承诺方式:在武定县电视台公开承诺。承诺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
(一)承诺对象应合理安排录制时间,配合县电视台做好录制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把“亮诺、践诺”作为激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比贡献,履职尽责创佳绩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承诺事项的履行来推动单位政风行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承诺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要顺应群众期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公开承诺事项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宣传部审核。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让群众监督,增强承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四)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各单位公开承诺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县电视台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好承诺的采、编、播等工作。
武定县“阳光用权”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扎实推进“阳光用权”工程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情况。
(二)权力网上公开信息采集、公开情况。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委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相关要求,对重大项目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和“三公”经费等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立完善制度、电视公开承诺、落实经费及工作推进等情况。
负责部门及方式
县县、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具体负责监督。采取视察、民主评议、明察暗访、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电视曝光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要求实施“阳光用权”工程的,应当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未按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职权目录,或者职权变更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修订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的;未按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或者流程图变更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的;未按权力运行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的;未如实记载职权运行过程中各环节基本情况的;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职权行使全过程的;未按规定报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年度报告等,未按规定对重大项目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和“三公”经费等进行公开的;对实施“阳光用权”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问责处理。
(三)不依法实施“阳光用权”工程,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其他违反本规定的,酌情给予严肃处理。
各县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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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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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2015年第二轮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索引号:259-6&&&&&&&&&&发布时间: 15:58:03&&&&修改时间: 16:02:21&&&&[
&&&&&&&&&&&&&&&&&&&&& &&&&&2015年12月1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武定县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人:杨学武
主办: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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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3643527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95号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企业所在地
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员
云南省马关县信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街53号
王顺安、廖仲祥、万卫华
云南禄丰双鹤医药有限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禄丰县金山镇二环东路78号
徐前、胡鸣、刘冰
西双版纳民生医药有限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景洪市开发渡假区五号路
潘璇、李颂、计勍波
西双版纳迪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景洪市新机场路入口左侧(凰苑洒店旁)
潘璇、李颂、计勍波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曲靖市麒麟南路220号
谭学超、张坚蒙、田之良
昆明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医路158号
龚学权、刘庆、马昕、施兆龙
云南英茂药业有限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A1—2号
马天明、寸时灿、桑立志
云南长乐药业有发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云南省昆明市吴井路378号
李永元、苏振新、田水
昆明红伙药业有限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昆明市西苑路国防科工办研究设计院一、二楼
邰兆丽、肖践丽、宋彦霖
云南华成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昆明市丹霞路323号57幢一单元401室
李承德、胡鸣、马昕
云南宏生医药有限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昆明市近华浦路近华商住楼商网附9号
龚学权、郑如宏、张坚蒙
楚雄鹿城药业有限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楚雄市鹿城南路429号
廖仲祥、刘庆、陶建兵
富宁华荣药业有限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云南省富宁县新华街35号
徐前、马昕、王海春
云南省罗平县汇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罗平县松毛山万达路143号
王顺安、蒋卫、肖践丽
昆明香格里拉药业有限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昆明市护国路250号护国大厦18—19楼
刘穗、宋彦霖、段金莲
云南蒙自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云南蒙自县城东郊
肖践丽、蒋卫、和建青
云南麻栗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麻栗坡县城文麻路15号
罗云川、马昕、李建伟
云南省砚山县医药公司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砚山县砚华东路1号
王顺安、陶建兵、张坚蒙
云南骏诚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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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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